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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大智造: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日期:2023-01-21 05:43:02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69733) 用户喜爱度:等级972 本文被分享:985次 互动意愿(强)

    华大智造: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1. 1证券代码:688114证券简称:华大智造公告编号:2023-001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 重要内容提示: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4.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一)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根据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预计2023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24,482万元,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包括采购商品及服务、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向关联方出租设备及代收代付等业务。

    5. 其中,采购商品及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7,635万元,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03,998万元,其他类关联交易金额为2,849万元。

    6. 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7. 关联董事汪建、牟峰、徐讯、余德健、朱岩梅、刘羿焜、吴晶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8.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9. 2(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单位:万元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2023年度预计金额(不含增值税)占同类业务比例1(%)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占比同类比例1(%)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华大基因4250.32%1520.12%不适用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1,6401.24%2480.19%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调整湖南华大戴纳智造科技有限公司1,0000.76%1,9621.49%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调整小计3,0652.32%2,3621.79%-向关联方采购服务华大基因620.05%110.01%不适用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1,9031.44%1,7961.36%不适用华大研究院体系12,6049.56%16,40712.44%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调整小计14,57011.05%18,21413.82%-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华大基因80,61020.52%67,56117.20%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调整华大研究院体系3,4310.87%4,2221.07%不适用智造控股体系8,1042.06%9820.25%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调整湖南华大戴纳智造科技有限公司4000.10%2,3980.61%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调整猛犸基金4430.11%2370.06%不适用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5,3661.37%2,6260.67%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调整深圳裕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9740.25%5320.14%不适用广州康立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780.17%90.00%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调整杭州优思达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770.05%00.00%不适用小计100,18325.50%78,56720.00%-向关联方提供服务华大基因2,8810.73%1,6990.43%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调整华大研究院体系3500.09%1480.04%不适用1以下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数据。

    10. 3湖南华大戴纳智造科技有限公司2000.05%00.00%猛犸基金430.01%00.00%华大控股及其子公司1600.04%280.01%深圳裕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1140.03%630.02%广州康立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80.01%60.00%杭州优思达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90.00%00.00%小计3,8150.97%1,9440.49%-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2610.20%00.00%不适用华大研究院体系3620.27%480.04%小计6230.47%480.04%代收代付支出端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1760.13%1500.11%不适用华大研究院体系3320.25%6420.49%小计5080.39%7930.60%代收代付收入端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3690.09%1670.04%不适用华大基因1,2150.31%7080.18%华大研究院体系640.02%3070.08%猛犸基金10.00%0.320.00%农业控股50.00%00.00%智造控股体系0.10.00%0.030.00%爱博物(北京)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100.00%90.00%小计1,6640.42%1,1910.30%向关联方出租设备华大基因550.01%00.00%不适用小计550.01%00.00%合计124,482-103,119--注:1、“华大研究院体系”指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和青欧生命科学高等研究院等。

    11. 42、“华大基因”指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12. 3、“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指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控股”)及其除华大基因、华大研究院体系以外的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13. 4、“农业控股”指深圳华大基因农业控股有限公司。

    14. 5、“智造控股体系”指深圳华大智造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造控股”)及其除华大智造体系以外的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15. 6、“猛犸基金”指深圳市猛犸公益基金会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16. 7、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四舍五入所致。

    8、2022年发生金额为未经审计的关联交易发生额。

    5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审批程序1、公司2022年1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拟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在人民币4,455万元(以下万元均指人民币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内,向关联方采购服务及销售商品。

    2、公司2022年1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2年2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46,730万元(含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审议的4,455万元),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包括采购商品及服务、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出租、租赁房屋、关联方代收代付等业务。

    3、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基于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同意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906万元。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包括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采购服务、提供服务、出租设备、出租房屋及代收代付业务。

    4、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求,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原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基础上,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7,298万元。

    其中,收入方向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488万元,支出方向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810万元。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包括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采购服务、提供服务、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及代收代付业务。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2022年度预计金额(万元)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占比同类比例(%)2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2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数据。

