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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碳谷:2023年年度报告

    日期:2024-04-25 22:46:29
    股票名称:吉林碳谷 股票代码:836077
    研报栏目:定期财报  (PDF) 1962K
    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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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证券代码:836077 证券简称:吉林碳谷 公告编号:2024-022 2023 吉林碳谷836077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JILINTANGUCARBONFIBERCO.,LTD 年度报告2 公司年度大事记1、2023年3月,“吉林碳谷”品牌50K碳纤维原丝入围2023/2024中国纤维流行趋势。

    2、2023年4月,公司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3、2023年5月,公司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7股。

    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5,590,908.90元,转增223,045,454股。

    4、2023年6月,公司被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评为全国纺织行业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5、2023年7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46,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共计804,080,000.00元。

    6、2023年9月,公司获得“第五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

    7、2023年11月,公司获得“全国纺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8、2023年公司获得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7项发明专利和2项实用新型专利,具体内容如下: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发明一种35K碳纤维原丝的制备方法及原丝和碳纤维ZL202110698918.8吉林碳谷发明高固含量、低粘度的聚丙烯腈悬浊液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聚丙烯腈基碳纤维的制备方法ZL202110359248.7吉林碳谷发明一种聚丙烯腈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ZL202110772138.3吉林碳谷发明一种PAN基碳纤维原丝用纺丝原液的制备方法及PAN基碳纤维原丝的制备方法ZL202310565094.6吉林碳谷发明一种聚丙烯腈纺丝液的氨化方法及装置ZL202011412180.6吉林碳谷发明一种纺丝辅助装置、纺丝设备、控制方法及碳纤维原丝ZL202110544750.5吉林碳谷发明一种预氧丝的制备方法及预氧丝ZL202110272220.X吉林碳谷实用新型一种水洗牵伸装置ZL202223590030.1吉林碳谷实用新型一种凝固浴导丝装置ZL202223422878.3吉林碳谷3 目录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4 第二节公司概况...........................................................6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8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第五节重大事件..........................................................31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3 第七节融资与利润分配情况................................................37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41 第九节行业信息..........................................................46 第十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54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报告....................................................62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148 4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声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贵君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是或否是否存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是√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是□否 1、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为保护公司重要客户和供应商的信息及商业秘密,最大限度的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在披露2023年度报告时,豁免披露重要供应商和客户的具体名称。

    【重大风险提示表】 1、是否存在退市风险□是√否 2、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 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分析了公司的重大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5 释义释义项目 释义吉林碳谷、公司、股份公司指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国兴新材料指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指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指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指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公司章程》、章程指最近一次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现行有效的章程保荐机构指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交所指北京证券交易所碳纤维原丝指碳纤维原丝具有力学性能好,含油率、沸水收缩率稳定,碳化后离散度小、强度和强度模量均一、稳定,密度低、耐腐蚀、耐摩擦、抗辐射,以及良好的导电、导热和抗阻力、减震降噪等综合特性碳纤维指碳纤维是由碳元素组成的一种特种纤维,聚丙烯腈(PAN)(或沥青、粘胶)等有机纤维在高温环境下裂解碳化形成的含碳量高于90%的碳主链结构无机纤维。

    一种具有高强度、高模量的耐高温无机纤维,兼具纺织纤维的柔软可加工特性,属于战略性新材料。

    报告期指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6 第二节公司概况一、基本信息证券简称吉林碳谷证券代码836077 公司中文全称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及缩写JILINTANGUCARBONFIBERCO.,LTD - 法定代表人李凯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姓名卢贵君联系地址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站街516地段电话0432-63502013 传真0432-63055678 董秘邮箱Luguijun1114@126.com 公司网址 办公地址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站街516地段邮政编码132115 公司邮箱Luguijun1114@126.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公司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中国证券报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四、企业信息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时间2021年11月15日行业分类C制造业-28化学纤维制造业-282合成纤维制造-2829其他合成纤维制造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碳纤维原丝及碳纤维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普通股总股本(股) 587,681,817 优先股总股本(股) 0 控股股东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为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无一致7 行动人五、注册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 项目内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201682611844F 注册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站街516地段注册资本(元) 587,681,817.00 六、中介机构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4层04D 签字会计师姓名韩波、邹楠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保荐代表人姓名胡占军、黄立凡持续督导的期间2022年11月3日- 2025年12月31日七、自愿披露□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后更新情况√适用□不适用 2024年4月25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587,681,817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8,768,181.70元。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8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盈利能力单位:元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营业收入2,049,237,044.492,083,679,994.08 -1.65% 1,209,461,027.41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2,049,196,874.132,083,661,531.68 -1.65% 1,209,417,137.99 毛利率% 24.71% 38.79% - 40.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1,389,239.02629,565,752.32 -63.25% 314,806,360.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29,439,430.07633,166,491.46 -63.76% 303,980,165.0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10.47% 53.84% - 52.9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10.38% 54.15% - 51.11% 基本每股收益0.41261.9758 -79.11% 1.0434 二、营运情况单位:元2023年末2022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资产总计5,247,521,841.813,543,105,136.9248.11% 2,317,835,267.45 负债总计2,819,672,073.072,057,007,818.6037.08% 1,463,482,896.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21,081,396.921,486,097,318.3262.92% 854,352,371.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4.124.66 -11.59% 2.6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4.42% 56.46% - 61.84% 资产负债率%(合并) 53.73% 58.06% - 63.14% 流动比率1.040.968.33% 0.65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利息保障倍数3.2210.42 - 6.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5,179,955.59270,575,078.07 -319.97% 168,561,835.84 应收账款周转率8.0456.1 - 573.08 9 存货周转率5.114.89 - 3.37 总资产增长率% 48.11% 52.86% - 37.99% 营业收入增长率% -1.65% 72.28% - 9.71% 净利润增长率% -63.25% 99.99% - 126.09%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适用√不适用 四、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差异√适用□不适用 根据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披露的《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业绩快报公告所载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0,974,204.37元调整为231,389,239.02元(经审计),减少9,584,965.35元;基本每股收益0.4297元调整为0.4126(经审计),减少0.0171元;总资产5,154,201,952.95元调整为5,247,521,841.81元(经审计),增加93,319,888.86元。

    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与本报告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项目第一季度(1-3月份) 第二季度 (4-6月份) 第三季度 (7-9月份) 第四季度(10-12月份) 营业收入706,293,147.30496,913,131.02468,622,215.26377,408,550.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3,199,549.0894,894,968.4639,973,909.51 -76,679,188.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72,469,080.4491,114,263.6943,217,888.47 -77,361,802.53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适用√不适用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单位:元项目2023年金额2022年金额2021年金额说明1、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3,667,563.7316,051,286.4012,603,200.00 2、除上述各项之外的-1,379,553.45 -11,260,610.00133,500.00 10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38,841.40 - 4、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9,065,681.50 5、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5,882.60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2,293,892.88 -4,236,163.7012,736,700.00 所得税影响数-344,083.93635,424.56 -1,910,505.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949,808.95 -3,600,739.1410,826,195.00 七、补充财务指标□适用√不适用 八、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11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业务概要商业模式报告期内变化情况:公司主要从事聚丙烯腈基碳纤维原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的经营和发展,逐渐形成了稳定的采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盈利模式、研发模式。

    2023年4月27日,公司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公司产品覆盖了从碳纤维原丝小丝束到大丝束的全系列产品,全系列产品都能稳定大规模生产,部分产品实现了高品质的稳定规模生产。

    公司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军工、航天航空、风电、高端装备、汽车、新能源、体育休闲用品、低空飞行器、建筑材料及储氢等领域。

    公司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国有管理标杆企业,所属行业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中的碳纤维行业,也是省市政府重点扶持的企业,公司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国际具有竞争力的碳纤维原丝供应商。

    2023年3月,“吉林碳谷”品牌50K碳纤维原丝入围2023/2024中国纤维流行趋势。

    公司生产工艺推进先进的湿法二步法、干喷湿法双路线,其技术、技能、管理和规模化在国内碳纤维原丝领域竞争中处于领先水平。

    公司秉承着大丝束领域推进“高品质”、“通用化”、小丝束领域推进“高性能”、“专业化”的原则,实现在碳纤维原丝领域全牌号及全规格的发展方向。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专利、技术受国家高度认可,2022年10月被评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公司拥有碳纤维原丝核心技术,随着公司技术和产品质量的持续提升,下游应用领域的拓宽,不断探索不同应用领域,针对客户对碳纤维不同特性的需求,强化了定制化研发与生产;同时公司采用多品种、多规格批量的生产方式,以市场为导向,预生产和订单式相结合的以销定产模式,充分考虑新增客户和成熟客户的不同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适用√不适用 专精特新等认定情况√适用□不适用 “专精特新”认定√国家级□省(市)级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12 二、经营情况回顾(一)经营计划报告期内,国际局势持续动荡不安、宏观经济环境整体承压,下游应用需求增长放缓。

    公司在诸多因素叠加的重要机遇期和风险挑战下,面对不利的经营环境,转变观念、坚定信心,坚持扎根实业、坚守主业,以提升质量为主线,强双基抓管理,管细节控过程,建体系成系统,使公司整体规模、研制、生产能力及技术水平都得到进一步提升,产品品质进一步提高。

    2023年,公司在新项目、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取得了系列成果。

    一、项目建设公司年产15万吨碳纤维原丝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超80%建设,随着项目的逐步投产,已成为全国最大的碳纤维原丝生产基地,凸显公司规模化优势;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原丝项目,于2023年初开工建设,预计24年逐步建成投产,该项目立足于突破T800、T1000级高性能关键指标;年产6000吨碳纤维助剂项目,该项目为碳纤维原丝油剂的研发及生产,实现碳纤维原丝油剂国产化,大幅度降低公司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实现自主创新和技术突破,提高公司产品在碳纤维产业上的重要地位。

    二、研发创新公司不断突破关键技术填补空白、优化调整工艺参数、提高设备保障能力,获得国家专利27项,其中发明专利12项,报告期内,公司新增7项发明专利和2项实用新型专利。

    公司系列大丝束产品开发并成功市场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首创研发的35K原丝,成功在丹麦维斯塔斯风电叶片上应用,是中国碳纤维原丝湿法纺丝技术的成功范例。

    三、人才培养建立《碳谷公司分区式培养方案》通过五问五动培养方法,逐渐实现基层技能化、中层专业化、高层职业化;建立《碳谷公司阶梯式人才培养计划》,确定初、中、高培养人才梯队。

    通过不断探索和完善人才储备与培养模式,可以为企业培养出一支高素质、有竞争力的人才队伍,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从系统性精细化管理思维出发,安全标准化推进管理体系运行有效为落脚点。

    以安全巡察问题为切入点,以四层次制度梳理为工作方向,以工作专班为落实梳理手段,从搭建框架、细化内容、分步实施、建立健全制度管理体系。

    公司先后入选国资委国企改革企业、“科改行动”企业,2023年获评中国质量奖提名奖。

    公司秉承着“大小丝束齐发展”,在碳纤维原丝领域实现全牌号及全规格的发展方向,在保证军工领13 域需求的前提下,主要目标放在了工业用和民用方面,市场应用开拓成效持续显现,国内应用领域逐步拓宽,为公司未来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行业情况碳纤维是一种集结构材料与功能材料于一身、具有多种优异性能并拥有广泛应用前景的基础性新材料。

    高比强度、高比模量、低比重的性能特点使碳纤维以及以碳纤维为增强体的复合材料具有出色的增强、减重效果,耐腐蚀、耐高温、低膨胀系数、导电等良好的化学稳定性、热稳定性和电性能特点使其可以在诸如高压、高温、高湿、高寒、高腐蚀性等恶劣工况环境中代替金属材料实现结构功能一体化效果,碳纤维因此成为国防工业发展的关键材料之一,是各类军、民用装备重要的材料选择,在航空航天、风力发电、氢能光伏、建筑工程、轨道交通、低空飞行器、体育休闲等领域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并随着行业技术的进步、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成为发展国防军工与国民经济日益重要的战略物资。

    我国自进入新世纪重新启动碳纤维国产化进程以来,以公司为代表的国产碳纤维企业在高端装备应用的牵引下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许多涉及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实现突破,在解决碳纤维产业化发展问题的同时,保障了高端装备发展的急需,随着持续的研发投入和创新,国产碳纤维逐步形成了涵盖高强、高强中模、高模、高强高模四个系列的碳纤维产品产业化能力,初步形成了系列化的碳纤维工业产品体系,而随着低成本和高效生产技术的逐步成熟,以及碳纤维品种的丰富和质量的不断提高,碳纤维生产成本及应用门槛不断下降,推动着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带动碳纤维应用从早期的航空、体育休闲领域逐步扩大到航天、风力发电、压力容器、碳\碳复材、低空飞行器、船舶、汽车、建筑工程、轨道交通、输电电缆等一般工业领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等长期统筹规划的出台,明确了碳纤维的重要战略地位和发展方针,为碳纤维行业的发展提供了长期驱动力。

    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大会上已经提出了“30·60”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战略发展目标,在这一战略目标的引领下,我国绿色能源发展将进入一个全新时代,作为轻质、高强的碳纤维材料具有出色的轻量化、减排、环保功能,是碳达峰、碳中和进程中重要的材料选项之一,在绿色能源发展如风电领域的叶片制造、太阳能领域硅片生产的热场材料、氢能领域的储运装备等应用领域有着明显的技术性能优势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3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新增风电并网装机75.9GW,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102%,风电叶片大型化、轻量化发展趋势,推动碳纤维市场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2023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216.88GW,同比增长148.12%,碳/碳复材作为光伏14 领域热场耗材,碳纤维需求保持高增长态势;根据势银(TrendBank)统计数据,2023年燃料电池汽车上牌销量7653辆,同比增长52.8%,装机量737.2MW,同比增长49.8%,燃料电池汽车发展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基础设施建设进程也在加快;2024年,预计在风、光、氢大基地项目持续发力下,风电、光伏、氢能领域产业链对碳纤维的需求有望迎来持续高增长。

