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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2023年年度报告

    日期:2024-03-29 09:55:26
    股票名称:民生银行 股票代码:600016
    研报栏目:定期财报  (PDF) 8494K
    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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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代码:600016 年度报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ii重要提示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度报告于2024年3月28日由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应到董事16名,现场出席董事7名,电话或视频连线出席董事9名。

    本行6名监事列席本次会议。

    本行审计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对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行董事长高迎欣、行长(代为履职)王晓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彬和会计机构负责人殷绪文,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经董事会审议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本行总股数为基数,向本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6元(含税)。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需经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特别说明外,本年度报告货币金额以人民币列示。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重大风险提示:本行未发现存在对本行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

    本行采取积极措施,有效管理各类风险,具体情况请注意阅读本报告“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相关内容。

    2023年年度报告1目录重要提示目录1释义2民生银行图谱4董事长致辞5行长致辞8本行发展战略及核心竞争力10荣誉与奖项13第一章公司基本情况简介14第二章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16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2一、总体经营概况22二、所处行业情况23三、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24四、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32五、贷款质量分析37六、资本充足率分析43七、流动性相关指标46八、分部报告47九、其他财务信息49十、经营中关注的重点问题52十一、主要业务回顾55十二、风险管理77十三、前景展望83第四章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5第五章优先股相关情况93第六章公司治理95第七章董事会报告134第八章监事会报告141第九章ESG管治、环境和社会责任144第十章重要事项147第十一章信息披露索引156第十二章备查文件目录159附件160财务报告16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释义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行、本公司、中国民生银行、民生银行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指本行及附属公司民生金租指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民生加银基金指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银国际指民生商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民生理财指民生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人大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政协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国工商联指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央行指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银保监会指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银监会指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监会指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度报告3释义香港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上市规则》指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证券及期货条例指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标准守则》指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3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公司章程》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报告期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民生银行图谱(本行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民生商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附属村镇银行(29家)2023年年度报告5董事长致辞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昂首百年新征程的关键之年。

    一年来,中国民生银行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监管部门要求,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初心,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防范化解风险中夯实发展基础,在持续深化改革中塑造特色优势,保持了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发展势头。

    2023年,民生银行集团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358.23亿元,增幅1.57%;截至2023年末,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总额6,246亿元,增幅4.11%;资产总额7.67万亿元,增幅5.78%。

    随着重点改革发展举措持续落地见效,客户基础进一步夯实,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特色优势进一步显现,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进一步提升,全行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我们深知,作为中国系统重要性银行,民生银行在建设金融强国、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中肩负着新使命新任务。

    我们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心怀“国之大者”,聚焦主责主业,扎实做好五篇大文章。

    科创金融战略升级,总行成立科技金融部,在重点区域设立科创金融特色业务部门和特色支行,推出“易创E贷”等创新产品且获市场认可,深度服务专精特新企业超1.8万家。

    绿色金融提质赋能,加强产品和业务模式创新,绿色信贷余额增速达47%。

    普惠金融创新发展,小微金融优化升级,小微贷款、普惠型小微贷款户比上年末分别增长15.8%、27.4%,“小微金融的领军者”优势进一步显现。

    养老金融持续发力,累计中标全国30个省市级职业年金计划,养老金开户数突破170万户。

    数字金融扎实推进,完成大模型底座建设,生态金融上量提质,核心企业客户数、融资余额同比均翻一倍;智慧银行迈上新台阶,开放银行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

    我们主动识变应变求变,持续深化改革转型,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我们紧抓时代机遇,聚焦价值增长,从组织架构、体制机制、战略规划、管理流程、业务发展、人力资源、考核评价、数字化转型等方面持续深化改革,统筹推进战略客户营销模式及大中小微个人一体化、小微新模式、社区金融升级、企业账户服务、放款流程优化、主动智能授信、网点转型等重点事项,丰富应用场景,创新产品服务,于细微之处下功夫,更好满足广大客户多样化、差异化的金融需求。

    比如,我们上线统一尽调平台,优化升级账户服务,开户全流程平均用时大大缩短。

    又如,我们综合运用多维度数据,推出小微信贷产品“民生惠”,全程手机操作,给小微企业带来“足不出户、即可用款”的便捷体验。

    我们秉持审慎稳健的经营理念,坚守风险合规底线,以稳应变、行稳致远。

    我们持续强化“合规经营就是核心竞争力”的理念,加强风险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发挥好三道防线作用,推进全面风险管理对业务领域“全覆盖”。

    充分释放授信审批体制改革效能,实施“执管督”三级贷后管理机制,提升重点领域风险高迎欣董事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董事长致辞管理的前瞻性、主动性。

    保持不良资产处置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完成清收处置“三年规划”,存量风险基本化解。

    2023年,我们实现不良贷款额、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生成率、关注贷款额、关注贷款率、拨备覆盖率“五降一升”;不良贷款生成率1.58%,同比下降0.43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生成率连续三年稳步下降;公司、小微、按揭及消贷业务的不良贷款生成率均同比下降,资产质量保持稳固向好态势。

    我们充分发挥企业文化的引领作用,提升队伍凝聚力,塑造民生“暖实力”。

    面对形势变化,我们顺势而为,优化升级企业文化理念体系,旨在内聚人心、外塑形象、引领发展、创造价值。

    秉承“服务大众,情系民生”的企业使命,致力于“成就客户、奉献社会、幸福员工”。

    践行“以客为尊、以人为本、行稳致远”的企业价值观,尊崇客户、专注客户、成就客户,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体验、创造更大的价值;坚持长期主义,保持战略定力,做难而正确的事,推动稳健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聚焦“民营企业的银行、敏捷开放的银行、用心服务的银行”战略定位,发挥体制机制特点,致力于成为民营、中小微企业的首选银行;秉承开放连接、生态共享、赋能客户,实现价值共赢;坚持诚信专业、同心共情,致力于成为一家有温度、可信赖的银行。

    我们坚持以感恩之心回馈社会,创新社会责任实践,共创和谐美好社会。

    连续22年对口帮扶河南省封丘、滑县,累计向两县捐赠无偿帮扶资金超2亿元;连续9年实施“ME创新资助计划”,累计捐赠资金逾1亿元,支持216个创新公益项目,直接受益人次达29万;连续11年出资开展“光彩先心病救治”项目,先后救治1,100多名患儿。

    深耕文化公益,捐资运营美术机构,开展“文明”系列展览,累计服务线上公众4,600万人次。

    优化完善ESG相关工作,MSCIESG评级跃升两级至“AA”级,表明业界对我行践行可持续发展战略予以充分认可。

    回顾过去一年,成绩来之不易。

    我们深知,民生银行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新进展,离不开全体民生人的辛勤付出和不懈努力,离不开广大客户、股东以及社会各界给予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民生银行董事会致以诚挚的谢意!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

    我们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创新求变,全力做好五篇大文章,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聚焦高质量发展,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助力建设金融强国。

    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开创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持续优化业务结构,把更多资源投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扎实做好五篇大文章。

    深化大中小微个人一体化业务模式,充分发挥战略客户“牛鼻子”作用,联动服务更多上下游及产业链中小微企业。

    聚焦特色场景,创新生态金融产品,满足中小微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

    加快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强化集中运营赋能,提升管理效率,改善客户体验,提升我行在不同区域、不同业务、不同客群中的特色优势。

    坚持创新赋能,培育新质生产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我们深入学习领会新质生产力理论,用于指导全行高质量发展实践。

    坚定改革创新,运用新的组织结构、组织模式和新科技手段提升组织效能,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提升我行的生产力效能。

    聚焦科创、绿色等企业的多元需求,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的支持力度,助力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推动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

    2023年年度报告7董事长致辞坚守初心使命,提升专业服务,坚定做“民营企业的同行者”。

    始终将民企服务作为全行战略重点,持续创新业务模式和产品服务,不断提升民企金融服务的特色优势,致力于成为民营企业的首选银行。

    针对战略民企,深化“总对总”合作,互为战略、互为客户、互为生态,提供总分支一体化全方位服务;针对中小民企,通过战略客户,延伸产业链、拓展生态圈,推进大中小微个人一体化,联动服务更多上下游及产业链中小微企业。

    秉持长期主义,强化底线思维,不断提升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我们坚持以合规为基、风险为本、发展为要,将全面依法合规经营作为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出发点,把内控合规管理作为创造价值的核心工作,统筹推动促发展与控风险齐头并进。

    完善风险内控制度体系,优化业务流程,规范行为操守,强化风险源头防控和监测预警,层层压实责任,提升风险管理约束力。

    推进合规文化建设,促进内控合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全行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志之所趋,无远弗届。

    新征程上,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金融发展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为实体经济服务、为国家战略服务,坚定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拼搏奋进,笃行不怠,努力以自身高质量发展为广大客户、股东、员工创造更大的价值,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更大的金融力量!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行长致辞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民生银行推进改革转型的关键一年。

    民生银行深入贯彻党中央对经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改革转型、风险防控、经营发展等工作。

    我们坚定回归银行业务本源,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优化端到端、全旅程客户服务流程,实施中小企业信贷计划,加快小微模式变革,推进网点转型和社区金融服务升级,强化风险防控,圆满完成不良资产清收处置“三年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和绩效考核,加强人才培养,升级企业文化理念体系。

    全行改革效能逐步释放,客户基础不断夯实,业务结构持续优化,风险防控措施有力,品牌形象有效提升,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更加扎实。

    年末集团总资产达到7.67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5.78%。

    不良贷款率为1.48%,比上年末回落0.20个百分点。

    拨备覆盖率为149.69%,比上年末上升7.20个百分点。

    资本充足率为13.14%,与上年末持平。

    2023年,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1000强”中居第22位,在美国《财富》杂志“世界500强企业”中居第329位,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MSCI)将民生银行ESG年度评级由BBB上调至境内银行业最高的AA级,成为国内首家在一年内评级提升两级的银行。

    王晓永行长(代为履职)2024年是民生银行实施五年发展规划、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

    新的一年,民生银行将扎实做好“五篇大文章”。

    做强科技金融大文章,优化科技金融体制机制,打造特色产品服务和业务模式,强化风险管控,推动可持续健康发展。

    做优绿色金融大文章,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创新绿色金融服务模式,迭代优化“民生峰和”绿色金融系列产品,持续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

    做实普惠金融大文章,进一步增强普惠小微服务能力,打造小微金融“金字招牌”;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推广农贷通、棉农贷、光伏贷等产品服务,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加强新市民服务,深入挖掘新市民需求和痛点,持续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做深养老金融大文章,全面升级养老服务体系,做好适老化改造,提升网点、社区、线上金融服务的安全性与便利性。

    做好数字金融大文章,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建设“生态银行”“智慧银行”,打造特色产品“民生e家”,拓展供应链生态场景,助力产融结合和企业数字化转型。

    新的一年,民生银行将严格落实监管要求。

    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践行“以客为尊”理念,深入实施大中小微个人一体化经营,创新优化产品服务,增强金融普惠性,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用心用情服务好各类客户。

    坚守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持续优化民企金融、小微金融、供应链金融、跨境金融等产品服务,提升服务理念、能力和质效,在服务实体经济中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

    统筹发展与安全,严格落实系统重要性银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确保资本、流动性等指标平稳运行、符合监管要求。

    积极培育、认真践行诚实守信、以义取利、稳健审慎、守正创新、依法合规的优秀金融文化,结合民生银行实际,持续健全自身文化体系,不断提升“软实力”。

    2023年年度报告9行长致辞新的一年,民生银行将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深入践行“合规经营就是核心竞争力”理念,持续推进风险内控体系建设,深化依法合规经营,加强关键人、关键事、关键行为管理,持续提升内控有效性。

    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有效压实“三道防线”职责,持续完善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管理。

    加强智能风控体系建设,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同时,为业务发展赋能。

    持续推进不良资产清收处置,保持资产质量稳固向好态势,进一步夯实全行高质量发展基础。

    新的一年,民生银行将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主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结合自身实际,找准切入点,全面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聚焦新质生产力,着力培育发展新动能、塑造发展新优势。

    做“民营企业的同行者”,加快创新落地中小客群经营模式,持续深化小微客群经营模式转型,努力成为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的首选银行。

    坚持把零售业务作为长期性、基础性战略业务,深化零售客群专业化、数字化经营,持续推进网点转型和社区金融服务升级,提升客户服务体验。

    坚持长期主义,保持战略定力,强化担当作为,深入践行ESG理念,与广大客户、投资者和社会各界并肩同行,以高质量金融服务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民生在勤,勤则不匮”。

    民生银行将秉持“服务大众、情系民生”的企业使命,坚守“民营企业的银行、敏捷开放的银行、用心服务的银行”的战略定位,深入践行“以客为尊、以人为本、行稳致远”的价值观,认真做好改革转型和经营发展各项工作,努力建设“特色鲜明、持续创新、价值成长、稳健经营”的一流商业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本行发展战略及核心竞争力一、本行发展战略(一)发展目标特色鲜明、持续创新、价值成长、稳健经营的一流商业银行(二)战略目标2021-2025年战略期分为两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2021-2022年)为基础夯实期,通过打基础、固本源,实现增长方式转型;第二阶段(2023-2025年)为持续增长期,通过强能力、提质效,提升市场竞争优势,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战略定位民营企业的银行。

    坚守民生银行多年来的客户定位与战略选择,保持鲜明特色不变。

    继续发挥市场化体制机制优势,全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努力成为民企客户服务最好的银行,尤其在中小微金融服务领域树立金字招牌,真正践行“服务大众、情系民生”的使命。

    敏捷开放的银行。

    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推动持续创新,以科技驱动生态银行谋突破,优化场景融合、生态共建等综合化服务,为大中小及个人客户的生产与生活全旅程赋能,为客户创造价值,与客户共成长;以数据驱动智慧银行上台阶,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数智水平,为客户提供敏捷高效、体验极致的综合服务。

    用心服务的银行。

    以客户为中心,特别注重服务初心、经营本源、合规稳健,从深度理解客户需求出发,以专业服务建立信任,以流程优化提升体验,以价值创造增强黏性,以风险管控守护安全,促进与客户、合作伙伴融为一体,互为客户,实现共生共荣、共同成长。

    (四)发展策略2024年是本行进入《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持续增长期的关键阶段。

    要与中国经济同频共振,顺应国家战略与发展趋势,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把握未来经济增长机遇,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

    重点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长期主义,固本培元。

    树立长期信心与逆周期经营理念,敬畏市场,保持韧性,在新旧动能转换中培育新动能,开辟新赛道,与客户共成长。

    二是客户为尊,并肩同行。

    更加注重基础客户与产品服务,一体化作业,一站式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为客户创造价值。

    三是文化引领,行稳致远。

    坚持诚实守信、以义取利、稳健审慎、以人为本,聚平凡、创不凡,传播民生正能量。

    2023年年度报告11本行发展战略及核心竞争力全行将保持战略定力,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深入践行“以客为尊、以人为本、行稳致远”的企业文化核心价值理念,围绕“抓机遇、优结构、控风险、促增长”工作主线,强韧性,稳息差,推进战略再聚焦,在重点业务、重点产品与重点区域加速突破,锻造差异化竞争优势。

    总体策略上,锚定资产端重构、负债端破局,以资产端调整带动客户与资产结构优化,以客户深度经营带动负债端成本降低,深化重点产品运用,稳定净息差与收入水平。

    紧跟中国经济新旧动能转换节奏,抓住传统行业转型升级机会,穿越周期;瞄准战略新兴、绿色能源、先进制造、大消费等产业,把握风口,逐步打造“产业-科技-金融”新模式。

    在资产构建方面,做好组合管理与综合效益提升,实现“两稳四进”。

    稳固战略客户、价值客户“基本盘”,做好深度开发,确保优质资产不被置换,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加快发力推进供应链业务、中小科创、普惠小微、消费信贷“增长盘”。

    在负债经营与中收方面,做好负债结构优化,实现支付结算、机构生态、代发工资、资产联动、财富管理等“五个深化”,有效降低负债成本,稳步提升中间业务收入。

    二、核心竞争力稳中有进,特色经营打造竞争优势。

    一是打造战客为“牛鼻子”的大中小微个人一体化服务模式,与战略客户互为客户,带动“点、链、圈、区”一体化发展。

    二是小微业务模式实现新突破,本行小微业务坚持15年创新进取,小微贷款占比为股份制银行最高,未来将继续打造小微金融特色优势,围绕“场景、信用、线上、数智”四个方面持续升级。

    三是社区金融模式推出3.0新版本。

    在保持社区支行数量同业领先的同时,升级推出社区金融版本,对社区金融重新定位,打造社区金融管家服务体系,搭建物业、便民消费、团购新生态。

    稳中提升,客户基础不断夯实。

    一是持续优化全行客群专业化服务模式,战略客群深入推进总对总营销,与客户互为战略、互为生态、相互引流,推进大中小微个人一体化综合开发,延伸产业链,拓展生态圈。

    二是优化价值客群、基础客群经营模式,提升小微业务品牌竞争力,推进普惠金融规划落地。

    三是做好零售客群分层分类经营,打造企业家客群服务体系,升级私银中心服务模式,深化“民生慧管家”远程专家服务和私人定制服务,完善财富产品货架与非金权益体系,提升零售客群经营价值贡献。

    全行客户基础持续增强,为客户深度经营与综合开发奠定强大基础。

    稳健向好,持续创新培育内生动能。

    一是重构资产负债表,增强经营韧性。

    本行回归本源,主动扩大对制造业、绿色、乡村振兴、普惠小微等重点领域信贷投放。

    同时,通过做深基础客户、基础产品,打通客户资金资产链等方式开拓低成本负债,提高负债来源的稳定性和多元化。

    二是强化数字赋能,增强价值创造能力。

    深化数字化产品创新,通过“连接开放”主动融入企业、个人、政务等外部生态,依托数据驱动的客户洞察探索新的产品种类和服务模式,全面提升客户体验和价值创造;上线中小微企业生态服务平台,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场景提供优质非金融服务,赋能中小微企业发展。

    三是优化体制机制赋能,平衡组织“固态”与“敏态”。

    以“全客户旅程”视角进行端到端流程优化,打通跨部门、跨机构之间的战略执行盲点、协同断点、业务堵点,共同“贯通业务主干道”。

    稳固提升,发展根基不断筑牢。

    一是积极开展逆周期经营,充分挖掘新旧动能转化中蕴含的商机,正确理解经济周期规律,理性看待市场波动和调整,更加专注于基础客户经营、基础产品服务提升。

    二是强化合规经营底线,前移合规风险防控关口,既符合监管要求,又具有市场竞争力,把合规经营打造为核心竞争力。

    三是厘清风险管理三道防线职责边界,压实一道防线责任,强化源头管理,提升二三道防线能力,真正为一线赋能。

    四是持续加大不良处置,加速风险资产出清,历史包袱基本化解,本行不良额、不良率、不良贷款生成率等指标连续5个季度呈下降趋势。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本行发展战略及核心竞争力稳步精进,文化战略融合助力基业长青。

    一是更加强调文化引领,践行“以客为尊、以人为本、行稳致远”的价值观。

    构建文化战略体系,为客户创造价值、可持续发展和合规经营的理念以及简单高效、干事创业的文化深入人心,为全行战略执行落地保驾护航。

    二是保持战略定力,坚持长期主义,一张蓝图绘到底。

    坚定不移推进“民营企业的银行、敏捷开放的银行、用心服务的银行”建设,不因短期业绩承压而动摇战略执行,持续推进改革转型,夯实长远发展根基,为未来加速增长奠定基础。

    三是重塑员工行为规范,打造“文化-战略-员工行为”的逻辑传导机制,完善“总行服务分行、分行服务一线、一线服务客户”的三大服务意识,主动赋能一线,提升客户价值创造能力。

    2023年年度报告13荣誉与奖项中国银行业协会:绿色银行评价先进单位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年上市公司乡村振兴最佳实践案例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2年报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人民网:普惠金融优秀案例创新模式奖央视财经:“中国ESG上市公司先锋100”榜单上海证券交易所:优秀债券投资机构(自营类)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中国电子银行网:2023年企业数字金融最佳综合实力奖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优质服务奖《金融时报》:年度最佳小微金融服务银行《环球金融》2023年第16届“中国之星”评选:最佳超高净值个人私人银行中国证券金紫荆奖:卓越投资者关系管理上市公司《银行家》金融创新论坛:2023年度风险管理创新优秀案例《金融时报》:年度最佳资产托管银行《中国经营报》:卓越竞争力供应链金融服务银行美国通讯专业联盟(LACP)2022年“国际年报大赛”:商业银行组白金奖智联招聘:中国年度最佳雇主30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4第一章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一、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民生银行)公司法定英文名称:CHINAMINSHENGBANKINGCORP., LTD.(缩写:CMBC)二、公司法定代表人:高迎欣三、公司授权代表:杨志威、张月芬四、董事会秘书:李彬公司秘书:张月芬证券事务代表:王洪刚五、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邮政编码:100031联系电话:86-10-58560975;86-10-58560824传真:86-10-58560720电子信箱:cmbc@ cmbc.com.cn 全行服务监督电话:86-95568信用卡服务监督电话:86-4006695568六、注册及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邮政编码:100031电子信箱:cmbc@ cmbc.com.cn 七、香港分行及营业地点:香港中环金融街8号国际金融中心二期37楼01-02室、12-16室及40楼八、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披露A股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披露H股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行董事会办公室九、中国内地法律顾问: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香港法律顾问:高伟绅律师行2023年年度报告15第一章公司基本情况简介十、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签字会计师:闫琳、张红蕾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香港中环遮打道10号太子大厦22楼十一、A股股份登记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H股股份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公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境内优先股股票登记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十二、股票上市地点、股票简称和股票代码: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民生银行股票代码:600016H股:香港联交所股票简称:民生银行股份代号:01988境内优先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民生优1股票代码:360037十三、首次注册日期:1996年2月7日首次注册地点: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4号十四、变更注册日期:2007年11月20日注册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十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8988F十六、公司业务概要本行于1996年在北京正式成立,是中国第一家主要由民营企业发起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本行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后,经营下列各项商业银行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本行经营思路的主要变化情况请参见“本行发展战略及核心竞争力”。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6第二章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2023年2022年2021年140,817142,476 168,8042023年2022年2021年102,431107,463 125,775营业收入单位:人民币百万元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单位:人民币百万元利息净收入单位: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2022年2021年35,82335,26934,381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吸收存款总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023年2022年2021年19,23620,274 27,566单位: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2022年2021年4,384,877 4,141,144 4,045,6922023年2022年2021年4,283,003 3,993,527 3,775,761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2023年2022年2021年1.48 1.681.79单位:%单位:%资本充足率2023年2022年2021年13.1413.1413.64单位:%2023年2022年2021年149.69142.49145.302023年年度报告17第二章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2021年经营业绩(人民币百万元)增减(%)营业收入140,817142,476 -1.16168,804利息净收入102,431107,463 -4.68125,775非利息净收入38,38635,0139.6343,029营业支出103,230105,056 -1.74132,662业务及管理费50,83450,7290.2149,232信用减值损失45,70748,762 -6.2777,398营业利润37,58737,4200.4536,142利润总额37,35837,1700.5135,600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35,82335,2691.5734,381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70835,0911.7634,49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676166,273 -55.69155,417每股计(人民币元)基本每股收益0.720.711.410.71稀释每股收益0.720.711.410.7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720.711.410.7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0.720.711.410.71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83.80 -55.793.55盈利能力指标(%)变动百分点平均总资产收益率0.480.50 -0.020.5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106.31 -0.216.5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086.27 -0.196.61成本收入比36.1035.610.4929.17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率13.6614.23 -0.5716.33净利差1.371.51 -0.141.81净息差1.461.60 -0.141.9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第二章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2021年12月31日规模指标(人民币百万元)增减(%)资产总额7,674,9657,255,6735.786,952,786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4,384,8774,141,1445.894,045,692其中:公司贷款和垫款2,617,3552,399,2769.092,304,361 个人贷款和垫款1,767,5221,741,8681.471,741,331贷款减值准备97,44498,868 -1.44105,108负债总额7,037,1646,642,8595.946,366,247吸收存款总额4,283,0033,993,5277.253,775,761其中:公司存款3,068,9312,966,3753.462,944,013 个人存款1,206,5871,020,54418.23825,423 其他存款7,4856,60813.276,325股本43,78243,782 – 43,782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总额624,602599,9284.11574,280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权益总额529,640504,9664.89484,316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人民币元) 12.1011.534.9411.06资产质量指标(%)变动百分点不良贷款率1.481.68 -0.201.79拨备覆盖率149.69142.497.20145.30贷款拨备率2.222.39 -0.172.60资本充足率指标(人民币百万元)增减(%)资本净额755,416725,1364.18733,703其中:核心一级资本净额533,852505,9785.51486,552 其他一级资本净额96,03696,0210.0290,527 二级资本净额125,528123,1371.94156,624风险加权资产5,750,0725,517,2894.225,379,458变动百分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289.170.119.04一级资本充足率(%) 10.9510.910.0410.73资本充足率(%) 13.1413.14 – 13.64总权益对总资产比率(%) 8.318.45 -0.148.442023年年度报告19第二章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注:1.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及期末总资产平均余额。

    2.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等规定计算。

    在计算上述指标时已经考虑了发放优先股股息和永续债利息的影响。

    3.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4.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付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5.净息差=利息净收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6.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吸收存款总额及其构成均不含应计利息。

    7.贷款减值准备包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减值准备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减值准备。

    8.其他存款包含发行存款证、汇出及应解汇款。

    9.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总额/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0.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指标按照《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7号)的规定执行。

    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及本行适用的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的监管标准为130%和1.8%。

    拨备覆盖率=贷款减值准备/不良贷款总额;贷款拨备率=贷款减值准备/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分季度经营业绩(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第一季度2023年第二季度2023年第三季度2023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36,77334,76634,76534,513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14,2329,5459,8002,246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2749,3829,9002,15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5,971 -117,34014,906 -49,86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第二章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二、补充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2022年2021年政府补助718533228捐赠支出-124 -101 -106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净额-42 -21 -17其他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2438 -137非经常性损益所得税的影响额-168 -126 -41非经常性损益税后影响净额260323 -73其中:影响本行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115178 -114 影响少数股东损益的非经常性损益14514541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二)补充财务指标主要指标(%)标准值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流动性比例(本外币) ≥2566.6351.3047.06流动性比例(人民币) ≥2564.0546.8343.65流动性比例(外币) ≥25157.07145.10100.94流动性覆盖率≥100146.06134.89133.42净稳定资金比例≥100106.91104.55104.11杠杆率2023年以前≥4;2023年起≥4.125 7.437.467.60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103.442.171.57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5010.4511.179.76注:1.以上数据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管的相关规定计算。

    2.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

    3.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

    2023年年度报告21第二章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贷款迁徙率(%)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正常类贷款迁徙率1.692.222.36关注类贷款迁徙率29.7434.4636.44次级类贷款迁徙率45.0665.3968.41可疑类贷款迁徙率46.6352.1450.00注:贷款迁徙率为银行口径,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订银行业非现场监管基础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的通知》(银保监发〔2022〕2号)规定计算,往期数据同步调整。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本集团根据境内外会计准则分别计算的报告期内净利润和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权益无差异。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2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总体经营概况报告期内,本行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将自身发展战略融入国家战略之中,持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落实新发展理念,践行“民营企业的银行、敏捷开放的银行、用心服务的银行”三大战略定位,推进实施“抓机遇、促发展、防风险、增收入”工作主线,协同落地各项配套改革,推动本行战略实施由“基础夯实期”稳步迈入“持续增长期”。

    强化“以客户为中心”经营理念,加快数字化转型,重塑端到端客户旅程,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风险内控管理水平,持续释放改革动能,在不断为客户创造价值的过程中,实现本行稳健可持续发展。

    资产负债规模稳定增长,结构更趋优化。

    报告期内,本集团坚持战略导向,深化改革转型,强化统筹管理,深入推进资产负债结构调整。

    资产端,聚焦重点业务领域,集中资源推动信贷投放,资产结构更趋稳健。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76,749.6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192.92亿元,增幅5.78%,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43,848.7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437.33亿元,同比多增1,482.81亿元,增幅5.89%,在资产总额中占比57.13%,比上年末提升0.06个百分点。

    本行重点领域、重点区域贷款保持较快增长,增速均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负债端,优化负债发展机制,强化负债质量管理,负债基础不断夯实。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70,371.6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943.05亿元,增幅5.94%,其中,吸收存款总额42,830.0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894.76亿元,同比多增717.10亿元,增幅7.25%,在负债总额中占比60.86%,比上年末提升0.74个百分点,个人存款在吸收存款总额中占比28.17%,比上年末提升2.62个百分点。

    健全风险内控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资产质量保持稳固向好。

    报告期内,本集团按照“稳健审慎、主动全面、优化结构、提升质量”的总体策略,扎实推进风险内控体系建设,稳步提升全面风险管理水平,贯彻落实“防风险、促发展、夯基础、强智控”风险管理目标。

    报告期内,本集团不良贷款总额、不良贷款率逐季下降,拨备覆盖率逐季提升,资产质量保持稳固向好态势。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总额650.97亿元,比上年末减少42.90亿元;不良贷款率1.48%,比上年末下降0.20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49.69%,比上年末上升7.20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2.22%,比上年末下降0.17个百分点。

    盈利水平同比增长,收入趋势持续向好。

    本集团持续推进改革转型,促进经营质效提升,净利润同比实现增长,营业收入同比降幅持续收窄,非利息净收入占比提升。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358.23亿元,同比增加5.54亿元,增幅1.57%;实现营业收入1,408.17亿元,同比减少16.59亿元,降幅1.16%。

    本集团实现非利息净收入383.86亿元,同比增加33.73亿元,增幅9.63%,非利息净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27.26%,同比提升2.69个百分点。

    2023年年度报告23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所处行业情况2023年,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回升向好,积极因素不断积累,但经济平稳运行也面临一些内外部挑战。

    从国际看,地缘政治冲突加剧,世界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上升,发达经济体利率持续高位,外溢风险仍可能通过汇率、资本流动、外债等渠道冲击新兴市场经济体。

    从国内看,以债务拉动经济增长的效能降低,房地产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推动经济加快转型的紧迫性上升;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较多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国内经济稳定回升的基础尚需稳固。

    但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发展的韧性、潜力和活力不断彰显,需持续用力、乘势而上,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面对内外部多重挑战,我国宏观政策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用好政策空间、找准发力方向、形成政策合力,着力扩大内需、提振信心、防范风险。

    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民生稳经济,完善税费举措,继续给企业减负;四季度增发1万亿元国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财政赤字率由3%提高到3.8%左右。

    稳健的货币政策精准有力,强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综合运用降准降息、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等,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促进货币信贷总量适度、节奏平稳。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成效显著,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有效发挥,货币政策传导效率提升。

    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经常账户顺差稳定,外汇储备充足,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预期趋稳,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

    金融监管改革有序推进,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监管体系迈入“一行一总局一会”新格局。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定调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报告期内,银行业紧跟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持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实现“稳总量、调结构、降成本”等多重目标。

    资产和信贷规模保持稳步增长,2023年人民币贷款累计增加22.75万亿元,同比多增1.31万亿元,12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比上年末增长10.6%;信贷结构持续优化,着力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房地产市场得到有效支持;各项新发放贷款利率下行至历史低位,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加快落地,助力激发微观主体活力;进一步加强负债质量管理,优化存款利率定价行为,主要商业银行年内三次下调存款挂牌利率,并下调境内美元存款利率,利率政策协同性提高,助力稳定息差和利润在合理水平;持续强化资产质量管控,高度重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有序推进,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保持稳定,不良率进一步下降;金融科技深度赋能,借助数字化手段,通过互联网思维,再造渠道、场景和服务,全方位提高跨业跨界能力,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4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三、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一)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358.23亿元,同比增加5.54亿元,增幅1.57%。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2022年变动(%)营业收入140,817142,476 -1.16其中:利息净收入102,431107,463 -4.68 非利息净收入38,38635,0139.63营业支出103,230105,056 -1.74其中:业务及管理费50,83450,7290.21 税金及附加1,9731,8735.34 信用减值损失45,70748,762 -6.27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1,519685121.75 其他业务成本3,1973,0076.32营业利润37,58737,4200.45加:营业外收支净额-229 -250两期为负利润总额37,35837,1700.51减:所得税费用1,3721,393 -1.51净利润35,98635,7770.58其中: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35,82335,2691.57 归属于少数股东损益163508 -67.912023年年度报告25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营业收入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408.17亿元,同比减少16.59亿元,降幅1.16%。

    本集团营业收入主要项目的金额、占比及变动情况如下: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2022年变动(%)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利息净收入102,43172.74107,46375.43 -4.68利息收入267,126189.70262,937184.551.59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186,571132.48186,386130.830.10 金融投资利息收入59,15542.0156,44739.624.80 长期应收款利息收入6,9924.976,7994.772.84 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利息收入6,5414.655,7424.0313.92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4,8863.475,0343.53 -2.9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1,6201.151,9701.38 -17.77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利息收入1,3610.975590.39143.47利息支出-164,695 -116.96 -155,474 -109.125.93非利息净收入38,38627.2635,01324.579.63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9,23613.6620,27414.23 -5.12其他非利息净收入19,15013.6014,73910.3429.93合计140,817100.00142,476100.00 -1.1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6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三)利息净收入及净息差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1,024.31亿元,同比减少50.32亿元,降幅4.68%。

    本集团净息差为1.46%,同比下降0.14个百分点。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2022年平均余额利息收入平均收益率(%)平均余额利息收入平均收益率(%)生息资产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4,315,037186,5714.324,111,246186,3864.53其中:公司贷款和垫款2,566,04699,5963.882,373,12893,3253.93 个人贷款和垫款1,748,99186,9754.971,738,11893,0615.35金融投资1,903,89559,1553.111,780,42856,4473.17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22,2024,8861.52339,3365,0341.48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211,7126,5413.09205,0715,7422.80长期应收款115,4976,9926.05116,3146,7995.8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82,7761,6201.96114,5551,9701.72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77,9391,3611.7562,8265590.89合计7,029,058267,1263.806,729,776262,9373.912023年年度报告27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2022年平均余额利息支出平均成本率(%)平均余额利息支出平均成本率(%)付息负债吸收存款4,252,55898,3012.314,065,03893,2542.29其中:公司存款3,110,29572,3362.333,153,08372,2772.29 活期1,087,31715,2481.401,149,33415,6171.36 定期2,022,97857,0882.822,003,74956,6602.83 个人存款1,142,26325,9652.27911,95520,9772.30 活期293,0727970.27258,2768560.33 定期849,19125,1682.96653,67920,1213.08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1,354,58432,4002.391,238,58028,9532.34应付债券611,28716,7952.75709,28120,1182.84向央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315,00210,0113.18326,47210,4283.19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23,5472,9652.4070,3671,4662.08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拆入款项108,6734,2233.8973,8121,2551.70合计6,765,651164,6952.436,483,550155,4742.40利息净收入102,431107,463净利差1.371.51净息差1.461.60注:汇出及应解汇款在此表中归入公司活期存款;发行存款证在此表中归入公司定期存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8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本集团规模变化和利率变化对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的影响情况: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规模因素2023年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利率因素净增/减利息收入变化: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9,239 -9,054185金融投资3,914 -1,2062,708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54106 -148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186613799长期应收款-48241193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13466880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47197 -350小计12,624 -8,4354,189利息支出变化:吸收存款4,3027455,047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2,7127353,447应付债券-2,779 -544 -3,323向央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366 -51 -417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拆入款项5932,3752,968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1083911,499小计5,5703,6519,221利息净收入变化7,054 -12,086 -5,032注:规模变化以平均余额变化来衡量;利率变化以平均利率变化来衡量。

    1、利息收入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收入2,671.26亿元,同比增加41.89亿元,增幅1.59%,主要是金融投资利息收入增加的影响。

    (1)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1,865.71亿元,同比增加1.85亿元,增幅0.10%,主要是公司类贷款利息收入增长的影响。

    本行公司类贷款利息收入993.64亿元,其中,短期公司类贷款利息收入287.35亿元,日均余额8,922.42亿元,平均收益率为3.22%;中长期公司类贷款利息收入706.29亿元,日均余额16,692.52亿元,平均收益率为4.23%。

    2023年年度报告29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金融投资利息收入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金融投资利息收入591.55亿元,同比增加27.08亿元,增幅4.80%,主要是金融投资日均规模增长的影响。

    (3)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95.22亿元,同比增加12.51亿元,增幅15.13%,主要是平均收益率上升的影响。

    (4)长期应收款利息收入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长期应收款利息收入69.92亿元,同比增加1.93亿元,增幅2.84%。

    (5)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48.86亿元,同比减少1.48亿元,降幅2.94%。

    2、利息支出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支出为1,646.95亿元,同比增加92.21亿元,增幅5.93%,主要是吸收存款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放款项利息支出增加的影响。

    (1)吸收存款利息支出报告期内,本集团吸收存款利息支出为983.01亿元,同比增加50.47亿元,增幅5.41%,主要是吸收存款日均规模增长的影响。

    (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入款项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报告期内,本集团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入款项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为395.88亿元,同比增加79.14亿元,增幅24.99%,主要是日均规模增长和平均成本率上升的共同影响。

    (3)应付债券利息支出报告期内,本集团应付债券利息支出167.95亿元,同比减少33.23亿元,降幅16.52%,主要是应付债券日均规模下降的影响。

    (4)向央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利息支出报告期内,本集团向央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利息支出100.11亿元,同比减少4.17亿元,降幅4.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非利息净收入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非利息净收入383.86亿元,同比增加33.73亿元,增幅9.63%。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2022年变动(%)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9,23620,274 -5.12其他非利息净收入19,15014,73929.93合计38,38635,0139.63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92.36亿元,同比减少10.38亿元,降幅5.12%,主要是受资本市场影响,理财等资管产品规模下降,导致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佣金收入下降;但同时,本行客户基础持续夯实,代理业务、结算与清算等基础中间业务收入实现较快增长。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2022年变动(%)手续费及佣金收入25,47625,4700.02其中:银行卡服务手续费11,02910,9091.10 代理业务手续费5,8885,4697.66 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佣金4,8555,960 -18.54 结算与清算手续费1,9681,61921.56 信用承诺手续费及佣金1,0851,207 -10.11 其他651306112.75手续费及佣金支出6,2405,19620.09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9,23620,274 -5.122023年年度报告31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其他非利息净收入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其他非利息净收入191.50亿元,同比增加44.11亿元,增幅29.93%。

    本行抓住市场机遇,加大债券配置和流转力度,同时资产估值有所改善,整体收益同比实现增长。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2022年变动(%)投资收益16,13414,908三项合计46.7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726 -8,089汇兑收益-1312,228其他业务收入5,1025,102 –其他收益77159030.68合计19,15014,73929.93(五)业务及管理费报告期内,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508.34亿元,同比增加1.05亿元,增幅0.21%。

    本集团持续优化财务资源配置,有保有压,为各项经营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一方面,深化推进降本增效工作,强化重大财务资源投入事项管理,加强公共营销平台统筹规划建设,倡导绿色出行和节约办公,逐步提高财务资源投入的精准度和产出效能;另一方面,持续加大信息科技、客群经营等战略转型和业务基础建设领域的支持力度,前置财务资源投入,保障业务经营活动的必要支出需求,促进服务能力和经营质效的可持续提升。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2022年变动(%)员工薪酬(包括董事薪酬) 32,17631,4552.29折旧和摊销费用6,3465,8967.63短期和低价值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1,03591213.49业务/办公费用及其他11,27712,466 -9.54合计50,83450,7290.21(六)信用减值损失报告期内,本集团信用减值损失457.07亿元,同比减少30.55亿元,降幅6.27%。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2022年变动(%)发放贷款和垫款39,81641,695 -4.5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3,8434,038 -4.83长期应收款1,1841,900 -37.68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42037013.51其他444759 -41.50合计45,70748,762 -6.2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2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七)所得税费用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得税费用13.72亿元,同比减少0.21亿元,降幅1.51%。

    四、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一)资产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为76,749.6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192.92亿元,增幅5.78%。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4,384,87757.134,141,14457.07加:贷款应计利息35,8240.4729,4770.41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减值准备96,7931.2697,6391.35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4,323,90856.344,072,98256.13金融投资净额2,272,14229.602,225,87030.68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90,3675.09338,5524.67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38,2294.41274,1493.78长期应收款119,4341.56111,4561.54固定资产51,7260.6749,8130.69其他179,1592.33182,8512.51合计7,674,965100.007,255,673100.001、发放贷款和垫款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为43,848.7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437.33亿元,增幅5.89%,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为57.13%,比上年末上升0.06个百分点。

    主要是本集团持续加大信贷投放,重点领域、重点区域贷款实现较快增长。

    2023年年度报告33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金融债券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金融投资总额为22,580.8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38.94亿元,增幅1.98%,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为29.42%,比上年末下降1.10个百分点。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金额占比(%)金额占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1,521,39567.381,357,02961.29其中:债券投资1,472,75665.221,293,13458.40 信托及资管计划34,6701.5449,7892.25 其他投资13,9690.6214,1060.6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20,54714.19389,07017.57其中:债券投资146,0916.47112,6415.09 信托及资管计划17,1850.7614,1850.64 投资基金131,5575.82235,45210.63 权益工具19,6370.8721,4270.97 其他投资6,0770.275,3650.2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416,14418.43468,09321.14其中:债券投资407,67318.05457,50120.66 权益工具8,4710.3810,5920.48合计2,258,086100.002,214,192100.00注:其他投资包括债权融资计划及其他。

    本集团持有的债券按发行主体列示如下: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金额占比(%)金额占比(%)政府1,269,81462.661,131,81860.74政策性银行143,3267.07106,1325.70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246,95512.19219,89811.80企业366,42518.08405,42821.76合计2,026,520100.001,863,276100.0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4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本行所持金融债券主要是政策性金融债及商业银行金融债。

    其中,面值最大的十只金融债券的有关情况如下:项目(人民币百万元)面值票面利率(%)到期日减值准备2021年金融债券9,4402.982024/1/80.032021年金融债券6,2503.002024/6/170.402021年金融债券5,8903.302026/3/30.822020年金融债券5,8403.342025/7/140.802021年金融债券5,3402.832026/9/100.732020年金融债券4,8903.232025/1/100.682019年金融债券4,2803.302024/2/10.052022年金融债券4,0002.772032/10/240.532022年金融债券3,8102.732025/2/210.432021年金融债券(注) 3,7102.712024/3/40.09合计53,4504.56注:该债券为浮动利率债券,披露利率为截至报告期末利率。

    3、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合计3,382.2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40.80亿元,增幅23.37%;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为4.41%,比上年末上升0.63个百分点。

    4、衍生金融工具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名义金额公允价值名义金额公允价值资产负债资产负债货币类衍生合约2,554,43622,13022,0112,311,82029,12926,883利率类衍生合约1,916,4481,7336761,428,1012,889589贵金属类衍生合约70,2529086,58570,4341,8365,186其他1,3522641,4562417合计24,79729,27633,87832,6752023年年度报告35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负债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为70,371.6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943.05亿元,增幅5.94%,主要是本集团持续强化负债管理,不断夯实负债基础,增加服务实体经济的资金来源。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吸收存款4,353,28161.864,051,59260.99其中:吸收存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 4,283,00360.863,993,52760.1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入款项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433,19220.371,583,18123.83应付债券675,8269.60648,1079.76向中央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借款442,1696.28250,0303.76其他132,6961.89109,9491.66合计7,037,164100.006,642,859100.001、吸收存款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吸收存款总额42,830.0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894.76亿元,增幅7.25%。

    主要是本集团聚焦客户需求,持续完善产品服务,加大存款吸收力度。

    从客户结构看,公司存款占比71.65%,个人存款占比28.17%;从期限结构看,活期存款占比30.84%,定期存款占比68.98%。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公司存款3,068,93171.652,966,37574.28其中:活期存款1,024,82823.931,014,13325.39 定期存款2,044,10347.721,952,24248.89个人存款1,206,58728.171,020,54425.55其中:活期存款295,8926.91289,6717.25 定期存款910,69521.26730,87318.30发行存款证4,9760.124,1590.10汇出及应解汇款2,5090.062,4490.07合计4,283,003100.003,993,527100.0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6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入款项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入款项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14,331.92亿元,比上年末减少1,499.89亿元,降幅9.47%,主要是存款稳定增长,同业存放规模下降。

    3、应付债券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应付债券6,758.2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77.19亿元,增幅4.28%。

    (三)负债质量分析本行高度重视负债质量管理,制定了《中国民生银行负债质量管理办法》,建立与负债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负债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各机构在负债质量管理中的工作职责。

    本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对负债质量实施有效管理与监控,董事会承担负债质量管理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承担负债质量的具体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本行结合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持续加强负债质量管理,不断提升负债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一是持续完善负债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管理流程,切实强化负债质量集团统筹管理。

    二是优化负债发展机制,加强基础客户培育,提升产品服务能力,夯实存款可持续增长基础。

    积极开拓低成本稳定资金来源,完善内外部定价机制,促进负债业务量价协调发展。

    三是加强负债质量状况监测与评估,根据内外部经营形势,动态调整负债管理策略,不断提升负债管理的适当性、有效性。

    报告期内,本集团负债质量状况良好,负债质量管理指标稳健运行,其中,监管指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净稳定资金比例106.91%,流动性覆盖率146.06%;报告期内,本集团付息负债成本率2.43%。

    (四)股东权益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股东权益总额6,378.0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49.87亿元,增幅4.08%,其中,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总额6,246.0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46.74亿元,增幅4.11%。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变动(%)股本43,78243,782 –其他权益工具94,96294,962 –其中:优先股19,97519,975 – 永续债74,98774,987 –资本公积58,14958,149 –其他综合收益2,022 -612上期为负盈余公积58,80555,2766.38一般风险准备95,23790,4945.24未分配利润271,645257,8775.34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总额624,602599,9284.11少数股东权益13,19912,8862.43合计637,801612,8144.082023年年度报告37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表外项目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变动(%)银行承兑汇票476,334495,920 -3.95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514,685489,1375.22开出保函130,996134,395 -2.53开出信用证107,03082,17530.25不可撤销信用承诺50,57562,261 -18.77资本性支出承诺13,33925,339 -47.36租赁承诺1137159.15注:租赁承诺指本集团已签订但尚未开始执行的租赁合同相关的租赁付款额。

    五、贷款质量分析(一)按五级分类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总额650.97亿元,比上年末减少42.90亿元;不良贷款率1.48%,比上年末下降0.20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总额1,185.27亿元,比上年末减少11.93亿元;关注类贷款占比2.70%,比上年末下降0.19个百分点。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变动(%)金额占比(%)金额占比(%)正常贷款4,319,78098.524,071,75798.326.09其中:正常类贷款4,201,25395.823,952,03795.436.31 关注类贷款118,5272.70119,7202.89 -1.00不良贷款65,0971.4869,3871.68 -6.18其中:次级类贷款26,9780.6127,7290.67 -2.71 可疑类贷款18,0040.4123,1070.56 -22.08 损失类贷款20,1150.4618,5510.458.43合计4,384,877100.004,141,144100.005.8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8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按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公司类贷款(含票据贴现)总额26,173.5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80.79亿元,占比59.69%,比上年末上升1.75个百分点;个人类贷款总额17,675.2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56.54亿元,占比40.31%,比上年末下降1.75个百分点。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公司类不良贷款(含票据贴现)总额382.42亿元,比上年末减少50.34亿元,不良贷款率1.46%,比上年末下降0.34个百分点;个人类不良贷款总额268.5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44亿元,不良贷款率1.52%,比上年末上升0.02个百分点。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贷款总额占比(%)不良贷款总额不良贷款率(%)贷款总额占比(%)不良贷款总额不良贷款率(%)公司贷款和垫款2,617,35559.6938,2421.462,399,27657.9443,2761.80其中:票据贴现277,5796.33 – – 246,0585.946370.26个人贷款和垫款1,767,52240.3126,8551.521,741,86842.0626,1111.50其中:小微贷款651,78814.867,8111.20621,59815.019,9861.61 住房贷款546,30012.463,6840.67573,27413.842,8760.50 信用卡透支487,97311.1314,5312.98462,78811.1812,3462.67 其他(注) 81,4611.868291.0284,2082.039031.07合计4,384,877100.0065,0971.484,141,144100.0069,3871.68注:其他包括综合消费贷款、汽车贷款等个人贷款。

    (三)按行业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本集团坚持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监管机构各项政策要求,坚持围绕“产业升级、经济发展、新旧动能转换”新发展格局,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对制造业、普惠金融、绿色低碳、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政策支持力度。

    立足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有效提升优质客户资产占比,全面落实“金融16条”要求,推动房地产业务平稳健康发展。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公司类贷款主要集中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业、房地产业,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贷款总额5,568.7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35.31亿元;制造业贷款总额4,650.9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87.84亿元;房地产业贷款总额3,462.98亿元,比上年末减少170.46亿元。

    2023年年度报告39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公司类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业,三大行业不良贷款总额合计294.40亿元,合计在公司类不良贷款中占比76.98%。

    不良贷款增量方面,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等因素综合影响,主要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不良贷款总额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6.45亿元、14.93亿元;其余行业不良贷款总额合计比上年末减少91.72亿元,资产质量保持稳定或向好,其中,因加快存量不良清收处置,采矿业不良贷款总额比上年末减少50.77亿元、不良贷款率比上年末下降6.86个百分点。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贷款总额占比(%)不良贷款总额不良贷款率(%)贷款总额占比(%)不良贷款总额不良贷款率(%)公司贷款和垫款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56,87412.706,4181.15523,34312.643,7730.72制造业465,09210.615,9841.29396,3089.577,5071.89房地产业346,2987.9017,0384.92363,3448.7715,5454.28批发和零售业286,0146.523,8801.36263,6076.375,4972.09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70,6483.895140.30167,6844.053550.2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68,1873.844690.28154,4923.731,0610.69金融业165,1943.773720.23115,7642.794160.3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30,5122.98 – – 103,4032.503510.34建筑业119,4772.721,2291.03109,6892.658840.81采矿业69,0341.571,6982.4672,7051.766,7759.3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2,6020.972680.6341,7271.013220.77农、林、牧、渔业21,3760.49530.2520,4200.49340.17住宿和餐饮业16,2480.37250.1517,5780.425773.28其他59,7991.362940.4949,2121.191790.36小计2,617,35559.6938,2421.462,399,27657.9443,2761.80个人贷款和垫款1,767,52240.3126,8551.521,741,86842.0626,1111.50合计4,384,877100.0065,0971.484,141,144100.0069,3871.6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按投放地区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本集团围绕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聚焦各区域重点项目,服务实体经济,加大重点区域信贷政策支持和信贷投放,同时兼顾其他区域业务协调发展。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长江三角洲地区、环渤海地区及珠江三角洲地区贷款总额居前三位,分别为11,259.15亿元、7,010.20亿元、6,897.26亿元,占比分别为25.68%、15.99%、15.73%。

    贷款增量方面,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环渤海地区贷款总额分别比上年末增长803.37亿元、597.13亿元和567.04亿元,三个地区合计贷款增量占全部贷款增量的80.73%。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总部、西部和长江三角洲等地区,不良贷款总额分别为161.54亿元、127.71亿元和120.70亿元,合计占比62.98%,其中总部不良贷款主要是信用卡业务。

    从不良贷款增量看,主要是长江三角洲地区增加较多,比上年末增加42.37亿元,不良贷款率比上年末上升0.3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地区内个别对公客户降级导致。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贷款总额占比(%)不良贷款总额不良贷款率(%)贷款总额占比(%)不良贷款总额不良贷款率(%)总部492,82911.2416,1543.28488,89511.8114,5652.98长江三角洲地区1,125,91525.6812,0701.071,045,57825.257,8330.75珠江三角洲地区689,72615.738,0611.17630,01315.2110,1011.60环渤海地区701,02015.997,0391.00644,31615.567,5431.17东北地区100,4182.291,1591.1597,3802.352,2372.30中部地区509,08911.615,4201.06497,39812.0111,7562.36西部地区660,49915.0612,7711.93630,68715.2314,0012.22境外及附属机构105,3812.402,4232.30106,8772.581,3511.26合计4,384,877100.0065,0971.484,141,144100.0069,3871.68注:本集团机构的地区归属请参阅财务报表的附注九“分部报告”。

    2023年年度报告41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按担保方式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抵质押贷款总额23,609.3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20.25亿元,占比53.84%;信用贷款总额12,494.0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86.04亿元,占比28.50%;保证贷款总额7,745.4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31.04亿元,占比17.66%。

    受个别对公客户降级和信用卡不良增加影响,信用贷款不良贷款率比上年末上升0.22个百分点,保证贷款和抵质押贷款的不良贷款总额、不良贷款率均有所下降。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贷款总额占比(%)不良贷款总额不良贷款率(%)贷款总额占比(%)不良贷款总额不良贷款率(%)信用贷款1,249,40028.5020,0311.601,130,79627.3115,6371.38保证贷款774,54117.6610,3501.34671,43716.2114,5662.17附担保物贷款2,360,93653.8434,7161.472,338,91156.4839,1841.68其中:抵押贷款1,757,17940.0729,9851.711,750,26742.2733,4711.91 质押贷款603,75713.774,7310.78588,64414.215,7130.97合计4,384,877100.0065,0971.484,141,144100.0069,3871.68(六)前十大贷款客户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前十大贷款客户的贷款总额合计为789.12亿元,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1.80%,占资本净额的10.45%。

    前十大贷款客户如下:项目(人民币百万元)金额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占资本净额的比例(%)客户A 26,0000.593.44客户B 7,8980.181.04客户C 6,8000.160.90客户D 6,6110.150.88客户E 5,5750.130.74客户F 5,5000.130.73客户G 5,4500.120.72客户H 5,3410.120.71客户I 4,9120.110.65客户J 4,8250.110.64合计78,9121.8010.4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2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七)重组贷款和逾期贷款情况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重组贷款总额229.5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4.04亿元,在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中占比为0.52%,比上年末上升0.19个百分点。

    逾期贷款总额879.0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5.43亿元,在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中占比为2.00%,比上年末微增0.01个百分点。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重组贷款(注1) 22,9580.5213,5540.33其中:逾期超过90天的已重组贷款12,7590.299,8950.24逾期贷款(注2) 87,9042.0082,3611.99其中:逾期3个月以内27,8530.6322,5080.54 逾期3个月以上至1年32,3540.7428,4800.69 逾期1年以上至3年22,4710.5127,0690.66 逾期3年以上5,2260.124,3040.10注:1.重组贷款是指因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为促使债务人偿还债务,本集团对债务合同作出有利于债务人调整的贷款,或对债务人现有债务提供再融资,包括借新还旧、新增债务融资等。

    2.逾期贷款指本金或利息逾期1天或以上的贷款。

    (八)抵债资产情况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抵债资产5,2995,479其中:房产和土地2,9274,551 运输工具2,287847 其他8581减值准备7529592023年年度报告43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九)贷款减值准备变动情况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期初余额98,868105,108本期净计提39,81641,695本期核销及转出-48,806 -53,919收回已核销贷款9,3437,221其他-1,777 -1,237期末余额97,44498,868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本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结合前瞻性信息计提贷款减值准备。

    其中,对于零售贷款及划分为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的公司贷款,基于客户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等风险量化参数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划分为第三阶段的公司贷款,按照其预期现金流回收情况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商业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银保监规〔2022〕10号)及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本行对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定期重检、优化,及时更新前瞻性信息及相关参数。

    六、资本充足率分析(一)资本充足率本集团根据相关监管规定计算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的计算范围包括本行以及符合监管规定的本行直接或间接投资的金融机构。

    按照监管规定,报告期内本集团及本行的各项资本要求为: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分别为5%、6%和8%;在上述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上还需计提储备资本、逆周期资本和附加资本,其中储备资本要求为2.5%,逆周期资本要求为0%,附加资本要求为0.25%。

    本集团及本行报告期内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应分别不低于7.75%、8.75%和10.7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4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28%、10.95%和13.14%,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和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比上年末上升0.11个百分点和0.04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与上年末持平。

    在本行拥有多数股权或拥有控制权的被投资金融机构中,其中一家村镇银行存在3.52亿元监管资本缺口。

    本集团及本行资本充足率情况如下: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本行本集团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净额533,852500,186505,978473,481一级资本净额629,888595,144601,999568,437总资本净额755,416717,080725,136687,392核心一级资本537,693518,265512,909494,518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3,841 -18,079 -6,931 -21,037其他一级资本96,03694,96296,02194,962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 -4 – -6二级资本125,528121,945123,137118,966二级资本扣减项– -9 – -11风险加权资产合计5,750,0725,471,6675,517,2895,223,266其中:信用风险加权资产5,413,8595,159,8645,144,2324,870,020 市场风险加权资产65,22556,49372,76066,701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270,988255,310300,297286,545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289.149.179.06一级资本充足率(%) 10.9510.8810.9110.88资本充足率(%) 13.1413.1113.1413.16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杠杆率7.43%,与2023年9月末持平。

    本集团杠杆率情况如下: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2023年9月30日2023年6月30日2023年3月31日杠杆率(%) 7.437.437.297.39一级资本净额629,888622,222615,595620,321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8,479,2728,371,9278,450,1508,392,807关于监管资本的详细信息,请参见本行网站()“投资者关系—信息披露—监管资本”栏目。

    2023年年度报告45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本行依据相关监管要求,开展内部资本充足评估体系建设工作,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治理架构,包含风险偏好、主要风险识别和评估、第二支柱资本附加、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等各个环节。

    本行搭建了内部资本充足配套政策制度体系,明确了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中承担的职责,并通过不断建立健全有效的评估方法和管理程序,确保我行资本管理与风险管理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三)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为应对国内外错综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顺应不断深化的金融改革,进一步加强资本管理,发挥资本的引领作用,促进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本行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和发展战略与业务规划,制定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资本管理规划》(简称“《资本管理规划》”)。

    《资本管理规划》综合考虑了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资本监管趋势及持续推进战略转型需要等因素,明确了资本管理的原则和目标。

    本行秉承为股东和社会创造价值原则,以资本管理为引领,合理制定资本规划,加强资本预算与配置管理,强化资本考核约束,推动业务结构的优化调整,促进业务向质量效率型发展,提高资本使用效率,持续完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体系和资本应急管理方案,不断提升资本管理水平。

    (四)信用风险暴露下表列出本集团按照相关监管规定计量的信用风险暴露情况。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表内信用风险暴露7,581,9147,126,634表外信用风险暴露743,125788,714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39,69340,189合计8,364,7327,955,537本集团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情况如下: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资产证券化表内风险暴露179,289214,549资产证券化表外风险暴露271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6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本集团市场风险资本要求采用标准法计量。

    下表列出本集团于报告期末各类型市场风险资本要求。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利率风险3,6713,645股票风险67302外汇风险1,2561,834商品风险15726期权风险6714交易账户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的特定风险– –合计5,2185,821(六)操作风险资本要求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按照基本指标法计量的操作风险资本要求为216.79亿元。

    七、流动性相关指标(一)流动性覆盖率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流动性覆盖率146.06%,高于监管达标要求46.06个百分点,表明本集团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充足,流动性保持稳健。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流动性覆盖率(%) 146.06134.89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1,125,7291,003,957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770,717744,2782023年年度报告47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净稳定资金比例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净稳定资金比例106.91%,高于监管达标要求6.91个百分点,表明本集团可用稳定资金来源可支持业务持续稳定发展需要。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2023年9月30日2023年6月30日净稳定资金比例(%) 106.91104.25103.22可用的稳定资金4,408,2004,251,4704,307,447所需的稳定资金4,123,1644,078,0144,173,138八、分部报告本集团业务分部按照对公业务、零售业务和其他业务分部进行管理、报告和评价,地区分部按照总部、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环渤海地区、东北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境外及附属机构八大分部进行管理、报告和评价。

