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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華聯合投資: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第一季度業績公告

    日期:2024-04-02 06:05:00
    股票名称:新華聯合投資 股票代码:08159.HK
    研报栏目:定期财报  (PDF) 422KB
    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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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0086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並於百慕達存續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159)CHINAUNITEDVENTUREINVESTMENTLIMITED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第一季度業績公告新華聯合投資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之第一季度業績。

    本公告列載本公司二零二三年第一季度報告全文,並符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中有關第一季度業績初步公告附載資料之要求。

    承董事會命新華聯合投資有限公司主席兼執行董事王漓峰香港,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王漓峰先生(主席)及范小令先生;非執行董事為倪弦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甄嘉勝醫生、隋福祥先生、張德安先生及盧彩霞女士。

    本公告的資料乃遵照GEM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董事願就本公告的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

    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深知及確信,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分,且並無遺漏其他事項,致令本公告所載任何陳述或本公告產生誤導。

    本公告將自其刊發日期起最少一連七天於聯交所網站之「最新上市公司公告」一欄及於本公司網站.tw/hk/investor.htm內刊載。

    本公告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義,概以本公告之英文版本為準。

    1新華聯合投資有限公司第一季度報告2023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之特色GEM之定位乃為相較其他在聯交所上市之公司帶有更高投資風險之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之市場。

    有意投資者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之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在GEM上市之公司一般為中小型公司,在GEM買賣之證券可能會較於主板買賣之證券承受更大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之證券會有高流通量之市場。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聯交所對本報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報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報告的資料乃遵照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新華聯合投資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的資料;本公司董事(「董事」)願就本報告的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

    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深知及確信,本報告所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分,且並無遺漏其他事項,致令本報告所載任何陳述或本報告產生誤導。

    2第一季度報告2023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公佈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期內」)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業績,連同二零二二年同期之未經審核比較數字如下: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附註千港元千港元收入349,55482,127銷售成本(39,844) (78,290)毛利9,7103,837其他收益8011,392其他收益及虧損25587應佔一間合資企業虧損(1,234) (2,812)財務成本(800) (196)銷售及分銷開支(1,580) (2,645)行政開支(14,588) (12,296)除稅前虧損5 (7,666) (12,133)所得稅開支6 (27) (1,075)期內虧損(7,693) (13,208)期內其他全面收益:換算海外業務所產生之匯兌差額2,1152,246期內全面開支總額(5,578) (10,962)以下人士應佔期內(虧損)╱溢利:-本公司權益持有人(6,528) (13,349)-非控股權益(1,165) 141(7,693) (13,208)以下人士應佔全面(開支)╱收益總額:-本公司權益持有人(4,413) (11,103)-非控股權益(1,165) 141(5,578) (10,962)每股虧損基本8 (0.93)港仙(1.90)港仙3新華聯合投資有限公司第一季度報告2023附註:1.一般資料及呈列基準本公司為一間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並於百慕達存續之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份(「股份」)在二零零二年一月四日於GEM上市。

    本公司註冊辦事處地址為Clarendon House,2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11, Bermuda,而於香港的主要經營地點為香港中環夏愨道12號美國銀行中心18樓1801-1802室。

    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的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以港元(「港元」)呈列。

    本公司之功能貨幣為美元(「美元」)。

    鑒於本公司在香港上市,董事認為以港元呈列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的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實屬恰當。

    本公司為投資控股公司。

    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的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GEM上市規則第18章之適用披露規定及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所頒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以及香港公認會計原則而編製。

    2.主要會計政策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的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按歷史成本慣例編製,惟投資物業則按公平值計量。

    所採納之會計政策與編製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財務報表(「二零二二年財務報表」)所遵循者貫徹一致。

    3.收入銷售接駁產品收入指於回顧期內來自銷售主要用於電腦、電腦周邊產品、多媒體電子消費品、通訊產品、汽車電子組件、線束及醫療器材之接駁產品以及提供分包服務並經扣除折扣及退貨後之已收及應收款項。

    4第一季度報告2023提供全面建築服務如果能夠可靠地估計全面建築服務合約的結果,則收入及成本乃參考報告期末合約活動的完成階段進行確認,並根據迄今完成的工程產生的合約成本相對於估計的總合約成本的比例進行計量。

    合約工程、索償及獎勵款項的變更在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且很可能收回的情況下,方會入賬。

