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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泰新能:2023年三季度报告

    日期:2023-10-30 21:24:14
    股票名称:海泰新能 股票代码:835985
    研报栏目:定期财报  (PDF) 592K
    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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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泰新能证券代码: 835985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第一节重要提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永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是或否是否存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的董事□是√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是√否 是否审计□是√否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是√否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一、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项目报告期末(2023年9月30日) 上年期末(2022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末比上年期末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3,379,114,594.633,827,076,338.51 -11.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59,769,505.021,253,494,007.950.5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0.13% 65.78% - 资产负债率%(合并) 62.13% 66.59% -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2023年1-9月) 上年同期(2022年1-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2,908,650,946.704,872,521,912.68 -40.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880,041.1070,640,356.648.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4,510,037.7869,058,059.567.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230,836.72109,996,467.51 -48.8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50.27 -7.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6.07% 9.4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5.88% 9.22% - 项目本报告期(2023年7-9月) 上年同期(2022年7-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782,774,522.771,970,036,552.26 -60.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37,299.9436,044,779.89 -64.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1,760,525.2734,121,852.09 -65.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8,720,314.78 -80,894,323.28 -2.6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0.13 -69.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1.02% 3.7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0.93% 3.52% -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适用□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报告期末(2023年9月30日) 变动幅度变动说明货币资金602,433,497.07 -54.41% 主要系受限货币资金减少所致应收票据221,155,339.79 -44.18% 主要系报告期期末已背书转让且不属于15家3A级银行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应收账款591,448,230.7982.57% 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所致应收款项融资67,065,592.00183.04% 报告期期末收到客户的银行承兑汇票后尚未背书转让,余额增加预付款项48,872,626.90 -55.41% 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减少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27,866,384.03108.33% 主要系期末留抵增值税增加所致在建工程135,343,144.07489.17% 主要系新增生产基地厂房和设备所致使用权资产46,161,725.3343.14% 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租赁厂房所致其他非流动资产68,221,644.67504.53% 主要系预付设备及工程款增加所致短期借款514,435,489.4950.44%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新增银行授信额度,流动资金借款及应付利息增加应付票据221,208,712.10 -64.48%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全额保证金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应付职工薪酬10,830,534.56 -49.93% 主要系报告期未计提年终管理人员奖金所致应交税费3,083,734.39 -87.72% 主要系应交增值税、所得税减少所致其他应付款38,223,557.6435.96% 主要系报告期收到保证金增多所致其他流动负债246,005,801.64 -40.60% 主要系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减少租赁负债27,062,221.3942.25% 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租赁厂房所致长期应付款- -100.00% 主要系报告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报表项目列报递延收益49,230,593.14134.02% 主要系报告期新增3000万与资本相关的政府补助款合并利润表项目本年累计变动幅度变动说明营业收入2,908,650,946.70 -40.31% 主要系报告期光伏组件销售价格受原材料价格及市场影响,营业收入呈现出下降趋势营业成本2,587,396,524.34 -43.85% 主要系营业收入减少,成本对应减少 税金及附加12,486,408.43103.07% 主要系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土地使用税增加财务费用3,814,778.55 -59.71% 主要系汇率波动影响汇兑损益金额减少所致投资收益461,349.19 - 主要系报告期参股公司分红所致信用减值损失-14,172,977.39 - 主要系报告期计提应收账款对应的信用减值损失增加资产减值损失-19,911,193.551,378.20% 主要系报告期计提的存货减值损失金额增多资产处置收益-705,565.59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所致营业外收入163,899.93 -33.85% 主要系报告期经批准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减少所致营业外支出1,469,659.38 -42.52% 主要系报告期对外捐赠金额减少所致所得税费用6,340,723.04 -71.74% 主要系报告期计提递延所得税减少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本年累计变动幅度变动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230,836.72 -48.88% 主要系报告期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市场行情影响,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44.62%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7,591,152.7332.74%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新建生产基地,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40.68%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828,424.05 -92.17% 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上市发行股份,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1,059.79万元,本报告期未进行股权筹资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项目金额(1)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490,449.99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980,606.86 (3)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55,684.11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2,734,472.76 所得税影响数363,341.3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128.06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2,370,003.32 补充财务指标:□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单位:股普通股股本结构股份性质期初本期变动期末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无限售股份总数118,329,079.0038.24% 16,140,000.00134,469,079.0043.45%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00% 0.000.00 董事、监事、高管00% 0.000.00 核心员工986,853.000.32% -140,678846,1750.27% 有限售条有限售股份总数191,147,121.0061.76% - 16,140,000.00 175,007,121.0056.55% 件股份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33,000,000.0042.98% 0.00133,000,000.0042.98% 董事、监事、高管131,208,000.0042.40% -10,800,879.00120,407,121.0038.91% 核心员工392,000.000.13% 0.00392,000.000.13% 总股本309,476,200 - 0309,476,2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9,250 注:普通股股东人数统计是对同一持有人持有多个证券账户合并统计的结果单位: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期初持股数持股变动期末持股数期末持股比例%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1王永境内自然人119,000,0000119,000,00038.4521% 119,000,0000 2张凤慧境内自然人28,000,000028,000,0009.0475% 28,000,0000 3刘凤玲境内自然人14,000,000014,000,0004.5238% 14,000,0000 4巴义敏境内自然人11,200,000011,200,0003.619% 11,200,0000 5光控郑州国投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17,100,0007,700,0009,400,0003.0374% 09,400,000 6上海中电投融和新能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9,285,88709,285,8873.0005% 09,285,887 7众石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众石璞玉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其他6,230,00006,230,0002.0131% 06,230,000 8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300,00003,300,0001.0663% 03,300,000 9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境内非国有法人003,010,0000.9726% 03,010,000 户1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北交所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3,568,106598,4592,969,6470.9596% 02,969,647 合计- 211,683,9938,298,459206,395,53466.6919% 172,200,00034,195,534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股东名称王永,股东名称刘凤玲;两者系夫妻关系;股东名称王永,股东名称巴义敏;巴义敏系王永姐夫;上述股东除以上关系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适用□不适用 事项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是否经过内部审议程序是否及时履行披露义务临时公告查询索引诉讼、仲裁事项是不适用不适用- 对外担保事项是已事前及时履行是2022-106 2022-141 对外提供借款事项否不适用不适用-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否不适用不适用-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是已事前及时履行是2022-140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是已事前及时履行是2020-052 2022-090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或者本季度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是已事前及时履行是2023-044 2023-051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否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回购事项是已事前及时履行是2023-049 2023-060 已披露的承诺事项是已事前及时履行是《唐山海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是不适用不适用- 被调查处罚的事项否不适用不适用- 失信情况否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重大事项否不适用不适用-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一、诉讼仲裁事项性质累计金额合计占期末净资产比例%作为原告/申请人作为被告/被申请人诉讼或仲裁9,314,90195,1909,410,0910.74% 二、对外担保事项担保对象担保对象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对象是否为关联方担保金额担保余额实际履行担保责任的金额担保期间担保类型责任类型是否履行必要决策程序起始日期终止日期唐山海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否是50,000,00050,000,00002023年2月28日2027年2月27日保证连带已事前及时履行总计- - - - - - - 三、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具体事项类型预计金额发生金额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接受劳务00 2.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140,000,0005,539,872.04 3.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00 4.其他00 四、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承租关联方唐山兴邦管道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厂区,租期自2020年12月28日至2025年12月31日,年租金200万元人民币(含税),已于2020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年初至报告期末,发生关联交易金额1,834,862.38元。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中标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一期)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泰电力,分别以独立中标的方式被确认为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一期)项目的光伏组件采购及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中标单位,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中标金额7亿元,其中光伏组件销售3.86亿元,EPC工程总承包3.14亿元。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广泰能源,公司高管侯鹏曾任广泰能源董事,于2022年6月10日辞任,因此认定公司及海泰电力与广泰能源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年初至报告期末发生金额为21,191,758.85元。

