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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英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日期:2023-01-18 00:24:14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05672) 用户喜爱度:等级979 本文被分享:981次 互动意愿(强)

    中英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 证券代码:300936证券简称:中英科技公告编号:2023-004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2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 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4.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于2023年2月6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

    8.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9.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0.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11.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2. 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13.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31日(星期二)。

    14. 7.出席对象:(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15.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16. 8.会议地点:常州市钟楼区正强路28号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提案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1.00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0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的议案√2.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属于普通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一)会议登记手续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寄和传真登记。

    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3年2月3日17:00前发送或送达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2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三)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9-83253330传真:0519-83253350联系人:李静Email:lijingzyst@163.com联系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正强路28号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六、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2.《授权委托书》;3.《参会股东登记表》。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17日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一、网络投票的程序1.投票代码:3509362.投票简称:中英投票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1.投票时间:2023年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6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本人(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1.00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0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的议案√注: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书需为原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委托人持股数量: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受托人签名:委托日期: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附件3: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股东账号持股数量出席会议人员名称是否委托参会(是/否)受托人姓名(如有)受托人身份证号(如有)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年月日注: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现场登记,或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收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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