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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奥特佳:独立董事付少军2023年度述职报告

    日期:2024-04-26 22:42:38
    股票名称:奥特佳 股票代码:002239
    研报栏目:公司公告  (PDF) 303K
    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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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付少军2023年度述职报告本人作为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个人履历本人付少军,197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中共中央党校法学博士,是最高法院首批员额法官。

    曾任职于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9月1日被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任命为审判员。

    还曾任职于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金融机构),担任董事会办公室、法律事务部总经理。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方担任任何职务。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2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审慎投票,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年度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2023年度,本人通过列席公司召开的3次股东大会,与公司股东进行交流沟通,主动关切股东对于公司发展的相关诉求,并向公司管理层反馈相关意见。

    本年度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在2023年度内参加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参加会议并履行了以下职责: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在2023年3月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讨论推举胡振华先生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事项。

    经过对胡振华先生个人履历及相关材料的审核,本人认定胡振华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提名委员会一致通过推举胡振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核。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认真严谨地履行职责,关注公司的经营、财务等状况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积极与公司内审部门沟通,指导监督公司内审部门审计工作的开展。

    在年度审计期间,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情况、年度审计结果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就重要审计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交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以保障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3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董事会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等机会,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确保全体投资者能够及时、全面地获取公司运营状况和发展动态,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同时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培训与学习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参加相关学习和培训来提高履职能力。

    2023年12月,本人参加了第6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加强了对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有利于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对上市公司与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

    2023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如下:4 (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披露情况本人基于自身的法律专业背景,经过核查认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在2023年度,本人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公司拥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二)对年报、季报的审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

    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审核,认为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根据自身的法律背景,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本人对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核查后认为,该报告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

    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资金利用效率,终止实施“中央研究院”募投项目能够满足公司最新的研发需求,同意上述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程序合法合规。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10月30日,本人参加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讨论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5 所)作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大华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过硬的专业水平,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2023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充分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以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本人建议公司在2024年坚持技术优先战略,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研发团队的建设和培训,不断提升整体研发水平,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

    独立董事:付少军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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