    (三)财务分析1.资产负债结构分析单位:元项目2023年末2022年末变动比例% 金额占总资产的比重% 金额占总资产的比重% 货币资金545,122,179.0510.39% 169,781,186.824.79% 221.07% 应收票据142,719,888.902.72% 0.000.00% 100% 应收账款414,652,306.197.90% 68,726,461.451.94% 503.34% 存货293,316,044.625.59% 301,376,620.868.51% -2.67% 投资性房地产0.000.00% 0.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0.000.00% 0.000.00% - 固定资产2,723,668,324.3951.90% 2,011,076,992.1956.76% 35.43% 在建工程543,872,139.4810.36% 492,809,077.3813.91% 10.36% 无形资产131,430,852.892.50% 136,494,858.413.85% -3.71% 商誉1.000.00% 1.000.00% 0.00% 短期借款377,406,560.007.19% 235,299,229.176.64% 60.39% 长期借款1,260,714,622.0024.02% 1,165,502,622.0032.89% 8.17% 其他非流动资产301,017,978.165.74% 97,869,467.072.76% 207.57% 应付票据60,736,987.001.16% 239,000,000.006.75% -74.59% 应付账款349,627,129.386.66% 251,521,984.517.10% 39.00% 其他应付款4,717,713.870.09% 986,532.220.03% 378.21% 应收款项融资11,081,175.900.21% 117,671,835.003.32% -90.5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12,340,516.4311.67% 29,892,428.440.84% 1,948.48% 资产合计5,247,521,841.81 - 3,543,105,136.92 - 48.11% 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1.货币资金:本期末比上期末增加221.07%,主要是公司年末在建项目资金储备增加以及募集资金年末尚未全部使用完毕所致;2.应收票据:本期末较上期末增加100%,主要是公司为扩大市场份额,增加收款方式所致;15 3.应收账款:本期末较上期末增加503.34%,主要是面对复杂的内外经济环境,为了下游产业链健康发展,公司适当增加了信用账期;4.固定资产:本期末较上期末增加35.43%,主要是公司推动包括15万吨原丝项目在内的多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所致;5.短期借款:本期末较上期末增加60.39%,主要是公司调整融资模式所致;6.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期末较上期末增加207.57%,主要是公司预付高性能碳纤维项目款所致;7.应付票据:本期末较上期末减少74.59%,主要是公司调整融资模式所致;8.应付账款:本期末较上期末增加39.00%,主要是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在合同约定范畴内提高了资金的有效利用;9.应收款项融资:本期末较上期末减少90.58%,主要是公司利用银行承兑汇报支付了项目款所致;10.其他应付款:本期末较上期末增加378.21%,主要是公司将与客户终止合作的合同负债转入其他应付款项所致;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期末较上期末增加1,948.48%,主要是1年内到期公司融资租赁及部分银行贷款转入所致;12.总资产:本期末较上期末增加48.10%,主要是本年度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8.04亿元、同时为了顺利推动相关项目建设公司也增加了部分银行借款。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2.营业情况分析(1)利润构成单位:元项目2023年2022年变动比例% 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营业收入2,049,237,044.49 - 2,083,679,994.08 - -1.65% 营业成本1,542,849,539.7875.29% 1,275,323,780.6161.21% 20.98% 毛利率24.71% - 38.79% - - 销售费用8,773,352.420.43% 2,358,960.850.11% 271.92% 管理费用30,285,077.611.48% 22,538,969.271.08% 34.37% 研发费用95,534,115.304.66% 67,672,460.133.25% 41.17% 财务费用79,375,186.103.87% 46,461,035.402.23% 70.84% 信用减值损失-26,074,835.20 -1.27% -3,753,525.83 -0.18% 594.68% 资产减值损失-7,997,367.51 -0.39% -543,386.82 -0.03% 1,371.76% 其他收益3,673,446.330.18% 16,051,286.400.77% -77.11% 16 投资收益0.000.00% 0.00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0.000.00% 0.000.00% 0.00% 资产处置收益0.000.00% -607,932.12 -0.03% -100% 汇兑收益0.000.00% 0.000.00% 0.00% 营业利润251,318,948.3512.26% 670,094,559.4432.16% -62.50% 营业外收入251,372.000.01% 239,390.000.01% 5.01% 营业外支出1,630,925.450.08% 19,957,749.380.96% -91.83% 净利润231,357,610.8411.29% 629,565,752.3230.21% -63.25%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1.销售费用:本期末较上期末增加271.92%,主要是公司拓展市场,增加对外宣传所致;2.管理费用:本期末较上期末增加34.37%,主要是公司经营规模扩大,相应管理费用同比例上涨;3.研发费用:本期末较上期末增加41.17%,主要是公司围绕碳纤维核心领域自主研发、积极和下游企业、校企联合研发,从而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巩固竞争优势;4.财务费用:本期末较上期末增加70.84%,主要是公司银行借款增加所致;5.信用减值损失:本期末较上期末增加594.68%,主要是应收款项增加,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6.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末较上期末增加1,371.76%,主要是公司对部分带量试制品计提减值准备所致;7.营业外支出:本期末较上期末减少91.83%,主要是公司同期捐款因素影响所致;8.净利润:本期末较上期末减少63.25%,主要是受复杂的内外环境影响,碳纤维原丝价格调整所致。

    (2)收入构成单位:元项目2023年2022年变动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2,049,196,874.132,083,661,531.68 -1.65% 其他业务收入40,170.3618,462.40117.58% 主营业务成本1,542,849,539.781,275,323,780.6120.98% 其他业务成本0.000.000.00% 按产品分类分析:单位:元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碳纤维原丝1,559,350,918.391,150,812,365.6126.20% -0.82% 22.03%减少13.82个百分点带量试制品341,254,104.52249,836,008.7426.79% -16.09% -9.82%减少5.09个百分点17 碳丝145,132,009.33137,915,312.284.97% 67.59% 164.40%减少34.80个百分点其他3,500,012.254,285,853.15 -22.45% -80.72% 39.91%减少105.58个百分点合计2,049,237,044.491,542,849,539.78 - - - - 按区域分类分析:单位:元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东北1,739,199,189.701,328,043,081.1423.64% 3.89% 25.16%减少12.97个百分点华东179,735,505.83130,591,018.2627.34% -44.02% -26.18%减少17.56个百分点其他地区130,302,348.9684,215,440.3835.37% 47.18% 125.73%减少22.49个百分点合计2,049,237,044.491,542,849,539.78 - - - -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4,924万元,较去年同期208,368万元,减少3,444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主要是受复杂的内外环境影响,碳纤维原丝价格调整所致。

    (3)主要客户情况单位:元序号客户销售金额年度销售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1客户11,489,332,149.2172.68%否2客户2198,407,910.489.68%否3客户373,780,948.023.60%否4客户444,265,517.702.16%否5客户543,497,046.732.12%否合计1,849,283,572.1490.24% - (4)主要供应商情况单位:元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年度采购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1供应商1418,844,272.2027.12%是2供应商2305,914,243.5519.81%否3供应商3135,550,171.398.78%否4供应商489,057,469.085.77%否5供应商543,256,039.002.80%否18 合计992,622,195.2264.26% - 3.现金流量状况单位:元项目2023年2022年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5,179,955.59270,575,078.07 -319.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3,941,520.30 -755,560,313.04 -39.9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88,673,472.21474,138,655.09213.97% 现金流量分析:1、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19.97%,主要是公司销售回款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2、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9.92%,主要是公司项目建设前期投入较大且本期用于项目付款银行承兑汇票占比增加所致;3、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13.97%,主要是公司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到账、以及贷款增加所致。

    (四)投资状况分析1、总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情况□适用√不适用 5、理财产品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 6、委托贷款情况□适用√不适用 7、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适用□不适用 (1)主要控股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单位:万元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吉林碳谷科控股纺织科学50026,441.89535.7696.6411.758.81 19 技有限公司子公司技术研究服务;碳纤维及原丝、针纺织品及原料、服装、床上用品、建筑装潢材料(不含油漆)、初级农产品、机电设备及配件、包装材料、文具用品、办公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批发零售吉林碳谷碳纤维研究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材料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从事新材料科技、化工科技、机械设备科技、计算机软件科技、数据科技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品信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化工原料及产品、化纤5,00000000 20 原料、化学试剂、高分子材料、复合材料(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塑料制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机电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吉林国兴宝冠助剂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0001,461.201,353.670 -8.43 -6.33 (2)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主要参股公司业务分析□适用√不适用 21 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的经营业绩同比出现大幅波动□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吉林国兴宝冠助剂有限公司设立目前已按计划进行建设,达产后降低母公司成本。

    (4)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五)税收优惠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收到由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22000135。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连续三年内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六)研发情况1、研发支出情况:单位:元项目本期金额/比例上期金额/比例研发支出金额95,534,115.3067,672,460.13 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66% 3.25%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支出的比例-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变化情况及其合理性说明□适用√不适用 2、研发人员情况:教育程度期初人数期末人数博士00 硕士33 本科5459 专科及以下6358 研发人员总计120120 研发人员占员工总量的比例(%) 17.09% 11.88% 22 3、专利情况:项目本期数量上期数量公司拥有的专利数量2718 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125 4、研发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研发项目名称项目目的所处阶段/ 项目进展拟达到的目标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JLTG202101新产品研发现处于中试成果向产业化转变阶段技术突破提升产品综合性能,拓宽应用市场,提升企业盈利能力JLTG202102拓宽产品应用领域现处于成果验证阶段丰富产品,开拓新市场提高产品竞争力JLTG202201新产品研发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提高市场竞争力丰富产品结构,降低生产成本JLTG202301联合开发新技术现处于实验室研发阶段优化产品品质提高产品竞争力JLTG202203新产品研发现处于验证阶段丰富产品,开拓新市场丰富产品结构,降低生产成本JLTG202204联合开发新技术现处于产业化试运行阶段技术突破增加技术储备,降低生产成本5、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的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合作单位合作项目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长春工业大学1、丙烯腈均相水相沉淀聚合技术开发2、低成本巨丝束碳纤维及其助剂的制备技术研发1、该项目以水为分散介质进行低单体浓度下的丙烯腈水相沉淀聚合,经脱单、干燥处理后,最终形成均相溶解的丙烯腈水相沉淀聚合技术制备聚丙烯腈。

    2、该项目长春工业大学负责碳纤维原丝及碳纤维制备过程中的原理支撑及小试阶段的技术开发。

    吉林化大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大丝束碳纤维专用含硅油剂国1、该项目以改性硅油为原料,通过工艺优化和油剂配方调整等方面展开研究,最终形成适合大丝束碳纤维生产要求的23 产化中试技术2、碳纤维专用油剂中试生产技术开发国产专用油剂中试生产技术。

    2、该项目以改性硅油为原料,通过工艺优化和油剂配方调整,建立符合碳纤维生产要求的国产专用油剂中试生产技术。

    长春工业大学、吉林化工学院高性能(高强度、高模量)碳纤维制备技术研发(T800级) 该项目拟采用水相沉淀聚合技术制备高品质碳纤维原丝聚合物;高分子量、高固含量纺丝液的连续溶解、脱泡和输送;利用湿法两步法纺丝工艺实现细旦化原丝的连续化制备,结合高效的预氧化和碳化技术,实现千吨级的T800级碳纤维的连续化生产。

    (七)审计情况1.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键审计事项说明:内容详见本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会计报告”之“一、审计报告”。

    3.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情况以及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履职评估情况结论:经评估和审查,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年报审计过程中,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结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八)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适用□不适用 内容详见本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会计报告”之“三、财务会计报表附注”之“四、重要会计政24 策和会计估计”之“33、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九)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适用□不适用 2023年8月,本公司与北京宝冠助剂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吉林国兴宝冠助剂有限公司,吉林碳谷占股51%,达到控制,吉林国兴宝冠助剂有限公司归属于本公司之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子公司名称吉林碳谷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碳谷碳纤维研究院有限公司吉林国兴宝冠助剂有限公司(十)企业社会责任1.脱贫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社会责任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 困难之处献爱心,急需之时显担当。

    近年来随着吉林市“脱贫攻坚战”冲锋号的吹响,公司积极响应,用实际行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到乡村脱贫帮扶行动中,帮扶救助弱势群体,奉献爱心,助力于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国有企业担当的职责使命。

    吉林碳谷包保帮扶工作,精准识别扶贫对象,精准安排扶贫项目,驻村帮扶代表组织修建道路、种植经济果树,通过网络自媒体平台销售、线下零售等方式打通脱贫路径,累计帮扶资金约140余万元。

    2.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坚持与国家齐奋进、与时代共发展、与人民同呼吸。

    公司是国有控股企业,长期以来秉承可持续健康发展的理念,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不懈努力,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做出表率,树立负责任的社会形象。

    25 公司持续关注中小股东利益,完善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及公司治理结构,并提升公司整体治理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把严格规范运作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础与根本。

    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确保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平等行使权利。

    公司不断完善产品质量管理,为客户提供高质量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合理要求,提高客户满意度,保护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公司规范执行国家各项劳动法律法规,落实党中央关于改善民生的政策,规范用工,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实现劳动合同全覆盖。

    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及时回应职工诉求,保持职工队伍稳定。

    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技术技能,增强职工就业能力和发展能力。

    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合理确定公司薪酬水平,解决好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健全扶贫帮困机制,切实解决职工生产生活困难。

    关心员工生活,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员工座谈,不断增进与员工间的沟通、交流,坚持以职工为本,发挥职工的主力军作用。

    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职工监事等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不断丰富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形式,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企业是社会的一部分,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帮助和支持。

    公司积极参与地方的各项公益事业,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积极支持地方发展经济,以产业链带动当地上下游企业的发展。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未来展望(一)行业发展趋势1、碳纤维行业发展历程20世纪60年代,开始PAN碳纤维国产化技术研发,建立了硝酸法、硫氰酸钠法、二甲基亚砜法等多种原丝制备工艺,由于工艺基础薄弱、装备技术落后等原因,生产的碳纤维质量低下、性能稳定性差,国产化技术长期徘徊在低水平状态;20世纪90年代,开发了复合溶剂原丝制备工艺,也因工程化实施困难等因素而放弃。

    20世纪90年代后期,北京化工大学在原化学工业部和科技部立项支持下,开展有机溶剂体系制备高强碳纤维原丝技术研究,以间歇溶液聚合、纺丝多道梯度凝固、热水多道洗涤、蒸汽定型等技术为核26 心的原丝工艺技术,实现了有机溶剂体系制备具有圆形截面高强碳纤维原丝技术的突破,原有的硝酸法技术被替代,国产PAN碳纤维制备技术成功实施转型。

    21世纪初,基于“九五”的科研成果,科技部在“863”计划内设立专项,开展高强碳纤维的工程化研究,工信部、发改委等部委也先后立项支持工程化、产业化技术研究,逐渐建立起国产高强碳纤维的产学研用研发生产与应用体系,形成了以有机溶剂法一步法湿法纺丝工艺为主体、其它溶剂体系一步法或二步法湿法纺丝工艺并存的高强碳纤维原丝制备国产化技术体系,突破了过去30多年来国产碳纤维性能不稳定、离散度偏高、勾结强度低等顽疾,高强碳纤维国产化确立了正确的技术方向。

    经过近十余年的协同攻关,基本解决了国产高性能纤维制备与应用的瓶颈问题,国产碳纤维原丝的元素含量、共聚组成等具有自主特色,产品质量不断提高。

    并初步建立起以重大工程领域应用为牵引,也建设起千吨以上产能规模;另有若干个企业建设起不同规模的原丝或碳纤维生产装置。

    有效缓解了重大工程对国产高性能碳纤维的迫切需求,国产高强碳纤维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2、碳纤维行业发展趋势我国碳纤维行业经过长期自主研发,打破了国外技术装备封锁,碳纤维产业化取得初步成果。

    自2007年发展到2015年大小碳纤维企业近40家,产量从200吨增加到3,700吨,实际产量不足设计产能的20%,产能释放能力低的问题非常突出。

    2015年,碳纤维产品方面,T300级基本达标,T700级年产百吨线试制,T800级在实验室突破关键技术,主体产品为12K及以下的小丝束PAN基碳纤维。

    多年来,在政府对碳纤维行业的发展的大力支持下,我国碳纤维行业得到较大发展,行业整体达到了T400的技术能力,部分企业实现了T700碳纤维规模化生产,T800及以上已经进入了小批量试验生产。

    碳纤维行业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在轻量化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在国防安全、航空航天等板块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

    (二)公司发展战略“十四五”期间,公司将继续以“降低产业链成本”、“扩大应用领域”为己任并“参与国际竞争”,努力将公司建成为全球知名的碳纤维领域优质企业,向世界一流碳纤维企业看齐。

    公司力争在保持、提高碳纤维原丝性能的前提下,推动碳纤维原丝成本无限向“腈纶”成本接近,并推动国内碳纤维产业链各领域的整合与合作,解决国内碳纤维产业链中的痛点,实现碳纤维应用领域持续快速扩大。

    基于“碳纤维正从满足特殊领域需求演进到满足普通大众日常需求的快速发展阶段”的行业发展状况,普通大众的日常需求及增长将远大于特殊领域需求,因此,公司秉承着大丝束领域推进“高品质”、“通用化”;小丝束领域推进“高性能”、“专业化”,实现在碳纤维原丝领域全牌号及27 全规格的发展方向。

    根据下游不同的领域来定制不同产品质量的原丝,全力推动公司大小丝束产品系列化,不断提升品质。

    不断提高客户粘度、扩大客户群体,通过持续关注现有客户需求,在客户需求早期介入,与客户需要紧密结合,巩固客户粘性;全面掌握行业新客户信息和动态,及时介入,以自身对原丝长期理解为客户提供建设性意见,促成新客户的获得;积极推动碳纤维在新的领域的应用,提早布局。

    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管理体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提升治理水平,降低运行成本,公司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艰苦奋斗精神,不忘初心,不断挖掘公司成本潜力,推动公司大丝束生产成本的优化;随着公司经营业绩的改善,公司将不断丰富融资渠道,有效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公司资本竞争力。

    公司技术、技能、管理、规模等原丝核心领域在国内碳纤维行业中处于绝对领先水平,产品成本方面具有绝对优势,产品品质不断提升。

    展望2024年,宏观经济形势可能依然比较复杂,整体经营环境对公司来说既有发展机遇,也有经营挑战。

    公司将深入贯彻落实董事会的战略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开源节流、提质增效的工作总基调,主动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全面提升质量管理和精益管理水平,实现以创新驱动、以效益为中心的高质量发展。

    (三)经营计划或目标“十四五”期间,公司将继续以“降低产业链成本”、“扩大应用领域”为己任,生产工艺采用先进的湿法二步法、干喷湿法双路线发展,秉承着大丝束领域推进“高品质”、“通用化”、小丝束领域推进“高性能”、“专业化”的原则,实现在碳纤维原丝领域全牌号及全规格的发展方向。