    (一)按业务领域划分的分部经营业绩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023年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对公业务4,746,66068,35626,464零售业务1,869,63062,32424,668其他业务1,004,08310,137 -13,774合计7,620,373140,81737,358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022年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对公业务4,406,03168,03529,290零售业务1,785,33564,99223,030其他业务1,008,6069,449 -15,150合计7,199,972142,47637,170注:资产总额不含递延所得税资产。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8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按地区划分的分部经营业绩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023年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总部3,369,88145,3918,610长江三角洲地区1,260,63523,7437,521珠江三角洲地区758,20615,4934,607环渤海地区1,490,15415,9633,832东北地区154,2921,738 -2,362中部地区563,51911,6186,240西部地区667,74914,1215,703境外及附属机构397,13512,7503,207地区间调整-1,041,198 – –合计7,620,373140,81737,358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022年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总部3,245,45941,8313,603长江三角洲地区1,231,49723,2189,475珠江三角洲地区684,99616,3643,834环渤海地区1,332,53519,1148,764东北地区169,1762,27022中部地区545,39311,3593,905西部地区633,34415,1143,334境外及附属机构364,37513,2064,233地区间调整-1,006,803 – –合计7,199,972142,47637,170注:资产总额不含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3年年度报告49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九、其他财务信息(一)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项目情况1、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本行为规范公允价值计量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加强风险控制,维护投资者及相关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了《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入账估值管理办法》,建立起清晰有效的治理架构和内部控制程序,将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计量纳入公允价值的计量范围,并对公允价值计量的政策、方法以及程序进行了明确和细化。

    为提高公允价值计量的合理性和可靠性,针对公允价值计量的管理,本行确定了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各执行层的工作职责,不断加强对资产、负债业务的公允价值计量研究,提升自身估值能力,逐步完善估值模型和系统,强化对外部获取参数的验证。

    本行对公允价值的计量过程采取了相应的内控措施,实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复核制度,采用公允价值估值流程多重校验、估值结果预警监测等方式。

    与此同时,审计部门通过对公允价值的计量范围、计量方法和计量程序持续进行监督检查,促进本行不断提高内部控制水平。

    本行已经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新会计准则。

    报告期内完成了金融工具SPPI测试、产品分类、估值、减值测算,按照新会计准则开展公允价值计量。

    2、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金融工具本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范围、计量方法、相关参数等具体情况请参阅财务报表的附注十五、“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二)应收利息及其他应收款情况本集团应收利息及其他应收款列示于“其他资产”项目,其中应收利息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

    具体情况请参阅财务报表的附注八、15“其他资产”。

    (三)逾期未偿付债务情况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存在重大的逾期未偿付债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现金流量情况报告期内,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36.76亿元,净流入额同比减少925.97亿元,主要是吸收存款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流入减少、发放贷款和垫款净流出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7.64亿元,净流入额同比增加1,540.91亿元,主要是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2.60亿元,净流出额同比减少889.45亿元,主要是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增加。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2022年变动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676166,273净流入减少92,597其中:吸收存款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 构存放款项现金流量净额43,748371,438净流入减少327,690 发放贷款和垫款现金流量净额-283,409 -144,656净流出增加138,753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额180,427 -133,367净流入增加313,79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764 -112,327净流入增加154,091其中: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370,789968,153流入增加402,636 投资支付的现金-1,389,186 -1,139,805流出增加249,38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60 -96,205净流出减少88,945其中: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1,021,482836,972流入增加184,51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992,773 -910,525流出增加82,2482023年年度报告51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其主要原因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增幅(%)主要原因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129,67888,70546.19存放境内同业款项的增加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5,7733,0101,088.47买入返售债券的增加向中央银行借款326,454144,801125.45中期借贷便利的增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35,8271,9151,770.86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规模的增加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91,133104,14083.53卖出回购债券的增加应交税费5,1669,079 -43.10应交企业所得税的减少其他综合收益2,022 -612上期为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增加利润表2023年2022年增幅(%)主要原因投资收益16,13414,908三项合计46.76市场价格及汇率波动的影响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726 -8,089汇兑收益-1312,228其他收益77159030.68政府补助的增加其他资产减值损失1,519685121.75抵债资产减值损失的增加少数股东损益163508 -67.91子公司净利润的减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2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经营中关注的重点问题(一)客户存款报告期内,本行存款实现了规模平稳增长、结构持续优化。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吸收存款总额42,474.1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876.24亿元,同比多增763.10亿元,增幅7.26%,在负债总额中占比62.23%,比上年末提升1.05个百分点。

    其中,个人存款日均余额在各项存款日均余额中占比26.59%,比上年提升4.44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本行聚焦客户需求,持续完善产品服务,提升负债经营能力。

    同时,积极应对市场形势变化,提升负债管理精细化水平,优化负债成本、期限结构,促进存款量价协调发展。

    展望2024年,本行将持续做好客群经营,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基础客户培育,发挥业务联动效能,促进低成本结算性存款沉淀,推动存款可持续增长。

    (二)贷款投放报告期内,本行贷款规模保持平稳增长。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43,710.2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526.12亿元,同比多增1,570.31亿元,增幅6.13%,在资产总额中占比58.77%,比上年末提升0.45个百分点。

    本行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与监管机构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围绕高质量发展需求,全力推动贷款投放,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资源保障,有力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和实体经济稳定增长。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制造业、普惠型小微企业、绿色等重点领域贷款增速分别为17.48%、11.51%、46.87%,均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二是积极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对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成渝等重点区域加大支持力度。

    截至报告期末,四大重点区域贷款占比达到61.88%,比上年末提升1.62个百分点。

    三是积极推动减费让利,深入优化产品服务,助力市场主体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展望2024年,本行将继续坚定推进改革转型,坚持服务实体经济,推动信贷规模合理适度增长,投放更趋均衡平稳,围绕“五篇大文章”,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贷款支持,优化资金供给,提高金融服务质效。

    2023年年度报告53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三)净息差报告期内,本集团净息差1.46%,同比下降14BP。

    净息差下降主要由于资产端定价下滑,同时负债成本刚性较强。

    资产端,受LPR下调及市场利率低位运行影响,贷款及投资收益率均下降;同时消费不足使得高收益零售贷款增长放缓,对资产收益提升作用减弱。

    负债端,虽然存款利率自律上限下降,但受存款定期化及美元加息影响,负债成本仍呈小幅上升趋势。

    本集团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全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存贷款占比提升,有效减缓净息差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本集团贷款日均余额在生息资产中占比61.39%,比上年上升0.30个百分点,存款日均余额在付息负债中占比62.86%,比上年上升0.16个百分点。

    展望2024年,本集团将持续加强净息差管理,充分把握市场机遇,推动优质资产增长,加快引导负债成本下行。

    资产方面,坚定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做好“五篇大文章”,坚定不移贯彻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要求,不断提升贷款在资产中的占比,同时持续大力推动零售贷款增长,稳步构建高质量的资产结构。

    负债方面,着重围绕保持负债成本适当性目标,努力实现负债量价协调发展,重点推动低成本结算性活期存款增长,有效借助存款利率自律上限下调机遇,引导负债成本快速下降,全力以“优结构、降成本”为抓手,缓解净息差下降压力。

    (四)非利息净收入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非利息净收入383.86亿元,同比增加33.73亿元,增幅9.63%,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为27.26%,同比上升2.69个百分点。

    其中,结算、代理和交易收益有效支撑非利息净收入增长。

    一是基础服务收入稳中有增。

    本行聚焦基础结算场景,深入发掘客户需求,围绕支付、企业缴税、代发工资、资金监管及跨境外贸等场景开展基础结算服务。

    报告期内,新增借记卡快捷支付交易笔数21.44亿笔,同比增长17.61%;实现跨境人民币结算量2,187.76亿元,同比增长107.87%;结算客户一般存款日均余额12,916.49亿元,比上年增加1,939.27亿元,增幅17.67%。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结算业务收入19.68亿元,同比增加3.49亿元,增幅21.56%。

    二是代理业务贡献提升。

    本行持续深化大众客群标准化经营、财富客群专业化经营,践行稳健的财富管理体系,持续丰富财富产品全景货架,满足客户稳健投资需求。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管理零售客户总资产27,410.8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6.78%。

    报告期内,本集团代理业务收入58.88亿元,同比增加4.19亿元,增幅7.66%。

    三是投资业务收益实现同比增长。

    本行抓住市场机遇,加大债券配置和流转力度,同时资产估值有所改善,整体收益同比实现增长。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34.08亿元,同比增加65.89亿元,增幅96.63%。

    (五)不良资产的生成和清收处置本行不断加强信用风险全流程管理,发挥风险偏好和信贷政策的引领作用,优化集团授信额度和行业限额管理,持续调整优化信贷结构,释放授信审批体制改革效能,实施“执管督”三级贷后管理机制,强化预警监测严防潜在风险,严格落实重点领域风险防控退出,有效防范新增授信风险。

    报告期内,本行不良贷款生成率1为1.58%,同比下降0.43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生成率连续三年稳步下降。

    其中,公司、小微、按揭及消贷业务不良贷款生成率均同比下降。

    1不良贷款生成率=本期新生成不良贷款/期初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折年系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4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本行持续推进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坚持不良资产经营理念,进一步优化资产保全管理模式,完善配套机制发挥管理效能,通过细化资产分层分类、综合施策强化清收处置成效。

    报告期内,本行累计清收处置不良资产787.56亿元。

    其中,清收处置不良贷款699.26亿元,按照处置方式划分,核销251.55亿元、转让229.60亿元、现金清收100.86亿元、不良资产证券化105.24亿元、抵债等其他方式清收处置12.01亿元;清收处置非信贷不良资产88.30亿元。

    同时,本行持续挖掘已核销资产追偿线索,有效降低损失,提升回收价值,取得良好成效,报告期内收回已核销资产101.12亿元,同比增长22.44%。

    下阶段,本行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前瞻性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保持资产质量持续改善。

    本行将扎实推进信贷政策及风险授权精细化、动态化管理,充分发挥政策效能,推动信贷业务高质量发展;强化准入管理,提升行业和客户选择能力,做到有进有控,有保有压;继续加强重点行业、重点机构、重点客户的日常监测和风险排查,积极稳妥防控重点领域风险;持续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深化估值对清收处置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资产保全止损减损作用,提升不良资产回收成效。

    (六)房地产行业风险管控本集团高度重视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行业的相关政策和监管要求,按照“稳总量、调结构、强管理、化风险”的总体原则,立足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支持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以及住房租赁金融服务,保持对优质非国有房企的合理信贷支持力度,加强重点房企风险跟踪监测,多措并举,分层分类做好项目存续期管理。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对公房地产相关的贷款、表外授信、标准债权投资、非标债权投资、债券投资等承担信用风险的授信业务余额4,196.74亿元,比上年末下降283.19亿元,降幅6.32%。

    其中,房地产业贷款余额3,462.98亿元,占比82.52%,余额比上年末减少170.46亿元,降幅4.69%。

    保函等表外授信业务余额27.75亿元,比上年末下降6.73亿元;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CMBS)、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MBS)及其他资产支持证券业务余额272.84亿元,比上年末下降82.23亿元;同业投资307.42亿元,比上年末下降24.77亿元;房地产企业债业务余额108.3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47亿元。

    本集团承担信用风险的房地产业务以项目融资为主,项目主要集中在一、二线城市,且以项目土地、在建工程抵押,追加项目公司股权质押和集团担保,房地产业务风险总体可控。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对公房地产不良贷款余额170.3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93亿元,比半年末减少25.60亿元;不良贷款率4.92%,比上年末上升0.64个百分点,比半年末下降0.21个百分点。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房地产相关净值型理财、委托贷款、主承销债务融资工具等不承担信用风险的业务余额646.0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2.60亿元,增幅3.62%,整体规模较小。

    其中,净值型理财余额249.1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86亿元;债券承销业务余额356.2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82亿元;委托贷款余额40.71亿元,比上年末下降1.08亿元。

    2023年年度报告55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下阶段,本集团将继续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房地产行业的决策部署和监管要求,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导向,推进落实“金融16条”、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等相关工作,促进本集团房地产业务平稳健康发展。

    一方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

    立足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三大工程”以及住房租赁领域信贷投放力度。

    优化客户及业务结构,稳妥有序支持普通刚需和改善性需求的住宅类项目及经营性物业抵押融资项目。

    另一方面,加强房地产领域存量项目贷后管理,积极配合地方政府“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工作;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化解存量房地产项目风险。

    预计在宏观经济回暖和房地产市场企稳的背景下,本集团房地产领域风险总体可控。

    (七)资本管理报告期内,本集团以“提升效率、创造价值,加强约束、优化结构,强化内生、合理补充”作为资本管理原则,不断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充分保障信贷投放,引导资源合理有效配置,促进战略转型与价值提升。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28%、10.95%、13.14%,整体保持稳定。

    随着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以及修订后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本行将深化资本节约理念,严控资本消耗,优化资本占用结构,提升资本使用效率。

    同时持续完善资本补充机制,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适时适量补充资本,提升全行资本充足水平和风险抵御能力。

    十一、主要业务回顾(一)公司银行业务1、战略举措报告期内,本行不断优化客户分层分类经营体系,打造“战略客群+基础客群+小微客群+机构客群”多轮驱动以及“基础产品+生态金融”两翼齐飞的业务体系,推动公司业务经营模式转型,提升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能力。

    同时,本行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将公司金融作为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持续强化对绿色金融、乡村振兴、高端制造等实体经济重要领域的金融支持,努力践行“民生担当”。

    报告期内,本行各项公司业务保持平稳增长。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公司存款余额30,544.2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50%;一般公司贷款余额23,461.7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9.13%。

    2、客群经营持续深化战略客户牵引的大中小微个人一体化经营。

    报告期内,本行贯彻“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服务理念,夯实战略客户营销关系,延伸战略客户产业链条,共建战略客合作生态,取得了三方面成效:一是总对总营销不断提升,基础更“实”了。

    报告期内,本行共开展高层会晤198场,与33家战略客户签署总对总战略合作协议。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总、分行级战略客户1,689户,比上年末增长338户;存款余额12,530.9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0.42%;各项贷款余额(含贴现)11,677.3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8.6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6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是牛鼻子牵引不断加强,链条更“长”了。

    报告期内,本行以战略客户为核心,打造“以链为基,绽放光芒”供应链金融客商大会,全年共开展101场,精准获取链上客户线索近万条。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生态金融业务余额1,470.6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733.48亿元;链上融资对公客户数19,142户,比上年末增加11,753户。

    三是赋能权益包不断迭代,生态更“广”了。

    报告期内,本行将现有战略客户Vpac权益三大板块24项权益迭代升级为四大板块28项权益,重点推出异业联盟板块,从衣、食、住、行、福利五方面为本行战略客户提供综合化、定制化的解决方案,深化战略客户合作生态圈。

    报告期内,战略客户新增代发企业签约550户,同比增加273户;带动个人户19.56万户,同比增加4.91万户;代发规模352.66亿元,同比增加78.27亿元;带动消费贷签约客户3.97万人,审批金额83.13亿元。

    推动基础客群经营新体系有序深化落地。

    报告期内,本行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坚定落实行董事会、行党委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服务中小企业”的相关决策部署,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持续加强公司基础客群建设,夯实基础客群培育,聚力推进基础客群经营新体系的有序深化落地,筑牢特色模式、非金权益、营销支持、数字经营、风险协同等关键配套支撑,稳步释放基础客群新动能、持续打造差异化竞争力,以实际行动进一步提升了基础客群综合金融服务水平,增强了广大中小企业群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是提升特色业务模式落地成效。

    报告期内,本行聚焦“点、链、圈、区”及区域特色模式,形成七大主题、143个特色模式方案,推动实现模式引导下的批量获客、精准营销,指引基础客群发展方向。

    二是打造基础客群非金融权益体系。

    报告期内,本行推出《中小微企业客户权益手册》及“民生e家”权益平台,涵盖“营、智、惠、家”四大系列,形成覆盖基础客群全周期、伴随客户全旅程的综合服务方案,打造“金融+非金融”差异化综合服务。

    三是推进“园区万里行”提质增效。

    报告期内,本行以“园于初心,成于同行”为主题,开展2023年“园区万里行”主题营销活动,推进京东、联东等总对总园区合作,出台园区活动工作范式,赋能一线提升基础客群培育及综合开发,不断提升民生服务园区的市场影响力。

    四是强化数字经营能力。

    报告期内,本行推出对公企业微信,打造数字化营销工作范式,形成数字化名单精准营销,赋能业务转型发展。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中小企业信贷余额8,422.0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2.87%;中小企业授信客户数28,193户,比上年末增长47.48%。

    同时,本行积极践行国家科技强国战略,多措并举强化对以专精特新为代表的科创企业的支持,一是丰富“投、融、富、慧”易创产品体系,推出线上化信用贷产品“易创E贷”,提升客户服务质效;二是完善客户评价、金融产品、行研支持、生态赋能等“萤火平台”建设,夯实科创客群服务基础;三是继续举办“易成长创未来”“走进小巨人”系列营销活动,打造科创金融品牌。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深度服务专精特新客户超过18,000家。

    强化机构客群下沉营销,稳步推进业务高质量发展。

    本行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主线,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资质建设和下沉营销为抓手,致力于成为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机构客户综合金融服务的首选银行。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机构客户数34,182户,比上年末增长12.42%。

    强化资质建设,做实下沉营销。

    报告期内,本行加强机构业务资质建设,成功中标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资格,标志着本行已成为向中央政府提供专业金融服务的系统性银行。

    做实下沉营销,深耕细作区县、乡镇、街道、社区基层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医院、学校、体育、出版等细分领域,服务基层机构客户,夯实机构客户基础。

    2023年年度报告57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优化综合服务,履行社会责任。

    总行牵头建立营销工作专班,持续开展四大重点区域医保业务营销服务,积极支持各地医保惠民、便民改革;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庆市人民政府等多个地方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向地方政府提供金融服务支持;承销投资地方政府债,大力支持地方政府民生保障和经济建设,截至报告期末,投资地方债1,794.78亿元,积极参与深圳市政府境外债成功发行。

    3、政策落实政策性金融:全面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绿色金融产品模式不断创新。

    报告期内,本行保持战略定力,坚定贯彻落实国家低碳转型战略,积极融入绿色发展大局,不断完善多维立体的营销管理体系,持续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

    一是聚焦清洁能源、低碳改造、清洁生产、绿色建筑、生态治理等重点方向,紧随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契合战略客户和地方特色企业绿色发展需求,开展全产业链综合服务渗透。

    二是持续丰富迭代“绿投通、绿融通、绿链通、绿营通”等“民生峰和”产品服务体系,强化细分场景产品及综合服务模式创新。

    围绕中国人民银行推出的“碳减排支持工具”,大力推广“减排贷”产品,支持清洁能源及低碳技改项目;优化“碳e贷”产品,共同助力中小微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聚焦能源、交通、基建、文旅等领域,加大绿色债券创新推广,为优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积极构建投资生态圈,围绕储能行业的绿色发展和钢铁行业的绿色转型,推出储能产业综合化服务方案、钢铁行业金融服务方案。

    三是加强重点区域营销推动,先后在长三角、京津冀、大湾区、中西部重点地区开展绿色信贷业务推动,加强清洁能源、绿色制造、交易所等重点领域战略客户拜访,共助地区绿色低碳发展。

    四是开展碳金融创新探索,加强押品制度建设。

    密切跟踪市场动态和工业行业绿色升级改造融资需求,深化与碳交易所合作,已成功落地多笔排污权抵押贷款和碳配额质押贷款等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绿色信贷余额2,642.4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46.87%,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凭借在绿色低碳领域的突出表现,本行荣获系列奖项,包括中国银行业协会绿色信贷专业委员会授予的“绿色银行评价先进单位”、中国新闻社“2023年度低碳榜样”、华尔街见闻“0碳未来绿色金融类ESG创新实践案例”、银行家杂志“2023年度银行家ESG金融服务创新卓越机构”、经济观察报“2023年度卓越绿色金融实践银行”、华夏时报“2023年度绿色金融服务机构”奖等。

    专题1:服务“双碳”目标,加强碳金融创新本行积极服务企业绿色升级改造融资需求,与全国及区域碳交易所深化合作,加强碳金融业务模式探索,落地多笔碳配额质押创新业务。

    本行沈阳分行与某央企子公司合作,组织专业服务团队,创新合作模式,有效解决了碳权质押“难监管”“难处置”的问题,为企业提供碳排放权配额质押贷款人民币1亿元,盘活了企业“碳资产”,拓展了融资渠道。

    为解决某民营中小制造业企业的经营周转和节能降碳融资需求,本行武汉分行向该企业发放了一年期碳配额质押贷款300万元,这是《湖北省碳排放权质押贷款操作指引(暂行)》实施后的首笔地方碳市场碳配额质押贷款,助力企业盘活碳资产,拓宽节能降碳融资渠道,提升绿色低碳发展能力。

    本行上海分行为某外资企业办理了上海地区首笔碳排放配额质押开立国内信用证业务。

    上海分行在良好合作的基础上,持续服务企业化纤精品生产的上下游供应链,加快探索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分行组成工作专班,梳理融资流程,提供专项绿色通道,开发设计碳排放配额质押开立国内信用证创新金融产品,引导企业票据流向绿色原材料采购等领域,进一步拓展和延长绿色供应链链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8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金融助力全面乡村振兴。

    报告期内,本行坚决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农业强国战略,主动履行ESG责任,通过“五个聚焦”打造特色化、差异化的乡村振兴产品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三农”金融供给能力,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双丰收、服务质效再提升:一是聚焦龙头企业,助力强链升级。

    报告期内,本行围绕“粮、乳、肉、棉、酒”头部企业需求,以“农链通”系列业务为载体,打造覆盖农业产业链条上各类场景的专属业务模式和产品组合。

    二是聚焦区域特色,提供专属服务方案。

    报告期内,本行针对广西柳州专项发布螺蛳粉产业链中小微客户专属服务方案,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助推产业发展转型。

    另一方面,本行运用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的数字化服务体系和棉花种植交易数据,实现棉农种植专项贷款的线上申请、审批和发放,切实满足了广大棉农的生产需求,助力棉花产业发展。

    三是聚焦便捷功能,扩大服务半径。

    报告期内,本行与政府、各类机构和头部企业广泛合作,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手段,有效解决传统农村金融服务中信息不对称、流程效率慢、融资价格高、可获得性差等问题,为农户个人提供触手可及的高质量服务。

    为黑龙江农业种植户提供全线上、纯信用的“农贷通”产品,为农户屋顶安装光伏设备提供金融支持。

    四是聚焦服务体系,提升客户体验。

    报告期内,本行利用基于大数据、互联网的新兴技术,面向广大中小微企业,持续推出“民生惠”“民生快贷”等一系列普适性线上信用类贷款服务,针对农产品出口加工企业需求制定专属“出口e融”产品方案,解决企业资金难题,有效提升资金周转效率,促进扩大农产品出口。

    五是聚焦商会合作,实现多方共赢。

    报告期内,本行与全联农业产业商会建立紧密合作,发挥双方优势,积极整合农业农村资源,共建产业服务和产销渠道对接平台,为会员企业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共同探索乡村振兴新模式,共同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涉农贷款余额3,735.7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19.70亿元,增幅12.66%,增量、增幅均创近年来最好水平;巩固脱贫类贷款实现双提升,脱贫地区贷款和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贷款分别比上年末增长31.18亿元和17.49亿元。

    制造业服务效能明显提升。

    报告期内,本行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把握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机遇,聚焦先进制造业、民营制造业、绿色制造业和中小制造业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金融服务支持。

    本行紧扣制造业产业政策和区域布局,加强规划引领,发布营销指引,明确重点领域开发策略,提升精准营销服务能力;重点围绕制造业企业的设备更新、技术改造、低碳转型、兼并重组等场景,加大中长期资金支持;充分应用并购、银团、项目贷,以及信融e、订单e等生态金融产品,为制造业产业提供大中小微一体化金融服务方案;着力加大产品模式创新力度,推出“易创E贷”、知识产权贷等新型产品,进一步为科技型制造业企业提供融资便利。

    同时,举办“民生益企行”“以链为基绽放光芒”“易成长创未来”等多样化主题活动,政银企关系再上新台阶。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制造业贷款余额4,634.8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7.48%,在本行各项贷款中规模占比10.60%,比上年末提升了1.02个百分点。

    2023年年度报告59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4、产品支持交易银行:夯实数智化产品底座,打造客户服务新体验报告期内,本行围绕企业“业、财、税、费、票、证、汇、融”八大基础需求,构建并优化交易银行产品体系、夯实数智化产品底座,针对客户需求制定基础包、推荐包、专享包、尊享包等产品方案,为企业客户提供从账户管理、支付结算到贸易融资的全流程便利化服务。

    以数字化产品为企业客户提供支付结算新体验。

    报告期内,本行迭代升级开户e系列产品,为企业提供账户信息线上变更、网银额度线上调整等自助服务,持续提升账户服务体验;推动代缴税、代发薪等基础服务的广泛应用,推出大消费、新能源汽车销售、农民工工资监管等热点场景、行业的支付结算与资金监管解决方案;打造民生财资云品牌,助力企业数字化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结算客户一般存款日均余额12,916.49亿元,比上年增加1,939.27亿元,增幅17.67%。

    以全流程线上化贸易融资产品提升企业经营效能。

    报告期内,本行推出全流程电子信用证支持买卖双方在网银一站式办理业务;迭代升级电子保函3.0,推出“电子保函-业财直通车”实现企业业务人员与财务人员协同作业,办理电子保函业务482.91亿元,同比增长52.93%,办理电子保函14,507笔,同比增长85.11%。

    重塑保理业务端到端流程,全面上线保理新系统平台,为制造业等重点行业客群提供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办理保理业务1,695.51亿元,同比增长80.03%;推进新一代票据系统建设,自助贴现、承贴直通车、票据管家4.0等优势产品的服务客群持续扩大。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票据贴现余额2,775.7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15.24亿元,增幅12.81%。

    持续提升跨境金融便利化水平。

    报告期内,本行围绕企业需求和体验,在产品智能化、流程线上化、服务便利化、场景多元化方面不断迭代升级,为超过2.9万家企业提供高质量跨境金融服务。

    面向中小微进出口企业推出“出口e融”和“关e通”智能化授信产品,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困境。

    产品线上化能力持续提升,为企业提供开户、结算、汇兑、融资等全生命周期的线上化跨境金融服务,降低企业“脚底”成本。

    与政府、保险等机构多方联动,在全国多个城市,面向近2,000家企业组织召开34场专项推介会,通过线上线下渠道为近50万人次提供外汇政策、国际贸易形势、汇率走势分析解读,支持企业在新时期、新业态下构建新的发展模式。

    全国首家启动外汇展业试点,持续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本行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构建全流程外汇展业机制,搭建全行统一的数字化外汇展业平台,深圳、重庆和苏州分行在全国率先启动外汇展业试点,为试点企业办理便利化业务近42亿美元。

    持续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报告期内实现跨境人民币结算量2,187.76亿元,同比增长107.87%。

    专题2:数智赋能企业账户迭代升级 提升基础金融服务能力本行提出“把账户作为交付给客户的第一个产品”的服务理念,从客户视角系统完善企业账户“一体化”统筹管理,制定差异化账户管理策略,提升企业客户享受基础金融服务的便利度与获得感。

    本行推出统一尽调平台,应用“账户机器人”、RPA等金融科技,有效利用内外部数据,迭代升级企业开户e2.0;实现账户信息自助变更、企业网银限额自助调整,显著提升企业账户日常使用便利度。

    同时,本行积极践行“账户+”产品服务理念,打通开户与缴税、代发、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基础、高频金融产品服务,客户临柜一次,“一站式”办理签约,全方位满足客户基础金融服务需求。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专题3:全新推出数字化跨境金融产品“出口e融”,持续提升跨境综合服务水平本行着力打造国际业务线上产品体系,持续丰富跨境金融服务,将优化客户体验作为首要出发点,聚焦外贸中小微企业端到端客户经营旅程和“融资难”“融资繁”的痛点难点,全新推出面向中小微出口企业的纯信用全线上智能贸易融资产品“出口e融”。

    “出口e融”创新交互外汇局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数据,搭建跨境交易行为智能风险模型,系统自动核定授信额度,企业全流程线上办理授信申请、合同签约、融资放款,利用“技术+数据”双引擎赋能突破传统授信强抵押担保限制,有效提高了中小微外贸企业的资金流动性,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真正将银行金融服务融入外贸企业贸易经营旅程中,实现客户经济活动与金融需求的无缝对接。

    “出口e融”产品运行仅半年,已累计为全国89个城市的中小微外贸企业提供26亿元出口贸易融资授信额度,以全旅程数字化创新切实践行“稳外贸”政策。

    投资银行:持续丰富应用场景,稳步提升综合化服务能力报告期内,本行坚持战略导向、坚持客群服务、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风险防范,持续丰富应用场景、创新作业模式,全方位、多元化、综合化满足客户各类金融需求。

    一是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在大基建、制造业、新能源、新材料等国家重点支持领域,加大资源配置,助力实体经济。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并购贷款余额1,735.34亿元,与上年末基本持平;境内银团贷款(不含并购银团)余额1,858.0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65.53%。

    二是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升级产品服务、强化风险管控、加速智能应用等举措,进一步提升金融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服务质效。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对以“专精特新”客群为代表的科技企业信贷支持规模超1,60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6%。

    三是聚焦服务国家重点战略,创新承销碳中和债券、绿色金融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乡村振兴债券、高成长债券等。

    报告期内,本行债券发行规模3,311.44亿元,其中,承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706只,规模3,181.88亿元。

    5、风险管理深化一道防线管理机制,促进风险与收益自我平衡。

    报告期内,本行公司条线进一步夯实一道防线主体责任,从四个方面提升客户层面风险管理工作。

    一是贷中方面实现全面改革,充分发挥授信中台“平台”优势,提升业务放款质效,促进风险与收益自我平衡;二是贷后方面执行“执、管、督”三级贷投后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公司客群贷投后管理主动性、前瞻性和有效性;三是内控合规方面,深化三大工具运用,将“风险为本、合规为纲”的底线思维贯穿一道防线全流程业务管理过程,筑牢业务合规的“防火墙”;四是反洗钱管理方面,研发并上线公司客户洗钱风险等级监测系统,督导公司条线持续开展问题数据治理,有效提升条线反洗钱治理水平。

    强化数字赋能、深化系统工具运用。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迭代“掌中眼”系统,提升数字风控水平,丰富财报识别、影像资料采集等功能,帮助客户经理提升作业质效,确保贷前、贷中、贷后现场作业的真实性、准确性。

    报告期内,系统中客户经理营销行为达到50万次,同比增长66%。

    2023年年度报告61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严格执行风险策略,确保资产质量稳定向好。

    报告期内,本行公司条线严格执行本行“落实战略、坚守底线、风控为本、稳健进取”的风险偏好,践行“稳健、审慎、全面、主动”的风险核心理念,持续提升公司客群风险管理能力。

    报告期内,本行对公业务资产质量持续改善,风险抵御能力不断增强。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公司业务不良贷款总额382.42亿元,比上年末减少50.34亿元;不良贷款率1.46%,比上年末下降0.34个百分点。

    (二)零售银行业务1、战略举措报告期内,本行继续深化将零售业务作为长期性、基础性战略业务的发展策略,推进客群一体化开发,持续提升细分客群经营能力,升级产品与服务体系,强化数字化经营能力,打造非凡客户体验,努力打造零售业务市场竞争优势。

    获客方面,升级一体化开发体系,推动高质量生态获客。

    坚持大中小微个人一体化发展,将代发作为零售与对公业务“连接器”,加强“薪悦生活”品牌体系建设,提升企业员工幸福感;优化借记卡与信用卡双卡协同发卡流程,全面推广信用卡“全民推荐官”,提升客户营销与转介效率。

    围绕居民生活“衣食住行”等高频场景,拓展银联生态圈深度和广度,深化互联网生态场景引流,为客户提供金融与非金融权益。

    报告期内,新增个人客户516.42万,新客带来金融资产增长1,147.30亿元。

    客群经营方面,聚焦分层客群需求,构筑细分市场优势。

    深化新客标准经营模式,适配新客专属产品及权益精准营销;深耕零售细分客群服务,深入洞察养老、亲子、商户等客群需求,提升精准触达;围绕稳健的财富管理服务体系,持续打造财富客群专业化经营团队;升级私银中心特色业务模式,深化私银客群个性化经营;通过“民生慧管家”服务体系一站式满足企业家级客群定制化需求;打造生态场景、提升一体化协同经营能力,做实信用卡客群精细化经营。

    产品服务方面,强化产品竞争力,持续提升客户体验。

    一是丰富基础产品货架。

    提升储蓄产品竞争力;提升跨境金融及个人外汇服务水平,深化跨境理财通建设;加强三方存管业务系统支撑,实现全部97家合作券商系统切换。

    二是升级财私产品货架,满足不同客群差异化需求,提升客户投资体验。

    三是完善客户体验监测体系,实现客户旅程实时广泛监测和线索闭环管理。

    深化支付一体化战略,持续组织线上线下支付营销活动,便利客户缴纳电费,通过手机银行发放支付券权益,提升客户活跃水平。

    报告期内,借记卡消费类电子支付交易金额8,505.56亿元,同比提升7.1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2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报告期内,本行零售业务利润总额246.68亿元,同比增长7.11%;零售业务营业收入623.24亿元,同比减少4.11%,占本行营业收入47.46%,同比下降1.79个百分点(在本行对公及零售营业收入中占比47.69%,同比下降1.17个百分点)。

    其中,零售业务利息净收入507.37亿元,同比减少2.92%,占零售业务营业收入的81.41%;零售业务非利息净收入115.87亿元,同比减少8.98%,占零售业务营业收入的18.59%,占本行对公及零售非利息净收入的41.19%。

    报告期内,本行实现零售财富管理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不含理财管理费)39.73亿元,同比增长10.31%,占零售业务非利息净收入的34.29%,其中,代销基金收入11.37亿元,代销保险收入12.89亿元,代销理财收入15.05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管理零售客户总资产2达27,410.8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40.23亿元,增幅6.78%。

    其中,金卡及以上客户金融资产23,155.4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7.16%,占全行管理零售客户总资产的84.48%。

    私人银行客户总资产7,572.8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20.44亿元,增幅7.38%。

    零售储蓄存款11,855.1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34.58亿元,增幅18.31%。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零售贷款(含信用卡透支业务)3合计19,023.1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31.5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5.73%,在本行各项贷款中占比43.52%,比上年末下降0.17个百分点。

    其中,信用卡透支4,879.7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51.85亿元;按揭贷款余额5,438.45亿元,比上年末减少265.51亿元。

    2、客群方面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零售客户数4为12,871.94万户,比上年末增长5.65%。

    私人银行客户数5为55,906户,比上年末增加4,412户,增幅8.57%。

    贵宾客户数392.26万户,比上年末增加25.96万户。

    零售贷款客户数326.36万户,比上年末增加32.48万户。

    优化开放平台与内生获客体系。

    外延生态获客方面,围绕“互为客户,互为生态”经营理念,围绕核心场景与能力提升获客质量,搭建全行统一的银联权益平台,加强分行本地合作,深化权益共享、活动互通的银联生态圈服务;完善新市民金融服务方案,与京东健康合作为新市民免费提供在线问诊,联合保险公司为新市民免费赠送交通意外险,覆盖超3万新市民;关注互联网平台合作,上线专享联名借记卡新卡种,开展互联网平台“积存金”营销活动,与旅游预定服务平台合作开发定制旅游服务;推进商超生态双卡联发,探索布局商超特色社区支行。

    内生获客方面,强化代发“薪悦生活”品牌建设,持续开展端到端旅程优化,推动公私联动营销线索互通。

    报告期内,服务代发个人客户385.65万人,同比增加18.86万人。

    借记卡开户无缝衔接信用卡办理,加强支持信用卡关联还款的借记卡产品配发,提升协同效率。

    报告期内,新增双卡互持客户185.51万户。

    2管理零售客户总资产统计口径新增本行零售客户三方存管非保证金规模。

    3本行小微贷款由小微金融事业部统筹管理,本段落零售贷款含小微法人贷款。

    4零售客户数:指客户状态正常的个人客户(含I、II、III类账户)、纯信用卡客户、小微企业法人客户。

    5私人银行客户是指在我行金融资产月日均规模达到600万元(含)以上的个人客户。

    2023年年度报告63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高质量筑牢客群基础,升级大众客群标准化经营。

    优化新客到店首次服务标准化营销流程,数据驱动补位营销。

    存量客户经营实现新突破,建立“策略、客群、产品、数据、内容、运营”六维耕地式经营,细分客群制定策略链条,按照客户旅程开展多波次全渠道营销。

    报告期内,275.14万户存量基础客户实现层级跃迁,目标新客千元层级达标率37.70%。

    围绕代发、老年、亲子、小微等细分客群,融合支付结算、融资、物业、跨境等生产生活场景,加强服务转介体系建设,凸显专属权益与品牌特色。

    专题4:全链条服务谱写“养老金融”大文章本行从个人养老金融服务大视角出发,研究备老、养老两大阶段客户需求,将备老客群个人养老计划和年长客群“民生悦享”专属服务相结合,将金融服务及非金融服务相融合,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周期、有温度”的养老金融服务。

    高质量推进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建设。

    根据备老需求,建立专属养老产品系列货架,涵盖养老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产品系列,完善资金缴存、产品配置、税优规划、养老金领取等服务流程,上线个人养老金全生命周期业务场景,客户足不出户即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流畅办理个人养老金开户、缴存等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共为170.16万户客户提供个人养老金账户开户服务。

    着力打造“民生悦享”品牌。

    围绕“悦享财富、悦享礼遇、悦享健康、悦享课堂、悦享舞台、悦享出游、悦享便利”七大板块,树立养老金融品牌形象,为年长客户适配产品和服务。

    结合年长客户安全诉求较强的特点,创设悦享专属安心存、天天盈等系列客群专属产品,适配低风险产品组合策略,全力满足客户对投资收益稳定性的追求。

    聚焦年长客户在社交娱乐、医疗保健方面的需求,以本行线下网点为依托,发挥网格化服务优势,构建便民服务矩阵,开办悦享金融课堂,提供K歌大赛、悦享出游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客群专属活动,全年累计开展活动5,000余场。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年长客群规模已超1,400万户。

    做优渠道适老化服务。

    根据年长客户业务办理习惯,本行推出全新的手机银行长辈版2.0,围绕“客户资产一眼清、推荐产品一眼清、便利的版本切换、便利的权益领取、充实投教服务”等,帮助年长客户跨越数字化服务鸿沟。

    推进线下网点老年客户服务设施改造,厅堂适老改造率达到100%,为年长客户提供贴心便捷的到店服务。

    发挥社区网格化服务优势,部分分行试点创设养老金融主题社区支行,深入开展养老金融服务,营造浓厚的孝老爱亲氛围。

    开展养老金融宣传教育活动。

    依托内外部渠道,全方位做好养老金融投资者教育。

    在本行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网点等自有渠道开展宣传,向主流媒体、自媒体提供专业化、高质量的养老金融素材,帮助公众了解养老金融制度,培养公众养老规划意识,提升养老储备的能力,积累财富,乐享幸福养老生活。

    立足稳健的财富管理服务体系,提升财富客群专业化经营。

    一是持续丰富财富产品全景货架,重点聚焦稳健型理财和保障型保险产品,以体验优良的服务体系为支撑,满足客户稳健投资需求。

    二是深化财富团队标准化过程管理,推广全新标准化作业流程,升级营销策略体系,重塑SA系统“财富工作台”,持续提高团队产能和服务能力。

    三是推进财私数字化经营体系建设,优化手机银行财富旅程,升级非凡礼遇、收益中心、线上智能双录等重点业务场景,增强客户导流提升能力,提升客户线上服务体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4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升级私银中心特色业务模式,深化私银客群个性化经营。

    一是加快私银中心建设,升级私银中心物理场所,打造“客户的私银中心”。

    二是提升私银团队专业能力,加强财富经理队伍建设,推进私银客户双维护全覆盖,结合投资顾问赋能,持续提升私募、家族信托、私人定制等复杂业务服务能力。

    三是推广创新业务模式,深耕非凡礼遇、远程专家、私人定制等特色服务,提升客户个性化服务体验。

    报告期内,本行有7家私银中心成功入选由《零售银行》杂志社评选的“2023百强私人银行中心”,市场口碑和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践行“民营企业的银行”战略定位,做好企业家级客群定制化经营。

    一是精耕“民生慧管家”特色服务体系,全市场整合专家资源,打造远程专家平台,全年为高净值客户提供近1,800场专属定制交流服务,一站式服务客户财富管理、家族传承、家业管理、企业经营等多元化需求。

    二是推出“民生私人定制”服务体系,整合内外部稀缺专家及机构资源,为客户量身定制专属化、定制化的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全年为客户提供私人定制服务超1,780人次。

    深化一体协同与生态建设,发力信用卡客群精细化经营。

    一是深化战略民企合作。

    以联名卡为抓手,与商旅、电商等头部企业共建生态场景获客新模式,探索连锁商超场景下的创新服务模式,实现场景流量转化和客户联合经营。

    二是推进一体协同。

    从工具、产品、数据等多方面完善协同获客模式,强化对社区金融服务的有效支持;推进借贷双卡非金权益、特惠服务的双APP全流程贯通,创新借贷联发嵌入式获客模式。

    报告期内,信用卡新增发卡439.44万张,同比增长12.55%。

    三是优化客群精细管理策略,提前布局活跃户流失预警,开展定向促刷及精准营销活动。

    引入自然语言分析技术(NLP)分析客户流失原因,加强针对性挽留,信用卡新户90天活跃率同比提升10个百分点,续卡户留存率、有效续卡户激活率分别提升9.02、2.54个百分点。

    同时,通过创新分期产品,加强分期精准投放,加强大数据决策在分期差异化定价及渠道营销的应用,实现消费分期交易额连续5个月保持增长。

    提升以商机与策略驱动的客群盘点与经营能力。

    打造精准营销大脑,提升数字化驱动的客群经营能力。

    一是零售策略全面覆盖各类特色客群,深入AUM提升、企业客户综合经营、民易贷促申请、促提款、促续期等经营场景,报告期内,累计触达客户4.71亿人次,服务客户3,394.04万,户均金融资产增长0.41万元。

    二是提升营销组织能力,报告期内,开展线上优质活动372场,同比增长48.80%,覆盖客户617.54万,同比增长285.96%,获客176.67万,同比增长252.21%。

    三是深入推进移动化作业平台应用,打通线上线下员工转介,拓展支持外出作业的高频移动应用场景。

    四是深化线上化、规模化经营。

    打造企业微信“民生工作室”,提供营销与合规管理工具;以建连接、提活跃、促转化为目标,运用企业微信、电话外呼等方式开展长尾客户线上直营;提升AI智能外呼拟人化体验,升级手机银行在线陪伴体系,建立13个场景入口,实现基于用户标签的千人千面营销内容智能推荐,与人工服务配合,实现标准化与个性化、金融科技与人工服务的有机融合。

    截至报告期末,企业微信添加量达到1,420.01万户,建立企业微信社群2.15万个。

    加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拓展小微客群服务广度和深度。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小微贷款6为7,912.1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77.75亿元,增幅15.77%;本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122.6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32.18亿元,增幅11.51%,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户数51.33万户,比上年末增加11.03万户;报告期内,本行累计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6,982.95亿元,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发放利率4.65%,同比下降12BP。

    截至报告期末,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1.14%,比上年末下降0.56个百分点,降幅明显。

    本行2,459家网点面向小微企业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6小微贷款含小微法人贷款,下同。

    2023年年度报告65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报告期内,民生银行在小微金融领域努力打造“六大基座”,包括:大中小微个人一体化的机制底座、小微MCS系统底座、专班智能风控底座、“微信小程序+App”线上渠道基座、“五位一体”产品体系、小微铁军团队基座持续为小微业务发展赋能。

    以标准业务线上化全力推进数字普惠金融。

    一是打造“小微企业的专属口袋银行”,构建“民生小微App+小程序”的线上综合服务平台。

    升级推出民生小微App3.0,突出小微企业服务功能特色,新增企业缴税、跨境汇款、结售汇、自助开票、手机U宝硬件级数字证书服务等专属功能。

    截至报告期末,民生小微App用户数超168万户。

    同时顺应小微服务移动化发展趋势,推出民生小微小程序,实现即用即走的贷款申请、转介等轻量化数字普惠金融服务模式。

    二是通过实施“端到端流程优化”推进小微抵押贷款业务大部分环节线上化,同时加快将存量业务向线上转移,进一步提高小微客户线上服务和办理效率。

    三是全面推广“民生惠”信用贷款产品,打造智能决策主动授信模式,迭代智能决策底座的反欺诈、税务等策略规则,提升风险识别能力的同时实现精准测额。

    截至报告期末,民生惠信用贷余额达到133.61亿元。

    以场景化经营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全面推行开展小微“蜂巢计划”,加强线上线下互通互动,为小微企业量身定制“专属信贷支持、专属开户通道、专属结算服务、专属账户管理、专属权益体系、专属线上平台”六项专属服务,打造定制化的智能小微信贷服务模式,助力区域特色业务发展,报告期内,为近百个特色小微客群、特色小微场景“定制”融资方案,提供授信额度超过180亿元。

    以综合化服务有力提升客户服务能力。

    一是坚持“分层经营+专业经营”理念,推进中小企业客群经理团队的建设,目前已在全国32家一级分行组建中小企业客群经理团队,团队人员近600人,服务客户数接近59万人。

    二是深化构建“五位一体”综合服务体系,持续强化支付结算、发力线上融资、做强生态SaaS服务、构建小微专属权益体系、推进公私一体协同“双管家”服务。

    以智能化风控提升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

    一是打造小微信用风险管理系统,全面上线小微授信专属信用风险管理系统,将统一授信管理、授信申请、评级管理、押品评估四个流程一步到位,审批效率提高50%以上。

    二是搭建全流程智能化风控体系,基于行内外多维度数据,形成客户全景立体画像和主动授信名单,搭建开放适配的风控模型策略体系,实现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自动化决策,名单内客户3秒内完成审批,T+0放款。

    3、业务及产品方面做强基础产品服务。

    一是打造全渠道、多客群、场景化“安心存”特色存款产品,产品规模近两年复合增长率超过100%;推出通知存款升级版,上线大额存单产品预约功能。

    二是深化跨境金融服务,为企业驻外员工推出薪酬收结汇综合服务方案,跨境理财通市场份额保持领先地位,提升个人外汇服务与境外来华人员账户服务水平。

    三是升级亲子服务方案,上线“未来之星计划”资金分类管理服务,升级财富小管家功能,被《银行家》杂志评选为“2023年度零售银行创新优秀案例”。

    四是一体化发展支付业务,扩大品牌影响力,报告期内,“聚惠民生日”品牌曝光量超2.25亿人次,新增借记卡快捷支付签约363.88万户,交易笔数21.44亿笔,同比增长17.61%。

    五是丰富NPS7系统监测覆盖面,新增监测9条客户旅程,累计覆盖49条。

    报告期内,本行NPS同比提升1.60个百分点。

    7 NPS(即净推荐值)是一种计量某个客户将会向其他人推荐某个企业或服务可能性的指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6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升级客户权益体系。

    一是拓展V+权益、积分商城体系,上线消贷优惠券,新增信用卡分期红包、话费/电费立减券等权益,上线分行权益专区,持续提供多场景普惠福利。

    报告期内,V+会员新增权益18项,服务3,016.37万人次,权益兑换600.94万人次;积分商城服务734.14万人次,积分兑换50.48万人次。

    二是持续丰富“非凡礼遇”贵宾权益体系,优化服务流程,聚焦医疗保障、专家预约、一键出行等精品权益,优化整合手机银行APP、电话预约和代客预约服务三大渠道,建立客户体验监测机制,全年实现通过“非凡礼遇”权益提升私银客户保有率11.24%。

    “非凡礼遇”权益体系在《亚洲银行家》主办的2023年度财富与社会责任评选中,获得“中国地区私人银行年度最佳增值服务奖”。

    全面升级财富与私银产品货架。

    一是全面升级代销理财产品货架,根据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形成五大系列、九大分类体系,重点聚焦“活钱理财”“安心理财”和“稳健优选”系列的主线产品,满足客户稳健理财需要。

    二是坚持优中选优、专属定制原则,打造具备市场领先优势的保险货架,聚焦客户长期保障续需求,报告期内,保障型保险保费规模同比增长37.73%。

    三是代销基金业务全新升级“民生磐石”品牌,汇聚优质资源为投资者提供更好投资体验。

    四是深耕“民生传世”家族信托市场品牌,进一步优化投配流程,推进家族信托业务规模快速增长,截至报告期末,家族信托及保险金信托实现存量规模较上年末翻番,增加122.61亿元。

    五是重塑私募产品货架,从客户视角出发打造差异化策略体系,满足私银客户个性化配置需求。

    实现消费信贷业务阶段性转型目标。

    一是推进按揭业务数字化转型,重塑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质效,投放力度持续加大。

    报告期内,投放个人住房贷款825.01亿元,同比多投放124.74亿,增幅17.81%。

    二是持续打造民易贷数字化体系,实现业务全流程线上化、自动化;落实一体化战略,深挖网点渠道价值,推出“业主易”子产品。

    截至报告期末,个人信用类消费贷款“民易贷”余额达到463.6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4.14亿元,增幅25.47%。

    三是汽车金融业务实现破冰,与小鹏新能源汽车等开展全面合作,消费信贷产品体系进一步完善。

    推动网点转型和社区升级。

    从建设、运营、经营三大领域加快网点转型落地。

    一是全面升级网点空间设计融入全渠道、全客群、全场景服务理念,首家样板间在京开业;引入大数据优化网点选址系统,稳步推进布局优化。

    二是打造“一岗多能”全能行员团队,近9,000名厅堂员工提供“营运+经营”全方位服务。

    三是启动网格化营销系统建设和试点运行,探索数字化空间作战地图。

    四是在民生银行社区金融服务十周年,全面启动社区服务升级,以“便民智慧银行,普惠服务银行”为定位,推动“一站式”综合经营,发力社区生态获客与非金融活动,入选《中国银行保险报》“银行业ESG年度普惠金融典范案例”。

    截至报告期末,社区板块金融资产余额4,233.74亿元;物业通、便民生活圈等特色生态项目覆盖全行,物业通产品服务业主51.19万户。

    物理分销渠道。

    本行在境内建立高效的分销网络,实现了对中国内地所有省份的布局,主要分布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区等区域。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销售网络覆盖中国内地的138个城市,包括146家分行级机构(含41家一级分行(不含香港分行)、105家二级分行(含异地支行))、2,459家支行营业网点,包括1,248家一般支行(含营业部)、1,072家社区支行、139家小微支行。

    2023年年度报告67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专题5:全方位升级客户体验 共享数字化美好时代立足“用心服务的银行”定位,近年来,本行加强客户服务统筹,完善管理机制,组建专业体验团队,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本行启动数字化客户体验闭环管理体系建设,以数字化、线上化手段,促进体验管理向经营价值的转化,近三年NPS累计提升14.51个百分点。

    打造银行业服务形象标杆网点。

    建设网点形象升级样板间,支持个人、公司、小微等各类客群的服务需求,嵌入多场景活动和洽谈空间,应用数字化、智能化全新技术进行多媒体产品及服务展示;搭建咨询洽谈室,创新推行远程专家视频服务模式,在专业金融服务的同时提供“宾至如归”的体验。

    报告期内,本行南阳人民路支行、长春卫星支行被授予“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百佳示范网点”。

    持续推动端到端服务旅程优化。

    本行精准定位体验问题,分类实施端到端旅程优化项目,有效改进流程断点,解决客户痛点。

    以零售业务最基础的个人账户开立旅程为例,2023年,本行实施标准化、自动化、线上化的全方位流程和系统改造,实现“一次人脸识别、多笔业务联办、个人线上尽调、限额智能推荐、产品套餐签约”等多项体验升级;创新线上渠道及线下移动运营等多种方式实现代发业务批量开卡,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便捷服务选择,服务效率较传统柜面模式提高50%。

    此外,新客开卡后智能融合专属活动与权益,实现金融服务与非金融服务体验全面提升。

    强化体验官运营洞察客户需求。

    报告期内,民生银行搭建数字化体验官线上管理平台,组建内外部体验官队伍,通过数字化信息收集、传递和管理机制,实现体验官在产品服务全生命周期发声,意见直达产品设计和管理层级,用尊重和倾听赢得更多忠实客户,促进产品和服务更加贴合客户需求。

    截至报告期末,全行内外部体验官队伍已突破1万人。

    4、风险管理方面持续强化消费信贷风险管理系统建设,提升数智化风险管理水平。

    一是优化智能风控贷后监测预警体系,稳步推进按揭楼盘及开发商监测检查系统迭代优化,持续提升风险自动化预警水平。

    二是迭代合作类贷款自动监测预警指标,提升合作贷款监测预警精准性。

    三是完善个人信贷资金流向事中实时管控规则,提升违规交易拦截精准性和覆盖面。

    四是建立交互式反欺诈处置体系,欺诈风险事件持续下降。

    报告期内,零售资产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态势。

    截至报告期末,零售(含信用卡)不良贷款8为268.5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44亿元;零售不良贷款率1.52%,比上年末上升0.02个百分点。

    零售(含信用卡)关注类贷款9为213.98亿元,关注贷款率1.21%。

    信用卡不良贷款145.3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85亿元;信用卡贷款不良率2.98%,比上年末上升0.31个百分点。

    按揭贷款不良贷款率0.67%,比上年末上升0.17个百分点。

    非按揭消费贷款不良贷款率1.02%,比上年末下降0.05个百分点。

    8-9零售(含信用卡)不良贷款、零售(含信用卡)关注类贷款为集团口径,不含小微企业法人贷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8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三)资金业务1、战略举措本行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核心思想,紧密围绕改革转型战略部署,推动金融市场各项业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深化同业战略客户综合经营,围绕同业客户分层分类管理,提升客群营销质效,聚焦产品增收提效,精细化风险管理,全面落实一体化营销协同。

    二是坚持“自营+代客”双轮驱动,深耕固收、外汇、贵金属及大宗商品三大领域,深化落实代客转型战略。

    三是围绕托管业务重塑,聚焦重点客群产品,促进业务与科技融合,提升产品管理质效与运营履职能力,强化风险合规管控,推动托管及养老金业务平稳有序发展。

    2、客群方面本行认真贯彻“同业战略客户综合经营”的理念,持续完善统一营销、统一授信等工作机制,不断强化科技赋能,积极拓展优质客户,着力提高同业客户综合服务水平。

    一是深化同业客群综合经营,聚焦银行客群、非银客群、要素市场客群,强化产品支持,优化营销机制,实现同业客户综合价值提升。

    二是强化“风险分层”精细化管理,围绕同业客户需求,提升风险管理效率,夯实同业客户一道风险职能。

    三是践行“一个民生”理念,纵深拓展条线、机构、客群、产品间协同,打造同业生态圈,提升一体化协同质效。

    3、业务及产品方面(1)同业资金业务同业资金业务方面,坚持以客户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持续优化资金业务结构,实现资产负债稳健运行。

    一是有序压降同业负债规模,调整负债产品结构,加大同业存单发行力度,着力增强同业负债稳定性,增加低成本同业活期存款,降低负债成本。

    截至报告期末,同业负债规模(含同业存单)18,957.60亿元,比上年末下降5.73%。

    二是有效把握市场窗口,推动资产投放。

    截至报告期末,同业资产规模3,286.1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5.95%。

    (2)金融市场业务固定收益业务方面,深化债券投资业务改革,强化业务协同,持续打造涵盖投资、交易、销售、代客等条线一体化民生固定收益品牌。

    一方面,提升债券业务市场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通过合理摆布资产期限、加强组合结构调整,重点配置国债、地方债、政策性金融债和高等级信用债等,有效提升债券组合的流动性和盈利性。

    另一方面,当好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重点参与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惠普金融及数字金融等领域的债券及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助力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及金融强国建设。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债券资产规模1.96万亿元,其中,人民币债券资产规模1.85万亿元;外币债券资产规模149.14亿美元。

    外汇业务方面,立足服务实体经济,持续倡导汇率风险中性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避险服务。

    积极推动外汇做市业务,加强系统建设,与境内外金融同业加强业务交流合作,持续拓展做市品种,以优质服务满足中小金融机构结售汇、外汇买卖的兑换和避险交易需求。

    通过加强外汇避险产品研发、业务系统优化升级、小微客户授信制度优化等措施,不断提升对客服务效率,降低企业信息获取和避险交易成本,为企业客户提供高质量汇率避险服务。

    报告期内,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衍生品交易量13,915.83亿美元,银行间外汇市场综合做市排名位居前列。

    2023年年度报告69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贵金属业务方面,本行立足客户需求,升级打造“民生金”贵金属业务品牌,推出黄金“实物、积存、投资、交易、融资和避险”一体化服务平台。

    在零售业务方面,本行运用数字化手段推动产品和渠道的创新,为客户带来更优质的服务体验。

    在对公业务方面,本行立足客户需求,提供黄金租借、价格避险、代理贵金属交易、代销贵金属制品及清算行等服务,满足黄金产业链实体企业的生产需要,切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此外,本行作为上海黄金交易所银行间询价市场最佳做市商之一、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业务金奖做市商,积极履行做市商职责,在风险限额内审慎开展自营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黄金交易量1,521.57吨,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6,884.73亿元;白银交易量1,824.91吨,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105.72亿元。

    (3)资产托管业务资产托管业务方面,本行紧紧围绕行业特色精品托管银行定位,聚焦资产管理类核心产品和特色化品牌业务,实现资产托管业务可持续健康发展。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托管规模余额为12.05万亿元。

    其中,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金托管规模分别达到11,607.08亿元和4,932.4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6.17%和44.07%。

    报告期内,本行全新推出基金销售监督“鑫管+”服务和全球托管“跨境+”服务,市场影响力稳步提升,先后荣获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金融时报》“年度最佳资产托管银行奖”、《证券时报》“2023年度杰出资产托管银行天玑奖”和《21世纪经济报道》“2023年度托管银行奖”。

    养老金业务方面,本行大力组织年金业务市场宣传推广活动,强化内部协同机制,提升履职服务水平,完善增值服务能力,推动养老金业务多元化发展。

    截至报告期末,企业年金托管规模和账户管理规模分别达到549.09亿元和24.67万户,比上年末增长9.14%和40.89%。

    报告期内,本行首单商业养老金产品托管业务正式上线运营,并先后荣获《新浪财经》“养老金融服务创新银行”奖和《经济观察报》“2023年度养老金管理机构”荣誉称号。

    4、风险管理方面(1)同业客群授信本行持续优化同业客户授信集中统一管理模式,强化一道风险防范职责。

    报告期内,进一步压实同业客户授信经营主体责任,将同业客群风险管理前置,从强化制度建设、优化管理机制、抓实关键环节、提升履职能力等方面入手,提升同业客户授信统一管理效能,规范同业合作机构准入管理,加强同业客户贷后管理和风险预警,实现风险的有效控制,推动金融机构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2)金融市场业务本行根据董事会风险偏好、经营规划、风险预测,核定2023年度市场风险限额和相关业务授权,及时开展利率、汇率、商品风险分析,持续加强金融市场风险监测和报告工作。

