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
2. 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
3. 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核查,中审。
4. 亚太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
5. 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
6. 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关于拟聘任会计。
7. 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周德元周展刘长坤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六。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