    6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华大基因7621520.12%根据实际业务需求量调整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2,2442480.19%根据实际业务需求量调整菁良基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63110.01%不适用农业控股1830.00%不适用湖南华大戴纳智造科技有限公司2,3001,9621.49%不适用小计5,3872,3761.80%-向关联方采购服务华大基因261110.01%不适用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2,4311,7961.36%根据实际业务需求量调整华大研究院体系23,77416,40712.44%根据实际业务需求量调整小计26,46618,21513.82%-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华大基因82,48267,56117.20%根据实际业务需求量调整湖南华大戴纳智造科技有限公司8,0002,3980.61%根据实际业务需求量调整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10,4812,6260.67%根据实际业务需求量调整广州市康立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2290.00%不适用猛犸基金4422370.06%不适用上海思路迪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22100.00%不适用埃提斯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210.480.00%不适用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6500.00%不适用华大研究院体系12,6394,2221.07%根据实际业务需求量调整深圳裕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8855320.14%不适用智造控股体系1,3649820.25%不适用小计117,52278,56820.00%-向关联方提供服务华大基因3,7131,6990.43%根据实际业务需求量调整华大研究院体系3431480.04%不适用深圳裕策生物科技82630.02%不适用7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广州市康立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460.00%不适用上海思路迪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28300.00%不适用埃提斯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8300.00%不适用智造控股体系10010.00%不适用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50280.01%不适用小计4,9481,9440.49%-向关联方出租房屋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110.00%不适用华大基因1001080.03%不适用华大研究院体系2001450.04%不适用爱博物(北京)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990.00%不适用小计3102630.07%不适用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15000.00%不适用华大研究院体系248480.04%不适用小计398480.04%不适用代收代付支出端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2731500.11%不适用华大研究院体系3316420.49%不适用小计6047930.60%不适用代收代付收入端华大基因7517080.18%不适用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1811670.04%不适用农业控股300.00%不适用华大研究院体系3433070.08%不适用猛犸基金0.60.320.00%不适用智造控股体系0.10.030.00%不适用小计1,2791,1820.30%不适用出租设备华大基因2100.00%不适用合计156,935103,387-8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交易(一)关联方基本信息企业名称企业性质成立日期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注册地址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华大控股民营企业2008年8月21日汪建,持股比例85.3%;王俊,持股比例10.5%;杨爽,持股比例4.2%。

    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沿港社区北山道146号北山工业区11栋8楼实际控制人汪建直接控制,并担任其董事长、总经理汪建10,000万元人民币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的技术研发和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水产品养殖和销售;生物技术的研发、转让与咨询服务。

    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华大基因民营企业2010年7月9日华大控股直接和间接持股36.89%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洪安三街21号华大综合园7栋7层-14层实际控制人汪建间接控制,并担任其董事长赵立见41,391.433万人民币一般经营项目:贸易经纪与代理。

    许可经营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临床检验服务;医疗用品及器械研发、制造、批发、零售。

    华大研究院事业单位2008年6月19日华大控股持股100%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北山工业区综合楼实际控制人汪建间接控制,并担任其理事;董事徐讯担任其院长;董事牟峰担任其理事杨焕明2,500万元人民币为研究基因科学,推动生物技术与全民健康事业的发展。

    〈从事国际前沿基因组科学基础及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为基因组研究成果产业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持〉〈与基因组科学研究和个体化医疗长期发展项目相结合,从事低成本全民健康工程相关的公益事业〉湖南华大戴纳民营企业2021年8月19日北京戴纳实验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1%;湖湖南省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标准化厂房H2栋根据会计准则,智造持有华大戴纳49%股份,根据会张怀东1000万人民币医疗实验室及医用消毒设备和器具制造、销售及租赁;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制造、销售及租赁;汽车新车零售及租赁;货物9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南益阳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9%。

    计准则属于联营或合营企业,属于关联方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除外);改装汽车制造、零售及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智造控股民营企业2019年8月30日汪建持股100%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沿港社区北山道146号北山工业区11栋8楼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汪建1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兴办实业;商务咨询管理;技术咨询服务农业控股民营企业2015年12月15日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20%;碧桂园农业控股有限公司80%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鹏飞路7号A205实际控制人汪建担任其副董事长梅永红50,000万元人民币一般经营项目是:农业相关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机械的研发;生物技术领域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成果产业化;循环经济领域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成果产业化;生物能源工程和环境工程技术项目承包、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初级农产品的购销;国内外商品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化肥、农药的研发;日化产品及化妆品的研究开发及销售。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种子的加工;初级农产品的加工、农产品深加工;农产品的仓储、配送;普通食品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成果产业化;生物能源工程技术培训;益生菌菌粉、压10片糖果、固体饮料及其他食品的生产。

    酒类、醋类的研发、加工、购销;动植物的育种;种子的生产繁育;农业领域动植物新品种培育、种植、养殖;农业、养殖及产品深加工。

    种子的购销;农资进出口;农产品进出口;食品的购销、加工、进出口;化肥的生产、购销;农药、机械的购销、生产;种子进出口;功能性食品、保健食品、保健药品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成果产业化;保健食品的生产、购销。

