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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鑫集成: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日期:2024-05-14 21:24:13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75363) 用户喜爱度:等级975 本文被分享:981次 互动意愿(强)

    协鑫集成: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1.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七)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9层邮编:1000269/F,TaikangFinancialTower,38NorthRoadEastThirdRing,ChaoyangDistrict,Beijing100026,China电话/Tel:(+86)(10)65890699传真/Fax:(+86)(10)65176800网址/Website:二〇二四年五月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1目录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5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5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6四、发行人的设立.......................................................................................................6五、发行人的独立性...................................................................................................6六、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7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7八、发行人的业务.......................................................................................................7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9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18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24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27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28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28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29十六、发行人的税务.................................................................................................35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39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40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40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40二十一、结论意见.....................................................................................................42附件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企业.....44附件二:发行人的对外投资.....................................................................................56附件三: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新增专利.............................................................83附件四: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专利转让情况.....................................................88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七)国浩京证字[2024]第0030号致: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协鑫集成”)的委托,担任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

    2. 本所经办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已出具了《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3律意见书(四)》(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以及《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六)》(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3. 为反映协鑫集成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补充事项期间”)及/或《补充法律意见书(七)》(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部分法律方面的重大事项变动情况,本所经办律师在对协鑫集成本次发行的相关情况进一步查证的基础上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4.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补充法律意见书(五)》《补充法律意见书(六)》的补充,并构成《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及《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补充法律意见书(五)》《补充法律意见书(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准。

    5.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未涉及内容,以《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及《补充法律意见书(六)》为准。

    6. 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就各相关问题中所涉及的法律事项,本所经办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履行了特别注意义务;就各相关问题中所涉及的财务与会计等非法律事项,本所经办律师作为非财务专业人士履行了一般注意义务。

    7. 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使用的简称、术语和定义与《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及《补充法律意见书(六)》中使用的简称、术语和定义具有相同的含义,本所在《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补充法律意见书(五)》《补充法律意见书(六)》中发表法律意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4见的前提、假设及声明的事项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8. 本所经办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协鑫集成本次发行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协鑫集成本次发行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10.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5正文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六)》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未发生变化。

    11. 本次发行已通过深交所审核,尚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12. 发行人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相关授权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12月25日。

    13. 独立董事就前述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根据发行人目前持有的《营业执照》及其说明,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1873021H住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江海经济园区法定代表人朱钰峰成立日期2003年6月26日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注册资本585,031.6427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15.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6.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6(二)发行人依法设立,且其股票已于深交所上市发行人系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且其股票已于深交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协鑫集成”,股票代码“002506”。

    (三)发行人的持续经营情况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系合法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仍是依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发行人仍具备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仍具备《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适用意见第18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发行人的设立事宜已在《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中论述,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不存在需要更新或补充披露的事项,发行人的设立程序和方式符合当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资产独立完整,在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7六、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一)控股股东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仍为协鑫集团,未发生变化。

    (二)实际控制人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仍为朱共山先生,未发生变化。

    (三)主要股东所持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N名明细数据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一致行动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押情况如下:股东名称质押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营口其印377,000,0006.44%协鑫集团466,030,3047.97%协鑫建设520,000,0008.89%合计1,363,030,30423.30%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协鑫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朱共山先生。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八、发行人的业务(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未发生变化。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8(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

    (三)发行人的持续经营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为依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其主要资产不存在被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发行人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四)发行人及境内下属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资质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就主营业务取得的经营资质情况如下:序号公司名称资质证书名称资质等级/类型发证机关有效期限1协鑫绿能《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12.18-2024.06.302《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资质2024.03.26-2024.06.303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乙级资质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督办公室2023.08.13-2029.08.125《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12.08-2027.02.096协鑫(苏州)能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可以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

    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2.22-2025.02.197《实验室认可证书》可承接与并网光伏系统/光伏组件相关的检测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2019.07.03-2025.07.02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持有实际开展的主营业务活动所必需的各项经营资质,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经营资质均在有效期内,不存在被撤销或者吊销的情形。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9(五)发行人的境外业务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共计13家境外下属子公司,详见附件二。

    根据境外律师法律意见及发行人确认,发行人主要境外下属子公司在中国大陆以外开展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经营范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持有其实际开展的主营活动所必需的各项经营资质,且该等经营资质合法有效;根据境外律师法律意见及发行人确认,发行人主要境外下属子公司在中国大陆以外开展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一)关联方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包括: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协鑫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朱共山先生。

    2、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截至2023年12月31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关联方名称与发行人的关系持股比例协鑫建设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8.89%营口其印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7.34%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5.01%3、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10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和主体,主要包括家族信托及其下属企业(主要包含协鑫科技及其下属企业、协鑫新能源及其下属企业、协鑫能科及其下属企业)、GoldenConcordHoldingsLimited及其下属企业、上海其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等,详见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一。

    报告期内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曾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4、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姓名关联关系朱共山董事朱钰峰董事长,董事孙玮董事朱战军董事马君健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强董事蒋卫朋总经理程博独立董事张利军独立董事霍佳震独立董事梁文章监事会主席,监事戴梦阳监事孙国亮职工监事方建才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顾增才过去12个月曾任发行人独立董事舒桦过去12个月曾任发行人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5、发行人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合营、联营企业1为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报告期”指2021年、2022年及2023年,下同。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11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合营、联营企业,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一)对外投资”。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处置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序号公司名称处置方式1协一商业保理(苏州)有限公司22023年转让2北京协鑫风光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注销3泽州县晋润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注销4苏州迈创伟达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注销5芜湖鑫欣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转让6、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直接或者控制的企业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7、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发行人的关联自然人。

    8、发行人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上层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发行人的关联自然人。

    9、第7、8类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2名称已于2024年1月31日变更为苏州晟才颢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1210、其他关联方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主要关联交易情况如下: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1)2023年度,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关联方采购内容2023年江苏嘉润置业有限公司协鑫香格里拉酒店餐饮服务44.50江苏纬承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服务费33.55苏州纬承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招标服务费2.02苏州鑫之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服务183.51苏州协鑫新能源运营科技有限公司运维费364.45武汉协鑫新能源电力设计有限公司采购商品60.18协鑫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采购硅片70,212.60北京智新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广告服务费17.36协鑫电力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固定资产采购0.50徐州云龙汇商务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42.912023年,发行人关联采购金额合计70,961.58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为7.08%,关联采购占比较低,对发行人日常经营不具有重大影响。

    2023年,发行人大额关联采购主要为向协鑫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采购硅片。

    前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具备合理性;同时,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2023年度,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情况如下: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13单位:万元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阜宁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电费收入18.80苏州协鑫新能源运营科技有限公司服务费147.51高唐协智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系统集成包2,081.14高唐鑫旺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系统集成包593.16毕节协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变压器销售21.24乐山协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PVT热电联产系统销售38.94句容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代收电费30.64东莞鑫铭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安收入286.41苏州协鑫鑫能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储能系统476.44滕州鑫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系统集成包1,414.44张家港协鑫超能云动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组件5.91黄冈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销售组件471.26太仓鑫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组件121.07广东鑫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组件69.46化州鑫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组件30.32北京胜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组件8.26嘉兴泛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EPC项目施工254.41中山协鑫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技术服务11.23芜湖鑫欣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销售组件1,557.16内蒙古鑫环硅能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光伏系统、技术、建安服务62.502023年,发行人关联销售金额合计7,700.3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74%,关联销售占比较低,对发行人日常经营不具有重大影响。

    2023年,公司向高唐协智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产生的关联销售为该公司8.169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业务;向滕州鑫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产生的关联销售为该公司5.22327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业务;向芜湖鑫欣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产生的关联销售为单晶双玻665W组件等的销售。

    3、关联担保2023年度,发行人不存在为非合并范围内公司担保的情形,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如下: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14单位:万元2023年序号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1协鑫集团协鑫集成14,000.002协鑫集团协鑫集成10,000.003协鑫集团协鑫集成16,948.014协鑫集团协鑫集成10,950.935营口其印、阜宁集成、合肥新能源句容集成8,000.006协鑫集团徐州鑫宇7,200.007协鑫集团合肥新能源4,281.618协鑫集团合肥新能源30,083.334、关联租赁2023年度,发行人关联方租赁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金额苏州协鑫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862.43GCLNewEnergyInc.房屋建筑物4.24江苏协鑫能源系统制造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227.57上海睿颖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122.855、关联方资金拆借2023年度,发行人没有向关联方拆出资金的情形,存在新增向关联方拆入资金的情形,具体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2023年拆入方金额起始日到期日协鑫科技(苏州)有限公司4,000.002022年9月28日无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单位:万元期间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交易价格2023年度协鑫金控协一保理51%股权9,876.54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157、关联方应收、应付余额(1)应收项目单位:万元项目名称关联方202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万户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8.81应收账款新疆协鑫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3.90应收账款山东万海电力有限公司109.23应收账款高唐协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687.57应收账款高唐协智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36.33应收账款高唐鑫旺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35.54应收账款镇江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80.59应收账款苏州协鑫新能源运营科技有限公司156.37应收账款东莞鑫铭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62.44应收账款苏州协鑫鑫能储能科技有限公司121.52应收账款张家港协鑫超能云动科技有限公司6.68应收账款中山协鑫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1.90应收账款内蒙古鑫环硅能科技有限公司49.00应收账款嘉兴泛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7.31其他应收款阜宁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5.20其他应收款江苏纬承招标有限公司83.00其他应收款苏州纬承招标服务有限公司72.04其他应收款协鑫金控(上海)有限公司3,783.22其他应收款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20.00其他非流动资产江苏鑫财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77.36(2)应付项目单位:万元项目名称关联方2023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应付账款深圳协鑫智慧能源有限公司3.48应付账款协鑫科技(苏州)有限公司9,950.26应付账款武汉协鑫新能源电力设计有限公司70.57应付账款苏州纬承招标服务有限公司36.64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16应付账款苏州协鑫新能源运营科技有限公司250.39合同负债滕州鑫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31.94其他应付款苏州协鑫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25.46其他应付款苏州鑫之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54.18其他应付款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146.66其他应付款北京智新传媒科技有限公司5.23其他应付款江苏协鑫能源系统制造有限公司1,118.75其他应付款协鑫光伏系统有限公司721.80其他应付款江苏嘉润置业有限公司协鑫香格里拉酒店3.13其他应付款苏州智电节能科技有限公司5.90其他应付款苏州协鑫新能源运营科技有限公司0.10其他应付款GCLSolarEnergyTechnologyHoldingsLimited40.89其他应付款新疆协鑫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8,000.00其他应付款张家港协鑫超能云动科技有限公司100.00其他应付款苏州晟才颢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522.08长期应付款协鑫科技(苏州)有限公司43,840.0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苏州协鑫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283.21租赁负债苏州协鑫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1,932.3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上海睿颖管理咨询有限公司94.11租赁负债上海睿颖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39.108、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转让协一保理51%股权①概述2023年6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转让子公司51%股权暨累计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协一保理主要从事的应收账款商业保理业务属于“类金融”业务,鉴于公司已制定清晰明确的“光伏+储能”为核心的综合能源系统集成商的战略,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基于战略聚焦及资源的优化配置的考虑,公司决定将公司持有的协一保理51%股权转让给协鑫金控(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金控”)。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17公司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持有协鑫金控60%股权,协鑫金控与公司为同一实控人朱共山先生控制的企业,故协鑫金控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②关联交易定价情况根据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协一保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后出具的《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协一商业保理(苏州)有限公司51%股权涉及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23]第322号),在持续经营前提下,采用资产基础法确定协一保理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9,365.76万元,比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4,029.08万元增值5,336.68万元,增值率38.04%。

