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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聚石化学: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日期:2022-08-31 22:54:46
    股票名称:聚石化学 股票代码:688669
    研报栏目:定期财报  (PDF) 365K
    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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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码:688669 公司简称:聚石化学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第一节重要提示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及应对措施,敬请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2.1公司简介公司股票简况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聚石化学688669不适用公司存托凭证简况□适用√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姓名梅菁田凯丽电话0763-31258870763-3125887 办公地址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城B6 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城B6 电子信箱ir@polyrocks.com ir@polyrocks.com 2.2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3,986,172,925.313,585,725,162.4311.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43,627,468.181,496,562,445.953.14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2,119,514,417.971,225,029,971.1973.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240,350.0553,880,494.648.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5,418,450.2650,111,610.6510.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6,295,954.04 -118,768,346.44不适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834.07减少0.24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20.60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20.603.3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603.91减少1.31个百分点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6,33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的限售股份数量广州市石磐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9.4336,800,00036,800,0000无0 广东国民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国民凯得科技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5.254,900,00000无0 陈钢境内自然人4.994,660,0504,660,0500无0 杨正高境内自然人3.543,308,0003,308,0000无0 光大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光证资管聚石化学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2.412,246,43300无0 湛江中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611,500,00000无0 安宁境内自然人1.501,400,00000无0 清远市聚富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1.451,354,549228,7500无0 佛山市顺德区锦福物业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451,350,00000无0 刘鹏辉境内自然人1.331,245,0001,245,0000无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上述股东中,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石磐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法人、执行董事为陈钢,监事为杨正高。

    2.上述股东陈钢、杨正高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于2020年4月22日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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