    报告期内,本行综合考虑宏观经济、信贷政策和主体资质开展审批工作,提高信用债发行人风险评估和预警能力,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公司等相关资产重检和自查频率,切实守住信用风险底线,服务全行债券统一管理体系。

    同时,本行坚持安全稳健原则进行债券投资,平衡债券风险和收益,优化本外币债券投资组合结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等高流动性资产组合占比保持在合理水平,报告期内自营债券投资信用资质整体优良。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0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数字化转型本行深刻把握数字金融新内涵,持续、全面深化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数据能力和技术能力建设,有力支撑生态银行和智慧银行建设,在提升客户体验、创新产品和服务、转变经营管理模式等各个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为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报告期内,本行信息科技投入59.87亿元,同比增长27.19%,占营业收入的4.56%,同比上升0.99个百分点。

    截至报告期末,金融科技人员数量4,559人,比上年末增长12.48%。

    1、统筹规划有力推动,数字化转型动能持续增强从本行业务战略出发,遵照国家和监管政策指引,制定发布新的三年科技规划和全行首个数据战略,为数字金融战略落地提供有力支撑。

    《中国民生银行信息科技发展规划(2023-2025年)》以“科技水平进入商业银行领先行列”为目标,以一套科技治理体系、三项基础保障能力、四位一体企业架构以及七大数字化解决方案为核心内容,支持和促进生态银行和智慧银行建设,实现建设敏捷高效、体验极致、价值成长的数字化银行目标。

    《中国民生银行数据战略(2023-2025年)》以“用数据洞察、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成为数据驱动的银行”为愿景,明确了“数据可见可访问、数据可用可理解、数据易连接可共享、数据可赋能可增值、数据安全可信”五大目标,以及数据能力提升和赋能经营发展的领域和任务。

    通过体系性推进科技规划和数据战略落地实施,数字化转型科技与数据双轮驱动能力显著增强。

    优化科技治理,提升工作效能。

    数字化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对全行重大数字金融项目进行决策部署,推动跨部门敏捷协同机制不断深化。

    进一步强化架构管控和项目群管理,推进敏捷精益研发转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构建数字化转型评价体系,深化全集团科技一体化、集约化管理。

    完善基础设施,保障经营韧性。

    持续推进基础设施云架构转型,混部技术实现投产。

    进一步提升了灾备覆盖率,重要信息系统灾备覆盖率达100%。

    丰富演练场景,报告期内开展14次切换演练。

    推行集团一体化安全运营,加强权限管理、应用安全服务及反电诈防控体系建设,守护安全运行底线。

    报告期内,本行获得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可信研发运营能力成熟度、身份治理等3项外部认证。

    夯实数据支撑,释放数据价值。

    健全数据治理体系,推进数据分类分级和数据认责,着力解决重点数据质量问题。

    监管统计报送能力稳中有升,关键报送体系自动化率持续提高。

    构建湖仓数据底座,建设数据资产管理体系,跟踪数据要素化发展趋势,探索数据资源入表。

    持续建设及运营数据中台、BI中台和AI中台,提升数据应用效率。

    优化企业架构,夯实基础能力。

    健全企业架构管理体系,探索业务战略转换为IT能力的系统性方法。

    有序推进数据架构、应用架构、技术架构和安全架构的优化和演进,支持企业级能力的构建。

    截至报告期末,业务应用云原生架构采用率达30%,全栈低代码平台发布1,000余个应用功能,研发效率明显提升。

    2023年年度报告71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聚焦重点领域,加快企业级能力建设。

    数字化营销能力基本齐备,为常态高效开展线上、线下数字化营销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数字化风控完成智能风控一期工程实施,提升了风险识别、评估和管理能力,有效支撑了重点产品开发和流程效率提升。

    数字化运营通过智能技术应用与流程重塑,实现效率提高和客户体验提升,同时有效控制操作风险。

    坚持守正创新,探索新技术应用。

    针对物联网、数字人、大模型、区块链、隐私计算五项关键技术开展新技术应用的探索与孵化,积极参与金融监管创新试点项目。

    稳妥推进大模型建设,在知识问答、代码辅助、客服坐席、办公写作、数据分析、营销文案等内部场景展开应用试点。

    2、深化敏捷创新机制,生态金融业务快速增长依托敏捷创新机制,生态金融创新孵化实现多项突破。

    构建生态金融产品谱系,包含民生E链、场景快贷、民生e家、互联网消贷4大类32个线上化产品,同步构建线上化、集中化运营支撑能力。

    迭代升级供应链金融数据增信类产品,打造进出口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客群专属产品,上线出口e融、关e通、易创e贷、保函e键通、订货快贷、供货快贷等多款产品。

    打造“民生e家”一站式数字化服务平台,助力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将金融服务延伸至企业经营管理场景,联合数字服务商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人事薪税、员工福利、财务记账、发票管理、费控报销等服务。

    报告期内,生态金融业务累计投放2,444.30亿元,同比增长106.34%;截至报告期末,线上融资客户5.62万户,比上年末增长575.11%;核心企业2,027户,比上年末增长110.49%。

    专题6:面向五大生态场景赛道,打造民生银行小微互联网信贷产品体系民生快贷项目依托全行生态金融敏捷机制,从场景应用入手,深挖数据价值,自主研发大数据风控模型,打造小微线上模型贷款产品,丰富小微法人授信产品体系。

    同时,基于市场差异、客群特征快速迭代特色产品,更好地服务不同生态场景下的广大小微普惠客群。

    报告期内,民生快贷五大生态场景赛道已全部实现产品上线和业务落地,包括供应链上游场景-供货快贷、下游场景-订货快贷、政务合作场景-政采快贷、优质流量平台场景-微业贷和金企贷、基础开放场景-快贷通用产品等。

    此外,民生快贷系列产品通过持续模式创新和流程创新,为客户打造极致产品体验;通过外部数据应用,研发构建大数据自主风控模型体系,强化并持续迭代数据风控措施,提升产品的数字化风控能力。

    截至报告期末,民生快贷系列产品业务余额73.16亿元,累计授信241.15亿元,累计放款112.82亿元,支持服务小微企业2.75万户,积极践行数字金融与普惠金融战略。

    零售生态场景平台支撑联合获客模式不断创新。

    布局个人跨境数字化场景金融服务,打造三方联合生态获客模式,新建民生运动、惠聚身边等生态场景,对接8家合作方共建获客新模式。

    建设三方权益聚合生态,构建企业级权益平台。

    报告期内,银联权益已覆盖全辖40家分行,推动银联生态圈一类户客户增长翻倍。

    政务综合服务平台链接“G-B-C”生态数字化联动。

    对接各级财政局,辐射全国85%的省份。

    新增新医保结算功能,成功对接“北京医保”“成都人社”等四个省级医保系统,提升就医购药交费的便利性。

    打造税费通产品,一站式服务提升企业缴税体验。

    搭建共享缴费平台,优化民生服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2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平台合作提升开放银行“金融+非金融”服务能力。

    拓展云钱包综合解决方案,推动运动、旅游、社保、电子名片等场景的小程序应用,为网络货运、代理记账、品牌连锁等领域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开放银行云系列产品服务累计签约对公客户1.52万户,比上年末增长82.98%;报告期内,对公存款日均余额53.00亿元,比上年增长182.52%。

    截至报告期末,开放银行带来的零售账户比上年末增加178.40万户,增幅14.08%。

    3、深度赋能经营管理,智慧金融服务全面升级端到端重塑客户旅程,提升数字化经营能力。

    纵向打造全流程作业体系,横向建立跨条线一体化管理体系,报告期内重点实施10个流程优化项目。

    强化企业微信运营能力,建设企业级权益平台。

    小微客户经理工作台打通线下转介流程,“全民工作APP”支持精益流程管理、精准线索分配和营销智能辅助。

    各渠道营销内容实现智能质检。

    投产企业级客户数据平台、AB实验平台、事件感知和实时策略平台,探索生成式AI技术应用,进一步提升了智能化应用能力。

    报告期内,打造零售统一策略图谱,运行策略1万余条,同比增长247%。

    “数据+模型算法+系统”,持续打造智能风控体系。

    基于数据湖仓,整合内外部数据,完善风险集市、风险指标、风险特征,信息交叉核验,尽调功能嵌入开户流程,强化账户风险管控。

    上线营销行为管理系统,建立多维预警模型和智能催收体系。

    升级资金链治理及反诈平台,建立“专家+AI”双引擎反诈模型,形成涉诈风险画像全图,通过客户标签、特征化规则引擎、配置化处置平台,对客户异常交易行为和操作风险进行实时预警和事中拦截,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构建法人智能授信审批体系,实现对公账户差异化贷后监控。

    构建小微主动授信智能决策体系,推出“民生惠”等产品。

    实现个人可疑账户有效监测,上线全渠道异常交易实时拦截模型、准实时异常交易监测模型。

    “集中运营+智能应用”,运营服务质效全面提升。

    “集中运营+辅助智能核查模型”,提升对公放款风控效率。

    深化全场景智能化运营,账户服务、支付结算、对公贷款等核心能力显著提升。

    建设“账户机器人”“企业账户特征标签体系”“远程赋能”等新模式,实现账户开户、尽调、变更全流程线上化;上线“企业云柜台”,推动高频对公业务线上“一站式”办理,区块链电子函证平台回函平均时效提升78%,来账自动化处理等支付结算效率大幅提高。

    通过凭证自动识别,业务处理自动化、系统直联和数据共享,大幅替代人工操作。

    以客为尊,打造安心便捷的移动金融服务。

    零售线上金融服务推出手机银行8.0,丰富资讯频道,小额转账、理财购买等操作耗时明显缩短;新增客户资产和收益全景视图,覆盖20余类主要产品、40余个指标;上线手机银行长辈版2.0,打造智能陪伴、个人跨境金融、亲子服务、代发、养老金等手机银行专区服务;完善智能账簿服务体系,推出“一站式”账单服务;打造手机U宝,升级数字人智慧服务。

    对公线上金融服务推出企业手机银行5.0,实现企业网银和企业手机银行便捷互通,优化结算场景,助力企业移动办公提质增效;面向小微客群,打通多渠道服务;面向境外客户,推出英文版服务。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零售线上平台用户数11,266.02万户,比上年末增长8.76%;零售线上平台月活用户数2,808.84万户,同比增长8.22%。

    对公线上平台用户数362.04万户,比上年末增长10.47%。

    银企直联客户数5,184户,比上年末增长24.98%。

    2023年年度报告73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专题7:民生银行创新推出手机银行8.0版,启动首届“民生焕新节”本行践行普惠金融理念,围绕财富场景、智能账簿、安全服务进行迭代升级,打造“相伴一生、掌财有道、财富陪伴、数智融合、安全便捷”的移动金融服务,让客户在使用体验上更加安心和顺心。

    一是加速数字化进程,为丰富个性化服务夯实基础。

    通过深化用户行为和客户需求洞察、端到端梳理和客户旅程优化,为客户提供流畅的使用体验和个性化的服务。

    二是提升智能化程度,为客户提供极致体验。

    通过升级智能搜索和智能客服、强化数字人服务,为客户提供安全友好、体验极致的智能化服务。

    三是深耕专业化能力,服务百姓美好生活。

    通过为不同客群打造特色化、专业化财富管理服务,提供丰富的财经资讯,助力客户财富增值、生活提质。

    同时,本行精心打造银行与客户“双向奔赴”的首个节日—“民生焕新节”。

    本届“民生焕新节”基于手机银行8.0,将财富管理、私人银行、个人金融、跨境金融、消费贷款等产品服务的精彩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全渠道进行宣传推广,为客户提供独具匠心的温暖服务与美好体验。

    民生新版手机银行良好的客户体验和丰富的功能服务获得了客户青睐和市场认可,目前客户数已突破8,400万户,位居股份制银行第一梯队,2023年荣获“手机银行最具特色功能奖”等殊荣。

    未来,本行将坚持全方位数字化转型,积极融入国家战略,持续打造便民利民、优质优惠的数字金融服务,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的“民生力量”。

    延伸客户服务触点,智慧金融服务持续升级。

    推进网点转型和社区金融升级,“现场远程协同+人机协同”构建立体式服务体系,增强综合运营服务能力,金融服务可得性与便利度有效提升。

    远程银行服务更“懂你”,客户覆盖面持续扩展,提供远程见证、尽调辅助等服务,客户满意度保持在99%以上,95568客服为老年客户、紧急客户提供“直通服务”通道。

    全面运行“服务断点”体验监测机制,实时识别客户在不同渠道遇到的业务办理中断情况,并主动响应客户提供服务。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共有12家“智慧银行体验店”正式面客,“有温度”的智慧服务获得社会大众的高度认可。

    建设数字化产品工厂,产品及服务质效显著提升。

    建设一体化信贷产品工厂,对公贷款出账流程效率提升20%。

    打造多级账户体系,加强基础产品组件化开发能力,实现存款产品可按客群灵活地差异化定价,提供预约定投管理等功能,创新“安心存”等特色存款产品,打造“天天系列”高流动性财富组合产品。

    深化支付一体化建设,打通特惠场景,对公收单客户获客能力显著提升。

    持续探索数字人民币应用,首推数字人民币基金销售赎回交易场景的创新应用,新增数字人民币购买积存金服务,手机银行APP和全民生活APP同步推出数字人民币信用卡还款功能。

    业内首批上线数字人民币“一码通扫”功能,首批入驻中国人民银行数字人民币APP支付平台,合作银行中首家支持受理硬件钱包。

    全民生活APP业内首发支持银联云网平台境外二维码支付业务,覆盖境外46个国家及地区,410余万境外商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4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数据驱动决策,经营管理效能不断提高。

    建设数字化决策支撑平台,集成大模型技术能力,构建敏捷智能的决策分析能力和决策指标体系。

    建设数据研发运营一体化(DataOps)体系与分析工具,提升全链路数据分析的便捷性,数据可视化应用效率提升30%。

    加大数字化决策能力在客群分析、营销分析、风险分析、经营分析等领域的应用,实现用数据驱动决策、用数据赋能管理。

    建设全新数字化办公平台“i民生”,并在全集团推广使用,打造高效协同文化,推动管理模式与企业文化的深刻变革。

    (五)境外业务报告期内,香港分行坚持贯彻本行发展战略,在“一个民生”协同体制下,充分发挥境外业务平台作用,持续强化跨境协同联动,深度经营总分行战略客群,坚定发展特色业务领域,着重塑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全面提升跨境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公司银行、金融市场、私人银行及财富管理三大业务板块实现高质量稳步发展。

    截至报告期末,香港分行资产总额1,802.89亿港元,比上年末下降7.07%,其中,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10为1,001.60亿港元,在资产总额中占比55.56%,比上年末上升1.19个百分点,吸收存款总额11为1,213.09亿港元,在负债总额中占比67.29%,比上年末上升3.67个百分点。

    资产总额下降主要由于香港分行进一步调整优化资产结构,主动压降同业资产和债券投资规模。

    报告期内,实现净收入26.01亿港元,同比下降1.29%。

    净收入略有下降主要由于美元持续加息带动存款定期化对净息差形成一定冲击,同时香港分行通过利率风险对冲、大力拓展中间业务等手段以有效弥补加息对净收入的影响。

    1、立足香港、聚焦湾区,强化跨境协同,深耕战略客群香港分行深入践行“一个民生”发展理念,立足香港、聚焦湾区,扩大跨境协同联动优势,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一体化跨境金融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落地33个战略客户重大联动项目,跨境合作落地信贷资产规模达157.61亿元人民币,比上年末增长63.60%。

    香港分行重视授信客户结构调整和客户质量提升,报告期内,新增信贷资产投放中对公高评级优质客户占比达60.50%;重视战略客群深度开发,为逾200个本行对公战略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截至报告期末,对公战略客户总体信贷资产规模448.33亿港元;重视中高端零售客户跨境财富管理,截至报告期末,私银及财富客群资产管理规模超过304亿港元。

    2、以客为尊、用心服务,发展特色业务,打造核心优势香港分行始终坚持为客户创造价值,深耕特色业务领域,资产托管、外汇交易、绿色金融等业务实现良好发展。

    资产托管方面,强化综合托管服务能力,依托海外托管中心(香港)平台,打造跨境托管品牌,截至报告期末,资产托管规模1,469.10亿港元,比上年末增长10.06%,于在港可比中资股份制银行中保持前列。

    外汇交易方面,持续丰富产品功能及场景应用,代客外汇及衍生品业务保持较好增长,报告期内,代客外汇及衍生品交易量达到138.58亿美元,同比增长31.91%。

    绿色金融方面,坚持可持续绿色发展,深化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推进资产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截至报告期末,绿色资产12规模151.52亿港元,比上年末增长44.62%,报告期内,成功发行2年期20亿元离岸人民币中期票据,创中资股份制银行发行绿色点心债先河,并凭借在绿色金融领域的优异表现,荣获信报财经新闻颁发的“ESG表彰计划2023”荣誉标志及嘉许状、香港品质保证局颁发的“卓越远见绿色债券框架”和“卓越远见可持续发展贷款绩效指标”两项大奖。

    10根据香港金管局口径,发放贷款及垫款主要包括香港分行向公司、零售、非银金融机构客户发放的各类贷款及垫款。

    11根据香港金管局口径,吸收存款主要包括香港分行从公司、零售、非银金融机构客户吸收的各类存款。

    12绿色资产包括绿色贷款及债券。

    2023年年度报告75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香港分行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丰富零售产品货架,创新增值服务模式,持续提升跨境综合金融服务能力。

    报告期内,着力打造私人银行及财富管理平台,持续扩大银保合作范围,海外保险业务于在港可比中资股份制银行中保持领先,并凭借专业实力和优质服务荣获亚洲私人银行家颁发的“最佳私人银行-国际服务与投资”金奖。

    持续深化金融机构客群合作,保持银证转账业务平台的市场领先优势,报告期内,银证转账合作券商共24家,7x24小时线上外汇交易量达433.31亿港元。

    “跨境理财通”实现开户及交易流程电子化,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跨境理财通”市场份额在超过30家展业银行中保持领先地位。

    持续致力于客户服务品质的提升与改善,报告期内,香港分行荣获信报财经新闻颁发的2023年“卓越客户服务银行”大奖。

    3、风险为本、强化管控,全面风险管理,合规稳健经营香港分行全面深化合规经营理念,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坚持业务发展与风险约束并重,切实制定并执行风险偏好,有效保障稳健经营。

    报告期内,持续强化信用风险管理,优化调整信贷资产组合,适当加大香港本地及海外资产配置,提升高评级贷款占比,加强客户集中度及行业限额管理,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积极落实监管要求,高度重视气候风险管理,将气候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量化指标并进行常态化监测,报告期内,编制并正式对外披露首份《绿色金融与气候风险管理专题披露报告》。

    主动应对金融市场剧烈变化,采取前瞻性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持续优化负债的品种、期限及币种结构,有效降低负债来源集中度,报告期内,香港分行各项流动性指标均达到良好稳健水平。

    密切跟踪市场利率变化,及时制定并积极实施利率风险对冲策略,有效化解美元快速加息对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形成的冲击,报告期内,凭借在金融利率衍生交易的优异市场表现,荣获香港交易所颁发的“最活跃结算会员-美元场外衍生产品”卓越大奖。

    (六)主要股权投资情况及并表管理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长期股权投资134.13亿元,具体情况请参考财务报表附注。

    1、民生金融租赁民生金租是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首批5家拥有银行背景的金融租赁企业之一,成立于2008年4月,注册资本50.95亿元。

    本行持有民生金租54.96%的股权。

    民生金租主要开展车辆、船舶、商用飞机、公务机、大型设备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业务。

    报告期内,民生金租坚守租赁本源,坚定推进改革转型与高质量发展,经营业绩保持基本平稳,业务结构持续优化。

    报告期内,完成租赁业务投放729.33亿元,同比增长41.07%,创成立以来历史最高记录。

    新增投放中,零售与普惠金融业务占比达73.82%,同比上升12.14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民生金租实现营业收入67.76亿元;截至报告期末,民生金租资产总额1,908.36亿元,净资产232.71亿元。

    2023年民生金租获得包括3个监管类、1个政府类和8个全国性表彰在内的多个奖项,其中《中国银行保险报》颁发的消保类奖项(年度中国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创新案例)、《金融时报》颁发的年度最佳金融科技金融租赁公司以及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创新案例二等奖均为金融租赁企业首次获奖。

    2、民生加银基金民生加银基金是由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注册资本3亿元。

    本行持有民生加银基金63.33%的股权。

    民生加银基金主营业务包括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6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民生加银基金中长期投资业绩优异,累计24次问鼎金牛奖,得到了广大投资者和业界的充分肯定。

    截至报告期末,民生加银基金资产总额32.91亿元,净资产17.94亿元。

    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1.48亿元,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0.89亿元。

    公司资产管理总规模1,701.7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1.50%。

    3、民银国际民银国际是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本行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2月11日,注册资本42.07亿港元。

    民银国际主要业务包括香港上市保荐、财务顾问、债券承销与发行、资产管理与财富管理、股票经纪、直接投资和结构性融资等业务,是本行综合化、国际化发展的重要战略平台。

    截至报告期末,民银国际资产总额203.42亿港元,负债总额171.07亿港元,净资产32.35亿港元,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总额27.02亿港元。

    4、民生村镇银行自2008年9月起,本行累计投入14.27亿元,发起设立附属村镇银行共有29家,网点83个,员工数1,916人。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推动村镇银行坚守本源定位,积极响应政策号召和监管要求,持续深化服务“三农”、小微和社区居民客户,扎实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全面加强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管理,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营效益。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附属村镇银行资产总额422.79亿元,吸收存款总额361.81亿元,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262.18亿元,累计服务各类客户59.02万户。

    5、民生理财民生理财是经原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理财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24日,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为本行全资子公司。

    民生理财主要业务包括公募理财产品发行和投资管理、私募理财产品发行和投资管理、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经原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报告期内,民生理财秉承“为百姓创造长期稳健的理财回报,助力实现共同富裕”的公司使命,牢固树立“投资者利益至上”的价值观和“长期稳健、绝对收益”的投资理念,坚持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国家战略,践行普惠金融。

    截至报告期末,民生理财资产总额75.85亿元,净资产71.89亿元。

    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11.52亿元。

    自主发行及受托管理的理财产品总规模8,684.74亿元。

    民生理财建立了“民生竹”系列理财产品谱系,旗下管理的理财产品荣获2023年度行业多个奖项。

    在中国证券报第四届银行业理财金牛奖评选中,获得“银行理财公司金牛创新奖”,贵竹固收增强再融资主题19M封闭5号理财产品获得“银行理财产品金牛奖”。

    在普益标准2023年第三届“金誉奖”评选中,荣获“卓越创新理财公司”“卓越投资回报理财公司”,金竹FOF一年持有期1号理财产品荣获“优秀权益类银行理财产品”。

    ESG主题理财产品贵竹增强低碳领先产品一年定开获得中国银行保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银行业ESG年度科技赋能典范案例。

    6、并表管理本行严格按照《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要求对附属机构开展并表管理,从公司治理、资本财务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方面加强专业化管理,推动集团稳健、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附属机构战略定位,加强战略执行跟踪、督导、检视等过程管理,确保本行集团化战略稳步推进。

    二是统筹制定集团2023年度发展目标,持续强化附属机构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管理,引导业务经营活动与战略有机结合。

    三是持续优化附属机构公司治理体系,选优配强本行有权提名的董事、监事,加强附属机构公司治理评估、指导,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四是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加强附属机构风险监控和预警,确保集团总体风险状况稳定可控。

    五是持续推进集团并表系统建设和附属机构数字化转型,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并表管理的支撑作用。

    2023年年度报告77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七)结构化主体本集团投资、发行及管理的结构化主体主要包括理财产品、资产支持证券、基金、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其中,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金额为809.77亿元。

    具体情况请参阅财务报表的附注十二、“在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十二、风险管理本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识和把握银行风险内控管理工作,落实监管机构各项政策部署,深化“合规经营就是核心竞争力”的理念,执行“落实战略、坚守底线、风控为本、稳健进取”的风险偏好,夯实全面风险管理基础,防风险和促发展并重,用优质的金融服务助力金融强国目标的实现,保障股东、员工、客户的长远利益,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一)全面风险管理全面风险管理是指本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以及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各自履行相应职责,有效控制涵盖本行各领域、各维度、各层次的全部风险,为经营管理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

    报告期内,一是持续夯实“四梁八柱”风险内控体系建设。

    发布《关于筑牢“四梁八柱”风险内控体系的指导意见》,规范运行要求和长效机制,强化体系建设实施、检视、完善闭环管理。

    坚持以“党委管、全面管、主动管”为核心,落实重大风险事项党委前置研究,压实各级党委风险管理主体责任;紧跟国家政策、监管要求和数字化浪潮,健全线下政策制度体系和线上智能风控体系,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强化主动前瞻管理;聚焦“关键人”“关键事”“关键行为”,严格“管人”,全面“管事”,精细“管钱”,拉紧责任链条,到边到底,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约束;稳固“八柱”支撑,从架构、制度、流程、系统、团队、执行、监督、文化八个方面持续夯实风险内控管理基础,不断提升对发展和管理的支撑能力;优化“四梁”机制,强化以查促改、以评促干,实现“检查-评估-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

    二是优化风险管理传导机制。

    打造“风险偏好+风险管理策略+信贷政策+专项风险制度+风险限额+风险报告+风险考核”七位一体的传导体系,深化应用水平,提升传导效果,发挥对业务发展的引领作用。

    三是稳步推进《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实施,在抓好传统类别风险管理基础上,强化模型、欺诈、集中度、并表、国别等风险管理,优化制度、流程、系统建设,确保风险管理有效覆盖全风险类别、全业务条线、全流程、全机构和全员。

    四是完成数智化风控一期建设。

    根据“革新(Innovative)、迅捷(Immediate)、智能(Intelligent)、洞察(Insightful)、互联(Inter-connected)”5I建设愿景,建机制、统管理、强宣导,确保一期规划的43个项目如期上线,全面落地。

    目前全行已建立起覆盖公司、小微、零售等全业务条线,包含尽调、审批、预警、押品、保全、反洗钱、视图画像等全流程场景,涵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欺诈风险等全风险类别的四层四端的数智化风控体系,有效提升流程的自动化、模型的精准化、管理的数字化。

    通过建设智能尽调、智能审批、智能预警、智能保全、智能押品、智能法审等一系列项目,用“机控”代替“人控”,赋能风险的精细化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其中,投产“民生惠”小微主动授信智能决策基座,通过引入国家权威数据、场景数据、交易数据以及存量数据重构了风控逻辑,实现业界首创的具备主动获客和开放式获客功能“双引擎”的民生惠基座,改变了小微普惠业务的商业模式,荣获人民网“2023普惠金融优秀案例创新模式奖”。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8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信用风险管理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或交易对手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足额偿还债务而违约的风险。

    本行以控制风险、支持业务稳健发展为目标,形成了以风险策略、信贷政策、组合管理、风险量化工具、信息系统支持为平台,覆盖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的风险全流程管理,以及授信、非授信业务全口径的信用风险管控机制。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总额、不良贷款率、关注类贷款总额、关注类贷款率、不良贷款生成率均比上年末下降,拨备覆盖率比上年末上升,资产质量保持稳固向好态势。

    调整优化信贷结构。

    优化信贷政策体系,加大对重点领域与重点客群的支持力度,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围绕“产业升级、经济发展、新旧动能转换”新发展格局,深入把握政策优化后区域经济复苏和增长动能,主动融入区域主流经济,聚焦重点,积极引导经营机构抓住各区域重点项目和服务实体经济业务机会,力求与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

    持续推进普惠金融战略,普惠业务“一体化”信贷管理模式逐步收到成效,普惠金融业务规模及客户数稳定增长。

    提升授信审批质效。

    法人客户授信审批体制改革以来,本行审批质效不断提升,聚焦重点领域,防范授信风险,赋能一线发展。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授信支持,加强对制造业、专精特新、绿色金融、普惠金融、乡村振兴等以及粤港澳、京津冀、长三角地区和成渝经济圈审批力度。

    二是提升授信审批质效,通过阳光沟通机制和绿色审批通道,优先支持重大项目提速审批。

    三是有序推进中小信贷计划实施,优化中小企业审批模式,聚焦区域细分行业,深入调研论证,对客群精准画像,进行数字化赋能,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四是优化小微授信审批机制,实行智能审查和一次审批模式,流程更加简捷高效。

    五是持续开展行业研究和市场调研,强化重大项目回检,及时矫正审批尺度,提升专业能力。

    六是持续优化授信审批标准化建设,制定专精特新、国际业务等审批指引,优化尽调报告模板,实施审批意见标准化。

    七是推进授信审批智能化建设,初步建成高灵活、高扩展、高开放的企业级智能尽调管理平台,上线重点业务场景调查报告模板,建立智能审查、智能审议、移动审批等场景数字化支持。

    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严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融资平台地方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落实最新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积极贯彻重点区域发展战略,促进重点区域信贷投放。

    按照“合法合规、总量控制、优选区域、结构调整”的总体原则,及时调整和完善信贷政策,全面加强城建领域风险管理,推动分行积极落实债务风险化解政策,强化与政府和客户的沟通,紧盯重点客户和项目,实现融资平台风险有效缓释。

    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按照“稳总量、调结构、强管理、控风险”的总体原则,动态优化房地产领域信贷政策,重点支持普通刚需和改善性需求住宅项目,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地产城市准入管理和房企客群名单制管理,持续对受困房企风险化解情况进行跟踪,优化存量客户结构,有效提升优质客户资产占比。

    严格落实“金融十六条”要求,在市场化、法治化前提下,积极化解存量房地产项目风险。

    增强贷后管理能力。

    全面落地贷投后管理机制优化方案,构建“执行”“管理”“监督”三级管理架构,由一道防线切实承担起组织落实管理责任,二道防线完善分层分类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并完成配套系统功能上线,实现一道防线主要工作任务、流程线上化。

    加强风险排查,加强风险评估和研判,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提前化解潜在风险。

    优化供应链场景贷后检查模式,提高贷后检查自动化率,有效提升贷后检查质量和完成效率。

    2023年年度报告79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提升不良资产处置化解水平。

    一是优化资产保全管理模式,全面夯实总分一体化、集中专业清收的管理体系。

    二是完善推动督导、监测分析、考核激励约束等配套管理机制,全面夯实管理基础,激发管理效能。

    三是结合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趋势,优化处置化解策略。

    四是秉承合规处置理念,坚持制度先行,提升作业标准化、规范化。

    五是践行经营不良资产理念,综合施策强化清收处置成效。

    六是加强核销资产处置回收,报告期内,本行核销资产现金回收同比增长22.44%,进一步提升清收处置价值贡献。

    (三)大额风险暴露大额风险暴露是指商业银行对单一客户或一组关联客户超过其一级资本净额2.5%的信用风险暴露(包括银行账簿和交易账簿内各类信用风险暴露)。

    本行积极建立健全大额风险暴露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开发管理系统、在年度风险偏好中明确大额风险暴露管理限额,有序开展大额风险暴露的计量、监测和报告,确保管理合规性和有效性。

    截至报告期末,除监管豁免客户外,本行达到大额风险暴露标准的非同业单一客户、非同业集团客户、同业单一客户、同业集团客户均符合监管要求。

    (四)市场风险管理市场风险是指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商业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本行以合规要求为底线,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和市场波动,市场风险资本占用和交易账簿损益在风险偏好范围内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本行结合投资交易类业务的发展规划与经营策略,不断完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持续提升风险偏好与限额传导、风险计量与监控、资本计量系统建设、产品准入与评估控制等方面的市场风险管控能力。

    一是建立完善有效的市场风险限额管理体系。

    本行从资本、损失容忍度等风险偏好指标出发,建立包含止损、敞口、敏感度在内的市场风险限额指标体系,并通过不同层级授权管理和审批程序传导到经营机构。

    二是优化市场风险管控职责,打造产品控制、计量监控、资本管理、绩效管理四位一体的市场风险监测体系,市场风险监测人员按照利率、汇率、贵金属及商品等业务领域进行细分,实现对各交易台的全过程监测。

    三是持续完善产品准入管理,支持前台业务发展。

    通过投资交易类业务的前置审查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业务流程管理、制度合规管理、数据模型管理的协同机制,确保本行对于进入银行账簿和交易账簿的每个投资交易产品均有管控能力。

    四是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最新要求优化和改进市场风险资本计量工具,实现市场风险新标准法(FRTB)系统和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敞口计量系统(SACCR)多个版本上线。

    五是优化市场风险报告的智能化水平,通过市场风险视图实施,实现市场风险报告向实时化、可视化、动态交互发展。

    (五)操作风险管理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本行面临的主要操作风险包括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实物资产损坏,营业中断和信息技术系统瘫痪,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等。

    本行通过充分识别、持续监测和检查评估,积极防范和应对各类操作风险,将操作风险损失率控制在董事会设定的风险限额内。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0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报告期内,本行以《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为指引,提前布局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资本新规、操作风险管理新规要求,完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开展“操作风险管理年”活动,从强理念、筑基础、严管控、重查处四方面推进操作风险管理效能全面提升。

    一是制定工作规划,开展制度梳理、计量测算、系统建设、培训宣贯、优化工具运用等监管达标筹备工作,积极推进操作风险资本计量新标准法实施,强化操作风险管控效力。

    二是优化操作风险管理工具,督导管理对象清单及关键风险指标重检,常态化开展操作风险识别评估、指标监测、损失数据治理等工作,持续迭代升级系统功能,构建“大操作风险管理”集成系统。

    三是落实外包风险管控新机制,合规开展外包项目,动态更新外包活动类型参考、外包风险评估指引、外包服务提供商准入标准。

    四是实施业务连续性管理优化举措,制定印发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业务连续性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业务连续性计划和业务连续性总体应急预案,开展关键资源建设规划与重要业务真实演练,创新制定一级分行业务连续性管理能力提升方案。

    (六)流动性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

    本行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流动性风险治理架构,确立清晰高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职责分工体系,制定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流程、策略与政策,开发优化先进的风险管理工具,持续提升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与报告能力。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坚守流动性风险底线,坚持审慎的流动性风险偏好,密切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货币与监管政策、市场流动性与价格水平变化情况,积极研判及预测未来趋势,围绕核心风险要素加强监测和主动管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保持良好达标状态,日间流动性风险状况安全可控。

    一是优化流动性风险集团并表管理体系,强化制度体系建设,有效加强集团流动性风险统筹管理。

    二是系统分析总结国际商业银行风险事件经验,进一步加强流动性风险限额与监测管理,围绕资产负债期限错配、负债结构稳定性、优质流动性资产、现金流缺口分布、客户及行业集中度等风险要素,完善风险监测和限额管理体系。

    三是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引导提升核心负债占比,严格管控同业负债规模与期限结构,灵活运用优质流动性资产。

    四是高频开展流动性风险预警管理,持续完善压力测试场景与参数体系,运用系统化工具提高压力测试频率与效率,定期开展流动性风险应急演练,提升风险识别与应急防范能力。

    五是加强信息系统及管理工具建设,提升数字化风控能力,优化并完善风险监测报表体系。

    (七)国别风险管理国别风险是指由于某一国家或地区经济、政治、社会变化及事件,导致该国家或地区借款人或债务人没有能力或者拒绝偿付本行债务,或使本行在该国家或地区的商业存在遭受损失,或使本行遭受其他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行及时研判国别风险管理新形势,结合国别风险管理目标、国别风险敞口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稳妥、持续、有效开展各项国别风险管理工作。

    一是完善国别风险制度体系,制定国别风险应急预案操作规程,强化对国别风险的应急处置。

    二是优化国别风险限额管控,引导控制整体风险水平。

    三是强化基础性管理,积极推进信息系统建设进程。

    四是足额计提国别风险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总国别风险敞口或单一国别风险敞口超限额情形,国别风险敞口主要分布于国别风险评级“低”与“较低”等级的国家,国别风险总体安全可控,国别风险防控能力持续提升。

    2023年年度报告81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八)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不利变动导致银行账簿经济价值和整体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主要包括缺口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

    报告期内,本行优化并完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治理及管理体系,主动调节资产负债结构,严格管控资产负债重定价错配水平,强化利率敏感性分析和压力测试,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监管指标及内部管理指标稳健运行。

    一是完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集团并表管理体系,有效加强集团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统筹管理,督导提升附属机构风险管理水平。

    二是持续强化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体系,综合采用重定价缺口分析、久期分析、敏感性分析、压力测试等方法进行风险分析与监测,密切关注内外部市场环境与内部业务结构变化,加强前瞻性研判,动态调整资产负债期限结构及业务管理策略,确保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指标稳健运行。

    三是优化银行账簿利率风险限额体系、考核督导与风险预警提示,在重定价缺口、期限错配、久期及估值波动等方面实施严格有效管理,确保各项风险要素保持在稳健水平。

    四是强化银行账簿利率风险预警管理,持续丰富和完善压力测试情景假设及参数设置,运用系统化工具提高压力测试频率,加强风险识别与应急防范能力。

    五是优化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系统功能,完善管理模型与数据基础,提高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指标自动计量及监测频率,提升风险数据分析、预警和挖掘能力。

    (九)声誉风险管理声誉风险主要指由机构行为、从业人员行为或外部事件等,导致利益相关方、社会公众、媒体等对银行形成负面评价,从而损害其品牌价值,不利其正常经营,甚至影响到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风险。

    本行将有效的声誉风险管理作为保障业务正常开展、营造和谐舆论环境、维护行业良好形象、履行企业公民责任的重要手段和必须措施。

    报告期内,本行优化机制流程、完善应对策略,声誉风险管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升,有力维护了我行市场形象和品牌声誉。

    一是在全面风险管理范畴内,及时评估各类风险相互传染的潜在威胁,预判舆情趋势、部署专项监控、提前制定预案。

    二是积极主动、处置化解声誉事件和潜在隐患,做到主动有效防范,最大程度减少对社会公众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

    三是实现舆情监测工具全集团覆盖,进一步拓宽监测范围、提升监测精准度。

    四是及时策划选题,结合多重渠道持续传播正面声音、增强企业美誉,为本行经营发展营造较好的舆论环境。

    (十)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商业银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报告期内,本行全面推动数字化转型发展,持续完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体系,不断提升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水平。

    一是发布《中国民生银行信息科技发展规划(2023-2025年)》《中国民生银行数据战略(2023-2025年)》,明确未来三年全行信息科技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实施路径以及数据工作战略愿景、发展目标和重点举措等内容,为本行科技能力、数据能力和科技风险管理能力建设提供明确指导。

    二是开展全行“信息科技操作风险管理年”活动,夯实全员科技风险底线意识,提升科技风险管理能力。

    三是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赋能,加强技术架构运行风险评估和体系优化。

    四是保障生产系统稳定运行,完善事件处置、系统变更管理流程,常态化开展重要系统实切演练,提高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障水平,打造智慧可靠的运维体系,强化安全可控能力。

    五是持续完善信息安全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着力加强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的全生命周期管控水平,持续提升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水平。

    六是建立健全信息科技风险监测指标体系,设计监测指标并推进系统化报送。

    七是组织开展集团层面信息科技风险评估,针对发现问题督导整改验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2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一)法律风险管理法律风险是指本行因没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监管规定、合同约定,或没有正当行使权利或适当履行义务,导致可能承担刑事、行政、民事法律责任的风险。

    本行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机制,为本行依法合规经营提供保障。

    报告期内,本行组织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扎实落地各项法治举措,进一步健全法律风险管理职能、体系、制度与机制,提升全行依法经营管理能力与水平。

    一是夯实法律风险管理基础。

    围绕制度合法化建设优化业务制度流程,有序构建“业务标准+法审标准+标准文本”三位一体的法律风险管理标准体系,升级智能法审管理平台和智能诉讼管理系统,法律风险管理基础更加扎实稳固。

    二是加强业务全过程法律风险管控。

    组织发布法律规范意见和预警指引,严格全覆盖法律风险准入审查,组织开展重点业务法律风险评估与整改提升,有效化解风险隐患,有力防范业务风险漏洞。

    三是强化诉讼管理与案件应对处置。

    统筹推进诉讼管理、个案处置与诉源治理,全面加强诉讼案件统一管理,大力提升法律案件风险化解能力,扎实开展诉讼风险溯源整治,存量诉讼案件加快出清,新增诉讼案件明显下降,“双降双升”成效持续巩固。

    四是推进“八五”普法,分类分层组织法治培训,多主题、多形式开展普法宣教,进一步增强全行法治意识与能力,提升社会公众法治素养,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五是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监管要求,深入推进风险治理和关键环节风险防控,抓苗头、抓预防、抓问题整改,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夯实防治涉黑涉恶长效机制。

    六是加强附属机构法律风险管理,出台附属机构法律风险管理规范意见,健全附属机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与机制,强化附属机构法律风险管理监测、指导与督导。

    (十二)合规风险管理合规风险是指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本行综合考虑合规风险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其他风险的关联性,建立健全合规管理框架,促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报告期内,本行稳步推进内控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优化,查缺陷、固基础、提能力、促发展,全面提升内控合规管理质效。

    一是积极落实监管政策。

    持续加强监管政策精神传导,有序推进合规管理新规实施。

    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深化不法贷款中介治理、股权及关联交易数据治理,开展信贷领域重大经济决策部署、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整改、资源类项目融资及平台项目合规性自查整改,有效推动管理流程优化。

    持续推进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深入开展监管评级提升活动,多项法人评级要素评价显著改善。

    二是持续巩固合规管理长效机制。

    全行推广覆盖各层级的内控合规履职指引,提升履职体系标准化。

    推进制度类文件“层层加码”治理,持续开展“超5年正式制度、超2年试行制度”清理及制度体系优化,有效赋能一线。

    三是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常态化员工行为整治,从业人员网格化体系有效运行,优化员工行为监测体系及回检机制、尽职免责管理机制,严格员工行为管控。

    深入开展村镇银行等重点检查,优化整改机制,筑牢检查整改闭环。

    持续完善案件防控体系,加强涉诉涉案信息报送,优化涉刑案件管理,加快存量案件处置,新增案件(风险)数同比大幅下降。

    四是大力提升合规数字化能力。

    积极推动合规数据治理,加快合规监测模型建设,优化关联交易、检查、问题管理等系统,全面提升合规管理智能化水平。

    2023年年度报告83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三)洗钱风险管理洗钱风险指本行在开展业务和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被“洗钱活动”“恐怖融资”“扩散融资”三类活动利用而面临的风险。

    本行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洗钱风险管理体系,并不断优化管理机制,为本行稳健合规运营提供保障。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完善“集团化”洗钱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筑牢高层引领的洗钱风险管理防线,加速创新迭代反洗钱信息技术系统,夯实核心义务履职质效,致力维护国家安全和金融秩序。

    一是开展机构洗钱风险评估。

    完成2022年度法人金融机构洗钱风险评估、新指标体系下全行洗钱风险自评估,全行各级机构分层分类开展洗钱风险评估结果运用,查漏补缺,进一步固本夯基反洗钱工作体系。

    二是完善机构制裁风险防控体系。

    持续健全制裁合规内控管理制度,优化风险防控策略,严格执行制裁名单防控。

    三是自主研发上线新一代智能反洗钱系统。

    应用大数据、机器学习、知识图谱、分布式等领先技术和算法,实现反洗钱履职和管理的智能化升级,荣获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颁发的“2023第三届金融科技应用场景创新案例”奖项。

    四是优化洗钱风险研究机制。

    聚焦难点堵点,形成重要研究成果8项,收获监管专刊采编和通告分享。

    五是提升“集团化”洗钱风险联防联控。

    推动村镇银行反洗钱独立履职能力建设,指导附属机构优化洗钱风险管理策略,完成附属机构反洗钱检查问题整改验收,开展海外分支机构“一对一”现场检查调研走访和整改指导。

    六是拓宽宣教广度。

    持续加强洗钱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反洗钱警示教育和宣贯。

    搭建“1+N”分层培训体系,秉持“以岗定训”原则实施差异化反洗钱定向培训,全行持有反洗钱资质证书的员工占比达到62.46%。

    十三、前景展望(一)行业格局和趋势展望2024年,我国经济增速有望向潜在增长水平回升,银行业面临战略机遇与风险挑战并存的经营环境。

    机遇方面,政策将强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不断培育壮大,信贷需求有望稳中趋升。

    挑战方面,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促进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加之存量贷款重新定价、协助地方化债面临“降息展期”集中安排,贷款利率仍有下行压力,银行净息差承压状态短期难改。

    在此背景下,银行业将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主基调,着力优化资产业务结构、加速推进数字化转型、严守风险合规底线,进一步夯实可持续经营基础,厚植高质量发展根基。

    一是优化资产业务结构。

    做优增量,新增信贷资源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高端制造业、绿色、普惠、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盘活存量,改善存量信贷结构,释放低效资源占用;做大流量,积极配合国家战略,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做好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三大工程”。

    二是加速推进数字化转型。

    在科学制定数字化转型战略基础上,通过逐步完善组织架构和机制流程,构建敏捷开放的数字金融创新体系;强化数据和科技在经营管理决策各领域的深度运用,积极发展产业数字金融,推进金融服务数字化转型,提升金融市场交易业务数字化水平,着力建设数字化运营和风控体系;不断提升数据和科技应用能力,健全数据治理体系,增强科技架构支撑能力,强化软硬件自主可控,夯实数字金融基础。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4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三是严守风险合规底线。

    做好金融风险逆周期管理,加强监测、预警、分析、处置,确保资产质量稳定和各类风险总体可控;强化依法合规经营,切实将全面依法合规经营作为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出发点,把内控合规管理作为创造价值的核心工作,进一步健全合规经营制度体系,优化各项系统和工作流程,堵塞各类隐患漏洞;持续深化合规文化建设,加强人员合规意识和能力培训,让合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可能面临的风险国际方面,美联储货币政策对全球资产价格造成干扰,美俄大选与地缘冲突等加剧资本市场波动,国际产业布局变化对贸易结构造成影响,相关风险通过资金链、供应链、产业链等向金融机构传导,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挑战。

    国内方面,房地产调整周期仍在延续、部分地区债务负担相对较重、个别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不容忽视,需要持续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叠加存贷息差收窄等影响,银行面临经营效益、资产质量的双向承压。

    一是房地产市场风险。

    居民加杠杆意愿不足影响经营性现金流,金融机构风险偏好较低影响融资现金流,房企面临的经营压力仍然较大,房地产市场仍处于风险释放阶段。

    二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部分地方政府债务率较高,后续仍然面临较大的还本付息压力,亟需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

    三是中小金融机构风险。

    部分中小金融机构违规经营以及与地方政府绑定,在房地产市场调整进入新时期,地方债务风险加大等背景下,相关风险可能也会有所抬升。

    2023年年度报告85第四章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一、普通股情况(一)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2023年12月31日报告期增减变动2022年12月31日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43,782,418,502100.00 – 43,782,418,502100.00 1、人民币普通股35,462,123,21381.00 – 35,462,123,21381.00 2、境内上市外资股– – – – – 3、境外上市外资股8,320,295,28919.00 – 8,320,295,28919.00 4、其他– – – –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43,782,418,502100.00 – 43,782,418,502100.00(二)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报告期内,本行无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

    二、公众持股量的充足性根据本行获得的公开资料并据本行董事所知,董事确认本行在报告期内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维持香港《上市规则》所要求的公众持股量。

    三、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报告期内,本行未发行新的普通股,普通股股份总数及结构无变动。

    本行无内部职工股。

    根据本行2020年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原中国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2023年5月,本行在境内市场发行200亿元3年期固定利率金融债券,票面利率为2.68%,该债券的募集资金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满足本行资产负债配置需要。

    本行其他已发行未到期债券情况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八。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6第四章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四、股东情况(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40,280户,其中:A股322,498户,H股17,782户。

    截至本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28,612户,其中:A股310,885户,H股17,727户。

    本行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股)报告期内增减(股)股份类别质押/标记/冻结情况股份状态数量(股)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18.928,285,374,79223,938 H股未知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境内法人10.304,508,984,567 – A股无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境内法人6.492,843,300,122 – A股无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境内法人4.311,888,530,701 – A股质押1,850,802,321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181,828,327,362 – A股无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121,803,182,618 – A股质押1,803,182,617冻结388,800,001标记1,414,382,617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371,474,289,863980,686,977 A股质押1,159,500,000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151,379,679,587 – A股质押1,379,678,400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境内非国有法人3.021,324,284,453 – A股无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境内非国有法人2.961,294,743,579 -55,459,762 A股无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不涉及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不涉及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为同一法人;2.除上述情况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1.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本行股份数量为313,808,367股,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为0.72%,除上述情况外,本行未知上述其他股东存在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2.根据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本行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2023年度期初/期末转融通证券出借余量数据,本行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不存在参与转融通业务情况。

    2023年年度报告87第四章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注:1.上表中A股和H股股东持股情况分别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提供的本行股东名册中所列股份数目统计;2.本行无有限售条件股份;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总数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本行H股股份合计数;4.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持股数量和质押股份数量中含有因发行债券而转入“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共五期)的1,850,802,321股股份。

    (二)香港法规下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于本行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持有的权益或淡仓根据本行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备存的登记册所载以及就本行所知,于2023年12月31日,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定义的本行之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除外)在本行股份中持有以下权益或淡仓:主要股东名称股份类别好仓/淡仓身份股份数目(股)附注占相关股份类别已发行股份百分比(%)占全部已发行普通股股份百分比(%)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A好仓实益拥有人7,352,284,689120.7316.79H好仓实益拥有人457,930,20015.501.05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A好仓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7,352,284,689120.7316.79H好仓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457,930,20015.501.05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A好仓实益拥有人1,828,327,362* 25.164.18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A好仓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1,828,327,362* 25.164.18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A好仓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1,930,715,189* 2及55.444.41李巍A好仓权益由其配偶所控制企业拥有1,930,715,189* 3及55.444.41刘畅A好仓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1,930,715,189* 4及55.444.41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A好仓实益拥有人1,803,182,6186及75.084.12泛海集团有限公司A好仓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1,803,182,6186及75.084.12通海控股有限公司A好仓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1,803,182,6186及75.084.12Alpha Frontier Limited H好仓实益拥有人713,501,6538及98.581.63上海赐比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H好仓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713,501,6538及98.581.63巨人投资有限公司H好仓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713,501,6538及98.581.63*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权益变更未构成须予以申报的百分率,相关变更未申报于以上主要股东填报的申报表格内。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8第四章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附注:1.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持有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9.98%股本而被视作持有本行的7,352,284,689股A股及457,930,200股H股。

    上表所列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7,352,284,689股A股及457,930,200股H股权益,为同一笔股份。

    2.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透过于数间企业的直接和间接控制权,而被视为持有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102,387,827股A股及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828,327,362股A股权益。

    刘永好先生(本行非执行董事)因在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有控制权而被视为持有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930,715,189股A股权益。

    3.李巍女士为刘永好先生(本行非执行董事)的配偶。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李女士被视为持有刘永好先生于本行持有的1,930,715,189股A股权益(刘永好先生之股份权益载于本年度报告“香港法规下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行或其相联法团证券中持有的权益”一节内)。

    4.刘畅女士持有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见上文附注2)股份权益,刘女士被视为持有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于本行持有的1,930,715,189股A股权益。

    刘畅女士乃刘永好先生(本行非执行董事)的女儿。

    5.上表所列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李巍女士及刘畅女士所持有的1,930,715,189股A股权益,为同一笔股份。

    6.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通海控股有限公司透过于泛海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直接和间接控制权,而被视为持有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803,182,618股A股权益。

    卢志强先生(本行非执行董事)因持有通海控股有限公司77.14%股本,亦被视为持有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803,182,618股A股权益(卢志强先生之股份权益载于本年度报告“香港法规下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行或其相联法团证券中持有的权益”一节内)。

    7.上表所列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泛海集团有限公司及通海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803,182,618股A股权益,为同一笔股份。

    8.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巨人投资有限公司透过于上海赐比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及Alpha Frontier Limited的直接和间接控制权,被视为持有由Alpha Frontier Limited持有的713,501,653股H股权益。

    史玉柱先生(本行非执行董事)因持有巨人投资有限公司97.86%股本,亦被视为持有Alpha Frontier Limited持有的本行713,501,653股H股权益(史玉柱先生之股份权益载于本年度报告“香港法规下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行或其相联法团证券中持有的权益”一节内)。

    9.上表所列巨人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赐比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及Alpha Frontier Limited所持有的713,501,653股H股权益,为同一笔股份。

    除于上文以及于“香港法规下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行或其相联法团证券中持有的权益”一节内所披露者外,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并不知悉任何其他人士在本行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持有须登记于本行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而备存的登记册之任何权益或淡仓。

    2023年年度报告89第四章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本行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一大股东及其最终控制人比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遵守公司治理相关规定。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前十大单一持股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为44.82%,单一持股第一大股东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持股比例为10.30%,不存在按股权比例、《公司章程》或协议能够控制本行董事会半数以上投票权或股东大会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四)持有本行10%(含10%)以上的法人股东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行10%以上的股份。

    法人股东名称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何肖锋2010年06月23日307.9亿元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五)主要股东情况1、合并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情况(1)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0年6月2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079,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556828452N;法定代表人为何肖锋;控股股东为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为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一致行动人;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行股份无质押。

    (2)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1988年4月7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17122936;法定代表人为卢志强;控股股东为泛海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卢志强;最终受益人为卢志强、泛海公益基金会;一致行动人为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中国泛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和隆亨资本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金融、地产及投资管理等。

    截至报告期末,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本行普通股1,803,182,617股,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为4.12%,占其持有本行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本行股份中388,800,001股被司法冻结,1,414,382,617股被司法标记。

    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6年3月17日;注册资本5万美元;控股股东为武汉中央商务区(香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卢志强;最终受益人为卢志强、泛海公益基金会;一致行动人为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泛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和隆亨资本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投资控股等。

    截至报告期末,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质押本行普通股401,457,117股,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为0.92%,占其持有本行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0第四章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中国泛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08年10月15日;注册资本1,548,058,790港元;控股股东为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卢志强;最终受益人为卢志强、泛海公益基金会;一致行动人为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和隆亨资本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投资控股等。

    截至报告期末,中国泛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质押本行普通股8,237,520股,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为0.02%,占其持有本行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

    隆亨资本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6年8月31日;注册资本5万美元;控股股东为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卢志强;最终受益人为卢志强、泛海公益基金会;一致行动人为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泛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投资控股等。

    截至报告期末,隆亨资本有限公司质押本行普通股6,676,000股,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为0.02%,占其持有本行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

    2、根据原中国银监会令(2018年第1号)《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其他主要股东情况(1)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1999年7月12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4,540.064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041346255243;法定代表人为魏巍;控股股东为巨人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史玉柱;最终受益人为史玉柱;一致行动人为Alpha Frontier Limited和Liberal Rise Limited;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食品生产及销售(分支机构经营),化妆品、保洁用品、保健器材、厨具销售,保健食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截至报告期末,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质押本行普通股1,379,678,400股,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为3.15%,占其持有本行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

    Alpha Frontier Limited:成立日期为2016年6月24日;注册资本1.7519万美元;控股股东为上海赐比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史玉柱;最终受益人为史玉柱、Shi Jing(史静);一致行动人为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和Liberal Rise Limited;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投资控股。

    截至报告期末,Alpha Frontier Limited质押本行普通股275,000,000股,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为0.63%,占其持有本行股份数量比例为38.54%。

    Liberal Rise Limited:成立日期为2018年1月9日;注册资本5万美元;控股股东为Abhaya Limited;实际控制人为Shi Jing(史静);最终受益人为Shi Jing(史静);一致行动人为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和Alpha Frontier Limited;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投资控股。

    截至报告期末,Liberal Rise Limited持有的本行股份无质押。

    (2)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02年11月2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7,655.56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40091744936899C;法定代表人为王普松;控股股东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永好;最终受益人为刘永好;一致行动人为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财务顾问、理财咨询、企业重组咨询、市场调查、资信调查、技术开发及转让、技术咨询服务等。

    截至报告期末,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无质押。

    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1年11月17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3,431.3725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95,143.8725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4009158575152X0;法定代表人为李建雄;控股股东为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永好;最终受益人为刘永好;一致行动人为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饲料研究开发,批发、零售,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百货、针纺织品、文化办公用品(不含彩色复印机)、建筑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木材)、农副土特产品(除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品种)、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机械器材;投资、咨询服务(除中介服务)。

    截至报告期末,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本行股份无质押。

    2023年年度报告91第四章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07年5月2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57,416.25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000660887401L;法定代表人为刘勤勤;中国宝原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同方创新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为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为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交通设施维修,工程管理服务,标准化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物业管理。

    截至报告期末,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质押本行普通股1,850,802,321股(均为“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持有),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为4.23%,占其持有本行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1984年10月22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50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000202805720T;法定代表人为翁振杰;控股股东为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为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为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原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上述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行股份无质押。

    (4)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成立日期为1984年1月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1100000500010993L;法定代表人为宋春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最终受益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海上互助保险、业务培训、海事交流、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截至报告期末,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持有的本行股份无质押。

    (5)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1989年8月1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65,874.4935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30199126965908A;法定代表人为孙明涛;控股股东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宏伟;最终受益人为张宏伟;一致行动人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食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粮食加工食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豆制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农作物种子经营(分支机构经营);职业中介活动。

    一般项目:粮食收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对外承包工程;物业管理;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家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卫生洁具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谷物销售;谷物种植(分支机构经营);企业总部管理;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分支机构经营)。

    截至报告期末,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本行普通股1,277,949,488股,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为2.92%,占其持有本行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03年8月2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541964840;法定代表人为张显峰;控股股东为名泽东方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宏伟;最终受益人为张宏伟;一致行动人为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煤炭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等。

    截至报告期末,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本行普通股35,000,000股,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为0.08%,占其持有本行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2第四章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福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1995年5月2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3,3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612260305J;法定代表人为吴迪;控股股东为黄晞;实际控制人为黄晞;最终受益人为黄晞;一致行动人为西藏恒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西藏福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高科技产品研究、开发、销售;实业投资;教育、农业、工业、娱乐业、保健品产业投资;摄影、新型建筑材料销售;批发零售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百货、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汽车(不含乘用车)及配件、普通机械、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国家允许经营的矿产品。

    截至报告期末,福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本行普通股133,200,000股,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为0.30%,占其持有本行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

    西藏恒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4年12月26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40195321324233N;法定代表人陈建俊;控股股东为厦门高校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华;最终受益人张建华;一致行动人为福信集团有限公司和西藏福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企业形象、营销及品牌策划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调研(不含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建辅建材零售;饲料及原料、化肥、橡胶制品、化工原料(不含危化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的销售。

    截至报告期末,西藏恒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质押本行普通股80,500,000股,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为0.18%,占其持有本行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

    西藏福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西藏福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6年5月3日;注册资本3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40195MA6T1A2K32;法定代表人陈建俊;控股股东为厦门高校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华;最终受益人张建华;一致行动人为福信集团有限公司和西藏恒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

    截至报告期末,西藏福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质押本行普通股52,900,000股,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为0.12%,占其持有本行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

    (六)普通股股份质押及冻结情况截至报告期末,根据A股股东名册,本行有389,497,866股股份涉及司法冻结情形,1,414,382,617股股份涉及司法标记情形。

