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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安科: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日期:2024-07-29 17:29:20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13061) 用户喜爱度:等级971 本文被分享:990次 互动意愿(强)

    中安科: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1. 证券代码:600654证券简称:中安科公告编号:2024-065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重要内容提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199.10万股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148人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2024年7月26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3. 1、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4.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5. 2、2023年3月18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3月18日至2023年3月27日,共10日。

    6. 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7. 2023年3月28日,公司公告了《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3-025)。

    8. 3、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9. 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3年4月4日披露了《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

    10. 4、2023年4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3年4月17日作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48名对象授予6,550.00万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其中,拟授予股票期权为1,015.00万份,行权价格为2.00元/股,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为5,535.00万股,授予价格为1.25元/股。

    11.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2. 5、2023年6月1日,公司完成了《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的登记工作,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1,005.00万份,登记人数42人。

    1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14. 6、2023年6月19日,公司完成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5,332.00万股,登记人数121人。

    1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16. 7、2023年12月1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2名已离职的首次激励对象的1,13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8、2024年3月29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9、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向157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的1,2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4年4月2日,授予价格为1.2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10、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第一期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了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9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498,685份;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26.76万股;拟注销股票期权数量675,915份,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370,785股。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情况1、预留授予日:2024年4月2日2、预留授予数量:1,200.00万股3、预留授予人数:157人4、授予价格:1.25元/股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在确定授予日后的缴纳股权激励款项过程中,由于个人原因,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9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购买其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9,000股。

    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预留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48人,实际申请办理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99.10万股。

    除上述差异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7、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情况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48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具体如下表所示: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数量的比例占授予时股本总额比例李凯董事、常务副总裁、董事会秘书160.002.12%0.06%李翔财务总监140.001.86%0.05%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46人)899.1011.93%0.31%合计1,199.1015.91%0.42%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8、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1)有效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限售期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

    授予日与首期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

    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作为应付股利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3)解除限售安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期间解除限售比例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2024年6月3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应缴纳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2024年5月22日,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收到148名激励对象缴纳的募集股款人民币14,988,75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1,991,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2,997,750.00元。

    所有募集股款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

    四、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登记情况本次预留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1,199.10万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并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26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863,320,000股增加至2,875,311,00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动。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的15.40%减少至15.34%,本次授予完成后,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占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3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类别变动前(股)本次变动(股)变动后(股)有限售条件股份581,297,83811,991,000593,288,838无限售条件股份2,282,022,16202,282,022,162总计2,863,320,00011,991,0002,875,311,000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统计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本次实际授予登记的1,199.10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1,702.72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单位:万元限制性股票摊销成本2024年2025年2026年1,702.72851.36709.47141.89注:1、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2、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3、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将在成本费用列支。

    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

    考虑到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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