    通过未来几年的发展,不断做大做优原丝产品,扩大公司在碳纤维产业链的优势。

    具体措施包括:1、持续推动研发、技术攻关,全力推动公司大丝束产品系列化,在现有的大丝束原丝品种上,未来将陆续推出更大丝束产品,在大丝束领域做到“人无我有”;2、持续提升产品品质、客户体验感,进一步降低丝束产品成本,形成成本优势,实现大丝束产品碳化后突破T700,中小丝束产品碳化后达到T800、T1000水平,做到“人有我优”;3、公司在建的“15万吨原丝项目”进度已超80%,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原丝项目于2024年中期逐步投产,促使公司成为全国最大的碳纤维原丝生产基地,计划未来1-2年时间,力争实现超20万吨的碳纤维原丝设计产能,凸显公司规模化优势。

    4、未来几年,公司将充分发挥在国内原丝领域的竞争优势,推动碳纤维产业链各环节的整合与合作,28 解决碳纤维领域应用端的痛点,持续扩大碳纤维的应用领域与场景。

    (四)不确定性因素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不确定因素。

    四、风险因素(一)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重大风险事项名称公司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和应对措施客户集中的风险重大风险事项描述: 由于国内碳纤维产业主要聚集于吉林、浙江、江苏等地区,公司存在对吉林地区、浙江地区、江苏地区销售占比较高的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现状、竞争格局及下游应用领域的特点决定了客户集中度较高,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财务状况出现恶化,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 公司将通过持续关注现有客户需求,在客户需求早期介入,与客户需要紧密结合,巩固客户粘性;全面掌握行业新客户信息和动态,及时介入,以自身对原丝长期理解为客户提供建设性意见,促成新客户的获得;积极推动碳纤维在新的领域的应用,提早布局。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重大风险事项描述: 公司碳纤维原丝的主要原材料为丙烯腈,丙烯腈为石油化工产品,采购价格受国际石油价格波动、供需关系等因素影响。

    未来如果丙烯腈价格大幅上涨,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应对措施: 公司密切关注丙烯腈价格走向,及时调整原料库存与采购量,降低丙烯腈价格异常上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

    国内碳纤维下游产品应用增长低于预期的风险重大风险事项描述: 碳纤维是具有低密度、高比强度、高比模量、耐高温、抗化学腐蚀、耐疲劳、抗蠕动、低电阻、高热导、低热膨胀、耐化学辐射等电学、热力学和力学性能的高新复合材料。

    碳纤维特性决定了其可以广泛运用于航天航空、军工、汽车、先进装备制造业、大型工程建设、高端休闲产品等领域,近年来国内碳纤维下游产品应用不断增长。

    如果未来国内碳纤维下游产品应用的增长低于预期,将会影响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

    应对措施: 为了防范上述未来风险,公司在增加产品产量、丰富品种类型、提升产品质量的同时,加大开发国际碳纤维原丝市场。

    产业政策风险重大风险事项描述: 公司所处的碳纤维制造行业属于新兴高科技领域,对国家航空航天、重大装备制造等相关产业具有战略意义,国家产业政策对碳纤维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29 中央及地方政府出台了多项鼓励和扶持碳纤维相关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如果上述优惠政策发生变化,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应对措施: 为防范行业政策风险,公司紧密关注行业政策和行业市场环境,及时做出控制风险,规避风险、转换风险等行为。

    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重大风险事项描述: 碳纤维行业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在轻量化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在国防安全、航空航天等板块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

    由于碳纤维的用途以及客户的敏感性,发达技术国家持续对国内碳纤维行业进行严格的技术封锁,包括实施高端进口设备限制、价格打压等,试图压制国内碳纤维行业的发展。

    公司多年积累,打破国际技术垄断,已经引来竞争对手的关注。

    公司北交所上市以来,公司的很多商业机密受到各竞争对手进一步的关注,技术发达国家可能在产品、价格、技术、装备等方面进行更有针对性的封锁、打压,进而影响公司的竞争能力。

    同时,随着碳纤维行业产品需求旺盛,行业盈利情况改善,市场进入者可能会因此增加,公司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应对措施: 公司将加大研发、技术攻关、综合产能扩大等措施,不断做大做优原丝产品,持续降低原丝产品成本,尤其是大丝束原丝产品,不断扩大公司在碳纤维产业链的比较优势,持续增加竞争壁垒。

    毛利率波动的风险重大风险事项描述: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碳纤维原丝的研发工作,在此期间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公司不断地研发和产业化不同规格的产品,对不同品种产品、设备进行带量调试,逐步完成不同产品的定型,随着主流大丝束产品的定型、产能逐步释放,公司产品规模效应逐步凸显。

    在此过程中,行业发展状况、产能利用率、新产品适用、整体产品销售结构等各项因素影响,毛利率可能会出现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阶段性影响。

    应对措施: 一方面加强产品质量把控,提升产品产能,实现产品的规模效应;另一方面加强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管控机制,减弱原材料波动对毛利率的过度影响。

    新增产能消化风险重大风险事项描述: 公司按照“50K”产品设计的年产15万吨碳纤维原丝项目及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原丝项目逐步建成投产后,公司碳纤维原丝产能将逐步增加,虽然碳纤维行业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且公司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但新增产能相对公司现有产能增加较大,如果下游未来市场规模增速低于预期或公司市场销售拓展不力,可能导致公司面临产能闲置或无法消化的风险。

    应对措施: 公司将聚焦主业,找准市场定位,把握市场机遇,强化优势能力,努力补足短板,不断提高管理效率,通过精细化管理和成本控制等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规模、研制、生产能力及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产品品质和稳定性。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30 (二)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新增风险事项名称公司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无 31 第五节重大事件一、重大事件索引事项是或否索引是否存在诉讼、仲裁事项□是√否 五.二.(一)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是√否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是√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是√否 五.二.(二) 是否存在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是√否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是√否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是√否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是√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是□否 五.二.(三)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是□否 五.二.(四) 是否存在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是√否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是√否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是√否 是否存在应当披露的重大合同□是√否 是否存在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是√否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事项□是√否 二、重大事件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二)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三)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公司是否新增承诺事项□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项详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承诺正常履行,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32 (四)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单位:元资产名称资产类别权利受限类型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例% 发生原因货币资金货币资金质押27,130,104.970.52%保证金、押金固定资产设备抵押91,076,666.431.74%售后回租设备在建工程设备抵押19,086,906.190.36%抵押借款总计- - 137,293,677.592.62% -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抵押资产主要原因系为公司自身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质押、抵押担保以及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3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一、普通股股本情况(一)普通股股本结构单位:股股份性质期初本期变动期末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无限售股份总数101,303,50531.79% 170,797,476272,100,98146.30%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316,5220.10% 1,553,4781,870,0000.32% 董事、监事、高管0.000.00% 0.000.000.00% 核心员工0.000.00% 0.000.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有限售股份总数217,332,85868.21% 98,247,978315,580,83653.70%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59,250,00049.98% 111,475,000270,725,00046.07% 董事、监事、高管0.000.00% 0.000.000.00% 核心员工0.000.00% 0.000.000.00% 总股本318,636,363 - 269,045,454587,681,817 - 普通股股东人数8,547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2023年5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223,045,454股。

    2023年7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6,000,000股。

    (二)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单位:股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期初持股数持股变动期末持股数期末持股比例%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或司法冻结情况股份状态数量1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59,566,522113,028,478272,595,00046.3848% 270,725,0001,870,000 - 0 2吉林九富城市发展投资控股国有法人58,084,25835,242,16393,326,42115.8804% 093,326,421质押37,040,000 34 (集团)有限公司3河北吉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3,022,8969,632,56422,655,4603.8551% 022,655,460质押20,400,000 4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17,162,47117,162,4712.9204% 17,162,4710 - 0 5应一城境内自然人6,610,8726,317,17312,928,0452.1998% 012,928,045 - 0 6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7,201,7624,900,19512,101,9572.0593% 012,101,957 - 0 7金石投资有限公司-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 其他011,331,81811,331,8181.9282% 11,331,8180 - 0 8北京泓石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泓石汇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3,880,0002,716,0006,596,0001.1224% 06,596,000 - 0 9吉林省科技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吉林省碳芯瑞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3,433,8002,403,6605,837,4600.9933% 05,837,460 - 0 10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934,8002,054,3604,989,1600.8490% 04,989,160 - 0 35 合计- 254,734,910204,788,882459,523,79278.1926% 299,219,289160,304,503 - 57,440,00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吉林省科技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吉林省碳芯瑞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企业。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投资者通过认购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成为前十名股东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二、优先股股本基本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是否合并披露:□是√否 (一)控股股东情况报告期末,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72,595,000股,占股本总额的46.38%,系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基本情况如下:名称: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201339980677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2015年7月6日住所: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街216-4号法定代表人:李晓明注册资本:22,461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不得从事理财、非法集资、非法吸储、贷款等业务。

    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碳纤维及其产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销售及进出口;纤维及纤维制品生产及销售;化学纤维制品及化工原料经销(不含危险化学品);丙烯腈无储存批发;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力生产、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及进出口;电力工程;电力设备检修、调试、检测试验;电力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新能源技术开发;热力供应服务(不含高污染燃料供热);热水销售。

    (依法须36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报告期末,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72,595,000股,占股本总额的46.38%,系公司控股股东。

    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100%,故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37 第七节融资与利润分配情况一、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报告期内普通股股票发行情况(1)公开发行情况□适用√不适用 (2)定向发行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或股发行方案公告时间新增股票交易日期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标的资产情况募集金额募集资金用途(请列示具体用途) 2023年3月17日2023年8月3日17.4846,000,000 -无804,080,000.00年产15万吨碳纤维原丝项目、碳纤维原丝及相关制品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2、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募集方式募集金额报告期内使用金额是否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用途情况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是否履行必要决策程序定向发行804,080,000.00733,945,539.64否无-已事前及时履行募集资金使用详细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733,945,539.64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披露的临时公告《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7)。

    38 二、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存续至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债券融资情况□适用√不适用 四、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适用√不适用 五、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间接融资发生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序号贷款方式贷款提供方贷款提供方类型贷款规模存续期间利息率起始日期终止日期1流动资金贷款中国进出口银行银行300,000,000.002023年6月29日2024年6月28日2.65% 2流动资金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银行380,000,000.002023年6月13日2026年6月12日3.50% 3流动资金贷款光大银行解放中路支行银行70,575,000.002023年5月17日2024年11月29日3.60% 4流动资金贷款中国银行吉林市分行银行60,000,000.002023年4月17日2024年4月26日3.65% 5流动资金贷款浦发银行吉林分行银行17,100,000.000002023年4月27日2024年4月27日3.60% 6流动资金贷款中信银行吉林市分行银行66,500,000.002023年1月6日2025年1月3日3.80% 7流动资金贷款民生银行吉林分行营业部银行47,500,000.002023年1月4日2026年2月15日3.85% 8流动资金贷款中国进出口银行银行370,000,000.002022年5月30日2024年7月28日2.70% 39 9流动资金贷款邮储银行吉林市分行银行72,700,000.002022年11月23日2024年11月21日3.45% 10流动资金贷款邮储银行吉林市分行银行8,600,000.002023年3月7日2025年3月6日3.45% 11固定资金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银行200,000,000.002023年12月22日2033年12月22日3.75% 12固定资金贷款工商银行吉林哈达分行银行106,720,000.002022年11月18日2032年9月12日3.30% 13固定资金贷款中国建设银行吉林市分行银行339,990,000.002021年11月25日2029年11月24日4.20% 14固定资金贷款中国建设银行吉林市分行银行199,512,622.002022年9月28日2030年9月28日4.20% 15融资租赁九银融资租赁非金融机构9,180,359.102019年6月19日2024年6月19日6.30% 合计- - - 2,248,377,981.10 - - - 六、权益分派情况(一)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4日、2023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公司确定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4日,以公司总股本318,636,3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

    本次权益分派已经实施完毕,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40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是□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清晰√是□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是□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是□否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是□否□不适用 (三)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股项目每10股派现数(含税)每10股送股数每10股转增数年度分配预案100 报告期权益分派方案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 报告期内盈利且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未执行完毕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41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一)基本情况姓名职务性别出生年月任职起止日期年度税前报酬(万元)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起始日期终止日期张海鸥董事长、总经理男1972年1月2022年4月12日2024年2月22日32.00否张广禄董事男1979年8月2022年4月12日2025年4月11日0.00是李凯董事男1969年10月2022年4月12日2025年4月11日31.50否李凯副经理男1969年10月2022年4月12日2024年4月23日31.50否陈海军董事男1976年1月2022年4月12日2025年4月11日22.45否朱波独立董事男1969年8月2022年4月12日2025年4月11日5.00否程岩独立董事女1975年12月2022年4月12日2025年4月11日5.00否李春梅监事女1975年3月2022年4月12日2025年4月11日0.00是杨爱春监事会主席女1979年9月2022年4月12日2025年4月11日21.00否王立伟职工监事女1973年9月2022年4月12日2025年4月11日28.38否卢贵君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男1978年2月2022年4月12日2025年4月11日21.00否卢贵君董事男1978年2月2022年4月12日2023年12月24日21.00否董事会人数:6 监事会人数:3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3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间无任何关联关系。

    42 2、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卢贵君先生为控股股东国兴新材料监事;公司董事陈海军先生为控股股东国兴新材料监事;公司董事张广禄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吉林九富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公司监事李春梅女士为控股股东国兴新材料财务处副处长。

    除此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二)持股情况单位:股姓名职务期初持普通股股数数量变动期末持普通股股数期末普通股持股比例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期末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张海鸥董事长、总经理0000% 000 张广禄董事0000% 000 李 凯董事、副经理0000% 000 卢贵君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0000% 000 陈海军董事0000% 000 朱 波独立董事0000% 000 程 岩独立董事0000% 000 李春梅监事0000% 000 杨爱春监事会主席0000% 000 王立伟职工监事0000% 000 合计 00% 000 (三)变动情况信息统计董事长是否发生变动□是√否 总经理是否发生变动□是√否 董事会秘书是否发生变动□是√否 财务总监是否发生变动□是√否 独立董事是否发生变动□是√否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详细情况:√适用□不适用 姓名期初职务变动类型期末职务变动原因43 卢贵君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离任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为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一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在保证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不变的前提下,拟将独立董事成员数量由2人调整为3人。

    因此,卢贵君先生申请辞去所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将新增补1名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适用√不适用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报酬确定依据以及实际支付情况: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并且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未单独向其发放董事、监事薪酬,其获得的薪酬来源于其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而取得工资薪金报酬;在公司只担任董事、监事,公司未单独向其发放董事、监事薪酬。

    独立董事薪酬公司已按规定向其支付相应薪酬。

    (四)股权激励情况□适用√不适用 二、员工情况(一)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按工作性质分类期初人数本期新增本期减少期末人数行政人员329239 生产人员54034445839 销售人员3012 技术人员12000120 财务人员73010 员工总计702356481,010 44 按教育程度分类期初人数期末人数博士00 硕士44 本科132168 专科及以下566838 员工总计7021,010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团队稳定,无人员变动;公司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建设工作,积极吸引、培养并稳定优秀人才,构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良性人才梯队。

    公司高度重视员工的培训。

    员工培训以公司的发展战略为导向,以人才培养促进公司发展,不断提升员工职业素养与岗位胜任能力为目标,结合公司长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人才培养工作。

    旨在提高员工个人与团队的工作绩效,创建一个共同学习、共同进步的学习型组织。

    公司一贯重视员工的培训和发展工作,制定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并进行培训有效性评估工作。

    有针对性地选送干部、研发人员、生产作业等各层次的员工参加外部相关培训,以不断实现公司战略目标以及对未来人才的需求;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拓展人才引进渠道,建立灵活的人才选育机制,培养了一批掌握专业知识、熟悉行业情况的复合型、技术型人才,实现了公司各项业务的稳定发展和良性运转,为企业持久发展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保障。

    公司依据现有组织结构,结合公司管理模式,为最大限度的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在客观公正、员工激励的基础上,制定了以成果为导向、效率优先、可持续发展的按劳分配原则的薪酬体系及绩效考核制度,制度完整、可行。

    报告期内,公司退休人员共计6人。

    劳务外包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将部分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辅助性、临时性工作以劳务外包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承揽,所涉工作岗位包括打包工、工艺操作工、运行操作工等。