    自《公司章程》核准生效日起,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股50%的主要股东,在股东大会及其派出董事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已被限制。

    2023年年度报告93第五章优先股相关情况一、近三年优先股发行与上市情况截至报告期末,近三年,本行未发行优先股。

    二、优先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境内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数量为36户。

    截至本年度报告披露日上一月末(2024年2月29日),本行境内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数量为44户。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前10名境内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数据来源于2023年12月31日的在册优先股股东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股份类别报告期内增减(股)持股比例(%)持股总数(股)持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博时基金-工商银行-博时-工行-灵活配置5号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其他境内优先股– 10.0020,000,000 –无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其他境内优先股– 7.0014,000,000 –无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乾元-日新月异”开放式理财产品单一资金信托其他境内优先股– 7.0014,000,000 –无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信托-禾享添利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他境内优先股– 6.1112,220,000 –无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华润信托瑞安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他境内优先股12,000,0006.0012,000,000 –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其他境内优先股– 5.0010,000,000 –无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其他境内优先股– 5.0010,000,000 –无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沪其他境内优先股– 5.0010,000,000 –无国泰君安证券资管-福通日鑫H14001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国君资管0638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其他境内优先股– 5.0010,000,000 –无光大证券资管-渤海银行-光证资管鑫优2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境内优先股8,310,0004.168,310,000 –无注:1.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本行境内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2.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存在关联关系。

    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境内优先股股东之间、以及上述境内优先股股东与前十大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的情况;3. “持股比例”指境内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4第五章优先股相关情况三、优先股股息分配情况1、境内优先股根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2017 – 2019年相关延长有效期及授权决议,本行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行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

    根据境内优先股有关条款,按照境内优先股票面股息率4.38%计算,每股境内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4.38元(含税)。

    以境内优先股发行量2亿股为基数,本行于2023年10月18日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行境内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共计人民币8.76亿元(含税)。

    2、近三年优先股股息分配情况(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2023年2022年2021年股息率派息金额股息率派息金额股息率派息金额境外优先股– – – – 4.95% 521境内优先股4.38% 8764.38% 8764.38% 876注:1.派息金额含税;2.本行已于2021年12月14日赎回境外优先股,报告期内无存续的境外优先股,未发生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事项。

    本行实施派发优先股股息的情况请参见本行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及本行网站发布的公告。

    四、优先股回购或转换情况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回购或转换的情况。

    五、优先股表决权恢复情况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的情况。

    六、对优先股采取的会计政策及理由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本行已发行且存续的境内优先股无需通过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结算,本行未来没有交付可变数量自身权益工具的义务,因此,境内优先股作为其他权益工具进行核算。

    公司治理CorporateGovernance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6第六章公司治理一、公司治理架构监督委员会监事会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高级管理层股东大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提名与评价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二、公司治理综述本行立足自身实际,不断健全公司治理体系,深入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公司治理科学性、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结果获得较大提升。

    本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并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积极落实监管要求,修订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股权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制度,持续健全现代公司治理制度体系。

    推进董事会成员多元化,1名女性董事和1名来自香港董事相继履职,进一步满足董事会成员性别、地域多元化要求。

    加强董事会建设,创新打造董事会履职数字化平台,优化董事会会议全周期运行机制,深化专委会前置把关和专业咨询作用,董事会决策质效不断提升。

    健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长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上班机制,积极支持独立董事信息获取、意见发表、建议落实,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报告期内,本行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要求未存在差异。

    2023年年度报告97第六章公司治理三、股东大会职权股东大会是本行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决定本行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及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并决定有关董事和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本行增减注册资本,收购本行股份,发行优先股,发行债券,上市、合并、分立及修改《公司章程》等作出决议,以及审议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行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四、股东大会召开情况报告期内,本行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共审议批准议案25项,听取专项汇报3项,具体情况如下:2023年6月9日,本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在北京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决议详见2023年6月9日刊载于本行网站、上交所网站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的公告,并于2023年6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一)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份职务任期期初持股(股)期末持股(股)报告期内报酬总额(税前,万元)是否在关联方获取报酬高迎欣男1962董事长、执行董事2020.7-至今500,000500,000373.52否张宏伟男1954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01.1-至今– – 93.50是卢志强男1951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06.11-至今– – 93.25是刘永好男1951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09.6-至今– – 93.50是史玉柱男1962非执行董事2017.3-至今– – 81.50否吴迪男1965非执行董事2013.3-至今– – 15.50是宋春风男1969非执行董事2017.3-至今– – –是翁振杰男1962非执行董事2017.2-至今– – 88.50是杨晓灵男1958非执行董事2021.3-至今– – 73.50否赵鹏男1973非执行董事2021.6-至今– – 85.50是曲新久男1964独立非执行董事2021.3-至今– – 92.50否温秋菊女1965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8-至今– – 35.50否宋焕政男1968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8-至今– – 24.50否杨志威男1955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10-至今– – 14.25否程凤朝男1959独立非执行董事2024.2-至今– – –否刘寒星男1973独立非执行董事2024.3-至今– – –否杨毓男1964监事会副主席、职工监事2021.11-至今– – 247.45否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8第六章公司治理姓名性别出生年份职务任期期初持股(股)期末持股(股)报告期内报酬总额(税前,万元)是否在关联方获取报酬鲁钟男男1955股东监事2007.1-至今– – 79.00否李宇男1974股东监事2020.10-至今– – 79.50否赵富高男1955外部监事2019.6-至今– – –否张礼卿男1963外部监事2020.10-至今– – 73.50否龚志坚男1967职工监事2021.11-至今– – 209.27否王晓永男1970行长(代为履职) 2024.3-至今– – –否张俊潼男1974副行长(拟任) 2024.3-至今350,000350,000307.04否原监事会主席、原职工监事2017.2-2024.3石杰男1965副行长2017.1-至今350,000350,000258.21否李彬女1967副行长2017.1-至今350,000350,000258.21否董事会秘书2024.2-至今林云山男1970副行长2017.1-至今350,000350,000258.21否黄红日男1972副行长(拟任) 2024.3-至今– – –否张斌男1967首席信息官2021.11-至今– – 211.27否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郑万春男1964原副董事长2020.12-2024.3430,000430,000332.64否原执行董事2016.3-2024.3原行长2016.1-2024.3刘纪鹏男1956原独立非执行董事2017.2-2023.10150,000150,00081.00否李汉成男1963原独立非执行董事2017.2-2023.8 – – 81.75否解植春男1958原独立非执行董事2017.3-2024.3 – – 96.00否彭雪峰男1962原独立非执行董事2017.3-2024.2 – – 91.50否刘宁宇男1969原独立非执行董事2017.3-2023.8 – – 77.00否袁桂军男1963原执行董事2021.3-2024.3150,000150,000307.20否原副行长2020.12-2024.3王玉贵男1951原外部监事2017.2-2024.3 – – 78.50否陈琼女1963原副行长2018.8-2023.5350,000350,000107.75否白丹女1963原财务总监2012.5-2023.12360,000360,000281.68否原董事会秘书2018.8-2024.2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上表中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起始时间,涉及连任的从首次聘任并获任职资格核准时起算。

    翁振杰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尚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任职起始时间暂按股东大会选举时间披露;2.2023年11月15日,本行发布《关于征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关于征集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开征集新一届董事、监事候选人。

    根据相关规定,本行董事、监事任期届满后可连选连任;在改选出的董事、监事就任前,原董事、监事继续履行董事、监事职务;2023年年度报告99第六章公司治理3.因到龄退休,郑万春先生辞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自2024年3月12日起生效;因到龄退休,袁桂军先生辞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自2024年3月12日起生效;4.因工作调整,张俊潼先生辞去本行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及监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自2024年3月12日起生效;同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定聘任张俊潼先生为本行副行长,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副行长任职资格之日起正式就任;5.2024年3月12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定聘任王晓永先生为本行行长,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行长任职资格之日起正式就任。

    董事会指定王晓永先生自2024年3月12日起代为履行本行行长职责,直至其行长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6.2024年3月12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定聘任黄红日先生为本行副行长,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副行长任职资格之日起正式就任;7.报告期内,宋春风先生未领取董事薪酬,赵富高先生未领取监事薪酬;8.报告期内,本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现任及离任)从本行获得的税前报酬合计人民币4,681.70万元。

    本行履职的执行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会副主席、职工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总额仍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确认之后另行披露;9.报告期内,本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接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离任情况董事2023年6月9日,本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温秋菊女士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任职资格于2023年8月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刘宁宇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3年6月9日,本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宋焕政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任职资格于2023年8月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李汉成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3年6月9日,本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杨志威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任职资格于2023年10月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刘纪鹏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3年6月9日,本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程凤朝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任职资格于2024年2月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彭雪峰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3年6月9日,本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刘寒星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任职资格于2024年3月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解植春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4年3月12日,因到龄退休,郑万春先生辞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2024年3月12日,因到龄退休,袁桂军先生辞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第六章公司治理监事2024年3月12日,因工作调整,张俊潼先生辞去本行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及监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同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定聘任张俊潼先生为本行副行长,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副行长任职资格之日起正式就任。

    2024年3月12日,因任职累计满六年,王玉贵先生辞去本行外部监事及监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

    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5月26日,陈琼女士因到龄退休,辞去本行副行长职务。

    2023年12月5日,本行董事会聘任李彬女士为本行董事会秘书,白丹女士辞去本行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等职务。

    李彬女士任职资格核准前,由白丹女士继续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2024年2月22日,李彬女士任职资格获核准,正式就任本行董事会秘书。

    2023年12月5日,本行董事会聘任张月芬女士为本行公司秘书。

    黄慧儿女士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本行联席公司秘书。

    2024年3月12日,本行董事会聘任王晓永先生为本行行长,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行长任职资格之日起正式就任。

    董事会指定王晓永先生自2024年3月12日起代为履行本行行长职责,直至其行长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2024年3月12日,本行董事会聘任张俊潼先生、黄红日先生为本行副行长,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副行长任职资格之日起正式就任。

    (三)现任公司董事、监事在股东单位的任职情况姓名任职股东单位职务任期张宏伟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2014年3月-至今卢志强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1999年5月-至今刘永好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3年1月-至今吴迪福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2003年1月-至今宋春风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翁振杰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11月-至今赵鹏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7月-2023年4月2023年年度报告101第六章公司治理(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激励机制及薪酬制度本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突出战略导向,强化高管考评对本行改革转型重点任务的承接;持续关注股东价值回报和可持续发展;强化合规经营,提升监管合规和风险类指标考核力度。

    本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策略是:在支持本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达成的前提下,体现人力资源管理策略和指导原则,倡导价值创造,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引领改革转型和稳健发展;制定结构合理且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高管薪酬方案,根据高管职位的职责、任职者的胜任能力及对实现经营结果所作的贡献确定高管薪酬,并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关键绩效指标达成情况及高管个人年度考评结果紧密挂钩。

    按照监管指引要求,本行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机制。

    为客观反映本行董事、监事所付出的劳动、所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切实激励董事、监事积极参与决策与管理,本行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制度》的规定为董事、监事提供报酬。

    董事薪酬由年费、专门委员会津贴、会议费、调研费四部分组成。

    监事薪酬由年费、专门委员会津贴、会议费三部分组成。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进行回避;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各委员均表示同意。

    监事会根据监管要求、本行章程及制度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通过列席董事会及其专委会会议,查阅日常履职记录,对会议内容、议事机制和议事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充分了解董监事发表意见和建议情况;通过听取汇报、调研检查、监督工作函及问询约谈等多种方式,监督重点事项,了解董监事在相关领域履职情况;通过填报履职情况评价统计表,组织开展自评和互评,对董事监事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价。

    监事会通过审议审阅各项汇报,了解高级管理层的经营理念、经营业绩、风险管理、内控合规等情况;通过跟踪督导,了解高级管理层对监管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整改进度和成效;通过列席会议、审阅年度述职报告及领导力打分评价,全面了解其履行忠实义务、勤勉义务、合规履职、绩效表现情况。

    监事会依据上述途径和渠道获得的信息,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最终形成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并向股东大会和监管部门报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2第六章公司治理(五)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董事执行董事高迎欣先生,1962年出生,现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兼任民生商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加入本行前,高先生自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2388)及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

    自2016年12月至2018年1月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988;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3988)执行董事。

    自2015年2月至2018年1月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自2005年2月至2015年2月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裁。

    自2004年7月至2005年2月任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运营官。

    自1999年6月至2004年7月任中国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自1996年9月至1999年6月任中国银行总行信贷业务部副总经理、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

    高先生曾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

    高先生于1986年获得华东理工大学工学硕士学位,现为高级经济师。

    非执行董事张宏伟先生,1954年出生,现任本行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张先生现任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467)董事局主席、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张先生曾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811)名誉董事长、董事,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190)董事长、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张先生于1997年至2007年任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张先生于1996年获得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为高级经济师。

    卢志强先生,1951年出生,现任本行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卢先生自本行创立起至2003年6月出任本行董事,于2003年6月至2004年12月任本行监事长,于2004年12月至2006年6月任本行副监事长。

    卢先生现任通海控股有限公司、泛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卢先生曾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046)董事长,亦曾任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3396)非执行董事、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837;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6837)董事。

    卢先生于1998年至2012年先后任全国工商联常务委员、副主席,1998年至2018年先后任第九届、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

    卢先生于1995年获得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现为研究员。

    刘永好先生,1951年出生,现任本行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刘先生自本行创立起至2006年出任本行董事会副董事长。

    刘先生现任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876)董事、四川省川商总会会长;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中国光彩事业发起人之一。

    曾任第七届、第八届全国工商联副主席,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九届、第十届全国政协常委,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

    2023年年度报告103第六章公司治理史玉柱先生,1962年出生,现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史先生曾于2006年至2014年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现任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558)董事长、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原“上海征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巨人慈善基金会理事长。

    史先生曾于2006年至2018年任上海征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于2014年至2018年任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史先生于1984年获得浙江大学数学学士学位,1990年毕业于深圳大学软科学研究生班。

    吴迪先生,1965年出生,现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吴先生现任福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董事及大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2117)董事长兼执行董事;福建省人大代表、福建省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福建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名誉副会长、福建省民营企业商会名誉会长、厦门市政协委员、民建厦门市委副主委、上海市厦门商会名誉会长、福建省辽宁商会会长、集美大学常务校董。

    吴先生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高级经济师。

    宋春风先生,1969年出生,现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宋先生现任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总经理、中国船东盟会副会长、泉州市晋江中远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船保商务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保赔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海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船保服务(英国)有限公司董事、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837;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6837)监事。

    宋先生曾任中远(香港)保险顾问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中远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远(集团)总公司/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919;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1919)运输部商务室经理、中远(集团)总公司运输部商务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

    宋先生于2006年获得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现为高级经济师。

    翁振杰先生,1962年出生,现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翁先生现任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公司,股票代码:870488)董事长、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及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翁先生曾任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CEO)、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369)董事长、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民建九届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民建十届及十一届中央财政金融委员会副主任、重庆市三届、四届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常委、政协重庆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解放军通信学院教官、民建重庆市委员会副主委。

    翁先生于1986年获得工学硕士学位,现为高级经济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劳动模范。

    杨晓灵先生,1958年出生,现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杨先生曾任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601;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2601;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CPIC)总经理助理(首席数字官)、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转型推广总监,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企划部总经理、太平洋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总经理、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核保核赔中心副主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部门经理、副总经理。

    杨先生于2002年获得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中级保险经济师资格。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4第六章公司治理赵鹏先生,1973年出生,现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赵先生现任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402)副董事长及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3377)董事。

    赵先生曾任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原中国银保监会派驻安邦保险集团接管组成员、原中国保监会发展改革部处长、副处长,日照市商业银行干部及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85)董事。

    赵先生于2014年获得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学位,拥有经济师资格。

    独立非执行董事曲新久先生,1964年出生,现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曲先生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北京法大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曲先生曾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副院长、刑事司法学院刑法研究所所长。

    曾兼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副厅长、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北京大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曲先生于2001年获得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博士学位,拥有高校教师资格、律师资格。

    曲先生拥有多年法律从业经验,能够促进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从董事会制度建设、合规运行方面给予董事会宝贵意见。

    温秋菊女士,1965年出生,现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温女士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合伙人,大华国际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温女士于1989年获东北财经大学西方会计专业硕士学位,拥有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评估师资格。

    温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拥有丰富的会计、审计、管理咨询工作经验,进一步促进董事会成员的性别多元化,从专业会计及审计角度给予董事会宝贵意见。

    宋焕政先生,1968年出生,现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宋先生现任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国际商会(ICC)中国国家委员会律师团成员,中国法学会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专家委员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业治理研究分会常务理事,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智库专家,北京市律师协会资本市场与证券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并购与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国资委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委派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湘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法律实务研究中心主任。

    宋先生曾任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首席律师、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国资委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委派北京控股集团公司)。

    宋先生于1993年获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法学硕士学位,拥有律师资格。

    宋先生擅长公司法、金融法、证券法和破产法,有近三十年律师从业经验,能够促进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从公司治理、内控合规等角度给予董事会宝贵意见。

    2023年年度报告105第六章公司治理杨志威先生,1955年出生,中国(香港)籍,现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杨先生现任冯氏控股(1937)有限公司集团监察及风险管理总裁,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杨先生曾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副总裁(个人银行业务)、董事会秘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法律顾问;香港胡关李罗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香港医院管理局大会成员;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及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董事;香港特区政府保险业咨询委员会成员。

    亦曾供职于香港政府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杨先生于2001年获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律师资格。

    杨先生在金融、法律、监察及合规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能够促进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从企业管治、银行管理等角度给予董事会宝贵意见。

    程凤朝先生,1959年出生,现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程先生现任中关村国睿金融与产业发展研究会(社团组织)会长,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学术顾问委员会委员,湖南大学博士生导师。

    程先生曾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董事,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北京名嘉智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现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研究部、评估管理部等总经理,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等。

    程先生于2004年获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管理学博士学位,金融科学研究员,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程先生在会计、审计、评估、银行、证券业务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能够促进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从公司治理和专业会计等角度给予董事会宝贵意见。

    刘寒星先生,1973年出生,现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现任明哲茂盛(海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刘先生曾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办公厅主任、规划研究部主任、股权资产部主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副行长,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部副处长、信息中心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主任科员。

    刘先生于2012 年获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管理学博士学位,拥有中级金融经济师资格。

    刘先生擅长资产配置和股权投资,拥有丰富的公司治理经验和银行业务实践,从公司治理、银行管理等角度给予董事会宝贵意见。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6第六章公司治理监事杨毓先生,1964年出生,现任本行监事会副主席、职工监事,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本行北京分行行长。

    杨先生于1996年加入本行,先后任总行信贷管理部信贷管理处处长、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北京管理部副总经理,地产金融事业部总裁,投资银行部总经理。

    杨先生亦曾于1989年7月至1996年先后任北京服装学院讲师、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华银国际招商公司业务部经理,并于2012年2月至2016年9月任百荣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杨先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企业管理专业,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

    鲁钟男先生,1955年出生,现任本行股东监事,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和提名与评价委员会委员。

    鲁先生现任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哈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鲁先生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处长,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市分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副行长、常务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副行长,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811)董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33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1336)董事,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深圳市新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执行委员会主席,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665)独立董事。

    鲁先生毕业于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进修班,现为高级经济师。

    李宇先生,1974年出生,现任本行股东监事,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和提名与评价委员会委员。

    李先生现任上海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德驭医疗管理集团CEO。

    李先生曾任山东亚太中慧集团执行总裁,太盟投资集团副总裁。

    李先生获得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

    赵富高先生,1955年出生,现任本行外部监事,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和提名与评价委员会委员。

    赵先生曾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939;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939)四川省分行科员、副科长、副处长、处长、副行长、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总经理、保险业务筹备组负责人,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于2016年更名为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副董事长,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及建信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

    赵先生于1982年1月获得湖北财经学院(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赵先生为高级经济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张礼卿先生,1963年出生,现任本行外部监事,监事会提名与评价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先生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全球金融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星盛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6668)独立非执行董事,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6049)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先生曾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金融系副主任、国际金融教研室主任,哈佛大学费正清中国研究中心访问研究员,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环球研究院访问研究员,美国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高级访问研究员,世界银行经济发展学院访问学者,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太平洋和亚洲研究院客座教授,英国伯明翰大学商学院客座教授,德国应用科技大学客座教授,中信建投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保利地产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48)独立董事,国美金融科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628)独立非执行董事,瑞丰银行独立董事。

    张先生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世界经济专业)。

    2023年年度报告107第六章公司治理龚志坚先生,1967年出生,现任本行职工监事,监事会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与评价委员会委员,本行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龚先生于2001年加入本行,先后任深圳分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行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管理处、薪酬福利管理处处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行发展规划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成都分行行长。

    加入本行前,龚先生于1991年7月至2001年2月先后担任湖南益阳市委讲师团助教、湖南益阳市委宣传部企业宣传部干部、湖南益阳市计划委员会社会发展计划科副科长、广东省珠海市商业银行人事教育部总经理。

    龚先生获得武汉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博士学位。

    高级管理人员王晓永先生,1970年出生,于2024年3月12日被聘任为本行行长,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行长任职资格之日起正式就任。

    董事会指定王晓永先生自2024年3月12日起代为履行本行行长职责,直至其行长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加入本行前,王先生自2016年9月至2024年2月先后任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行长、渠道与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四川省分行行长等职务,自2006年6月至2016年9月先后任中国建设银行风险监控部总经理助理、授信管理部副总经理、山东省分行副行长、甘肃省分行副行长等职务,自1996年4月至2006年6月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审计部、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风险管理部任职。

    王先生于1991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获学士学位,于1996年获得中央财政金融学院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位,于2013年获得天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现为高级经济师。

    张俊潼先生,1974年出生,于2024年3月12日被聘任为本行副行长,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副行长任职资格之日起正式就任。

    张先生自2017年2月至2024年3月担任本行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及监事会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与评价委员会委员。

    张先生于199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学士学位,于2000年获得北京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学位。

    石杰先生,1965年出生,现任本行副行长。

    石先生于1998年加入本行,担任本行石家庄支行计财部总经理,2001年3月任本行石家庄分行营业部总经理,于2001年7月任本行总行风险管理部副处长(主持工作),2004年2月任本行总行授信评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8年6月先后任本行长春分行筹备组组长、行长,2009年8月任本行总行授信评审部总经理,2012年任本行行长助理。

    加入本行前,石先生于1995年至1998年任河北经贸大学财务处科长,于1992年至1995年任河北财经学院太行实业有限公司干部。

    石先生获得天津财经学院管理学硕士学位。

    李彬女士,1967年出生,现任本行副行长、董事会秘书。

    李女士于1995年加入本行,担任本行国际业务部资金处处长(负责人),2000年10月任本行金融同业部副总经理,2007年5月任本行衍生产品业务部总经理,2009年5月任本行金融市场部总裁,2012年任本行行长助理。

    加入本行前,李女士于1990年8月至1995年7月在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国际部工作。

    李女士获得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博士学位。

    林云山先生,1970年出生,现任本行副行长,兼任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林先生于2001年加入本行,于2002年至2003年担任本行公司业务部票据业务处处长,于2003年至2005年担任本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于2005年至2007年担任本行深圳分行副行长,于2007年至2012年先后担任本行公司银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公司银行部总经理,2012年任本行行长助理。

    加入本行前,林先生于1999年至2001年担任中国人民银行监管一司建行监管处主任科员,于1998年至1999年担任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科技司支付系统处主任科员,于1993年至1998年担任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司支付结算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林先生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8第六章公司治理黄红日先生,1972年出生,于2024年3月12日被聘任为本行副行长,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副行长任职资格之日起正式就任。

    黄先生现任本行授信审批部总经理,曾任本行公司银行部信息与规划中心处长、能源金融事业部市场总监、南宁分行行长、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公司与投资银行事业部公司业务战略规划部总经理、广州分行行长、信贷管理部总经理。

    黄先生于1993年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获学士学位,于2003年获得湖南大学国际金融专业硕士学位,现为经济师。

    张斌先生,1967年出生,现任本行首席信息官。

    加入本行前,张先生于2018年至2021年担任平安银行首席信息执行官,于2014年至2017年先后担任中原银行筹备组成员、副行长兼首席信息官、执行董事,于2005年至2014年先后担任中信银行总行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技术总监,于1996年至2005年先后担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信息技术部工程师、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于1989年至1993年,担任安徽省淮南市无线电一厂技术科工程师。

    张先生先后获得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软件工程硕士学位和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公司秘书张月芬女士,现为卓佳专业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佳”)企业服务部董事。

    张女士在公司秘书领域拥有超过30年的经验,张女士为特许秘书、公司治理师,并为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及特许公司治理公会的资深会员。

    张女士在香港城市理工学院(现为香港城市大学)取得会计学文学士学位。

    (注:本行聘用卓佳为外聘服务机构,并自2023年12月5日起委任张女士为本行公司秘书。

    )(六)董事和监事资料变动1、本行非执行董事宋春风先生出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837;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6837)监事。

    2、本行非执行董事赵鹏先生不再担任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宋焕政先生不再担任北京市国资委委派北京控股集团公司外部董事;并获委任为北京市国资委委派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本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构成详情,参见本报告“第六章公司治理”中“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七)董事、监事服务合约说明本行与本行董事或监事就其董事/监事的职务而言,并无订立亦不拟订立任何服务合同(不包括于一年内到期或雇主可于一年内终止而毋须支付任何赔偿(法定赔偿除外)的合同)。

    2023年年度报告109第六章公司治理(八)董事在与本行构成竞争的业务中所占的权益本行非执行董事卢志强先生的关联企业泛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银行”)持股占比7.72%。

    就本行所知,渤海银行设立于2005年12月,为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财务数据,该行资产总额16,905.58亿元,净资产约1,142.22亿元,每股净资产5.31元,存款规模9,027.53亿元,贷款规模9,550.13亿元。

    另外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卢志强先生将在涉及渤海银行的相关议案中放弃投票权。

    综上,卢志强先生在渤海银行中的权益并未影响其履行作为本行董事的职责。

    本行非执行董事刘永好先生担任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网银行”)董事,并通过其控制的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四川新网银行30%的股权。

    就本行所知,四川新网银行创立于2016年12月28日,为一家以互联网模式运营的银行,经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批准,业务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从事银行卡业务;买卖代理外汇、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以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保险业务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财务数据,该行资产总额1,029.26亿元,净资产74.45亿元,每股净资产2.48元,存款规模594.77亿元,贷款规模753.47亿元。

    因此,四川新网银行在作业模式、经营规模上与本行差异较大。

    刘永好先生仅担任四川新网银行董事之一且并不担任董事长一职。

    另外,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刘永好先生将在涉及四川新网银行的相关议案中放弃投票权。

    综上,刘永好先生在四川新网银行中的权益并未影响其履行作为本行董事的职责。

    本行非执行董事吴迪先生担任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联合银行”)董事,未持有股份。

    就本行所知,杭州联合银行创立于2011年1月5日,为一家主要客户为“三农”、小区、中小企业和地方经济的股份制银行业金融机构,注册资本21.80亿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财务数据,该行资产总额4,679.42亿元,净资产313.52亿元,每股净资产14.38元,存款规模3,294.98亿元,贷款规模2,657.36亿元。

    因此,杭州联合银行在规模上以及业务覆盖地域上与本行差异较大。

    吴迪先生仅为其董事之一且并不担任董事长一职。

    另外,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吴迪先生将在涉及杭州联合银行的相关议案中放弃投票权。

    综上,吴迪先生在杭州联合银行中的权益并未影响其履行作为本行董事的职责。

    除上文披露外,本行所有其他董事均未在与本行直接或间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中持有任何权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0第六章公司治理(九)香港法规下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行或其相联法团证券中持有的权益1、根据本行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而备存的登记册所载以及就本行所知,于2023年12月31日,本行下列董事及监事在本行股份中持有以下权益或淡仓:姓名职位股份类别好仓/淡仓身份股份数目(股)附注占相关股份类别已发行股份百分比(%)占全部已发行普通股股份百分比(%)高迎欣执行董事A好仓实益拥有人200,0000.00060.0005H好仓实益拥有人300,0000.00360.0007郑万春时任执行董事A好仓实益拥有人180,0000.00050.0004H好仓实益拥有人250,0000.00300.0006袁桂军时任执行董事A好仓实益拥有人150,0000.00040.0003刘永好非执行董事A好仓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1,930,715,18915.444.41H好仓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240,789,50022.890.55卢志强非执行董事A好仓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1,803,182,61835.084.12H好仓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416,370,63745.000.95H淡仓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401,457,11744.830.92史玉柱非执行董事A好仓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1,379,679,58753.893.15H好仓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713,501,65368.581.63张宏伟非执行董事A好仓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1,315,117,12373.713.00张俊潼时任职工监事A好仓实益拥有人150,0000.00040.0003H好仓实益拥有人200,0000.00240.0005附注:1.该1,930,715,189股A股包括由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102,387,827股A股及由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828,327,362股A股。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透过于数间企业的直接及间接控制权,被视为持有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102,387,827股A股及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828,327,362股A股权益。

    刘永好先生因在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有控制权而被视为持有上述共1,930,715,189股A股权益。

    刘永好先生之此等权益与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李巍女士及刘畅女士所持有的权益(载于本年度报告“香港法规下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于本行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持有的权益或淡仓”一节内),为同一笔股份。

    2.该240,789,500股H股由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见上文附注1)持有。

    3.该1,803,182,618股A股由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通海控股有限公司透过于泛海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直接及间接控制权,被视为持有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803,182,618股A股权益。

    卢志强先生因持有通海控股有限公司77.14%股本,亦被视为持有上述1,803,182,618股A股权益。

    4.该416,370,637股H股包括由中国泛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8,237,520股H股、由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401,457,117股H股及由隆亨资本有限公司持有的6,676,000股H股。

    401,457,117股H股之淡仓由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通海控股有限公司透过于数间企业的直接及间接控制权,被视为持有上述共416,370,637股H股权益及401,457,117股H股之淡仓。

    卢志强先生因持有通海控股有限公司77.14%股本,亦被视为持有上述H股权益及淡仓。

    2023年年度报告111第六章公司治理5.该1,379,679,587股A股由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巨人投资有限公司于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有控制权。

    史玉柱先生因持有巨人投资有限公司97.86%股本而被视为持有上述1,379,679,587股A股权益。

    6.该713,501,653股H股由Alpha Frontier Limited持有。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上海赐比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于Alpha Frontier Limited有控制权。

    巨人投资有限公司(见上文附注5)透过于上海赐比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控制权,被视为持有Alpha Frontier Limited持有的上述713,501,653股H股权益。

    7.该1,315,117,123股A股包括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1,280,117,123股A股和由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35,000,000股A股。

    名泽东方投资有限公司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有直接及间接控制权。

    张宏伟先生透过全资持有名泽东方投资有限公司而被视为持有上述1,315,117,123股A股权益。

    2、于2023年12月31日,本行下列董事于彭州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的附属公司)中持有以下权益:姓名职位好仓/淡仓身份出资额附注占总注册资本百分比(%)刘永好非执行董事好仓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人民币2,000,000元13.64附注:1.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于彭州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000元。

    由于刘永好先生在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有控制权,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刘永好先生被视为持有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于彭州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

    3、于2023年12月31日,本行下列董事于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的附属公司)中持有以下权益:姓名职位好仓/淡仓身份出资额附注占总注册资本百分比(%)史玉柱非执行董事好仓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人民币24,000,000元110附注:1.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于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4,000,000元。

    史玉柱先生持有巨人投资有限公司97.86%股本,而巨人投资有限公司于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有控制权。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史玉柱先生被视为持有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于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

    4、于2023年12月31日,本行下列董事于西藏林芝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的附属公司)中持有以下权益:姓名职位好仓/淡仓身份出资额附注占总注册资本百分比(%)史玉柱非执行董事好仓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人民币2,500,000元110刘永好非执行董事好仓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人民币1,500,000元26附注:1.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于西藏林芝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500,000元。

    史玉柱先生持有巨人投资有限公司97.86%股本,而巨人投资有限公司于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有控制权。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史玉柱先生被视为持有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于西藏林芝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2第六章公司治理2.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于西藏林芝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500,000元。

    刘永好先生在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有控制权,而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于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有控制权。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刘永好先生被视为持有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于西藏林芝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就本行所知,截至报告期末,概无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于本行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之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证中持有或被视为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予备存之登记册所记录之权益及/或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及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的《标准守则》而须通知本行及香港联交所之权益及/或淡仓;亦无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获授予上述权利。

    (十)董事、监事的合约权益及服务合约报告期内,本行董事和监事及与其有关连的实体在本行或其附属公司所订立的重大合约中,无任何重大权益。

    本行董事和监事没有与本行签订任何一年内若由本行终止合约时须作出赔偿的服务合约(法定赔偿除外)。

    (十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财务、业务、亲属关系经本行询证,本行董事会及监事会各成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包括财政、业务、家族或其他重大或相关关系)。

    六、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是本行的决策机构,职权由董事会集体行使。

    (一)董事会人员构成及其工作情况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董事会成员共18名,其中非执行董事9名,执行董事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6名。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2名执行董事因到龄退休,辞去本行执行董事等相关职务。

    本行非执行董事均来自大型知名企业并担任重要职务,具有丰富的管理、金融和财务领域的经验;执行董事长期从事银行经营管理工作,均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6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经济、金融、财务、法律等方面的知名专家,其中1名来自香港,熟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香港资本市场规则,具有丰富的银行管理经验。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在董事会成员总数中占比达到1/3,符合有关监管要求。

    董事会成员的详细资料及变更情况,请参见本报告“第六章公司治理”中“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董事会已检视本行多元化政策的实施情况及有效性,董事会成员中现已包含1名女性董事。

    本行的董事结构兼顾了专业性、独立性和多元化等方面,以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本行认为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有利于提升本行的运营质量,因此本行于2013年8月制定了《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确定本行在设定董事会成员构成时,应从多个方面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最终将按人选的价值及可为董事会提供的贡献作出决定。

    提名委员会负责监督《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的执行,并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要求,每年分析评价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成员多元化,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以执行本行的企业战略。

    2023年年度报告113第六章公司治理(二)董事会职责依照本行《公司章程》,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大会并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本行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和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制定本行发展战略并监督战略实施;制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以及利润分配方案;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制定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负责本行信息披露;听取本行行长的工作汇报并检查行长的工作;以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本行《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依照本行适用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上市规则》对本行《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各项政策和制度进行持续的检查和更新,并确保本行遵守各项政策和制度。

    (三)董事会的企业管治职能本行的企业管治职能赋予董事会,具体职能如下:(1)制定及检讨本行的公司治理政策及常规工作;(2)检讨及监察董事及高管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3)检讨及监察本行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工作;(4)制定、检讨及监察雇员及董事的操守准则;以及(5)检讨本行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规定及在年报内《公司治理》的披露。

    报告期内,经回顾确认本行董事会履职情况已遵守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之守则条文。

    (四)董事2023年出席会议情况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执行董事高迎欣1/116/1610/105/54/4非执行董事张宏伟1/116/1610/105/5卢志强1/116/169/95/5刘永好1/116/1610/105/5史玉柱1/116/1610/105/5吴迪1/116/164/413/138/8宋春风1/116/1613/138/88/8翁振杰1/116/1610/104/48/8杨晓灵1/115/164/4赵鹏1/116/1610/1013/1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4第六章公司治理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独立非执行董事曲新久1/116/165/58/88/8温秋菊7/72/21/15/52/22/2宋焕政5/51/12/24/42/2杨志威4/41/12/2离任董事郑万春1/116/1610/1013/13刘纪鹏1/112/123/34/46/6李汉成1/111/113/34/49/96/6解植春1/116/165/54/413/13彭雪峰1/116/165/54/48/8刘宁宇1/19/93/33/38/86/66/6袁桂军1/116/1613/138/8注:1.杨晓灵董事委托赵鹏董事出席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程凤朝独立董事自2024年2月,刘寒星独立董事自2024年3月开始履职;其他董事变动情况,请参见本报告“第六章公司治理”中“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根据本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年报相关事项的会议邀请独立董事列席,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列席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公正意见的职责,独立董事解植春和彭雪峰受邀列席4次、独立董事杨志威受邀列席1次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5.董事在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前,仅列席会议,未参与表决。

    2023年年度报告115第六章公司治理(五)董事会会议及决议情况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共召开16次会议,审议议案95项,听取78项报告事项。

    其中,现场会议9次,书面传签会议7次。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报纸披露日期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3年1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3年2月1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3年2月2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3年2月22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3年3月2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3年3月25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3年3月2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3年3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3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3年4月2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3年5月1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3年5月1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23年5月2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3年5月25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3年6月2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3年6月2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3年7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3年8月1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23年8月1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3年8月15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3年8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3年8月31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3年9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3年9月2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23年10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3年10月31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023年11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3年12月1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2023年12月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3年12月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3年12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3年12月27日注:1. “现场会议”是指通过现场、视频、电话等能够保证参会人员即时交流讨论方式召开的会议;2. “书面传签会议”是指通过分别送达审议或传阅送达审议方式对议案作出决议的会议方式。

    (六)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及履职情况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资格、人数和比例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

    独立非执行董事在本行及本行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也不担任本行的任何管理职务。

    本行董事会已收到每位独立非执行董事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上市规则》第3.13条规定,就其独立性进行自查后出具的年度报告,并对该独立性自查报告进行评估。

    董事会认为各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部门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6第六章公司治理报告期内,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忠实、勤勉、独立履行职责,通过多项常态化独立董事工作机制发挥作用。

    一是召开1次董事长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本行经营战略、改革发展、风险内控、公司治理等重要事项进行深入的沟通交流。

    二是继续完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落实关联交易事项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的要求,召开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行关联交易、年度审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进行专题研究。

    三是落实独立董事上班制度,听取本行对审计、内控、薪酬、提名等工作的汇报,并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按时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关联交易、董事提名、董事和高管薪酬、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非执行董事还积极参加本行股东大会及业绩交流会,赴分支机构开展调研,对信贷监督体制机制建设、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提出书面优化建议。

    本行高度重视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相关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情况予以认真组织落实。

    报告期内,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未对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案提出异议。

    具体履职情况请参见本行于2024年3月28日发布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董事长及行长本行董事长、行长的角色及工作由不同人士担任,各自职责界定清晰,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的建议。

    高迎欣先生为本行董事长,负责领导董事会,担任会议主席,确保董事会会议上所有董事均知悉当前所议事项,管理董事会的运作及确定董事会能适时及有建设性地讨论所有重大及有关的事项。

    为协助董事会能适时地讨论所有重要及有关的事项,董事长会与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合作以确保董事及时收到适当、完备及可靠的信息供其考虑及审议。

    2024年3月12日,本行董事会聘任王晓永先生为本行行长,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行长任职资格之日起正式就任。

    董事会指定王晓永先生自2024年3月12日起代为履行本行行长职责,直至其行长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行长负责本行业务运作,推行本行的策略及业务计划,主持本行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八)董事、监事及有关雇员之证券交易本行已采纳一套不比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3的《标准守则》所订标准宽松的本行董事及监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准则。

    本行经查询全体董事及监事后,已确认他们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一直遵守上述守则。

    本行亦就有关雇员买卖公司证券事宜设定指引,指引内容不比《标准守则》宽松。

    本行并没有发现有关雇员违反指引。

    (九)董事关于编制账目的责任声明本行各董事承认其有编制本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账目的责任。

    2023年年度报告117第六章公司治理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董事会设立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6个专门委员会。

    除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外,其余各专门委员会均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主席。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占比超过50%。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构成如下:专门委员会类别成员姓名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高迎欣(主席)、张宏伟、刘永好、史玉柱、翁振杰、赵鹏、宋焕政、杨志威提名委员会曲新久(主席)、高迎欣、张宏伟、卢志强、刘永好、史玉柱、温秋菊、宋焕政、杨志威、程凤朝、刘寒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杨志威(主席)、高迎欣、吴迪、翁振杰、杨晓灵、温秋菊、宋焕政、程凤朝、刘寒星风险管理委员会刘寒星(主席)、吴迪、宋春风、赵鹏、温秋菊、宋焕政审计委员会温秋菊(主席)、宋春风、翁振杰、曲新久、程凤朝、刘寒星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宋焕政(主席)、吴迪、宋春风、曲新久、温秋菊、程凤朝注:1.2024年2月,程凤朝独立董事任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彭雪峰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年3月,刘寒星独立董事任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解植春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2024年3月,因到龄退休,郑万春先生辞去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袁桂军先生辞去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一)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1、主要职责研究审议长期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纲要,监督和评估战略实施过程;研究审议普惠金融业务的发展战略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年度经营计划;研究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战略、政策和目标、工作计划及报告;审议经济、环境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研究审议数据治理相关的重大事项;研究制订对外投资的相关制度,对本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建议和方案;负责本行及附属机构的集团并表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对外兼并收购的相关制度,研究兼并收购的策略,并提出建议实施方案。

    2、履行职责情况报告期内,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于1月18日、2月21日、2月28日、3月27日、4月12日、6月27日、7月24日、8月30日、9月19日、12月5日共召开10次会议,审议议案32项,听取审阅19项报告事项。

    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促进本行贯彻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为重点,持续完善战略管理体系,研究审议经营、科技、数据等战略规划,开展战略执行情况评估,促进战略有效实施;审阅普惠金融、小微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绿色金融等报告,学习传达监管检查评估文件,督促问题整改,定期审议社会责任及ESG工作报告,推动本行贯彻国家政策、监管要求,积极落实社会责任;审议数据治理报告,提升本行数据治理管理水平;强化并表及附属机构管理,修订附属机构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体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8第六章公司治理(二)提名委员会1、主要职责研究拟定董事、总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并就董事候选人、总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本行新聘分行行长、信用卡中心总裁以及拟派驻担任附属机构董事长、监事长、总经理的人选进行任前资格审查;对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进行资质审查,并每年审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及履职情况;制定特殊情况下增补董事和总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程序,适时开展增补提名工作;指导督促建立健全本行开发管理人才的综合数据库;结合本行发展战略,每年分析评价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成员多元化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提名委员会采用的提名程序及处理过程本行董事提名程序为:(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广泛征求股东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董事候选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亦有权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行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监事会可以提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但提名的人数必须符合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3)将合格人选提交董事会审议;(4)以书面提案方式向股东大会提出,股东大会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一进行表决;(5)遇有临时增补董事的,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符合提名条件的股东提出,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予以选举或更换;(6)同一股东及其关联方提名的董事原则上不得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3、履行职责情况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于1月3日、2月21日、3月1日、11月15日、12月5日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议案8项。

    提名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计划》,认真履行委员会职责。

    审核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工作的独立性及履职情况;开展2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征集与提名工作;初步审核1名总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定1名分行行长任职资格、1名附属机构高管任职资格;依法合规启动董事会换届工作;做好董事会整体架构、人员数量以及成员多元化政策的日常分析,根据可计量的目标,评估董事会多元化政策执行及改善情况;实施附属机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双秘书制”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提升了委员会的工作有效性和管理科学性。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共9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占比超过50%,成员中无本行高级管理人员。

    主席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杨志威,成员为高迎欣、吴迪、翁振杰、杨晓灵、温秋菊、宋焕政、程凤朝、刘寒星。

    1、主要职责研究并设计董事及总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制度、尽职考评制度,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定期开展评价工作;研究并设计董事及总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标准和方案、退出政策;研究确定总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级薪档;厘定董事和总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奖惩方案,包括非金钱利益、退休金权利及赔偿金额(包括丧失或非因行为失当而被解雇或终止职务或委任的赔偿),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查及批准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其丧失或被终止其职务或委任,或因行为失当而被解雇或罢免所涉及的赔偿安排;研究并设计本行及附属机构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阅及/或批准香港《上市规则》所述有关股份计划的事宜;审查本行重大薪酬制度、提出改进建议。

    2023年年度报告119第六章公司治理2、履行职责情况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3月1日、3月9日、7月31日、8月29日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议案7项,审阅议案1项。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围绕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评,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研究确定总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级薪档;开展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尽职考评,研究设计考评方案并组织实施;听取2022年度附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员考核结果报告;组织开展2023年度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工作。

    (四)风险管理委员会1、主要职责研究宏观经济形势、监管部门发布的法规、政策、制度等,制订风险偏好、风险管理策略,审核各类重大风险管理政策,确保风险限额的设立;审议风险管理重要制度与程序、关键事项与计划,持续完善风险管理架构与流程,督导高级管理层有效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并及时处置各类风险;掌握各类别风险管理情况,听取并审议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各类专项风险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及其他风险管理相关信息报告,提出全面风险管理指导意见;开展风险管理调研,评估各类风险状况、风险管理工作有效性、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和实施情况等,及时反映风险暴露情况和趋势,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和建议,监督高级管理层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监督、审查本行经营管理中重大风险事件处置,审核重大风险事件处置方案、大额呆账核销事项等。

    2、履行职责情况报告期内,风险管理委员会于1月11日、1月18日、3月1日、3月28日、4月17日、6月1日、6月13日、7月24日、8月21日、9月12日、9月25日、11月14日和12月14日共召开13次会议,审议议案54项、听取38项报告事项。

    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季度呆账核销等议案,取得了良好的风险管理履职成效。

    听取风险偏好和策略执行情况,持续提升风险治理水平,深入推动各类体制改革和流程优化等风险管理重点工作。

    风险管理委员会不断督导经营层夯实风险内控体系建设,稳步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以完善董事会风险管理履职为主线,通过健全风险治理体系,强化自上而下的宣导,构建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链接,加强深化沟通和交流。

    执行方面,充分发挥风险管理委员会职能优势,就各类议题发表专业意见。

    同时,风险管理委员会发挥呆账核销的审议职能,对于符合财政部和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规定的核销标准的不良资产,原则上加大清收处置力度,确保资产质量稳步提升。

    管理方面,风险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健全。

    坚持党的领导,将党委管风险机制和董事会风险治理体系有机结合指导经营层落实“党委管、全面管、主动管”的风险管理机制完善风险政策体系,加强风险偏好和风险策略的引领作用。

    督导方面,开展董事会风险评估调研,指导、监督评估,了解掌握基层机构一道防线风险管理情况,提出管理意见和建议。

    从架构、制度、流程、系统、执行等方面,对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整改提升情况开展评估验收。

    (五)审计委员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非执行董事4名,非执行董事2名。

    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财经、管理专家,其中主席温秋菊女士为注册会计师,具有丰富的会计、审计工作经验;2名非执行董事为国内知名公司主要负责人员,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成熟的金融、财务专业知识。

    本行审计委员会结构合理,具有足够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可以确保审计委员会有效发挥监督职能。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0第六章公司治理1、主要职责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构薪酬及聘用条款;检查本行的财务及会计政策及实务,审阅本行拟披露的定期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出意见;负责监督、评估、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督促指导本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组织内部控制状况自我评价;负责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督促高级管理层对内审发现问题的整改,审阅外部审计机构致经营管理层的建议书,协调高级管理层做出回应;审查监督本行员工举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其他不正当行为,确保本行公平且独立地处理举报事宜,并采取适当的行动。

    2、履行职责情况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于1月11日、2月6日、3月1日、3月13日、4月19日、6月20日、8月16日、10月23日共召开8次会议,审议议案26项,听取10项报告事项。

    审计委员会持续监督本行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审议了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及报告,推动内部控制机制完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议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定期听取内审工作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指导内审工作开展,推动管理层强化问题整改;组织完成年度外部审计师工作评价并提出续聘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构费用;监督外部审计工作,审阅外部审计计划,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勤勉尽责;听取外部审计师就本行内部控制的管理建议,并协调高级管理层做出回应,推动高级管理层、内审与外审的沟通。

    3、审阅定期报告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审阅、监察本行的财务申报程序及内部监控制度,并向董事会提供意见。

    本行审计委员会已审阅并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业绩公告。

    (六)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1、主要职责对本行的关联交易进行管理和风险控制,制订关联交易管理基本制度;负责确认本行的关联方,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行的关联交易进行界定;按照公正、公允的商业原则对本行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查和备案,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公允性和必要性;本行的重大关联交易由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提交董事会批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本行股票上市地证券管理机构相关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还需由股东大会批准;审核本行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牵头负责关联交易数据治理,审议关联交易数据治理重大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本行股票上市地证券管理机构规定的,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履行职责情况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于1月12日、1月18日、2月28日、4月27日、5月24日、7月13日、10月25日、12月12日共召开8次会议,审议议题15项,听取5项报告事项。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继续夯实关联交易监管新规落实成效,听取关联交易新规落实情况报告;进一步提升关联交易数据治理能力,督导高级管理层开展股权与关联交易数据专项治理活动,审议《中国民生银行数据治理实施细则》;持续开展关联方名单动态管理,依托工商数据主动开展疑似关联方排查与认定,保障关联方名单准确性、完整性;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披露、备案程序,对与关联方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逐笔审查后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和披露;督导本行经营层进一步加强关联交易管理系统建设,持续推进重要业务系统对接关联方名单、关联交易识别管控及数据信息自动化采集进程;有效指导本行内部交易管理工作,审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交易管理办法》。

    2023年年度报告121第六章公司治理八、监事会监事会为本行监督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行使相应职权,促进本行合规经营、稳健发展,维护本行和投资者利益,对股东大会负责。

    (一)监事会人员构成及其工作情况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行监事会成员共6名,其中股东监事2名,外部监事2名,职工监事2名。

    2名股东监事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金融、财务专业知识;2名外部监事均为财经、管理专家;2名职工监事长期从事政策研究及银行经营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本行监事会结构合理,具有足够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可以确保监事会有效发挥监督职能。

    (二)监事会职责依据《公司章程》,本行监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对董事会编制的本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本行财务,必要时以本行的名义另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审查本行的财务;对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行职务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监督董事会确立稳健的经营理念、价值准则和制定符合本行情况的发展战略;对公司发展战略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稳健性进行评估;对本行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对董事的选聘程序进行监督;对薪酬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监督;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根据需要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可对本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建议;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临时会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法律法规、监管规范、《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监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行定期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履职评价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28项议案,审阅年度重点领域风险管理报告、数据治理工作报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资本管理报告、关联交易情况报告等37项报告。

    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对所监督事项无异议。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报纸披露日期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1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3年2月1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2月2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3年2月22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3月2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3年3月28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3年4月29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8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3年8月31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10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3年10月31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2第六章公司治理(四)本行监事2023年出席会议情况监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监事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提名与评价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杨毓6/61/1 – 8/8鲁钟男6/61/16/68/8李宇6/61/16/68/8赵富高6/61/16/68/8张礼卿6/61/16/6 –龚志坚6/61/1 – 8/8离任监事张俊潼6/61/16/68/8王玉贵6/61/16/68/8注:监事变动情况请参见“第六章公司治理”中“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五)外部监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期内,外部监事忠实勤勉尽职,积极履行各项监督职责。

    在履职过程中,外部监事通过出席监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高管层重要会议,参加监事会组织的调研活动等方式,深入了解本行经营管理动态和改革转型进展,并就重大事项和发现问题提出客观公正的监督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外部监事监督职能。

    (六)监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1、提名与评价委员会(1)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责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第八届监事会提名与评价委员会成员5名,主任委员为张礼卿,成员为鲁钟男、李宇、赵富高、龚志坚。

    提名与评价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范围包括:根据本行经营管理状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监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监事会提出建议;研究监事的选任标准和程序,并向监事会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适的监事的人选;对由股东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组织实施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履职情况的考核与评价工作;研究和拟定监事的薪酬政策与预案,经监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批准;对董事的选聘程序进行监督;对全行薪酬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监督;根据需要,负责组织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监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2023年年度报告123第六章公司治理(2)履行职责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提名与评价委员会不断完善以日常履职监督为基础、年度履职评价为主线的履职监督评价体系。

    提名与评价委员会共计召开6次会议,审议审阅事项17项,督促全行强化业绩考核的风险合规导向,健全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机制,逐步建立起风险与收益兼顾、长期与短期并重、体现可持续发展原则的激励约束机制。

    持续强化监事会履职监督评价与年度监管通报、公司治理评估、金融机构评级等监管部门评价情况的衔接,围绕最新监管要求,拓宽履职评价维度,丰富履职评价内容,强化履职评价结果的运用,促进各公司治理主体依法依规行使权利、担当责任。

    2、监督委员会(1)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责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行监事会监督委员会成员5名,主任委员为龚志坚,成员为杨毓、鲁钟男、李宇、赵富高。

    监事会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范围包括:负责拟定对本行的财务活动进行检查、监督的方案;负责拟定对本行的发展战略、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检查监督的方案;负责组织对公司重大决策的合规性及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负责组织对行内经营机构的考察、调研,并监督对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负责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特定项目组织实施专项检查,按时报送检查报告;监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2)履行职责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监督委员会立足监管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监督职责,聚焦重点监督领域,探索特色监督模式,持续提升监督工作质效。

    监督委员会共计召开8次会议,审议审阅事项37项,及时学习传达贯彻33项重要文件及事项,实现对战略执行、经营管理、内控合规、风险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全方位监督覆盖。

    在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加强深层次、实质性监督调研,提升发现关键问题、分析研究问题、提出监督意见、促进问题整改的能力,不断完善监督闭环工作体系。

    全年共形成1份改革实施监督评价报告,2期同业经营情况分析及本行经营指标监督报告,向董事会、管理层发出34份监督工作函,根据问题落实整改情况形成10期监督工作督办简报,有效推动监督工作成果向公司治理实效的转化。

    九、高级管理层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共7位,包括行长王晓永、副行长张俊潼、副行长石杰、副行长兼董事会秘书李彬、副行长林云山、副行长黄红日、首席信息官张斌。

    13本行高级管理层对董事会负责,同时接受监事会监督,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开展经营管理活动,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按照董事会、监事会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本行经营管理情况。

    高级管理层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受股东和董事会不当干预。

    本行行长负责主持本行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本行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本行内部管理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设置方案、基本管理制度、具体规章等。

    13董事会指定王晓永先生自2024年3月12日起代为履行本行行长职责,直至其行长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张俊潼先生、黄红日先生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副行长任职资格之日起正式就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4第六章公司治理十、员工情况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在职员工63,742人,其中本行员工60,843人,附属机构员工2,899人。

    本行有管理类岗位人员6,137人,专业类岗位14人员54,706人。

    本行员工中,男性员工26,445人,占比43.46%,女性员工34,398人,占比56.54%。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2,971人,占比21.32%;本科学历44,627人,占比73.35%;专科及以下学历3,245人,占比5.33%。

    本行退休人员1,075人。

    截至报告期末,民生金租327人,民生加银基金294人,民银国际125人,民生理财237人,民生村镇银行1,916人。

    本行人力资源及薪酬政策的主导思想是:紧密围绕战略转型要求和中长期发展目标,构建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优良的战略人才梯队;通过人力资本的前瞻性、精准投入,保持合理的薪酬市场竞争力;重点完善内部收入分配结构,不断优化以价值创造为核心的薪酬激励机制;建立薪酬激励与风险相匹配的薪酬机制,强化薪酬激励在风险管控中的约束导向,促进构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新模式,引导全行夯实客户基础,推动以客户为中心的业务模式转型。

    根据内部管理机制,本行员工年度薪酬总额综合考虑员工总量、结构、青年员工成长、战略业务领域人才引进与培养、风险控制和经营成果等因素确定。

    同时,员工绩效薪酬挂钩机构(部门)和个人的综合绩效完成情况,在考核指标方面设置可持续发展、客户基础、风险控制、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等关键绩效指标,体现薪酬与经营绩效、风险防范和社会责任的关联。

    报告期内,本行基本完成专业序列评聘和岗位定价薪酬改革,构建起“管理-专业”双通道互通发展的人才成长发展体系。

    新体系下强化对战略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一线员工和青年人才的激励力度,实现激励资源的合理分配以及对员工实际价值贡献的科学激励,遵循“因需设岗、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按绩取酬”的管理原则,形成“科学评价价值、合理分配价值、全力创造价值”的循环动力系统,力求达到“高层有担当、中层有效率、基层有干劲”的激励效果。

    为健全绩效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薪酬在公司治理和风险管控中的引导作用,平衡当期与长期、收益与风险,防范激进经营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本行对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人员建立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机制。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制度要求,董事会审议了全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报告,包括全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建设情况,以及在出现违法违规违纪、超常风险暴露、重大风险事件等情形下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培训工作紧扣全行战略转型、业务推进与人才梯队建设需求,践行“以岗定训、精准赋能”。

    完成覆盖112个专业序列的学习地图建设,为每个专业序列配置差异化的培训资源;持续加大对关键团队的培训力度,实施管理人员党校培训、数字化金融生力军培养、改革V动力(第三季)等重点项目;持续运营“全民生音”音频学习频道,开创“全民视训”视频+直播学习频道,实现人人可直播功能,直播培训参与人次超过10万,探索培训赋能新模式;组织开展“创师纪”项目,推进全行内训师体系化赋能与培养;贯彻“学考评”一体化建设框架,组织实施近12万人次参与的岗位资格认证考试。

    通过提升培训工作整体质效,进一步强化员工履职能力,培养员工综合素质。

    14专业类岗位包括从事产品研发、风险管理、信息科技、运营支持等2023年年度报告125第六章公司治理十一、部门设置情况中国民生银行客群部门公司业务部战略客户部地产金融部机构业务部金融同业部个人金融部小微金融事业部/普惠金融事业部财富管理部/私人银行部产品及支持部门交易银行部投资银行部金融市场部生态金融部零售质量控制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资产托管部/养老金业务部网络金融部信用卡中心风险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授信审批部信贷管理部资产保全部法律合规部后台支持部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发展规划部资产负债与财务管理部信息科技部数据管理部运营管理部财产与基建管理部/总部基地建设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安全保卫部伦敦分行筹备组董监事会机构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审计部分行十二、机构情况报告期末,本行已在全国41个城市设立了42家一级分行,已建成105家二级分行(含异地支行),分行级机构总数量为147个。

