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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發地產:(1) 進一步延遲刊發2022年年度業績及2023年中期業績以及寄發2022年年度報告及2023年中期報告;(2) 延遲刊發2023年年度業績及寄發2023年年度報告;(3) 延遲2023年度股東週年大會;(4) 有關業務營運的最新進展;(5) 有關復牌進度的季度最新情況;及(6) 繼續暫停買賣

    日期:2024-03-28 17:53:00
    股票名称:大發地產 股票代码:06111.HK
    研报栏目:定期财报  (PDF) 173KB
    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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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DaFa Properties Group Limited大發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號:6111)(1)進一步延遲刊發2022年年度業績及2023年中期業績以及寄發2022年年度報告及2023年中期報告;(2)延遲刊發2023年年度業績及寄發2023年年度報告;(3)延遲2023年度股東週年大會;(4)有關業務營運的最新進展;(5)有關復牌進度的季度最新情況;及(6)繼續暫停買賣本公告由大發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根據上市規則第13.09及13.24A條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作出。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3年2月20日、2023年3月17日、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26日、2023年6月16日、2023年6月23日、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18日、2023年9月29日、2023年10月31日及2023年12月29日的公告(「該等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i)延遲刊發2022年年度業績及2023年中期業績;(ii)延遲寄發2022年年度報告及2023年中期報告;(iii)核數師變更;(iv)董事變更及重新遵守上市規則第3.10(1)、3.21、3.25及3.27A條;(v)最新復牌指引;及(vi)有關復牌進度的季度最新情況。

    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1進一步延遲刊發2022年年度業績及2023年中期業績以及寄發2022年年度報告及2023年中期報告本公司謹此宣佈,基於本公司最新發展及與核數師近期討論,由於本公司需要額外時間編製資料,以便核數師進行及完成其工作,故將進一步延遲刊發2022年年度業績及2023年中期業績。

    因此,2022年年度報告及2023年中期報告將進一步延遲寄發。

    本公司一直並將繼續盡其最大努力協助並配合核數師進行所需的審計工作,以便儘快刊發及寄發2022年年度業績、2022年年度報告、2023年中期業績及2023年中期報告。

    延遲刊發2023年年度業績及寄發2023年年度報告根據上市規則第13.49(1)及13.46(2)(a)條,本公司須不遲於本公司財政年度結束後三個月(即於2024年3月31日或之前)刊發本集團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業績公告(「2023年年度業績」),並須不遲於該財政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即於2024年4月30日或之前)向股東寄發其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報告(「2023年年度報告」)。

    誠如以上所述,2022年年度業績及2023年中期業績的審核工作目前仍在進行中。

    根據所得最新資料,本公司預期2022年年度業績及2023年中期業績的編製將對2023年年度業績及2023年年度報告的編製產生影響。

    鑒於目前2022年年度業績及2023年中期業績的審核進度,本公司認為其將無法於2024年3月31日前刊發2023年年度業績,亦無法於2024年4月30日前寄發2023年年度報告。

    本公司將於2022年年度業績及2023年中期業績刊發後,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儘快落實2023年年度業績。

    延遲2023年度股東週年大會由於進一步延遲刊發2022年年度業績及2023年中期業績以及延遲寄發2022年年度報告及2023年中期報告,預期將進一步延遲召開本公司2023年度股東週年大會(「2023年度股東週年大會」)。

    本公司將根據上市規則,儘快另行刊發公告,知會股東董事會會議日期,以批准2022年年度業績、2023年中期業績及2023年年度業績、2023年度股東週年大會日期及任何其他最新資料。

    2有關業務營運的最新進展本集團主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事物業開發及物業投資。

    於本公告日期,本集團的業務營運在所有重大方面維持正常。

    董事會將繼續密切監察本集團的財務狀況及業務營運。

    根據本集團所得的未經審計經營數據,截至2024年2月29日止兩個月,本公司、其附屬公司及聯營公司的合同銷售總額約為人民幣1.79億元,而總合同建築面積為8,325平方米。

    上述經營數據為未經審計及基於本集團的初步內部資料。

    因此,有關數據僅供參閱,並不作其他目的。

    據董事會所深知,於本公告日期,暫停買賣股份在任何重大方面並無對本集團的業務營運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響。

    本集團管理層繼續不時對本集團的架構、其現有業務及潛在商機進行戰略審查,以改善本集團業務營運及財務狀況,並遵守上市規則第13.24條的規定。

    有關復牌進度的季度最新情況為達成最新復牌指引,本公司及其專業顧問正就本公司採取行動糾正導致其暫停買賣的事宜以及達成最新復牌指引制定最新復牌計劃。

    鑒於近月本集團流失若干主要會計及財務人員,預期本公司將需要更多時間編製資料,以便核數師進行及完成其工作。

    本公司將繼續盡其最大努力編製及刊發上市規則項下規定的尚未刊發財務業績及年度報告,並協助及配合核數師進行所需的審計工作,以便儘快刊發及寄發2022年年度業績、2023年中期業績、2023年年度業績、2022年年度報告、2023年中期報告及2023年年度報告。

    本公司仍致力執行最新復牌指引,並將根據上市規則第13.24A條的規定另行刊發公告,以知會其股東及本公司潛在投資者有關復牌的狀況及發展情況。

    3繼續暫停買賣應本公司要求,股份已自2023年4月3日上午九時正起於聯交所暫停買賣,並將繼續暫停買賣,直至達成最新復牌指引及作出任何補充或修訂為止。

    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大發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公司秘書余安妮香港,2024年3月28日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高山先生及池淨勇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馮義晶先生及馮燦文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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