    健康培训。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广州市康立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营企业2015年1月12日邹鸿志持股33.46%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开源大道11号A2栋第六层董事刘羿焜担任其董事邹鸿志5440万人民币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零售;基因检测及疾病筛查服务;临床检验服务;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诊断试剂及试剂盒的销售(不含许可审批项目);生物技术开发服务;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专项化学用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健康管理咨询服务(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心理咨询除外,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生物技术转让服务;生物技术咨询、11交流服务;生物技术推广服务;生物诊断试剂及试剂盒的研发(不含许可审批项目);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深圳市猛犸公益基金会基金会2019年8月13日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40%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40%深圳市松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深圳市盐田区北山道146号北山工业区11栋八楼董事朱岩梅担任其理事,且华大控股参与发起刘斯奇1000万为贫困弱势群体大病就医提供资助;为贫困地区病患提供医疗救助。

    资助生命科学领域高危疾病的防治研究、学术交流合作、文献出版、知识科普及传播等项目深圳裕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民营企业2015年6月3日高志博持股24.86%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田东社区深盐路2002号大百汇高新技术工业园A栋401董事刘羿焜担任其董事高志博1190.7092万人民币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涉及应取得许可审批的,须凭相关审批文件方可经营);医疗器械领域内的技术开发;从事检测技术、生物科技、计算机科技、数据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实验室设备、仪器仪表、化学试剂(不含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品及危险化学品)、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

    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爱博物(北京)国际民营企业2017年8月11日深圳华大研究发展有限公司20%、徐萍36%、北京爱博物科技发展中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9号院2号楼1层01董事徐讯担任其董事徐萍1250万人民币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教育咨询(中介服务除外);文化咨询;体育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企业策划、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12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心(有限合伙)24%、珠海融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市场调查;会议服务;影视策划:翻译服务;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包装装潢设计;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杭州优思达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民营企业2005年1月28日天津浩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5.79%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冠路611号2幢6层董事吴晶担任其董事林艺志4226.777828万人民币研究、开发:生物技术、生物试剂、生物仪器和设备;生产: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动植物检测试剂,实验室分析仪器及实验室检测试剂(生产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秋溢路399号C幢一、二层,A幢五层);销售自产产品;销售: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实验室设备,实验室耗材,生物试剂;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关联方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企业名称2022年9月30日/2022年1-9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1年数据13(未经审计)是否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823,035-111,9623,395-16,752773,126-95,21028,640-40,467是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1,388,2091,008,388451,40074,6721,425,403944,127676,614147,770是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108,639-6,97625,926-4,933183,852-2,04341,0901,833是湖南华大戴纳智造科技有限公司5,8081,8777,0908901901870-13否深圳华大智造控股有限公司69,792-270-5163,039240-44是深圳市猛犸公益基金会4,7354,4751,3839053,9263,7773,964-是爱博物(北京)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1,4661,175239-111,5331,1813411否深圳华大基因农业控股有限公司////14,01712,762108-1,020否注:1.基于裕策生物、杭州优思达、康立明为非公众公司或处于拟上市阶段,财务数据保密,不便披露14(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四、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必要性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采购商品、出租设备、采购商品、采购服务、向关联方租赁房屋以及代收代付业务,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依据成本加成和市场价格的原则协商确定。

    1、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向关联方华大基因销售基因测序仪及其相关配套实验室自动化设备、备件及配套试剂,主要系华大基因其募投项目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建设及生物样本库建设,升级医学检验整体解决方案平台,且为进一步加强海外测序交付平台建设,需向公司购置相应的检测及自动化设备等。

    向关联方华大研究院体系销售测序试剂、芯片及配套试剂,主要系公司产品品类多,应用领域广,能有效助力研究院进行不同领域的科研研究。

    向关联方智造控股体系销售测序仪及配套试剂、实验室自动化设备、自动化样本库、自动化移液工作站等设备,主要系公司自产的测序设备和自动化设备能为常州华大合成生物创新中心的建设提供一体化的配套基础设施,公司项目经验及售后服务成熟,能高效快速完成项目建设需要。

    向关联方戴纳智造销售产品,主要内容为销售自动化设备NE384、SP960等。

    向关联方猛犸基金销售小通量桌面型测序仪及配套建库、测序试剂,主要系猛犸教育为国内各大科研院校提供一系列基于微生物、基因等相关的培训课程,公司的测序仪从成本和应用灵活性方面很好地满足了此类业务需求。