    报告期末,本行机构主要情况见下表:机构名称机构数量员工数量资产总额(百万元,不含递延所得税资产)地址总行113,1943,355,573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北京分行1674,2931,072,675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B座1层02单元、3-12层上海分行932,837563,168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0号广州分行1092,826342,255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猎德大道68号民生大厦深圳分行602,039267,419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海田路民生金融大厦武汉分行821,60397,686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396号中国民生银行大厦太原分行1101,533127,716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426号山西国际金融中心B座3号写字楼3-5层、9-21层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6第六章公司治理机构名称机构数量员工数量资产总额(百万元,不含递延所得税资产)地址石家庄分行1392,097126,568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197号民生银行大厦大连分行4685386,111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东路52号民生国际金融中心南京分行1833,507362,544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99号紫金金融中心1幢民生银行杭州分行912,092264,302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新城市民街98号尊宝大厦金尊重庆分行1111,367132,060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9号同聚远景大厦西安分行961,41887,207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16号泰华金贸国际5号楼民生银行福州分行4398651,166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82号济南分行1272,043141,368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经十路12376号博鳌大厦宁波分行4277955,462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聚贤路815号成都分行1151,674157,819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535号天津分行49982105,021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43号中国民生银行大厦昆明分行7296980,621云南省昆明市彩云北路11800号泉州分行4367133,797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689号苏州分行351,136116,584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时代广场23幢民生金融大厦青岛分行5197574,185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90号温州分行2361667,570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怀江路1号金融大厦民生银行厦门分行2955941,185福建省厦门市湖滨南路50号厦门民生银行大厦郑州分行1061,591139,816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1号民生银行大厦长沙分行441,05376,876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189号民生大厦长春分行2457023,812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大街500号民生大厦合肥分行711,02285,572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芜湖西路与金寨路交口银保大厦2023年年度报告127第六章公司治理机构名称机构数量员工数量资产总额(百万元,不含递延所得税资产)地址南昌分行4167667,827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545号汕头分行2952733,240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17号华景广场1-3层南宁分行4267371,570广西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136-5号华润大厦C座1-3层,3夹层,30-31层,36层呼和浩特分行2347444,097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20号,东方君座C座中国民生银行大厦沈阳分行4754427,781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65号香港分行1295163,080香港中环金融街8号国际金融中心二期37楼01-02室、12-16室及40楼贵阳分行4158452,612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长岭南路33号天一国际广场8号楼海口分行1724112,696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77号中环国际广场拉萨分行51679,851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北京大道11号海亮世纪新城2.1期F1幢1层1号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112267,833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0号40楼哈尔滨分行1737323,788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11号奥林匹克中心一区1-6层兰州分行1129119,883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123号甘肃日报报业大厦(一至四层)乌鲁木齐分行924921,320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314号西宁分行615213,061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昆仑中路102号电信实业大厦裙楼1-4层银川分行919016,140宁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06号金海明月19号楼1-5层地区间调整– – -1,394,599合计2,46160,8437,386,31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8第六章公司治理注:1.机构数量包含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含异地支行)、支行营业网点(含营业部)、社区支行、小微支行等;2.总行员工人数包括除分行外的所有其他机构人员,含总行部门、信用卡中心、集中运营等人员,其中信用卡中心8,315人;3.地区间调整为辖内机构往来轧差所产生。

    十三、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在本报告期内的具体实施情况截至目前,本行尚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十四、股东权利(一)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本行《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本行在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

    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在该拟举行的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10%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要求。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行10%以上股份(该等股份在该拟举行的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予配合。

    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本行承担。

    (二)在股东大会提出提案的程序本行《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本行提出提案,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2023年年度报告129第六章公司治理本行召开股东大会年会,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以书面形式向本行提出新的提案,本行应当将提案中属于股东大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列入该次会议的议程。

    股东可通过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联络方式请参见“十五、与股东的沟通”。

    (三)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本行《公司章程》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四)向董事会提出查询股东在向董事会办公室提供证明其持有本行股份的种类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并经本行核实股东身份后,有权依据《公司章程》查阅本行有关信息,包括《公司章程》、股本状况、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股东会议的会议记录等。

    联络方式请参见“十五、与股东的沟通”。

    十五、与股东的沟通(一)信息披露本行作为沪港两地上市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及行业监管规定,持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打造合规化、长效化管理机制,高效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推广优秀创意及做法,丰富定期报告展现形式,从内容、形式等方面持续提升定期报告质效,投资者认可度、同业及市场反响逐年提升,及时、准确、完整发布各类临时公告,报告期内,本行在上交所发布4份定期报告,68份临时公告;在香港联交所发布133份信息披露文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规定,合规完成本行《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发布,本行信息披露工作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

    本行2022年年度报告荣获美国通讯专业联盟(LACP)年报大赛商业银行组最高奖项“白金奖”,信息披露特色实践及管理创新举措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董办工作最佳实践案例》。

    (二)投资者关系本行秉承为投资者服务、对投资者负责的理念,高度重视投资者诉求和建议、高效组织投资者关系活动,获得市场持续认可。

    2023年,本行再度荣获中国证券金紫荆奖“卓越投资者关系管理上市公司”、香港投资者关系协会“投资者关系大奖-卓越证书”。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0第六章公司治理本行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制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通过投资者关系网站、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等渠道,采取股东大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

    报告期内,本行投资者关系活动的频度、广度和深度持续提升,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充分有效。

    1、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6月,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在北京召开,234名股东和授权代表通过现场出席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会,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后,董事长、行长和主要高级管理人员与现场参会的中小股东就公司发展战略、转型进程、经营情况等进行深入交流。

    2、业绩说明会2023年3月,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在北京召开,董事长、行长、独立董事代表和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民生播客厅”在微信端、手机银行客户端、网上银行同步直播,线上参与投资者超过5,300人次,被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评为“2022年报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

    10月,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通过上证路演平台召开,行长、独立董事代表和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3、与机构投资者和资本市场充分交流报告期内,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带队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重点地区开展业绩路演,并通过参加券商策略会、接待专题调研、组织座谈交流等形式,与来自境内外的1,000余位投资者和分析师召开了99场会议。

    报告期内,资本市场对本行的关注度和认可度显著提升,股价表现优于同业平均水平。

    4、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便利本行持续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投资者关系活动、行使股东权利提供便利,及时响应中小投资者诉求。

    全年接听投资者热线200余通,处理咨询邮件近200封,回复上证e互动平台提问59则。

    本行开通中英文双语投资者关系网站,中小投资者可查询和下载可视化财务数据、灵活检索公告通函、订阅投资者关系活动提醒、预约线上线下交流。

    网站开设“投资者问答”专栏,集中解答中小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

    本行投资者关系网站连续两年被国际权威刊物IR Magazine提名为大中华区“最佳投资者关系网站”。

    投资者可通过如下方式查询本行相关信息或与投资者关系团队联络: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中国民生银行大厦邮政编码:100031投资者关系网站:ir.cmbc.com.cn 投资者热线:86-10-58560975、86-10-58560824传真:86-10-58560720电子信箱:cmbc@ cmbc.com.cn 2023年年度报告131第六章公司治理十六、2023年《公司章程》的变动情况2023年6月9日,本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

    2023年11月,本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民生银行修订公司章程的批复》(金复〔2023〕436号),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获核准并正式生效。

    本行《公司章程》修订详情请参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 )发布的相关公告。

    十七、董事遵守有关持续专业发展培训的情况报告期内,本行每名董事均恪守作为公司董事的责任与操守,并与本行的业务经营及发展并进。

    本行鼓励董事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持续专业发展,同时各位董事均通过研读书籍不断发展及更新其知识和技能。

    全体董事均多次参加本行组织的专题培训或研讨会,研究审阅了多项风险、资本、反洗钱、关联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专题报告,听取并研讨本行改革重大事项,全面了解本行改革及经营管理状况。

    本行董事高迎欣、张宏伟、卢志强、郑万春、史玉柱、吴迪、宋春风、赵鹏、解植春、曲新久、温秋菊、宋焕政、杨志威、袁桂军参加了监管机构组织的专题培训。

    十八、公司秘书接受培训的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财政年度内,公司秘书张月芬女士已参加不少于15个小时由香港联交所及其他专业机构举办的相关专业培训。

    十九、与公司秘书联络的情况本行于报告期内委任外聘服务机构卓佳专业商务有限公司张月芬女士为本行公司秘书,本行证券事务代表王洪刚先生为主要联络人。

    二十、符合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的要求于报告期内,根据载列于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的《企业管治守则》,本行已全面遵守该守则所载的守则条文,同时符合其中所列明的绝大多数建议最佳常规。

    二十一、董事会风险管理情况本行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并对全行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和风险水平进行监督评价(包括审查其有效性)。

    该体系旨在为不会有重大的失实陈述或损失作出合理(而非绝对)的保证,并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已通过其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全行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充足程度及成效。

    董事会审议通过《中国民生银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听取及审阅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中国民生银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且已刊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及本行网站,本行董事会认为本行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为足够且有效。

    有关本行风险管理详情,参见本报告“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二、风险管理”。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2第六章公司治理本行董事会以完善风险管理履职为主线,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政策指引(试行)》、原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监管规定与内部风险管理需要,建立并持续完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履职清单,强化依法合规履职,夯实管理基础,完善制度体系,优化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风险管理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工作程序等,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审议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风险策略及执行情况的报告等,聚焦风险管理体系优化、偏好策略制定、制度流程建设、系统工具提升、数智化风控等重点工作,不断完善各类风险的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控制与缓释机制,监督高级管理层开展全面风险管理,提升风险管理的主动性、科学性和前瞻性。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其具体职责、履行职责情况等请参见本章“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四)风险管理委员会”。

    处理及发布内幕消息的程序和内部监控措施。

    本行已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本行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授权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

    本行相关制度对重大信息和内幕信息报告责任人、重大信息报告环节和披露审批流程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登记要求予以明确规定。

    本行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内容和时间等相关档案,对内幕信息进行管理和监控。

    二十二、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一)内部控制评价情况本行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各司其职,本行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有效运作。

    本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的要求,逐步建立起一套较为科学、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形成了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内控机制。

    本行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评价作用,不断完善内部控制评价监督体系,持续优化内部控制评价流程和工具,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内部控制管理的精细化程度。

    报告期内,按照内部控制评价原则和年度审计计划,2023年对6家并表附属机构,11家一级分行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检查,检查有效覆盖重点业务和重要风险领域;采取持续监督、集中后续审计、内部控制有效性考核等多种措施监督落实内部控制及风险问题有效整改;依据本行制度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发起问责。

    本行通过持续的内部控制评价,有力促进了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内部控制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内部审计情况本行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审计部,实行总部垂直管理的独立审计模式,设立华北、华东、华南、华中、东北和西部六个区域审计中心;并结合本行经营特点,设立公司业务审计中心、零售业务审计中心、金融市场业务及集团审计中心、财务运营及信息科技审计中心、数字化审计中心、规划及业务管理中心、整改监督中心、质控及督导中心。

    审计部负责对本行所有业务和管理活动进行独立检查和评价,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独立、客观地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和咨询工作。

    重大审计发现和内部控制缺陷向董事会直接报告,并通报高级管理层,保证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本行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并不断修订完善;建立了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检查体系,非现场审计系统覆盖到本行所有的资产与负债业务;以风险为导向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范围覆盖到公司业务、零售业务、金融市场、信用卡、信息科技、基建工程、财务会计、风险管理等全部业务条线和内控管理环节;基本实现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审计的全覆盖。

    2023年年度报告133第六章公司治理本行通过全面审计、专项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多种形式,对经营机构及并表附属机构的内部控制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报告期内,按照年度审计计划,审计部高效完成了全年审计工作任务,共组织实施专项审计42项;开展经营机构及并表附属机构内控评价审计17项;开展经济责任审计75人次;发出风险提示和审计提示14份;出具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汇报、调研报告等19份,充分发挥了内部审计监督、评价和咨询职能。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持续跟踪、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有力促进了本行内控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加强对子公司重大事项的专业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子公司管理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体系,确保集团并表管理的各项要求得到充分落实,逐步将本行与子公司打造为战略契合、治理有效、风险隔离、协同发展的有机整体。

    一是进一步完善子公司经营计划管理机制,推动子公司业务经营活动与战略规划有机结合;二是进一步明确子公司各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履职要求,选优配强本行有权提名的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对子公司经营发展和风险管理等实施有效指导监督;三是进一步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推动风险管理技术导入、监测和信息共享,指导子公司有效开展各类并表风险管理;四是进一步推进集团业务协同,引导子公司深度融入本行客户、产品和经营管理体系,提升集团整体的发展韧性和抗风险能力;五是进一步加大集团科技资源共享,提升集团整体运营效率。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4董事会报告Report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2023年年度报告135第七章董事会报告一、主要业务回顾、财务成果及发展有关本行的主要业务、财务表现关键指标分析、业务发展,请参见“第二章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及“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公司的环境政策及表现本行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91条以及载于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2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刊发《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请见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及本行网站。

    三、遵守相关法律及法规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本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期后事项除上文披露外,于财政年度结算日后截至本报告日期,本行并无发生任何重大事项。

    五、利润及股利分配情况(一)2022年年度股利分配执行情况本行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本行全体股东实施了分红派息。

    以截至本行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2022年年度现金股利: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1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3.69亿元。

    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

    A股股东、沪股通股东的现金红利已按规定于2023年6月发放,H股股东、港股通股东的现金红利已按规定于2023年7月发放,该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详情请参见本行日期为2023年6月9日的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公告和日期为2023年6月9日、6月15日的上交所网站公告。

    (二)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本行经审计2023年度财务报表,本行实现净利润352.91亿元,已支付永续债利息和境内优先股股息合计43.16亿元;按照本行2023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5.29亿元;按照本行2023年末风险资产的1.5%差额计提一般准备43.79亿元。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以及本行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6元(含税)。

    以本行截至2023年末已发行股份437.82亿股计算,现金股利总额共计约人民币94.57亿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6第七章董事会报告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数确定。

    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

    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基准汇率折算。

    六、近三年普通股股利分配情况2023年2022年2021年每10股派息金额(含税,人民币元) 2.162.142.13每10股转增数(股)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人民币百万元) 9,4579,3699,326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百万元) 31,50731,16331,053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30.0230.0630.03注: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七、普通股股利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公司章程》规定,本行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本行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一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在盈利年度应当分配股利。

    公司研究论证股利分配政策时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在满足本行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应当主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本行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利润不少于本行当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本行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本行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本行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本行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表决该议案时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本行根据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本行上市地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并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经本行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表决该议案时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并单独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报告期内,本行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有明确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

    2023年年度报告137第七章董事会报告八、税项和税项减免本行股东依据以下规定及不时更新的税收法规缴纳相关税项,并根据实际情况享受可能的税项减免,并应就具体缴纳事项咨询其专业税务和法律顾问意见。

    以下引用的税收法规均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发布。

    (一)A股股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规定,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亦按照上述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股权、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非居民企业股东取得股息所得,减按10%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H股股东根据《关于国税发(1993)045号文件废止后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348号),在香港发行股份的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外居民个人股东派发的股息时,一般可按10%的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

    境外居民个人股东可根据其居民身份所属国家与中国签署的税收协定及内地和香港(澳门)间税收安排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对于向股息派发登记日名列本行H股股东名册的H股个人股东派发股息事项,本行将按1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法规及相关税收协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扣缴义务人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为此,任何以非个人企业名义,包括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理人或受托人、或其他组织及团体名义登记的H股股份皆被视为由非居民企业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本行将在向其派发股息时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现行香港税务局的惯例,在香港无须就本行派付的H股股息缴付税款。

    有关沪港通的税项事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执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8第七章董事会报告有关深港通的税项事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的规定执行。

    (三)境内优先股股东个人取得的非公开发行的境内优先股股息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事宜,根据中国相关税务法规规定执行。

    对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其他股东现金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企业投资优先股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

    九、主要股东有关本行的主要股东信息,请参见“第四章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十、股本与股票及债券发行有关本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股本与股票及债券发行的情况,请参见“第四章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第五章优先股相关情况”。

    十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本行2023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闫琳、张红蕾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1002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十二、优先认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未就优先认股权作出规定,不要求本行按股东的持股比例向现有股东发售新股。

    《公司章程》第二十九条规定,本行增加注册资本,可以采用向非特定投资人募集普通股股份,向现有股东配售普通股股份,向现有股东派送普通股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份、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章程》中未规定关于股东优先认股权的强制性规定。

    十三、慈善及其他捐款报告期内,本集团的公益捐赠额为人民币1.24亿元。

    2023年年度报告139第七章董事会报告十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有关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简历、合约安排及薪酬详情,请参见“第六章公司治理”章节。

    截至本年度报告披露日,翁振杰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尚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报告期内,本行为雇员提供的退休福利的情况载于财务报表附注八、23“应付职工薪酬”。

    十五、管理及行政管理合约报告期内,本行未就本行整体或主要业务签订任何行政管理合约。

    十六、许可弥偿条文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险报告期内,本行已就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能面对因企业活动产生的法律诉讼,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了有效的责任保险。

    十七、与客户和雇员的关系本集团认为,与客户保持良好关系非常重要,并努力为客户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及创造更大的价值与回报。

    于2023年,本集团与客户之间并没有重大和严重的争议。

    关于本行与员工的关系请参见本行《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十八、消费者权益保护履职情况报告期内,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持续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以消保五年规划为指引,通过强化高层统筹指导、强化重点机制建设、强化关键领域管控、强化新投诉系统赋能、强化文化与团队建设五项举措,不断推进消保管理工作深度嵌入业务和管理全流程,促进业务健康发展、推动服务水平提升。

    在强化高层统筹指导方面,本行持续推动消保工作深度融入公司治理,本年度董事会审议消保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审议修订消保基本制度,专题学习监管部门消保重点文件,研究消保重大问题和政策并给出工作指导,督促管理层持续构建合规、高效的消保履职机制。

    监事会持续强化消保日常监督及董事会和高管层的履职监督,通过审议、审阅报告等形式及时掌握了解消保工作情况,推进问题整改,不断完善消保监督履职评价体系。

    高管层认真落实监管部门、董事会、监事会要求,通过行长办公会、消保委会议、工作约谈、工作批示等多样化方式部署、指导、督促全行消保工作开展。

    在强化重点机制建设方面,本行在制度体系、消保审查、考核约束等方面不断健全消保管理体制机制,持续构建精细化、专业化的消保管理架构。

    本年度,本行以落实监管新规为抓手,持续夯实消保专项制度、内化制度和操作制度三层制度管理体系建设。

    进一步优化消保审查机制,持续将消保审查融入本行风险管理与内控合规体系,丰富完善审查制度和审查指引体系,强化消保审查审批人员管理,持续优化消保审查系统,提升消保审查数字化管理水平。

    进一步优化消保考核约束机制,聚焦重点领域工作,强化过程管理和重点机构督导提升。

    在强化关键领域管控方面,本行根据监管要求和外部市场环境变化,深入推动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消费者适当性管理、营销宣传、信息披露、合作机构、服务收费等关键领域工作,消保工作融入业务程度不断加深并持续推进业务规范发展。

    在强化文化与团队建设方面,本行持续强化消费者教育宣传和消保培训工作,高质量开展“315”宣传周、金融知识万里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等集中教育宣传活动,持续性开展“消保专栏”建设、防范不法中介、服务重点群体等主题性常态化教育宣传活动,强化“民生消保在行动”品牌形象,相关工作得到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认可。

    结合业务发展和工作需求,持续性开展重点突出、多层次、全覆盖的消保培训,不断提升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能力。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40第七章董事会报告在投诉管理方面,本行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以新投诉管理系统上线为抓手,全力做好系统功能上线,切实通过溯源整改推动管理改进、产品优化和服务提升,持续推动多元纠纷化解,推进问题解决,不断提升投诉处理质效和客户满意程度。

    2023年本行共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198,430件,从业务分布看,投诉量较高的是信用卡(65.82%)、借记卡(20.19%)和贷款(7.23%)等业务领域;从地区分布看,投诉量较高的是北京(69.72%,含信用卡中心投诉)、广东(4.11%)和江苏(3.16%)。

    本行将持续聆听客户心声,对客户投诉进行监测分析,挖掘客户真实需求,努力通过投诉管理推动实现产品优化、管理改进和服务提升,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十九、董事会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评价2023年11月30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进一步明晰本行信息披露管理职责边界和流程,持续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体系。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承董事会命高迎欣董事长2024年3月28日2023年年度报告141监事会报告Report of the Board of Supervisors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42第八章监事会报告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监管政策要求作为监事会工作的根本遵循,积极促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充分发挥调查研究的关键作用,重实际、研实情、谋实效,聚焦重点监督领域,推进监督关口前移,健全监督运作机制,促进各方监督力量形成合力,为本行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

    报告期内,根据监管要求和履职需要,全年组织召开监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23次,其中监事会会议6次,审议审阅事项65项;监事会非决议会议3次,审阅事项30项;提名与评价委员会会议6次,审议审阅事项17项;监督委员会会议8次,审议审阅事项37项,学习传达贯彻33项重要文件及事项;依法出席股东大会1次,列席董事会会议17次(含非决策性会议1次);向董事会、管理层发出34份监督工作函,10期监督工作督办简报,2份同业比较及经营分析监督报告,以及1份改革实施监督评价报告。

    监事会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履行监督职能,持续完善体制机制,推动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持续强化监管重点关注领域常态化监督,促进全行胸怀“国之大者”,精准有力支持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持续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有效维护金融消费者、全体投资者、职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

    二是积极构建战略发展、经营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内控合规领域多维长效监督体系,持续加强深层次、实质性监督调研,对本行五年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实施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及风险内控体系建设情况持续跟踪监督,督促全行保持战略定力,深化改革转型,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建立健全科学的业绩观和稳健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是探索构建全行大监督体系的方式和路径,及时与审计、合规、风控、纪检等部门共享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协同开展公司治理视角下监督问责体制机制调研,与董事会、高管层高效沟通、协调运行、有效制衡,携手发挥公司治理合力。

    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一、公司依法经营情况报告期内,本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未发现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报告真实情况本行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国内和国际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本行募集资金使用与本行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一致。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收购、出售资产中有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或者造成本行资产流失的情形。

    2023年年度报告143第八章监事会报告五、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损害本行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监事会对本行董事会在2023年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没有异议,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七、内部控制情况本行持续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监事会对本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内部控制机制和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八、信息披露实施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本行信息披露实施情况无异议,本行认真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信息披露中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

    承监事会命杨毓监事会副主席2024年3月28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44第九章ESG管治、环境和社会责任2023年,本行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推动建立高水平的ESG管理体系,不断完善ESG治理架构,强化践行ESG理念,创新开展ESG实践,将ESG全面融入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持续提升ESG管理水平。

    本行高度重视各利益相关方的共同价值,重点聚焦环境、社会与管治的关键领域,不断提升ESG管理水平,积极履行环境和社会责任。

    履行社会责任及ESG信息详情请参见《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以及载于本行网站的环境、社会及管治部分。

    一、ESG管治本行董事会高度关注ESG工作,全面监督ESG政策及规划的实施,确保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通过定期审议ESG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研讨ESG事宜,关注ESG监管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检查评估结论,指导和监督经营层开展ESG相关工作。

    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负责审议履行经济、环境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议题,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并定期关注政策和规划的执行情况,监督实施效果,协助董事会督导经营层开展ESG相关工作。

    本行持续完善ESG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业务相关的ESG风险得到妥善管理、ESG责任得到切实履行。

    本行从战略规划高度推动ESG工作,建立了“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三级工作机制,成立ESG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行长担任副组长;设立了由相关部门组成的ESG工作组,分别从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和落地实施三个层面管理、组织、落实ESG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和《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明确了ESG管理策略、风险分析、重要议题等内容。

    董事会在充分了解本行ESG工作成效与进展的基础上,将全球同业最佳实践作为ESG工作目标,会同经营管理层,在融资环境影响、消费者权益保护、绿色金融、商业道德等ESG重点领域开展针对性提升工作。

    本行积极开展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通过设置长效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利益相关方的诉求并积极回应,将其重点关注的ESG议题作为我们的行动方向和信息披露参考。

    报告期内,为更深入和全面地了解内外部利益相关方对本行ESG议题重要性评估反馈,本行针对股东及机构投资者、客户、供应商、员工开展了专题问卷调查,邀请各方从自身角度评价本行各项ESG议题的重要程度,并在调研的基础上,开展实质性议题分析与重要性评估,为本行ESG管理和披露工作的开展提供帮助和指导。

    二、履行环境责任情况本行高度关注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主动识别双碳、绿色金融相关政策为本行带来的风险和机遇,制定绿色金融目标,坚决落实绿色发展战略并不断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将环保低碳理念融入本行的采购、运营中,持续减少运营过程中的碳足迹,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关注绿色发展,完善顶层设计。

    报告期内,完善并更新了多项与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的政策制度,建立完善机制。

    绿色金融方面,执行《中国民生银行绿色金融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等工作部署,制定了《中国民生银行绿色金融管理办法》,明确了“董事会承担主体责任、高级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多部门协同执行落实”的绿色金融管理体系。

    将客户的ESG风险管理作为尽职调查、审查审批、资金拨付、贷后管理等环节的重要内容,主动开展风险管控工作,实现ESG风险信贷全流程管理。

    本行在《绿色金融信贷政策》中明确提出绿色信贷发展策略、年度目标;在《绿色金融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在投融资全流程中加强环境、社会与治理风险管理。

    2023年年度报告145第九章ESG管治、环境和社会责任布局绿金产品,应对气候变化。

    本行积极布局绿色金融,支持对环境友好的融资需求,迭代可持续发展、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全方面满足绿色发展所需的资金支持。

    报告期内,本行在“峰和”系列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新能源、碳减排等绿色金融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支持“减排贷”“光伏贷”等产品创新与模式创新。

    可持续发展类产品开发方面,实现绿色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业务的突破,支持碳减排领域项目贷款融资,联合推出了“农户光伏”等创新产品以支持企业、农户低碳转型,并承销发行首单定向绿色碳中和保障房债券。

    助力转型金融,举办了“钢铁巨人峰和绿转——中国民生银行钢铁行业低碳转型金融服务方案发布会”,助力钢铁企业在源头“无碳”、生产“减碳”、后端“活碳”等三大领域实现绿色发展、提升ESG价值。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绿色信贷节能减排量折算:节约标准煤401.33万吨,减排二氧化碳当量807.53万吨、减排化学需氧量38.10万吨,减排氨氮1.13万吨,减排二氧化硫22.03万吨,减排氮氧化物25.33万吨,节约用水量194.54万吨。

    贯彻绿色运营,助力“双碳”目标。

    本行把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理念贯穿于业务运营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以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的有机统一,实现可持续发展。

    全面搭建绿色运营体系,大力开展生态银行和智慧银行建设,推进建立多维立体的绿色运营服务体系,持续加强线上化、智能化生态产品模式创新,探索落地“账户机器人”“企业云柜台”等普惠无纸化金融产品。

    不断升级线上服务,创新线上产品,提升线上平台月活用户数和支付业务交易规模,通过减少业务纸张的使用和人员出行等方式降低各类资源消耗。

    践行绿色宣传理念,在本行各机构、网点、办公区布设电子广告屏用于包括形象宣传片、业务宣传视频等内容。

    倡导绿色办公,践行环保理念。

    本行践行绿色低碳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在采购、办公等多个维度与环节推行节能减碳减排,践行环保理念。

    提倡绿色采购,加强采购管理和供应商管理,积极推动落实绿色采购政策,促进供应商提升其环境、社会风险管理水平,携手供应商承担社会责任。

    坚持绿色办公,在制度建设、理念宣贯等方面强化意识养成,并在用水、用电、餐饮、办公用品等方面倡导节约与循环利用等方面多措并举,大力倡导员工践行绿色环保、循环可持续发展的生活方式。

    上线i民生协同办公平台,积极推行办公数字化、线上化、无纸化,实现140余个纸质审批流程的线上化敏捷管理,鼓励并引导各类会议向线上迁移,报告期内全行共召开线上会议272,710场,其中i民生视频会议270,924场、集成视频会议1,786场。

    三、履行社会责任情况本行坚持将自身发展与社会进步紧密结合,努力提供数字化、专业化、综合化的金融服务,打造共生、共享、共赢的生态,推动ESG相关理念融入业务发展、客户服务、乡村振兴、慈善公益等方面。

    以客为尊,提供优质服务。

    本行秉持“以客为尊”的价值观,高度重视客户服务。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优化网点布局,加强社区网点布设,进一步扩大金融服务渠道覆盖面,保障金融服务惠及更多欠发达地区,完善线下服务网络。

    关注适老服务,在网点、电话、线上等渠道均有专属设计,在产品方面搭建养老金融服务体系,积极为客户提供养老金融服务解决方案,提高老年客户服务质量及客户体验;关爱特殊群体,杭州分行试点建立“手语姐姐数智翻译平台”,通过厅堂服务PAD呼叫手语专业翻译,协助听障人士更好地沟通与表达金融服务需求。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建立公平的产品和服务营销宣传政策、隐私保护政策与投诉管理程序,保护消费者金融信息、隐私安全,提供优质服务体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46第九章ESG管治、环境和社会责任金融普惠,服务民企小微。

    本行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发挥服务民企、小微企业优势,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金融活水。

    丰富普惠信贷产品体系,创新推出主动授信智能决策模式的民生惠信用贷、抵押贷等线上信用产品,打造支持区域特色客群批量开发的“蜂巢计划”,开发数字农贷通多模式线上化涉农产品,聚焦普惠金融客群深度经营,持续增强普惠金融服务能力。

    打造小微企业专属口袋银行“民生小微App”3.0,围绕民生财务助手、民生信贷专员、民生服务专员三大定位,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小微贷款余额7,912.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77.8亿元,增速15.77%;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122.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32.2亿元,增速11.51%。

    民生小微App服务用户数突破169万户,放款金额突破3,600亿元。

    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

    本行自觉融入国家战略,以金融之力支持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

    在业务支持方面,持续加大金融供给,以“农链通”系列业务为载体,打造覆盖农业产业链条上各类场景的专属业务模式和产品组合;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手段,有效解决传统农村金融服务中信息不对称、流程效率低、融资价格高、可获得性差等问题,为农户个人提供触手可及的高质量服务;针对农产品出口加工企业需求制定专属“出口e融”产品方案,解决企业资金难题,有效提升资金周转效率,促进农产品出口企业发展。

    在乡村振兴与定点帮扶方面,开展涵盖组织、金融、产业、人才、文化、教育、生态等方面的多样化帮扶,实现全国脱贫地区消费帮扶总额4,888万元,全国832个国家级脱贫县贷款余额443.02亿元,持续推动脱贫地区经济发展,提高当地居民生活质量。

    本行连续22年对口帮扶河南省封丘、滑县,累计向两县捐赠无偿帮扶资金逾2亿元,投放贷款超12亿元,连续多年获得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考核最高等次——“好”。

    报告期内,落地帮扶项目和工作机制79项,投入无偿帮扶资金3,753万元,引进无偿帮扶资金3,397万元,培训乡村振兴关键群体1.8万人次,惠及人数达2.36万人次,有力推动了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

    慈善公益,传递民生温度。

    本行坚持发展成果与社会共享的理念,全年对外捐赠资金1.24亿元(含物资捐赠折款3,270万元),惠及人数超过5,300万人次。

    持续开展公益实践,连续第16年支持中华红丝带基金艾滋病防治项目;连续第11年开展“光彩民生”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救治项目,累计捐赠6,500万元,免费救治先心病患儿1,165人。

    本行连续9年实施“我决定民生爱的力量——ME创新资助计划”,累计捐赠资金逾1亿元,为216个创新公益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直接受益人次超过29万,项目涵盖乡村振兴、社区发展、教育支持、健康福祉、生态文明等多个领域。

    关注生物多样性保护,支持开展“拯救大鸨保护网络”“蒙新河狸新家园计划”等多个公益项目。

    文化公益,艺术服务社会。

    本行连续17年深耕文化公益,捐资运营的6家公益美术机构聚焦服务国家战略、服务社会公众,高精度策划“文明的印记:敦煌艺术大展”“文明的传承:以启山林——百年巨匠艺术大展”“文明的融合:驼铃声响——丝绸之路艺术大展”等“文明”系列展览项目。

    报告期内,本行公益美术机构累计服务线上公众4,600万人次,组织开展公共教育活动108场,线上线下2.5万人参与其中,成功探索出一条服务国家战略、服务社会公众的特色文化公益之路。

    报告期内,本行在ESG领域的实践受到政府部门、权威机构与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并获得多项荣誉,包括:获国际权威指数机构MSCI(明晟)上调年度ESG评级至AA级(境内银行业最高评级),成为国内首家在一年内实现评级跨越性提升两级的银行;获评上市公司协会2023年上市公司ESG最佳实践、上榜央视“中国ESG上市公司先锋100”榜单、荣膺《银行家》杂志“2023年度ESG金融服务创新卓越机构”、上榜中国银保传媒“银行ESG综合表现榜单”获AAA级评价等。

    环境责任方面,报告期内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绿色信贷专业委员会授予的“绿色银行评价先进单位”、中国新闻社“2023年度低碳榜样”、华尔街见闻“0碳未来绿色金融类ESG创新实践案例”、经济观察报“2023年度卓越绿色金融实践银行”等。

    社会责任方面,荣获中国社科院“2023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民企十强”(银行业第一)荣誉、中国社会责任百人论坛社会责任“犇牛奖ESG双碳先锋”。

    社会责任报告连续多年获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评级专家委员会“五星级(卓越)”评价。

    2023年年度报告147重要事项Major Events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48第十章重要事项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报告期内,未发生对本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作为原告起诉未判决生效的标的金额100万元以上的诉讼有2,573笔,涉及金额约为人民币532.25亿元。

    本行作为被告被起诉未判决生效的诉讼共有150笔,涉及金额约为人民币38亿元。

    报告期内,本行以临时公告披露的诉讼事项及进展情况请见2023-007号、054号、059号公告。

    二、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报告期内,本行无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吸收合并事项。

    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本行参与并中标的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京商务中心区(CBD)核心区Z4地块,正在开展主体结构工程实施。

    本行参与并中标的泉州市东海片区总部经济区北侧出让宗地号为2012-8号地块,已于2016年5月开工,主体工程于2023年7月5日正式通过建委竣工联合验收;二次精装修于2023年12月14日完成建委竣工联合验收,2023年12月29日完成消防验收。

    本行参与并中标的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南侧、鳌峰支路以东(海峡金融商务区G地块),已于2023年9月28日主体结构封顶,目前正在进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及外幕墙施工。

    北京顺义总部基地项目一期已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已完成结算审计工作,正在办理产权手续,截至报告期末,完成地价评审,数据中心幕墙已全部完成,目前正在进行机电安装工程及消防工程施工。

    2023年年度报告149第十章重要事项四、重大担保事项报告期内,本行除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担保业务外,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担保事项。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对本行2023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及意见如下:经核查,本行2023年度开展的对外担保业务以开出保函为主,是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本行经营范围内的常规性银行业务。

    本行高度重视担保业务的合规及风险管理,根据该项业务的风险特征,制定并严格执行有关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开出保函的余额为人民币1,309.92亿元,该类业务运作正常。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存在重大违规担保的情形。

    独立董事曲新久、温秋菊、宋焕政、杨志威、程凤朝、刘寒星2024年3月28日五、本行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6年2月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就本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制定了填补措施,包括强化资本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推动商业模式和管理机制转变,强化综合管理和精细化管理,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努力实现公司价值的不断提升等。

    同时,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相应作出了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报告期内,本行和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前述承诺的情形。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本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外审会计师,分别担任本行2023年度境内审计和境外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合同约定,本年度本行就上述审计服务〔包括财务报告(国内和国际)审计服务、半年度报告审阅服务、财务报告季度商定程序服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以及二级资本债券和金融债券项目审计服务〕与审计师约定的总报酬为人民币989万元,其中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报酬为人民币100万元。

    同时,本年度合计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支付非审计业务费用约717万元。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确认此类非审计业务不会损害其审计独立性。

    截至报告期末,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第五年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会计师闫琳和张红蕾第五年为本行提供服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0第十章重要事项七、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报告期内,本行遵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上交所、联交所和会计准则等监管机构规定认定关联方和开展关联交易,本行与关联方开展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当商业目的开展的正常银行业务,均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执行《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夯实关联交易新规落地成效,引入外部工商数据强化关联方穿透识别,持续进行关联方动态管理;与关联方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逐笔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批并及时披露,一般关联交易按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授权程序审查,报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开展股权和关联交易数据专项治理活动,推进完成搭体系、建制度、强系统、优报送、重考核、塑文化等六项任务14项举措实施,保障关联交易数据质量。

    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本行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对股东以及关联方的贷款,所有关联方贷款均按相关法律规定及本行贷款条件、审核程序进行发放,对本行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本行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未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未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未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0%,满足《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

    本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关联方”。

    (一)于2023年12月31日,持有本行5%(含5%)以上股份的单一股东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持股4,508,984,567股,占比10.30%,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持股2,843,300,122股,占比6.49%(2022年12月31日: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持股4,508,984,567股,占比10.30%,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持股2,843,300,122股,占比6.49%)。

    (二)占本行报告期末净资产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经本行2023年5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23年6月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核定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关联交易额度600亿元,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支用限额310亿元,存款等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90亿元,额度有效期2年。

    详见本行2023年5月24日披露的《中国民生银行关联交易公告》。

    2023年年度报告151第十章重要事项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已审批的集团关联交易额度内发生,具体如下:单位:人民币百万元关联交易类别业务品种金额授信类关联交易各项贷款26,866.50非授信类关联交易托管业务3.48受托销售378.70房屋租赁8.79存款7,824.66其他1.56本集团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开展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集团额度项下各产品/业务利费率不低于同期同业平均定价标准,符合监管相关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报告期内,本集团与本行其他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企业的主要关联交易情况如下:1、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主要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本集团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87.26亿元;2、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主要股东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本集团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12.20亿元;3、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主要股东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和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包括本行副董事长及非执行董事刘永好先生的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在本集团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7.32亿元;4、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主要股东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本集团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49.70亿元;5、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主要股东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本集团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95.99亿元;6、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主要股东福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本集团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8.54亿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2第十章重要事项(四)本集团对关联方的贷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百万元)担保方式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26,00015,700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6,8009,200上海赐比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质押|保证6,6116,613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保证4,6664,666上海准基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保证4,3294,381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3,9723,972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3,4782,837贵州国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3,3353,335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抵押|保证3,0463,046UNITEDENERGYGROUP (HONGKONG) LIMITED质押|保证2,1712,208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保证2,2522,092重庆渝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质押|保证1,987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1,6981,700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1,4431,448天津蓝光和骏小站文旅娱乐发展有限公司(1)质押|抵押|保证1,169不适用天津海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9851,040重庆耕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抵押|保证937 –厦门融银贸易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900590上海渝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质押|保证900950上海松江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1)抵押|保证867不适用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抵押|保证725725北京星泰通港置业有限公司(1)抵押698不适用云南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640 –昆明大商汇实业有限公司抵押|保证580 –广西信地投资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569596沈阳新希望锦裕置业有限公司(1)质押|抵押|保证500不适用厦门鸿孚贸易有限公司质押|保证400199天津远川投资有限公司(1)质押|抵押|保证317不适用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保证300 –天津博大仓储服务有限公司(1)质押|抵押276不适用2023年年度报告153第十章重要事项担保方式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天津市远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质押|抵押229不适用QUAMPLUSINTERNATIONALFINANCIAL LIMITED质押|保证227301SINO-OCEANGROUPHOLDINGLIMITED保证198471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保证150150草根知本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保证149167草根同创资本(北京)有限公司质押|保证146147上海健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保证130130四川希望华西建设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1)保证80不适用重庆渝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7071大连建华污泥处理有限公司(1)抵押70不适用四川希望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质押|保证60不适用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1)保证50不适用希望深蓝空调制造有限公司(1)保证30不适用希望森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保证30不适用深圳市三江智控科技有限公司抵押1515上海找玖科技有限公司抵押14 –北京英瑞来科技有限公司(1)保证4不适用江苏志钧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抵押33泉州市丰泽区佳艺汽配店抵押22北京长融和银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质押– 390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抵押– 150四川希望教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质押– 250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质押– 69上海日厚钢管租赁有限公司抵押– 8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质押不适用1,703关联方个人质押|抵押|保证1,4011,418合计85,60970,743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1.981.74关联法人贷款利率范围1.65%-8.95% 2.61%-8.95%注:(1)自2023年,该等公司开始构成本集团关联方。

    (2)于2023年12月31日,该等公司已不构成本集团关联方。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4第十章重要事项(五)日常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报告期内,本行开展了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之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2023年1月31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关于本行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在经董事会批准的集团关联交易额度内,本行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据该协议,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前提下,本行为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金融产品代理销售服务,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并收取相关代理销售服务费用。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一年服务费用总额上限为人民币3.50亿元。

    2023年7月31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关于本行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补充协议的议案》。

    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集团关联交易额度内,本行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补充协议,将双方的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2023年度服务费用总额上限由人民币3.50亿元调整为7.00亿元,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新增2024年度服务费用总额上限为12.00亿元,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新增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8日期间服务费用总额上限为10.00亿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发生服务费3.77亿元。

    本行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有助于双方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可以进一步提升本行零售业务中间业务收入。

    订立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能简化本行披露程序和节省合规成本。

    于该协议日期,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行约17.84%的股份,其为本行的主要股东。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构成本行关联方,本集团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项下的日常关联交易。

    详情请参阅本行于2023年1月31日和2023年7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刊发的关联交易公告。

    (六)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本行与关联方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中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七)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发生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本行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发生的关联交易中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八)公司与关联方存在债权债务往来或担保等事项报告期内,本行与关联方存在的债权债务及担保事项,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关联方”。

    (九)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报告期内,本行无控股财务公司,本行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发生的存贷款、授信或其他关联交易中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2023年年度报告155第十章重要事项八、购回、出售或赎回股份除本报告披露外,本集团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12个月内没有出售本行的任何证券,也没有购回或赎回本行的任何上市股份。

    九、持股5%以上股东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情况不适用。

    十、本行及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受行政处罚情况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本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本行或者本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存在受到其他有权机关重大行政处罚;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被其他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本行或者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的情况。

    十一、本行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情况本行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为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本行、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本行无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为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十三、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对外担保决议程序订立担保合同的情形。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6第十一章信息披露索引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披露的信息有:公告名称披露日期中国民生银行关于副行长辞职的公告2023-1-3中国民生银行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2023-1-12中国民生银行关于2025年到期的人民币2,000,000,000元年息3.15%票据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告2023-1-18中国民生银行关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刊发发售通函及定价补充文件的公告2023-1-18中国民生银行关于股东质押股份延长质押期限的公告2023-1-19中国民生银行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2023-1-20中国民生银行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2023-1-21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2-1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2-1中国民生银行关联交易公告(大家人寿) 2023-2-1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2-22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2-22中国民生银行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2023-3-7中国民生银行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交流会的公告2023-3-21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3-25中国民生银行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2023-3-25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3-28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3-28中国民生银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2023-3-28中国民生银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2023-3-28中国民生银行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2023-4-12中国民生银行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4-22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4-29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4-29中国民生银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3-5-9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5-17中国民生银行关联交易公告(远洋集团) 2023-5-17中国民生银行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2023-5-192023年年度报告157第十一章信息披露索引公告名称披露日期中国民生银行关于成功发行200亿元金融债券的公告2023-5-24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3-5-25中国民生银行关联交易公告(大家保险) 2023-5-25中国民生银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第二次通知的公告2023-5-25中国民生银行关于副行长辞职的公告2023-5-27中国民生银行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2023-5-31中国民生银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6-10中国民生银行2022年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2023-6-16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6-29中国民生银行关联交易公告(民生置业) 2023-7-14中国民生银行关联交易公告(民生电商) 2023-7-14中国民生银行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2023-7-21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8-1中国民生银行关联交易公告(大家人寿) 2023-8-1中国民生银行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公告(温秋菊) 2023-8-5中国民生银行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2023-8-12中国民生银行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2023-8-12中国民生银行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的决定》的公告2023-8-12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3-8-15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8-31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8-31中国民生银行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公告(宋焕政) 2023-9-5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9-27中国民生银行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2023-9-29中国民生银行2022年度报告补充公告2023-9-29中国民生银行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2023-10-10中国民生银行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公告(杨志威) 2023-10-19中国民生银行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2023-10-24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0-31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0-31中国民生银行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2023-11-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8第十一章信息披露索引公告名称披露日期中国民生银行关于公司章程修订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公告2023-11-11中国民生银行关于征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23-11-16中国民生银行关于征集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公告2023-11-16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2-1中国民生银行关于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2023-12-6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3-12-6中国民生银行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2023-12-22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2-27中国民生银行关联交易公告2023-12-272023年年度报告159第十二章备查文件目录一、载有法定代表人、行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三、载有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亲笔签名的年度报告正文四、报告期内本行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五、在香港联交所披露的年度报告六、本行《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60附件附件:财务报告董事长高迎欣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8日2023年年度报告16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出具意见如下: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按中国审计准则和国际审计准则审计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高迎欣张宏伟卢志强刘永好史玉柱吴迪宋春风杨晓灵赵鹏曲新久温秋菊宋焕政杨志威程凤朝刘寒星王晓永石杰李彬林云山张斌2024年3月28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6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出具意见如下: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按中国审计准则和国际审计准则审计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4.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杨毓鲁钟男李宇赵富高张礼卿龚志坚2024年3月28日2023年年度报告163财务报告一、审计报告二、2023年度财务报表(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合并及银行利润表、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合并及银行股东权益变动表)三、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四、2023年度财务报表补充资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64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10020号(第一页,共八页)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一、审计意见(一)我们审计的内容我们审计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银行利润表、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合并及银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民生银行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银行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银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民生银行,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

    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一)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二)结构化主体的合并2023年年度报告165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10020号(第二页,共八页)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一)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四、9,附注五、2,附注八、6,附注八、7。

    于2023年12月31日,民生银行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及应计利息为人民币44,207.01亿元,管理层确认的信用损失准备为人民币974.44亿元。

    纳入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金融投资总额及应计利息为人民币19,533.34亿元,管理层确认的信用损失准备为人民币123.86亿元。

    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的信用损失准备余额反映了管理层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在报表日对预期信用损失作出的最佳估计。

    管理层通过评估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运用三阶段减值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阶段一和阶段二的对公贷款和金融投资、全部个人贷款,管理层运用包含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暴露等关键参数的风险参数模型法评估信用损失准备。

    对于阶段三的对公贷款和金融投资,管理层运用现金流折现模型法评估信用损失准备。

    我们了解了管理层与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相关的内部控制和评估流程,并通过考虑估计不确定性的程度和其他固有风险因素的水平,评估了重大错报的固有风险。

    我们评价和测试了与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主要包括:1.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治理,包括模型方法论的选择、审批及应用,以及模型持续监控和优化相关的内部控制;2.管理层重大判断和假设相关的内部控制,包括组合划分、模型选择、参数估计、信用风险显著增加、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判断,以及前瞻性调整的评估和审批;3.与模型计量使用的关键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相关的内部控制;4.阶段三对公贷款和金融投资的未来现金流预测和现值计算相关的内部控制;5.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相关的信息系统内部控制;6.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信用损失准备计量结果的评估和审批。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66审计报告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一)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所包含的重大管理层判断和假设主要包括:1.将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业务划入同一个组合,选择恰当的模型,并确定计量相关的关键参数;2.信用风险显著增加、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判断标准;3.用于前瞻性计量的经济指标、经济情景及其权重的采用;4.阶段三对公贷款和金融投资的未来现金流预测。

    管理层就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建立了相关的治理流程和内部控制机制。

    在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中,管理层使用了复杂的模型,运用了大量参数和数据,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和假设。

    同时,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以及相关信用损失准备金额重大,且计量具有高度的估计不确定性,因此我们将其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在内部信用风险专家的协助下进行了相关评估,执行了实质性程序,主要包括:根据资产的风险特征,我们评估了组合划分的合理性,通过与行业实践比较,我们评估了不同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方法论,并抽样验证了模型的运算,以测试模型是否恰当地反映了管理层编写的模型方法论。

    我们检查了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录入数据的准确性,并评估了相关参数的合理性。

    包括(i)抽样检查了借款合同信息、借款人历史及评估基准日的财务和非财务信息等支持性资料,将其与获得违约概率和内部信用评级所使用的基础数据核对一致,评估违约概率的合理性;( i i)通过与行业实践比较,利用历史数据,评估了违约损失率的合理性;(iii)抽样检查了借款合同,评估了违约风险暴露的合理性。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10020号(第三页,共八页)三、关键审计事项(续)2023年年度报告167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10020号(第四页,共八页)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一)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基于借款人的财务和非财务信息及其他外部证据和考虑因素,我们抽取样本评估了管理层就信用风险显著增加、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判断标准应用的恰当性。

    对于前瞻性计量,我们采用统计学方法评估了管理层经济指标选取及其与信用风险组合相关性的分析情况,通过回溯测试及对比可获得的第三方机构预测值,评估了经济指标预测值的合理性。

    同时,我们对经济指标及经济情景权重进行了敏感性测试。

    对于阶段三的对公贷款和金融投资,我们选取样本,检查了管理层基于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财务信息、抵质押物的最新评估价值、其他已获得信息得出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及折现率而计算的信用损失准备。

    基于我们所执行的程序,管理层在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中所使用的模型、运用的关键参数、涉及的重大判断和假设及计量结果是可接受的。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68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10020号(第五页,共八页)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二)结构化主体的合并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四、6,附注五、5,附注十二。

    结构化主体主要包括民生银行投资、发行及管理的理财产品、资产支持证券、基金、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

    于2023年12月31日,民生银行投资的未合并结构化主体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662.58亿元。

    此外,于2023年12月31日,民生银行发行及管理的未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核算的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8,676.93亿元,基金及资产管理计划余额为人民币1,078.69亿元。

    管理层确定是否合并特定结构化主体是基于:对结构化主体所拥有的权力;通过参与结构化主体的相关活动而享有的可变回报;以及有能力运用对结构化主体的权力影响民生银行回报金额的评估结果。

    考虑到对结构化主体控制的评估涉及重大判断,以及结构化主体的金额重大,我们将结构化主体的合并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了解、评价和测试了与结构化主体合并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包括管理层对交易结构、合同条款、可变回报的评估和计算,以及对结构化主体合并评估结果的审批。

    此外,我们对结构化主体进行了抽样测试,测试程序包括:1.检查了合同等支持性文件,分析了不同交易结构下民生银行的权利和义务,并评估了其对结构化主体的权力;2.完成了独立的可变回报分析和测试,可变回报包括但不限于民生银行收取的手续费收入、资产管理费收入和超额留存收益,以及是否对结构化主体提供了流动性支持或其他支持;3.判断民生银行在上述活动中的角色是代理人还是主要责任人。

    我们分析并评估了民生银行对结构化主体决策权的范围、获取的报酬水平、因持有结构化主体中其他权益所承担的可变回报的风险以及其他参与方持有的权利。

    基于我们所执行的程序,管理层对结构化主体作出的是否合并的判断是可接受的。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2023年年度报告169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10020号(第六页,共八页)四、其他信息民生银行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

    其他信息包括民生银行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

    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民生银行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民生银行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民生银行、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民生银行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

    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0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10020号(第七页,共八页)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

    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

    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民生银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

    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

    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民生银行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民生银行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2023年年度报告171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10020号(第八页,共八页)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普华永道中天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闫琳(项目合伙人)中国上海市注册会计师:2024年3月28日张红蕾2023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2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本集团本行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附注八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资产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390,367338,552387,434335,491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2129,67888,705100,12769,476贵金属28,28525,16728,28525,167拆出资金3172,778182,434201,606209,923衍生金融资产424,79733,87824,69433,71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35,7733,01025,8452,551发放贷款和垫款64,323,9084,072,9824,310,9854,051,123金融投资72,272,1422,225,8702,226,2402,199,557-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320,547389,070289,565380,523-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1,531,0241,363,5891,526,7921,362,676-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420,571473,211409,883456,358长期应收款8119,434111,456 – –长期股权投资9 – – 13,41313,381固定资产1051,72649,81319,70419,015在建工程117,4727,8515,1375,214无形资产125,8655,5545,1374,799使用权资产1310,1449,8939,7789,620递延所得税资产1454,59255,70151,81553,037其他资产1548,00444,80727,93329,548资产总计7,674,9657,255,6737,438,1337,061,613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2023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173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本集团本行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附注八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负债和股东权益负债向中央银行借款326,454144,801326,137144,357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171,136,6221,382,8071,161,2361,394,915拆入资金18105,43796,23498,89683,63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935,8271,9152,3201,645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20115,715105,229 – –衍生金融负债429,27632,67529,19532,675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1191,133104,140167,35892,095吸收存款224,353,2814,051,5924,316,8174,016,971租赁负债139,5609,4269,1909,148应付职工薪酬2314,43914,41413,79013,825应交税费245,1669,0794,5048,129预计负债251,7872,4561,7872,455应付债券26675,826648,107670,391648,107递延所得税负债14214236 – –其他负债2736,42739,74823,28524,181负债合计7,037,1646,642,8596,824,9066,472,133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2023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4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本集团本行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附注八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股东权益股本2843,78243,78243,78243,782其他权益工具94,96294,96294,96294,962其中:优先股2919,97519,97519,97519,975 永续债3074,98774,98774,98774,987资本公积3258,14958,14957,88057,880其他综合收益472,022 (612) 1,699 (438)盈余公积3358,80555,27658,80555,276一般风险准备3395,23790,49491,29086,911未分配利润33271,645257,877264,809251,107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合计624,602599,928613,227589,480少数股东权益3413,19912,886 – –股东权益合计637,801612,814613,227589,480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7,674,9657,255,6737,438,1337,061,613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24年3月28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第172页至第410页的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高迎欣王晓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行长(代为履职)李彬殷绪文(公司盖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175合并及银行利润表本集团本行附注八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一、营业收入140,817142,476131,315131,954利息净收入36102,431107,463100,050103,812 利息收入267,126262,937258,841254,289 利息支出(164,695) (155,474) (158,791) (150,477)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719,23620,27417,19618,098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25,47625,47023,27824,313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6,240) (5,196) (6,082) (6,215)投资收益3816,13414,90815,59614,889 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产生的收益1,7952,2021,7882,201其他收益3977159026916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0 (2,726) (8,089) (2,229) (7,632)汇兑收益(131) 2,228 (73) 2,257其他业务收入415,1025,102506364二、营业支出(103,230) (105,056) (95,256) (96,900)税金及附加42 (1,973) (1,873) (1,831) (1,759)业务及管理费43 (50,834) (50,729) (48,603) (48,577)信用减值损失44 (45,707) (48,762) (43,683) (45,813)其他资产减值损失45 (1,519) (685) (1,097) (571)其他业务成本41 (3,197) (3,007) (42) (180)三、营业利润37,58737,42036,05935,054加:营业外收入206181203174减:营业外支出(435) (431) (424) (425)四、利润总额37,35837,17035,83834,803减:所得税费用46 (1,372) (1,393) (547) (476)五、净利润35,98635,77735,29134,327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35,82335,26935,29134,327归属于少数股东损益163508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6合并及银行利润表本集团本行附注八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472,732 (846) 2,141 (1,124)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542 (1,126) 2,141 (1,124)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5151,5864291,977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2,093 (2,753) 2,176 (1,995) 信用损失准备(114) (614) (402) (1,079) 现金流量套期有效部分(18) 8 (18) 8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66647 (44) (35)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90280七、综合收益总额38,71834,93137,43233,203归属于本行股东的综合收益38,36534,14337,43233,203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353788八、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720.71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177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本集团本行附注八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吸收存款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增加额43,748371,43854,360369,440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180,427 – 180,554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8,65031,90714,65729,300卖出回购款项净增加额87,00167,41575,27965,326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净减少额10,02282915,8841,510拆出资金净减少额15,731 – 20,320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 35,397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237,050238,327227,290229,969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净额61,11520,72212,1918,247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43,744730,638635,932703,792发放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283,409) (144,656) (292,218) (144,746)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33,148) – (27,47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增加额(32,747) (1,649) (23,291) (1,725)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21,737) (31,455) – (28,551)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减少额– (133,367) – (132,860)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40,089) (134,535) (134,238) (130,637)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2,132) (30,042) (30,729) (28,700)支付的各项税费(19,496) (22,128) (16,382) (21,636)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净额(40,458) (33,385) (20,562) (20,643)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70,068) (564,365) (517,420) (536,97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73,676166,273118,512166,821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8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本集团本行附注八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370,789968,1531,356,828937,983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6,67966,96665,06766,036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 的现金净额2,1593,071482573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39,6271,038,1901,422,3771,004,592投资支付的现金(1,389,186) (1,139,805) (1,413,606) (1,109,20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现金(8,677) (10,712) (4,924) (6,411)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97,863) (1,150,517) (1,418,530) (1,115,6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764 (112,327) 3,847 (111,022)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179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本集团本行附注八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发行其他权益工具收到的现金– 4,998 – 4,998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1,021,482836,9721,016,153836,972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21,482841,9701,016,153841,97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992,773) (910,525) (992,773) (909,601)分配股利、利润及偿付应付债券利息支付的现金(28,729) (20,636) (28,682) (20,489)子公司回购股票(9) (93) – –支付永续债利息(3,440) (3,230) (3,440) (3,230)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791) (3,691) (3,715) (3,640)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28,742) (938,175) (1,028,610) (936,96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60) (96,205) (12,457) (94,990)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8517,1467336,374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 49109,031 (35,113) 110,635 (32,817)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9128,305163,418119,411152,228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9237,336128,305230,046119,411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0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其他权益工具其他综合收益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附注八股本优先股永续债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小计一、2022年12月31日43,78219,97574,98758,149 (612) 55,27690,494257,877599,92812,886612,814二、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 – – – – – – 35,82335,82316335,986 (二)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47 – – – – 2,542 – – – 2,5421902,732综合收益总额– – – – 2,542 – – 35,82338,36535338,718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33 – – – – – 3,529 – (3,529)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3 – – – – – – 4,743 (4,743) – – – 3.发放现金股利35 – – – – – – – (10,245) (10,245) (37) (10,282) 4.发放永续债利息35 – – – – – – – (3,440) (3,440) – (3,440)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 存收益– – – – 92 – – (92) – – – (五)其他 1.子公司回购股票– – – – – – – (6) (6) (3) (9)三、2023年12月31日43,78219,97574,98758,1492,02258,80595,237271,645624,60213,199637,801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181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其他权益工具其他综合收益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附注八股本优先股永续债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小计一、2021年12月31日43,78219,97569,98958,14938551,84387,013243,144574,28012,259586,539二、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 – – – – – – 35,26935,26950835,777 (二)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47 – – – – (1,126) – – – (1,126) 280 (846)综合收益总额– – – – (1,126) – – 35,26934,14378834,931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投入的资本30 – – 4,998 – – – – – 4,998 – 4,998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33 – – – – – 3,433 – (3,433)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3 – – – – – – 3,481 (3,481) – – – 3.发放现金股利35 – – – – – – – (10,202) (10,202) (129) (10,331) 4.发放永续债利息35 – – – – – – – (3,230) (3,230) – (3,230)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 – – 129 – – (129) – – – (六)其他 1.子公司回购股票– – – – – – – (61) (61) (32) (93)三、2022年12月31日43,78219,97574,98758,149 (612) 55,27690,494257,877599,92812,886612,814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2银行股东权益变动表其他权益工具其他综合收益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附注八股本优先股永续债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合计一、2022年12月31日余额43,78219,97574,98757,880 (438) 55,27686,911251,107589,480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 – – – – – – 35,29135,291 (二)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47 – – – – 2,141 – – – 2,141综合收益总额– – – – 2,141 – – 35,29137,432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33 – – – – – 3,529 – (3,529)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3 – – – – – – 4,379 (4,379) – 3.发放现金股利35 – – – – – – – (10,245) (10,245) 4.发放永续债利息35 – – – – – – – (3,440) (3,440)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4) – – 4 –三、2023年12月31日余额43,78219,97574,98757,8801,69958,80591,290264,809613,227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183银行股东权益变动表其他权益工具其他综合收益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附注八股本优先股永续债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合计一、2021年12月31日余额43,78219,97569,98957,88068651,84385,278235,278564,711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 – – – – – – 34,32734,327 (二)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47 – – – – (1,124) – – – (1,124)综合收益总额– – – – (1,124) – – 34,32733,203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的资本30 – – 4,998 – – – – – 4,998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33 – – – – – 3,433 – (3,433)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3 – – – – – – 1,633 (1,633) – 3.发放现金股利35 – – – – – – – (10,202) (10,202) 4.发放永续债利息35 – – – – – – – (3,230) (3,230)三、2022年12月31日余额43,78219,97574,98757,880 (438) 55,27686,911251,107589,480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4财务报表附注一基本情况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民生银行”)是经国务院及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行”)批准,于1996年2月7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成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本行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银保监会”)(2023年更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批准持有B0009H111000001号金融许可证,并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领取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0018988F。

