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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華聯合投資: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第三季度業績公告;及公司秘書、授權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變更

    日期:2022-11-14 22:45:00
    股票名称:新華聯合投資 股票代码:08159.HK
    研报栏目:定期财报  (PDF) 942KB
    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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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HINAUNITEDVENTUREINVESTMENTLIMITED(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並於百慕達存續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159)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第三季度業績公告;及公司秘書、授權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變更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之特色GEM之定位乃為相較其他在聯交所上市之公司帶有更高投資風險之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之市場。

    有意投資者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之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GEM上市公司一般為中小型公司,在GEM買賣之證券可能會較於主板買賣之證券承受更大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之證券會有高流通量之市場。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聯交所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的資料乃遵照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新華聯合投資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的資料;本公司董事(「董事」)願就本公告的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

    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深知及確信,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分,且並無遺漏其他事項,致令本公告所載任何陳述或本公告產生誤導。

    – 2 –第三季度業績董事會(「董事會」)欣然提呈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第三季度」)及九個月(「九個月期間」)(統稱「該等期間」)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連同以下二零二一年同期(「去年同期」)之未經審核比較數字。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未經審核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及九個月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一年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一年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附註(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持續經營業務收入368,64186,072235,714249,861銷售及提供服務的成本(61,774) (83,266) (208,101) (210,934) 毛利6,8672,80627,61338,927其他收益1,036183,6492,159其他收益及虧損2,6091921,747239應佔合資企業溢利╱(虧損) 24 (2,371) (3,189) (6,105)財務成本(1,712) (549) (2,100) (549)銷售及分銷開支(2,162) (1,774) (6,809) (5,552)行政開支(16,962) (8,530) (48,879) (28,519) 除稅前(虧損)╱溢利5 (10,300) (10,208) (27,968) 600所得稅開支6 (719) (974) (2,689) (885) 來自持續經營業務的虧損(11,019) (11,182) (30,657) (285)已終止經營業務來自已終止經營業務的虧損7 – (1,452) – (6,306) 期內虧損(11,019) (12,634) (30,657) (6,591) – 3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一年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一年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附註(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期內其他全面收益╱(開支):期後可重新分類至損益的項目:換算海外業務所產生之匯兌差額5,646 (337) (573) (3,342)應佔合資企業其他全面(開支)╱ 收益(4,263) – 2,968 – 期內全面開支總額1,383 (337) 2,395 (3,342)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期內虧損(9,636) (12,971) (28,262) (9,933)-來自持續經營業務(10,936) (11,170) (30,768) (131)-來自已終止經營業務– (1,452) – (6,306) (10,936) (12,622) (30,768) (6,437)非控股權益應佔期內(虧損)╱溢利-來自持續經營業務(83) (12) 111 (154)-來自已終止經營業務– – – – (83) (12) 111 (154)以下人士應佔全面(開支)╱收益總額:-本公司擁有人(9,553) (12,959) (28,373) (9,779)-非控股權益(83) (12) 111 (154) (9,636) (12,971) (28,262) (9,933)來自持續經營業務及已終止經營業務的每股虧損-基本及攤薄(1.55港仙) (1.79港仙) (4.37港仙) (0.91港仙)來自持續經營業務的每股虧損-基本及攤薄(1.55港仙) (1.59港仙) (4.37港仙) (0.02港仙)– 4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未經審核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股本股份溢價合併儲備匯兌儲備保留溢利小計非控股權益總計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附註i) (附註ii)於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經審核) 7,0405,43868012,554107,968133,680 (491) 133,189 期內虧損– – – – (6,437) (6,437) (154) (6,591)其他全面開支– – – (3,342) – (3,342) – (3,342) 期內全面開支總額– – – (3,342) (6,437) (9,779) (154) (9,933) 於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未經審核) 7,0405,4386809,212101,531123,901 (645) 123,256於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經審核) 7,0405,4386802,747157,957173,862 (754) 173,108 期內(虧損)╱溢利– – – – (30,768) (30,768) 111 (30,657)其他全面開支– – – 2,395 – 2,395 – 2,395 期內全面收益╱(開支)總額– – – 2,395 (30,768) (28,373) 111 (28,262) 於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未經審核) 7,0405,4786805,142127,189145,489 (643) 144,846附註:i.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三日,本公司與配售代理訂立配售協議,據此,配售代理按配售價每股配售股份0.1港元向若干獨立承配人配售64,000,000股配售股份。

