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2.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制度》等要求,上海普利特复合。
3.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赵世君、钱君律、胡冰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4. :经核查独立董事赵世君、钱君律、胡冰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5.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
6. 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7.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独立董事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
8. 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