    本行A股及H股股票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分别为600016及01988。

    就本财务报表而言,中国内地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澳门”)及台湾;中国境外指香港、澳门、台湾,以及其他国家;中国海外指大陆、香港、澳门、台湾之外地区。

    本行及本行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或“民生银行集团”)主要在中国从事公司及个人银行业务、资金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基金及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及提供其他相关金融服务。

    于2023年12月31日,本行共开设了42家一级分行及直接控制33家子公司。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及其他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行2023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行于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银行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银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185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本集团根据业务和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金融工具(附注四、9)、固定资产折旧(附注四、13)以及财务担保合同和贷款承诺(附注四、24)等。

    1会计期间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记账本位币人民币为本集团境内机构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集团境内机构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境外机构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

    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告中的账面价值计量。

    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者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与发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其他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6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5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

    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并按照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商誉减值损失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且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行及全部子公司以及本行控制的结构化主体。

    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本集团在取得子公司控制权之日合并该子公司,并在丧失控制权之日终止将其合并入账。

    对于本集团购入或处置的子公司,购买日起或截至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包括在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结构化主体,是指在判断主体的控制方时,表决权或类似权利没有被作为设计主体架构时的决定性因素(例如表决权仅与行政管理事务相关)的主体。

    主导该主体相关活动的依据是合同或相应安排。

    当本集团在结构化主体中担任资产管理人时,本集团将评估就该结构化主体而言,本集团是以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的身份行使决策权。

    如果资产管理人仅仅是代理人,则其主要代表其他方(结构化主体的其他投资者)行使决策权,因此并不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但若资产管理人被判断为主要代表其自身行使决策权,则是主要责任人,因而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如果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行不一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已按照本行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必要调整。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187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续)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内部交易损失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归属于本行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行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以外币计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货币性项目,其外币折算差额分解为由摊余成本变动产生的折算差额和该等项目的其他账面金额变动产生的折算差额。

    属于摊余成本变动产生的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账面金额变动产生的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除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外,其他货币性资产及负债项目产生的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则计入损益。

    编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全部或部分境外经营时,相关的累计外币折算差额将会从权益重分类至当期损益。

    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的股东权益项目按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所有项目及反映利润分配发生额的项目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他综合收益。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8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9金融工具9.1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分类和计量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同时确认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应向买方收取的应收款项。

    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于初始确认时,本集团按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则还应该加上或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获得或发行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交易费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交易费用作为费用计入损益。

    (1)金融资产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反映了本集团如何管理其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

    也就是说,本集团的目标是仅为收取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还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

    如果以上两种情况都不适用(例如,以交易为目的持有金融资产),那么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其他”,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本集团在确定一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时考虑的因素包括:以往如何收取该组资产的现金流、该组资产的业绩如何评估并上报给关键管理人员、风险如何评估和管理,以及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189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9金融工具(续)9.1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分类和计量(续)(1)金融资产(续)如果业务模式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或包括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的双重目的,本集团将评估金融工具的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利息支付。

    进行该评估时,本集团考虑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符,即利息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基本借贷安排相符的利润率的对价。

    若合同条款引发了与基本借贷安排不符的风险或波动敞口,则相关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对于含嵌入式衍生工具的金融资产,在确定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本金和利息的支付时,将其作为一个整体分析。

    本集团对债务工具和权益工具的分类要求如下:(i)债务工具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例如贷款、政府债券和公司债券等。

    债务工具的分类与计量取决于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

    基于这些因素,本集团将其债务工具划分为以下三种计量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如果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该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那么该金融资产按照摊余成本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如果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该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那么该金融资产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不满足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0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9金融工具(续)9.1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分类和计量(续)(1)金融资产(续)(i)债务工具(续)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ii)权益工具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即不包含付款的合同义务且享有发行人净资产和剩余收益的工具,例如普通股。

    本集团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但管理层已做出不可撤销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除外。

    (2)金融负债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适用于衍生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其他金融负债。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集团可以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但该指定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计量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包含一项或多项将显著改变其现金流的嵌入衍生工具的金融负债。

    由于金融资产转让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应用继续涉入法进行核算而确认金融负债。

    当该转让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本集团根据该转让收取的对价确认金融负债,并在后续期间确认因该负债产生的所有费用;在应用继续涉入法核算时,对相关负债的计量参见附注四、9.7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191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9金融工具(续)9.2金融资产的重分类本集团改变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将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且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得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值损失或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

    重分类日,是指导致本集团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的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

    9.3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有序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

    如不能满足上述条件,则被视为非活跃市场。

    非活跃市场的迹象主要包括:存在显著买卖价差、买卖价差显著扩大或不存在近期交易。

    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估值技术包括参考市场参与者最近进行的有序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期权定价模型及其他市场参与者常用的估值技术等。

    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

    这些估值技术包括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和/或不可观察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

    9.4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对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i)扣除已偿还的本金;(ii)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iii)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本集团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该资产和负债的利息收入及利息支出,并分别列示为“利息收入”及“利息支出”。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即,扣除损失准备之前的摊余成本)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

    计算时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但包括交易费用、溢价或折价、以及支付或收到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费用。

    对于源生或购入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根据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而非账面余额)计算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并且在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时将预期信用损失的影响纳入考虑。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2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9金融工具(续)9.4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续)(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续)本集团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并列报为“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即,账面余额扣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之后的净额)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i)债务工具与该金融资产摊余成本相关的减值损失或利得、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和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除此之外,账面价值的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该资产的利息收入,并列示为“利息收入”。

    (ii)权益工具本集团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进行指定后,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进行确认,且后续不得重分类至损益(包括处置时)。

    股利收入在本集团确定对其收取的权利成立时进行确认,并计入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且不属于套期关系一部分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这些资产的期间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193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9金融工具(续)9.4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续)(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其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计入损益,除非是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则该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

    按照上一段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应当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9.5金融工具的减值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金融资产,以及部分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结合前瞻性信息进行预期信用损失评估。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其中,对于本集团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集团对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反映了以下各种要素: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需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4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9金融工具(续)9.5金融工具的减值(续)对于纳入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金融工具,本集团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运用“三阶段”减值模型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阶段一: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并未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其损失阶段划分为阶段一。

    阶段二: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并未将其视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其损失阶段划分为阶段二。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参见附注十四、2信用风险。

    阶段三: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其损失阶段划分为阶段三。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参见附注十四、2信用风险。

    阶段一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阶段二和阶段三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中所使用的参数、假设及估计,参见附注十四、2信用风险。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应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但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除外。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195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9金融工具(续)9.6贷款合同修改本集团有时会重新商定或修改客户贷款的合同,导致合同现金流发生变化。

    出现这种情况时,本集团会评估修改后的合同条款是否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

    如果修改后合同条款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本集团将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且对新资产重新计算一个新的实际利率。

    在这种情况下,对修改后的金融资产应用减值要求时,包括确定信用风险是否出现显著增加时,本集团将上述合同修改日期作为初始确认日期。

    对于上述新确认的金融资产,本集团也要评估其在初始确认时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特别是当合同修改发生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初始商定的付款安排时。

    账面价值的改变作为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损益。

    如果修改后合同条款并未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则合同修改不会导致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本集团根据修改后的合同现金流量重新计算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并将修改利得或损失计入损益。

    在计算新的账面余额时,仍使用初始实际利率(或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对修改后的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9.7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并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确认相应的负债。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和应收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6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9金融工具(续)9.8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已经全部或部分得以履行、取消或到期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部分。

    本集团(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9.9权益工具权益工具是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2)将来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本集团发行的权益工具以实际收到的对价扣除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交易费用后的余额确认。

    9.10衍生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197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9金融工具(续)9.11嵌入衍生金融工具某些衍生工具被嵌入混合合同中,如可转换债券中的转股权。

    对于主合同是金融资产的混合合同,本集团对其整体进行分类和计量。

    对于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的混合合同,在符合以下条件时,将嵌入衍生工具拆分为独立的衍生工具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并非紧密相关;具有相同条款但独立存在的工具满足衍生工具的定义;且混合工具并未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本集团可以选择将被拆分的嵌入式衍生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或者选择将混合合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9.12套期会计本集团使用现金流量套期及公允价值套期。

    本集团于套期开始时为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进行各类套期交易时的策略准备了正式书面文件。

    本集团还于套期开始及以后期间书面评估了套期业务中使用的衍生金融工具在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或现金流量变动方面是否高度有效。

    本集团在套期初始指定日及以后期间持续评估套期关系是否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1)现金流量套期现金流量套期为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

    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如可变利率债务的全部或部分未来利息偿付额)、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最终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对于被指定为套期工具并符合现金流量套期要求的套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累计计入股东权益项下的其他综合收益。

    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原已计入股东权益中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当在被套期项目影响当期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

    当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或不再被指定为套期,或者套期关系不再符合套期会计的要求时,原已计入股东权益中的套期工具的累计利得或损失暂不转出,直至预期交易实际发生时才被重分类至当期损益。

    如果预期交易预计不会发生,则原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中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转出,计入当期利润表。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8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9金融工具(续)9.12套期会计(续)(2)公允价值套期公允价值套期为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该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中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

    该类价值变动源于某类特定风险,并将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对于被指定为套期工具并符合公允价值套期要求的套期工具,其公允价值的变动连同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二者的净影响作为套期无效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若套期关系不再符合套期会计的要求,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所做的调整,在终止日至到期日的期间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

    当被套期项目被终止确认时,尚未摊销的对账面价值所做的调整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9.13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抵销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抵销权应当不取决于未来事项,而且在本集团和所有交易对手方的正常经营过程中,或在出现发生违约、无力偿债或破产等各种情形下,本集团均可执行该法定权利。

    9.14卖出回购、买入返售款项及债券借出具有固定回购日期和价格的标准回购合约中,作为抵押品而转移的金融资产无需终止确认,其继续按照出售或借出前的金融资产项目分类列报,向交易对手收取的款项作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列示。

    未终止确认的项目在附注十、3担保物中披露。

    为按返售合约买入的金融资产所支付的对价作为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列示,相应买入的金融资产无需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附注十、3担保物)。

    买入返售或卖出回购业务的买卖价差,在交易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债券借出业务通常以现金或债券作为抵质押物。

    本集团出借给交易对手的债券,继续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从交易对手借入的债券,不确认为资产。

    本集团收取或支付现金的同时,确认一项负债或资产。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199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10贵金属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及其他贵金属。

    本集团交易性贵金属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11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行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投资成本的确定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子公司的投资,在本行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11长期股权投资(续)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

    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或有事项准则所规定的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并作为预计负债核算。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

    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12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土地和/或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后续支出在满足相关确认条件的情况下,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

    日常维护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在使用寿命内对投资性房地产原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房屋及建筑物40年5% 2.38%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01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12投资性房地产(续)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

    自用房屋及建筑物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如适用。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报废或处置,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

    报废或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为处置所得款项净额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并于报废或处置日在当期损益中确认。

    13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为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房屋及建筑物5 – 30年5% 3.17%-19.00%经营设备类固定资产3 – 20年5% 4.75%-31.67%科技设备类固定资产3 – 10年5% 9.50%-31.67%运输工具类固定资产5年5% 19.00%其他固定资产5 – 30年5% 3.17%-19.00%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13固定资产(续)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14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

    除此以外的其他无形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自行开发建造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

    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余额,在其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

    本集团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寿命通常为40至50年。

    其他无形资产主要包括计算机软件等。

    其中科技应用开发系统或科技软件摊销期限不得超过5年。

    本集团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5抵债资产本集团受让的金融资产类型的抵债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抵债资产,按照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非金融资产类型的抵债资产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当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对抵债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处置抵债资产时,取得的处置收入与抵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抵债资产后转为自用的,按转换日抵债资产的账面净值结转。

    对于持有的抵债资产,本集团采用多种方式予以处置。

    抵债资产原则上不得自用,确因经营管理需要将抵债资产转为自用的,视同新购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03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16非金融资产减值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以及其他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本集团至少每年对其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如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7职工薪酬(1)短期薪酬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或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提的职工工资、奖金、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本集团所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中国有关法规要求,本集团职工参加的由政府机构设立管理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

    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金额按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

    本行及部分附属机构根据国家企业年金相关政策为符合资格的员工建立了补充设定提存退休金计划,即企业年金。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4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18股利分配向本行普通股股东分配的股利,在该等股利获本行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于本集团及本行的财务报表内确认为负债。

    本行宣派和支付优先股股利或永续债债息由本行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决定。

    向本行优先股或永续债股东分配的优先股股利或永续债债息,在该等股利或债息获本行董事会批准的当期于本集团及本行的财务报表内确认为负债。

    19预计负债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0利息收入和支出金融工具利息收入和支出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相关的会计政策,请参见附注四、9金融工具。

    21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服务的控制权时点或时段内确认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主要包括代理保险、商户收单、清算结算、债券承销收入等;对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主要包括顾问和咨询、托管收入等。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05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22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集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包括根据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及资产负债表日的适用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和对以前年度应交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当本集团有法定权利以当期所得税负债抵销当期所得税资产,并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归属于同一纳税主体和同一税务机关时,本集团将抵销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否则,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及其变动额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

    本集团除了将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有关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外,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6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23受托业务本集团通常根据与证券投资基金、社会保障基金、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年金计划和其他机构订立的代理人协议,作为代理人、受托人或以其他受托身份代表客户管理资产。

    本集团仅根据代理人协议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但不会就所代理的资产承担风险和利益。

    所代理的资产不在本集团资产负债表中确认。

    本集团也经营委托贷款业务。

    根据委托贷款合同,本集团作为中介人按照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利率及还款计划等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本集团负责安排并收回委托贷款,并就提供的服务收取费用,但不承担委托贷款所产生的风险和利益。

    委托贷款及委托贷款资金不在本集团资产负债表中确认。

    24财务担保合同和贷款承诺财务担保合同要求发行人为合同持有人提供偿还保障,即在被担保人到期不能履行合同条款支付款项时,代为偿付合同持有人的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在担保提供日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

    在初始确认之后,负债金额按初始确认金额扣减担保手续费摊销后的摊余价值与对本集团履行担保责任所需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孰高列示。

    与该合同相关负债的增加计入当年合并利润表。

    本集团提供的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减值。

    本集团并未承诺以任何低于市场利率的价格发放贷款,也不以支付现金或发行其他金融工具作为贷款承诺的净结算。

    本集团将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的损失准备列报在预计负债中。

    但如果一项工具同时包含贷款和未使用的承诺,且本集团不能把贷款部分与未使用的承诺部分产生的预期信用损失区分开,那么两者的损失准备一并列报在贷款的损失准备中,除非两者的损失准备合计超过了贷款账面余额,则将损失准备列报在预计负债中。

    25或有负债或有负债是由过去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本集团不可控的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

    或有负债也可能是一项由过去事项导致的未确认的现时义务,因为其很可能不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或该项义务的影响金额不能可靠计量。

    本集团对该等义务不作确认,仅在财务报表附注十、或有事项及承诺中披露或有负债。

    如满足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07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26租赁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1)作为承租人本集团及本行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并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

    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款项等。

    本集团及本行的使用权资产包括租入的房屋及建筑物、经营设备及其他等。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已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并扣除已收到的租赁激励。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则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及本行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作为出租人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

    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i)经营租赁本集团经营租出自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运输工具时,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

    (ii)融资租赁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相关资产。

    本集团将应收融资租赁款列示为长期应收款。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8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27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8经营分部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i)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包括与集团内部其他组成部分交易产生的收入和发生的费用;(ii)本集团首席营运决策者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iii)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单独信息。

    本集团将符合特定条件的经营分部进行合并披露,且对达到一定数量化标准的经营分部进行单独列报。

    29优先股及永续债本集团发行的优先股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同时,该等优先股为将来须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非衍生金融工具,但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

    本集团将发行的优先股分类为权益工具,发行优先股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

    本集团发行的永续债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且该永续债不存在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条款安排。

    本集团将发行的永续债分类为权益工具,发行永续债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09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30重要性重要性,是指在合理预期下,财务报表某项目的省略或错报会影响使用者据此作出经济决策的,该项目具有重要性。

    本集团根据自身所处的具体环境,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

    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本集团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本集团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本集团考虑该项目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总额、营业成本总额、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或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

    31会计政策变更财政部于2022年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以下简称“解释16号”)。

    本集团及本行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以净额方式确认与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的暂时性差异有关的递延所得税。

    自2023年1月1日起,本集团及本行执行解释16号中有关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且针对上述交易产生的等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在附注中分别披露,2022年12月31日相关附注披露已相应调整。

    执行解释16号的上述规定对本集团和本行2022年度当期损益、2022年1月1日和2022年12月31日的各报表项目均无影响。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10财务报表附注五重大会计估计和会计判断本集团在运用附注四所描述的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

    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的基础上作出的。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持续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且存在会导致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在未来12个月出现重大调整的关键领域如下:1金融资产的分类本集团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本集团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集团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

    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2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和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计量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以及部分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其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使用了复杂的模型和大量的假设。

    这些模型和假设涉及未来的宏观经济情况和客户的信用行为,例如客户违约的可能性及相应损失。

    附注十四、2信用风险具体说明了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中使用的参数、假设和估计。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11财务报表附注五重大会计估计和会计判断(续)3金融工具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估值技术包括使用近期交易相同或类似金融工具的价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公认定价模型等。

    通过估值技术估计公允价值时使用市场实际可观察输入值和数据,例如利率收益曲线、外汇汇率和期权隐含波动率。

    当市场可观察输入值不可获得时,本集团使用经校准的假设尽可能接近市场可观察的数据。

    管理层需要对本集团和交易对手面临的信用风险、流动性、市场波动及相关性等因素做出估计,这些假设的变动可能影响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4税项本集团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某些交易最终的税务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本集团结合当前的税收法规及以前年度政府主管机关对本集团的政策,对税收法规的实施及不确定性的事项进行了税务估计。

    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及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5结构化主体的合并当本集团作为结构化主体中的资产管理人或做为投资人时,本集团需要就是否控制该结构化主体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做出重大判断。

    本集团评估了交易结构下的合同权利和义务以及对结构化主体的权力,分析和测试了结构化主体的可变回报,包括但不限于作为资产管理者获得的手续费收入及资产管理费、留存的剩余收益,以及是否对结构化主体提供了流动性支持或其他支持。

    此外,本集团在结构化主体交易中所担任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的角色进行了判断,包括分析和评估了对结构化主体决策权的范围、提供资产管理服务而获得的报酬水平、因持有结构化主体中的其他权益所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以及其他参与方持有的实质性权利。

    6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本集团在正常经营活动中通过常规方式交易、资产证券化、卖出回购协议、证券借贷等多种方式转移金融资产。

    在确定转移的金融资产是否能够全部或者部分终止确认的过程中,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的判断和估计。

    若本集团通过结构化交易转移金融资产至特殊目的实体,本集团分析评估与特殊目的实体之间的关系是否实质表明本集团对特殊目的实体拥有控制权从而需进行合并。

    合并的判断将决定终止确认分析应在合并主体层面,还是在转出金融资产的单体机构层面进行。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12财务报表附注五重大会计估计和会计判断(续)6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续)本集团需要分析与金融资产转移相关的合同现金流权利和义务,从而依据以下判断确定其是否满足终止确认条件。

    是否转移获取合同现金流的权力;或现金流是否已满足“过手”的要求转移给独立第三方。

    评估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程度。

    本集团在估计转移前后现金流以及其他影响风险和报酬转移程度的因素时,运用了重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本集团继续分析评估本集团是否放弃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以及本集团是否继续涉入已转让的金融资产。

    在评估本集团是否放弃对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本集团分析转入方是否具有出售被转让资产的实际能力,即转入方是否能够向非关联的第三方整体出售该项资产且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实施此能力,无需附加额外限制。

    若本集团已经放弃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则本集团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并依据金融资产转移过程中产生或者保留的权利和义务确认相关资产与负债。

    若本集团未放弃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则本集团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相关金融资产。

    六主要税项本集团主要税种、主要税率及计税基础列示如下:税种税率计税基础企业所得税25%应纳税所得额增值税3% – 13%应税销售额城市维护建设税1% – 7%已缴增值税教育费附加3%已缴增值税地方教育费附加2%已缴增值税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13财务报表附注六主要税项(续)本行按应纳所得税额的25%缴纳所得税。

    本行境内子公司的所得税以其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

    境外机构按当地规定缴纳所得税,在汇总纳税时,根据中国所得税法相关规定扣减符合税法要求可抵扣的税款。

    根据《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2]40号)及《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的规定,本行中国内地分支机构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总行和中国内地分支机构分月或每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年度终了后总行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14财务报表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1纳入合并范围的直接控制的子公司本行直接控制的子公司均是通过投资方式取得,其基本情况如下:1.1对直接控制的子公司的投资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金租”) 3,3023,302民生商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民银国际”) 3,4943,494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基金”) 190190民生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民生理财”) 5,0005,000彭州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州村镇银行”) 2020慈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村镇银行”) 107107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村镇银行”) 7070綦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綦江村镇银行”) 3030潼南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潼南村镇银行”) 2525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河口村镇银行”) 169169资阳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村镇银行”) 172172武汉江夏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夏村镇银行”) 4141长垣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垣村镇银行”) 2626宜都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都村镇银行”) 2626上海嘉定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村镇银行”) 102102钟祥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钟祥村镇银行”) 3636蓬莱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村镇银行”) 5151安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村镇银行”) 7474阜宁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宁村镇银行”) 5252太仓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村镇银行”) 7676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15财务报表附注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宁晋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晋村镇银行”) 2020漳浦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浦村镇银行”) 2525普洱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村镇银行”) 1515景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洪村镇银行”) 6060志丹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志丹村镇银行”) 77宁国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村镇银行”) 2020榆林榆阳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阳村镇银行”) 2525贵池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池村镇银行”) 2626天台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村镇银行”) 3131天长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村镇银行”) 2020腾冲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腾冲村镇银行”) 2020翔安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翔安村镇银行”) 3636林芝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芝村镇银行”) 4513合计13,41313,381七合并财务报表(续)1纳入合并范围的直接控制的子公司(续)1.1对直接控制的子公司的投资(续)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16财务报表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续)1纳入合并范围的直接控制的子公司(续)1.2本行直接控制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子公司名称注册地/主要经营地注册资本业务性质本行持有股份比例本行持有表决权比例民生金租天津市人民币50.95亿元租赁业务54.96% 54.96%民银国际中国香港港币42.07亿元投资银行100.00% 100.00%民生基金广东省人民币3亿元基金管理63.33% 63.33%民生理财北京市人民币50亿元理财业务100.00% 100.00%彭州村镇银行(i)四川省人民币5,500万元商业银行36.36% 36.36%慈溪村镇银行浙江省人民币1.89亿元商业银行64.68% 64.68%松江村镇银行(i)上海市人民币1.5亿元商业银行35.00% 35.00%綦江村镇银行(ii)重庆市人民币6,157万元商业银行48.73% 51.27%潼南村镇银行(i)重庆市人民币5,000万元商业银行50.00% 50.00%梅河口村镇银行吉林省人民币1.93亿元商业银行95.36% 95.36%资阳村镇银行四川省人民币2.11亿元商业银行81.41% 81.41%江夏村镇银行湖北省人民币8,600万元商业银行51.00% 51.00%长垣村镇银行河南省人民币5,000万元商业银行51.00% 51.00%宜都村镇银行湖北省人民币5,240万元商业银行51.00% 51.00%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17财务报表附注子公司名称注册地/主要经营地注册资本业务性质本行持有股份比例本行持有表决权比例嘉定村镇银行上海市人民币2亿元商业银行51.00% 51.00%钟祥村镇银行湖北省人民币7,000万元商业银行51.00% 51.00%蓬莱村镇银行山东省人民币1亿元商业银行51.00% 51.00%安溪村镇银行福建省人民币1.28亿元商业银行57.99% 57.99%阜宁村镇银行江苏省人民币8,500万元商业银行51.00% 51.00%太仓村镇银行江苏省人民币1.35亿元商业银行51.00% 51.00%宁晋村镇银行河北省人民币4,000万元商业银行51.00% 51.00%漳浦村镇银行福建省人民币5,000万元商业银行51.00% 51.00%普洱村镇银行云南省人民币3,000万元商业银行51.00% 51.00%景洪村镇银行云南省人民币7,500万元商业银行80.40% 80.40%志丹村镇银行陕西省人民币1,500万元商业银行51.00% 51.00%宁国村镇银行(iii)安徽省人民币4,160万元商业银行51.00% 51.00%榆阳村镇银行(iv)陕西省人民币5,940万元商业银行51.00% 51.00%贵池村镇银行(v)安徽省人民币5,300万元商业银行51.00% 51.00%七合并财务报表(续)1纳入合并范围的直接控制的子公司(续)1.2本行直接控制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续)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18财务报表附注子公司名称注册地/主要经营地注册资本业务性质本行持有股份比例本行持有表决权比例天台村镇银行浙江省人民币6,000万元商业银行51.00% 51.00%天长村镇银行(vi)安徽省人民币4,368万元商业银行51.00% 51.00%腾冲村镇银行云南省人民币5,200万元商业银行51.00% 51.00%翔安村镇银行福建省人民币7,700万元商业银行51.00% 51.00%林芝村镇银行(vii)西藏自治区人民币5,660万元商业银行86.11% 86.11%(i)本行持有部分子公司半数及半数以下的表决权,但在其董事会占有多数席位,从而主导其主要经营决策,使其主要经营活动在本行的控制之下,因此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ii)基于其他股东与本行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本行对该子公司拥有控制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iii)宁国村镇银行将人民币160万元的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

    转增后,本行对该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及持有表决权比例仍为5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宁国村镇银行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60万元。

    (iv)榆阳村镇银行将人民币540万元的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

    转增后,本行对该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及持有表决权比例仍为5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榆阳村镇银行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40万元。

    (v)贵池村镇银行将人民币300万元的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

    转增后,本行对该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及持有表决权比例仍为5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榆阳村镇银行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00万元。

    (vi)天长村镇银行将人民币368万元的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

    转增后,本行对该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及持有表决权比例仍为5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长村镇银行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68万元。

    (vii) 2023年6月,林芝村镇银行确认本行增资人民币3,160万元。

    增资完成后,本行对该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及持有表决权比例变更为86.1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林芝村镇银行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60万元。

    七合并财务报表(续)1纳入合并范围的直接控制的子公司(续)1.2本行直接控制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续)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19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1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本集团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现金7,0026,9836,8486,752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法定存款准备金291,972311,294290,121309,552-超额存款准备金90,70519,30189,77918,246-财政性存款及其他556837556805小计383,233331,432380,456328,603应计利息132137130136合计390,367338,552387,434335,491本集团按人行或当地监管机构相应规定缴存法定存款准备金,该款项不能用于本集团的日常业务运作。

    于2023年12月31日,本行中国内地机构的人民币法定存款准备金缴存比率为7.0%(2022年12月31日:7.5%),外币存款准备金缴存比率为4.0%(2022年12月31日:6.0%)。

    本集团子公司及本行境外机构的缴存要求按当地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超额存款准备金是本集团出于流动性考虑存入人行的、用于银行间往来资金清算的款项。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20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2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本集团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中国内地-银行103,17667,85976,59752,241-非银行金融机构5,1364,9365,1354,936小计108,31272,79581,73257,177中国境外-银行19,79514,32417,07411,354-非银行金融机构1,4521,5081,287927小计21,24715,83218,36112,281应计利息123863520减:信用损失准备(4) (8) (1) (2)合计129,67888,705100,12769,4762023年度及2022年度,本集团及本行存放同业款项账面余额和信用损失准备在各阶段之间的转移均不重大。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21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3拆出资金本集团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中国内地-银行8,3028,4898,3028,489-非银行金融机构142,298162,399164,313183,592小计150,600170,888172,615192,081中国境外-银行19,4299,24719,4299,247-非银行金融机构3,8663,80610,63410,075小计23,29513,05330,06319,322应计利息396355441382减:信用损失准备(1,513) (1,862) (1,513) (1,862)合计172,778182,434201,606209,923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22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3拆出资金(续)3.1拆出资金信用损失准备变动本集团及本行2023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2023年1月1日(585) – (1,277) (1,862)本年净回拨/(计提) 48 – (271) (223)本年核销及转出– – 5725722023年12月31日(537) – (976) (1,513)2022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2022年1月1日(411) – (1,178) (1,589)本年净计提(172) – (99) (271)其他(2) – – (2)2022年12月31日(585) – (1,277) (1,862)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23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4衍生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是指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的金融工具。

    本集团运用的衍生金融工具主要包括远期、掉期及期权。

    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是指上述的特定金融工具的金额,其仅反映本集团衍生交易的数额,不能反映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

    4.1本集团及本行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未到期名义金额及公允价值列示如下本集团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名义金额资产负债名义金额资产负债货币类衍生合约2,554,43622,130 (22,011) 2,311,82029,129 (26,883)利率类衍生合约1,916,4481,733 (676) 1,428,1012,889 (589)贵金属类衍生合约70,252908 (6,585) 70,4341,836 (5,186)其他1,35226 (4) 1,45624 (17)合计24,797 (29,276) 33,878 (32,675)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名义金额资产负债名义金额资产负债货币类衍生合约2,554,43622,130 (22,011) 2,311,82029,129 (26,883)利率类衍生合约1,913,8541,630 (595) 1,424,0792,722 (589)贵金属类衍生合约70,252908 (6,585) 70,4341,836 (5,186)其他1,35226 (4) 1,45624 (17)合计24,694 (29,195) 33,711 (32,675)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24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4衍生金融工具(续)4.2套期工具本集团及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名义金额资产负债名义金额资产负债现金流量套期-外汇掉期合约(1) 14,378148 (136) 6,498150 –公允价值套期-利率掉期合约(2) 64,261968 (84) 28,3531,603 (1)合计1,116 (220) 1,753 (1)(1)本集团利用外汇掉期对汇率风险导致的现金流量波动进行套期保值。

    被套期项目为本集团投资的外币债券、外币贷款和垫款以及外币同业借款。

    2023年度及2022年度,本集团及本行已经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累计损益不重大。

    (2)本集团利用利率互换对利率风险导致的公允价值变动进行套期保值。

    被套期项目为本集团投资的固定利率债券。

    2023年度及2022年度,本集团及本行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化和被套期项目因套期风险形成的净损益,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中确认的套期无效部分产生的损益不重大。

    4.3信用风险加权金额本集团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加权金额16,36120,96816,28220,520信用风险加权金额体现了与衍生交易相关的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其计算参照原银保监会发布的指引进行,金额大小取决于交易对手的信用程度及各项合同的到期期限等因素。

    上述信用风险加权金额的计算已考虑协议互抵结算安排的影响。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25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按担保物列示如下:本集团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债券35,3252,54925,8392,548其他435464 – –小计35,7603,01325,8392,548应计利息392573减:信用损失准备(26) (28) (1) –合计35,7733,01025,8452,5512023年度及2022年度,本集团及本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和损失准备在各阶段之间的转移均不重大。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26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6发放贷款和垫款本集团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以摊余成本计量:公司贷款和垫款 -一般公司贷款2,337,3572,144,5012,343,7562,141,092个人贷款和垫款 -小微贷款(1) 651,788621,598636,175606,836 -住房贷款546,300573,274543,845570,396 -信用卡487,973462,788487,973462,788 -其他81,46184,20879,28282,533总额1,767,5221,741,8681,747,2751,722,553减:信用损失准备(96,793) (97,639) (95,827) (96,716)小计4,008,0863,788,7303,995,2043,766,929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公司贷款和垫款 -一般公司贷款2,4198,7172,4198,717 -贴现277,579246,058277,579246,055小计279,998254,775279,998254,772应计利息35,82429,47735,78329,422合计4,323,9084,072,9824,310,9854,051,123(1)小微贷款是本集团向小微企业、个体商户等经营商户的企业主提供的贷款产品。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27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6发放贷款和垫款(续)6.1发放贷款和垫款(未含应计利息)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本集团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信用贷款1,249,40028.501,130,79627.31保证贷款774,54117.66671,43716.21附担保物贷款-抵押贷款1,757,17940.071,750,26742.27-质押贷款603,75713.77588,64414.21合计4,384,877100.004,141,144100.00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信用贷款1,258,92428.801,131,29727.47保证贷款769,57617.61666,55616.18附担保物贷款-抵押贷款1,739,04039.781,732,13142.06-质押贷款603,48913.81588,43314.29合计4,371,029100.004,118,417100.00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28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6发放贷款和垫款(续)6.2已逾期贷款(未含应计利息)的逾期期限分析本集团2023年12月31日3个月以内3个月至1年1至3年3年以上合计信用贷款15,00812,6473,6381,72933,022保证贷款4,4942,3734,84475312,464附担保物贷款-抵押贷款7,77417,06413,5711,63940,048-质押贷款5772704181,1052,370合计27,85332,35422,4715,22687,904占发放贷款和垫款合计百分比0.630.740.510.122.002022年12月31日3个月以内3个月至1年1至3年3年以上合计信用贷款14,0379,3054,4931,11128,946保证贷款2,0124,9174,72289312,544附担保物贷款-抵押贷款6,16711,23315,8271,63734,864-质押贷款2923,0252,0276636,007合计22,50828,48027,0694,30482,361占发放贷款和垫款合计百分比0.540.690.660.101.99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29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6发放贷款和垫款(续)6.2已逾期贷款(未含应计利息)的逾期期限分析(续)本行2023年12月31日3个月以内3个月至1年1至3年3年以上合计信用贷款14,99712,6303,6301,71932,976保证贷款4,4562,3424,82349612,117附担保物贷款-抵押贷款7,66316,98313,5371,60739,790-质押贷款5762704141,0962,356合计27,69232,22522,4044,91887,239占发放贷款和垫款合计百分比0.630.740.510.122.002022年12月31日3个月以内3个月至1年1至3年3年以上合计信用贷款14,0309,2984,4891,10028,917保证贷款1,9684,8804,70863512,191附担保物贷款-抵押贷款6,09311,16915,7581,60034,620-质押贷款2913,0212,0246505,986合计22,38228,36826,9793,98581,714占发放贷款和垫款合计百分比0.540.690.650.101.98已逾期贷款指本金或利息逾期1天或以上的贷款。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30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6发放贷款和垫款(续)6.3贷款信用损失准备变动(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的信用损失准备变动本集团2023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2023年1月1日(23,379) (33,602) (40,658) (97,639)转移:转移至阶段一(3,066) 2,597469 –转移至阶段二554 (721) 167 –转移至阶段三4298,901 (9,330) –本年净计提(556) (2,574) (36,619) (39,749)本年核销及转出– – 48,16148,161收回已核销贷款– – (9,343) (9,343)其他(15) (23) 1,8151,7772023年12月31日(26,033) (25,422) (45,338) (96,793)2022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2022年1月1日(20,197) (37,076) (46,533) (103,806)转移:转移至阶段一(3,802) 3,303499 –转移至阶段二998 (1,310) 312 –转移至阶段三72210,456 (11,178) –本年净计提(1,016) (8,858) (31,812) (41,686)本年核销及转出– – 53,75753,757收回已核销贷款– – (7,141) (7,141)其他(84) (117) 1,4381,2372022年12月31日(23,379) (33,602) (40,658) (97,639)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31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6发放贷款和垫款(续)6.3贷款信用损失准备变动(续)(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的信用损失准备变动(续)本行2023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2023年1月1日(22,843) (33,449) (40,424) (96,716)转移:转移至阶段一(3,065) 2,596469 –转移至阶段二554 (720) 166 –转移至阶段三4288,901 (9,329) –本年净计提(507) (2,552) (36,582) (39,641)本年核销及转出– – 48,03448,034收回已核销贷款– – (9,286) (9,286)其他(15) (23) 1,8201,7822023年12月31日(25,448) (25,247) (45,132) (95,827)2022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2022年1月1日(19,665) (36,909) (46,336) (102,910)转移:转移至阶段一(3,802) 3,303499 –转移至阶段二998 (1,310) 312 –转移至阶段三72210,456 (11,178) –本年净计提(1,012) (8,872) (31,719) (41,603)本年核销及转出– – 53,65853,658收回已核销贷款– – (7,098) (7,098)其他(84) (117) 1,4381,2372022年12月31日(22,843) (33,449) (40,424) (96,716)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32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6发放贷款和垫款(续)6.3贷款信用损失准备变动(续)(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的信用损失准备变动本集团2023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2023年1月1日(361) (10) (858) (1,229)本年净回拨/(计提) 1628 (237) (67)本年核销及转出– – 6456452023年12月31日(199) (2) (450) (651)2022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2022年1月1日(286) (104) (912) (1,302)本年净(计提)/回拨(75) 94 (28) (9)本年核销及转出– – 162162收回已核销贷款– – (80) (80)2022年12月31日(361) (10) (858) (1,229)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33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6发放贷款和垫款(续)6.3贷款信用损失准备变动(续)(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的信用损失准备变动(续)本行2023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2023年1月1日(361) (10) (858) (1,229)本年净回拨/(计提) 1628 (237) (67)本年核销及转出– – 6456452023年12月31日(199) (2) (450) (651)2022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2022年1月1日(268) (104) (912) (1,284)本年净(计提)/回拨(93) 94 (28) (27)本年核销及转出– – 162162收回已核销贷款– – (80) (80)2022年12月31日(361) (10) (858) (1,229)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34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7金融投资本集团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7.1320,547389,070289,565380,523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7.21,531,0241,363,5891,526,7921,362,676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7.3420,571473,211409,883456,358合计2,272,1422,225,8702,226,2402,199,5577.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持有作交易用途债券政府7,9991,8432,5261,843政策性银行35,2153,2533,4773,253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37,42916,22525,60214,298企业50,85978,68540,94878,116债券小计131,502100,00672,55397,510权益工具1,9311,6951,7471,695投资基金(1) – 8,835 – 8,835小计133,433110,53674,300108,040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35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7金融投资(续)7.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续)本集团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债券企业3,2073,0623,2073,062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11,3829,57311,3829,573权益工具17,70619,73215,38217,556投资基金(1) 131,557226,617163,365222,744信托及资管计划(2) 17,18514,18517,14414,183其他6,0775,3654,7855,365小计187,114278,534215,265272,483合计320,547389,070289,565380,523上市142,246103,00085,904102,535其中:于香港上市3,9107,7873,9107,629非上市178,301286,070203,661277,988合计320,547389,070289,565380,523中国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被划分为上市债券。

    (1)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上述投资基金主要包括公募债券型基金及公募货币型基金。

    (2)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上述信托及资管计划的基础资产主要为债券和其他(附注十四、2.9)。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36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7金融投资(续)7.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债券政府1,123,735987,9151,123,735987,916政策性银行102,35474,92298,15174,922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56,25130,47257,37730,472企业190,416199,825188,862198,675债券小计1,472,7561,293,1341,468,1251,291,985信托及资管计划(1) 34,67049,78934,66649,730债权融资计划9,93511,3989,93511,398其他4,0342,7084,0342,708应计利息19,83917,85219,79217,852减:信用损失准备(10,210) (11,292) (9,760) (10,997)合计1,531,0241,363,5891,526,7921,362,676上市1,460,8351,284,8261,457,7931,284,826其中:于香港上市10,6026,38410,6026,384非上市60,56072,20358,96770,995应计利息19,83917,85219,79217,852减:信用损失准备(10,210) (11,292) (9,760) (10,997)合计1,531,0241,363,5891,526,7921,362,676(1)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上述信托及资管计划的基础资产主要为信贷类资产(附注十四、2.9)。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37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7金融投资(续)7.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续)信用损失准备变动本集团2023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2023年1月1日(1,500) (925) (8,867) (11,292)转移:转移至阶段三15485 (500) –本年净(计提)/回拨(569) 100 (3,374) (3,843)本年核销及转出– – 3,9813,981收回已核销– – (104) (104)其他38 – 1,0101,0482023年12月31日(2,016) (340) (7,854) (10,210)2022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2022年1月1日(1,809) (496) (12,321) (14,626)转移:转移至阶段二58 (58) – –转移至阶段三667 (73) –本年净回拨/(计提) 343 (438) (3,943) (4,038)本年核销及转出– – 8,2018,201收回已核销– – (700) (700)其他(98) – (31) (129)2022年12月31日(1,500) (925) (8,867) (11,292)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38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7金融投资(续)7.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续)信用损失准备变动(续)本行2023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2023年1月1日(1,498) (913) (8,586) (10,997)转移:转移至阶段三15485 (500) –本年净(计提)/回拨(562) 88 (3,195) (3,669)本年核销及转出– – 3,9683,968收回已核销– – (104) (104)其他32 – 1,0101,0422023年12月31日(2,013) (340) (7,407) (9,760)2022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2022年1月1日(1,680) (496) (12,308) (14,484)转移:转移至阶段二58 (58) – –转移至阶段三667 (73) –本年净回拨/(计提) 201 (426) (3,675) (3,900)本年核销及转出– – 8,2018,201收回已核销– – (700) (700)其他(83) – (31) (114)2022年12月31日(1,498) (913) (8,586) (10,997)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39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7金融投资(续)7.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债券政府138,080142,060135,880141,323政策性银行5,75727,9574,84027,957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141,893163,628140,921162,891企业121,943123,856118,485114,545债券小计407,673457,501400,126446,716权益工具8,47110,5925,3304,761应计利息4,4275,1184,4274,881合计420,571473,211409,883456,358上市389,848438,614386,497436,601其中:于香港上市28,18349,01328,18348,988非上市26,29629,47918,95914,876应计利息4,4275,1184,4274,881合计420,571473,211409,883456,358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023年度,本集团对该类权益工具投资确认的股利收入为人民币0.47亿元(2022年度:人民币0.64亿元),已计入当期损益。

    2023年度,本集团因处置该类权益工具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为人民币0.92亿元(2022年度:人民币1.29亿元)。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40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7金融投资(续)7.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续)公允价值本集团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债券成本414,890469,061406,331455,776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2,790) (6,442) (1,778) (4,179)公允价值412,100462,619404,553451,597权益工具成本5,4078,2702,1272,125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3,0642,3223,2032,636公允价值8,47110,5925,3304,761合计420,571473,211409,883456,358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41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7金融投资(续)7.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续)信用损失准备变动本集团2023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2023年1月1日(749) (14) (1,058) (1,821)转移:转移至阶段二2 (2) – –本年净回拨/(计提) 24 (50) (394) (420)本年核销及转出– – 119119其他(54) – – (54)2023年12月31日(777) (66) (1,333) (2,176)2022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2022年1月1日(656) (84) (1,833) (2,573)转移:转移至阶段二1 (1) – –转移至阶段三278 (80) –本年净计提(57) (7) (306) (370)本年核销及转出– – 1,1611,161其他(39) – – (39)2022年12月31日(749) (14) (1,058) (1,821)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42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7金融投资(续)7.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续)信用损失准备变动(续)本行2023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2023年1月1日(736) (5) (554) (1,295)转移:转移至阶段二2 (2) – –本年净回拨/(计提) 16 (59) (50) (93)本年核销及转出– – 100100其他(54) – – (54)2023年12月31日(772) (66) (504) (1,342)2022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2022年1月1日(624) (79) (1,820) (2,523)转移:转移至阶段二1 (1) – –转移至阶段三278 (80) –本年净(计提)/回拨(97) (3) 302202本年核销及转出– – 1,0441,044其他(18) – – (18)2022年12月31日(736) (5) (554) (1,295)于2023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中,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85亿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1.39亿元),其信用损失准备余额为人民币13.33亿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0.58亿元)。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43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8长期应收款本集团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应收融资租赁款27,63428,092售后回租应收款110,698101,933减:未实现融资租赁收益(16,119) (15,088)最低融资租赁收款额122,213114,937减:信用损失准备(2,779) (3,481)合计119,434111,4568.1本集团根据合同约定未来将收到的融资租赁款本集团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无期限* 8,2808,8891年以内57,44452,6661至2年37,68035,5862至3年18,10717,1273至5年9,6049,0895年以上7,2176,668合计138,332130,025*无期限是指已发生信用减值或已逾期1个月以上的部分。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44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8长期应收款(续)8.2信用损失准备变动本集团2023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2023年1月1日(642) (862) (1,977) (3,481)转移:转移至阶段一(19) 910 –转移至阶段二5 (7) 2 –转移至阶段三3352 (355) –本年净(计提)/回拨(13) 72 (1,243) (1,184)本年核销及转出– – 2,0392,039收回已核销– – (112) (112)其他(41) – – (41)2023年12月31日(707) (436) (1,636) (2,779)2022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2022年1月1日(1,503) (1,250) (1,410) (4,163)转移:转移至阶段一(57) 3522 –转移至阶段二128 (182) 54 –转移至阶段三66325 (391) –本年净回拨/(计提) 722210 (2,832) (1,900)本年核销及转出– – 2,6522,652其他2 – (72) (70)2022年12月31日(642) (862) (1,977) (3,481)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45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9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对联营企业的投资(1) – – – –对子公司投资(2) – – 13,41313,381合计– – 13,41313,381(1)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本年变动本集团2023年2022年年初账面价值– 2本年减少– (2)年末账面价值– –(2)本行子公司不存在向本行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的情况。

    本行直接控制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见附注七。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行未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10固定资产本集团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51,72049,80619,69819,008固定资产清理6767合计51,72649,81319,70419,015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46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10固定资产(续)本集团房屋及建筑物经营设备及其他运输工具经营租赁固定资产合计原值2023年1月1日22,4699,30146742,48874,725本年增加331,443363,6365,148在建工程转入847 – – – 847本年减少及其他变动(4) (572) (33) (1,522) (2,131)2023年12月31日23,34510,17247044,60278,589累计折旧2023年1月1日(6,456) (7,027) (390) (10,452) (24,325)本年增加(741) (830) (22) (1,968) (3,561)本年减少及其他变动2541309671,5402023年12月31日(7,195) (7,316) (382) (11,453) (26,346)减值准备2023年1月1日– – – (594) (594)本年增加– – – (41) (41)本年减少及其他变动– – – 1121122023年12月31日– – – (523) (523)账面价值2023年1月1日16,0132,2747731,44249,8062023年12月31日16,1502,8568832,62651,720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47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10固定资产(续)本集团房屋及建筑物经营设备及其他运输工具经营租赁固定资产合计原值2022年1月1日22,2498,70547038,31569,739本年增加2381,020223,4184,698在建工程转入3 – – – 3本年减少及其他变动(21) (424) (25) 7552852022年12月31日22,4699,30146742,48874,725累计折旧2022年1月1日(5,729) (6,860) (392) (8,272) (21,253)本年增加(729) (567) (22) (1,909) (3,227)本年减少及其他变动240024 (271) 1552022年12月31日(6,456) (7,027) (390) (10,452) (24,325)减值准备2022年1月1日– – – (503) (503)本年增加– – – (44) (44)本年减少及其他变动– – – (47) (47)2022年12月31日– – – (594) (594)账面价值2022年1月1日16,5201,8457829,54047,9832022年12月31日16,0132,2747731,44249,806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48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10固定资产(续)本行房屋及建筑物经营设备及其他运输工具合计原值2023年1月1日23,1729,06843932,679本年增加271,416351,478在建工程转入847 – – 847本年减少及其他变动(3) (560) (31) (594)2023年12月31日24,0439,92444334,410累计折旧2023年1月1日(6,464) (6,841) (366) (13,671)本年增加(766) (814) (21) (1,601)本年减少及其他变动2530285602023年12月31日(7,228) (7,125) (359) (14,712)账面价值2023年1月1日16,7082,2277319,0082023年12月31日16,8152,7998419,698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49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10固定资产(续)本行房屋及建筑物经营设备及其他运输工具合计原值2022年1月1日22,9538,47444231,869本年增加2371,009201,266在建工程转入3 – – 3本年减少及其他变动(21) (415) (23) (459)2022年12月31日23,1729,06843932,679累计折旧2022年1月1日(5,712) (6,678) (368) (12,758)本年增加(754) (557) (20) (1,331)本年减少及其他变动2394224182022年12月31日(6,464) (6,841) (366) (13,671)账面价值2022年1月1日17,2411,7967419,1112022年12月31日16,7082,2277319,008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本行固定资产中不存在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及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有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41亿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4.58亿元)的物业产权手续正在办理中。

    管理层预期相关手续不会影响本集团承继这些资产的权利或对本集团的经营运作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50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11在建工程本集团本行原值2023年1月1日7,9215,214本年增加811770本年减少及其他变动(847) (847)2023年12月31日7,8855,137减值准备2023年1月1日(70) –本年增加(342) –本年减少及其他变动(1) –2023年12月31日(413) –账面价值2023年1月1日7,8515,2142023年12月31日7,4725,137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51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11在建工程(续)本集团本行原值2022年1月1日7,5234,203本年增加1,1931,014本年减少及其他变动(795) (3)2022年12月31日7,9215,214减值准备2022年1月1日– –本年增加(70) –2022年12月31日(70) –账面价值2022年1月1日7,5234,2032022年12月31日7,8515,214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52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12无形资产本集团土地使用权软件及其他合计原值2023年1月1日4,6467,79012,436本年增加– 1,3381,338本年减少– (14) (14)2023年12月31日4,6469,11413,760累计摊销2023年1月1日(1,393) (5,489) (6,882)本年增加(118) (908) (1,026)本年减少– 13132023年12月31日(1,511) (6,384) (7,895)账面价值2023年1月1日3,2532,3015,5542023年12月31日3,1352,7305,865原值2022年1月1日4,6466,65911,305本年增加– 1,1311,131本年减少– – –2022年12月31日4,6467,79012,436累计摊销2022年1月1日(1,277) (4,742) (6,019)本年增加(116) (747) (863)本年减少– – –2022年12月31日(1,393) (5,489) (6,882)账面价值2022年1月1日3,3691,9175,2862022年12月31日3,2532,3015,554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53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12无形资产(续)本行土地使用权软件及其他合计原值2023年1月1日3,5547,62811,182本年增加– 1,3231,323本年减少– (13) (13)2023年12月31日3,5548,93812,492累计摊销2023年1月1日(1,024) (5,359) (6,383)本年增加(87) (897) (984)本年减少– 12122023年12月31日(1,111) (6,244) (7,355)账面价值2023年1月1日2,5302,2694,7992023年12月31日2,4432,6945,137原值2022年1月1日3,5546,51010,064本年增加– 1,1181,118本年减少– – –2022年12月31日3,5547,62811,182累计摊销2022年1月1日(937) (4,624) (5,561)本年增加(87) (735) (822)本年减少– – –2022年12月31日(1,024) (5,359) (6,383)账面价值2022年1月1日2,6171,8864,5032022年12月31日2,5302,2694,799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54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13租赁合同13.1使用权资产本集团房屋及建筑物经营设备及其他合计原值2023年1月1日18,6467118,717本年增加3,766333,799本年减少(3,254) (9) (3,263)2023年12月31日19,1589519,253累计折旧2023年1月1日(8,799) (25) (8,824)本年增加(2,896) (11) (2,907)本年减少2,61482,6222023年12月31日(9,081) (28) (9,109)账面价值2023年1月1日9,847469,8932023年12月31日10,0776710,144原值2022年1月1日17,6776417,741本年增加2,944162,960本年减少(1,975) (9) (1,984)2022年12月31日18,6467118,717累计折旧2022年1月1日(6,981) (24) (7,005)本年增加(3,067) (8) (3,075)本年减少1,24971,2562022年12月31日(8,799) (25) (8,824)账面价值2022年1月1日10,6964010,7362022年12月31日9,847469,893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55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13租赁合同(续)13.1使用权资产(续)本行房屋及建筑物经营设备及其他合计原值2023年1月1日18,2106918,279本年增加3,582323,614本年减少(3,301) (9) (3,310)2023年12月31日18,4919218,583累计折旧2023年1月1日(8,635) (24) (8,659)本年增加(2,802) (11) (2,813)本年减少2,65982,6672023年12月31日(8,778) (27) (8,805)账面价值2023年1月1日9,575459,6202023年12月31日9,713659,778原值2022年1月1日17,3876317,450本年增加2,795152,810本年减少(1,972) (9) (1,981)2022年12月31日18,2106918,279累计折旧2022年1月1日(6,907) (23) (6,930)本年增加(3,121) (8) (3,129)本年减少1,39371,4002022年12月31日(8,635) (24) (8,659)账面价值2022年1月1日10,4804010,5202022年12月31日9,575459,620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56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13租赁合同(续)13.2租赁负债本集团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租赁负债9,5609,4269,1909,148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签订但尚未开始执行的租赁合同相关的租赁付款额为人民币1.13亿元(于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0.71亿元)。

    1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14.1递延税项本集团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54,59255,70151,81553,037递延所得税负债(214) (236) – –净额54,37855,46551,81553,037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57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1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续)14.2抵销前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对应的暂时性差异本集团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项可抵扣/(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项可抵扣/(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减值准备50,886203,54551,775207,280应付职工薪酬3,48813,9523,50214,009衍生金融工具估值损失7,24428,9758,16832,67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估值损失2721,0888023,209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估值损失2,0628,2472,0998,394租赁负债2,3879,5682,3559,444其他1,0694,2843631,477递延所得税资产小计67,408269,65969,064276,487递延所得税负债衍生金融工具估值收益(5,895) (23,578) (7,989) (31,958)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估值收益(920) (3,681) (779) (3,117)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估值收益(3,508) (14,112) (2,156) (8,866)使用权资产(2,533) (10,152) (2,472) (9,911)其他(174) (640) (203) (815)递延所得税负债小计(13,030) (52,163) (13,599) (54,667)递延所得税资产净额54,378217,49655,465221,820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58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1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续)14.2抵销前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对应的暂时性差异(续)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项可抵扣/(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项可抵扣/(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减值准备48,505194,01949,535198,141应付职工薪酬3,44813,7903,45613,825衍生金融工具估值损失7,24428,9758,16832,67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估值损失2621,0487963,18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估值损失2,0608,2412,0918,364租赁负债2,2979,1902,2879,148其他7252,9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小计64,541258,16366,333265,336递延所得税负债衍生金融工具估值收益(5,895) (23,578) (7,989) (31,958)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估值收益(920) (3,681) (779) (3,117)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估值收益(3,466) (13,866) (2,123) (8,491)使用权资产(2,445) (9,778) (2,405) (9,620)递延所得税负债小计(12,726) (50,903) (13,296) (53,186)递延所得税资产净额51,815207,26053,037212,150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59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1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续)14.3抵销前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变动本集团资产减值准备公允价值变动其他递延所得税资产合计递延所得税负债合计2023年1月1日51,77511,0696,22069,064 (13,599)计入当期损益(889) (961) 724 (1,126) 710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530) – (530) (141)2023年12月31日50,8869,5786,94467,408 (13,030)2022年1月1日49,5217,0906,10462,715 (11,058)计入当期损益2,2543,2831165,653 (2,083)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696 – 696 (458)2022年12月31日51,77511,0696,22069,064 (13,599)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60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1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续)14.3抵销前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变动(续)本行资产减值准备公允价值变动其他递延所得税资产合计递延所得税负债合计2023年1月1日49,53511,0555,74366,333 (13,296)计入当期损益(1,030) (955) 727 (1,258) 711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534) – (534) (141)2023年12月31日48,5059,5666,47064,541 (12,726)2022年1月1日47,0447,0895,58759,720 (10,737)计入当期损益2,4913,2761565,923 (2,100)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690 – 690 (459)2022年12月31日49,53511,0555,74366,333 (13,296)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61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15其他资产本集团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应收利息(1) 7,4997,2747,4967,284应收待结算及清算款项6,6536,4015,3905,865其他应收债权及垫款5,7994,7152,7342,725预付租赁资产购置款(2) 5,4725,263 – –抵债资产(3) 5,2995,4792,0563,841应收手续费及佣金收入3,1474,1532,8123,869长期待摊费用(4) 3,0872,6451,8081,597投资性房地产2,9693,006 – –预付款项2,7371,8552,0451,231研发工程2,3281,2472,3281,247应收诉讼费1,2431,2771,1751,249继续涉入资产1,0381,0381,0381,038应收资产转让款603232 – –商誉(5) 208205 – –应收经营租赁租金169168 – –其他4,7604,4403,1873,435小计53,01149,39832,06933,381减:减值准备-抵债资产(752) (959) (687) (899)-其他(4,255) (3,632) (3,449) (2,934)合计48,00444,80727,93329,548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62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15其他资产(续)(1)本集团按照《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利息,反映在相应金融工具中;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取的利息,列示在其他资产。

    (2)预付租赁资产购置款是本集团为购置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资产而预先支付的款项。

    (3)抵债资产主要为房屋、土地使用权及运输工具。

    2023年度,本集团共处置抵债资产成本合计人民币23.39亿元(2022年度:人民币14.26亿元)。

    (4)长期待摊费用本集团2023年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3年12月31日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改良支出1,232623 (563) 1,292融资租赁业务项目管理支出8921,115 (1,166) 841其他521693 (260) 954小计2,6452,431 (1,989) 3,087本集团2022年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2年12月31日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改良支出1,275519 (562) 1,232融资租赁业务项目管理支出2801,183 (571) 892其他306424 (209) 521小计1,8612,126 (1,342) 2,645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63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15其他资产(续)(4)长期待摊费用(续)本行2023年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3年12月31日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改良支出1,214606 (579) 1,241其他383390 (206) 567小计1,597996 (785) 1,808本行2022年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2年12月31日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改良支出1,235559 (580) 1,214其他254260 (131) 383小计1,489819 (711) 1,597(5)本集团商誉主要来自子公司民银国际,分析如下:2023年2022年年初余额205188汇率变动317年末余额208205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64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16资产减值准备本集团2023年附注八年初账面余额本年净(回拨)/计提本年核销及转出其他年末账面余额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28 (6) – 24拆出资金31,862223 (572) – 1,51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28 (2) – – 26发放贷款和垫款698,86839,816 (48,806) 7,56697,444金融投资713,1134,263 (4,100) (890) 12,386长期应收款83,4811,184 (2,039) 1532,779固定资产1059441 – (112) 523在建工程1170342 – 1413其他资产154,5911,997 (1,583) 25,007合计122,61547,858 (57,100) 6,722120,0952022年附注八年初账面余额本年净计提本年核销及转出其他年末账面余额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281 – (1) 8拆出资金31,589271 – 21,86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208 – – 28发放贷款和垫款6105,10841,695 (53,919) 5,98498,868金融投资717,1994,408 (9,362) 86813,113长期应收款84,1631,900 (2,652) 703,481固定资产1050344 – 47594在建工程11 – 70 – – 70其他资产154,0641,043 (553) 374,591合计132,65449,440 (66,486) 7,007122,615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65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16资产减值准备(续)本行2023年附注八年初账面余额本年净(回拨)/计提本年核销及转出其他年末账面余额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22 (1) – – 1拆出资金31,862223 (572) – 1,51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 – 1 – – 1发放贷款和垫款697,94539,708 (48,679) 7,50496,478金融投资712,2923,762 (4,068) (884) 11,102其他资产153,8331,720 (1,417) – 4,136合计115,93445,413 (54,736) 6,620113,2312022年附注八年初账面余额本年净计提本年核销及转出其他年末账面余额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211 – – 2拆出资金31,589271 – 21,86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 –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6104,19441,630 (53,820) 5,94197,945金融投资717,0073,698 (9,245) 83212,292其他资产153,482777 (426) – 3,833合计126,27346,377 (63,491) 6,775115,934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66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17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本集团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中国内地-银行60,860148,69564,947151,722-非银行金融机构1,042,5461,190,4891,062,4631,198,966中国境外-银行316323316323-非银行金融机构27,38437,32727,93437,913小计1,131,1061,376,8341,155,6601,388,924应计利息5,5165,9735,5765,991合计1,136,6221,382,8071,161,2361,394,915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67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18拆入资金本集团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中国内地-银行47,17047,41141,65143,308-非银行金融机构1,79110,1217911,698中国境外-银行55,51538,29455,51538,294小计104,47695,82697,95783,300应计利息961408939330合计105,43796,23498,89683,630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68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19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集团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与贵金属相关的金融负债2,3201,6452,3201,64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 33,475 – – –其他32270 – –合计35,8271,9152,3201,645(1)于2023年12月31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为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除本集团外的其他各方持有的份额。

