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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安鑫创: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日期:2023-01-18 01:07:20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14070) 用户喜爱度:等级973 本文被分享:999次 互动意愿(强)

    华安鑫创: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2.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

    3.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为。

    4.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5. 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就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合规,风险控制措施健全。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6.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全体独立董。

    7. 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独立董事:刘峥梁武彬李伟2023年1月。

    8.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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