    在上述标的股权的评估值基础上,公司同意向协鑫金控出让标的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为9,876.54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③关联交易审议程序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转让子公司51%股权暨累计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三)未来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在公司未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方面无变化。

    (四)同业竞争的情形本所经办律师已在《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了发行人待处置光伏电站资产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家族信托控制的协鑫新能源(0451.HK)持有的光伏电站开发、运营业务不存在实质同业竞争的相关内容。

    2023年年末,协鑫新能源已将其持有的上述业务转让给同一最终控制的协鑫能科(002015.SZ);截至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182023年12月31日,协鑫能科持有的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约为668.02兆瓦3。

    发行人持有的光伏电站体量、规模等无法与协鑫能科构成竞争。

    补充事项期间,除上述变化外,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在同业竞争方面无其他重大变化。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关联关系清晰、明确;发行人的重大关联交易协议的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的上述关联交易公允,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行人已在《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中明确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及前述两方的实际控制人关于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事项出具的承诺函之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一)对外投资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合计对外投资公司112家,其中下属子公司86家(含境外下属子公司13家),参股公司26家(含境外参股公司3家),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的境内下属子公司均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

    根据境外律师法律意见及发行人确认,发行人的主要境外下属子公司均依照当地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二)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1、自有土地3协鑫能科2023年年度报告。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19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用于主营业务的土地使用权权属情况未发生变化。

    2、自有房屋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拥有的用于主营业务的房屋权属情况未发生变化。

    3、租赁房屋(1)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的租赁房屋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协鑫集成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正在履行的用于主营业务的房屋租赁协议共计4份,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出租方承租方房屋坐落租赁面积(㎡)用途租赁期限权属证号租赁备案1合肥东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合肥新能源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石池路北侧294,994.4生产--否2拉萨经济开发区东恒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协鑫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拉贡路18号中达财富中心6-1-9-00568.95办公2023.08.01-2024.07.31藏(2021)拉萨市不动产权第0001681号否3苏州协鑫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集成工研院中国苏州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8,183办公2024.01.01-2024.12.31苏(2019)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权0000084号否4苏州乐孵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协鑫绿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福泾田路68号A幢9楼2,085.2办公2022.12.10-2025.12.09苏(2021)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0000164号否5上海睿颖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协鑫集成上海浦东新世纪大道100号浦东办公楼上海环球金融中心68层930.9办公2024.04.01-2025.03.31沪房地浦字(2011)第020037否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就上述第1项租赁房屋,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20该房屋已通过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仍在办理中;就上述第2-5项租赁的房屋,出租人尚未办理租赁房屋备案手续。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持续正常使用该等租赁物业,该等瑕疵未对发行人正常经营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因此与出租方发生任何纠纷或受到任何政府部门的调查、处罚。

    (2)发行人重要境外下属子公司的租赁房屋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境外下属子公司正在履行的房屋租赁合同情况如下:序号出租方承租方房屋座落面积(㎡)用途租赁期限年租金租赁备案1MitsubishiEstateCo.,Ltd协鑫集成日本1-9-2,Otemachi,Chiyoda-ku,Tokyo108.48办公2021.10.01-2025.09.3019,688,400日元否2GCLNewEnergy,Inc协鑫集成美国111DeerwoodRoad,#200,SanRamon,CA94583-办公2022.01.01-长期6,000美元是3CEServicedOfficesPvt.Ltd协鑫集成印度Level6,WingB,TwoHorizonCenter,GolfCourseRoad,DLF5,Sector43Gurgaon122002,Haryana-办公2022.09.19-2024.09.193,599,988卢比否根据发行人确认,发行人境外下属子公司的租赁合同以及租赁关系合法、真实、有效,符合当地法律的相关规定,且与出租方不存在纠纷情形。

    (三)知识产权1、专利(1)自有专利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21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合计新增47项授权专利,其中境内专利新增45项,境外专利新增2项,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三。

    (2)授权使用的专利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被授权使用的专利未发生变化。

    (3)专利权转让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专利权转让情况详见附件四。

    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苏州集成、苏州协鑫集成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等方与协鑫储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共签订了3份《专利(申请)权转让声明》,将62项专利权转让予协鑫储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苏州协鑫集成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协鑫集成科技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集成、发行人与协鑫储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共签订了2份《专利权转让协议》,将2项专利权转让给协鑫储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0日,发行人、徐州鑫宇、苏州集成、张家港集成、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多份专利转让协议,对38项专利的所有权做出了约定。

    2023年4月10日、2023年7月20日,张家港集成与合肥新能源分别签署了《专利转让协议》《专利(申请权)转让声明》,对申请号为ZL201911324591.7、ZL201710419822.7的专利、专利申请权进行转让,且申请号为ZL201710419822.7于2023年11月24日取得专利局授权。

    上述专利转让事项均已办理登记手续。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于境内新增持有的专利合法有效,在补充事项期间不存在设置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22制的情形,不存在权属纠纷。

    除上述情况外,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取得的专利不存在其他变化。

    2、注册商标(1)自有注册商标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境内注册商标未发生变化。

    (2)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被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情况未发生变化。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持有的软件著作权情况未发生变化。

    (四)主要财产的权利限制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主要财产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如下:1、主要不动产存在的权利限制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不动产权利受限情况如下:序号证书编号权利人坐落面积(㎡)权利性质用途他项权利1苏(2017)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0026272号张家港集成杨舍镇晨丰公路288号土地面积:132,935.7建筑面积:98,691.71出让工业用地抵押2苏(2021)阜宁县不动产权第0140590号阜宁集成江苏阜宁经济开发区锦仁居委会一、四组,骥超居委会二组土地面积:28,656.73建筑面积:17,943.32出让工业用地抵押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233苏(2021)阜宁县不动产权第0140592号阜宁集成江苏阜宁经济开发区锦仁居委会一、四组,骥超居委会二组土地面积:27,628.49建筑面积:13,087.79出让工业用地抵押4苏(2018)句容市不动产第0052563号句容东昇句容市郭庄镇机场路与空港大道交叉口02幢、03幢土地面积:540,26.00建筑面积:20,400.25出让工业用地抵押5苏(2019)沛县不动产权第0017259号徐州鑫宇沛县经济开发区沛公路南侧、汉润路东侧土地面积:138,086.99建筑面积:62,773.95出让工业用地抵押42、主要设备存在的权利限制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动产权利受限情况如下:序号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式主合同金额(元)主债权期限登记到期日1苏州集成苏州集成设备抵押48,950,000.002022.08.08-2025.08.082029.02.152设备抵押63,850,000.002022.08.08-2025.08.082029.02.154徐州鑫宇合肥新能源设备抵押130,000,000.002023.10.08-2025.10.082025.10.085徐州鑫宇徐州鑫宇设备抵押44,000,000.002024.02.01-2025.01.152026.01.187阜宁协鑫阜宁协鑫设备抵押17,812,700.002023.07.19-2025.07.192028.07.188合肥新能源合肥新能源设备抵押215,481,721.802022.12.22-2025.06.212028.06.219215,481,721.802023.02.27-2025.08.272028.08.2610100,000,000.002023.11.10-2026.12.302027.01.1311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设备抵押65,000,000.002024.02.05-2027.02.252027.03.033、子公司股权的权利限制4根据发行人说明,该笔抵押对应的主债务已清偿完毕,抵押权人尚未办理抵押解除登记。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24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境内下属子公司的股权质押情况如下:序号出质人质权人目标公司出质股权比例登记日1合肥新能源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合肥鑫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0%2023.01.05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拥有的主要财产合法有效,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主要财产及其租赁不动产的瑕疵情形不会对其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主要财产的权利受限情形,均系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为其经营贷款、融资租赁提供担保而设,相关合同均未出现违约的情形,该等权利受限的情况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一)重大合同1、采购合同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序号合同签订方合同相对方合同标的1苏州集成协鑫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硅片2合肥新能源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钢化玻璃3合肥新能源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钢化玻璃4合肥新能源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铝边框5合肥新能源浙商中拓集团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电池片6苏州集成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电池片7合肥新能源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福斯特(滁州)新材料有限公司EVA、POE8苏州集成通威太阳能(金堂)有限公司、通合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电池片9苏州集成滁州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电池片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2510合肥新能源信义光伏玻璃控股(安徽)有限公司钢化玻璃公司与主要供应商针对核心原材料定期签订采购协议,以实际到货数量和约定的单价与供应商据实结算采购货款。