    2023年度,本集团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未发生由于本集团信用风险变化导致的重大变动。

    20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本集团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信用借款100,22488,333附担保物的借款-抵质押借款14,72216,323小计114,946104,656应计利息769573合计115,715105,229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对应的抵质押物主要为固定资产和长期应收款等,上述抵质押物信息已包括在作为担保物的资产(附注十、3.1)的披露中。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69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21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按标的资产类别列示:本集团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债券132,51055,617108,86143,690再贴现票据58,27148,16358,27148,163小计190,781103,780167,13291,853应计利息352360226242合计191,133104,140167,35892,095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70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22吸收存款本集团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活期存款-公司1,024,8281,014,1331,015,4821,004,714-个人295,892289,671294,122287,959定期存款(含通知存款)-公司2,044,1031,952,2422,038,9381,946,421-个人910,695730,873891,397714,102发行存款证4,9764,1594,9764,159汇出及应解汇款2,5092,4492,5032,439小计4,283,0033,993,5274,247,4183,959,794应计利息70,27858,06569,39957,177合计4,353,2814,051,5924,316,8174,016,971以上吸收存款中包括的保证金存款列示如下:本集团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承兑汇票保证金209,868184,557209,860184,553开出信用证及保函保证金24,31316,42924,31116,417其他保证金33,55349,23433,47349,113合计267,734250,220267,644250,083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71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23应付职工薪酬本集团2023年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3年12月31日短期薪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3,76624,063 (24,035) 13,794-职工福利费– 1,662 (1,662) –-社会保险(i)及企业补充保险1761,615 (1,658) 133-住房公积金1291,760 (1,763) 126-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41548 (547) 42小计14,11229,648 (29,665) 14,095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基本养老金1592,054 (2,049) 164-失业保险费2163 (63) 21-企业年金(ii) 122716 (679) 159小计3022,833 (2,791) 344合计14,41432,481 (32,456) 14,439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72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23应付职工薪酬(续)本集团2022年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2年12月31日短期薪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2,39524,691 (23,320) 13,766-职工福利费– 1,403 (1,403) –-社会保险(i)及企业补充保险1601,077 (1,061) 176-住房公积金981,520 (1,489) 129-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40553 (552) 41小计12,69329,244 (27,825) 14,11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基本养老金1241,764 (1,729) 159-失业保险费1959 (57) 21-企业年金(ii) 71650 (599) 122小计2142,473 (2,385) 302合计12,90731,717 (30,210) 14,414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73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23应付职工薪酬(续)本行2023年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3年12月31日短期薪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3,23522,921 (22,943) 13,213-职工福利费– 1,573 (1,573) –-社会保险(i)及企业补充保险1641,566 (1,612) 118-住房公积金1291,699 (1,702) 126-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7527 (523) 11小计13,53528,286 (28,353) 13,468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基本养老金1571,977 (1,973) 161-失业保险费2160 (60) 21-企业年金(ii) 112691 (663) 140小计2902,728 (2,696) 322合计13,82531,014 (31,049) 13,790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74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23应付职工薪酬(续)本行2022年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2年12月31日短期薪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1,87323,651 (22,289) 13,235-职工福利费– 1,329 (1,329) –-社会保险(i)及企业补充保险1511,032 (1,019) 164-住房公积金981,469 (1,438) 129-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0535 (538) 7小计12,13228,016 (26,613) 13,535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基本养老金1231,697 (1,663) 157-失业保险费1955 (53) 21-企业年金(ii) 62635 (585) 112小计2042,387 (2,301) 290合计12,33630,403 (28,914) 13,825(i)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

    (ii) 2023年,本行及部分附属机构的企业年金年供款按员工年度工资总额的3%计算(2022年:3%)。

    本集团对香港员工按照当地法规规定的供款比率设立了设定提存计划。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75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24应交税费本集团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1,3925,0409924,308增值税2,7062,9672,6382,928其他1,0681,072874893合计5,1669,0794,5048,12925预计负债本集团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信用承诺减值准备(1) 1,2121,8441,2121,844预计诉讼损失459517459516其他1169511695合计1,7872,4561,7872,455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76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25预计负债(续)(1)信用承诺减值准备变动情况本集团及本行2023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2023年1月1日(1,424) (344) (76) (1,844)转移:转移至阶段一(104) 8915 –转移至阶段二28 (31) 3 –转移至阶段三1597 (112) –本年净回拨420431696322023年12月31日(1,065) (146) (1) (1,212)2022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2022年1月1日(1,227) (524) (83) (1,834)转移:转移至阶段一(133) 10924 –转移至阶段二29 (33) 4 –转移至阶段三1284 (96) –本年净(计提)/回拨(102) 2075 (7)其他(3) – – (3)2022年12月31日(1,424) (344) (76) (1,844)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77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26应付债券本集团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应付同业存单474,754446,888475,011446,888应付一般金融债券(1) 105,57799,99299,99399,992应付二级资本债券(2) 89,99289,99189,99289,991应付中短期票据(3) 1,9967,6581,9967,658小计672,319644,529666,992644,529应计利息3,5073,5783,3993,578合计675,826648,107670,391648,1072023年及2022年,本集团未发生债券本息逾期或其他违约事项。

    上述债券未设任何担保。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78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26应付债券(续)(1)应付一般金融债券本集团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i) 19,997 – 19,997 –2023年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ii) 1,596 – – –2023年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iii) 1,595 – – –2023年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iv) 2,393 – – –2022年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v) 19,99919,99819,99919,9982021年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vi) 29,99829,99729,99829,9972021年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vii) 29,99929,99729,99929,9972020年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viii) – 20,000 – 20,000合计105,57799,99299,99399,992(i) 2023年5月18日发行3年期固定利率金融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200亿元,票面利率2.68%。

    (ii) 2023年3月20日发行3年期固定利率金融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20亿元,票面利率3.40%。

    本支债券由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民生银行认购4亿元。

    (iii) 2023年5月25日发行3年期固定利率金融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20亿,票面利率3.27%。

    本支债券由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民生银行认购4亿元。

    (iv) 2023年7月25日发行3年期固定利率金融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30亿,票面利率3.19%。

    本支债券由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民生银行认购6亿元。

    (v) 2022年4月7日发行3年期固定利率金融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200亿元,票面利率2.95%。

    (vi) 2021年12月8日发行3年期固定利率金融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300亿元,票面利率3.02%。

    (vii) 2021年11月10日发行3年期固定利率金融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300亿元,票面利率3.02%。

    (viii) 2020年3月18日发行3年期固定利率金融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200亿元,票面利率2.75%。

    本行已于2023年3月20日将其全部兑付。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79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26应付债券(续)(2)应付二级资本债券本集团及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0年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i) 49,99649,9962019年第一期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ii) 39,99639,995合计89,99289,991(i) 2020年6月24日发行10年期固定利率二级资本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500亿元,票面利率3.75%。

    根据发行条款,本行有权在其发行满5年之日起至到期日期间,按面值一次性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

    (ii) 2019年2月27日发行10年期固定利率二级资本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400亿元,票面利率4.48%。

    根据发行条款,本行有权在其发行满5年之日起至到期日期间,按面值一次性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80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26应付债券(续)(3)应付中短期票据本集团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2年期中期票据(i) 1,996 – 1,996 –2020年3年期中期票据(ii) – 3,480 – 3,4802018年5年期中期票据(iii) – 4,178 – 4,178合计1,9967,6581,9967,658(i) 2023年1月10日发行2年期中期票据,票面金额人民币20亿元,票面利率3.15%。

    (ii) 2020年10月22日发行3年期中期票据,票面金额5亿美元,浮动利率计息。

    本行已于2023年10月22日将其全部兑付。

    (iii) 2018年3月9日发行5年期中期票据,票面金额6亿美元,票面利率为5.77%,本行已于2023年3月9日将其全部兑付。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81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27其他负债本集团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待清算应付款项15,38016,13414,60115,593租赁预收及暂收款项7,9187,225 – –待转销项税2,7402,2112,0841,452应付票据2,1384,679 – –预提费用1,6939421,614887应付租赁公司款项1,3781,334 – –继续涉入负债1,0381,0381,0381,038应付长期资产购置款328495320494递延手续费及佣金收入317231317231代收代付业务281251281251其他3,2165,2083,0304,235合计36,42739,74823,28524,181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82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28股本本集团及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35,46235,462境外上市外资普通股(H股) 8,3208,320合计43,78243,782本行发行的所有A股和H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享有同等权益。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83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29优先股29.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情况表发行时间会计分类初始股息率发行价格数量(百万股)原币折合人民币到期日转股条件转换情况境内优先股2019年10月15日权益工具4.38% 100人民币元/股20020,00020,000永久存续强制转股无募集资金合计20,000减:发行费用(25)账面价值19,97529.2境内优先股主要条款(1)股息非公开发行的境内优先股采用可分阶段调整的股息率,以5年为一个股息率调整期,在一个股息率调整期内以约定的相同股息率支付股息。

    首个股息率调整期的股息率将通过询价方式确定。

    境内优先股票面股息率不高于本行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票面股息率包括基准利率和固定溢价两个部分,固定溢价为发行时确定的股息率扣除发行时的基准利率。

    股息每年支付一次。

    (2)股息发放条件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本行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后,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可以向境内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境内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的顺序在普通股股东之前。

    为满足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合格标准的监管要求,本行有权取消部分或全部优先股派息,且不构成违约事件。

    若取消全部或部分本期优先股股利,需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及时通知投资者。

    (3)股息制动机制除非本行决议完全派发当期优先股股息,否则本行将不会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84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29优先股(续)29.2境内优先股主要条款(续)(4)清偿顺序及清算方法境内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东分配本行剩余财产,但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和次级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次级债、混合资本债券、二级资本工具)之后。

    (5)强制转股条件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或以下),则境内优先股将全额或部分转为A股普通股,促使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恢复到5.125%以上。

    在部分转股情形下,所有的优先股按比例以同等条件转股。

    在以下两种情形中较早者发生时,则境内优先股将全额转为A股普通股:(1)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定若不进行转股,本行将无法生存;(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本行将无法生存。

    (6)赎回条款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事先批准,本行在下列情形下可行使赎回权:(1)使用同等或更高质量的资本工具替换被赎回优先股,同时本行收入能力具备可持续性;(2)或者行使赎回权后的资本水平仍明显高于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监管资本要求。

    赎回价格为票面金额与当期已决议支付但尚未支付的股息之和。

    本行有权自发行日(即2019年10月15日)后期满5年之日起,于每年的优先股派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境内优先股,赎回期至全部转股或者全部赎回之日止。

    在部分赎回情形下,所有的境内优先股按比例以同等条件赎回。

    (7)股息的设定机制境内优先股采取非累积股息支付方式,即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的股息的差额部分,不累积到下一计息年度。

    优先股的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股息。

    境内优先股的股息以现金方式支付,每年支付一次。

    计息起始日为优先股投资者缴款截止日(2019年10月18日)。

    派息日为优先股投资者缴款截止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遇中国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顺延期间应付股息不另计利息。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85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29优先股(续)29.3发行在外的优先股变动情况表发行在外金融工具2023年1月1日本年变动2023年12月31日数量(百万股)账面价值数量(百万股)账面价值数量(百万股)账面价值境内优先股20019,975 – – 20019,975发行在外金融工具2022年1月1日本年变动2022年12月31日数量(百万股)账面价值数量(百万股)账面价值数量(百万股)账面价值境内优先股20019,975 – – 20019,975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86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30永续债30.1期末发行在外的永续债情况表发行在外金融工具发行时间会计分类初始利息率发行价格数量(百万张)原币折合人民币到期日转股条件转换情况2019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2019年5月30日权益工具4.85% 100元/张40040,00040,000永久存续无无募集资金合计40,000减:发行费用(7)账面价值39,9932021年第一期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2021年4月19日权益工具4.30% 100元/张30030,00030,000永久存续无无募集资金合计30,000减:发行费用(4)账面价值29,9962022年第一期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2022年6月14日权益工具4.20% 100元/张505,0005,000永久存续无无募集资金合计5,000减:发行费用(2)账面价值4,998合计74,987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87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30永续债(续)30.2主要条款(1)发行规模2019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00亿元。

    2021年第一期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0亿元。

    2022年第一期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0亿元。

    (2)债券期限债券的存续期与发行人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

    (3)票面利率债券采用分阶段调整的票面利率,自发行缴款截止日起每5年为一个票面利率调整期,在一个票面利率调整期内以约定的相同票面利率支付利息。

    发行时的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确定。

    债券票面利率包括基准利率和固定利差两个部分。

    基准利率为债券申购文件公告日前5个交易日(不含当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到期收益率曲线5年期品种到期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固定利差为债券发行时确定的票面利率扣除债券发行时的基准利率,固定利差一经确定不再调整。

    (4)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权债券发行设置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条款。

    发行人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含发行之日后第5年付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债券。

    在债券发行后,如发生不可预计的监管规则变化导致债券不再计入其他一级资本,发行人有权全部而非部分地赎回债券。

    (5)受偿顺序债券的受偿顺序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和处于高于债券顺位的次级债务之后,发行人股东持有的所有类别股份之前;债券与发行人其他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同顺位受偿。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后续修订或相关法律法规对发行人适用的债务受偿顺序另行约定的,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88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30永续债(续)30.2主要条款(续)(6)利息发放发行人有权取消全部或部分债券派息,且不构成违约事件。

    发行人在行使该项权利时将充分考虑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发行人可以自由支配取消的债券利息用于偿付其他到期债务。

    取消全部或部分债券派息除构成对普通股的股息分配限制以外,不构成对发行人的其他限制。

    若取消全部或部分债券派息,需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及时通知投资者。

    债券不含有利率跳升机制及其他赎回激励。

    (7)回售投资者不得回售债券。

    31归属于权益工具持有者的相关信息本行发行的优先股及永续债分类为权益工具,列示于合并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中。

    依据原银保监会相关规定,本行发行的优先股及永续债符合合格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的标准。

    归属于权益工具持有者的权益2023年2022年12月31日12月31日归属于本行所有者的权益624,602599,928归属于本行普通股持有者的权益529,640504,966归属于本行其他权益持有者的权益94,96294,962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权益13,19912,886归属于普通股少数股东的权益13,19912,886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89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32资本公积本集团2023年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3年12月31日股本溢价57,880 – – 57,880其他资本公积269 – – 269合计58,149 – – 58,1492022年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2年12月31日股本溢价57,880 – – 57,880其他资本公积269 – – 269合计58,149 – – 58,149本行2023年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3年12月31日股本溢价57,880 – – 57,8802022年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2年12月31日股本溢价57,880 – – 57,880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90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33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及未分配利润33.1盈余公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行章程及董事会决议,本行按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净利润提取10%作为法定盈余公积。

    当法定盈余公积的累计额达到本行股本的50%时,本行继续按照当期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经股东大会批准,本行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本行的亏损或者转增本行股本。

    运用法定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后,所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不得少于股本的25%。

    本集团及本行在2023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35.29亿元(2022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34.33亿元)。

    33.2一般风险准备本行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在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上,设立一般风险准备用以弥补本行尚未识别的与风险资产相关的潜在可能损失。

    该一般风险准备作为利润分配处理,是股东权益的组成部分,原则上应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

    一般风险准备还包括本行下属子公司根据其所属行业或所属地区适用法规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

    本集团在2023年度计提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47.43亿元(2022年:人民币34.81亿元)。

    本行在2023年度计提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43.79亿元(2022年:人民币16.33亿元)。

    33.3未分配利润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分配利润中包含归属于本行子公司的盈余公积余额人民币9.93亿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8.48亿元)。

    以上未分配利润中包含的归属于本行子公司的盈余公积余额不能进行利润分配。

    34少数股东权益于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各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权益为人民币131.99亿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28.86亿元)。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91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35股利分配/永续债利息普通股股利根据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通过的2023年股利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6元(含税)。

    以本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发行股份437.82亿股计算,现金股利总额共计人民币94.57亿元(含税)。

    该方案尚待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2023年6月9日召开的本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股利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4元(含税)。

    以本行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已发行股份437.82亿股计算,现金股利总额共计人民币93.69亿元(含税)。

    优先股股息根据2023年8月30日董事会会议通过的境内优先股股息分配决议,按照境内优先股条款和条件确定的第一个股息率重置日前的初始年股息率4.38%(含税)计算,发放股息共计人民币8.76亿元(含税),股息支付日为2023年10月18日。

    根据2022年8月26日董事会会议通过的境内优先股股息分配决议,按照境内优先股条款和条件确定的第一个股息率重置日前的初始年股息率4.38%(含税)计算,发放股息共计人民币8.76亿元(含税),股息支付日为2022年10月18日。

    永续债利息于2023年6月4日,本行宣告发放2022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

    本行按照永续债条款和条件确定的第一个利息率重置日前的初始年利息率4.20%(含税)计算,确认发放的永续债利息为人民币2.10亿元(含税)。

    于2023年6月2日,本行宣告发放2019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

    本行按照永续债条款和条件确定的第一个利息率重置日前的初始年利息率4.85%(含税)计算,确认发放的永续债利息为人民币19.40亿元(含税)。

    于2023年4月10日,本行宣告发放2021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

    本行按照永续债条款和条件确定的第一个利息率重置日前的初始年利息率4.30%(含税)计算,确认发放的永续债利息为人民币12.90亿元(含税)。

    于2022年5月23日,本行宣告发放2019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

    本行按照永续债条款和条件确定的第一个利息率重置日前的初始年利息率4.85%(含税)计算,确认发放的永续债利息为人民币19.40亿元(含税)。

    于2022年4月11日,本行宣告发放2021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

    本行按照永续债条款和条件确定的第一个利息率重置日前的初始年利息率4.30%(含税)计算,确认发放的永续债利息为人民币12.90亿元(含税)。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92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36利息净收入本集团本行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利息收入发放贷款和垫款186,571186,386185,213184,958其中:公司贷款和垫款94,86087,09194,62886,797 个人贷款和垫款86,97593,06185,84991,930 票据贴现4,7366,2344,7366,231金融投资59,15556,44758,49755,371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46,59843,67346,62143,66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12,55712,77411,87611,709长期应收款6,9926,799 – –拆出资金6,5415,7427,7276,765存放中央银行款项4,8865,0344,8554,92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6201,9701,6201,966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1,361559929303小计267,126262,937258,841254,289利息支出吸收存款(98,301) (93,254) (97,555) (92,554)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32,400) (28,953) (32,651) (28,660)应付债券(16,795) (20,118) (16,691) (20,118)向中央银行借款(5,195) (6,651) (5,185) (6,635)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4,486) (3,39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965) (1,466) (2,536) (1,153)拆入资金(4,223) (1,255) (3,853) (980)租赁负债(330) (386) (320) (377)小计(164,695) (155,474) (158,791) (150,477)利息净收入102,431107,463100,050103,812其中:已减值贷款利息收入1,5171,0911,5171,091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93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37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本集团本行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手续费及佣金收入银行卡服务手续费11,02910,90911,02810,908代理业务手续费5,8885,4696,7564,809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佣金4,8555,9601,8795,616结算与清算手续费1,9681,6191,9681,620信用承诺手续费及佣金1,0851,2071,0851,207其他651306562153小计25,47625,47023,27824,313手续费及佣金支出(6,240) (5,196) (6,082) (6,215)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9,23620,27417,19618,09838投资收益本集团本行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7,2148,1067,3107,927衍生金融工具1,3492681,344269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1,2941,6279841,63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601655601655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1,7952,2021,7882,201股利收入656248684405贵金属2,8851,8022,8851,802其他340 – – –合计16,13414,90815,59614,889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94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39其他收益本集团本行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政府补助718533217109其他53575257合计7715902691664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集团本行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92) (7,279) 403 (6,819)衍生金融工具(2,634) (810) (2,632) (813)合计(2,726) (8,089) (2,229) (7,632)41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收入本集团本行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经营租赁收入4,0434,436 – –其他1,059666506364合计5,1025,102506364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95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41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续)其他业务成本本集团本行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经营租赁成本2,5932,505 – –其他60450242180合计3,1973,0074218042税金及附加本集团本行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城市维护建设税846860786820教育费附加382386338353其他745627707586合计1,9731,8731,8311,75943业务及管理费本集团本行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职工薪酬费用-短期职工薪酬29,37229,00428,01027,776-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2,8042,4512,6992,365折旧和摊销费用6,3465,8966,2395,808短期和低价值租赁及物业管理费1,035912958843业务/办公费用及其他11,27712,46610,69711,785合计50,83450,72948,60348,577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96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44信用减值损失本集团本行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发放贷款和垫款39,81641,69539,70841,630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3,8434,0383,6693,90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42037093 (202)长期应收款1,1841,900 – –其他应收款项857472623206其他(413) 287 (410) 279合计45,70748,76243,68345,81345其他资产减值损失本集团本行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抵债资产1,0905711,085571其他42911412 –合计1,5196851,097571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97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46所得税费用本集团本行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当期所得税费用9564,963 – 4,299递延所得税费用(附注八、14) 416 (3,570) 547 (3,823)合计1,3721,393547476本集团本行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税前利润37,35837,17035,83834,803按照25%所得税税率计算的所得税9,3409,2938,9608,701免税收入的影响(1) (10,095) (9,445) (10,041) (9,397)不可抵扣支出的影响(2) 2,6012,6092,5902,603永续债利息支出的影响(860) (808) (860) (808)汇算清缴差异及其他386 (256) (102) (623)所得税费用1,3721,393547476(1)免税收入主要为免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及基金分红。

    (2)主要包含本集团不可税前抵扣的核销损失,及超出税前可抵扣限额的业务招待费、存款保险费等的税务影响。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98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47其他综合收益本集团本行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不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6572,2455712,636以后将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4,260 (1,249) 4,469 (243)信用减值准备(248) (974) (536) (1,439)转入当期损益金额(1) (1,460) (2,040) (1,585) (2,284)减:所得税(715) 237 (716) 233小计2,494 (1,781) 2,203 (1,097)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24) 10 (24) 10减:所得税6 (2) 6 (2)小计(18) 8 (18) 8外币报表折算差额66647 (44) (35)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2,542 (1,126) 2,141 (1,124)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190280 – –合计2,732 (846) 2,141 (1,124)(1)转入当期损益金额,是指因处置而转入当期损益。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299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47其他综合收益(续)本集团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现金流量套期损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小计少数股东其他综合收益合计2023年1月1日余额(1,079) 1466 (612) 184 (428)本年变动2,586 (18) 662,6341902,8242023年12月31日余额1,507 (17) 5322,0223742,3962022年1月1日余额573 (7) (181) 385 (96) 289本年变动(1,652) 8647 (997) 280 (717)2022年12月31日余额(1,079) 1466 (612) 184 (428)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0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47其他综合收益(续)本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现金流量套期损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小计2023年1月1日余额(347) 1 (92) (438)本年变动2,199 (18) (44) 2,1372023年12月31日余额1,852 (17) (136) 1,6992022年1月1日余额750 (7) (57) 686本年变动(1,097) 8 (35) (1,124)2022年12月31日余额(347) 1 (92) (438)48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行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以调整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本行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

    2019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本行发行了非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永续债,其具体条款分别于附注八、29优先股和附注八、30永续债中予以披露。

    优先股的转股特征使得本行存在或有可能发行普通股。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转股的触发事件并未发生,优先股的转股特征对2023年度及2022年度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没有影响。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301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48每股收益(续)2023年2022年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35,82335,269减:归属于本行其他权益持有者的净利润(4,316) (4,106)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1,50731,163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百万股) 43,78243,782基本/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720.7149现金流量表附注49.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本集团2023年2022年净利润35,98635,777加:信用减值损失45,70748,762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1,519685 折旧与摊销8,3147,80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收益(51) (124)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7268,089 非经营活动产生的利息净收入(42,030) (35,943) 投资收益(9,061) (9,70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 416 (3,57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336,820) (226,45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366,970340,95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676166,273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2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49现金流量表附注(续)49.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续)本行2023年2022年净利润35,29134,327加:信用减值损失43,68345,813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1,097571 折旧与摊销6,2395,80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4222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2297,632 非经营活动产生的利息净收入(41,486) (34,876) 投资收益(8,341) (9,86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 547 (3,82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253,255) (225,72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332,466346,93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512166,82149.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本集团本行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末余额237,336128,305230,046119,411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初余额(128,305) (163,418) (119,411) (152,22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9,031 (35,113) 110,635 (32,817)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303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49现金流量表附注(续)49.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于本集团及本行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本集团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库存现金(附注八、1) 7,0026,983存放中央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附注八、1) 90,70519,301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活期款项109,92580,922原始到期日不超过三个月的:-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定期款项4,3471,999-拆出资金25,35719,100合计237,336128,305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库存现金(附注八、1) 6,8486,752存放中央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附注八、1) 89,77918,246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活期款项95,18768,298原始到期日不超过三个月的:-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定期款项– 50-拆出资金38,23226,065合计230,046119,411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4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50金融资产的转移在日常业务中,本集团进行的某些交易会将已确认的金融资产转移给第三方或者特殊目的主体,这些金融资产转移若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相关金融资产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

    当本集团保留了已转移资产的绝大部分风险与回报时,相关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本集团继续确认上述资产。

    50.1信贷资产证券化在日常交易中,本集团将信贷资产出售给特殊目的信托,再由特殊目的信托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本集团会按照风险和报酬的保留程度及是否放弃了控制,分析判断是否终止确认相关信贷资产。

    2023年度,本集团已转出信贷资产账面原值为人民币105.24亿元(2022年度:人民币82.52亿元),上述信贷资产已完全终止确认。

    50.2不良金融资产转让2023年度,本集团通过向第三方转让方式共处置不良金融资产账面原值人民币289.82亿元(2022年度:人民币265.33亿元)。

    本集团转移了该等不良金融资产的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因此对该等转让的不良金融资产进行了终止确认。

    50.3证券借出交易于证券借出交易中,交易对手在本集团无任何违约的情况下,可以将上述证券出售或再次用于担保,但同时需承担在协议规定的到期日将上述证券归还于本集团的义务。

    对于上述交易,本集团认为本集团保留了相关证券的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故未对相关证券进行终止确认。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证券借出交易中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54.83亿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00.70亿元)。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305财务报表附注九分部报告本集团在重点业务领域和地区开展经营活动。

    分部的资产、负债、收入、支出以本集团会计政策和内部核算规则为基础计量。

    在分部中列示的项目包括直接归属于各分部的及按照合理规则分配至各分部的相关项目。

    作为资产负债管理的一部分,本集团的资金通过总行司库在各个分部间进行分配,内部转移定价机制以市场利率为基准,按照内部资金池模式确定转移价格。

    相关内部交易的影响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已抵销。

    分部资本性支出是指在报告期内购入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1业务分部(1)对公业务向公司类客户、政府机构类客户和金融机构类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对公存贷款服务、投资业务、同业资金业务、金融市场业务及各类对公中间业务等。

    (2)零售业务向个人以及小微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个人及小微存贷款服务、信用卡及借记卡服务、财富管理、私人银行及各类零售中间业务等。

    (3)其他业务本集团因流动性管理需要进行的债券投资和货币市场业务等及其他任何不构成单独报告分部的业务,以及附属机构业务。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6财务报表附注九分部报告(续)1业务分部(续)本集团2023年对公业务零售业务其他业务合计营业收入68,35662,32410,137140,817利息净收入51,81350,737 (119) 102,431其中:分部间利息净收入/(支出) 18,037 (11,204) (6,833)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6,09111,3181,82719,236其他收入10,4522698,42919,150营业支出(41,899) (37,651) (23,680) (103,230)营业外收支净额7 (5) (231) (229)利润总额26,46424,668 (13,774) 37,358折旧和摊销3,0802,8092,4258,314资本性支出2,5502,3259,07913,954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307财务报表附注九分部报告(续)1业务分部(续)本集团2023年12月31日对公业务零售业务其他业务合计分部资产4,746,6601,869,6301,004,0837,620,373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递延所得税资产54,592总资产7,674,965分部负债(4,712,506) (1,355,082) (969,362) (7,036,950)递延所得税负债(214)总负债(7,037,164)信用承诺734,613545,007 – 1,279,620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8财务报表附注九分部报告(续)1业务分部(续)本集团2022年对公业务零售业务其他业务合计营业收入68,03564,9929,449142,476利息净收入55,56352,262 (362) 107,463其中:分部间利息净收入/(支出) 27,497 (19,504) (7,993)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5,93912,4451,89020,274其他收入6,5332857,92114,739营业支出(38,835) (41,927) (24,294) (105,056)营业外收支净额90 (35) (305) (250)利润总额29,29023,030 (15,150) 37,170折旧和摊销2,8152,6902,3007,805资本性支出2,6292,5128,06213,203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309财务报表附注九分部报告(续)1业务分部(续)本集团2022年12月31日对公业务零售业务其他业务合计分部资产4,406,0311,785,3351,008,6067,199,972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递延所得税资产55,701总资产7,255,673分部负债(4,822,844) (1,152,965) (666,814) (6,642,623)递延所得税负债(236)总负债(6,642,859)信用承诺737,946525,942 – 1,263,888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10财务报表附注九分部报告(续)2地区分部本集团主要于中国内地经营,分行遍布全国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并在中国内地设有多家附属机构;本集团亦在中国香港设立分行及附属机构。

    (1)总部包括总行本部、信用卡中心及总行直属机构;(2)长江三角洲地区包括下列地区分行:上海直辖市、浙江省和江苏省;(3)珠江三角洲地区包括下列地区分行:广东省和福建省;(4)环渤海地区包括下列地区分行:北京直辖市、天津直辖市、山东省和河北省;(5)东北地区包括下列地区分行:辽宁省、吉林省和黑龙江省;(6)中部地区包括下列地区分行:山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安徽省、江西省和海南省;(7)西部地区包括下列地区分行:重庆直辖市、四川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贵州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8)境外及附属机构包括香港分行及所有附属机构。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311财务报表附注九分部报告(续)2地区分部(续)2023年2023年12月31日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分部资产(i)总部45,3918,6103,369,881长江三角洲23,7437,5211,260,635珠江三角洲15,4934,607758,206环渤海地区15,9633,8321,490,154东北地区1,738 (2,362) 154,292中部地区11,6186,240563,519西部地区14,1215,703667,749境外及附属机构12,7503,207397,135分部间抵销– – (1,041,198)集团合计140,81737,3587,620,373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12财务报表附注九分部报告(续)2地区分部(续)2022年2022年12月31日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分部资产(i)总部41,8313,6033,245,459长江三角洲23,2189,4751,231,497珠江三角洲16,3643,834684,996环渤海地区19,1148,7641,332,535东北地区2,27022169,176中部地区11,3593,905545,393西部地区15,1143,334633,344境外及附属机构13,2064,233364,375分部间抵销– – (1,006,803)集团合计142,47637,1707,199,972(i)分部资产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313财务报表附注十或有事项及承诺1信贷承诺本集团信贷承诺包括已审批并签订合同的贷款及信用卡额度、财务担保及信用证服务。

    本集团定期评估信贷承诺的或有损失并在必要时确认预计负债。

    贷款及信用卡承诺的合同金额是指贷款及信用卡额度全部支用时的金额。

    保函及信用证的合同金额是指假如交易另一方未能完全履行合约时可能出现的最大损失额。

    承兑汇票是指本集团对客户签发的汇票作出的兑付承诺。

    本集团预期大部分的承兑汇票均会与客户偿付款项同时结清。

    有关信用额度可能在到期前未被支用,因此以下所述的合同金额并不代表未来的预期现金流出。

    本集团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银行承兑汇票476,334495,920476,334495,912开出保函130,996134,395130,992134,389开出信用证107,03082,175107,03082,175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514,685489,137514,685489,137不可撤销信用承诺-原到期日在1年以内33,94340,93833,94340,938-原到期日在1年或以上16,63221,32314,66821,323合计1,279,6201,263,8881,277,6521,263,874表外资产信用损失计提情况详见附注八、25。

    本集团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信用风险加权金额368,187359,477367,155359,412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14财务报表附注十或有事项及承诺(续)2资本性支出承诺本集团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已签约但尚未支付13,33925,3393,2873,9613担保物3.1作为担保物的资产被用作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卖出回购、向中央银行借款、衍生交易及贵金属交易等业务的担保物的资产账面价值如下:本集团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5,2243,3944,6863,056发放贷款和垫款2,062195,2372,062195,237贴现票据58,68548,53958,68548,539金融投资339,35261,244333,55360,125长期应收款10,99815,701 – –固定资产8,7016,439 – –合计425,022330,554398,986306,9572023年12月31日,除上述作为担保物的资产外,本集团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中有人民币13.84亿元主要为子公司业务专用资金(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2.32亿元)。

    3.2收到的担保物本集团在相关证券借贷业务和买入返售业务中接受了债券和票据等作为抵质押物。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出售或向外借出,但有义务到期返还的抵押债券(2022年12月31日:无)。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315财务报表附注十或有事项及承诺(续)4证券承销承诺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本行无未到期的证券承销承诺(2022年12月31日:无)。

    5兑付承诺本行受财政部委托作为其代理人发行国债。

    国债持有人可以要求提前兑付持有的国债,本行有义务按提前兑付安排确定的国债本金及至兑付日的应付利息履行兑付责任。

    于2023年12月31日,本行具有提前兑付义务的国债的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5.24亿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7.06亿元),原始期限为1至5年。

    6未决诉讼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在正常业务中发生的若干未决法律诉讼事项。

    本集团根据内部及外部律师意见,将这些案件及纠纷的很可能损失确认为预计负债(附注八、25)。

    十一委托贷款业务于资产负债表日委托贷款及委托资金的金额列示如下:本集团及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委托贷款275,968275,934委托资金275,968275,934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16财务报表附注十二在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1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金额为人民币809.77亿元(2022年12月31日:不重大)。

    2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2.1在投资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本集团投资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主要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基金、信托及资管计划等。

    本集团在这些结构化主体中享有权益,不存在向这些结构化主体提供财务支持的义务和意图,相关损益主要列示在投资收益、利息收入以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中。

    本集团在投资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在本集团的资产负债表列示如下:2023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合计资产支持证券1,756158,14021,860181,756基金131,557 – – 131,557信托及资管计划17,18530,482 – 47,667其他5,278 – – 5,278合计155,776188,62221,860366,258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317财务报表附注十二在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续)2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续)2.1在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续)2022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合计资产支持证券1,448184,30130,193215,942基金235,452 – – 235,452信托及资管计划14,18543,061 – 57,246其他5,365 – – 5,365合计256,450227,36230,193514,005资产支持证券、基金、信托及资管计划等的最大损失敞口,按其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的分类为其在报告日的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

    2.2在本集团发行及管理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本集团发行及管理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主要包括理财产品、基金及资产管理计划。

    这些结构化主体的性质和目的主要是管理投资者的资产并收取管理费。

    本集团在这些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主要为通过管理这些结构化主体收取的管理费收入。

    本集团不存在向这些结构化主体提供财务支持的义务和意图。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18财务报表附注十二在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续)2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续)2.2在本集团发行及管理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续)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发行及管理但未纳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8,676.93亿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8,839.77亿元),基金及资产管理计划余额为人民币1,078.69亿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619.98亿元)。

    2023年度,本集团发行及管理上述结构化主体赚取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为人民币31.41亿元(2022年度:人民币47.56亿元);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应收管理手续费余额不重大。

    十三关联方1关联方关系1.1本集团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或另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本集团或对本集团施加重大影响;或本集团与另一方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被视为关联方。

    关联方可为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本集团关联方主要包括持有或控制本行5%以上股权的、以及持股不足5%但对本行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行董事、监事、总行及重要分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前述人员简称为“本行内部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前述自然人控制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持有或控制本行5%以上股权的、以及持股不足5%但对本行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行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原则认定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319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关联方(续)1关联方关系(续)1.2本行主要股东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企业名称注册地对本行持有股数对本行持股比例%对本行持有股数对本行持股比例%主营业务经济性质或类型法定代表人(股) (股) (1)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7,810,214,88917.847,810,214,88917.84保险业务股份有限公司何肖锋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1,803,182,6184.121,803,182,6184.12商务服务业有限责任公司卢志强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401,457,1170.92604,300,9501.38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中国泛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香港8,237,5200.028,237,5200.02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隆亨资本有限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6,676,0000.02138,442,5000.32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1,379,679,5873.151,379,679,5873.15零售业有限责任公司魏巍Alpha Frontier Limited开曼群岛713,501,6531.63713,501,6531.63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张旅Liberal Rise Limited英属维尔京群岛84,522,4800.1984,522,4800.19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史玉柱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西藏1,828,327,3624.181,828,327,3624.18商务服务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普松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西藏343,177,3270.78343,177,3270.78零售业有限责任公司李建雄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庆1,888,530,7014.311,888,530,7014.31商务服务业有限责任公司刘勤勤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庆103,658,8210.24103,658,8210.24其他金融业股份有限公司翁振杰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上海1,324,284,4533.021,324,284,4533.02海上互助保险及服务全国性社会团体宋春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1,280,117,1232.921,280,117,1232.92农副食品加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孙明涛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北京35,000,0000.0835,000,0000.08商务服务业有限责任公司张显峰福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133,200,0000.30268,340,0260.61批发业有限责任公司吴迪西藏恒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西藏80,500,0000.1893,762,4000.21商务服务业有限责任公司陈建俊西藏福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西藏52,900,0000.12187,802,4000.43商务服务业有限责任公司陈建俊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20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关联方(续)1关联方关系(续)1.2本行主要股东(续)(1)主营业务详情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地产及投资管理等。

    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控股等。

    中国泛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控股等。

    隆亨资本有限公司:投资控股等。

    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食品生产及销售(分支机构经营),化妆品、保洁用品、保健器材、厨具销售,保健食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Alpha Frontier Limited:投资控股。

    Liberal Rise Limited:投资控股。

    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财务顾问、理财咨询、企业重组咨询、市场调查、资信调查、技术开发及转让、技术咨询服务等。

    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饲料研究开发;批发、零售,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百货、针纺织品、文化办公用品(不含彩色复印机)、建筑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木材)、农副土特产品(除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品种)、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机械器材;投资、咨询服务(除中介服务)。

    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交通设施维修,工程管理服务,标准化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物业管理。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321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关联方(续)1关联方关系(续)1.2本行主要股东(续)(1)主营业务详情(续)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原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上述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海上互助保险、业务培训、海事交流、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可项目:食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粮食加工食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豆制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农作物种子经营(分支机构经营);职业中介活动。

    一般项目:粮食收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对外承包工程;物业管理;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家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卫生洁具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谷物销售;谷物种植(分支机构经营);企业总部管理;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分支机构经营)。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煤炭销售;五金产品批发。

    福信集团有限公司:高科技产品研究、开发、销售;实业投资;教育、农业、工业、娱乐业、保健品产业投资;摄影、新型建筑材料销售;批发零售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百货、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汽车(不含乘用车)及配件、普通机械、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国家允许经营的矿产品。

    西藏恒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形象、营销及品牌策划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调研(不含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建辅建材零售;饲料及原料、化肥、橡胶制品、化工原料(不含危化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的销售。

    西藏福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西藏福聚投资有限公司):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

    (2)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中国泛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及隆亨资本有限公司为境外注册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卢志强。

    同时,卢志强为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22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关联方(续)1关联方关系(续)1.2本行主要股东(续)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行主要股东注册资本:企业名称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307.9亿元人民币307.9亿元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民币200亿元人民币200亿元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美元5万元美元5万元中国泛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港币15.48亿元港币15.48亿元隆亨资本有限公司美元5万元美元5万元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2.45亿元人民币2.45亿元Alpha Frontier Limited美元1.75万元美元1.75万元Liberal Rise Limited美元5万元美元5万元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人民币5.77亿元人民币5.77亿元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人民币10.34亿元人民币10.34亿元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人民币25.74亿元人民币25.74亿元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150亿元人民币150亿元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人民币10万元人民币10万元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36.59亿元人民币36.59亿元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人民币10亿元人民币10亿元福信集团有限公司人民币1.33亿元人民币1.33亿元西藏恒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人民币0.1亿元人民币0.1亿元西藏福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人民币3亿元人民币3亿元1.3本行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参见附注七。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323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关联方(续)1关联方关系(续)1.4主要关联方关系企业名称与本行的关系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上海赐比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方上海准基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方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贵州国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民生银行参股的关联方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UNITEDENERGYGROUP (HONGKONG) LIMITED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重庆渝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联方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天津蓝光和骏小站文旅娱乐发展有限公司民生商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关联方天津海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重庆耕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厦门融银贸易有限公司福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上海渝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联方上海松江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民生银行参股的关联方北京星泰通港置业有限公司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联方云南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联方昆明大商汇实业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广西信地投资有限公司福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沈阳新希望锦裕置业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厦门鸿孚贸易有限公司福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天津远川投资有限公司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联方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天津博大仓储服务有限公司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联方天津市远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联方QUAMPLUSINTERNATIONALFINANCIALLIMITED(1)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24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关联方(续)1关联方关系(续)1.4主要关联方关系(续)企业名称与本行的关系SINO-OCEANGROUPHOLDINGLIMITED本行内部人员关联方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方草根知本集团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草根同创资本(北京)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上海健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方四川希望华西建设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成都大陆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重庆渝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大连建华污泥处理有限公司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联方四川希望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大陆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希望深蓝空调制造有限公司成都大陆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希望森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大陆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深圳市三江智控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上海找玖科技有限公司本行内部人员关联方北京英瑞来科技有限公司本行内部人员关联方江苏志钧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本行内部人员关联方泉州市丰泽区佳艺汽配店本行内部人员关联方北京长融和银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关联方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华西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四川希望教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华西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上海日厚钢管租赁有限公司本行内部人员关联方三亚民生旅业有限责任公司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关联方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本行主要股东与本行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公司民生置业有限公司本行工会委员会出资成立的公司民生英才(北京)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行北京分行工会委员会出资成立的公司民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关联方(1)于2023年6月30日,CHINATONGHAIDCMLIMITED更名为QUAMPLUSINTERNATIONALFINANCIALLIMITED。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325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关联方(续)1关联方关系(续)1.5关联自然人基本情况本集团关联自然人包括本行董事、监事、总行和重要分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以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持有或控制本行5%以上股权的、以及持股不足5%但对本行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行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原则认定的自然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关联自然人共计13,106人,其中本行董事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205人,本行监事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105人,本行总行高管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138人,本行重要分行高管,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12,355人,持有或控制本行5%以上股权的、以及持股不足5%但对本行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81人,其他自然人200人。

    注:本行董事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中有33人同时是总行高管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9人同时是持有或控制本行5%以上股权的、以及持股不足5%但对本行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行监事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中有36人同时是总行高管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2关联交易2.1重大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是指本集团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达到本集团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或累计达到本集团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

    于2023年度,本行给予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人民币260.00亿元,授信期限为2年,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60.00亿元。

    于2021年度,本行给予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人民币157.00亿元,授信期限为2年,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57.00亿元。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26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关联方(续)2关联交易(续)2.2定价政策本集团与关联方的交易主要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其定价原则与独立非关联方同类交易一致。

    2.3关联方在本集团的贷款于报告期末本金余额:担保方式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26,00015,700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6,8009,200上海赐比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质押/保证6,6116,613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保证4,6664,666上海准基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保证4,3294,381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3,9723,972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3,4782,837贵州国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3,3353,335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抵押/保证3,0463,046UNITEDENERGYGROUP (HONGKONG) LIMITED质押/保证2,1712,208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保证2,2522,092重庆渝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质押/保证1,987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1,6981,700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1,4431,448天津蓝光和骏小站文旅娱乐发展有限公司(1)质押/抵押/保证1,169不适用天津海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9851,040重庆耕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抵押/保证937 –厦门融银贸易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900590上海渝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质押/保证900950上海松江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1)抵押/保证867不适用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抵押/保证725725北京星泰通港置业有限公司(1)抵押698不适用云南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640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327财务报表附注担保方式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昆明大商汇实业有限公司抵押/保证580 –广西信地投资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569596沈阳新希望锦裕置业有限公司(1)质押/抵押/保证500不适用厦门鸿孚贸易有限公司质押/保证400199天津远川投资有限公司(1)质押/抵押/保证317不适用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保证300 –天津博大仓储服务有限公司(1)质押/抵押276不适用天津市远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质押/抵押229不适用QUAMPLUSINTERNATIONALFINANCIAL LIMITED质押/保证227301SINO-OCEANGROUPHOLDINGLIMITED保证198471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保证150150草根知本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保证149167草根同创资本(北京)有限公司质押/保证146147上海健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保证130130四川希望华西建设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1)保证80不适用重庆渝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7071大连建华污泥处理有限公司(1)抵押70不适用四川希望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质押/保证60不适用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1)保证50不适用希望深蓝空调制造有限公司(1)保证30不适用希望森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保证30不适用深圳市三江智控科技有限公司抵押1515上海找玖科技有限公司抵押14 –北京英瑞来科技有限公司(1)保证4不适用江苏志钧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抵押33泉州市丰泽区佳艺汽配店抵押22十三关联方(续)2关联交易(续)2.3关联方在本集团的贷款(续)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28财务报表附注担保方式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北京长融和银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质押– 390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抵押– 150四川希望教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质押– 250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质押– 69上海日厚钢管租赁有限公司抵押– 8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质押不适用1,703关联方个人质押/抵押/保证1,4011,418合计85,60970,743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1.981.74关联法人贷款利率范围1.65%-8.95% 2.61%-8.95%(1)自2023年,该等公司开始构成本集团关联方。

    (2)于2023年12月31日,该等公司已不构成本集团关联方。

    于报告期间损益影响2023年2022年关联方贷款利息收入4,8744,189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2.612.33十三关联方(续)2关联交易(续)2.3关联方在本集团的贷款(续)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329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关联方(续)2关联交易(续)2.4本集团与关联方的其他交易于报告期末余额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余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余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3,2120.219,5880.7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8670.275600.1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6460.159930.21长期应收款1090.091780.16其他资产(1) 8501.779402.10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60.00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1,1330.103,3050.24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不适用不适用1,0040.95吸收存款34,8250.8032,2320.80其他负债220.06270.07(1)三亚民生旅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民生金租提供零售车辆融资租赁业务辅助项目管理服务和协助业务推广服务,其他资产主要为民生金租支付三亚民生旅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辅助项目管理服务费和协助业务推广服务费的待摊销金额。

    于报告期末利率范围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3.80%-5.50% 2.80%-6.7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2.70%-5.50% 2.70%-5.30%长期应收款9.31% 4.23%-5.50%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0.00%-2.35% 0.00%-2.92%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不适用3.20%吸收存款0.00%-5.35% 0.00%-5.35%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30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关联方(续)2关联交易(续)2.4本集团与关联方的其他交易(续)于报告期间损益影响2023年2022年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利息收入1950.073990.15利息支出9970.611,1500.74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 3891.533291.29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170.33业务及管理费用(2) 1,7933.531,8403.63其他业务成本(3) 56217.582719.01其他业务收入– – 100.20营业外支出306.90409.28(1) 2023年度及2022年度主要为本集团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等收入。

    (2)主要为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为本集团提供的金融业务外包、差旅、宣传活动等服务,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为本集团提供的物业管理、资产清收等服务,民生英才(北京)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集团提供的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产生的业务及管理费。

    (3) 2023年度,民生金租确认的委托三亚民生旅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辅助资产管理费为人民币5.49亿元(2022年度:人民币2.71亿元)。

    (4) 2023年度,本行委托关联方开发软件和系统,共支付人民币14.84亿元(2022年度:人民币8.07亿元),服务提供方主要为民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331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关联方(续)2关联交易(续)2.4本集团与关联方的其他交易(续)于报告期末表外项目余额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余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余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银行承兑汇票890.022,4720.50开出保函– – 2040.15开出信用证2900.273000.37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5960.125680.12于报告期末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贷款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贷款42,67727,331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0.990.672.5与本行年金计划的交易本集团与本行设立的年金计划除正常的供款和普通银行业务外,2023年度和2022年度均未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2.6与关键管理人员的交易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参与本行计划、直接或间接指导及控制本行活动的人员,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行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与关键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往来。

    具体业务包括:发放贷款、吸收存款,相应利率等同于本行向第三方提供的利率。

    于2023年12月31日,本行向关键管理人员发放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26亿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236亿元),已经包括在上述向关联方发放的贷款中。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32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关联方(续)2关联交易(续)2.6与关键管理人员的交易(续)本行2023年度计提的关键管理人员税前薪酬,包括工资和短期福利合计人民币0.86亿元(2022年:人民币1.22亿元)。

    其中,按照有关规定,本行执行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会副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中,人民币0.39亿元是本行按照上述人员绩效薪酬的不低于50%的比例计提(2022年:人民币0.48亿元),并实行延期支付的部分。

    待上述人员在本行任期结束时,视其履职情况确定应支付金额。

    如上述人员出现违法、违规、违纪、职责范围内风险超常暴露等情形,本行将依据原银保监会《关于建立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办发[2021]17号)和本行相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追索扣回其相应期间的部分直至全部绩效薪酬。

    2023年本行为关键管理人员投保补充养老保险,投保金额为人民币0.07亿元(2022年:人民币0.10亿元)。

    上述2022薪酬已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补充公告》进行了重述。

    本行全薪履职的执行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会副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的2023年度税前薪酬总额尚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

    批准后,本行将另行披露。

    预计未计提的薪酬不会对本集团及本行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7本行与子公司的交易于报告期末余额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拆出资金28,82927,489发放贷款和垫款1,3852,412金融投资1,427 –使用权资产– 3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220160其他资产10335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24,59812,110吸收存款614522租赁负债– 3应付债券257 –其他负债512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333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关联方(续)2关联交易(续)2.7本行与子公司的交易(续)于报告期交易金额2023年2022年利息收入1,3491,085利息支出262110手续费及佣金收入890214手续费及佣金支出1471,512业务及管理费4 –其他业务收入142.8本行与子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于2022年度,本行给予民生金租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385.20亿元,授信期限为2年。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拆出资金余额人民币220.17亿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211.93亿元)。

    于2023年度,民生金租通过无追索保理的方式将账面金额人民币103.81亿元的融资租赁资产转让予民生银行(2022年度:无)。

    于2023年度,本行给予民生理财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680.00亿元,授信期限为2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提用。

    于2022年度,本行未给予民生理财授信额度。

    2.9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于2023年度,本集团子公司间发生的主要交易为同业间往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交易的余额为人民币1.53亿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74亿元)。

    本行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表外项目中包含的与子公司及子公司间的交易余额及损益影响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均已抵销。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34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1金融风险管理概述本集团面临的金融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风险管理包括对风险的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控制和缓释等。

    承担风险是金融业务的核心特征,开展业务将不可避免地面临风险。

    因此本集团的目标是力求保持风险与收益之间的平衡,并尽可能降低所承担风险对财务状况的潜在不利影响。

    本集团根据监管新要求和市场新变化,结合实际,制定风险偏好、风险管理策略及各项风险政策,完善风险量化工具和信息系统,建立、健全覆盖全流程的风险管控机制,并根据执行情况,对偏好传导机制、信贷政策、限额管理、系统及工具等进行复检和优化,确保风险偏好和政策落地实施,强化风险管理对战略决策的支撑。

    目前,本行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制定本行风险偏好和风险管理策略,监督本行风险管理政策及其执行,并评估执行效果。

    本行高级管理层根据风险偏好及管理策略,制定并推动执行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2信用风险本集团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或交易对手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足额偿还债务而违约的风险。

    信用风险是本集团在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最重要的风险,管理层对信用风险敞口采取审慎的原则进行管理。

    本集团的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贷款、贸易融资、信用债券投资和租赁业务。

    表外金融工具的运用也会使本集团面临信用风险,如信用承诺及衍生金融工具。

    目前本行由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信用风险防范进行决策和统筹协调。

    本行采取专业化授信评审、全流程质量监控、问题资产专业化经营和清收等主要手段进行信用风险管理。

    本集团将经采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后,符合本集团核销政策中认定标准的呆账进行核销。

    本集团对于核销后的呆账,要继续尽职追偿。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335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2信用风险(续)2.1信用风险衡量本集团根据《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令2023年第1号)衡量及管理本集团表内外承担信用风险金融资产的质量。

    《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要求商业银行按照风险程度将金融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被视为不良资产。

    本行制订了《中国民生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指导日常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分类符合《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相关要求。

    《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对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的核心定义为:正常类:债务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客观证据表明本金、利息或收益不能按时足额偿付。

    关注类:虽然存在一些可能对履行合同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但债务人目前有能力偿付本金、利息或收益。

    次级类:债务人无法足额偿付本金、利息或收益,或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

    可疑类:债务人已经无法足额偿付本金、利息或收益,金融资产已发生显著信用减值。

    损失类: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后,只能收回极少部分金融资产,或损失全部金融资产。

    2.2风险限额管理及缓解措施无论是针对单个交易对手、集团客户交易对手还是针对行业和地区,本集团都会对信用风险集中度进行管理和控制。

    本集团已建立相关机制,对信用风险进行分层管理,针对不同的单一交易对手或集团交易对手、不同的行业和地理区域设置不同的可接受风险限额。

    本行定期监控上述风险状况,并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审核。

    本集团针对任一借款人包括银行的风险敞口都按照表内和表外风险敞口进一步细分,对交易账户实行每日风险限额控制。

    本行对实际风险敞口对比风险限额的状况进行每日监控。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36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2信用风险(续)2.2风险限额管理及缓解措施(续)本集团通过定期分析客户偿还利息和本金的能力,适当地调整信贷额度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来控制信用风险。

    其他具体的管理和缓解措施包括:按照监管要求计量、评估、预警、缓释和控制单一与集团客户的大额风险暴露,防控客户集中度风险。

    (1)抵质押物本集团所属机构分别制定了一系列政策,通过不同的手段来缓释信用风险。

    其中获取抵质押物、保证金以及取得公司或个人的担保是本集团控制信用风险的重要手段。

    本集团规定了可接受的特定抵质押物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类型: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定期存单、债券和股权等金融工具交易类应收账款、应收租金和各类收费权采矿权和机器设备为了将信用风险降到最低,对单笔贷款一旦识别出减值迹象,本集团就会要求对手方追加抵质押物/增加保证人或压缩贷款敞口。

    对于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相关抵质押物视金融工具的种类而决定。

    债券一般是没有抵质押物的,而资产支持证券通常由金融资产组合提供抵押。

    (2)衍生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来源于本行在与交易对手开展交易过程中面临的对手无法履约的风险。

    本行通过授信额度或其他信用风险管理缓释措施来管理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本行将交易对手的授信额度纳入全行统一授信管理体系,并通过在管理系统中设置授信额度来实现额度监控。

    同时,本行还会采用收取保证金、参与中央交易对手清算等形式来降低衍生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337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2信用风险(续)2.2风险限额管理及缓解措施(续)(3)信用承诺信用承诺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客户能够获得所需的资金。

    开出保函和信用证为本集团作出的不可撤销的承诺,即本集团在客户无法履行其对第三方的付款义务时将代其履行支付义务,本集团承担与贷款相同的信用风险。

    本集团将收取保证金以降低提供该项服务所承担的信用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潜在信用风险的金额等同于信用承诺的总金额。

    贷款承诺及金融租赁承诺为已向客户作出承诺而尚未使用的部分。

    由于绝大多数信用承诺的履行取决于客户是否能保持特定的信用等级,本集团实际承受的该等潜在信用风险金额要低于全部未履行的信用承诺总金额。

    由于长期贷款承诺的信用风险通常高于短期贷款承诺,本集团对信用承诺到期日前的信用风险进行监控。

    2.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要求将需要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划分为三个阶段,并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债券、同业业务、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其他债权类投资等表内承担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贷款承诺等表外承担信用风险的项目的信用风险损失准备。

    本集团进行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方法包括风险参数模型法和现金流折现模型法。

    零售金融资产以及划分为阶段一和阶段二的对公金融资产,适用风险参数模型法;划分为阶段三的对公金融资产,适用现金流折现模型法。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38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2信用风险(续)2.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根据《商业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银保监规[2022]10号)及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本集团对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定期重检、优化,及时更新前瞻性信息及相关参数。

    (1)金融工具风险阶段划分本集团基于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将各笔业务划分入三个风险阶段,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工具三个阶段的主要定义列示如下:阶段一: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

    需确认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阶段二:自初始确认起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尚无客观减值证据的金融工具。

    需确认金融工具在剩余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阶段三: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客观减值证据的金融资产。

    需确认金融工具在剩余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2)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显著增加。

    在判断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了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的各种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并对应设置了定性和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包括本金或利息逾期超过30天,风险分类为关注类、违约概率绝对水平或相对变动水平超过阈值等;定性标准主要考虑了监管及经营环境、债务人偿债能力、债务人经营能力、债务人还款行为以及前瞻性信息等。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339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2信用风险(续)2.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3)已发生信用减值金融资产的定义为评估金融资产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一般主要考虑以下因素:金融资产本金或利息逾期超过90天;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40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2信用风险(续)2.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4)风险分组在开展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时,本集团已将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敞口进行归类。

    本集团对公金融资产主要根据借款人类型、所属行业进行风险分组,零售金融资产主要根据产品类型进行风险分组,并每年对风险分组合理性进行重检修正。

    (5)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除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以外,本集团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对不同的金融工具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及违约风险敞口(EAD)三个关键参数的乘积加权平均值的结果。

    相关定义如下: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本集团的违约概率以内部评级模型结果为基础进行调整,加入前瞻性信息,以反映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的债务人时点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是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

    根据业务产品以及担保品等因素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风险敞口是指预期违约时的表内和表外风险暴露总额,敞口大小考虑了本金、利息、表外信用风险转换系数等因素,不同类型的产品有所不同。

    (6)预期信用损失中包含的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

    本集团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与预期信用损失相关的关键经济指标,如国内生产总值(GDP)季度同比、广义货币供应量(M2)季度同比、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季度同比等。

    本集团对宏观经济指标池的各项指标定期进行评估,并选取最相关指标进行估算。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341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2信用风险(续)2.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6)预期信用损失中包含的前瞻性信息(续)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考虑不同宏观经济情景,用于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主要经济指标及其预测值范围列示如下:项目范围国内生产总值(GDP)季度同比2.9%~5.1%广义货币供应量(M2)季度同比8.9%~12.9%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季度同比0.1%~3.4%本集团对前瞻性信息所使用的主要经济指标进行敏感性分析,当主要经济指标预测值变动10%,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不超过当前预期信用损失准备余额的5%。

    本集团结合宏观数据分析及专家判断确定乐观、基准、悲观的情景及其权重,从而计算本集团加权平均预期信用损失。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乐观、基准、悲观三种情景的权重相若。

    (7)第三阶段对公金融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预测本集团对第三阶段对公金融资产使用现金流折现模型法(“DCF”法)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DCF测试法基于对未来现金流入的定期预测,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在测试时点预计与该笔资产相关的未来各期现金流入,并按照一定的折现率折现,获得资产未来现金流入的现值。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42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2信用风险(续)2.4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下表为本集团及本行于资产负债表日未考虑抵质押物及其他信用增级措施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表内项目的风险敞口金额为金融资产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净额。