    (二)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45 三、报告期后更新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后,公司选举谢长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张海鸥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一职,公司聘任李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选举宋德武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46 第九节行业信息□环境治理公司□医药制造公司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公司 □专业技术服务公司 □零售公司√化工公司 □锂电池公司 □建筑公司 □其他行业 化工公司一、行业概况(一)行业法规政策2012年1月,工信部发布《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碳纤维发展重点为加强高强、高强中模、高模和高强高模系列品种攻关,实现千吨级装置稳定运转,提高产业化水平,扩大产品应用范围。

    2012年7月,国务院发布《“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28号),提出加快发展高性能纤维并提高规模化制备水平,加快推广高性能复合材料在航空航天、风电设备、汽车制造、轨道交通等领域的应用。

    2013年10月,工信部发布《加快推进碳纤维行业发展行动计划》(工信部原【2013】426号),该计划提出到2020年,我国碳纤维技术创新、产业化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达到国际水平。

    2015年5月,国务院正式发布《中国制造2025》,把新材料作为重点之一进行大力推动和发展,其中高性能结构材料、先进复合材料是新材料领域的发展重点,并鼓励积极发展军民共用特种新材料,加快技术双向转移转化,促进新材料产业军民融合发展。

    2015年10月30日工信部正式公布了《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明确了“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作为关键战略材料,2020年的目标为“国产碳纤维复合材料满足大飞机等重要装备的技术要求……”。

    2016年9月,工信部发布《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加快发展高性能碳纤维及复合材料,重点突破高强碳纤维低成本、连续稳定、规模化生产技术,加快高强中模、高强高模级碳纤维产业化突破。

    2016年11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规划中明确指出加强新材料产业上下游协作配套,在碳纤维复合材料等领域开展协同应用试点示范,搭建协同应用平台。

    2017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了《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及服务指导目录》,其中高性能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是新材料产业中高性能复合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7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了《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47 提出重点发展包括高性能碳纤维、大丝束碳纤维、碳纤维预浸料,提升新材料产业发展水平。

    2018年工信部发布《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要在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加快发展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碳纤维、高性能复合材料及特种功能材料、战略前沿材料等产业。

    2019年国务院发布《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集群。

    2020年1月,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高性能纤维及制品的开发、生产、应用”列为鼓励类项目。

    2021年3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其中专栏4“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升”部分中,要求相关部门推动加强高端新材料如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的研发应用。

    2021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将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列为关键战略材料。

    这些长期统筹规划的出台,明确了碳纤维的重要战略地位和发展方针,为碳纤维行业的发展提供了长期驱动力。

    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大会上已经提出了“30·60”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战略发展目标,在这一战略目标的引领下,我国绿色能源发展将进入一个全新时代,作为轻质、高强的碳纤维材料具有出色的轻量化、减排、环保功能,是碳达峰、碳中和进程中重要的材料选项之一,在绿色能源发展如风电领域的叶片制造、太阳能领域硅片生产的热场材料、氢能领域的储运装备等应用领域有着明显的技术性能优势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二)行业发展情况及趋势1、碳纤维行业发展历程20世纪60年代,开始PAN碳纤维国产化技术研发,建立了硝酸法、硫氰酸钠法、二甲基亚砜法等多种原丝制备工艺,由于工艺基础薄弱、装备技术落后等原因,生产的碳纤维质量低下、性能稳定性差,国产化技术长期徘徊在低水平状态;20世纪90年代,开发了复合溶剂原丝制备工艺,也因工程化实施困难等因素而放弃。

    20世纪90年代后期,北京化工大学在原化学工业部和科技部立项支持下,开展有机溶剂体系制备高强碳纤维原丝技术研究,以间歇溶液聚合、纺丝多道梯度凝固、热水多道洗涤、蒸汽定型等技术为核心的原丝工艺技术,实现了有机溶剂体系制备具有圆形截面高强碳纤维原丝技术的突破,原有的硝酸法技术被替代,国产PAN碳纤维制备技术成功实施转型。

    21世纪初,基于“九五”的科研成果,科技部在“863”计划内设立专项,开展高强碳纤维的工程48 化研究,工信部、发改委等部委也先后立项支持工程化、产业化技术研究,逐渐建立起国产高强碳纤维的产学研用研发生产与应用体系,形成了以有机溶剂法一步法湿法纺丝工艺为主体、其它溶剂体系一步法或二步法湿法纺丝工艺并存的高强碳纤维原丝制备国产化技术体系,突破了过去30多年来国产碳纤维性能不稳定、离散度偏高、勾结强度低等顽疾,高强碳纤维国产化确立了正确的技术方向。

    经过近十余年的协同攻关,基本解决了国产高性能纤维制备与应用的瓶颈问题,国产碳纤维原丝的元素含量、共聚组成等具有自主特色,产品质量不断提高。

    并初步建立起以重大工程领域应用为牵引,也建设起千吨以上产能规模;另有若干个企业建设起不同规模的原丝或碳纤维生产装置。

    有效缓解了重大工程对国产高性能碳纤维的迫切需求,国产高强碳纤维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2、碳纤维行业发展趋势我国碳纤维行业经过长期自主研发,打破了国外技术装备封锁,碳纤维产业化取得初步成果。

    自2007年发展到2015年大小碳纤维企业近40家,产量从200吨增加到3,700吨,实际产量不足设计产能的20%,产能释放能力低的问题非常突出。

    2015年,碳纤维产品方面,T300级基本达标,T700级年产百吨线试制,T800级在实验室突破关键技术,主体产品为12K及以下的小丝束PAN基碳纤维。

    多年来,在政府对碳纤维行业的发展的大力支持下,我国碳纤维行业得到较大发展,行业整体达到了T400的技术能力,部分企业实现了T700碳纤维规模化生产,T800及以上已经进入了小批量试验生产。

    碳纤维行业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在轻量化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在国防安全、航空航天等板块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

    (三)公司行业地位分析吉林碳谷在国内,乃至全球碳纤维行业中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是市场上主要的规模化供应碳纤维原丝的企业。

    公司致力于“大丝束、高品质、通用化”的发展方向,并兼顾“小丝束产品的高性能专业化”,占据国内原丝市场半壁江山,品种涵盖1K-50K全系列,整体规模、研制、生产能力及技术水平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产品品质优良且稳定性强,同时具有较大的成本优势,为国内碳纤维产业链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为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优质的原料,是优秀的碳纤维原丝供应商,在国内碳纤维行业中具有相当影响力,也是行业的引导者。

    公司自主创新的三元水相悬浮聚合与DMAC湿法二步法纺丝的碳纤维原丝技术生产的原丝碳化后达到国际一线水准。

    公司始终以做强民族碳纤维、实现产业报国为己任,努力成为全球最具竞争力的碳纤维产品供应商,与国际碳纤维一流企业看齐。

    公司目前是北交所上市的唯一一家碳纤维企业;主起草了《聚丙烯腈基碳纤维大丝束原丝》行业标准和《碳纤维单丝拉伸性能的测定》国家标准,参与起草了《聚丙烯腈基碳纤维》国家标准、《聚丙烯49 腈基碳纤维原丝残留溶剂测试方法》和《聚丙烯腈基碳纤维原丝含油率试验方法》;吉林省唯一一家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重点企业管理标杆创建行动管理提升标杆企业;吉林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二、产品与生产(一)主要产品情况√适用□不适用 产品所属细分行业用途运输与存储方式主要上游原料主要下游应用领域产品价格的影响因素碳纤维原丝其他合成纤维制造用于制造碳纤维第三方运输仓储丙烯腈航天、航空、军工、体育休闲、新能源、风电、建筑补强等、低空飞行棋、储氢受市场因素(二)主要技术和工艺公司通过多年的摸索,已经熟练掌握了生产碳纤维原丝的技术,所生产的碳纤维原丝质量稳定,下游碳化效果好。

    公司已获得《一种聚丙烯腈基碳纤维原丝的制备方法》、《聚丙烯腈基碳纤维原丝聚合物的制备方法》等12项发明专利;《一种干燥系统》、《一种碳纤维原丝牵伸装置》等15项实用新型专利。

    公司碳纤维原丝生产工艺为先进的湿法二步法、干喷湿法双路线。

    (1)湿法二步法:该技术工艺主要分为聚合过程、制胶过程、纺丝过程三个过程。

    (2)干喷湿法:该技术工艺主要分为聚合、纺丝两道工序。

    1.报告期内技术和工艺重大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 2.与国外先进技术工艺比较分析□适用√不适用 (三)产能情况1.产能与开工情况√适用□不适用 50 产能项目设计产能产能利用率在建产能及投资情况在建产能预计完工时间在建产能主要工艺及环保投入情况年产15万吨碳纤维原丝项目150,000t - 44,162.29万元2025年- 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原丝项目30,000t - 9,355.90万元2026年- 年产6000吨碳纤维助剂项目6,000t - 698.68万元2024年- 2.非正常停产情况□适用√不适用 3.委托生产□适用√不适用 (四)研发创新机制1.研发创新机制√适用□不适用 公司秉承着“两束三全双路线”的发展方向(两束方面:大丝束领域推进“高品质”、“通用化”;小丝束领域推进“高性能”、“专业化”;三全方面:实现在碳纤维原丝领域全牌号、全产业链及全规格;双路线:湿法二步法、干喷湿法)打造符合自身企业文化的研发体系。

    公司研发团队人员稳定、理念先进,同时兼顾实验线和生产线,具备产业化经验,曾获吉林市青年科技创新团队奖。

    公司研发模式主要采用实验室研发与带量试验的模式,致力于助力、引领碳纤维产业高质量发展,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沟通交流,培养科研人才,提升技术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实现资源优势协同,与下游行业联合攻关,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资源整合和深化合作,携手推进碳纤维及复合材料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国产化替代进程,打造行业生态圈;加强与行业组织协会沟通,积极参加重大行业交流会议与活动,主动参与行业研讨、推动相关政策标准制定、创新行业技术等,与行业伙伴同发展、共进步。

    公司设立之初,拟打破国际巨头对碳纤维行业技术的垄断,为国家航天、军工等事业做出贡献,故发展伊始公司专注于攻关小丝束碳纤维原丝,并成功实现了军工级别的1K、3K、6K等小丝束产品。

    在此技术基础上,公司继续研发了12K、12S类中小丝束碳纤维原丝,逐步实现了产业化稳定生产。

    公司为顺应工业、民用市场对碳纤维的需求逐年增长,以及我国大丝束碳纤维市场的潜力和国内碳纤维高性能化、低成本化、大规模产业化、产品系列化、差别化和延伸化的发展趋势,国内大丝束碳纤维及原丝产业化关键技术亟需突破,在掌握了小丝束碳纤维原丝技术的基础上,于2016年下半年开始研51 发大丝束碳纤维原丝。

    公司研发伊始即定位于做高性价比的工业用大丝束碳纤维原丝,已于2018年实现了24K、25K产品的规模化生产,于2019年实现了48K产品的规模化生产。

    2021年,公司研发实现35K、50K的产业化。

    2022年,公司已经完成了75K产品的研发与储备。

    T800、T1000级相关产品已经完成了实验室研制、小试和中试,并在规模稳定量产工艺技术上实现了全面突破,计划于2024年投放市场。

    2.重要在研项目√适用□不适用 公司前述研发项目中JLTG202202、JLTG202201、JLTG202204、JLTG202301为重要在研项目。

    (五)公司生产过程中联产品、副产品、半成品、废料、余热利用产品等基本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原材料及能源采购(一)主要原材料及能源情况√适用□不适用 原材料及能源名称耗用情况采购模式供应稳定性分析价格走势及变动情况分析价格波动对营业成本的影响丙烯腈64,168.29t分月采购及集中采购报告期内供应稳定受供需、国际原油形势及其他使用类别影响波动营业成本随价格的涨跌而增减变动电108,786,099kwh分月采购供应稳定价格稳定,变动幅度小营业成本随价格的涨跌而增减变动蒸汽1,547,727t分月采购供应稳定价格相对稳定,变动幅度受原煤变动影响营业成本随价格的涨跌而增减变动(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1.持有衍生品等金融产品情况□适用√不适用 2.采用阶段性储备等其他方式情况□适用√不适用 52 四、安全生产与环保(一)安全生产及消防基本情况公司十分重视安全生产,自成立以来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公司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法规要求,建立了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制定了《安全管理标准汇编》,包括《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标准》、《安全生产事故管理标准》、《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标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标准》、《消防安全“四项”制度管理标准》、《安全风险动态管理标准》、《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等。

    公司设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在日常生产中强化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培训需求制定了《2023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知识、消防应急、职业健康等安全培训,同时每月组织1次考试,检查员工对安全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灭火器材的使用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以进一步完善培训内容和计划。

    组织基层和管理人员培训《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对工作危害分析(JHA)和安全检查表(SCL)工具运用进一步指导和检查。

    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定各类检查表,明确现场检查重点、检查标准、隐患排查频次,通过单元周检查、专项检查、类比排查、综合检查、季节性检查及节假日检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严格按照“五定”原则及时消除隐患。

    2023年度公司相继开展了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的“安全活动月”并承办“吉林市2023年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消防宣传月”活动、“冬季五防”活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等,同时组织各类应急演练共计100余次,包括现场停电应急处置演练、火灾应急处置与疏散演练等,同时积极开展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

    通过以上多种方式的开展与检查,有效提升了全员的安全意识,夯实了安全基础,提高了应急能力,以高水平安全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环保投入基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环保支出主要是排污费、废物处理费等相关费用支出,公司所购置生产线设备中已经包含环保相关设施,故不存在单独再行配置环保设施。

    (三)危险化学品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工艺生产所需要的主要原料丙烯腈按规定存储,通过有资质运输单位输送到指定位置,按照要求储存。

    53 (四)报告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重大环保违规事件□适用√不适用 五、细分行业(一)化肥行业□适用√不适用 (二)农药行业□适用√不适用 (三)日用化学品行业□适用√不适用 (四)民爆行业□适用√不适用 54 第十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事项是或否年度内是否建立新的公司治理制度√是□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是√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是√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是√否 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及其他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本年是否发现重大缺陷□是√否 是否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是□否 一、公司治理(一) 制度与评估1、公司治理基本状况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要求聘请独立董事,成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立行之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股东在人员、财务、资产、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了与公司相互独立、各自分开,保证了公司运作的独立性。

    公司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出席董事会会议,表决过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会议记录及相关档案清楚完整。

    公司监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报告期内,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内部治理规则依据北交所相关规则制度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及制定,主要制度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

    2、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充分规定了股东享有的权利,此外,公司亦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中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应享有的权利进行了全面规定。

    通过制定并有效执行上述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公司切实保障了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股东依法享有的表决权、知情权、监督质询等权利,并通过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提案权55 及对公司决策程序规范性,关联交易公允性等方面的严格要求,充分体现了公司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

    3、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提案审议、通知时间、召开程序、授权委托、表决和决议等事项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章程共修订两次,具体如下:(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9日登载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登载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二) 三会运作情况1、三会召开情况会议类型报告期内会议召开的次数经审议的重大事项(简要描述) 董事会7 2023年2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2023年4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2022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8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56 金》《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关于拟修订》《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8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9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关关于拟修订》《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10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12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或修订公司内部治理规则》《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委员》《关于拟修订》《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监事会5 2023年4月24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关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8月9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2023年8月25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10月27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12月27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2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 股东大会4 2023年1月12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5月15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57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2022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2023年8月24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2023年10月16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关于拟修订》 2、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意见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

    董事会能够依法召集、召开会议,并就重大事项形成一致决议。

    公司全体董事能够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依法行使职权,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诚信、勤勉、尽责地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 公司治理改进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均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培训,并促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三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其义务,使公司保持良好的治理规范。

    (四) 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机制,能给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并保证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

    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58 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了规定。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

    二、内部控制(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人数是否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 □是√否 是否设置以下专门委员会、内审部门审计委员会 √是□否 提名委员会 □是√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否 战略委员会 □是√否 内审部门 √是□否 (二)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独立董事姓名兼职上市公司家数(含本公司) 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年) 出席董事会次数出席董事会方式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方式现场工作时间(天) 程岩237现场及通讯4现场及通讯6 朱波217现场及通讯4现场及通讯5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是√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诚信和勤勉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59 独立董事资格情况公司在任2名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交所自律规则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三) 监事会就年度内监督事项的意见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四)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1、业务独立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从事聚丙烯腈基(PAN)碳纤维原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已取得所需的经营许可资质。