    2、销售合同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序号合同签订方合同相对方合同内容1协鑫集成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光伏组件2协鑫集成华润新能源(洛浦)有限公司光伏组件3协鑫集成华润新能源(皮山)有限公司光伏组件4协鑫集成华润新能源(和田)有限公司光伏组件5协鑫集成晋能光伏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晋能清洁能源科技股份公司光伏组件6协鑫集成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光伏组件7协鑫集成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光伏组件8协鑫集成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光伏组件9协鑫集成毕节七星关乌江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组件10协鑫集成江苏惠汕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光伏组件3、重大借款合同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借款金额10,000万以上的重大借款合同如下:序号借款方贷款方借款种类借款金额(万元)借款起始日借款到期日1协鑫集成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短期借款10,0002023.09.272024.09.272协鑫集成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信用证10,0002023.10.312024.07.173合肥新能源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短期借款10,0002023.11.212024.11.084合肥新能源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短期借款10,0002023.11.282024.11.08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265合肥新能源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短期借款10,0002024.01.092024.12.316苏州集成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银行承兑汇票15,0002024.01.092024.07.097合肥新能源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短期借款10,0002024.01.182024.07.188协鑫集成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银行承兑汇票10,0002024.01.192024.07.199协鑫集成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信用证13,0002024.02.022025.01.2710合肥新能源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银行承兑汇票13,3002023.02.292024.08.2911合肥新能源山东绿色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可转债13,0002023.10.252025.10.25512合肥新能源厦门晨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可转债30,0002023.10.302026.10.3064、重大融资租赁合同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正在履行的10,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融资租赁合同如下:序号承租人出租人担保人担保方式金额(万元)签署日租赁期限1合肥新能源中航租赁协鑫集成连带责任保证20,0002022.12.132.5年2芜湖协鑫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协鑫集成连带责任保证16,5002023.06.253年3合肥新能源中航租赁协鑫集成连带责任保证20,0002023.02.282.5年4芜湖集成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协鑫集成连带责任保证10,0002023.11.163年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在履行的适用法律为中国法律的重大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均合法有效,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5根据协议约定,后12个月为后续借款期或转股期。

    6根据协议约定,后12个月为转股期。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27(二)重大侵权之债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

    (三)发行人和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债权债务及担保情况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之(二)关联交易”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外,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涉及的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系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合法有效。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在履行的适用法律为中国法律的重大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均合法有效,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外,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涉及的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系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合法有效。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情况未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拟进行的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28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如下:序号修改时间内部决策程序修改内容12023年9月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结合公司战略调整需要,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修订为董事长担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修订相关条款。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公司章程修改已依法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其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一)发行人的组织机构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的组织机构未发生变化。

    经核查,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已依法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二)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议事规则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依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经核查,本所经办律师认为,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不存在违反彼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29司章程的情形。

    (三)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情况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均合法有效。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如下:1、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如下:姓名职务性别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7朱共山董事男2021.02.102024.02.09朱钰峰董事长、董事男2022.09.092024.02.09孙玮董事女2021.02.102024.02.09朱战军董事男2023.10.132024.02.09张强董事男2022.09.092024.02.09马君健董事男2022.03.292024.02.09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02.192024.02.09蒋卫朋总经理男2023.09.222024.02.09方建才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男2021.02.102024.02.09程博独立董事男2023.05.292024.02.09张利军独立董事男2021.09.032024.02.09霍佳震独立董事男2022.03.292024.02.09梁文章监事会主席、监事男2021.02.102024.02.09戴梦阳监事男2022.09.092024.02.09孙国亮职工监事男2021.02.102024.02.097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于2024年2月9日届满,发行人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准备工作尚在筹备中。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302、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兼职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在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任职外,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兼职情况如下:姓名公司任职兼职单位名称兼职职务朱共山董事上海能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上海协鑫云控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协鑫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朱钰峰董事长上海其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董事协鑫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协鑫电力有限公司董事保利协鑫(徐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执行董事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执行董事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协鑫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孙玮董事江苏协鑫电力有限公司董事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张强董事协鑫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协鑫绿色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江苏鑫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其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协鑫金控(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监事协鑫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四川协鑫锂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31姓名公司任职兼职单位名称兼职职务协鑫南方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上海其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苏州协鑫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徐州禄荣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四川协鑫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江苏协鑫能源系统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协鑫瑞通电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马鞍山尖山铁矿有限公司董事协鑫能源产业发展(江苏)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协鑫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协鑫锂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协鑫供应链管理(四川)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上海协鑫华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协鑫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上海乘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协鑫晔鑫(江苏)光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纬承招标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协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协鑫光热科技(江苏)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协鑫新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协鑫科技咨询服务(苏州)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协鑫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省鑫中合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乐山协鑫储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鑫佑想(江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江苏众鑫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鑫佑理(江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协鑫云控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江苏纬承招标有限公司董事协鑫资本管理(徐州)有限公司董事贵州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西协鑫正极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徐州鑫御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32姓名公司任职兼职单位名称兼职职务苏州协鑫鑫源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苏州协鑫智慧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协鑫鑫阳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朱战军董事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联席首席执行官高佳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昆山协鑫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协鑫资本管理(徐州)有限公司董事梁文章监事会主席协鑫智慧交通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万户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智新传媒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戴梦阳监事协鑫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来安县协鑫智慧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监事香河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海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常州中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华桥新能源咨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程博独立董事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8独立董事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电科微波通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建工建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霍佳震独立董事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张利军独立董事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南京市建邺区人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8根据士兰微(600460.SH)《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2024年5月6日,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程博先生已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将于2024年5月29日辞去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33姓名公司任职兼职单位名称兼职职务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方建才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万户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马君健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上海经纶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3、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对外投资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董事朱共山的对外投资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之“(一)关联方”,发行人现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34姓名公司任职对外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注册地址持股比例朱钰峰董事长上海其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00.00上海市100.00%上海汉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00.00上海市100.00%(直接及间接)营口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00.00辽宁省100.00%(直接及间接)诸暨秉颐清洁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0江苏省0.50%徐州鑫能永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25.00江苏省42.00%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15,000万HKD百慕大群岛20.34%9孙玮董事宁波鑫创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250.00浙江省1.60%徐州鑫之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05.03江苏省8.68%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15,000万HKD百慕大群岛0.05%10朱战军董事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500,000万HKDCaymanIslands0.04%11张强董事宁波鑫创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250.00浙江省1.12%宁波金共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浙江省80.00%宁波金共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浙江省80.00%宁波金共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浙江省80.00%张利军独立董事南京邦盛聚信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010.00江苏省6.66%梁文章监事会主席共青城秉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50.00江西省49.00%宁波鑫创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250.00浙江省1.12%山东协鑫集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0.00山东省10.00%孙国亮职工监事常州金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8830.00江苏省3.62%方建才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15,000万HKD百慕大群岛0.02%12马君健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上海经纶投资有限公司1,000.00上海市99.00%无锡清源华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00.00江苏省23.00%9朱钰峰先生直接或间接持有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股份合计占其已发行股份20.34%。

    10孙玮女士直接或间接持有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合计占其已发行股份0.05%。

    11朱战军先生直接或间接持有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份合计占其已发行股份0.04%。

    12方建才先生直接或间接持有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合计占其已发行股份0.02%。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35(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发行人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舒桦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2023年9月22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聘任蒋卫朋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2023年10月13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选举朱战军先生为董事。