    向关联方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销售测序仪及配套自动化设备、测序建库试剂等,主要系公司的测序仪及配套设备试剂在司法和公安领域有较广泛的应用,与关联方产品高度适配,能扩大在司法和公安领域的合作。

    15向关联方裕策生物、康立明销售产品,主要为该两家关联方均已与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并且在公司测序仪平台开发了相应检测应用,后续仍有合作机会。

    向关联方优思达销售产品,主要为推动其在公司测序平台上进行病原微生物检测产品的合作。

    2、向关联方提供服务向关联方华大基因、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戴纳智造、裕策生物、康立明、优思达提供售后维保服务,主要系为关联方提供定期的维修、安装、维保、培训等服务。

    向关联方华大研究院体系提供服务,主要系为关联方提供基于公司设备和软件的软硬件升级服务。

    3、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向关联方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采购商品,主要系为公司员工在内部商城采购的农产品、护肤品、保健品及饮品作为接待礼品。

    向关联方华大基因采购试剂盒物料,主要是用于基因测序仪DNBSEQ-E25和基因测序仪DNBSEQ-Tx系列的临床试验。

    该两款试剂盒为目前市面已上市的能与公司测序平台兼容的唯一试剂盒,具有合格的资质,能满足该两款测序仪的临床试验要求。

    向关联方戴纳智造采购商品,主要系向其采购移动负压病房和氧舱的原材料高压膜体。

    4、向关联方采购服务向关联方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采购服务,主要为后勤相关服务、IT运维服务、体检服务等内容,为公司员工提供相应服务便利。

    向关联方华大研究院体系采购服务,主要为基因库机房和存储计算租赁服务及外协加工等服务内容。

    测序仪的研发、生产、测试、质控等环节都会产生大量数据。

    由于公司总部大楼机房仍在建设中,大量数据迁移的成本和风险都非常高,所以暂时使用基因库机房存储,后续逐步向公司自有存储迁移。

    采购外协加工服16务主要为公司委托华大研究院体系外协生产酶及dNTP物料,支付委托加工费。

    华大研究院对用于测序试剂生产所需的酶及dNTP物料为独有技术和配方,目前公司已逐步从华大研究院转入相关专利及技术,未来生产线建设完毕后将自行生产。

    5、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因公司业务发展且场地不足,公司向华大研究院体系租赁大鹏农科院以及北山工业区2栋部分场地。

    因公司总部的部分新员工入职以及片区的员工来深圳总部出差,需入住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和华大研究院体系的客房、宿舍,公司定期与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和华大研究院体系结算相关住宿费用。

    6、向关联方出租设备向关联方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出租设备,主要系出租液氮罐。

    液氮罐是公司目前正在计划上市的新产品,前期推广阶段会采取租售并举的销售策略,关联方对细胞存储要求较高,公司产品能够满足用户需求。

    7、向关联方代收代付代收代付电费主要系公司在使用深圳市盐田区北山工业区11栋部分楼层,因公司在电费上有部分优惠折扣,由公司统一缴纳电费后,公司再与关联方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华大基因、华大研究院体系、智造控股体系、农业控股、猛犸基金等体系进行电费结算。

    代收代付房租主要系香港行政费用是公司子公司香港智造与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租用香港办公室,因房屋租赁合同只能与一家法人签约,相关房屋租赁费、电费、清洁费等由公司统一支付,每月按实际分摊费用向关联方收取。

    因深圳的自租房、公租房、员工宿舍主要由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和华大研究院体系与业主签订相关协议,公司员工入住产生的租金、水电物业等费用由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和华大研究院体系代收代付。

    以上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与上述关联方的合作是必要17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坚持价格公允的原则,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额度范围内,按照业务实际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或合同,双方均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五、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一)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同时系相关关联方基于经营需要采购公司产品、服务,公司也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向关联方采购产品以及日常代收代付,属于正常性业务,因此上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

    (二)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

    (三)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及相关关联方经营需要开展的,该等关联交易均系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

    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公司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发表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

    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阅,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经营业务的实际需要,是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原则,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损18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七、监事会的审核意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实际需要,交易事项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价格的定价原则进行,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对该议案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八、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实际,交易将遵守公开、公平、公开和诚信的原则,执行市场定价,符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委员余德健回避表决。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华大智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保荐机构对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十、上网公告附件(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19(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三)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书面审核意见;(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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