    如果無法可靠地估計合約的結果,則於所產生的合約成本預期將很可能收回時,方確認合約收入。

    合約成本於產生期間確認為開支。

    當合約總成本可能超過合約總收入時,預期虧損立即確認為開支。

    4.分類資料本集團根據董事(即主要營運決策者)就調配分類資源及評估其表現而定期審閱之報告釐定其經營分類。

    為調配資源及評估表現而向內部呈報之分類資料乃基於客戶類別進行分析,與向主要營運決策者呈報的資料相同。

    本集團現時從事(i)銷售接駁產品,銷售對象為原設備生產商客戶(「OEM客戶」)及零售分銷商兩類客戶;(ii)提供全面建築服務(總體規劃及建築設計);及(iii)提供基金發行、資產管理、不良資產管理及保險經紀等金融服務(「金融服務業務」)。

    本集團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8號之經營分類如下:主要客戶資料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千港元%千港元%(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OEM客戶29,39859.349,89860.8零售分銷商20,15640.730,68937.3提供全面建築服務– – 1,5401.9提供金融服務– – – –49,554100.082,127100.0 5新華聯合投資有限公司第一季度報告2023地區資料按客戶市場地區劃分之銷售分析: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千港元%千港元%(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美利堅合眾國17,26534.830,35637.0日本11,49223.214,25517.4韓國13,77327.828,55634.8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 4020.83,7814.6台灣5,62211.33,8124.6其他1,0002.11,3671.6 49,554100.082,127100.05.除稅前虧損除稅前虧損乃經扣除下列各項後得出: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千港元千港元(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及攤銷1,3481,3446.所得稅開支已計提撥備之稅項指按現行稅率計算之中國企業所得稅。

    由於本集團於期內在香港概無任何應課稅溢利,故並無於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計提香港利得稅撥備。

    由於期內及結算日並無出現重大時間差異,故並無於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計提遞延稅項撥備。

    6第一季度報告20237.股息董事會不建議就期內派付股息(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無)。

    8.每股虧損期內,每股基本虧損乃根據本公司股東(「股東」)應佔未經審核綜合虧損約6,528,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約13,349,000港元)及704,000,000股股份(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704,000,000股股份)之加權平均數計算。

    期內,每股虧損為0.93港仙(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1.90港仙)。

    由於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期間均無發行在外之潛在攤薄普通股,故並無呈列每股攤薄虧損。

    9.儲備期內,除股東應佔虧損約6,528,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約13,349,000港元)及換算儲備增加約2,115,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約2,246,000港元)外,本集團之儲備概無變動。

    10.報告期後事項須予披露交易︰租賃物業於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五日,本公司全資附屬公司東莞輝煌亞聯技術有限公司與東莞正陽電子有限公司(作為出租人)訂立該租賃,以租賃該等物業作工業用途,年期自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六日起至二零二七年六月十五日止為期四年。

    該物業(包括廠戶、宿舍及附屬設施)月租為人民幣230,149.66元,而該租賃餘下年期的租金則按總租金增加5%。

    由於租賃物業之使用權價值約人民幣9,600,000元(或約10,600,000港元),按主板上市規則第14.04(1)(a)條,這宗租賃交易被視為資產收購。

    因租賃受限於固定年期,按GEM上市規則第19.08條須予以披露。

    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五及十六日的公告。

    7新華聯合投資有限公司第一季度報告2023管理層論述及分析業務回顧本集團主要從事電子產品業務及建築設計業務。

    在電子產品業務方面,本集團設計、製造及銷售主要用於電腦、電腦周邊產品、手機周邊產品、多媒體電子消費品、通訊產品、汽車電子組件、線束及醫療器材之接駁產品(「電子產品業務」)。

    在建築設計業務方面,本集團專注於總體規劃工作、設計總包工作及建築方案設計工作(「建築設計業務」)。

    於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為充分發揮本集團的競爭優勢及多元化發展其業務至金融服務業,本集團已開始從事新金融業務(「金融服務業務」)。

    本集團擬進行收購事項,從而令金融服務業務實現有機增長,務求在香港及中國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基金發行、資產管理、不良資產管理及保險經紀等。

    電子產品業務於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該業務分類為本集團帶來約49.6百萬港元的收入(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二零二二年同期」):約80.6百萬港元),較二零二二年同期減少約38.5%。