    認購所得款項淨額已扣除相關發行成本及開支。

    ii.本集團合併儲備指所收購附屬公司之股本面值與本公司就二零零一年集團重組項下之收購事項所發行股本之面值間之差額。

    – 5 –附註:1.一般資料及呈列基準本公司為一間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並於百慕達存續之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份(「股份」)於二零零二年一月四日在聯交所GEM上市。

    本公司註冊辦事處位於Clarendon House,2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11, Bermuda,而本公司於香港的主要經營地點為香港中環夏愨道12號美國銀行中心18樓1801-1802室。

    截至九個月期間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以港元(「港元」)呈列。

    本公司之功能貨幣為美元(「美元」)。

    由於本公司於香港上市,董事認為以港元呈列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實屬恰當。

    本公司為投資控股公司。

    九個月期間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GEM上市規則第18章之適用披露規定及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所頒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以及香港公認會計原則而編製。

    2.主要會計政策九個月期間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按歷史成本慣例編製,惟投資物業則按公平值計量。

    本公司所採納之會計政策與編製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財務報表(「二零二一年財務報表」)所遵循者貫徹一致。

    3.收入銷售接駁產品收入指於回顧期內來自銷售主要用於電腦、電腦周邊產品、多媒體電子消費品、通訊產品、汽車電子組件、線束及醫療器材之接駁產品以及提供分包服務並經扣除折扣及退貨後之已收及應收款項。

    提供全面建築服務如果能夠可靠地估計全面建築服務合約的結果,則收入及成本乃參考報告期末合約活動的完成階段進行確認,並根據迄今完成的工程產生的合約成本相對於估計的總合約成本的比例進行計量。

    合約工程、索償及獎勵款項的變更在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且很可能收回的情況下,方會入賬。

    如果無法可靠地估計合約的結果,則於所產生的合約成本預期將很可能收回時,方確認合約收入。

    合約成本於產生期間確認為開支。

    當合約總成本可能超過合約總收入時,預期虧損立即確認為開支。

    – 6 –4.分類資料本集團根據執行董事(即主要營運決策者)就調配分類資源及評估其表現而定期審閱之報告釐定其經營分類。

    為調配資源及評估表現而向內部呈報之分類資料乃基於客戶類別進行分析,與向主要營運決策者呈報的資料相同。

    本集團現時從事銷售接駁產品業務,銷售對象為原設備生產商客戶(「OEM客戶」)、零售分銷商以及提供全面建築服務(總體設計及一般設計)。

    於截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本公司訂立協議出售東莞亞聯科技電子有限公司(「東莞亞聯」)先前計入製造及貿易分類的全部股權。

    本公司董事認為該業務於截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被分類為已終止經營業務,詳情載於附註7。

    分類資料並不包括已終止經營業務。

    本集團於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8號下之經營分類如下:業務分類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一年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一年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OEM客戶41,50260.5% 56,46465.6% 140,23759.5% 154,19261.7%零售分銷商24,41335.6% 24,37128.3% 89,39737.9% 76,90230.8%提供全面建築服務2,7263.9% 5,2376.1% 6,0802.6% 18,7677.5%金融服務業務– –% – –% – –% – –% 68,641100.0% 86,072100.0% 235,714100.0% 249,861100.0%地區分類按客戶市場地區劃分之銷售分析: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一年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一年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韓國18,57827.1% 29,24234.0% 71,86230.5% 79,16831.7%美利堅合眾國25,30636.9% 26,48830.8% 84,90136.0% 65,20826.1%日本10,76315.7% 14,62817.0% 41,81617.7% 52,76721.1%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 3,8575.6% 7,5628.8% 11,2844.8% 30,20912.1%台灣6,4719.4% 6,5267.6% 14,5536.2% 15,3516.1%其他地區3,6665.3% 1,6261.8% 11,2984.8% 7,1582.9% 68,641100.0% 86,072100.0% 235,714100.0% 249,861100.0%– 7 –5.除稅前(虧損)╱溢利除稅前(虧損)╱溢利乃經扣除下列各項後得出: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一年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一年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折舊及攤銷5341163,1331,6846.所得稅開支已計提撥備之稅項指按現行稅率計算之中國企業所得稅。

    由於本集團截至九個月期間在香港概無任何應課稅溢利,故並無就九個月期間之簡明財務報表計提香港利得稅撥備。

    由於截至九個月期間及報告期末並無出現重大時差,故並無於截至九個月期間之綜合財務報表計提遞延稅項撥備。

    7.已終止經營業務於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六日,本集團訂立銷售協議以出售東莞亞聯科技電子有限公司(「東莞亞聯」),該公司負責本集團所有的電子製造活動。

