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代码:600673证券简称:东阳光公告编号:临2024-63号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重要内容提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16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16日上午10点00分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3.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16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4.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5.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6. 二、会议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A股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1关于公司签署远期收购及差额补足协议的议案√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7. 2、特别决议议案:无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8.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9. 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10.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11.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
12.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13.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4.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5.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16. 四、会议出席对象(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A股600673东阳光2024/10/9(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五、会议登记方法(一)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同时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函;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三)登记时间2024年10月16日上午9:00。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刘耿豪先生、邓玮琳女士;联系电话:0769-85370225联系传真:0769-85370230六、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1日附件1:授权委托书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附件1: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委托人持优先股数:委托人股东账户号: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1关于公司签署远期收购及差额补足协议的议案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委托日期:年月日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重要内容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六、其他事项 附件1: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