    該業務分類繼續受惠於全球經濟復蘇、我們產品的分銷渠道增加以及董事為持續增加我們的銷售訂單及收入而實施的有效策略。

    建築設計業務該分類在過去兩年一直受到不利影響。

    於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COVID-19疫情的爆發導致我們在中國的設計項目暫停。

    除了所觀察到從疫情緩慢復蘇之外,自二零二一年下半年以來,該分類亦受到其下游客戶所遭遇的危機、中國房地產發展商債務水平高企及流動資金問題的進一步影響。

    於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該業務並無設計項目。

    因此,按季度比較顯示,該業務分類的收入由二零二二年同期的約3.5百萬港元減少至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的零,較去年減少約100%。

    董事正在密切監察有關問題,並對建築設計業務未來的業績保持謹慎樂觀,原因為董事現正積極就新設計業務進行磋商。

    8第一季度報告2023金融服務業務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由於該分類仍處於起步階段,因此並無產生任何收入。

    財務回顧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本集團錄得營業額約49.6百萬港元(二零二二年同期:約82.1百萬港元),較二零二二年同期減少約39.6%。

    毛利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本集團錄得毛利約9.7百萬港元,較二零二二年同期的約3.8百萬港元增加約153%。

    此乃主要由於全球供應鏈穩定及原材料價格下跌,導致我們電子產品業務的毛利率大幅上升。

    其他收益於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本集團錄得其他收益約801,000港元(二零二二年同期:約1,392,000港元),減幅約為42.5%,主要是由於在二零二二年同期提供一次性輔助電子產品製造及測試服務。

    銷售及分銷開支於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銷售及分銷開支約為1.6百萬港元(二零二二年同期:約2.6百萬港元),減幅為40.3%,主要是由於對建築設計業務及金融服務業務的銷售及分銷開支之控制。

    行政開支於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行政開支約為14.6百萬港元(二零二二年同期:約12,296,000港元),增加約2.3百萬港元,主要是由於我們在中國內地的生產設施之租金開支增加。

    9新華聯合投資有限公司第一季度報告2023財務成本於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財務成本約為8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同期:196,000港元)。

    財務成本增加,乃由於自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第二季起籌集的新債務所致。

    所得稅開支於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本集團錄得所得稅開支約27,000港元(二零二二年同期:所得稅開支約1,075,000港元)。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淨虧損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本集團錄得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淨虧損約6,528,000港元(二零二二年同期:淨虧損約13,208,000港元),減幅約為50.6%。

    此乃主要由於如上一節所闡述我們的毛利率大幅增加。

    未來展望二零二三年首個財務季度標誌著COVID-19疫情及中國邊境重新開放後經濟恢復正常的歷史時刻。

    本公司的季度財務業績反映有關有利因素帶來的正面結果。

    該期間已展示可觀前景,對電子產品及服務的需求隨著消費者恢復信心而增加。

    董事有信心該正面影響將擴散至本集團其他業務分類。

    我們對創新及以客為主的承諾已提高我們的競爭地位,而我們作好準備持續取得成功。

    10第一季度報告2023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員於股份及相關股份之權益及淡倉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按本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存置之登記冊所記錄,或根據GEM上市規則第5章第5.46至5.67條所述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交易之必守標準以及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另行向本公司及聯交所作出之通知,董事、主要行政人員及彼等之聯繫人於本公司或其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之股份及相關股份中擁有之權益及淡倉如下: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好倉董事姓名身份所持已發行普通股數目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之百分比王漓峰先生(「王先生」)(附註)受控制法團權益355,620,000 (L) 50.51%王先生實益擁有人52,595,000 (L) 7.47%(L)指好倉附註:該355,620,000股股份由PTDesign Group Holdings Limited(「PTDesign」)持有,而PTDesign由王先生間接全資擁有。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概無董事、主要行政人員或彼等之聯繫人於任何股份或相關股份或其任何相聯法團中擁有任何權益或淡倉。