    除此之外,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三)独立董事的设置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董事会中设有3名独立董事,该等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其职权范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合法有效;发行人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其职权范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一)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根据发行人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税率情况如下:税种计税依据税率增值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3%、5%、6%、9%、1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7%/5%/1%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36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5%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15%/20%(二)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及政府补助政策根据发行人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享受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主要税收优惠及政府补助政策情况如下:1、主要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名称享受的税收优惠情形政策依据合肥新能源2023年、2024年、2025年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于2023年10月16日核发编号为GR20233400414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张家港集成2022年、2023年、2024年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于2022年12月12日核发编号为GR20223201821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阜宁集成2023年、2024年、2025年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于2023年11月6日核发编号为GR20233200896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徐州鑫宇2021年、2022年、2023年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于2021年11月30日核发编号为GR20213200943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协鑫绿能2022年、2023年、2024年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于2022年12月12日核发编号为GR20223201303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37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定:“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发行人下列下属子公司符合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序号子公司名称1上海协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2苏州协鑫国鑫财务咨询有限公司3苏州协鑫集成储能科技有限公司4协鑫集成(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5山东协鑫集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金寨协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7协鑫综合能源服务(苏州)有限公司8协鑫集成电源技术(苏州)有限公司9阜宁协鑫集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句容鑫昇凯讯汇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11协鑫(苏州)能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12协鑫能源技术有限公司13唐能(迁西)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14四川协鑫绿能工程科技有限公司15内蒙古协鑫高新能源系统科技有限公司16河北信达亿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7马鞍山其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8协鑫集成科技发展(徐州)有限公司19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20协鑫储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21苏州中源科新能源有限公司22晟能光伏材料(南通)有限公司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3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13、《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第一条14有关规定,元氏光伏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其中,石源元氏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从2018年开始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合肥鑫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开始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2、主要政府补助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2023年度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200万元以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情况如下:项目批准主体金额(万元)2022年度市级外贸政策资金合肥市商务局240.002022年张家港土地使用税、房产税退税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382.05(三)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的纳税情况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境内下属子公司不存在重大税务行政处罚。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2023年度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税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符合法律规定,政府补助真实;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受到税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1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14《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对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规定范围、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39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一)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的环境保护情况1、环境保护的执行情况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已建、在建项目的环保批文情况如下:序号公司名称项目名称环评批复环保验收1阜宁集成1.0GW太阳能组件生产项目《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1.0GW太阳能组件生产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意见》(阜环表复[2016]27号)《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1.0GW太阳能组件生产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1.2GW高效组件扩产项目《关于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阜宁1.2GW高效组件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盐环表复[2020]23015号)《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阜宁1.2GW高效组件扩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37GW光伏组件项目《关于<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GW光伏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盐环(阜)表复[2024]14号)-4合肥新能源协鑫集成高效光伏组件生产项目(一期)《关于协鑫集成高效光伏组件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审[2020]190号)《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协鑫集成高效光伏组件生产项目(一期)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5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芜湖协鑫20GW(一期10GW)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关于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芜湖协鑫20GW(一期10GW)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芜环行审[2023]67号)-6芜湖协鑫集成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芜湖协鑫20GW(二期10GW)高效电池片项目《芜湖协鑫集成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芜湖协鑫20GW(二期10GW)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402、环境保护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的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情况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质量技术监督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因拖欠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而受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六)》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未发生变化。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未发生变化。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一)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1、诉讼、仲裁情况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情况如下:(1)法兰克福能源控股有限公司(FrankfurtEnergyHoldingGmbH)、永恒资本公司(ForeverCapitalAG)诉协鑫集成、上海超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案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41件2024年2月1日,法兰克福地方法院举行了口头听证会并指出:它将首先处理该诉讼可受理性相关问题,其中包括法兰克福法院的管辖权问题,以及原告是否需要在2014年中国的重组程序中受到法律保护的问题。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原被告双方现阶段以书面方式向法庭陈述事实、论点以及相关证据过程中,法庭尚未确定下次听证会的日期。

    (2)安徽银欣诉苏州集成案件2023年4月15日,原告安徽银欣向马鞍山市当涂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被告为苏州集成,案号为(2023)皖0521民初2359号。

    原告安徽银欣主张因苏州集成背书转让给安徽银欣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实际兑付,以及存在437,402.21元未付货款,请求被告苏州集成支付欠款余额200,437,402.21元及利息。

    2023年12月29日,苏州集成收到当涂县人民法院做出的(2023)皖0521民初23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苏州集成给付原告安徽银欣货款437,402.21元及相应利息,驳回原告安徽银欣其他诉讼请求。

    因苏州集成认为不欠付安徽银欣437,402.21元货款及利息,故于2024年1月8日,向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4年4月28日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二审进行了开庭审理,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案二审尚未作出判决。

    (3)富昱能源科技(阜宁)有限公司诉阜宁集成案件2023年9月1日,原告富昱能源科技(阜宁)有限公司向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为阜宁集成。

    本案原告主张因被告未支付租赁涉案房地产之租金,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原被告之间的租赁关系并由被告支付拖欠租金69,883,242.48元人民币。

    2024年3月18日,阜宁集成收到阜宁县人民法院做出的(2023)苏0923民初60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阜宁集成向原告富昱能源科技(阜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14,106,840.90元。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42因阜宁集成认为一审判决对案件事实认定错误,故于2024年5月8日向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案二审尚未开庭审理。

    2、行政处罚情况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正文之“十六、发行人的税务”及“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披露的情形外,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于补充事项期间未新增重大行政处罚。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对发行人控制权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二十一、结论意见综上所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股票已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发行人已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批准和授权。

