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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星医疗:三星医疗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日期:2024-04-26 00:53:28
    股票名称:三星医疗 股票代码:601567
    研报栏目:公司公告  (PDF) 346K
    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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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一)机构信息1、基本信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3、业务规模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起诉(仲裁)人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结果投资者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2014年报尚余1,000多万,在诉讼过程中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投资者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80万元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12.50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5、诚信记录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6、独立性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7、审计收费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立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立信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本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立信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该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时间安排。

    (三)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立信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审计委员会组织于2024年1月15日、4月15日两次与立信召开现场会议沟通和交流,了解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敦促其按质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对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立信在审计中存在的不同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积极进行相关协调,确保年报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四)立信出具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其就2023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三、总体评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立信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立信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应尽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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