    於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已完成出售東莞亞聯。

    來自已終止經營業務的該等期間虧損分析如下: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一年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一年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收入– – – –銷售及提供服務的成本– (1,466) – (19,278) 毛利– (1,466) – (19,278)其他收益及虧損– (1,454) – (1,451)銷售及分銷開支– – – (6)行政開支– 1,447 – (318) 除稅前虧損– (1,473) – (21,053)所得稅抵免– 21 – 14,747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期內虧損– (1,452) – (6,306)– 8 –於去年同期,本集團與深圳市恒冠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訂立買賣協議,以出售東莞亞聯科技電子有限公司(本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的全部已發行股本,代價為人民幣101,000,000元(相當於約122,210,000港元)。

    本公司其後與若干利益相關方進行了磋商。

    生產線(預期將於十二個月內出售)應佔資產及負債已分類為持作待售的出售組別,並於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中單獨呈列。

    已終止經營業務計入本集團電子活動以進行分部呈報。

    出售的所得款項預期將超過相關資產及負債的賬面淨值,及因此,並未就將該等業務分類為持作待售而確認減值虧損。

    8.股息董事會已議決就九個月期間不宣派任何股息(去年同期:無)。

    9.每股虧損就持續經營及已終止經營業務而言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基本虧損乃基於以下數據計算:虧損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一年千港元千港元用於計算每股基本虧損的虧損(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期內虧損) (30,768) (6,437)股份數目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一年千股千股已發行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704,000704,000於九個月期間及去年同期兩個期間內概無潛在攤薄已發行股份。

    – 9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基本虧損乃基於以下數據計算:就持續經營業務而言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一年千港元千港元用於計算每股基本盈利的虧損(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期內虧損) (30,768) (6,437)減:來自已終止經營業務的期內虧損– (6,306) 計算來自持續經營業務的每股虧損(30,768) (131)所用的分母與上文詳述的計算每股虧損所用的分母相同。

    就已終止經營業務而言基於期內來自已終止經營業務的虧損6,306,000港元及上文詳述的用於計算每股基本虧損的分母,截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來自已終止經營業務的每股基本虧損為每股0.90港仙。

    10.報告期後事項有關認購新朝陽股份之須予披露交易於二零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與新朝陽發展有限公司(「新朝陽」)訂立認購協議,據此,本公司已同意認購而新朝陽已同意向本公司配發及發行五股認購股份,認購價為每股認購股份5百萬港元。

    認購事項的代價為25百萬港元。

    完成後,本公司將持有新朝陽合共五股普通股,相當於新朝陽經擴大股本的50%。

    新朝陽的財務業績將不會在本集團的賬目內綜合入賬。

    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的公告。

    有關認購GEMCapital股份之須予披露交易於二零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與GEM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GEMCapital」)訂立認購協議,據此,本公司已同意認購而GEMCapital已同意向本公司配發及發行30,000,000股認購股份,認購價為每股認購股份1港元。

    認購事項的代價為30百萬港元。

    完成後,本公司將持有GEMCapital合共30,000,000股普通股,相當於GEMCapital經擴大股本的約60%。

    GEMCapital將成為本公司的非全資附屬公司,其財務業績將會在本集團的賬目內綜合入賬。

    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的公告。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後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概無重大事件。

    – 10 –管理層論述及分析業務回顧於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本集團主要從事電子產品業務、建築設計業務及金融服務業務。

    在電子產品業務方面,本集團從事設計、製造及銷售主要用於電腦、電腦周邊產品、手機周邊產品、多媒體電子消費品、通訊產品、汽車電子組件、線束及醫療器材之接駁產品之業務(「電子產品業務」)。

    在建築設計業務方面,本集團專注於總體規劃工作、設計總包工作及建築方案設計工作(「建築設計業務」)。

    在金融服務業務方面,本集團計劃於中港兩地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基金發行、資產管理、不良資產管理及保險經紀等,並擬定開展跨境初創投資及資金管理業務,以期於粵港澳大灣區推動電子相關科學園、知識產權及相關先進科技的發展(「金融服務業務」)。

    電子產品業務於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二零二二年同期」),該業務分類為本集團帶來約229.6百萬港元的收入(截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二零二一年同期」):約231.1百萬港元),較二零二一年同期減少約0.6%。

