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代码:002309证券简称:ST中利公告编号:2023-015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5日收到子公司发来的相关法律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1、诉讼各方当事人原告:浙江沃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一:泗阳腾晖光电有限公司被告二: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2、诉讼情况原告与被告一签订并执行了《工程施工合同》,被告一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3. 现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工程款、逾期利息和本案律师费等,被告二承担连带责任,上述款项金额共计11,180,514.65元。
4.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影响及其他关注事项鉴于本案处于诉前调解阶段,尚未立案,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5.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7.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8. 特此公告。
9.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6日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