    公司在业务上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系统,独立开展业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未发生过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资产独立公司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拥有与经营有关的资产,拥有开展业务所需的资质证书、技术、场所和必要的设备设施。

    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严格分开,不存在与股东共有的情况。

    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人员独立公司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公司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在股东单位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的人事管理与股东单位完全严格分离,独立执行劳动、人事制度。

    4、财务独立60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专门的财务人员,独立开展财务工作和进行财务决策,不受股东或其他单位干预或控制。

    公司建立了规范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实施严格的财务监督管理。

    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

    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

    5、机构独立公司建立了适合自身经营需要的组织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运作,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公司拥有独立的经营和办公场所,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它企业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

    公司各组织机构的设置、运行和管理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五)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各项决策制度,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状况,严格按照公司治理方面的制度进行内部管理及运作。

    本年度内公司未发现上述管理制度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将根据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应补充完善新的内部控制制度或对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订和细化,为公司健康、快速发展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和管理基础。

    (六) 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情况公司健全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等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及公司管理层严格遵守了上述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经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投资者保护(一)公司股东大会实行累积投票制和网络投票安排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61 年1月12日10时,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5日10时,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24日10时,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6日10时,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适用√不适用 (三)投资者关系的安排√适用□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投资者的来访和咨询,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借助电话、网络平台回答投资者咨询。

    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了与监管机构的经常性联系和主动沟通,积极向监管机构报告公司相关事项,确保公司信息披露更加规范。

    62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报告一、审计报告是否审计是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无 □强调事项段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中准审字【2024】2089 审计机构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4层04D 审计报告日期2024年4月25日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韩波邹楠(姓名3) (姓名4) 5年2年年年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否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9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万元) 75 审 计 报 告中准审字[2024] 2089号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碳谷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吉林碳谷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吉林碳谷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

    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收入的确63 认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事项描述吉林碳谷公司本期营业收入为204,923.70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04,919.69万元,其他业务收入4.01万元。

    由于营业收入是吉林碳谷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

    因此,我们将收入的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针对收入的确认事项,我们执行了如下主要审计程序:(1)了解、测试并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2)了解业务类型及特点,评价公司各种经营模式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3)针对销售的各类产品销量和价格变动等因素对营业收入、毛利率进行分析性复核,检查是否存在异常变动并分析原因;(4)结合应收账款的审计,选取样本,对重要的客户余额及交易额执行函证程序;(5)对营业收入交易选取样本进行细节测试,核对销售合同、销货发票、出库单、客户签收确认单等,并对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评价营业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6)查验对关联方及其他非关联方重要客户的销售情况,通过比较分析判断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7)检查营业收入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吉林碳谷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

    其他信息包括2023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

    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64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吉林碳谷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吉林碳谷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

    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

    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

    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吉林碳谷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

    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

    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吉林碳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吉林碳谷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65 事项。

    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韩波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邹楠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二、财务报表(一)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元项目附注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六、1545,122,179.05169,781,186.8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六、2142,719,888.90 应收账款六、3414,652,306.1968,726,461.45 应收款项融资六、411,081,175.90117,671,835.00 预付款项六、566,177,542.2036,227,933.2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六、63,688,609.024,031,088.4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六、7293,316,044.62301,376,620.86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六、844,552,968.6359,234,653.39 流动资产合计 1,521,310,714.51757,049,779.16 6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六、94,800,000.004,8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六、102,723,668,324.392,011,076,992.19 在建工程六、11543,872,139.48492,809,077.3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六、12131,430,852.89136,494,858.41 开发支出 商誉六、131.001.00 长期待摊费用六、14415,061.091,245,183.53 递延所得税资产六、1521,006,770.2941,759,778.18 其他非流动资产六、16301,017,978.1697,869,467.07 非流动资产合计 3,726,211,127.302,786,055,357.76 资产总计 5,247,521,841.813,543,105,136.9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六、18377,406,560.00235,299,229.17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六、1960,736,987.00239,000,000.00 应付账款六、20349,627,129.38251,521,984.51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六、213,725,485.1323,438,730.8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六、224,096,743.541,497,802.63 应交税费六、233,768,351.242,676,098.34 其他应付款六、244,717,713.87986,532.22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67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六、25612,340,516.4329,892,428.44 其他流动负债六、2650,484,313.073,047,035.02 流动负债合计 1,466,903,799.66787,359,841.22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六、271,260,714,622.001,165,502,622.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六、28 9,187,149.9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六、2931,990,435.2132,694,393.54 递延所得税负债六、1560,063,216.2062,263,811.9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52,768,273.411,269,647,977.38 负债合计 2,819,672,073.072,057,007,818.6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六、30587,681,817.00318,636,363.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六、31799,943,422.25276,977,125.2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六、328,481,016.941,307,019.43 盈余公积六、33111,300,591.8389,023,114.5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六、34913,674,548.90800,153,696.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六、352,421,081,396.921,486,097,318.32 少数股东权益 6,768,371.8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427,849,768.741,486,097,318.3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5,247,521,841.813,543,105,136.92 法定代表人:李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贵君68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单位:元项目附注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78,290,234.5871,403,044.47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47,719,888.90 应收账款 457,065,455.3935,190,878.51 应收款项融资十二、111,081,175.90117,671,835.00 预付款项 66,177,542.2036,227,933.21 其他应收款 206,804,762.554,031,088.4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93,316,044.62301,376,620.86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43,674,734.4859,234,653.39 流动资产合计 1,504,129,838.62625,136,053.87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4,800,000.004,8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十二、275,400,001.005,000,001.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723,668,324.392,011,076,992.19 在建工程 535,181,872.38492,809,077.3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131,430,852.89136,494,858.4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415,061.091,245,183.53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674,074.0741,318,520.51 其他非流动资产 298,408,578.1697,869,467.07 非流动资产合计 3,790,978,763.982,790,614,100.09 资产总计 5,295,108,602.603,415,750,153.96 6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77,406,560.00235,299,229.17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60,736,987.0030,000,000.00 应付账款 348,556,331.45251,521,984.51 预收款项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职工薪酬 4,096,743.541,497,802.63 应交税费 3,154,413.132,624,885.02 其他应付款 18,317,713.87986,532.22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合同负债 3,725,485.1394,803,240.27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12,340,516.4329,892,428.44 其他流动负债 50,484,313.0712,324,421.24 流动负债合计 1,478,819,063.62658,950,523.5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260,714,622.001,165,502,622.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9,187,149.9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31,990,435.2132,694,393.54 递延所得税负债 60,063,216.2062,263,811.90 其他非流动负债 50,0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02,768,273.411,269,647,977.38 负债合计 2,881,587,337.031,928,598,500.8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 587,681,817.00318,636,363.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799,943,422.25276,977,125.2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8,481,016.941,307,019.43 盈余公积 111,300,591.8389,023,114.54 一般风险准备 70 未分配利润 906,114,417.55801,208,030.8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413,521,265.571,487,151,653.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5,295,108,602.603,415,750,153.96 (三)合并利润表单位:元项目附注2023年2022年一、营业总收入 2,049,237,044.492,083,679,994.08 其中:营业收入六、352,049,237,044.492,083,679,994.08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767,519,339.761,424,731,876.27 其中:营业成本六、351,542,849,539.781,275,323,780.6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六、3610,702,068.5510,376,670.01 销售费用六、378,773,352.422,358,960.85 管理费用六、3830,285,077.6122,538,969.27 研发费用六、3995,534,115.3067,672,460.13 财务费用六、4079,375,186.1046,461,035.40 其中:利息费用 74,409,066.6340,474,576.66 利息收入 3,216,375.261,103,261.85 加:其他收益六、413,673,446.3316,051,286.4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六、42 -26,074,835.20 -3,753,525.83 7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六、43 -7,997,367.51 -543,386.8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六、44 -607,932.12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51,318,948.35670,094,559.44 加:营业外收入六、45251,372.00239,390.00 减:营业外支出六、461,630,925.4519,957,749.3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49,939,394.90650,376,200.06 减:所得税费用六、4718,581,784.0620,810,447.7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31,357,610.84629,565,752.32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31,357,610.84629,565,752.32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31,628.18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31,389,239.02629,565,752.3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七、综合收益总额 231,357,610.84629,565,752.32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31,389,239.02629,565,752.32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1,628.18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1261.9758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1261.9758 72 法定代表人:李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贵君(四)母公司利润表单位:元项目附注2023年2022年一、营业收入十二、32,048,270,610.512,083,278,310.93 减:营业成本十二、31,542,849,539.781,275,323,780.61 税金及附加 9,816,804.2910,055,452.81 销售费用 8,773,352.422,246,673.21 管理费用 30,173,797.7422,536,409.27 研发费用 95,534,115.3067,672,460.13 财务费用 79,438,441.7246,523,737.19 其中:利息费用 74,409,066.6340,474,576.66 利息收入 3,150,202.04799,895.77 加:其他收益 3,673,446.3316,051,286.4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5,762,460.76 -1,988,495.1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997,367.51 -543,386.8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07,932.12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41,598,177.32671,831,270.02 加:营业外收入 251,371.78239,390.00 减:营业外支出 1,630,925.4519,957,749.3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40,218,623.65652,112,910.64 减:所得税费用 17,443,850.7421,243,700.7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22,774,772.91630,869,209.90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22,774,772.91630,869,209.90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73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222,774,772.91630,869,209.9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单位:元项目附注2023年2022年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40,187,751.611,914,911,652.9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81,895.4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六、48(1) 15,271,977.8033,216,613.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55,541,624.861,948,128,266.7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91,057,291.971,504,776,935.0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74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0,292,282.5879,784,171.6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75,214.3965,324,073.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六、48(2) 48,196,791.5127,668,008.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50,721,580.451,677,553,188.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5,179,955.59270,575,078.0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6,2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六、48(3) 950,000.0095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50,000.00956,2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54,722,977.51755,306,513.04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六、48(4) 168,542.791,21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4,891,520.30756,516,513.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3,941,520.30 -755,560,313.0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795,342,256.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8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342,400,000.001,311,502,622.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六、48(5) 142,404,224.40799,337,380.8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80,146,480.402,110,840,002.8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14,705,000.00720,8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72,749,892.7452,258,957.7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六、48(6) 104,018,115.45863,642,390.0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91,473,008.191,636,701,347.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8,673,472.21474,138,655.0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75,615.3410.4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39,627,611.66 -10,846,569.4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8,364,462.4289,211,031.8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17,992,074.0878,364,462.42 法定代表人:李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贵君75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单位:元项目附注2023年2022年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59,221,918.281,609,209,048.44 收到的税费返还 81,895.4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205,804.3632,913,247.7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74,509,618.091,642,122,296.1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25,391,458.641,436,216,935.0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0,292,282.5879,784,171.67 支付的各项税费 702,835.2764,685,389.4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8,157,613.9127,302,542.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84,544,190.401,607,989,039.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0,034,572.3134,133,257.1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6,2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50,000.0095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50,000.00956,2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55,035,685.51674,806,513.04 投资支付的现金 8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8,542.791,21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6,004,228.30676,016,513.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5,054,228.30 -675,060,313.0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794,542,256.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342,400,000.001,311,502,622.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9,671,823.26970,637,380.8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36,614,079.262,282,140,002.8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14,705,000.00720,8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72,749,892.7452,258,957.7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75,613,966.60912,909,988.9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63,068,859.341,685,968,946.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3,545,219.92596,171,056.2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75,615.3410.4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08,532,034.65 -44,755,989.24 7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3,218,721.2187,974,710.4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51,750,755.8643,218,721.21 77 (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单位:元项目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优先股永续债其他一、上年期末余额318,636,363.00 276,977,125.28 1,307,019.4389,023,114.54 800,153,696.07 1,486,097,318.3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18,636,363.00 276,977,125.28 1,307,019.4389,023,114.54 800,153,696.07 1,486,097,318.3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269,045,454.00 522,966,296.97 7,173,997.5122,277,477.29 113,520,852.836,768,371.82941,752,450.42 (一)综合收益总额 231,389,239.02 -31,628.18231,357,610.8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69,045,454.00 746,011,750.97 6,800,000.001,021,857,204.97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269,045,454.00 746,011,750.97 6,800,000.001,021,857,204.97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78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4.其他 (三)利润分配 -223,045,454.00 22,277,477.29 -117,868,386.19 -318,636,362.90 1.提取盈余公积 22,277,477.29 -22,277,477.2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223,045,454.00 -95,590,908.90 -318,636,362.9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6.其他 (五)专项储备 7,173,997.51 7,173,997.51 1.本期提取 9,591,556.68 9,591,556.68 2.本期使用 2,417,559.17 2,417,559.17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587,681,817.00 799,943,422.25 8,481,016.94111,300,591.83 913,674,548.906,768,371.822,427,849,768.74 79 项目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优先股永续债其他一、上年期末余额318,636,363.00 276,104,950.01 25,936,193.55 233,674,864.74 854,352,371.3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18,636,363.00 276,104,950.01 25,936,193.55 233,674,864.74 854,352,371.3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872,175.27 1,307,019.4363,086,920.99 566,478,831.33 631,744,947.02 (一)综合收益总额 629,565,752.32 629,565,752.3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872,175.27 872,175.27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4.其他 872,175.27 872,175.27 (三)利润分配 63,086,920.99 -63,086,920.99 80 1.提取盈余公积 63,086,920.99 -63,086,920.9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307,019.43 1,307,019.43 1.本期提取 1,307,019.43 1,307,019.43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318,636,363.00 276,977,125.28 1,307,019.4389,023,114.54 800,153,696.07 1,486,097,318.32 法定代表人:李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贵君(八)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单位:元81 项目2023年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优先股永续债其他一、上年期末余额318,636,363.00 276,977,125.28 1,307,019.4389,023,114.54 801,208,030.831,487,151,653.0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18,636,363.00 276,977,125.28 1,307,019.4389,023,114.54 801,208,030.831,487,151,653.0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269,045,454.00 522,966,296.97 7,173,997.5122,277,477.29 104,906,386.72926,369,612.49 (一)综合收益总额 222,774,772.91222,774,772.9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69,045,454.00 746,011,750.97 1,015,057,204.97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269,045,454.00 746,011,750.97 1,015,057,204.97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4.其他 (三)利润分配 -223,045,454.00 22,277,477.29 -117,868,386.19 -318,636,362.90 1.提取盈余公积 22,277,477.29 -22,277,477.2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223,045,454.00 -95,590,908.90 -318,636,362.90 82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6.其他 (五)专项储备 7,173,997.51 7,173,997.51 1.本期提取 9,591,556.68 9,591,556.68 2.本期使用 2,417,559.17 2,417,559.17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587,681,817.00 799,943,422.25 8,481,016.94111,300,591.83 906,114,417.552,413,521,265.57 项目2022年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优先股永续债其他一、上年期末余额318,636,363.00 276,104,950.01 25,936,193.55 233,425,741.92854,103,248.4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83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18,636,363.00 276,104,950.01 25,936,193.55 233,425,741.92854,103,248.4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872,175.27 1,307,019.4363,086,920.99 567,782,288.91633,048,404.60 (一)综合收益总额 630,869,209.90630,869,209.9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872,175.27 872,175.27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4.其他 872,175.27 872,175.27 (三)利润分配 63,086,920.99 -63,086,920.99 1.提取盈余公积 63,086,920.99 -63,086,920.9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84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307,019.43 1,307,019.43 1.本期提取 1,307,019.43 1,307,019.43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318,636,363.00 276,977,125.28 1,307,019.4389,023,114.54 801,208,030.831,487,151,653.08 85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说明外,金额以人民币元表述) 一、公司基本情况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是2008年12月由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吉林碳谷碳纤维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设立时章程规定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00元,2008年12月15日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100,000,000.00元,其中货币出资30,000,000.00元;投入无形资产-聚丙烯腈基碳纤维专有技术评估价值58,452,300.00元,全体股东确认价值30,000,000.00元,超出部分28,452,3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投入实物资产机器设备评估价值44,999,717.16元,全体股东确认价值40,000,000.00元,超出部分4,999,717.16元计入资本公积。

    2008年12月15日股东与本公司办理了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财产交接手续。

    根据修改后的章程和股东会决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0,000.00元,2010年12月14日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81,547,982.84元,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8,452,017.16元,增资后实收资本为190,000,000.00元,资本公积为25,000,000.00元。

