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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汇通能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日期:2024-03-05 19:06:21
    股票名称:汇通能源 股票代码:600605
    研报栏目:公司公告  (PDF) 311K
    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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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通能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 1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工作,勤勉履行职责。

    2.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一、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有余黎峰、朱永明、文贤勇,其中余黎峰和朱永明为独立董事,文贤勇为非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余黎峰担任。

    3.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的情况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定期会议,形成4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4. 2023年3月6日,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支付2022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 2023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控部工作计划》《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6. 2023年8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7. 2023年10月26日,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8.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1.年报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工作中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1)与公司年报审计师沟通确定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2)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2准则》的要求编制,未发现其中存在重大错误和疏漏;(3)与年报审计师就审计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计划进度开展审计工作;(4)审议通过了审定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9. 2.评价审计机构工作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其2022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其能够遵循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并同意董事会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10. 四、总结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依托各位委员的专业能力,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监督、指导职能,推动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1.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全面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2.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四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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