    儘管該業務分類繼續受惠於全球經濟復蘇、我們產品的分銷渠道增加以及董事為持續增加我們的銷售訂單及收入而實施的有效策略,但COVID-19疫情對電子產品的全球消費者需求帶來的不平均及不確定影響抵銷了該增加。

    建築設計業務過去兩年,COVID-19疫情餘波未了,而中國房地產業亦陷入龐大債務違約,使該分類一直受到不利影響。

    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COVID-19疫情的爆發導致我們在中國的設計項目暫停,打擊住房市場並令住房市場經歷低谷。

    除了所觀察到從COVID-19疫情緩慢復蘇之外,自去年二零二一年下半年起,該分類亦受到其下游客戶所遭遇的危機、中國房地產發展商債務水平高企及流動資金問題的進一步影響。

    該業務分類的收入由二零二一年同期的約18.8百萬港元減少至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的約6.1百萬港元,較去年減少約67.6%。

    董事正在密切監察有關問題,並對建築設計業務未來的業績保持謹慎樂觀。

    – 11 –金融服務業務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由於該分類仍處於起步階段並主要涉及併購,因此並無產生任何收入。

    該分類錄得經營虧損3,585,174港元,主要包括員工成本、法律及專業費用以及利息開支。

    該等款項主要用於發展及啟動這項全新的金融服務業務。

    財務回顧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錄得營業額約235.7百萬港元(二零二一年同期:約249.9百萬港元),較二零二一年同期減少約5.7%。

    毛利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錄得毛利約27.6百萬港元,較二零二一年同期的約38.9百萬港元減少約29.0%。

    儘管董事透過有效監察全球供應鏈中斷的情況,有策略地進行採購,抵禦原材料價格飆升,令毛利率改善,但COVID-19疫情對電子產品的全球消費者需求帶來的不平均及不確定影響抵銷了該增加。

    其他收益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本集團錄得其他收益約3.6百萬港元(二零二一年同期:約2.2百萬港元),增加約63.6%,主要是由於租金收入增加。

    銷售及分銷開支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銷售及分銷開支約為6.8百萬港元(二零二一年同期:約5.6百萬港元),增加21.4%,主要是由於(a)經營網上商店以及進行提高銷售的額外營銷工作產生的開支;(b)董事因試圖把握復蘇趨勢而加強營銷工作,導致建築設計業務的銷售及分銷開支增加;及(c)金融服務業務的初期發展。

    – 12 –行政開支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行政開支約為48.9百萬港元(二零二一年同期:約28.5百萬港元),增加約20.4百萬港元,乃主要因(i)我們在中國內地的生產設施之租金開支增加;(ii)建築設計業務的員工薪金及福利增加;及(iii)本公司啟動全新的金融服務業務而產生員工成本和法律及專業費用。

    財務成本於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財務成本約為2,100,000港元(二零二一年同期:549,000港元)。

    財務成本增加,乃由於自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第二季起舉借的新債務所致。

    所得稅開支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錄得所得稅開支約2.7百萬港元(二零二一年同期:所得稅開支約0.9百萬港元)。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淨虧損本集團呈報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九個月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淨虧損約30.8百萬港元(二零二一年同期:淨虧損約6.4百萬港元),下降約381.3%。

    此乃主要由於(a)電子產品業務及建築設計業務的收入及溢利減少;及(b)交易事項後間接費用較去年增加。

    每股虧損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的每股基本虧損約為4.37港仙(二零二一年同期:每股虧損約為0.91港仙)。