    根据修改后的章程和股东会决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70,000,000.00元,2012年7月13日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170,000,000.00元,增资后公司实收资本为360,000,000.00元,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00%股权。

    2015年6月26日股东会决议将股东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100%股份以3.6亿元全部转让给吉林市国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修改公司章程,2015年7月10日股东会决议将吉林市国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100%股份全部无偿划转给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并修改公司章程,第二次股东变更于2015年7月17日办理完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015年7月20日,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5%的股权转让给吉林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31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5年9月2日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关于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整体变更基准日为2015年7月31日,由全体2名股东作为发起人,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准审字[2015]1621号审计报告确认的净资产247,018,993.73元,按照1.01:1的折股比例折合股份有限公司2.45亿元股,每股面值1元,注册资本及股本总额均为2.45亿元,各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所对应的账面净资产认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净资产剩余部分2,018,993.73元计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由全体股东共同享有,公司改制后更名为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后的股份结构如下:股东名称股本金额持股比例86 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59,250,000.0065% 吉林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85,750,000.0035% 合计245,000,000.00100% 2016年2月1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文件股转系统函[2016]759号,同意本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核定公司证券简称:吉林碳谷;证券代码:836077。

    2016年6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股票不超过13,636,363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6元,2016年7月22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2016年7月26日收到新增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38,999,998.18元,其中计入股本13,636,363.00元,计入资本公积25,363,635.18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股本总额为258,636,363.00元。

    2020年7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7月22日召开的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定向发行说明书议案,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2813号)及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定向发行股票方案的审核意见》(吉市国资发[2020]78号)核准,公司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3.8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35,00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的款项96,915,094.34元增加资本公积,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24日出具中准验字[2020]2010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股本总额为293,636,363.00元。

    2020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9月30日召开的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决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2020年10月15日经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方案的审核意见》(吉市国资发[2020]115号)同意,2021年6月29日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委员会2021年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7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74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6.5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25,00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的款项125,686,320.76元增加资本公积,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先后于2021年8月24日、2021年9月30日出具中准验字[2021]2061号、中准验字[2021]2079号验资报告。

    2023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7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7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

    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95,590,908.90元,转增223,045,454股。

    87 2022年9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

    2023年2月6日,本次发行经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审核通过。

    2023年3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3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7.48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46,00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的款项746,011,750.97元增加资本公积,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19日出具中准验字[2023]2021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股本总额为587,681,817.00元。

    公司在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20201682611844F。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海鸥注册地址: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站街516地段公司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碳纤维原丝、碳纤维及碳纤维纺织制品(以上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丙烯腈无存储批发。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1、编制基础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

    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会计期间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88 2、营业周期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记账本位币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1)财务报表项目的重要性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以是否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为原则,从性质和金额两方面考虑。

    财务报表项目金额的重要性,以相关项目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的一定比例5%为标准;财务报表项目性质的重要性,以是否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是否导致盈亏变化、是否影响监管指标等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较大影响的因素为依据。

    (2)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在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基础上,以具体项目占该项目一定比例,或结合金额确定,同时考虑具体项目的性质。

    某些项目对财务报表而言不具有重要性,但可能对附注而言具有重要性,仍需要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相关重要性标准为:项目重要性标准:项 目重要性标准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期末余额100万元账龄超过一年以上的重要预付款项期末余额100万元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占合并财务报表在建工程期末余额20%以上账龄超过一年以上的重要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1000万元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子公司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或亏损额绝对值)之一或同时占合并财务报表相应项目10%以上重要的债务重组预计影响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超过1000万元重要的或有事项预计影响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超过1000万元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账面价值占合并财务报表长期股权投资项目10%以上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

    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

    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89 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

    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四、16“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90 6、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1)控制的判断标准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

    其中,本公司享有现时权利使本公司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不论本公司是否实际行使该权利,视为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本公司自被投资方取得的回报可能会随着被投资方业绩而变动的,视为享有可变回报;本公司以主要责任人身份行使决策权的,视为本公司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

    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

    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本公司享有的权利是否使本公司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本公司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本公司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本公司与其他方的关系等。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

    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91 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16“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10“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16“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

    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四、16“长期股权投资”(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

    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92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含减值)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期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期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

    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93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94 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

    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

    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95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

    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

    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

    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11、金融资产减值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

    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96 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

    修改应收款项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款项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由合同资产转为应收账款的,账龄自对应的合同资产初始确认日起连续计算;债务人以商业承兑汇票或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结算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的账龄与原应收账款合并计算。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应收票据应收信用级别较高的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组合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直接判断为较低信用风险组合损失率为零应收信用级别一般的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组合正常信用风险金融资产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票据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商业承兑汇票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票据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账龄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类似的、按照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97 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单项重大(100万以上且账龄1年以上) 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类似的、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单独评价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风险特征明显增加按照债务人信誉、款项性质、期限较长的组合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可收回性预测,按照违约风险敞口100%单独评价计算预期信用损失12、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1)应收票据公司应收票据按照承兑人风险组合主要分为两类:信用级别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级别一般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信用评级较高,且信用风险极低,考虑历史违约率为零的情况下,对应收信用级别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为零;信用级别一般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在到期日前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率参照内销应收账款账龄组合中一年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

    若应收票据到期不能兑付,则将其转入应收账款并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2)应收账款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该应收账款主要按照三种风险特征计量预期信用风险:对于单项重大为主要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评估计量预期信用风险并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账龄1年以上风险特征明显增加的应收账款,100%预计信用风险损失;对于按照账龄这一风险特征进行组合预期信用风险计量的组合,按照如下账龄损失率进行计提:账 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一年以内5% 一至二年10% 二至三年20% 三至四年60% 四至五年80% 五年以上100% (3)其他的应收款项对于除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以外其他的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计量,比照本附注四、11、“金融资产减值”方法处理。

    13、预付账款(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预付账款: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预付账款账龄1年以上且单项金额在100万元以上98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测试并个别计提坏账准备(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预付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有客观证据表明预付账款已发生了减值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减值损失。

    (3)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预付账款:确定组合依据其他不重大的预付账款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的预付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其他不重大的预付账款账龄分析法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预付账款:账 龄计提比例一年以内0% 一至二年0% 二至三年0% 三至四年60% 四至五年80% 五年以上100% 14、存货(1)存货的分类:公司存货主要分为产成品、带量试制品、在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采用实际成本计价,发出存货按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3)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需要经过加工后对外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实际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资产负债表日,有合同约定价格的存货,在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数量范围内,按照合同约定价格或合同约定价格减去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确定可变现净值。

    超过合同约定数量的部分,采用无合同约定价格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确定方法。

    除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类别计提跌价准备外,其他存货按单个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价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99 (4)存货的盘存制度:公司采用永续盘存制度。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A、低值易耗品:一次摊销法;B、包装物:一次摊销法。

    15、合同资产本公司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公司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四、11、金融资产减值。

    16、长期股权投资(1)投资成本的确定本公司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确定企业合并成本。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以及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子公司按照改制时确定的资产、负债评估价值调整账面价值的,本公司按照取得子公司经评估确认净资产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该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确定企业合并成本,并按照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以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采用吸收合并时,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商誉;采用控股合并时,合并成本大于在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合并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100 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

    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

    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101 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

    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102 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7、固定资产(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当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确认为固定资产。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采用年限平均法提取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固定资产类别使用年限(年)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2254.32 机器设备15-1656.33-5.94 运输设备5519.00 电子设备5519.00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企业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4)其他说明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103 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5)售后回租的会计处理方法A、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承租人应当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出租人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适用其他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租赁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则企业应当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承租人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或损失,出租人按市场价格调整租金收入。

    在进行上述调整时,企业应当基于以下两者中更易于确定的项目: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租赁合同中付款额的现值与按租赁市价计算的付款额现值之间的差额。

    B、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承租人应当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应当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18、在建工程(1)在建工程的类别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104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企业难以对单项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在建工程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9、借款费用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A、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B、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C、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105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0、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四、31“租赁”。

    21、无形资产(1)公司的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之日起在使用寿命期限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确定摊销方法予以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但于每一报告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续约不需支付大额成本的,续约期应当计入使用寿命。

    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公司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以确定无形资产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通过以上方法仍然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的,认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本公司所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以土地使用权证书上的使用年限为使用寿命;专利技术,以预期能够给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年限作为使用寿命。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3)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研发支出的范围主要依据公司的研究开发项目情况制定,主要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材料、燃料及动力、折旧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划分为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其他研究与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06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公司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定期进行审阅,以评估可收回金额是否已低于账面值。

    当有迹象表明无形资产可能发生减值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

    如果出现减值情况,即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公司按照单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2、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3、合同负债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4、职工薪酬(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107 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暂无。

    25、租赁负债租赁负债的确认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四、31“租赁”。

    26、预计负债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7、收入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108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

    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

    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按照业务类型确定的收入确认具体原则和计量方法: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时点:在公司将产品运送至交货地点并由客户确认签收时或客户自提将货物交付客户并由客户确认签收时确认收入;外销产品收入确认时点: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完成产品报关、装船离港,取得出口报关单时确认收入。

    28、合同成本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2)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109 日的账面价值。

    29、政府补助(1)类型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其中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会计处理本公司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其中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在政府补助满足计入当期损益条件下,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1、租赁租赁是指本公司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110 对价的合同。

    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①初始计量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后续计量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附注四、17“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①经营租赁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

    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2、关联方111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

    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

    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本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1)本公司的母公司;(2)本公司的子公司;(3)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4)对本公司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5)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6)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的子公司;(7)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的子公司;(8)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9)本公司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10)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11)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12)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33、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1)会计政策变更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根据解释16号问题一: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决定于2023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22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

    对于2022年1月1日的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如有)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2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也未对本期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产生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本报告期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34、前期会计差错更正112 本报告期未发生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税项税种具体税率情况增值税应税收入按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7%计缴。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3%计缴。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2%计缴。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25%计缴。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如下:纳税主体名称企业所得税税率吉林碳谷科技有限公司25% 吉林碳谷碳纤维研究院有限公司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吉林国兴宝冠助剂有限公司注:1、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收到由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22000135。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连续三年内(2023年、2024年和2025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本公司2家子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货币资金 项 目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库存现金2,635.003,028.00 银行存款517,990,939.0878,362,934.42 其他货币资金27,128,604.9791,415,224.40 合 计545,122,179.05169,781,186.82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受限货币资金明细如下项 目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113 项 目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132,040.6978,272,957.06 信用证保证金22,569,331.9010,721,012.24 保函保证金3.027.02 工程质量保证金2,427,229.362,421,248.08 ETC押金1,500.001,500.00 合 计27,130,104.9791,416,724.40 2、应收票据(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项 目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150,231,462.00 小 计150,231,462.00 减:坏账准备7,511,573.10 合 计142,719,888.90 (2)期末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类 别期末余额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50,231,462.00100.007,511,573.105.00142,719,888.90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150,231,462.00100.007,511,573.105.00142,719,888.90 合 计150,231,462.00 —— 7,511,573.10 —— 142,719,888.90 114 (4)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项 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50,000,000.00 合 计 50,000,000.00 注: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本公司上述期末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中已到期的票据出票人均已如期兑付,无因出票人违约而无法承兑的应收票据。

    (5)坏账准备的情况类 别上年年末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商业承兑汇票 7,511,573.10 7,511,573.10 合 计 7,511,573.10 7,511,573.10 3、应收账款(1)按账龄披露账 龄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一年以内436,455,205.2572,320,123.79 一至二年 24,826.50 二至三年24,826.50 三至四年 四至五年 五年以上80,310.46594,296.39 小 计436,560,342.2172,939,246.68 减:坏账准备21,908,036.024,212,785.23 合 计414,652,306.1968,726,461.45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类 别期末余额115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中风险特征明显增加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436,560,342.21100.0021,908,036.025.02414,652,306.19 其中:账龄组合436,560,342.21100.0021,908,036.025.02414,652,306.19 合 计436,560,342.21100.0021,908,036.02 —— 414,652,306.19 (续) 类 别上年年末余额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中:风险特征明显增加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72,939,246.68100.004,212,785.235.7868,726,461.45 其中:账龄组合72,939,246.68100.004,212,785.235.7868,726,461.45 合 计72,939,246.68100.004,212,785.23 —— 68,726,461.45 (3)坏账准备的情况类 别上年年末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应收账款4,212,785.2318,209,236.72310,000.00203,985.9321,908,036.02 合 计4,212,785.2318,209,236.72310,000.00203,985.9321,908,036.02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合计金额432,452,842.62元,占应收账款期末合计数的99.06%,相应计提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合计21,622,642.13元。

    (5)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4、应收款项融资(1)应收款项融资情况116 项 目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11,081,175.90 117,671,835.00 应收账款 合 计11,081,175.90 117,671,835.00 (2)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3)期末无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项 目年末终止确认金额年末未终止确认金额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307,695,355.76 合 计307,695,355.76 5、预付款项(1)预付账款按账龄列示种 类期末余额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65,921,811.4899.61 65,921,811.48 一至二年214,871.690.32 214,871.69 二至三年40,859.030.07 40,859.03 三至四年四至五年五年以上合 计66,177,542.20100.00 66,177,542.20 续种 类上年年末余额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35,520,940.9898.02 35,520,940.98 一至二年706,992.231.95 706,992.23 二至三年三至四年四至五年117 五年以上9,895.230.039,895.23100.00 合 计36,237,828.44100.009,895.23 —— 36,227,933.21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合计金额为57,117,923.39元,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86.31%。

    6、其他应收款项 目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3,688,609.024,031,088.43 合 计 3,688,609.024,031,088.43 (1)按账龄披露账 龄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一年以内263,702.474,074,357.30 一至二年 177,358.00 二至三年 三至四年4,309,558.80 四至五年 4,134.00 五年以上9,688.4018,090.40 小 计4,582,949.674,273,939.70 减:坏账准备894,340.65242,851.27 合 计3,688,609.024,031,088.43 注:报告期内,公司与Slack Precision Machinery(H.k.)Limited(以下简称斯奈克公司)关于买卖齿轮泵合同的纠纷已判决,根据判决将预付斯奈克公司的货款转入其他应收款,导致三至四年账龄不匹配。

    同时,斯奈克公司未按判决期限付款,风险特征明显增加,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斯奈克公司的余额4,373,261.27元的款项进行了单项评估,确认预期信用损失874,652.25元,详见附注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款项性质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备用金 45,400.00 往来款4,582,949.674,228,539.70 118 款项性质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小 计4,582,949.674,273,939.70 减:坏账准备894,340.65242,851.27 合 计3,688,609.024,031,088.43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上年年末余额 242,851.27 242,851.27 上年年末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210,626.87874,652.25664,025.38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12,536.00 12,536.00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19,688.40874,652.25894,340.65 7、存货(1)存货分类项 目 期末余额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原材料23,113,359.53 23,113,359.53 产成品211,319,078.405,777,650.61205,541,427.79 在产品34,069,662.35 34,069,662.35 带量试制品30,498,513.402,238,679.0928,259,834.31 委托加工物资2,331,760.64 2,331,760.64 119 项 目 期末余额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合 计 301,332,374.328,016,329.70293,316,044.62 续项 目 上年年末余额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原材料154,050,556.55 154,050,556.55 产成品104,632,893.83842,987.99103,789,905.84 在产品9,427,932.47 9,427,932.47 带量试制品27,189,531.0450,539.0027,138,992.04 发出商品6,699,861.94 6,699,861.94 委托加工物资269,372.02 269,372.02 合 计 302,270,147.85893,526.99301,376,620.86 (2)存货跌价准备项 目上年年末余额本年增加金额本年减少金额期末余额计提其他转回转销其他产成品842,987.995,777,650.61 842,987.99 5,777,650.61 带量试制品50,539.002,229,612.13 41,472.04 2,238,679.09 合 计893,526.998,007,262.74 884,460.03 8,016,329.70 8、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留抵税额43,669,108.9949,748,517.08 预缴五险一金573,288.04316,434.06 预缴所得税 9,169,702.25 待抵扣进项税310,571.60 合 计44,552,968.6359,234,653.39 9、长期应收款120 项 目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风险抵押金4,800,000.00 4,800,000.004,800,000.00 4,800,000.00 合 计4,800,000.00 4,800,000.004,800,000.00 4,800,000.00 注: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4,800,000.00元为公司售后回租业务的风险抵押金。