    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通过深交所审核,尚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以下无正文)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43(本页无正文,为《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七)》签署页)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于年月日出具,正本一式三份,无副本。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负责人:刘继经办律师:解宇————————————————————杨博——————————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44附件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企业序号关联方名称备注注册地151AsiaPacificEnergyFund家族信托Singapore2AsiaPacificEnergyFundLimited家族信托控制Bahamas3亚太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4协鑫阳光慈善基金会有限公司家族信托与朱共山先生共同控制HK5天迅控股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6协鑫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HK7东鼎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8富佳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9峰长控股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10好达企业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11傲腾投资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HK12智悦控股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13鹰威控股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14星源国际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15百涛控股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16协鑫(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HK17协鑫(中国)清洁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HK18超峰投资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19中国协鑫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HK20协鑫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21协鑫金融(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HK15[1]Bahamas指巴哈马、BVI指英属维尔京群岛、CaymanIslands指开曼群岛、Djibouti指吉布提、Ethiopia指埃塞俄比亚、HK指香港特别行政区、Indonesia指印度尼西亚、PRC指中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Singapore指新加坡。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4522协鑫控股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HK23永珍国际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24协鑫绿色智慧城市发展(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HK25协鑫绿色智慧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HK26协鑫集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HK27东昇光伏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HK28瑞扬发展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29天忠控股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30扬名投资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31高卓投资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32华宝企业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33保泰投资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34保利协鑫(太仓港)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HK35多智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36中国数据港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HK37协鑫集团管理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HK38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39ChampionCourtLimited冠庭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40协鑫油气集团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41CharmMaxLimited祥盛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42EverestPrimeLimited峰盛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43PortBeautyLimited港美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44保利协鑫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45保利协鑫天然气国际贸易控股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46保利协鑫天然气控股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47保利协鑫天然气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HK48保利协鑫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4649保利协鑫管道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50保利协鑫管道(埃塞)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Ethiopia51保利协鑫管道(吉布堤)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Djibouti52POLY-GCLPipeline(Djibouti)LimitedFZE家族信托控制Djibouti53协鑫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54保利协鑫液化天然气(吉布提)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55POLY-GCLLNG(Djibouti)LimitedFZE家族信托控制Djibouti56协鑫石油天然气(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57协鑫石油天然气国际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58协鑫石油天然气接收站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59协鑫石油天然气(平湖)投资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60协鑫石油天然气(平湖)控股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HK61协鑫资本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62协鑫光电控股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63卓健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64时涛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HK65康亮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66辰亚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HK67正昇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68日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HK69合鑫创投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70协鑫资本(香港)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HK71协鑫风能(开曼)控股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CaymanIslands72协鑫风能控股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HK73协鑫风能(BVI)控股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74协鑫风能装备控股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HK75保利协鑫管道(香港)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HK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4776保利协鑫液化天然气(香港)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HK77POLY-GCLPetroleumInternationalTradingSingaporePte.Ltd.朱钰峰先生控制Singapore78力品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HK79保利协鑫天然气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HK80宜兴鑫远新能源汽车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家族信托控制PRC81中国铁路物流控股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HK82承德遵小铁路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83承德宽平铁路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84唐山唐承铁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85协鑫集团有限公司(HK)家族信托控制HK86BoulinaInvestmentsLimited家族信托控制BVI87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88苏州共能能源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89江苏协鑫电力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90苏州协鑫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91苏州协鑫云仓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92上海协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93太仓港众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94苏州鑫宇码头货物装卸服务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95新疆国信煤电能源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96太仓港香江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97苏州协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98协鑫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99四川协鑫投资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00海南省鑫中合科技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01协鑫新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48102江苏协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03深圳协鑫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04协鑫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05鑫知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06江苏协鑫科创发展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07苏州鑫之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08上海协鑫华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09四川协鑫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10乐山协鑫储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11上海鑫森磊创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家族信托控制PRC112江苏协鑫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13江苏协鑫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14协鑫物流(遵化)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15苏州协鑫鑫源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16上海乘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17协鑫汇东液化天然气如东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18苏州协鑫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19协鑫南方控股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20协鑫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21上海协鑫鑫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22苏州纬承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23江苏纬承招标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24方达鑫绿色投资(苏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家族信托控制PRC125协鑫科技发展无锡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26协鑫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27上海协鑫绿色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28句容协鑫智慧云仓科技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49129协鑫智慧交通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30协鑫金控(上海)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31上海协鑫鑫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32鑫佑想(江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33鑫佑理(江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34宁波鑫燚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家族信托控制PRC135宁夏鑫禾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36徐州鑫御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37苏州鑫共磊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家族信托控制PRC138北京协鑫石油天然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39徐州协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40群利光电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41IdeacomeLimited家族信托控制BVI142协鑫洲明能效科技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43协鑫天然气贸易(广东)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44四川协鑫施沃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45上海能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46辽宁鸿图商贸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47营口利波物资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48营口微子科技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49定州佳鑫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50协鑫液化天然气(茂名)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51江苏鑫财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52江苏协鑫产城发展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53江苏中鑫长租公寓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54GCLPetroleumSingaporePte.Ltd家族信托控制Singapore155众能电力(苏州)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50156鑫盈(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57江苏鑫其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58句容鑫谷科技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59江苏鑫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60江苏协鑫物联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61协鑫光伏系统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62江苏协鑫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63马鞍山尖山铁矿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64北京鑫宸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65保利协鑫(广东)油气新能源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66上海其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67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68宜兴协鑫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69南京鑫能阳光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家族信托控制PRC170苏州国泰鑫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71苏州国泰鑫能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家族信托控制PRC172苏州国泰绿能电力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家族信托控制PRC173山南国泰鑫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74山南京能财经顾问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75协鑫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76珠海国泰鑫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77宁夏鑫永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78协鑫高信材料科技(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家族信托控制PRC179协鑫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80江苏嘉润置业有限公司协鑫香格里拉酒店家族信托控制PRC181徐州同鑫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82徐州禄荣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51183仁寿鑫兴储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家族信托控制PRC184协鑫发展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VI185南京协鑫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86昆山国集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87苏州协鑫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88乐山鑫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89仁寿双鑫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家族信托控制PRC190上海祥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家族信托控制PRC191协鑫资本管理(徐州)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92协鑫晔鑫(江苏)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93江苏固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94宁波兴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家族信托控制PRC195汇晟鑫国际供应链管理(徐州)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96协鑫光热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97协鑫天宫(江苏)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198宁波金共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家族信托控制PRC199宁波金共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家族信托控制PRC200宁波金共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家族信托控制PRC201四川协鑫璞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202协鑫能源产业发展(江苏)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203新疆鑫畔能源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204新疆鑫池能源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205新疆鑫潭能源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206新疆鑫湛能源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207新疆鑫皓能源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208太仓德鑫能源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209昆山鑫欣实业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52210中城乡(烟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211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03800.HK)及其附属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CaymanIslands212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00451.HK)及其附属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Bermuda213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015.SZ)及其附属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214逸向有限公司朱共山先生控制BVI215利时国际有限公司朱共山先生控制BVI216常盛有限公司朱共山先生控制HK217恒锋集团有限公司朱共山先生控制HK218协鑫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朱共山先生控制BVI219汇桥投资有限公司朱共山先生控制BVI220诚忠集团有限公司朱共山先生控制BVI221顺力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朱共山先生控制HK222智永投资有限公司朱共山先生控制HK223新西兰清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朱共山先生控制BVI224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朱共山先生控制HK225香港盐城商会有限公司朱共山先生控制HK226香港苏州商会有限公司朱共山先生控制HK227澳洲新能源基金有限公司朱共山先生控制BVI228中国电多多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朱共山先生控制BVI229中国电多多科技有限公司朱共山先生控制HK230中国房多多控股有限公司朱共山先生控制BVI231中国房多多集团有限公司朱共山先生控制HK232颖才环球控股有限公司朱共山先生控制BVI233星富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朱共山先生控制HK234和世环球有限公司朱共山先生控制BVI235创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朱共山先生控制HK236LongVisionInvestmentsLimited朗见投资有限公司朱共山先生控制BVI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53237PowerAllyInternationalLimited联力国际有限公司朱共山先生控制BVI238GoldenConcordHoldingsLimited朱共山先生控制CaymanIslands239OceanNewLimited海新有限公司朱共山先生控制BVI240GoldenConcord(Singapore)EnergyInvestmentHoldingPteLtd朱共山先生控制Singapore241徐州顺力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朱共山先生控制PRC242协鑫(辽宁)实业有限公司朱共山先生控制PRC243绥化市中影建筑安装装饰有限公司朱共山先生控制PRC244保华一品地产(大连)有限公司朱共山先生控制PRC245协鑫新昊仓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朱共山先生控制HK246上海其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朱钰峰先生控制PRC247江苏协鑫阳光慈善基金会朱钰峰先生控制PRC248锡林郭勒中能硅业有限公司朱钰峰先生控制PRC249上海汉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朱钰峰先生控制PRC250江苏协鑫房地产有限公司朱钰峰先生控制PRC251徐州嘉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朱钰峰先生控制PRC252江苏协众投资有限公司朱钰峰先生控制PRC253江苏嘉润置业有限公司朱钰峰先生控制PRC254上海齐如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朱钰峰先生控制PRC255上海其皓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朱钰峰先生控制PRC256上海和恒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朱钰峰先生控制PRC257阜宁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朱钰峰先生控制PRC258上海睿颖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朱钰峰先生控制PRC259苏州东吴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朱钰峰先生控制PRC260上海桐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朱钰峰先生控制PRC261太仓高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朱钰峰先生控制PRC262徐州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朱钰峰先生控制PRC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54263苏州鑫云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朱钰峰先生控制PRC264句容鑫云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朱钰峰先生控制PRC265苏州协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朱钰峰先生控制PRC266上海协鑫科创投资有限公司朱钰峰先生控制PRC267江苏协鑫能源系统制造有限公司朱钰峰先生控制PRC268徐州鑫创产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朱钰峰先生控制PRC269徐州光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朱钰峰先生控制PRC270徐州光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朱钰峰先生控制PRC271北海其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朱钰峰先生控制PRC272江苏协鑫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朱钰峰先生控制PRC273邳州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朱钰峰先生控制PRC274领智投资有限公司朱共山夫人控制BVI275建威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朱共山夫人控制HK276协鑫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朱共山夫人控制BVI277富基国际有限公司朱共山夫人控制BVI278协鑫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朱共山夫人控制HK279茂翔有限公司朱共山夫人控制HK280保利协鑫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朱共山夫人控制HK281翠川环球有限公司朱共山夫人控制BVI282裕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朱共山夫人控制HK283协鑫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朱共山夫人控制BVI284协鑫绿色小镇发展有限公司朱共山夫人控制BVI285协鑫新材料技术(甘肃)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286协鑫超分子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287协鑫南华(深圳)超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288江西协鑫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289协鑫爱能清洁能源(深圳)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55290协鑫爱能新能源(甘肃)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291广东协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292广东协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293营口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朱钰峰先生控制PRC294珠海鑫知盈投资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295上海协鑫云控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296安徽协鑫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297贵州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298徐州鑫惠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家族信托控制PRC299徐州智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家族信托控制PRC300上海晟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家族信托控制PRC301上海晟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家族信托控制PRC302江西协鑫正极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303鑫承国际供应链管理(镇江)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304句容鑫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305江苏众鑫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家族信托控制PRC306宁波智哲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家族信托控制PRC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56附件二:发行人的对外投资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出资额经营范围持股/出资情况备注控股子公司1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100,000.00万元(一)开发太阳能电站,并提供光伏全套系统解决方案,为集成设备、太阳能发电系统设计、采购及维修维护提供服务;研究、销售:太阳能设备、新能源发电设备;投资管理;电力技术咨询,承装电力设施;从事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二)光伏集成科技、新能源领域的投资;(三)受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械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3、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四)在中国境内设立可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五)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工程建设管理;(六)新能源智能汽车和汽车零部件销售及售后服务,以及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发行人持股100%-2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139,317.775万元研究、开发、生产、加工、销售太阳能设备、太阳能控制设备、太阳能发电安装系统、新能源发电设备、分布式电源及其配套产品、太阳能灯具及相关电子产品;太阳能发电系统设计、维修维护服务;对太阳能发电项目的投资管理;太阳能发电;电力技术咨询、服务。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发行人持股100%-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573徐州鑫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10,000.00万元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研发、制造、销售,光伏发电。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苏州集成持股63.64%,协鑫集成持股36.36%-4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57,477.00万元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合肥新能源持股52.19%,张家港集成持股21.71%,苏州集成持股19.47%,徐州半导体持股6.63%-5金寨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000.00万元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研发、制造、销售;太阳能发电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张家港集成持股100%-6句容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90,000.00万元研究、开发、生产、加工、销售太阳能设备、太阳能控制设备、太阳能发电安装系统、新能源发电设备、分布式电源及其配套产品、太阳能灯具及其配套产品;太阳能发电系统设计、维修维护服务;对太阳能发电项目的投资管理;光伏发电;电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合肥新能源持股100%-7徐州协鑫半导体创新发展有限公司30,000.00万元半导体器件研发、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销售;太阳能光伏材料、太阳能发电设备及配件、太阳能组件及配件、太阳能电池片及配件、光电子器件、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太阳能发电系统设计、安装、调试、维护;电力技术咨询、服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商业管理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太阳能发电。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张家港集成持股100%-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588苏州协鑫集成科技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2,000.00万元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能量回收系统研发;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发行人持股100%-9协鑫绿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1660,000.00万元太阳能电站的设计、施工、安装及工程;太阳能光伏系统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电力工程设计与施工;合同能源管理;电站设备及配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发行人持股100%-10上海协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5,000.00万元金融信息服务(除金融业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供应链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企业资产重组并购策划,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发行人持股100%-11苏州协鑫国鑫财务咨询有限公司200.00万元财务信息服务、科技信息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代理记账服务;计算机网络、通信科技、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发行人持股100%-16曾用名“协鑫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5912苏州协鑫集成投资有限公司5,000.00万元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推广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发行人持股100%-13苏州协鑫集成储能科技有限公司4,850.00万元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技术推广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机电耦合系统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节能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苏州协鑫集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6014阜宁协鑫集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7200.00万元太阳能设备、光伏设备、新能源发电设备、储能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除专利);光伏系统工程安装和售后服务;电器自动化集成设备、机械设备、办公设备、太阳能组件销售;太阳能发电系统的安装、调试、维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太阳能光伏设备工程的施工、维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阜宁集成持股70%-15协鑫集成(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2,000.00万元从事太阳能科技、储能科技、分布节能源科技、电力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太阳能设备、电力设备设计、安装、维修、销售,太阳能光伏系统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办公设备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16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000.00万元太阳能光伏材料、太阳能发电设备及配件的研发、销售;太阳能发电系统、光伏全套系统的开发设计、维修维护服务;对太阳能发电项目的管理;电力技术咨询服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光伏集成科技、新能源领域的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苏州集成持股100%-17苏州协鑫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0,000.00万元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池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进出口;海洋能系统与设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苏州集成持股100%-17已于2024年4月9日注销。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6118协鑫(苏州)能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500.00万元光伏能源检测技术服务;新能源设备、新能源产品检测技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协鑫绿能持股100%-19协鑫能源技术有限公司5,000.00万元新能源及相关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新能源运维信息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开发并提供新能源运维系统解决方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新能源运行维护服务;电力设备设施的安装、维修、试验、运行、检测、维护;电力技术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协鑫绿能持股100%-20句容市东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44,16.0696万元太阳能设备及元器件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太阳能发电系统设计、修理;太阳能发电;电力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句容集成持股100%-21马鞍山其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0.00万元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张家港集成持股100%18-22苏州协鑫集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0万元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发行人持股100%-23协鑫集成科技发展(徐州)有限公司1,000.00万元光伏技术研发、咨询、服务、转让,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研发、制造、销售,太阳能发电系统智能运维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苏州集成持股100%-182024年4月9日张家港集成将其持有的40%股份转让与徐州鑫宇并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6224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0.00万元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半导体材料生产设备制造;半导体级硅单晶生长、晶片切割、磨抛、清洗设备制造;人工晶体材料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徐州半导体持股100%-25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19,910,24万元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苏州集成持股56.52%,发行人持股24.18%,协鑫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持股14.03%,南通中金启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26%-26苏州市景成光伏电力科技有限公司1,000.00万元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苏州协鑫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27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23,920.00万元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肥新能源持股100%-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6328句容鑫昇凯讯汇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100.00万元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句容集成持股100%-29苏州兆佳新能源有限公司500.00万元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苏州协鑫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30苏州中源科新能源有限公司500.00万元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苏州协鑫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99%,协鑫绿能持股1%-31苏州佰世新新能源有限公司500.00万元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苏州协鑫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6432协鑫集成电源技术(苏州)有限公司500.00万元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集成电路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试验机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电力测功电机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电气设备修理;电气设备销售;电池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充电桩销售;专用设备修理;市场营销策划;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能量回收系统研发;节能管理服务;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集成电路设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子元器件批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苏州集成持股70%-33德州协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0.00万元农业技术的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绿化园林工程的施工;绿化管理;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花卉、果树、苗木的种植;农副产品的销售;网上零售百货;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