    償還其他借款本公司(作為借款人)已於二零二二年八月八日向無抵押其他借款的貸款人還款8,180,000港元,以清償絕大部分本金以及應計利息(「還款」)。

    本公司認為,還款不會對其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

    未來展望在電子產品業務方面,人民幣兌美元貶值、客戶需求及原材料價格上漲放緩等有利的外圍環境令收益流出現變動,董事將把握這一趨勢,繼續保持為股東創造價值的穩定性。

    – 13 –為創造更多股東價值,本集團正在強化我們的新服務,即以室內設計為基礎的服務與自有品牌的電子室內飾品銷售相結合的生活美學諮詢服務。

    我們已利用3D打印技術為全新的建築設計業務製作了首個樣板。

    為順應「互聯網+文化創意」趨勢,本集團旨在透過提升與用戶的互聯網互動平台,提供全面的一站式綜合設計服務。

    本集團在中港兩地參與發展金融服務業務,覆蓋基金發行、資產管理、不良資產管理及保險經紀等範疇。

    本集團相信,全新的金融服務業務日後將為本集團帶來額外的增長引擎。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員於股份及相關股份之權益及淡倉於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按本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存置之登記冊所記錄,或根據GEM上市規則第5章第5.46至5.67條所述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交易之必守標準以及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另行向本公司及聯交所作出之通知,董事、主要行政人員及彼等之聯繫人於本公司或其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第XV部)之股份及相關股份中擁有之權益及淡倉如下:本公司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董事姓名身份所持已發行普通股數目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之百分比王漓峰(「王先生」)受控制法團權益(附註) 355,620,000(L) 50.51%實益擁有人52,595,000(L) 7.47%(L)指好倉附註:355,620,000股股份由PTDesign Group Holdings Limited(該公司由王先生間接全資擁有)持有。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概無董事、主要行政人員或彼等之聯繫人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之任何股份或相關股份中擁有任何權益或淡倉。

    – 14 –主要股東及其他人士於本公司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之權益及淡倉於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以下人士(並非董事或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員)於本公司的股份及相關股份中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條文的規定須向本公司披露的權益或淡倉或直接或間接於附有權利可在所有情況下於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的股東大會上投票的任何類別股本5%或以上的面值中擁有權益: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股東名稱╱姓名身份所持已發行普通股數目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之百分比PTDesign Group Holdings Limited實益擁有人355,620,000(L) 50.51%龎國璽先生(「龎龎先生」) (附註)受控制法團權益74,403,000(L) 10.57%Modern Wealth Assets Limited實益擁有人74,403,000(L) 10.57%(L)指好倉附註:龎先生被視為於Modern Wealth Assets Limited(由龎先生全資擁有的公司)所持有之74,403,000股股份中擁有權益。

    購股權計劃根據本公司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三日採納以激勵董事及合資格僱員之購股權計劃(「計劃」),本公司可向本集團之執行董事及全職僱員授出可認購本公司股份之購股權。

    未經本公司股東事先批准,根據計劃可能授出之購股權所涉及之股份總數不得超逾任何時間已發行股份之30%。

    此外,未經本公司股東事先批准,於任何一年內可能向任何個別人士授出之購股權所涉及之股份數目不得超逾任何時間已發行股份之1%。

    倘向主要股東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或彼等之聯繫人授出之購股權超逾本公司股本之0.1%或其價值超逾5,000,000港元,則須獲本公司股東事先批准。

    – 15 –於接納獲授予之購股權時須繳付1港元之象徵式代價。

    購股權可於授出日期起第十三個月開始至授出日期後第五個週年當日止期間內任何時間行使。

    行使價由董事釐定,將不會低於以下三者中之最高者:(i)股份於授出日期之收市價、(ii)股份於緊接授出日期前五個營業日之平均收市價及(iii)股份之面值。

    自採納計劃以來,本公司概無根據計劃授出任何購股權。

    購買股份或債權證之安排除計劃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於九個月期間內任何時間概無訂立任何安排,致使董事可藉購入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團體之股份或債權證而獲益。

    充足公眾持股量本公司於九個月期間一直維持充足公眾持股量。

    遵守GEM上市規則第5.48至5.67條本公司已採納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操守守則,其條款不比GEM上市規則第5.48至5.67條所載之交易必守標準寬鬆。

    經作出特定查詢後,董事確認彼等於九個月期間一直遵守交易必守標準及本公司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操守守則。

    – 16 –於競爭對手之權益於九個月期間內,下列董事於以下被視為與本集團業務直接或間接構成或可能構成競爭之業務(董事獲委任為董事以代表本公司及╱或本集團權益之業務除外)中擁有權益:董事姓名被視為與本集團業務構成或可能構成競爭之實體名稱競爭業務描述權益性質王先生澳大利亞柏濤設計諮詢有限公司(「柏濤諮詢」)提供建築設計服務(施工圖設計除外)直接持有柏濤諮詢27.6%權益,並為董事柏濤建築設計(深圳)有限公司(「柏濤深圳」)提供建築設計服務(施工圖設計除外)透過柏濤諮詢間接持有柏濤深圳27.6%權益,並為董事上海柏濤建築設計諮詢有限公司(「上海柏濤」)提供建築設計服務(施工圖設計除外)間接持有上海柏濤17.0%權益,並為董事由於(i)上述各董事均充分了解彼等對本集團之受信責任,並將就任何存在或可能存在利益衝突之事宜放棄投票;(ii)除獨立開發商另行要求外,本集團將作為設計總承辦商首先承攬建築設計服務;(iii)除獨立開發商另行要求外,全部總體設計工作須首先分包予本集團;(iv)除獨立開發商特別要求建築設計方案工作須由柏濤諮詢或柏濤深圳進行外,本集團享有決定是否接納該工作之優先權;及(v)王先生並無參與上海柏濤之日常管理及營運,故本集團有能力在獨立於該等實體業務並與其保持距離之情況下獨立經營其業務。