    10、固定资产项 目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固定资产2,723,668,324.392,011,076,992.19 固定资产清理 合 计2,723,668,324.392,011,076,992.19 (1)固定资产项 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合 计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531,692,491.081,874,064,085.4110,247,539.644,776,080.412,420,780,196.54 2、本期增加金额136,846,160.56733,560,495.032,562,376.13293,882.29873,262,914.01 (1)购置970,873.7952,304,603.442,562,376.13293,882.2956,131,735.65 (2)在建工程转入135,875,286.77681,255,891.59 817,131,178.36 3、本期减少金额4、期末余额668,538,651.642,607,624,580.4412,809,915.775,069,962.703,294,043,110.55 二、累计折旧1、期初余额70,884,154.29336,120,752.221,413,611.181,284,686.66409,703,204.35 2、本期增加金额25,819,566.50132,018,318.772,137,727.14695,969.40160,671,581.81 3、本期减少金额4、期末余额96,703,720.79468,139,070.993,551,338.321,980,656.06570,374,786.16 三、减值准备1、期初余额121 项 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合 计2、本期增加金额3、本期减少金额4、期末余额四、账面价值1、期末账面价值571,834,930.852,139,485,509.459,258,577.453,089,306.642,723,668,324.39 2、期初账面价值460,808,336.791,537,943,333.198,833,928.463,491,393.752,011,076,992.19 (2)期末固定资产中包含账面价值为509,431,720.47元房屋产权证尚在办理。

    (3)期末固定资产无明显减值迹象,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固定资产抵押的情况详见本附注“六、17、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11、在建工程 项 目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在建工程542,168,599.66492,809,077.38 工程物资1,703,539.82 合 计543,872,139.48492,809,077.38 (1)在建工程项 目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年产15万吨碳纤维原丝项目441,622,916.03 441,622,916.03366,262,422.20 366,262,422.20 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原丝项目93,558,956.35 93,558,956.35 年产6000吨碳纤维助剂项目6,986,727.28 6,986,727.28 溶剂回收项目 113,341,594.66 113,341,594.66 碳化线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13,205,060.52 13,205,060.52 合 计542,168,599.66 542,168,599.66492,809,077.38 492,809,077.38 122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年变动情况项目名称预算数(万元) 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资金来源溶剂回收项目21,824.00113,341,594.66145,065,803.99 258,407,398.65 118.41已完工 自有资金年产15万吨碳纤维原丝项目214,415.74366,262,422.20620,879,213.02545,518,719.19 441,622,916.0384.23建设中38,154,933.758,628,963.323.75 金融机构贷款、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原丝项目273,991.00 93,558,956.35 93,558,956.35 3.41建设中208,333.33208,333.334.17 金融机构贷款及自有资金合 计—— 479,604,016.86859,503,973.36803,926,117.84 535,181,872.38 —— 38,363,267.088,837,296.65 —— (3)在建工程—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原丝项目抵押的情况详见本附注“六、17、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123 (4)工程物资项 目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待安装设备1,703,539.82 1,703,539.82 合 计1,703,539.82 1,703,539.82 12、无形资产项 目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软件合 计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27,989,146.74 58,952,300.00 186,941,446.74 2、本期增加金额-购置 500,000.00805,309.741,305,309.74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127,989,146.7459,452,300.00805,309.74188,246,756.48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9,257,991.06 41,188,597.27 50,446,588.33 2、本期增加金额-计提3,336,033.082,966,173.0467,109.14 6,369,315.26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12,594,024.1444,154,770.3167,109.1456,815,903.5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15,395,122.6015,297,529.69738,200.60131,430,852.89 2、期初账面价值118,731,155.68 17,763,702.73 136,494,858.41 13、商誉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1.00 1.00 124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合 计1.00 1.00 14、长期待摊费用项 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 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售后回租租赁手续费1,245,183.53 830,122.44 415,061.09 合 计1,245,183.53 830,122.44 415,061.09 1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1)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项 目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信用减值准备30,313,949.775,047,092.474,455,636.50844,848.54 资产减值准备8,016,329.701,202,449.46903,422.22135,513.33 递延收益31,990,435.214,798,565.28 可抵扣亏损66,334,859.369,958,663.08271,862,775.3740,779,416.31 合 计136,655,574.0421,006,770.29277,221,834.0941,759,778.18 (2)递延所得税负债明细项 目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固定资产折旧扣除400,421,441.3460,063,216.20415,092,079.3462,263,811.90 合 计400,421,441.3460,063,216.20415,092,079.3462,263,811.90 16、其他非流动资产项 目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预付工程设备款301,017,978.1697,869,467.07 合 计301,017,978.1697,869,467.07 125 17、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项目期末上年年末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类型受限情况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类型受限情况货币资金27,130,104.9727,130,104.97货币资金保证金、ETC押金91,416,724.4091,416,724.40货币资金保证金、ETC押金固定资产123,361,980.5491,076,666.43固定资产售后回租设备123,361,980.5498,385,086.63固定资产售后回租设备在建工程19,086,906.1919,086,906.19在建工程抵押借款 合计169,578,991.70137,293,677.59 —— —— 214,778,704.94189,801,811.03 —— —— 126 18、短期借款项 目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保证借款及利息377,406,560.00 235,299,229.17 合 计377,406,560.00235,299,229.17 19、应付票据种 类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银行承兑汇票5,000,000.00239,000,000.00 信用证55,736,987.00 合 计60,736,987.00239,000,000.00 20、应付账款(1)应付账款列示项 目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一年以内282,199,221.94238,049,037.92 一至二年62,778,009.118,242,440.34 二至三年1,525,962.471,743,243.68 三年以上3,123,935.863,487,262.57 合 计349,627,129.38251,521,984.51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项 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供应商一13,568,000.00未到结算期合 计13,568,000.00 —— 注:按应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付账款合计金额为68,839,072.49元,占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19.69%。

    21、合同负债(1)合同负债情况项 目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一年以内3,431,605.4221,599,125.28 一至二年187,509.35222,787.05 127 项 目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二至三年42,155.325,116.73 三年以上64,215.041,611,701.83 合 计 3,725,485.1323,438,730.89 (2)按合同负债客户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合计金额为2,795,760.36元,占合同负债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75.04%。

    22、应付职工薪酬(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一、短期薪酬1,497,802.63111,606,129.22110,478,988.872,624,942.98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15,748,553.6914,276,753.131,471,800.56 三、辞退福利11,571.0011,571.00 四、一期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 计1,497,802.63127,366,253.91124,767,313.004,096,743.54 (2)短期薪酬列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594,000.0082,482,591.5980,886,941.592,189,650.00 2、职工福利费 6,639,204.626,639,204.62 3、社会保险费 6,604,134.476,604,134.47 其中:医疗保险费 6,211,177.326,211,177.32 工伤保险费 392,957.15392,957.15 4、住房公积金810,580.0013,303,496.0014,114,076.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93,222.632,576,702.542,234,632.19435,292.98 合 计1,497,802.63111,606,129.22110,478,988.872,624,942.98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项 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1、基本养老保险 15,118,614.9313,705,685.801,412,929.13 128 2、失业保险费 629,938.76571,067.3358,871.43 合 计 15,748,553.6914,276,753.131,471,800.56 23、应交税费项 目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地方水利建设基金2,228,807.831,249,966.99 印花税836,181.20582,597.52 房产税584,601.66584,601.66 个人所得税22,735.94238,952.07 企业所得税29,371.878,004.67 增值税40,649.1510,692.35 城建税2,845.44748.46 教育费附加1,219.47320.77 地方教育费附加812.98213.85 环境保护税4,917.21 代扣代缴分红税费16,208.49 合 计3,768,351.242,676,098.34 24、其他应付款项 目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4,717,713.87986,532.22 合 计4,717,713.87986,532.22 (1)其他应付款按账龄列示项 目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一年以内1,593,223.85348,166.76 一至二年2,000,000.0011,048.80 二至三年9,150.00100,800.34 三年以上1,115,340.02526,516.32 合 计4,717,713.87986,532.22 129 注:报告期内公司将与客户终止合作的合同负债转入其他应付款项,导致一至二年、二至三年账龄不匹配。

    (2)期末无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2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 目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六、27) 603,160,157.3312,365,669.04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附注六、28) 9,180,359.1017,526,759.40 合 计612,340,516.4329,892,428.44 26、其他流动负债项 目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待转销项税额484,313.073,047,035.02 已背书未到期应收票据50,000,000.00 合 计50,484,313.073,047,035.02 27、长期借款项 目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信用借款380,000,000.00 保证借款1,282,097,622.001,177,868,291.04 抵押保证借款200,000,000.00 借款利息1,777,157.33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六、25) 603,160,157.3312,365,669.04 合 计1,260,714,622.001,165,502,622.00 28、长期应付款项 目年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应付售后回租款9,388,473.3928,226,379.36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208,114.291,512,470.02 长期应付款净额9,180,359.1026,713,909.34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附注六、25) 9,180,359.1017,526,759.40 合 计 9,187,149.94 29、递延收益项 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130 政府补助32,694,393.542,300,000.003,003,958.3331,990,435.21与资产相关合 计32,694,393.542,300,000.003,003,958.3331,990,435.21 — 其中,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期末余额与资产/收益相关产业技术研发资金2,500,000.00 937,500.001,562,500.00与资产相关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资金3,186,176.772,300,000.00 255,208.335,230,968.44与资产相关吉林市碳纤维产业落地项目8,611,288.54 625,000.007,986,288.54与资产相关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583,386.56 187,500.002,395,886.56与资产相关专项补助资金15,813,541.67 998,750.0014,814,791.67与资产相关合计32,694,393.542,300,000.003,003,958.3331,990,435.21 — 30、股本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股本318,636,363.0046,000,000.00 223,045,454.00 269,045,454.00587,681,817.00 注:本期股本增减变动系2022年度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5,590,908.90元,转增223,045,454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7.48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46,00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的款项746,011,750.97元增加资本公积,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19日先后出具中准验字[2023]2021号验资报告。

    31、资本公积项 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股本溢价249,984,044.01746,011,750.97223,045,454.00772,950,340.98 其他资本公积26,993,081.27 26,993,081.27 合 计276,977,125.28746,011,750.97223,045,454.00799,943,422.25 注:股本溢价本期增减变动详见附注六、30、股本。

    32、专项储备项 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安全生产费1,307,019.439,591,556.682,417,559.178,481,016.94 合 计1,307,019.439,591,556.682,417,559.178,481,016.94 131 33、盈余公积项 目 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法定盈余公积 89,023,114.5422,277,477.29 111,300,591.83 合 计 89,023,114.5422,277,477.29 111,300,591.83 34、未分配利润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调整前上年年末未分配利润800,153,696.07233,674,864.74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800,153,696.07233,674,864.74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1,389,239.02629,565,752.32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2,277,477.2963,086,920.99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95,590,908.9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913,674,548.90800,153,696.07 35、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收入成本收入成本主营业务2,049,196,874.131,542,849,539.782,083,661,531.681,275,323,780.61 其他业务40,170.36 18,462.40 合 计2,049,237,044.491,542,849,539.782,083,679,994.081,275,323,780.61 (1)主营业务(分产品) 产品名称本期金额上期金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碳纤维原丝1,559,350,918.391,150,812,365.611,572,198,286.82943,041,190.58 带量试制品—原丝341,254,104.52249,836,008.74406,709,207.21277,056,836.62 碳丝145,132,009.33137,915,312.2886,600,912.8652,162,556.97 132 其他3,459,841.894,285,853.1518,153,124.793,063,196.44 合 计2,049,196,874.131,542,849,539.782,083,661,531.681,275,323,780.61 (2)主营业务(分地区) 地区名称本期金额上期金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东北1,739,159,019.341,328,043,081.141,674,030,468.451,061,109,959.53 华东179,735,505.83130,591,018.26321,096,538.41176,905,259.78 其他地区130,302,348.9684,215,440.3888,534,524.8237,308,561.30 合 计2,049,196,874.131,542,849,539.782,083,661,531.681,275,323,780.61 36、税金及附加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房产税5,477,418.293,606,193.90 土地使用税1,810,824.921,642,149.39 印花税1,390,285.431,282,483.53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1,902,844.571,249,966.99 城市维护建设税8,672.021,514,261.13 教育费附加3,840.48648,969.04 地方教育费附加2,353.79432,646.03 车船税12,760.48 环境保护税93,068.57 合 计10,702,068.5510,376,670.01 注: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五、税项。

    37、销售费用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业务宣传费4,701,828.971,769,490.87 产品送样验证费2,337,347.13 职工薪酬506,954.87352,251.76 差旅费694,775.7642,184.66 业务招待费165,422.6318,881.94 133 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会议费150,310.36 运输费及倒运费128,385.63128,504.22 办公费53,079.0024,270.51 其他35,248.0723,376.89 合 计8,773,352.422,358,960.85 38、管理费用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职工薪酬12,495,111.739,834,742.72 无形资产摊销6,369,315.266,010,874.08 中介费3,143,784.811,425,431.07 租赁及仓储费2,692,383.532,106,584.61 折旧费1,936,670.57447,412.90 软件服务费982,962.94283,018.87 办公费747,104.54928,124.75 交通费435,449.46437,755.80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03,228.56121,132.56 保险费161,740.20156,777.19 差旅费115,136.3376,489.61 其他902,189.68710,625.11 合 计30,285,077.6122,538,969.27 39、研发费用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JLTG20220224,439,254.166,399,196.46 JLTG20220620,500,297.711,655,795.87 JLTG20220319,002,879.255,800,000.00 JLTG2023019,524,229.80 JLTG2022016,898,258.6335,982,882.25 JLTG2022046,032,935.885,037,696.50 134 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JLTG2021015,059,314.117,729,113.71 JLTG2021021,389,737.421,446,946.81 JLTG202302848,826.51 JLTG202205424,500.002,405,688.63 其他项目(含废丝销售收入冲减研发费用) 1,413,881.831,215,139.90 合 计95,534,115.3067,672,460.13 40、财务费用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利息支出74,409,066.6340,474,576.66 减:利息收入3,216,375.261,103,261.85 汇兑损益436,262.28507,979.81 手续费7,746,232.456,581,740.78 合 计79,375,186.1046,461,035.40 41、其他收益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政府补助项目3,667,563.7316,051,286.403,673,446.33 个税手续费返还5,882.60 合 计3,673,446.3316,051,286.403,673,446.3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补助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与资产/收益相关科技计划经费补贴 3,670,000.00与收益相关吉林市人社局培训补贴333,605.40323,000.00与收益相关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330,000.0010,000,000.00与收益相关递延收益转入3,003,958.332,058,286.40与资产相关合 计3,667,563.7316,051,286.40 —— 42、信用减值损失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135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7,899,236.72 -3,541,561.26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664,025.38 -211,964.57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7,511,573.10 合 计-26,074,835.20 -3,753,525.83 注: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43、资产减值损失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存货跌价损失-8,007,262.74 -543,386.82 预付账款减值损失9,895.23 合 计-7,997,367.51 -543,386.82 注: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44、资产处置收益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处置固定资产利得 -607,932.12 合 计 -607,932.12 45、营业外收入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罚款收入251,371.00239,390.00251,371.00 其他1.00 1.00 合 计251,372.00239,390.00251,372.00 46、营业外支出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8,457,749.38 履行社会责任1,478,225.4511,500,000.001,478,225.45 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152,700.00 152,700.00 合 计1,630,925.4519,957,749.381,630,925.45 47、所得税费用(1)所得税费用表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136 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当期所得税费用29,371.878,004.67 递延所得税费用18,552,412.1920,802,443.07 合 计18,581,784.0620,810,447.74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项 目本期金额利润总额249,939,394.90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37,490,909.24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3,314.56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183,285.60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4,480,310.91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441,257.67 因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影响-764,754.60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所得税的影响-14,291,917.50 所得税费用18,581,784.06 48、现金流量表项目(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收到政府补助款4,969,488.0029,973,000.00 利息收入3,216,375.261,103,261.85 往来款 951,000.00 还备用金390,492.48923,558.81 差额返款4,536,607.43 其他2,159,014.63265,793.13 合 计15,271,977.8033,216,613.79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7 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期间费用20,497,266.178,470,385.68 捐赠支出 11,500,000.00 备用金借款1,284,492.26486,962.77 合作开发支出25,410,074.007,063,932.00 支付企业财产保险款576,886.7642,222.24 代收代付428,072.32104,506.21 合 计48,196,791.5127,668,008.90 (3)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收到工程项目保证金950,000.00950,000.00 合 计950,000.00950,000.00 (4)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返还工程项目保证金110,000.001,210,000.00 履约保证金58,542.79 合 计168,542.791,210,000.00 (5)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收到其他往来款 452,000,000.00 收到的票据融资款50,987,500.00188,987,378.88 受限资金返还91,416,724.40158,350,002.00 合 计142,404,224.40799,337,380.88 (6)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支付其他往来款 370,934,579.41 支付票据融资款55,000,000.00369,000,000.00 受限资金27,130,104.9791,416,724.40 偿还售后回租本金及利息款18,785,302.1518,817,586.24 138 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支付融资手续费等费用3,102,708.3313,473,500.00 合 计104,018,115.45863,642,390.05 (7)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项目上年年末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现金变动非现金变动现金变动非现金变动短期借款235,299,229.17410,000,000.0013,220,418.89281,113,088.06 377,406,560.00 长期借款1,165,502,622.00932,400,000.0058,142,730.55235,805,000.00659,525,730.551,260,714,622.00 长期应付款9,187,149.94 9,187,149.9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9,892,428.44 668,712,880.4986,264,792.50 612,340,516.43 合计1,439,881,429.551,342,400,000.00740,076,029.93603,182,880.56668,712,880.492,250,461,698.43 4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231,357,610.84629,565,752.32 加:资产减值准备7,997,367.51543,386.82 信用减值损失26,074,835.203,753,525.83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60,671,581.81100,472,065.17 使用权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6,369,315.266,010,874.0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830,122.44830,122.4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607,932.12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8,457,749.38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74,409,066.6340,474,576.66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39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0,753,007.89 -41,461,368.83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200,595.7062,263,811.90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53,313.50 -83,407,134.6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15,533,886.23148,878,647.4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705,961,694.74 -606,414,862.64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5,179,955.59270,575,078.07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517,992,074.0878,364,462.42 减:现金的上年年末余额78,364,462.4289,211,031.83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上年年末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39,627,611.66 -10,846,569.41 (2)本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项 目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一、现金517,992,074.0878,364,462.42 其中:库存现金2,635.003,028.0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517,989,439.0878,361,434.4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17,992,074.0878,364,462.42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50、外币货币性项目140 项 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243,008.177.08271,721,153.97 欧元730,655.537.85925,742,367.94 日元177,493,757.000.0502138,912,494.02 英镑1.359.041112.21 应付账款 其中:美元98,000.007.0827694,104.60 欧元327,781.067.85922,576,096.91 日元1,800,000.000.05021390,383.40 七、合并范围的变更2023年7月,本公司与北京宝冠助剂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吉林国兴宝冠助剂有限公司,本公司占股51%,该公司董事共计5名,本公司派出3名,达到控制,吉林国兴宝冠助剂有限公司归属于本公司之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3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在子公司中的权益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资本(万元) 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直接间接吉林碳谷科技有限公司吉林市500.00吉林市批发零售100 出资设立吉林碳谷碳纤维研究院有限公司吉林市5,000.00吉林市技术开发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吉林国兴宝冠助剂有限公司吉林市4,000.00吉林市化工制造51 出资设立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万元)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吉林市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22,46146.384846.3848 注: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是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八、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其他关联方情况141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吉林国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吉林国兴售电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吉林市国兴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吉林国兴新材料贸易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吉林鹿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吉林市金合鹿王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公司内蒙古国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公司江苏国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公司吉林国兴道生科技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公司吉林国兴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公司注:2023年12月28日,吉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吉林市国资委关于授权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行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职能的通知》(吉市国资发【2023】105号),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将其控制的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自2024年1月1日起,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公司均为本公司关联方。