    发行人持股100%-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6534淮安金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00.00万元农业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零售(需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绿化园林工程施工,绿化管理,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花卉、果树、苗木种植,初级农产品销售,网上销售百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苏州协鑫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35望都英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500.00万元光伏发电技术研发、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光伏电站开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安装、租赁;未经加工的初级农产品销售;农业技术开发及推广、咨询服务;农业、设施农业项目开发;禽畜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唐能(迁西)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36唐能(迁西)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500.00万元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发行人持股100%-37秦能卢龙县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5,600.00万元光伏发电技术开发、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安装及租赁;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发行人持股100%-38石源元氏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500.00万元光伏发电技术开发、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光伏设备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安装及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苏州协鑫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39金寨协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200.00万元太阳能光伏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太阳能光伏工程设计施工;太阳能材料、太阳能设备、电子设备、光伏集成设备的采购、销售及安装。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苏州协鑫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40金寨鼎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00.00万元食品、新鲜蔬菜、新鲜水果、花卉、机械设备批发零售;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项目投资;旅游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口;代理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苏州协鑫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6641协鑫综合能源服务(苏州)有限公司5,000.00万元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发行人持股70%-42山东协鑫集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0.00万元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51%-43协鑫云储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万元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苏州协鑫集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9%-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6744合肥鑫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9500.00万元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苏州协鑫集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9%;共青城秉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7%-45苏州协鑫明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0.00万元研究、开发、采购、生产、加工、销售太阳能发电系统集成,包括太阳能材料、设备及相关产品,新能源发电系统、新能源发电设备、分布式能源及其配套产品的研究、设计、咨询、运维及承包建设,与光伏产业相关的咨询服务、项目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储能系统研发及生产;新型储能技术及装置开发;电力储能系统、光伏系统集成技术研发及系统产品销售;铁塔建设、维护、运营;基站机房、电源、空调配套设施和室内分布系统的建设、维护、运营及基站设备的维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苏州协鑫集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0%-46合肥协鑫集成光能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万元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包装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合肥新能源持股100%-47河北信达亿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20800.00万元光伏技术研发推广;太阳能电池、太阳能户外灯具、太阳能组件及配件、光伏发电系统技术研发推广;机电工程安装、照明工程安装、景观工程安装。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苏州市景成光伏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19已于2024年4月23日注销。

    20已于2024年1月2日注销。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6848四川协鑫绿能工程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万元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对外承包工程;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电池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协鑫绿能持股100%-49合肥鑫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800.00万元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合肥新能源持股100%-50协鑫智能开发管理(苏州)有限公司21500.00万元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推广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发电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发行人持股75%-21已于2024年4月25日注销。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6951四川协鑫伟力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210,000.00万元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四川协鑫绿能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持股75%-52内蒙古协鑫高新能源系统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万元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输修和试验;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储能技术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销售代理。

    协鑫绿能持股100%-53晟能光伏材料(南通)有限公司15,000.00万元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对外承包工程;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合肥新能源持股100%-22已于2024年2月9日注销。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7054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000.00万元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合肥新能源持股100%-55芜湖协鑫集成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000.00万元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苏州集成持股100%-56苏州晟瀚新能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235000.00万元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推广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合肥新能源持股100%-57晟鑫泽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245000.00万元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合肥新能源持股100%-23已于2024年3月28日注销。

    24已于2024年4月3日注销。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7158晟明新能源发展(苏州)有限公司20,000.00万元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苏州集成持股100%-59晟颢新能源发展(徐州)有限公司2,000.00万元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发行人持股100%-60芜湖协鑫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5,000.00万元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合肥新能源持股51%-61协鑫储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2,000.00万元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苏州协鑫集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7262乐山鑫晟新材料有限公司2,000.00万元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芜湖协鑫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63杭州鑫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0.00万元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协鑫储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持股100%64绿源鑫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1,000.00万元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销售代理;采购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金属材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协鑫绿能持股60%;协鑫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持股40%65沛县中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00.00万元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农业机械服务,谷物、蔬菜、食用菌、花卉、苗木、水果种植、销售,牲畜、家禽饲养、销售,农业机械、五金产品、生、鲜食用农产品、化肥(硝酸铵、氯酸钾除外)、农膜、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销售,国内旅游经营服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苏州协鑫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7366光山县环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00.00万元农业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推广服务;旅游信息咨询服务;蔬菜、水果、花卉种植销售;农业机械设备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和限止的品种除外)。

    苏州协鑫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67徐州睿芯电子产业基金(有限合伙)71,348,34万元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苏州集成持股78.63%合营、联营企业68高安市绿鑫新能源有限公司1,000.00万元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金属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苏州中源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69陕西鑫嘉珀莱科技有限公司150.00万元一般项目:科技中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苏州中源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7470郎溪依丰永利新能源有限公司700.00万元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合同能源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电气设备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海水淡化处理;软件开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苏州中源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71池州鑫卡科技有限公司200.00万元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苏州中源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72蚌埠鑫彬科技有限公司300.00万元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苏州中源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7573西安鑫研新能源有限公司650.00万元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节能管理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合同能源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气设备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海水淡化处理;软件开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协鑫绿能持股100%74GCLSystemIntegrationTechnologyPTE.LTD.(协鑫集成新加坡)50.00万新元-发行人持股100%-75GCLSystemIntegrationTechnology(HongKong)Limited(协鑫集成香港)800.00万港元-发行人持股100%-76DongshengPhotovoltaicTechnology(HongKong)Limited(东昇香港)62,595.00万港元-句容集成持股100%-77GCLSystemIntegrationTechnology(India)PrivateLimited(协鑫集成印度)10.00万卢比-协鑫集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持股99%,发行人持股1%-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7678GCLSystemIntegrationTechnologyLLC(协鑫集成美国)30.00万美元-协鑫集成香港持股100%-79ジ一シ一エルソ一ラ一ジャパン株式会社(协鑫集成日本)500.00万日元-协鑫集成香港持股100%-80GCLSystemIntegrationTechnologyGmbH(协鑫集成德国)2.50万欧元-GCLSystemIntegrationTechnologyPTE.LTD.(协鑫集成新加坡)持股100%-81GCLSystemIntegrationTechnologyKoreaCO.,Ltd.(协鑫集成韩国)10,000.00万韩元-GCLSystemIntegrationTechnologyPTE.LTD.(协鑫集成新加坡)持股100%-82GCLSystemIntegrationTechnologyPtyLtd(协鑫集成澳大利亚)10.00万澳币-GCLSystemIntegrationTechnologyPTE.LTD(协鑫集成新加坡)持股100%-83GCLCASTILLAFOTOVOLTAICAENERGIA,S.L.0.30万欧元-GCLSystemIntegrationTechnologyPTE.LTD(协鑫集成新加坡)持股100%-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7784GCLIBERIASOLARENERGY,S.L.0.30万欧元-GCLSystemIntegrationTechnologyPTE.LTD(协鑫集成新加坡)持股100%-85GCLANOVERFOTOVOLTAICAENERGIA,S.L.0.30万欧元-GCLSystemIntegrationTechnologyPTE.LTD(协鑫集成新加坡)持股100%-86GCLBELINCHONENERGY,S.L.0.30万欧元-GCLSystemIntegrationTechnologyPTE.LTD(协鑫集成新加坡)持股100%-参股子公司1北京智新传媒科技有限公司150.00万元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市场调查;企业策划;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翻译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金属制品、文化用品;互联网信息服务。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发行人持股30%合营、联营企业2万户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00.00万元从事太阳能科技、风能科技、储能科技、分布节能源科技、电力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太阳能设备、电力设备设计、组装、安装、维修、销售;太阳能光伏系统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办公设备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协鑫集成(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0%合营、联营企业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783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564,567.4963万元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玻璃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采购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持股0.19%-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能惠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100,100.00万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发行人持股14.98%-5协鑫集成(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1,000.00万元从事能源科技、电力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输配电设备、控制设备、太阳能设备、电力设备、机电设备、智能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维护、销售,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发行人持股20%合营、联营企业6北京普罗智能能源技术有限公司1,000.00万元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节能管理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软件销售;软件开发。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苏州集成持股18%-25曾用名“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月16日公司名称发生变更。