    – 17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九個月期間內,概無董事或控股股東或彼等各自之緊密聯繫人於與本集團業務構成或可能構成競爭之業務中擁有權益。

    優先購買權本公司之公司細則或百慕達法例項下並無有關優先購買權之條文,致使本公司須按比例向現有股東提呈發售新股份。

    購買、出售或贖回股份於九個月期間內,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購買、出售或贖回任何股份。

    股息董事會已議決就九個月期間不宣派任何股息。

    企業管治本公司於九個月期間一直遵守GEM上市規則附錄15所載之企業管治常規守則之守則條文。

    本公司已採納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操守守則,其條款不比GEM上市規則第5.48至5.67條所載之交易必守標準寬鬆。

    經對全體董事作出特定查詢後,全體董事確認彼等於本期間內一直遵守交易必守標準及本公司採納之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操守守則。

    本公司已收到各獨立非執行董事根據GEM上市規則第5.09條對其獨立性作出之確認。

    本公司認為,全體獨立非執行董事均屬獨立。

    審核委員會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由三名成員組成,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甄嘉勝醫生、許琳先生及隋福祥先生。

    甄嘉勝醫生擔任審核委員會主席。

    審核委員會主要負責審閱及監督本公司之財務報告及內部監控程序。

    本公告呈列之截至九個月期間之第三季度業績乃未經審核,惟已由審核委員會審閱。

    – 18 –報告期後事項有關認購新朝陽股份之須予披露交易於二零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與新朝陽發展有限公司(「新朝陽」)訂立認購協議,據此,本公司已同意認購而新朝陽已同意向本公司配發及發行五股認購股份,認購價為每股認購股份5百萬港元。

    認購事項的代價為25百萬港元。

    完成後,本公司將持有新朝陽合共五股普通股,相當於新朝陽經擴大股本的50%。

    新朝陽的財務業績將不會在本集團的賬目內綜合入賬。

    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的公告。

    有關認購GEMCapital股份之須予披露交易於二零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與GEM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GEM Capital」)訂立認購協議,據此,本公司已同意認購而GEMCapital已同意向本公司配發及發行30,000,000股認購股份,認購價為每股認購股份1港元。

    認購事項的代價為30百萬港元。

    完成後,本公司將持有GEMCapital合共30,000,000股普通股,相當於GEMCapital經擴大股本的約60%。

    GEMCapital將成為本公司的非全資附屬公司,其財務業績將會在本集團的賬目內綜合入賬。

    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的公告。

    於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後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概無重大事項。

    公司秘書、授權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變更董事會宣佈,譚式為先生(「譚先生」)已提出辭任(i)本公司公司秘書(「公司秘書」);(ii)根據GEM上市規則第5.24條規定的本公司授權代表(「授權代表」);及(iii)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及GEM上市規則第24.05(2)條項下於香港代表本公司接收將向其送達之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之本公司法律程序代理人(「法律程序代理人」),自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起生效。

    – 19 –董事會欣然宣佈,曾曉東先生(「曾先生」)已獲委任為公司秘書、授權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自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起生效。

    曾先生持有多倫多大學商學士學位及香港公開大學(現稱香港都會大學)企業管治碩士學位。

    曾先生為香港公司治理公會及英國特許公司治理公會的會員。

    彼於公司秘書領域及銀行領域擁有豐富經驗。

    董事會謹此向譚先生於彼在任期間為本公司所作出之貢獻表示感謝,及歡迎曾先生履新。

    代表董事會新華聯合投資有限公司副主席王漓峰香港,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王漓峰先生、于三龍先生、范小令先生、陳曉鋒博士、倪弦先生及蘇光先生;非執行董事為黃斌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甄嘉勝醫生、吳樂斌先生、許琳先生及隋福祥先生。

    本公告將自其刊發日期起最少一連七天於聯交所網站之「最新上市公司公告」一欄及於本公司網站.tw/hk/investor.htm內刊載。

    本公告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義,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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