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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创数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日期:2022-08-15 21:01:26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30544) 用户喜爱度:等级966 本文被分享:987次 互动意愿(强)

    协创数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300857证券简称:协创数据公告编号:2022-061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1、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15日(星期一)14:30(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2年8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23号耀华创建大厦1座12层1209号房会议室。

    6.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7.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8.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耿四化先生。

    9.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0. (二)会议出席情况1、股东出席情况(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7名,代表股份120,491,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333%。

    1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0,47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256%。

    12.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1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88,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04%。

    1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37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28%。

    15.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16.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以累计投票的方式选举耿四化先生、林坤煌先生、潘文俊先生、陈亚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如下:1.01选举耿四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120,47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7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37%。

    表决结果:耿四化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林坤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120,476,1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72,6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37%。

    表决结果:林坤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潘文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120,47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7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37%。

    表决结果:潘文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陈亚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120,47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7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37%。

    表决结果:陈亚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丁海芳女士、阎磊先生、姜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如下:2.01选举丁海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120,47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7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37%。

    表决结果:丁海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阎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120,47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7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37%。

    表决结果:阎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姜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120,476,1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72,6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38%。

    表决结果:姜志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胡志宇先生、刘建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时昌文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如下:3.01选举胡志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情况:同意120,47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7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37%。

    表决结果:胡志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刘建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情况:同意120,476,1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72,6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37%。

    表决结果:刘建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20,47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9%;反对1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7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37%;反对1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并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20,47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9%;反对1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7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37%;反对1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并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20,47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9%;反对1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7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37%;反对1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并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20,47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9%;反对1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7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37%;反对1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并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20,47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9%;反对1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7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37%;反对1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20,47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9%;反对1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7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37%;反对1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20,47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9%;反对1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7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37%;反对1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20,47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9%;反对1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7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37%;反对1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姓名:万威世、赖凌云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一)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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