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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ET GROUP: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委員會組成變動;及繼續停牌

    日期:2024-05-02 21:49:00
    股票名称:LET GROUP 股票代码:01383.HK
    研报栏目:公司公告  (PDF) 551KB
    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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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T GROUP: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委員會組成變動;及繼續停牌

    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2. LETGROUPHOLDINGSLIMITED(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383)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委員會組成變動;及繼續停牌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LETGroupHoldingsLimited(「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為「本集團」)董事(「董事」)會(「董事會」)宣佈,自2024年5月2日起:(1)杜健存先生(「杜先生」)已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成員及主席,以及本公司薪酬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本公司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及本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各自之成員;(2)盧衛東先生(「盧衛東先生」)已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薪酬委員會成員及主席,以及審核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及風險管理委員會各自之成員;及(3)符致京先生(「符先生」)已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提名委員會成員及主席,以及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風險管理委員會各自之成員。

    3. –1–杜先生之個人資料杜先生之個人資料載列如下:杜先生,47歲,於2012年4月26日作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加入本公司,直至2024年1月15日起辭任獨立非執行董事止。

    4. 杜先生亦曾於2022年9月至2023年4月擔任本公司全資附屬公司VictorSkyHoldingsLimited之獨立非執行董事。

    5. 杜先生為杜健存會計師事務所之負責人。

    6. 杜先生於2001年畢業於香港樹仁大學(前稱香港樹仁學院),持有榮譽會計文憑。

    7. 彼在審計、稅務、公司秘書、破產及財務方面擁有逾24年經驗。

    8. 杜先生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及香港稅務學會會員。

    9. 杜先生自2011年3月14日起擔任帝國金融集團有限公司(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營運的GEM(「GEM」)上市之公司,股份代號:8029)及自2015年7月22日起擔任米蘭站控股有限公司(於聯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股份代號:1150)之獨立非執行董事。

    10. 杜先生已於2024年5月2日與本公司訂立委任函,任期自2024年5月2日起為期一年,並將於當時委任任期屆滿後每次自動續期一年,惟須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細則」)(i)於本公司應屆股東特別大會(「股東特別大會」)上退任並膺選連任;及(ii)於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輪值退任並膺選連任。

    11. 杜先生將收取120,000港元之年度袍金。

    12. 杜先生之酬金乃由董事會釐定,並將由董事會經參考其資歷、經驗、於本公司之職責及責任,以及本公司之表現及現行市況每年進行檢討。

    13. 盧衛東先生之個人資料盧衛東先生之個人資料載列如下:盧衛東先生,56歲,於2012年10月10日作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加入本公司,直至2024年1月15日起辭任獨立非執行董事止。

    14. 盧衛東先生於1991年畢業於香港中文大學,取得計算機科學理學士榮譽學位。

    15. 盧衛東先生於證券及金融業擁有逾30年經驗。

    16. –2–盧衛東先生已於2024年5月2日與本公司訂立委任函,任期自2024年5月2日起為期一年,並將於當時委任任期屆滿後每次自動續期一年,惟須根據細則(i)於應屆股東特別大會退任並膺選連任;及(ii)於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輪值退任並膺選連任。

    盧衛東先生將收取120,000港元之年度袍金。

    盧衛東先生之酬金乃由董事會釐定,並將由董事會經參考其資歷、經驗、於本公司之職責及責任,以及本公司之表現及現行市況每年進行檢討。

    符先生之個人資料符先生之個人資料載列如下:符先生,69歲,自2019年3月至2020年4月擔任中植資本國際有限公司(現稱金慧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於GEM上市之公司,股份代號:8295)之非執行董事;自2014年1月至2017年5月擔任新豐泰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股份代號:1771)之獨立非執行董事;及自2011年2月至2015年5月擔任中國罕王控股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股份代號:3788)之獨立非執行董事。

    自2011年1月至2013年2月,彼曾於荷蘭合作銀行擔任中國區域經理。

    自2010年2月至2010年8月,彼擔任中國國有之中國化工集團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中國化工財務有限公司之董事兼首席執行官,彼全權負責管理中國化工集團之現金流量及投資。

    自2005年8月至2009年5月,彼曾於香港恒生銀行有限公司工作,並於期間擔任恒生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並且參與編製及審閱綜合入賬至恒生銀行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011)公共財務報表之財務資料。

    符先生於多家財務機構及其他公司擔任多個管理職位。

    符先生於1975年取得美國路易斯安那州新奥爾良之洛約拉大學工商管理學士學位,並於1976年取得美國加州柏克萊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3–符先生已於2024年5月2日與本公司訂立委任函,任期自2024年5月2日起為期一年,並將於當時委任任期屆滿後每次自動續期一年,惟須根據細則(i)於應屆股東特別大會退任並膺選連任;及(ii)於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輪值退任並膺選連任。

    符先生將收取120,000港元之年度袍金。

    符先生之酬金乃由董事會釐定,並將由董事會經參考其資歷、經驗、於本公司之職責及責任,以及本公司之表現及現行市況每年進行檢討。

    於本公告日期及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杜先生、盧衛東先生及符先生各自:(a)概無於本公司或本集團其他成員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職務;(b)概無於緊接本公告日期前三年內於香港或海外其他上市公眾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c)概無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或控股股東(定義見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有任何關係;(d)概無於本公司股份(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擁有任何權益;(e)概無參與上市規則第13.51(2)條第(h)至(v)段項下所述之任何事宜;(f)已就上市規則第3.13(1)至(8)條所述之各項因素確認其獨立性;(g)已確認彼於過去或現時並無於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業務中擁有財務或其他權益,或與本公司任何核心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有任何關連;及(h)已確認於其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時,概無其他因素可影響其獨立性。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無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條之任何規定予以披露,亦無與委任杜先生、盧衛東先生及符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有關之任何事宜須提請本公司股東垂注。

    –4–股東特別大會本公司將召開及舉行股東特別大會,董事會全體成員(即盧衍溢先生(「盧先生」)、杜先生、盧衛東先生及符先生)將退任,並願意由本公司股東重選連任。

    盧先生及其聯繫人士將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放棄投票。

    一份載有(其中包括)(i)各將退任及重選董事之進一步詳情;(ii)批准彼等重選之普通決議案;及(iii)股東特別大會通告之通函將適時寄發予本公司股東。

    董事委員會組成變動於委任杜先生、盧衛東先生及符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後,董事委員會組成已變動如下,並自2024年5月2日起:(a)杜先生已獲委任為審核委員會成員及主席,以及薪酬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及風險管理委員會各自之成員;(b)盧衛東先生已獲委任為薪酬委員會成員及主席,以及審核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及風險管理委員會各自之成員;及(c)符先生已獲委任為提名委員會成員及主席,以及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風險管理委員會各自之成員。

    –5–繼續停牌本公司股份已自2024年2月14日上午九時正起在聯交所暫停買賣,並將繼續暫停買賣,直至本公司(i)符合所有復牌指引(定義見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4月8日之公告);(ii)對導致其暫停買賣之問題作出補救;及(iii)全面遵守上市規則以令聯交所信納。

    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LETGroupHoldingsLimited主席盧衍溢香港,2024年5月2日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盧衍溢先生(主席);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杜健存先生、盧衛東先生及符致京先生。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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