    11新華聯合投資有限公司第一季度報告2023主要股東及其他人士於本公司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之權益及淡倉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以下人士(並非董事或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員)於本公司股份及相關股份中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的規定須向本公司披露的權益或淡倉,或直接或間接於附有權利在所有情況下均可於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的股東大會上投票的任何類別股本5%或以上的面值中擁有權益: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好倉股東姓名╱名稱身份所持已發行普通股數目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之百分比PTDesign實益擁有人355,620,000 (L) 50.51%龎國璽先生(「龎先生」)(附註)受控制法團權益74,403,000 (L) 10.57%Modern Wealth Assets Limited (附註)實益擁有人74,403,000 (L) 10.57%(L)指好倉附註:龎先生被視為於龎先生全資擁有之公司Modern Wealth Assets Limited所持有之74,403,000股股份中擁有權益。

    12第一季度報告2023購買股份或債權證之安排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於期內任何時間訂立任何安排,致使董事可藉購入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團體之股份或債權證而獲益。

    公眾持股量之充足性本公司於期內一直維持充足的公眾持股量。

    主要股東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除上文「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員於股份及相關股份之權益及淡倉」一節所披露之權益外,按本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存置之主要股東登記冊所載,概無人士獲披露於本公司已發行股本中擁有須予公佈之權益或淡倉。

    遵守GEM上市規則第5.48至5.67條本公司已採納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操守守則,其條款不比GEM上市規則第5.48至5.67條所載之交易必守標準寬鬆。

    經作出特定查詢後,董事確認彼等於期內一直遵守交易必守標準及本公司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操守守則。

    13新華聯合投資有限公司第一季度報告2023於競爭業務之權益期內,下列董事於以下被視為與本集團業務直接或間接構成或可能構成競爭之業務(董事獲委任為董事以代表本公司及╱或本集團權益之業務除外)中擁有權益:董事姓名被視為與本集團業務構成或可能構成競爭之實體名稱競爭業務描述權益性質王先生澳大利亞柏濤設計諮詢有限公司(「柏濤諮詢」)提供建築設計服務(施工圖設計除外)直接持有柏濤諮詢27.6%權益,並為董事柏濤建築設計(深圳)有限公司(「柏濤深圳」)提供建築設計服務(施工圖設計除外)透過柏濤諮詢間接持有柏濤深圳27.6%權益,並為董事上海柏濤建築設計諮詢有限公司(「上海柏濤」)提供建築設計服務(施工圖設計除外)間接持有上海柏濤17%權益,並為董事由於(i)上述董事充分了解彼對本集團之受信責任,並將就任何存在或可能存在利益衝突之事宜放棄投票;(ii)除獨立開發商另行要求外,本集團將作為設計總承辦商首先承攬建築設計服務;(iii)除獨立開發商另行要求外,全部總體規劃工作須首先分包予本集團;(iv)除獨立開發商特別要求建築設計方案工作須由柏濤諮詢或柏濤深圳進行外,本集團享有決定是否接納該工作之優先權;及(v)王先生並無參與上海柏濤之日常管理及營運,故本集團有能力在獨立於該等實體業務並與其保持距離之情況下獨立經營其業務。

    14第一季度報告2023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期內,概無董事或控股股東或彼等各自之緊密聯繫人在與本集團業務構成或可能構成競爭之業務中擁有權益。

    優先購買權本公司之公司細則或百慕達法例項下並無有關優先購買權之條文,致使本公司須按比例向現有股東提呈發售新股份。

    購買、出售或贖回股份期內,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購買、出售或贖回任何股份。

    企業管治本公司於期內一直遵守GEM上市規則附錄C1(前稱附錄15)所載之企業管治常規守則之守則條文。

    本公司已採納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操守守則,其條款不比GEM上市規則第5.48至5.67條所載之交易必守標準寬鬆。

    經向全體董事作出特定查詢後,全體董事確認彼等於期內一直遵守交易必守標準及本公司所採納之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操守守則。

    本公司已接獲各獨立非執行董事根據GEM上市規則第5.09條就其獨立性發出之確認函。

    本公司認為所有獨立非執行董事均為獨立人士。

    審核委員會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由三名成員組成,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甄嘉勝醫生、張德安先生及盧彩霞女士,由甄嘉勝醫生擔任主席。

    審核委員會主要負責(其中包括)審閱及監督本公司之財務報告及內部監控程序。

    本報告呈列之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的財務業績乃未經審核,惟經已由審核委員會審閱。

    代表董事會主席兼執行董事王漓峰香港,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於本報告日期,執行董事為王漓峰先生(主席)及范小令先生;非執行董事為倪弦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甄嘉勝醫生、隋福祥先生、張德安先生及盧彩霞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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