    26该企业于2021年4月16日组成清算组,目前正在清算中。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797玻璃新材料创新中心(安徽)有限公司17,800.00万元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试验机制造;试验机销售;玻璃仪器制造;玻璃仪器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玻璃、陶瓷和搪瓷制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玻璃制造;非金属矿物材料成型机械制造;选矿;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苏州协鑫集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1.24%-8南京协鑫新能源动力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1,000.00万元新能源汽车整车电控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电池(组)管理系统集成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用电机设计、技术研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句容集成持股39%-9乌兰察布市香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0,400.00万元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技术的开发、推广利用;新能源项目开发、推广运营管理;设施农业的开发、承包、租赁;花卉、果蔬及农产品的种植及销售;光伏农业的开发、投资发行人持股1.92%-10光山县环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00万元光伏组件、太阳能电子产品研发、销售;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利用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机电产品安装服务。

    苏州协鑫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11金寨鑫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100.00万元光伏电站建设运行管理及大、中型光伏并网电站、小型并网、离网光伏发电系统、光伏建筑一体化的项目咨询、设计、系统集成、工程总包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苏州协鑫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8012淮安金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200.00万元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苏州协鑫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13德州协衡新能源有限公司1,000.00万元太阳能技术开发、能源项目投资、光伏发电技术研发、咨询及技术服务;节能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安装、租赁、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电力销售;种植、销售;蔬菜、瓜果、苗木(不含林业种子)、花卉、中药材(不含麻醉原植物);利用自有场地提供瓜果采摘及旅游观光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发行人持股10%-14南通安达光伏科技有限公司60.00万元光伏系统研发;光伏工程设计及技术服务;光伏设备研发及销售;光伏发电。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苏州协鑫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15沛县弘岳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100.00万元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光伏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太阳能光伏工程设计及运营承包服务,太阳能光伏设备、机电设备研发、销售、安装。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苏州协鑫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16阜宁光扬新能源有限公司500.00万元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苏州协鑫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0%合营、联营企业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8117协鑫光伏科技发展无锡有限公司1,000.00万元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池销售;五金产品研发;合成材料销售;对外承包工程;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苏州集成持股40%合营、联营企业18鑫隆光伏(阜宁)有限公司1,250.00万元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阜宁集成持股20%27-19南阳富达鸭河荒山光伏电站有限公司10,000.00万元光伏发电苏州协鑫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20南阳富达鸭河滩涂光伏电站有限公司10,000.00万元光伏发电苏州协鑫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21共青城秉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50.00万元项目投资,实业投资。