    本集团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83,365331,569380,586328,739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129,67888,705100,12769,476拆出资金172,778182,434201,606209,923衍生金融资产24,79733,87824,69433,71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5,7733,01025,8452,551发放贷款和垫款4,323,9084,072,9824,310,9854,051,123金融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165,173128,005105,343125,507-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1,531,0241,363,5891,526,7921,362,676-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412,100462,619404,553451,597长期应收款119,434111,456 – –其他金融资产30,60830,15324,75625,009合计7,328,6386,808,4007,105,2876,660,312表外信用承诺1,279,6201,263,8881,277,6521,263,874最大信用风险敞口8,608,2588,072,2888,382,9397,924,1862023年年度报告343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2信用风险(续)2.5金融工具信用质量分析于2023年12月31日,以摊余成本计量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主要项目的阶段划分如下:本集团账面总额预期信用减值准备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83,365 – – 383,365 – – –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129,682 – – 129,682 (4) – – (4)拆出资金173,098 – 1,193174,291 (537) – (976) (1,51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5,364 – 43535,799 (1) – (25) (26)发放贷款和垫款-公司贷款和垫款2,439,174150,25059,0392,648,463 (18,374) (18,204) (26,816) (63,394)-个人贷款和垫款1,712,00233,25526,9811,772,238 (7,858) (7,220) (18,972) (34,050)金融投资1,912,1875,12536,0221,953,334 (2,793) (406) (9,187) (12,386)长期应收款107,9957,9096,309122,213 (707) (436) (1,636) (2,779)表外信用承诺1,273,6655,939161,279,620 (1,065) (146) (1) (1,21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44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2信用风险(续)2.5金融工具信用质量分析(续)于2022年12月31日,以摊余成本计量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主要项目的阶段划分如下:本集团账面总额预期信用减值准备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31,569 – – 331,569 – – –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88,713 – – 88,713 (8) – – (8)拆出资金182,352 – 1,944184,296 (585) – (1,277) (1,86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574 – 4643,038 – – (28) (28)发放贷款和垫款-公司贷款和垫款2,204,472166,25253,0282,423,752 (15,327) (21,983) (24,513) (61,823)-个人贷款和垫款1,669,61151,14726,1111,746,869 (8,413) (11,629) (17,003) (37,045)金融投资1,789,04212,79335,6651,837,500 (2,249) (939) (9,925) (13,113)长期应收款94,75413,2706,913114,937 (642) (862) (1,977) (3,481)表外信用承诺1,261,2482,5251151,263,888 (1,424) (344) (76) (1,844)2023年年度报告345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2信用风险(续)2.5金融工具信用质量分析(续)于2023年12月31日,以摊余成本计量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主要项目的阶段划分如下:本行账面总额预期信用减值准备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80,586 – – 380,586 – – –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100,128 – – 100,128 (1) – – (1)拆出资金201,926 – 1,193203,119 (537) – (976) (1,51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5,846 – – 25,846 (1) – – (1)发放贷款和垫款-公司贷款和垫款2,445,960149,98658,8832,654,829 (18,234) (18,168) (26,768) (63,170)-个人贷款和垫款1,692,62432,79226,5671,751,983 (7,413) (7,081) (18,814) (33,308)金融投资1,900,4835,12535,4971,941,105 (2,785) (406) (7,911) (11,102)表外信用承诺1,271,6975,939161,277,652 (1,065) (146) (1) (1,21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46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2信用风险(续)2.5金融工具信用质量分析(续)于2022年12月31日,以摊余成本计量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主要项目的阶段划分如下:本行账面总额预期信用减值准备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28,739 – – 328,739 – – –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69,478 – – 69,478 (2) – – (2)拆出资金209,841 – 1,944211,785 (585) – (1,277) (1,86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551 – – 2,551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公司贷款和垫款2,201,384166,01052,9032,420,297 (15,203) (21,929) (24,453) (61,585)-个人贷款和垫款1,650,87950,84425,8191,727,542 (8,001) (11,530) (16,829) (36,360)金融投资1,777,83212,36035,0781,825,270 (2,234) (918) (9,140) (12,292)表外信用承诺1,261,2342,5251151,263,874 (1,424) (344) (76) (1,844)2023年年度报告347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2信用风险(续)2.6发放贷款和垫款发放贷款和垫款(未含应计利息)的阶段划分的情况如下:本集团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第一阶段信用贷款1,207,1241,087,6151,216,7091,088,141保证贷款737,403623,229732,942618,714附担保物贷款 -抵押贷款1,627,6831,591,4341,610,2191,573,811 -质押贷款562,834542,328562,624542,175小计4,135,0443,844,6064,122,4943,822,841第二阶段信用贷款23,08327,29723,06727,286保证贷款23,83531,63023,66231,465附担保物贷款 -抵押贷款85,945122,53585,450122,208 -质押贷款31,07535,93731,03135,895小计163,938217,399163,210216,854第三阶段信用贷款19,19315,88419,14815,870保证贷款13,30316,57812,97216,377附担保物贷款 -抵押贷款43,55136,29843,37136,112 -质押贷款9,84810,3799,83410,363小计85,89579,13985,32578,722合计4,384,8774,141,1444,371,0294,118,417已发生信用减值贷款的抵质押物覆盖敞口21,64921,41121,59721,36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48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2信用风险(续)2.6发放贷款和垫款(续)发放贷款和垫款(未含应计利息)按行业分布情况如下:本集团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公司贷款和垫款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56,87412.70523,34312.64制造业465,09210.61396,3089.57房地产业346,2987.90363,3448.77批发和零售业286,0146.52263,6076.37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70,6483.89167,6844.0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68,1873.84154,4923.73金融业165,1943.77115,7642.7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30,5122.98103,4032.50建筑业119,4772.72109,6892.65采矿业69,0341.5772,7051.76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2,6020.9741,7271.01农、林、牧、渔业21,3760.4920,4200.49住宿和餐饮业16,2480.3717,5780.42其他59,7991.3649,2121.19小计2,617,35559.692,399,27657.94个人贷款和垫款1,767,52240.311,741,86842.06合计4,384,877100.004,141,144100.002023年年度报告349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2信用风险(续)2.6发放贷款和垫款(续)发放贷款和垫款(未含应计利息)按行业分布情况如下(续):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公司贷款和垫款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55,78212.72522,38712.68制造业463,48710.60394,5089.58房地产业346,1707.92363,2178.82批发和零售业284,8726.52262,5906.38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70,5353.90167,5584.0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68,0103.84154,3013.75金融业177,5654.07118,1732.8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30,4662.98103,3642.51建筑业118,7752.72109,0092.65采矿业69,0261.5872,6961.7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2,5250.9741,6501.01农、林、牧、渔业21,1610.4820,2170.49住宿和餐饮业16,1160.3717,4860.42其他59,2641.3648,7081.18小计2,623,75460.032,395,86458.17个人贷款和垫款1,747,27539.971,722,55341.83合计4,371,029100.004,118,417100.0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50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2信用风险(续)2.6发放贷款和垫款(续)发放贷款和垫款(未含应计利息)按地区分布情况如下:本集团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总部492,82911.24488,89511.81长江三角洲地区1,125,91525.681,045,57825.25环渤海地区701,02015.99644,31615.56珠江三角洲地区689,72615.73630,01315.21西部地区660,49915.06630,68715.23中部地区509,08911.61497,39812.01东北地区100,4182.2997,3802.35境外及附属机构105,3812.40106,8772.58合计4,384,877100.004,141,144100.00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总部492,82911.27488,89511.87长江三角洲地区1,125,91525.761,045,57825.39环渤海地区712,01916.29644,31615.65珠江三角洲地区689,72615.78630,01315.30西部地区660,49915.11630,68715.31中部地区509,08911.65497,39812.08东北地区100,4182.3097,3802.36境外及附属机构80,5341.8484,1502.04合计4,371,029100.004,118,417100.002023年年度报告351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2信用风险(续)2.7重组贷款重组贷款是指因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为促使债务人偿还债务,本集团对债务合同作出有利于债务人调整的贷款,或对债务人现有债务提供再融资,包括借新还旧、新增债务融资等。

    本集团于2023年12月31日重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29.58亿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35.54亿元)。

    在发放贷款和垫款中,未逾期及逾期尚未超过90天的重组贷款列示如下:本集团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发放贷款和垫款10,1993,659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百分比0.230.0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52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2信用风险(续)2.8债权性投资按发行机构及评级分布列示如下:评级参照标准普尔评级或其他债权投资发行机构所在国家主要评级机构的评级。

    本集团2023年12月31日未评级(1) AAAAAAA以下合计已发生信用减值-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2) 29,010 – – – 1229,022-企业4,134 – – – 7404,874总额33,144 – – – 75233,896应计利息2,126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信用损失准备(7,854)小计28,168未发生信用减值-政府884,983377,4175,1452,269 – 1,269,814-政策性银行142,36810 – 948 – 143,326-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55,027169,8803,64524,51616,720269,788-企业84,949227,34732,77413,39318,954377,417总额1,167,327774,65441,56441,12635,6742,060,345应计利息22,140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信用损失准备(2,356)小计2,080,129合计2,108,2972023年年度报告353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2信用风险(续)2.8债权性投资按发行机构及评级分布列示如下(续):本集团2022年12月31日未评级(1) AAAAAAA以下合计已发生信用减值-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2) 30,823 – – – – 30,823-企业2,416 – 13 – 6163,045总额33,239 – 13 – 61633,868应计利息1,797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信用损失准备(8,867)小计26,798未发生信用减值-政府806,557324,153 – 1,108 – 1,131,818-政策性银行105,141 – – 991 – 106,132-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79,905127,0572,05424,34419,689253,049-企业128,461225,80732,02511,74919,626417,668总额1,120,064677,01734,07938,19239,3151,908,667应计利息21,173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信用损失准备(2,425)小计1,927,415合计1,954,21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54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2信用风险(续)2.8债权性投资按发行机构及评级分布列示如下(续):本行2023年12月31日未评级(1) AAAAAAA以下合计已发生信用减值-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2) 29,010 – – – – 29,010-企业3,634 – – – 7264,360总额32,644 – – – 72633,370应计利息2,127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信用损失准备(7,407)小计28,090未发生信用减值-政府879,510377,4175,14569 – 1,262,141-政策性银行105,520 – – 948 – 106,468-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47,529168,0913,64523,36315,454258,082-企业76,191223,29832,63013,06016,989362,168总额1,108,750768,80641,42037,44032,4431,988,859应计利息22,092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信用损失准备(2,353)小计2,008,598合计2,036,6882023年年度报告355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2信用风险(续)2.8债权性投资按发行机构及评级分布列示如下(续):本行2022年12月31日未评级(1) AAAAAAA以下合计已发生信用减值-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2) 30,764 – – – – 30,764-企业1,888 – 13 – 6162,517总额32,652 – 13 – 61633,281应计利息1,797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信用损失准备(8,586)小计26,492未发生信用减值-政府806,558324,153 – 371 – 1,131,082-政策性银行105,141 – – 991 – 106,132-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77,258127,0572,05424,34419,670250,383-企业119,739224,55632,02511,61419,232407,166总额1,108,696675,76634,07937,32038,9021,894,763应计利息20,936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信用损失准备(2,411)小计1,913,288合计1,939,780(1)本集团及本行持有的未评级债权性投资主要包括国债、信托及资管计划、企业债、政策性银行债券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债权性投资主要为投资的信托及资管计划,底层融资人为企业。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56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2信用风险(续)2.9金融投资中信托及资管计划按投资基础资产的分析本集团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信托及资管计划一般信贷类资产30,48243,06130,47743,018债券及其他17,18514,18517,14414,183合计47,66757,24647,62157,201本集团对于信托及资管计划的信贷类资产纳入综合授信管理体系,对债务人的风险敞口进行统一授信和管理。

    该等信贷类资产的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

    3市场风险本集团面临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市场风险可以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包括黄金)、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分别是指由于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来源于本集团所进行的各项业务,本行与子公司各自独立管理各项市场风险。

    本行根据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银行业管理传统区分银行账簿和交易账簿,并根据银行账簿和交易账簿的不同性质和特点,采取相应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方法。

    交易账簿是本行为交易目的或对冲规避交易账簿其他项目的风险而持有的可以自由交易的金融工具、外汇和商品头寸。

    记入交易账簿的头寸必须在交易方面不受任何条款限制,或者能够完全对冲以规避风险,能够准确估值,并进行积极的管理。

    银行账簿是指未划入交易账簿的其他所有表内外资产。

    2023年年度报告357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3市场风险(续)3.1市场风险衡量技术本行根据业务的实际需求,对银行账簿和交易账簿中不同类别的市场风险选择适当的、普遍接受的计量方法。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按照监管要求,构建适合本行资产负债规模与结构的计量方法,使用缺口分析、净利息收入模拟分析、经济价值模拟分析等方法量化评估利率变化对本行银行账簿净利息收入和经济价值的影响。

    交易账簿利率风险主要采用久期分析、情景分析、敏感性分析、风险价值等方法进行计量。

    银行账簿汇率风险包括自身结售汇敞口、外币资本金、外币利润的结汇损失、外币资产额相对本币缩水等,本行根据本外币汇率走势,综合全行资产负债组合的未来变化,评估未来汇率风险的影响。

    交易账簿汇率风险来源于以获取价差或锁定套利为目的开展的对客、做市、自营外汇及外汇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形成的外汇敞口。

    本行通过对汇率风险因子的识别计量汇率风险指标,综合评估风险因子变动对各投资组合、产品类别以及全行损益情况的影响。

    本行充分认识到市场风险不同计量方法的优势和局限性,并采用压力测试等其他分析手段进行补充。

    运用于市场风险压力测试的压力情景包括专家情景、历史情景和混合情景。

    3.2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外汇及外汇衍生工具头寸,由于汇率发生不利变化导致银行整体收益受损失的风险。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资产及负债均以人民币为主,其余主要为美元和港币。

    本集团通过设置分币种外汇风险敞口指标和止损指标对本集团汇率风险进行有效管理。

    在限额框架中,本集团按日监测汇率风险的限额执行情况,并根据汇率变化趋势对外汇敞口进行积极管理。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58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3市场风险(续)3.2汇率风险(续)下表汇总了本集团及本行于相应资产负债表日的外币汇率风险敞口分布,各原币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已折合为人民币金额。

    本集团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美元港币其他币种合计资产: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52,29937,584286198390,367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60,97618,7312,41747,554129,678拆出资金154,34815,7671,996667172,778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5,773 – – – 35,773发放贷款和垫款4,171,61896,21635,54120,5334,323,908金融投资2,140,966109,8536,59414,7292,272,142长期应收款102,60816,826 – – 119,434其他资产160,12041,65980228,304230,885资产合计7,178,708336,63647,636111,9857,674,965负债:向中央银行借款326,454 – – – 326,454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1,103,34021,38711,885101,136,622拆入资金24,64662,4485,10913,234105,437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76,79835,8543,063 – 115,715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78,63210,2271,913361191,133吸收存款4,164,357159,47419,08410,3664,353,281应付债券675,614212 – – 675,826租赁负债9,409 – 151 – 9,560其他负债111,00110,8141,29031123,136负债合计6,670,251300,41642,49524,0027,037,164头寸净额508,45736,2205,14187,983637,801货币衍生合约66,000 (33,807) (11,776) (20,421) (4)表外信用承诺1,239,28034,1652,3803,7951,279,6202023年年度报告359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3市场风险(续)3.2汇率风险(续)本集团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美元港币其他币种合计资产: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96,55841,538292164338,552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61,54120,8983,3882,87888,705拆出资金166,66911,3071,9752,483182,43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010 – – – 3,010发放贷款和垫款3,875,087137,27134,03926,5854,072,982金融投资2,080,228128,9893,34013,3132,225,870长期应收款92,70618,750 – – 111,456其他资产157,82144,0885,60825,147232,664资产合计6,733,620402,84148,64270,5707,255,673负债:向中央银行借款144,801 – – – 144,801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1,345,64129,5607,60241,382,807拆入资金28,97652,7712,19112,29696,234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67,19834,9703,061 – 105,229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85,11619,024 – – 104,140吸收存款3,853,834150,47013,29333,9954,051,592应付债券640,3997,708 – – 648,107租赁负债9,269 – 157 – 9,426其他负债86,12112,4291,93736100,523负债合计6,261,355306,93228,24146,3316,642,859头寸净额472,26595,90920,40124,239612,814货币衍生合约58,646 (35,918) (17,236) (3,157) 2,335表外信用承诺1,214,70544,0301,6723,4811,263,88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60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3市场风险(续)3.2汇率风险(续)本行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美元港币其他币种合计资产: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49,36637,584286198387,434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75,66218,9582,1783,329100,127拆出资金175,37223,5711,996667201,60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5,845 – – – 25,845发放贷款和垫款4,157,31096,78936,35320,5334,310,985金融投资2,109,40495,7956,31214,7292,226,240其他资产148,7804,4874,35328,276185,896资产合计7,041,739277,18451,47867,7327,438,133负债:向中央银行借款326,137 – – – 326,137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1,127,38421,95711,885101,161,236拆入资金19,80760,7465,10913,23498,896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64,0042,993 – 361167,358吸收存款4,127,766159,60119,08410,3664,316,817应付债券670,179212 – – 670,391租赁负债9,094 – 96 – 9,190其他负债67,9975,7851,0732674,881负债合计6,512,368251,29437,24723,9976,824,906头寸净额529,37125,89014,23143,735613,227货币衍生合约66,000 (33,807) (11,776) (20,421) (4)表外信用承诺1,239,25632,2212,3803,7951,277,6522023年年度报告361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3市场风险(续)3.2汇率风险(续)本行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美元港币其他币种合计资产: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93,49741,538292164335,491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49,23615,0942,2952,85169,476拆出资金186,48918,9761,9752,483209,92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551 – – – 2,551发放贷款和垫款3,850,817138,57435,14726,5854,051,123金融投资2,077,089106,6622,49313,3132,199,557其他资产154,9458,4294,97225,146193,492资产合计6,614,624329,27347,17470,5427,061,613负债:向中央银行借款144,357 – – – 144,357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1,357,01330,2867,61151,394,915拆入资金23,89845,2452,19112,29683,630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84,3167,779 – – 92,095吸收存款3,818,752150,75213,47233,9954,016,971应付债券640,3997,708 – – 648,107租赁负债9,010 – 138 – 9,148其他负债73,1518,0201,7122782,910负债合计6,150,896249,79025,12446,3236,472,133头寸净额463,72879,48322,05024,219589,480货币衍生合约58,646 (35,918) (17,236) (3,157) 2,335表外信用承诺1,214,69144,0301,6723,4811,263,87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62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3市场风险(续)3.2汇率风险(续)本集团对外汇敞口净额进行汇率敏感性分析,以判断外币对人民币的潜在汇率波动对利润表的影响。

    在假定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于2023年12月31日假定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上升1%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增加人民币9.70亿元(2022年12月31日:增加人民币10.54亿元);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下降1%将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减少人民币9.70亿元(2022年12月31日:减少人民币10.54亿元)。

    上述敏感性分析基于资产和负债具有静态的汇率风险结构。

    有关的分析基于以下假设:a.各种汇率敏感性是指各币种对人民币于报告日当天收盘(中间价)汇率绝对值波动1%的汇兑损益;b.资产负债表日汇率变动1%假定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下一个完整年度内的汇率变动;c.各币种汇率变动是指美元及其他外币对人民币汇率同时同向波动。

    由于本集团非美元的其他外币资产及负债占总资产和总负债比例并不重大,因此上述敏感性分析中其他外币以折合美元后的金额计算对本集团净损益及股东权益的可能影响;d.计算外汇敞口时,包含了即期外汇敞口、远期外汇敞口和掉期;e.其他变量(包括利率)保持不变;及f.不考虑本集团进行的风险管理措施。

    由于基于上述假设,汇率变化导致本集团净损益和股东权益出现的实际变化可能与此敏感性分析的结果不同。

    3.3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不利变动导致经济价值和整体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来源包括缺口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其中缺口风险和基准风险是本集团主要的风险来源。

    2023年年度报告363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3市场风险(续)3.3利率风险(续)(1)交易账簿交易账簿利率风险是交易账簿的金融工具和外汇、商品头寸所包含的利率风险因子发生不利变动而使本行交易账簿承担损失的风险。

    交易账簿利率风险管理范围包括所有交易账簿下对利率变动敏感的产品和业务,包括交易账簿下的本外币债券交易、货币市场业务、利率衍生交易、外汇衍生交易、贵金属衍生交易以及复杂衍生产品等。

    本集团主要采取规模指标、损益指标、估值分析、敏感性分析、风险价值分析、久期分析、压力测试等方法对利率风险进行量化分析,并将市场风险计量模型融入日常风险管理。

    本集团设定利率敏感度、久期、敞口、止损等风险限额有效控制交易账簿利率风险,并在限额框架下按日监测交易账簿利率风险。

    (2)银行账簿本集团主要采用情景模拟分析、重定价缺口分析、估值分析、敏感性分析、久期分析、压力测试等方法计量、分析利率风险。

    本集团在限额框架中定期监测、报告利率风险。

    本集团设置久期、估值损失容忍度等风险限额强化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并且密切关注本外币利率走势,紧跟市场利率变化,定期开展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适时调整资产负债期限策略、本外币存贷款利率与重定价策略,以有效防范利率风险。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64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3市场风险(续)3.3利率风险(续)下表汇总本集团及本行利率风险敞口,根据合同约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较早者,对资产和负债按账面净额列示。

    本集团2023年12月31日1个月以内1个月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非生息合计资产: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83,233 – – – – 7,134390,367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115,1195,7197,0651,56785123129,678拆出资金26,14126,61671,39848,227 – 396172,778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5,434300 – – – 3935,773发放贷款和垫款792,629711,0381,850,375776,058157,98435,8244,323,908金融投资89,858147,604324,086996,360518,235195,9992,272,142长期应收款18,0548,37044,01844,0414,951 – 119,434其他资产2112918330 – 230,432230,885资产合计1,460,679899,6762,297,1251,866,283681,255469,9477,674,9652023年年度报告365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3市场风险(续)3.3利率风险(续)本集团2023年12月31日1个月以内1个月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非生息合计负债:向中央银行借款10,01368,923244,539 – – 2,979326,454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545,839233,262352,005 – – 5,5161,136,622拆入资金28,31248,16527,999 – – 961105,437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26,39632,74450,8834,502422768115,715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33,32621,31636,139 – – 352191,133吸收存款2,198,701333,487692,6351,057,62455670,2784,353,281应付债券33,723177,805323,22247,57689,9923,508675,826租赁负债2303622,1535,6081,207 – 9,560其他负债671,053985 – – 121,031123,136负债合计2,976,607917,1171,730,5601,115,31092,177205,3937,037,164利率敏感度缺口总计(1,515,928) (17,441) 566,565750,973589,078264,554637,80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66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3市场风险(续)3.3利率风险(续)下表汇总本集团及本行利率风险敞口,根据合同约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较早者,对资产和负债按账面净额列示。

    本集团2022年12月31日1个月以内1个月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非生息合计资产: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31,432 – – – – 7,120338,552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82,1412,6213,857 – – 8688,705拆出资金19,24934,145128,685 – – 355182,43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985 – – – – 253,010发放贷款和垫款1,156,390429,9451,751,652490,349215,16929,4774,072,982金融投资45,16824,346568,216901,670389,955296,5152,225,870长期应收款19,3169,35343,41234,4294,946 – 111,456其他资产779 – 16541 – 231,679232,664资产合计1,657,460500,4102,495,9871,426,489610,070565,2577,255,6732023年年度报告367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3市场风险(续)3.3利率风险(续)本集团2022年12月31日1个月以内1个月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非生息合计负债:向中央银行借款10,06030,141102,847 – – 1,753144,801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602,373226,939547,522 – – 5,9731,382,807拆入资金42,12935,07018,627 – – 40896,234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30,58223,27937,17512,703917573105,229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48,60330,32724,740110 – 360104,140吸收存款2,106,000302,295742,430842,802 – 58,0654,051,592应付债券13,597232,358228,58979,99489,9913,578648,107租赁负债3024872,0265,4401,171 – 9,426其他负债– – 4,679 – – 95,844100,523负债合计2,853,646880,8961,708,635941,04992,079166,5546,642,859利率敏感度缺口总计(1,196,186) (380,486) 787,352485,440517,991398,703612,81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68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3市场风险(续)3.3利率风险(续)下表汇总本集团及本行利率风险敞口,根据合同约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较早者,对资产和负债按账面净额列示。

    本行2023年12月31日1个月以内1个月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非生息合计资产: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80,456 – – – – 6,978387,434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95,9611,1972,014918235100,127拆出资金38,01732,51482,40748,227 – 441201,60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5,838 – – – – 725,845发放贷款和垫款791,318709,0701,837,805770,277166,73235,7834,310,985金融投资90,031143,889307,675958,818506,454219,3732,226,240其他资产– – – – – 185,896185,896资产合计1,421,621886,6702,229,9011,778,240673,188448,5137,438,1332023年年度报告369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3市场风险(续)3.3利率风险(续)本行2023年12月31日1个月以内1个月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非生息合计负债:向中央银行借款10,00068,851244,307 – – 2,979326,137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561,714234,142359,804 – – 5,5761,161,236拆入资金22,75447,20427,999 – – 93998,896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18,15420,32428,654 – – 226167,358吸收存款2,184,432330,075685,1521,047,34941069,3994,316,817应付债券33,723177,805323,47941,99289,9923,400670,391租赁负债2223482,0705,3901,160 – 9,190其他负债– 2,320 – – – 72,56174,881负债合计2,930,999881,0691,671,4651,094,73191,562155,0806,824,906利率敏感度缺口总计(1,509,378) 5,601558,436683,509581,626293,433613,227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70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3市场风险(续)3.3利率风险(续)下表汇总本集团及本行利率风险敞口,根据合同约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较早者,对资产和负债按账面净额列示。

    本行2022年12月31日1个月以内1个月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非生息合计资产: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28,603 – – – – 6,888335,491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68,3461101,000 – – 2069,476拆出资金25,51838,438145,585 – – 382209,92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548 – – – – 32,551发放贷款和垫款1,157,558428,3621,737,531485,392212,85829,4224,051,123金融投资45,12724,091567,990887,788391,865282,6962,199,557其他资产– – – – – 193,492193,492资产合计1,627,700491,0012,452,1061,373,180604,723512,9037,061,613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371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3市场风险(续)3.3利率风险(续)本行2022年12月31日1个月以内1个月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非生息合计负债:向中央银行借款10,06030,000102,544 – – 1,753144,357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607,594228,397552,933 – – 5,9911,394,915拆入资金36,57128,72918,000 – – 33083,630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48,17329,89213,788 – – 24292,095吸收存款2,092,131298,385735,435833,843 – 57,1774,016,971应付债券13,597232,358228,58979,99489,9913,578648,107租赁负债2934741,9655,2791,137 – 9,148其他负债– – – – – 82,91082,910负债合计2,808,419848,2351,653,254919,11691,128151,9816,472,133利率敏感度缺口总计(1,180,719) (357,234) 798,852454,064513,595360,922589,480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72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3市场风险(续)3.3利率风险(续)假设各货币收益率曲线于1月1日平行移动100个基点,对本集团及本行之后一年的净利息收入的潜在影响分析如下:本集团本行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损失)/收益(损失)/收益(损失)/收益(损失)/收益收益率曲线向上平移100个基点(8,469) (8,132) (8,298) (7,846)收益率曲线向下平移100个基点8,4698,1328,2987,846在进行利率敏感性分析时,本集团及本行在确定商业条件和财务参数时基于以下假设:a.未考虑资产负债表日后业务的变化,分析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静态缺口;b.未考虑利率变动对客户行为的影响;c.未考虑复杂结构性产品(如嵌入的提前赎回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与利率变动的复杂关系;d.未考虑利率变动对市场价格的影响;e.未考虑利率变动对表外产品的影响;f.未考虑利率变动对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影响;g.其他变量(包括汇率)保持不变;及h.未考虑本集团进行的风险管理措施。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373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4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

    在报告期间,各子公司需按照集团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框架,负责本机构的流动风险管理,本行负责管理所有经营机构及业务条线的流动性风险。

    本行面临各类日常现金提款的要求,其中包括隔夜存款、活期存款、到期的定期存款、客户贷款提款、担保及其他现金结算的衍生金融工具的付款要求。

    本行不会为满足所有这些资金需求保留等额的现金储备,因为根据历史经验,相当一部分到期的存款并不会在到期日立即提走,而是续留本行。

    但是为了确保应对不可预料的资金需求,本行规定了最低的资金存量标准和最低需保持的同业拆入和其他借入资金的额度以满足各类提款要求。

    通常情况下,本行并不认为第三方会按担保或开具信用证所承诺的金额全额提取资金,因此提供担保和开具信用证所需的资金一般会低于信用承诺的金额。

    同时,大量信用承诺可能因过期或中止而无需实际履行,因此信用承诺的合同金额并不代表未来的资金需求。

    4.1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本行与各子公司各自独立地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相关政策。

    董事会承担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审核批准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重要的政策和程序等。

    本行高级管理层根据本行总体发展战略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资产负债与财务管理部负责日常流动性风险管理。

    具体程序包括:日常资金管理,通过监控未来的现金流量,以确保满足资金头寸需求,包括存款到期或被客户借款时需要增资的资金;本行一直积极参与全球货币市场的交易,以保证本行对资金的需求;根据整体的资产负债状况设定各种比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净稳定资金比例、流动性匹配率)和交易金额限制,以监控和管理流动性风险;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74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4流动性风险(续)4.1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续)通过资产负债管理系统计量和监控现金流情况,并对本行的总体资产与负债进行流动性情景分析和流动性压力测试,满足内部和外部监管的要求;利用各种技术方法对本行的流动性需求进行测算,在预测需求及在职权范围内的基础上做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决策;初步建立起流动性风险的定期报告制度,及时向高级管理层报告流动性风险最新情况;进行金融资产到期日集中度风险管理,并持有合理数量的高流动性和高市场价值的资产,用以保证在任何事件导致现金流中断时,本行有能力保证到期债务支付及资产业务增长等的需求。

    4.2到期日分析下表列示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及本行资产与负债根据相关剩余到期日的分析。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中的无期限是指存放于中央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与财政性存款;金融投资、发放贷款和垫款、长期应收款、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中的无期限是指该等资产已减值或已逾期超过1个月的金额,以及金融投资中的权益投资和基金投资;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长期应收款中的实时偿还是指该等资产逾期1个月以内的未减值金额。

    本集团2023年12月31日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资产: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92,66097,707 – – – – – 390,367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109,9215,3065,7297,0701,56785129,678拆出资金217 – 26,02826,74371,52048,270 – 172,778买入返售金融资产432 – 35,040301 – – – 35,773发放贷款和垫款50,0529,377372,788313,8791,260,8621,204,0671,112,8834,323,908金融投资192,027 – 56,271139,940316,2811,043,099524,5242,272,142长期应收款5,2421,1984,7159,26137,84355,8525,323119,434其他资产178,66261811,28410,22917,39011,1781,524230,885资产合计719,292218,821511,432506,0821,710,9662,364,0331,644,3397,674,965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375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4流动性风险(续)4.2到期日分析(续)本集团2023年12月31日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负债:向中央银行借款– – 10,26970,450245,735 – – 326,454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450,23099,884234,115352,393 – – 1,136,622拆入资金– – 28,51548,61828,304 – – 105,437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21,10222,67458,12211,8601,957115,715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33,43121,38436,318 – – 191,133吸收存款– 2,041,989192,282339,835703,8491,074,9164104,353,281应付债券– – 33,723179,346325,18947,57689,992675,826租赁负债– – 2303622,1535,6081,2079,560其他负债2,17810,44814,08161,72820,06412,7481,889123,136负债合计2,1782,502,667533,517978,5121,772,1271,152,70895,4557,037,164净头寸717,114 (2,283,846) (22,085) (472,430) (61,161) 1,211,3251,548,884637,801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 – 751,399946,6851,952,414889,6202,3704,542,488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76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4流动性风险(续)4.2到期日分析(续)本集团2022年12月31日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资产: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12,26826,284 – – – – – 338,552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80,9191,2792,6293,878 – – 88,705拆出资金669 – 18,65734,219128,889 – – 182,43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459 – 2,551 – – – – 3,010发放贷款和垫款48,6518,812369,624275,8221,250,2211,052,7781,067,0744,072,982金融投资289,432 – 52,14786,791447,722954,406395,3722,225,870长期应收款5,6131,1125,3326,78135,15952,4904,969111,456其他资产174,0423,4659,20615,54819,6447,8152,944232,664资产合计831,134120,592458,796421,7901,885,5132,067,4891,470,3597,255,673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377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4流动性风险(续)4.2到期日分析(续)本集团2022年12月31日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负债:向中央银行借款– – 10,33430,875103,592 – – 144,801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454,718152,025227,717548,347 – – 1,382,807拆入资金– – 42,25435,19418,786 – – 96,234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19,47519,68741,57321,7162,778105,229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48,70730,45224,870111 – 104,140吸收存款– 1,970,754166,306306,641753,044854,847 – 4,051,592应付债券– – 15,049232,495230,57879,99489,991648,107租赁负债– – 3024872,0265,4401,1719,426其他负债5,22634513,60725,77741,60113,272695100,523负债合计5,2262,425,817468,059909,3251,764,417975,38094,6356,642,859净头寸825,908 (2,305,225) (9,263) (487,535) 121,0961,092,1091,375,724612,814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 – 606,557762,7781,610,652825,5896,2353,811,811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78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4流动性风险(续)4.2到期日分析(续)下表列示于资产负债表日资产与负债根据相关剩余到期日的分析。

    本行2023年12月31日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资产: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90,80796,627 – – – – – 387,434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95,1888081,1972,0149182100,127拆出资金217 – 37,93232,64882,53948,270 – 201,60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25,845 – – – – 25,845发放贷款和垫款49,6599,310373,007312,1521,250,2461,208,3681,108,2434,310,985金融投资215,401 – 56,444136,225299,8701,005,557512,7432,226,240其他资产146,926329,4168,63014,6554,7961,441185,896资产合计703,010201,157503,452490,8521,649,3242,267,9091,622,4297,438,133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379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4流动性风险(续)4.2到期日分析(续)本行2023年12月31日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负债:向中央银行借款– – 10,26770,366245,504 – – 326,137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465,324100,712234,996360,204 – – 1,161,236拆入资金– – 22,93847,65428,304 – – 98,896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18,23720,38528,736 – – 167,358吸收存款– 2,030,184188,964336,473696,3311,064,4554104,316,817应付债券– – 33,723177,805323,64842,77592,440670,391租赁负债– – 2223482,0705,3901,1609,190其他负债1,78710,36912,95725,61013,6729,0661,42074,881负债合计1,7872,505,877488,020913,6371,698,4691,121,68695,4306,824,906净头寸701,223 (2,304,720) 15,432 (422,785) (49,145) 1,146,2231,526,999613,227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 – 751,399946,6851,952,414888,4369604,539,894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80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4流动性风险(续)4.2到期日分析(续)本行2022年12月31日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资产: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10,49324,998 – – – – – 335,491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68,296651101,005 – – 69,476拆出资金667 – 24,93738,517145,802 – – 209,92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2,551 – – – – 2,551发放贷款和垫款48,2898,770371,054274,2691,239,8411,046,8151,062,0854,051,123金融投资275,459 – 52,10786,690447,496940,523397,2822,199,557其他资产143,4533,1268,38014,28816,8764,5932,776193,492资产合计778,361105,190459,094413,8741,851,0201,991,9311,462,1437,061,613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381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4流动性风险(续)4.2到期日分析(续)本行2022年12月31日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负债:向中央银行借款– – 10,33430,727103,296 – – 144,357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459,365152,611229,177553,762 – – 1,394,915拆入资金– – 36,66328,82218,145 – – 83,630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48,27730,01513,803 – – 92,095吸收存款– 1,957,781163,294303,981746,041845,874 – 4,016,971应付债券– – 15,049232,495230,57879,99489,991648,107租赁负债– – 2934741,9655,2791,1379,148其他负债4,7597812,64424,08731,9719,06530682,910负债合计4,7592,417,224439,165879,7781,699,561940,21291,4346,472,133净头寸773,602 (2,312,034) 19,929 (465,904) 151,4591,051,7191,370,709589,480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 – 606,557762,7781,610,652825,5892,2133,807,789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82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4流动性风险(续)4.3非衍生资产和负债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下表列示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及本行非衍生资产和负债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

    本集团会通过对预计未来现金流的预测进行流动性风险管理。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中的无期限是指存放于中央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与财政性存款;金融投资、发放贷款和垫款、长期应收款、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中的无期限是指该等资产已减值或已逾期超过1个月的金额,以及金融投资中的权益投资和基金投资;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长期应收款中的实时偿还是指该等资产逾期1个月以内的未减值金额。

    本集团2023年12月31日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资产: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92,66097,707 – – – – – 390,367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109,9255,3225,8337,1841,56785129,916拆出资金1,193 – 26,66627,90173,81549,066 – 178,64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457 – 35,047301 – – – 35,805发放贷款和垫款99,95412,319389,545342,9811,373,4331,471,1181,514,2455,203,595金融投资192,112 – 60,009147,978357,6961,152,401627,4742,537,670长期应收款8,2801,3175,11510,07341,37364,9567,218138,332其他资产183,2776186,5241,7078,9759,0831,443211,627资产合计(预期到期日) 777,933221,886528,228536,7741,862,4762,748,1912,150,4658,825,953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383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4流动性风险(续)4.3非衍生资产和负债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续)本集团2023年12月31日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负债:向中央银行借款– – 10,27670,738250,580 – – 331,594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450,627100,194234,186352,635 – – 1,137,642拆入资金– – 28,56348,97328,916 – – 106,452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21,16524,29659,66013,1932,217120,531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33,45621,47136,913 – – 191,840吸收存款– 2,041,989193,088347,730712,4691,099,2964114,394,983应付债券– – 33,772180,476331,48564,36095,542705,635租赁负债– – 2513942,3426,1001,31310,400其他负债2,17810,4487,89649,71610,56911,1741,87993,860负债合计(合同到期日) 2,1782,503,064528,661977,9801,785,5691,194,123101,3627,092,937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84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4流动性风险(续)4.3非衍生资产和负债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续)本集团2022年12月31日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资产: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12,26826,284 – – – – – 338,552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80,9221,2802,6403,913 – – 88,755拆出资金1,946 – 19,32335,239130,545 – – 187,05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464 – 2,565 – – – – 3,029发放贷款和垫款90,89010,803383,975303,5871,358,1721,302,2211,483,5384,933,186金融投资290,165 – 51,41585,583445,120949,165392,8262,214,274长期应收款8,8891,2275,6397,40238,87561,3256,668130,025其他资产175,5563,4643,1654,0417,5464,7275,432203,931资产合计(预期到期日) 880,178122,700467,362438,4921,984,1712,317,4381,888,4648,098,805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385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4流动性风险(续)4.3非衍生资产和负债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续)本集团2022年12月31日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负债:向中央银行借款– – 10,34530,995105,617 – – 146,957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454,718152,049228,031550,587 – – 1,385,385拆入资金– – 42,31535,33119,069 – – 96,715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19,52720,12443,08523,4893,140109,365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48,72930,58325,613116 – 105,041吸收存款– 1,970,754168,228318,342754,766944,257 – 4,156,347应付债券– – 15,576233,460235,21799,53595,542679,330租赁负债– – 3305332,2165,9511,28110,311其他负债5,2263457,76321,81126,43211,71267573,964负债合计(合同到期日) 5,2262,425,817464,862919,2101,762,6021,085,060100,6386,763,415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86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4流动性风险(续)4.3非衍生资产和负债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续)本行2023年12月31日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资产: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90,80796,627 – – – – – 387,434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95,1888151,1982,0149182100,135拆出资金1,193 – 38,72633,95884,90649,066 – 207,849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25,852 – – – – 25,852发放贷款和垫款99,36112,237389,056339,8931,358,2841,469,1931,492,1185,160,142金融投资215,486 – 60,182144,263341,2851,114,859615,6932,491,768其他资产150,827324,6131085,9722,3481,438165,338资产合计(预期到期日) 757,674204,084519,244519,4201,792,4612,636,3842,109,2518,538,518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387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4流动性风险(续)4.3非衍生资产和负债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续)本行2023年12月31日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负债:向中央银行借款– – 10,27470,653250,348 – – 331,275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465,740101,035235,067360,465 – – 1,162,307拆入资金– – 22,97948,00228,916 – – 99,897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18,26620,46428,962 – – 167,692吸收存款– 2,030,184189,771344,368704,9511,088,8344114,358,519应付债券– – 33,772180,422331,61658,39395,542699,745租赁负债– – 2423802,2595,8831,26610,030其他负债1,78710,3696,77213,5984,1777,5731,41045,686负债合计(合同到期日) 1,7872,506,293483,111912,9541,711,6941,160,68398,6296,875,151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88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4流动性风险(续)4.3非衍生资产和负债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续)本行2022年12月31日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资产: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10,49324,998 – – – – – 335,491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68,298651141,007 – – 69,484拆出资金1,944 – 25,62739,692147,731 – – 214,99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2,554 – – – – 2,554发放贷款和垫款90,29010,749384,860300,9441,340,1541,292,9061,462,0164,881,919金融投资276,192 – 51,37585,482444,894935,282392,8262,186,051其他资产144,3503,1261,7782,6844,7781,4665,431163,613资产合计(预期到期日) 823,269107,171466,259428,9161,938,5642,229,6541,860,2737,854,106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389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4流动性风险(续)4.3非衍生资产和负债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续)本行2022年12月31日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负债:向中央银行借款– – 10,34530,853105,284 – – 146,48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459,366153,309230,375558,344 – – 1,401,394拆入资金– – 36,65128,86018,165 – – 83,676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48,29830,14713,906 – – 92,351吸收存款– 1,957,781165,216315,682747,763935,284 – 4,121,726应付债券– – 15,576233,460235,21799,53595,542679,330租赁负债– – 3215192,1565,7901,24710,033其他负债4,759786,80020,12116,8027,50528656,351负债合计(合同到期日) 4,7592,417,225436,516890,0171,697,6371,048,11497,0756,591,343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90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4流动性风险(续)4.4衍生金融工具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1)以净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本集团以净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货币类衍生产品:货币远期、掉期和期权;-利率类衍生产品:利率掉期;-信用类衍生产品:信用违约掉期。

    下表列示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及本行以净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未折现合同现金流。

    本集团2023年12月31日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货币类衍生产品(168) 7041263 – 377利率类衍生产品39681780786112,297信用类衍生产品16 – 3782 – 135合计(113) 7511,229931112,8092022年12月31日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货币类衍生产品(129) 2301,993 (2) – 2,092利率类衍生产品(30) (36) (101) (85) 20 (232)信用类衍生产品1 – – 29 – 30合计(158) 1941,892 (58) 201,890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391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4流动性风险(续)4.4衍生金融工具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续)(1)以净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续)本行2023年12月31日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货币类衍生产品(168) 7041263 – 377利率类衍生产品31675747733 – 2,186信用类衍生产品16 – 3782 – 135合计(121) 7451,196878 – 2,698本行2022年12月31日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货币类衍生产品(129) 2301,993 (2) – 2,092利率类衍生产品(36) (44) (154) (182) 1 (415)信用类衍生产品1 – – 29 – 30合计(164) 1861,839 (155) 11,707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92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4流动性风险(续)4.4衍生金融工具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续)(2)以全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本集团以全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货币类衍生产品:货币远期、掉期和期权;-贵金属类衍生产品:贵金属远期、掉期;下表列示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及本行以全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未折现合同现金流。

    本集团2023年12月31日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货币类衍生产品-现金流出(120,834) (94,199) (158,192) (128,398) – (501,623)-现金流入120,78493,355158,387128,716 – 501,242贵金属类衍生产品-现金流出(25,222) (23,262) (28,125) – – (76,609)-现金流入23,87320,22426,927 – – 71,024现金流出合计(146,056) (117,461) (186,317) (128,398) – (578,232)现金流入合计144,657113,579185,314128,716 – 572,266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393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4流动性风险(续)4.4衍生金融工具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续)(2)以全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续)本集团2022年12月31日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货币类衍生产品-现金流出(94,432) (120,764) (138,759) (129,570) – (483,525)-现金流入93,639121,567139,889128,673 – 483,768贵金属类衍生产品-现金流出(12,435) (37,107) (27,773) – – (77,315)-现金流入12,61135,46826,003 – – 74,082现金流出合计(106,867) (157,871) (166,532) (129,570) – (560,840)现金流入合计106,250157,035165,892128,673 – 557,850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94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4流动性风险(续)4.4衍生金融工具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续)(2)以全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续)本行2023年12月31日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货币类衍生产品-现金流出(120,834) (94,199) (158,192) (128,398) – (501,623)-现金流入120,78493,355158,387128,716 – 501,242贵金属类衍生产品-现金流出(25,222) (23,262) (28,125) – – (76,609)-现金流入23,87320,22426,927 – – 71,024现金流出合计(146,056) (117,461) (186,317) (128,398) – (578,232)现金流入合计144,657113,579185,314128,716 – 572,266本行2022年12月31日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货币类衍生产品-现金流出(94,432) (120,764) (138,759) (129,570) – (483,525)-现金流入93,639121,567139,889128,673 – 483,768贵金属类衍生产品-现金流出(12,435) (37,107) (27,773) – – (77,315)-现金流入12,61135,46826,003 – – 74,082现金流出合计(106,867) (157,871) (166,532) (129,570) – (560,840)现金流入合计106,250157,035165,892128,673 – 557,850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395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4流动性风险(续)4.5承诺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除非发生违约的客观证据,管理层将合同到期日作为分析表外项目流动性风险的最佳估计。

    本集团2023年12月31日1年以内1至5年5年以上合计银行承兑汇票476,334 – – 476,334开出信用证106,523507 – 107,030开出保函86,73343,912351130,996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514,685 – – 514,685不可撤销信用承诺35,73111,1773,66750,575合计1,220,00655,5964,0181,279,620本集团2022年12月31日1年以内1至5年5年以上合计银行承兑汇票495,920 – – 495,920开出信用证81,938237 – 82,175开出保函94,86537,6521,878134,395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489,137 – – 489,137不可撤销信用承诺45,14716,35176362,261合计1,207,00754,2402,6411,263,888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96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4流动性风险(续)4.5承诺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续)除非发生违约的客观证据,管理层将合同到期日作为分析表外项目流动性风险的最佳估计。

    本行2023年12月31日1年以内1至5年5年以上合计银行承兑汇票476,334 – – 476,334开出信用证106,523507 – 107,030开出保函86,72943,912351130,992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514,685 – – 514,685不可撤销信用承诺35,73111,1771,70348,611合计1,220,00255,5962,0541,277,652本行2022年12月31日1年以内1至5年5年以上合计银行承兑汇票495,912 – – 495,912开出信用证81,938237 – 82,175开出保函94,85937,6521,878134,389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489,137 – – 489,137不可撤销信用承诺45,14716,35176362,261合计1,206,99354,2402,6411,263,874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397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5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主要操作风险包括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实物资产损坏、业务中断和信息技术系统故障以及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优化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健全闭环管理流程,完善操作风险管理工具,提升操作风险管理精细化水平;持续推进巴塞尔协议III操作风险新标准法实施,开展制度梳理、计量测算、系统建设、培训宣贯等监管达标筹备工作;落实外包风险管控新机制,督导全行合规开展外包项目;不断提升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更新业务影响分析和风险评估结果,组织全行大型综合演练,提高本行应对运营中断事件的能力。

    6国别风险本集团面临国别风险。

    国别风险是指由于某一国家或地区经济、政治、社会变化及事件,导致该国家或地区借款人或债务人没有能力或者拒绝偿付银行债务,或使本集团在该国家或地区的业务存在遭受损失,或使本集团遭受其他损失的风险。

    国别风险可能由一国或地区经济状况恶化、政治和社会动荡、资产被国有化或被征用、政府拒付对外债务、外汇管制或货币贬值等情况引发。

    本集团国别风险主要来源于境外信贷业务、债券投资、票据业务、同业融资、金融衍生交易、境外租赁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券投资、设立境外机构等业务。

    本集团将国别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服从并服务于集团发展战略目标。

    本集团通过一系列管理工具来管理和控制国别风险,包括国别风险评估与评级、设定国别风险限额并开展监控、完善国别风险审核流程、建立国别风险准备金计提政策等。

    7资本管理本集团资本管理在满足监管要求、提高风险抵御能力的基础上,加强资本预算、配置与考核管理,调整优化业务结构,提升资本使用效率,创造价值。

    2013年1月1日起,本集团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计算资本充足率。

    其中,信用风险加权资产采用权重法计量,表内资产风险权重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要求确定,并考虑合格质物质押或合格保证主体提供保证的风险缓释作用。

    表外项目将名义金额乘以信用转换系数得到等值的表内资产,再按表内资产的处理方式计量风险加权资产。

    市场风险资本采用标准法计量。

    操作风险资本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98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7资本管理(续)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对于本集团,其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7.7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75%,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75%。

    本集团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计算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如下: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28% 9.17%一级资本充足率10.95% 10.91%资本充足率13.14% 13.14%资本基础组成部分核心一级资本:实收资本43,78243,782资本公积可计入部分58,14958,149盈余公积58,80555,276一般风险准备95,23790,494未分配利润271,645257,877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8,0537,943其他2,022 (612)核心一级资本537,693512,909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399财务报表附注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7资本管理(续)本集团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计算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如下(续):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核心一级资本537,693512,909核心一级资本扣除项目(3,841) (6,931)核心一级资本净额533,852505,978其他一级资本净额96,03696,021一级资本净额629,888601,999二级资本: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可计入金额89,99289,991超额贷款损失准备33,38831,028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2,1482,118二级资本净额125,528123,137资本净额755,416725,136信用风险加权资产5,413,8595,144,232市场风险加权资产65,22572,760操作风险加权资产270,988300,297总风险加权资产5,750,0725,517,289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0财务报表附注十五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估计是根据金融工具的特性和相关市场资料于某一特定时间做出,一般是主观的。

    本集团根据以下层级确定及披露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第一层级:本集团在估值当天可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的报价(未经调整)。

    该层级包括在交易所上市的权益工具和债务工具。

    第二层级:划分为第二层级的债券投资为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人民币债券的公允价值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估值结果确定,外币债券的公允价值按照彭博的估值结果确定。

    其他划分为第二层级的金融工具包括衍生金融工具合约、发放贷款和垫款中的票据贴现和福费廷资产等,采用的估值技术包括现金流折现法、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等方法。

    所有重大估值参数均采用可观察市场信息。

    第三层级:划分为第三层级的金融工具包括一项或多项重大输入值为不可观察变量的权益工具和债务工具,主要为信托受益权、非上市股权、资产支持证券次级档、可转债、资产管理计划等,采用的估值技术包括现金流折现法、市场法、收益法等。

    估值模型中涉及的不可观察变量包括折现率、流动性折扣等。

    在计量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本集团会尽可能使用市场上可观察的数据。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401财务报表附注十五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下表按公允价值层级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进行分析:本集团2023年12月31日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合计资产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142,8363,255146,091-权益投资1,5351,93216,17019,637-投资基金118,97911,1151,463131,557-信托及资管计划– 10,9756,21017,185-其他3,9792021,8966,077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411,160940412,100-权益投资– 2,5785,8938,47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279,998 – 279,998衍生金融资产-货币衍生工具– 22,130 – 22,130-利率衍生工具– 1,733 – 1,733-贵金属衍生工具– 908 – 908-其他– 26 – 26合计124,493885,59335,8271,045,913负债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货币衍生工具– (22,011) – (22,011)-利率衍生工具– (676) – (676)-贵金属衍生工具– (6,585) – (6,585)-其他– (4) –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35,013) (814) (35,827)合计– (64,289) (814) (65,103)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2财务报表附注十五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续)下表按公允价值层级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进行分析(续):本集团2022年12月31日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合计资产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110,4122,229112,641-权益投资1,0471,69818,68221,427-投资基金220,66612,3112,475235,452-信托及资管计划– 9,4124,77314,185-其他4,186 – 1,1795,36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461,778841462,619-权益投资– 5,3315,26110,59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254,775 – 254,775衍生金融资产-货币衍生工具– 29,129 – 29,129-利率衍生工具– 2,889 – 2,889-贵金属衍生工具– 1,836 – 1,836-其他– 24 – 24合计225,899889,59535,4401,150,934负债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货币衍生工具– (26,883) – (26,883)-利率衍生工具– (589) – (589)-贵金属衍生工具– (5,186) – (5,186)-其他– (17) – (17)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645) (270) (1,915)合计– (34,320) (270) (34,590)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403财务报表附注十五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续)下表按公允价值层级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进行分析(续):本行2023年12月31日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合计资产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84,8552,28787,142-权益投资1,1161,74714,26617,129-投资基金144,05519,310 – 163,365-信托及资管计划– 10,9746,17017,144-其他3,728 – 1,0574,78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403,753800404,553-权益投资– – 5,3305,33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279,998 – 279,998衍生金融资产-货币衍生工具– 22,130 – 22,130-利率衍生工具– 1,630 – 1,630-贵金属衍生工具– 908 – 908-其他– 26 – 26合计148,899825,33129,9101,004,140负债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货币衍生工具– (22,011) – (22,011)-利率衍生工具– (595) – (595)-贵金属衍生工具– (6,585) – (6,585)-其他– (4) –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320) – (2,320)合计– (31,515) – (31,515)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4财务报表附注十五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续)下表按公允价值层级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进行分析(续):本行2022年12月31日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合计资产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107,9252,220110,145-权益投资8421,69516,71419,251-投资基金220,66610,913 – 231,579-信托及资管计划– 9,4114,77214,183-其他4,186 – 1,1795,36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450,756841451,597-权益投资– – 4,7614,76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254,772 – 254,772衍生金融资产-货币衍生工具– 29,129 – 29,129-利率衍生工具– 2,722 – 2,722-贵金属衍生工具– 1,836 – 1,836-其他– 24 – 24合计225,694869,18330,4871,125,364负债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货币衍生工具– (26,883) – (26,883)-利率衍生工具– (589) – (589)-贵金属衍生工具– (5,186) – (5,186)-其他– (17) – (17)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645) – (1,645)合计– (34,320) – (34,320)针对上述涉及一项或多项重大不可观察变量的股权和债权工具,这些不可观察变量的合理变动对上述第三层级公允价值影响不重大。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405财务报表附注十五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工具变动情况本集团2023年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资产合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负债合计债券投资权益工具2023年1月1日29,3388415,26135,440270270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损失(617) (13) – (630) – –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利得– 2569571 – –购入/转入4,639140634,842544544结算/转出(4,366) (30) – (4,396) – –2023年12月31日28,9949405,89335,827814814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已实现利得55 – – 55 – –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未实现损失(672) (13) – (685) –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6财务报表附注十五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工具变动情况(续)2022年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资产合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负债合计债券投资权益工具2022年1月1日31,2006222,62534,447 – –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损失(5,262) (191) – (5,453) – –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利得– (74) 2,6362,562 – –购入/转入4,637828 – 5,465270270结算/转出(1,237) (344) – (1,581) – –2022年12月31日29,3388415,26135,440270270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已实现利得/(损失) 70 (135) – (65) – –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未实现损失(5,332) (56) – (5,388) –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407财务报表附注十五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工具变动情况(续)本行2023年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资产合计债券投资权益工具2023年1月1日24,8858414,76130,487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损失(268) (13) – (281)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利得– 2568570购入/转入1,060 – 11,061结算/转出(1,897) (30) – (1,927)2023年12月31日23,7808005,33029,910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已实现利得55 – – 55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未实现损失(323) (13) – (336)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8财务报表附注十五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工具变动情况(续)2022年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资产合计债券投资权益工具2022年1月1日29,3016222,12532,048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损失(5,615) (191) – (5,806)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利得– (74) 2,6362,562购入/转入2,103828 – 2,931结算/转出(904) (344) – (1,248)2022年12月31日24,8858414,76130,487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已实现利得/(损失) 70 (135) – (65)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未实现损失(5,685) (56) – (5,741)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409财务报表附注十五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3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1)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发放贷款和垫款、长期应收款、向中央银行借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吸收存款、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协议由于以上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大部分的到期日均在一年以内或者均为浮动利率,其账面价值接近其公允价值。

    (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通常以公开市场买价或经纪人/交易商的报价为基础。

    如果无法获得相关的市场信息,则以市场对具有相似特征(如信用风险、到期日和收益率)的证券产品报价为依据。

    (3)应付债券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按照市场报价计算。

    若没有市场报价,则以剩余到期期间相近的类似债券的当前市场利率作为贴现率按现金流贴现模型计算其公允价值。

    下表列示了未以公允价值反映或披露的债权投资以及应付债券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以及公允价值层级的披露:本集团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公允价值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1,531,0241,536,026 – 1,488,41547,611金融负债应付债券675,826669,980 – 669,980 –202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公允价值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1,363,5891,368,109 – 1,308,37459,735金融负债应付债券648,107645,077 – 645,077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10财务报表附注十五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3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续)本行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公允价值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1,526,7921,530,110 – 1,483,15146,959金融负债应付债券670,391664,640 – 664,640 –202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公允价值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1,362,6761,367,195 – 1,308,33858,857金融负债应付债券648,107645,077 – 645,077 –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日,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七上期比较数字出于财务报表披露目的,本集团对部分比较数字进行了重分类调整。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411财务报表补充资料一非经常性损益表非经常性损益表2023年2022年政府补助718533捐赠支出(124) (10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净额(42) (21)其他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24) 38非经常性损益所得税的影响额(168) (126)非经常性损益税后影响净额260323其中:影响本行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115178 影响少数股东损益的非经常性损益145145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委托贷款手续费收入和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属于本集团正常经营性项目产生的损益,因此不纳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范围。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12财务报表补充资料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本集团2023年2022年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106.3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86.27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720.7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720.71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720.7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720.712023年度,本行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为437.82亿股(2022年度为437.82亿股)。

    优先股的转股特征使得本行存在或有可能发行普通股。

    于2023年12月31日,转股的触发事件并未发生,优先股的转股特征对截至2023年度及2022年度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没有影响。

    2023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413财务报表补充资料三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流动性覆盖率(%) 146.06134.89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1,125,7291,003,957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的期末数值770,717744,278以上流动性覆盖率比例为根据原银保监会公布的相关规定及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信息计算。

    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要求,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在2018年底前达到100%。

    四监管资本关于本集团和本行监管资本的详细信息,参见本行网站( )“投资者关系—信息披露—监管资本”栏目。

    此年报以环保纸张印制 封面 重要提示 目录 释义 董事长致辞 行长致辞 本行发展战略及核心竞争力 荣誉与奖项 第一章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第二章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总体经营概况 二、所处行业情况 三、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四、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五、贷款质量分析 六、资本充足率分析 七、流动性相关指标 八、分部报告 九、其他财务信息 十、经营中关注的重点问题 十一、主要业务回顾 十二、风险管理 十三、前景展望 第四章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第五章优先股相关情况 第六章 公司治理 第七章 董事会报告 第八章 监事会报告 第九章 ESG管治、环境和社会责任 第十章 重要事项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索引 第十二章 备查文件目录 附件 财务报告 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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