    4、关联方交易情况(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金额(万元)上期金额(万元) 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水电汽及压缩空气等41,897.1335,876.03 吉林市国兴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劳务费及运费等430.05292.24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金额(万元)上期金额(万元) 吉林国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销售碳丝3,368.922,275.90 吉林国兴新材料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原丝6.16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项 目本期金额(万元)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156.33 142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关联方名称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0,365,770.21 吉林市国兴物流有限责任公司1,206,619.88 6、关联方担保—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担保方借款担保本金(万元) 起始日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4,400.002023/4/262024/4/26否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600.002023/4/172024/4/17否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710.002023/4/272024/4/27否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30,000.002023/6/292024/6/28否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2,351.202021/11/252029/11/24否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3,016.332022/9/282030/9/28否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850.002023/1/42026/1/4否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900.002023/2/152026/2/15否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740.212022/9/302030/9/28否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342.252022/10/202030/9/28否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453.482023/2/222030/9/28否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71.122023/4/272030/9/28否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3,080.742021/12/12029/11/23否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675.242022/1/172029/11/23否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854.992022/1/72029/11/23否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349.292022/2/172029/11/23否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854.342022/4/212029/11/23否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266.912022/10/212030/9/27否143 担保方借款担保本金(万元) 起始日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048.132022/10/242030/9/27否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388.772023/2/222030/9/27否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524.062023/4/272030/9/27否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319.202021/11/262029/11/24否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647.002022/2/162029/11/24否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867.002022/4/62029/11/24否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4,400.002022/7/292024/7/28否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6,982.002022/11/182032/9/12否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3,690.002023/2/222032/9/12否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3,560.002022/11/232024/11/21否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3,020.002023/2/62024/11/21否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690.002023/2/162024/11/21否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860.002023/3/72025/3/6否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6,465.002023/5/302024/11/29否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592.502023/5/172024/11/16否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2023/12/222033/12/22否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565.002023/3/22025/1/3否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185.002023/3/72025/1/3否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900.002023/1/62025/1/3否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5,000.002023/4/242024/4/22否十、承诺及或有事项1、承诺事项2021年10月,本公司购买吉林碳谷碳纤维研究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出资实缴到位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缴纳出资。

    2、或有事项14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2024年4月25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587,681,817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8,768,181.70元。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本财务报告报出日,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2018年4月25日公司与斯奈克公司签订了Tangu-18-04-25号买卖齿轮泵合同,约定公司向斯奈克公司购买32台齿轮泵,截止2018年11月30日公司向斯奈克公司预付433,763.98英镑(按即期汇率计算折3,819,508.90元人民币),2019年3月26日经过现场试验确认齿轮泵本身存在设计缺陷,并经多次调试后仍无法解决,公司决定终止合同,斯奈克公司拒绝返还货款和承担违约责任。

    2020年3月20日,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涉案金额462,681.58英镑(货款及违约金)、1,187,183.73元人民币(包含损失、诉讼费等)。

    2023年7月20日,公司收到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书([2023]中国贸仲京裁字第1919号),裁决斯奈克公司返还货款、支付违约金、运杂费、律师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4,373,261.27元,截止财务报表出具日,该款项尚未收回,本公司已对其进行单行评估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详见附注六、12、“其他应收款”。

    截至本财务报表日(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三、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1、应收款项融资(1)应收款项融资情况项 目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11,081,175.90117,671,835.00 应收账款 合 计11,081,175.90117,671,835.00 (2)年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项 目年末终止确认金额年末未终止确认金额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303,261,857.76 合 计303,261,857.76 2、长期股权投资(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项 目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 145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对子公司投资75,400,001.00 75,400,001.005,000,001.00 5,000,001.00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合 计75,400,001.00 75,400,001.005,000,001.00 5,000,001.00 (2)对子公司投资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吉林碳谷科技有限公司5,000,000.00 5,000,000.00 吉林碳谷碳纤维研究院有限公司1.0050,000,000.00 50,000,001.00 吉林国兴宝冠助剂有限公司 20,400,000.00 20,400,000.00 合 计 5,000,001.0070,400,000.00 75,400,001.00 3、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收入成本收入成本主营业务2,048,230,440.151,542,849,539.782,083,259,848.531,275,323,780.61 其他业务40,170.36 18,462.40 合 计2,048,270,610.511,542,849,539.782,083,278,310.931,275,323,780.61 (1)主营业务(分产品) 产品名称本期金额上期金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碳纤维原丝1,558,437,291.541,150,812,365.611,571,514,160.84943,041,190.58 带量试制品-原丝341,201,297.39249,836,008.74406,991,650.04277,056,836.62 碳丝145,132,009.33137,915,312.2886,600,912.8652,162,556.97 其他3,459,841.894,285,853.1518,153,124.793,063,196.44 合计2,048,230,440.151,542,849,539.782,083,259,848.531,275,323,780.61 (2)主营业务(分地区) 146 地区名称本期金额上期金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东北1,738,192,585.361,328,043,081.141,683,409,334.701,066,440,870.59 华东179,735,505.83130,591,018.26312,412,564.23171,885,730.87 其他地区130,302,348.9684,215,440.3887,437,949.6036,997,179.15 合计2,048,230,440.151,542,849,539.782,083,259,848.531,275,323,780.61 十四、补充资料1、本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项 目金 额说明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3,667,563.7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本公司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年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147 项 目金 额说明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与本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379,553.4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5,882.60 个税手续费返还小 计2,293,892.88 所得税影响额-344,083.9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 计1,949,808.95 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数字“+”表示收益及收入,“-”表示损失或支出。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4672% 0.41260.4126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3790% 0.40910.4091 十五、财务报表的批准本财务报表于2024年4月25日由董事会通过及批准发布。

    148 附: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年度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年度大事记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第二节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企业信息 五、注册变更情况 六、中介机构 七、自愿披露 八、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盈利能力 二、营运情况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四、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差异 五、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七、补充财务指标 八、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业务概要 二、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二)行业情况 (三)财务分析 1.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2.营业情况分析 3.现金流量状况 (四)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情况 5、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6、委托贷款情况 7、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五)税收优惠情况 (六)研发情况 (七)审计情况 1.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 2.关键审计事项说明: 3.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情况以及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八)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九)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十)企业社会责任 1.脱贫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2.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十一)报告期内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况 三、未来展望 (一)行业发展趋势 (二)公司发展战略 (三)经营计划或目标 (四)不确定性因素 四、风险因素 (一)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二)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 第五节重大事件 一、重大事件索引 二、重大事件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诉讼、仲裁事项 (二)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三)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四)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普通股股本结构 (二)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二、优先股股本基本情况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第七节融资与利润分配情况 一、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报告期内普通股股票发行情况 (1)公开发行情况 (2)定向发行情况 2、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三、存续至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债券融资情况 四、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 五、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间接融资发生情况 六、权益分派情况 (一)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三)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四)报告期内未执行完毕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持股情况 (三)变动情况 (四)股权激励情况 二、员工情况 (一)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二)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三、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第九节行业信息 化工公司 一、行业概况 (一)行业法规政策 (二)行业发展情况及趋势 (三)公司行业地位分析 二、产品与生产 (一)主要产品情况 (二)主要技术和工艺 1.报告期内技术和工艺重大调整情况 2.与国外先进技术工艺比较分析 (三)产能情况 1.产能与开工情况 2.非正常停产情况 3.委托生产 (四)研发创新机制 1.研发创新机制 2.重要在研项目 (五)公司生产过程中联产品、副产品、半成品、废料、余热利用产品等基本情况 三、主要原材料及能源采购 (一)主要原材料及能源情况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 1.持有衍生品等金融产品情况 2.采用阶段性储备等其他方式情况 四、安全生产与环保 (一)安全生产及消防基本情况 (二)环保投入基本情况 (三)危险化学品的情况 (四)报告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五)报告期内重大环保违规事件 五、细分行业 (一)化肥行业 (二)农药行业 (三)日用化学品行业 (四)民爆行业 第十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一、公司治理 (一) 制度与评估 1、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2、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3、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 4、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二) 三会运作情况 1、三会召开情况 2、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意见 (三) 公司治理改进情况 (四) 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二、内部控制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二)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 监事会就年度内监督事项的意见 (四)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五)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施情况 (六) 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情况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三、投资者保护 (一)公司股东大会实行累积投票制和网络投票安排的情况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 (三)投资者关系的安排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审计报告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八)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2、营业周期 3、记账本位币 4、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6、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0、金融工具 11、金融资产减值 12、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 (1)应收票据 (3)其他的应收款项 对于除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以外其他的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计量,比照本附注四、11、“金融资产减值”方法处理。

    13、预付账款 14、存货 (1)存货的分类:公司存货主要分为产成品、带量试制品、在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采用实际成本计价,发出存货按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3)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需要经过加工后对外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实际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资产负债表日,有合同约定价格的存货,在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数量范围内,按照合同约定价格或合同约定价格减去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确定可变现净值。

    超过合同约定数量的部分,采用无合同约定价格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确定方法。

    除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类别计提跌价准备外,其他存货按单个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价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公司采用永续盘存制度。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A、低值易耗品:一次摊销法; B、包装物:一次摊销法。

    15、合同资产 16、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子公司按照改制时确定的资产、负债评估价值调整账面价值的,本公司按照取得子公司经评估确认净资产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该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确定企业合并成本,并按照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以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

    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

    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7、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当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确认为固定资产。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采用年限平均法提取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企业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4)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5)售后回租的会计处理方法 A、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承租人应当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出租人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适用其他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租赁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则企业应当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承租人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或损失,出租人按市场价格调整租金收入。

    在进行上述调整时,企业应当基于以下两者中更易于确定的项目: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租赁合同中付款额的现值与按租赁市价计算的付款额现值之间的差额。

    B、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承租人应当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应当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18、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企业难以对单项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在建工程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9、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A、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B、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C、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0、使用权资产 21、无形资产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续约不需支付大额成本的,续约期应当计入使用寿命。

    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公司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以确定无形资产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通过以上方法仍然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的,认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本公司所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以土地使用权证书上的使用年限为使用寿命;专利技术,以预期能够给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年限作为使用寿命。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3)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研发支出的范围主要依据公司的研究开发项目情况制定,主要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材料、燃料及动力、折旧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划分为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其他研究与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定期进行审阅,以评估可收回金额是否已低于账面值。

    当有迹象表明无形资产可能发生减值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

    如果出现减值情况,即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公司按照单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2、长期待摊费用 23、合同负债 24、职工薪酬 25、租赁负债 26、预计负债 27、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

    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

    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按照业务类型确定的收入确认具体原则和计量方法: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时点:在公司将产品运送至交货地点并由客户确认签收时或客户自提将货物交付客户并由客户确认签收时确认收入;外销产品收入确认时点: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完成产品报关、装船离港,取得出口报关单时确认收入。

    28、合同成本 29、政府补助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31、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①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后续计量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附注四、17“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

    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2、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

    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

    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本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1)本公司的母公司; (2)本公司的子公司; (3)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本公司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7)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8)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9)本公司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0)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 (11)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12)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33、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根据解释16号问题一: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决定于2023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22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

    对于20...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34、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五、税项 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2、应收票据 3、应收账款 4、应收款项融资 5、预付款项 6、其他应收款 7、存货 8、其他流动资产 9、长期应收款 10、固定资产 11、在建工程 12、无形资产 13、商誉 14、长期待摊费用 1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6、其他非流动资产 17、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18、短期借款 19、应付票据 20、应付账款 21、合同负债 (2)按合同负债客户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合计金额为2,795,760.36元,占合同负债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75.04%。

    22、应付职工薪酬 23、应交税费 24、其他应付款 2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6、其他流动负债 27、长期借款 28、长期应付款 29、递延收益 30、股本 31、资本公积 注:股本溢价本期增减变动详见附注六、30、股本。

    32、专项储备 33、盈余公积 34、未分配利润 35、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主营业务(分产品) (2)主营业务(分地区) 36、税金及附加 37、销售费用 38、管理费用 39、研发费用 40、财务费用 41、其他收益 42、信用减值损失 43、资产减值损失 44、资产处置收益 45、营业外收入 46、营业外支出 47、所得税费用 48、现金流量表项目 4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50、外币货币性项目 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2023年7月,本公司与北京宝冠助剂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吉林国兴宝冠助剂有限公司,本公司占股51%,该公司董事共计5名,本公司派出3名,达到控制,吉林国兴宝冠助剂有限公司归属于本公司之子公司。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3、其他关联方情况 注:2023年12月28日,吉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吉林市国资委关于授权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行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职能的通知》(吉市国资发【2023】105号),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将其控制的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自2024年1月1日起,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公司均为本公司关联方。

    4、关联方交易情况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6、关联方担保—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十、承诺及或有事项 1、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十三、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款项融资 2、长期股权投资 3、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主营业务(分产品) (2)主营业务(分地区) 十四、补充资料 1、本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十五、财务报表的批准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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