    (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苏州协鑫集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22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10,000.00万-东昇光伏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持股8.163%合营、联营企业27已于2024年3月11日退出。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8223协一商业保理(苏州)有限公司2850,000.00万元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企业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发行人持股49%合营、联营企业24启泰花卉产业(普宁)有限公司3,000.00万元一般项目:花卉种植;树木种植经营;园艺产品种植;草种植;水生植物种植;中草药种植;蔬菜种植;水果种植;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初级农产品收购;园艺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礼品花卉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苏州中源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40%合营、联营企业25GCL&PTSINTERNATIONALPTE.LTD.100.00万新加坡元-发行人持股19.75%合营、联营企业26OneStopWarehousePTYLtd.0.10万澳币-GCLSystemIntegrationTechnologyPTE.LTD.(协鑫集成新加坡)持股32.14%合营、联营企业28名称已于2024年1月3日变更为苏州晟才颢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83附件三: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新增专利(1)新增境内专利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84序号权利人类型专利号专利名称申请日专有期限1阜宁集成实用新型ZL202322602277.9一种海上漂浮式光伏浮体柔性连接结构2023-09-2510年2阜宁集成实用新型ZL202322250520.5一种N型TOPCON电池组件封装结构2023-08-2210年3阜宁集成实用新型ZL202322043714.8光伏光热一体化太阳能利用装置2023-07-3110年4句容集成发明专利ZL202011429007.7一种可降低虚焊的电池片焊接机及使用方法2020-12-0920年5句容集成发明专利ZL202011428965.2一种顶升模组改良型焊接机及使用方法2020-12-0920年6协鑫绿能实用新型ZL202322283667.4集成式箱式变电站2023-08-2310年7协鑫绿能实用新型ZL202223135935.X光伏配重支架2022-11-2410年8合肥新能源实用新型ZL202321744680.9焊带上料辅助装置2023-07-0510年9合肥新能源实用新型ZL202321756168.6一种双玻组件的层压护角2023-07-0510年10合肥新能源实用新型ZL202321755540.1一种电池片的下料盒2023-07-0510年11合肥新能源实用新型ZL202321755760.4一种双玻组件的层压护角2023-07-0510年12合肥新能源实用新型ZL202321745284.8一种光伏电池周转车2023-07-0410年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8513合肥新能源实用新型ZL202321531384.0光伏层压硅胶板周转装置2023-06-1510年14合肥新能源实用新型ZL202321089856.1一种无A面光伏组件和无A面光伏组件的安装结构2023-05-0810年15合肥新能源实用新型ZL202321078473.4一种防脱框夹具2023-05-0810年16合肥新能源实用新型ZL202321089884.3一种用于光伏组件的包装护角2023-05-0810年17合肥新能源实用新型ZL202321089028.8具有无A面复合边框的光伏组件2023-05-0810年18合肥新能源实用新型ZL202321088982.5一种光伏组件2023-05-0810年19合肥新能源实用新型ZL202223601213.9一种双玻高效太阳能光伏组件2022-12-3010年20合肥新能源实用新型ZL202223526712.6一种高效无隐裂太阳能光伏组件2022-12-2310年21合肥新能源发明专利ZL202211576794.7一种细栅光伏组件及其制备方法2022-12-0920年22合肥新能源外观设计ZL202230517945.6锁块2022-08-0910年23合肥新能源发明专利ZL201911324591.7降低组件功率重复性测试的辅助测试工装及测试系统2019-12-2020年24合肥新能源发明专利ZL201710419822.7光伏叠瓦组件2017-06-0620年25合肥新能源实用新型ZL.202322132742.7光伏组件周转车2023-08-0910年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8626合肥新能源实用新型ZL.202322053180.7水面光伏电站2023-08-0210年27合肥新能源外观设计ZL.202230517973.8锁块2022-08-0910年28协鑫集成电源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实用新型ZL202222268319.5一种壁挂式PVT热泵热水器2022-08-2610年29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用新型ZL202322384003.7一种Topcon电池附加氧化层用链氧机台结构2023-09-0110年30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用新型ZL202322351219.3一种改善辅热断裂的固定装置2023-08-2910年31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用新型ZL202322278171.8一种烧结炉用灯管结构2023-08-2410年32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用新型ZL202321995755.0一种用于沉积设备的调温装置2023-07-2610年33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用新型ZL202321972545.X一种沉积设备2023-07-2410年34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用新型ZL202321942836.4一种可调式高精度校舟器2023-07-2110年35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用新型ZL202321942862.7一种用于测试曲面OBB太阳能电池的检测装置2023-07-2110年36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用新型ZL202321930002.1一种OBB太阳能电池的测试装置2023-07-2110年37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用新型ZL202321673812.3一种可调节印刷角度的刮刀装置2023-06-2810年38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用新型ZL.202321653408.X扩散自动化安全缓冲型快拆式顶齿垫片2023-06-2610年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8739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用新型ZL202321537923.1一种TOPCon光伏电池2023-06-1510年40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用新型ZL202321537819.2TOPCon电池的背面钝化结构、电池及光伏组件2023-06-1510年41协鑫储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外观设计ZL202330755374.4户用储能一体机2023-11-1710年42协鑫储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外观设计ZL202330755371.0液冷电池包2023-11-1710年43协鑫储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外观设计ZL202330755370.6液冷高压箱2023-11-1710年44协鑫储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外观设计ZL202330755368.9液冷工商业储能柜2023-11-1710年45协鑫储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外观设计ZL202330755367.4液冷交流配电箱2023-11-1710年(2)新增境外专利序号专利权人专利注册号专利名称注册日申请日注册地类型有效期1合肥新能源202023103630Photovolitai2023.07.192023.06.29德国实用新型10年2合肥新能源3243721太阳能电池模块2023.09.062023.7.17日本实用新型10年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88附件四: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专利转让情况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类型转让人受让人1壁挂式储能系统ZL201730170237.9外观设计发行人、苏州集成、苏州协鑫集成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协鑫储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2电池的剩余容量校准方法ZL201710349787.6发明3储能装置的控制方法、储能系统及其组网通信方法ZL201710370564.8发明4钒酸钴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ZL201710632492.X发明5电池模组和电池组件ZL201720999352.1实用新型6电池模组和电池组件ZL201720999289.1实用新型7电池包和电池包模组ZL201720999290.4实用新型8电池包和电池包模组ZL201720999353.6实用新型9壁柜式储能系统2016-012899外观设计苏州协鑫集成科技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集成、发行人10充电桩的图形用户界面ZL201730026535.0外观设计11充电桩的图形用户界面ZL201730026542.0外观设计12应用于汽车充电系统的双向拓扑结构ZL201710051212.6发明专利13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及充电方法ZL201710086826.8发明专利14锂离子电池组一致性判别方法和系统ZL201710118567.2发明专利15双向充放电系统的控制方法及装置ZL201710142400.X发明专利16多功能媒体充电桩设备ZL201630165753.8外观设计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8917充电桩支架ZL201630178257.6外观设计18充电桩ZL201630181554.6外观设计19充电设备ZL201630188033.3外观设计20充电设备ZL201630191344.5外观设计21圆柱形锂电池的壳体结构及圆柱形锂电池ZL201620684968.5实用新型22用于充电桩的电压异常侦测电路及充电桩ZL201620851165.4实用新型23充电桩ZL201630385554.8外观设计24电池老化的评估方法及装置ZL201610670953.8发明专利25直流桩(带双面灯箱)ZL201630415073.7外观设计26用于充电桩的隔离电路ZL201620972531.1实用新型27充电桩的控制导引电路及充电桩ZL201610802195.0发明专利28充电装置及移动式充电箱ZL201621039790.5实用新型29充电装置ZL201621039967.1实用新型30电动汽车应急救援装置及系统ZL201621039947.4实用新型31散热组件及利用该散热组件的充电装置ZL201621059863.7实用新型32汽车锂离子电池启动系统及汽车ZL201621080587.2实用新型33用于可穿戴设备的发电装置及可穿戴设备ZL201621103262.1实用新型34电动汽车直流充电桩辅助电源管理装置及电动汽车直流充电桩ZL201621109893.4实用新型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9035用于直流充电桩的噪音消除装置及直流充电桩ZL201621110154.7实用新型36充电桩ZL201621133223.6实用新型37双回路直流充电桩ZL201621133649.1实用新型38直流充电桩ZL201621133650.4实用新型39车辆充电设备及车辆充电系统ZL201621156801.8实用新型40直流充电桩ZL201621182279.0实用新型41充电桩组件ZL201621227434.6实用新型42智能配电组件及直流充电桩ZL201621420030.9实用新型43壁挂式储能系统ZL201630065732.9外观设计44储能模组ZL201630559161.4外观设计苏州协鑫集成科技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集成、发行人、苏州协鑫集成储能科技有限公司45硅碳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及负极材料及电池ZL201610156545.0发明专利46电池并联件、电池模组及电池包ZL201620227092.1实用新型47电池并联件及其联接方法、电池模组及电池包ZL201610168577.2发明专利48电池及电池组的筛选方法ZL201710179567.3发明专利49电池控制装置和车载系统ZL201620279138.4实用新型50电池卷芯组件及电池ZL201620346496.2实用新型51碳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及电池ZL201610254924.3发明专利52电池寿命评估方法及装置ZL201610315995.X发明专利53电池注液固定装置ZL201620465800.5实用新型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9154极片及其压制方法ZL201610364328.0发明专利55软包电池压芯封装一体机ZL201610403668.X发明专利56热封机构ZL201620555131.0实用新型57压芯机构ZL201620555133.X实用新型58冷烫定型机构ZL201620554930.6实用新型59负极片及其制备方法及电池ZL201610578064.9发明专利60CAN总线抗干扰装置以及CAN总线组件ZL201621039993.4实用新型61缓冲袋及软包装电池化成夹具ZL201621050593.3实用新型62电池模组及其制备方法及电池组件ZL201610884049.7发明专利63储能装置ZL201720182289.2实用新型苏州协鑫集成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协鑫集成科技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集成、发行人64户用储能系统ZL202230359519.4外观设计苏州协鑫集成储能科技有限公司65一种后刻蚀式N型接触钝化电池ZL201921832835.8实用新型苏州协鑫集成科技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集成、发行人发行人、苏州集成、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6用于承载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的承载板ZL201620684684.6实用新型苏州协鑫集成科技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集成、发行人发行人、苏州集成、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7用于制备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的花篮夹持装置ZL201620477470.1实用新型苏州协鑫集成科技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集成、发行人发行人、苏州集成、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9268制备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的硅片周转箱ZL201620473623.5实用新型苏州协鑫集成科技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集成、发行人发行人、苏州集成、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9PERC太阳能电池的后处理方法及PERC太阳能电池ZL201811338295.8发明专利发行人、苏州集成、张家港集成发行人、苏州集成、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0太阳能电池正电极及太阳能电池ZL201520492556.7实用新型发行人、句容集成、苏州集成、苏州协鑫集成科技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发行人、苏州集成、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1制备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的硅片插片装置ZL201620532339.0实用新型苏州协鑫集成科技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集成、发行人发行人、苏州集成、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2用于制备异质结电池的制绒花篮ZL201620472238.9实用新型苏州协鑫集成科技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集成、发行人发行人、苏州集成、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3用于制备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的硅片承载盘ZL201620467715.2实用新型苏州协鑫集成科技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集成、发行人发行人、苏州集成、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4异质结电池夹取装置及其夹取系统ZL201620426096.2实用新型苏州协鑫集成科技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集成、发行人发行人、苏州集成、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5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片分离叉ZL201620441665.0实用新型苏州协鑫集成科技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集成、发行人发行人、苏州集成、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6异质结电池镀膜载板ZL201620468080.8实用新型苏州协鑫集成科技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集成、发行人发行人、苏州集成、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7太阳能电池片及太阳能电池组件ZL201721143160.7实用新型张家港集成发行人、苏州集成、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8异质结电池插片机ZL201620459583.9实用新型苏州协鑫集成科技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集成、发行人发行人、苏州集成、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9379用于维修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片组的定位工具及组件ZL201620442739.2实用新型苏州协鑫集成科技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集成、发行人发行人、苏州集成、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0用于承载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的硅片载片盒ZL201620685105.X实用新型苏州协鑫集成科技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集成、发行人发行人、苏州集成、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1太阳能电池电极浆料印刷装置ZL201720997862.5实用新型张家港集成、发行人、苏州集成、苏州协鑫集成科技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徐州鑫宇发行人、苏州集成、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2硅片及其制备方法及装置ZL201610652752.5发明专利发行人、苏州集成、苏州协鑫集成科技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张家港集成发行人、苏州集成、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3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片的切割方法ZL201610451612.1发明专利苏州协鑫集成科技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集成、发行人发行人、苏州集成、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4太阳能电池片ZL201621439878.6实用新型张家港集成、发行人、苏州集成发行人、苏州集成、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5异质结太阳能电池及其制备方法ZL201610316392.1发明专利苏州协鑫集成科技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集成、发行人发行人、苏州集成、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6太阳能电池及其制作工艺ZL201810424254.4发明专利张家港集成、徐州鑫宇发行人、苏州集成、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7接触电阻的测量方法及其测量装置ZL201610316308.6发明专利苏州协鑫集成科技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集成、发行人发行人、苏州集成、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8用于光伏模块的连接电池ZL201780011142.X发明专利协鑫香港发行人、苏州集成、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9用于测试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的IV测试仪ZL201620498618.X实用新型苏州协鑫集成科技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集成、发行人发行人、苏州集成、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9490太阳能电池片ZL201520339745.0实用新型发行人、句容集成、苏州集成、苏州协鑫集成科技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发行人、苏州集成、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1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片干燥装置ZL201620447683.X实用新型苏州协鑫集成科技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集成、发行人发行人、苏州集成、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2异质结太阳能电池ZL201620380937.0实用新型苏州协鑫集成科技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集成、发行人发行人、苏州集成、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3一种光伏电池及从多层晶片中分离出光伏电池的方法ZL201910318318.7发明专利发行人、苏州集成发行人、苏州集成、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4背钝化晶体硅片的返工处理方法、太阳能电池及制备方法ZL201810476342.9发明专利发行人发行人、苏州集成、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5双面太阳能电池ZL201922499853.5实用新型发行人、徐州鑫宇发行人、苏州集成、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6太阳能电池电极浆料的打印装置及电极制备系统ZL201910736394.X发明专利发行人、徐州鑫宇、张家港集成、苏州集成发行人、苏州集成、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7成膜载具以及太阳能电池的制作方法ZL201810993338.X发明专利发行人发行人、苏州集成、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8一种用于光伏叠瓦组件专用电池片的丝网印刷网版ZL201922075464.X实用新型发行人、苏州集成、张家港集成发行人、苏州集成、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9太阳能电池的制备方法ZL201810023756.6发明专利张家港集成、发行人、苏州集成、苏州协鑫集成科技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徐州鑫宇发行人、苏州集成、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一种后掺杂式N型接触钝化电池ZL201911036683.5发明专利发行人、苏州集成、张家港集成发行人、苏州集成、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1太阳能电池的烧结方法、制备方法、太阳能电池和烧结炉ZL201811112644.4发明专利发行人、苏州集成、张家港集成发行人、苏州集成、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2钝化接触电池及其制备方法ZL201811313140.9发明专利发行人、苏州集成、张家港集成发行人、苏州集成、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4-1-95103降低组件功率重复性测试的辅助测试工装及测试系统ZL201911324591.7发明专利张家港集成合肥新能源104光伏叠瓦组件ZL201710419822.7发明专利张家港集成合肥新能源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二)发行人依法设立,且其股票已于深交所上市 (三)发行人的持续经营情况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六、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控股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 (三)主要股东所持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八、发行人的业务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三)发行人的持续经营 (四)发行人及境内下属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资质 (五)发行人的境外业务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3、关联担保 4、关联租赁 5、关联方资金拆借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7、关联方应收、应付余额 8、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 (三)未来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四)同业竞争的情形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对外投资 (二)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 (三)知识产权 (四)主要财产的权利限制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重大合同 (二)重大侵权之债 (三)发行人和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债权债务及担保情况 (四)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 (三)独立董事的设置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一)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二)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及政府补助政策 (三)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的纳税情况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的环境保护情况 (二)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的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情况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二十一、结论意见 附件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企业 附件二:发行人的对外投资 附件三: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新增专利 附件四: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专利转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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