    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或者本季度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公司于2023年6月8日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签署海泰新能10GW-TopCon高效光伏电池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关于拟投资建投盐城5GW-TopCon高效光伏电池项目并设立子公司的议案》,计划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建设10GW-TopCon高效光伏电池项目,总投资约5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33亿元,占地约300亩。

    一期项目投资建设5GW-TopCon高效光伏电池项目,投资总额25亿元,建设周期12个月,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进行投资建设,子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签署海泰新能10GW-TopCon高效光伏电池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关于拟投资建投盐城5GW-TopCon高效光伏电池项目并设立子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公司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已经设立全资子公司海泰新能(江苏)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但由于上述项目的土地供应存在问题,供应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经慎重考虑,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签署海泰新能10GW-TopCon高效光伏电池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关于与天长市滁州高新区签署10GWTopCon高效光伏电池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关于变更对外投资的议案》,为了加快公司战略实施,保障项目投资的时效性,尽快实现项目投产,公司决议与天长市滁州高新区签署10GWTopCon高效光伏电池项目投资协议书,终止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区签署《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泰新能10GW-TopCon高效光伏电池项目投资协议书》,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期5GW-TopCon高效光伏电池项目的对外投资事项进行变更。

    原项目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建设10GW-TopCon高效光伏电池项目,其中计划一期建设5GW,现变更为“滁州10GWTopCon高效光伏电池项目”。

    六、股份回购事项2023年6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荣前、彭慈华、张晓峰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7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0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占预计回购数量上限的71.666%,最高成交价为6.423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7,840,779.06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金额总额上限的35.398%。

    七、已披露的承诺事项(一)、挂牌承诺事项: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永就公司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事宜出具《承诺》,内容如下:“本人承诺,如因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而被追缴相关费用或给公司造成其他经济损失,本人将无条件全部无偿代公司承担。

    ” 2、2015年6月18日,关于上海浦江海关行政处罚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永出具《承诺》,承诺内容如下:“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如因违反海关法律法规而受到海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追溯处罚,本人将无条件、全额代替公司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以避免给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和影响”。

    3、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内容如下:“本人作为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股东,除已披露情形外,从未从事或参与股份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行为,与股份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为避免将来与股份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本人承诺如下:1)本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2)本人在作为股份公司股东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

    3)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4、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了《董监高人员任职承诺》内容如下:“为满足竞业禁止要求,保障公司利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与公司签订了《承诺书》,承诺内容如下:1、本人未与任何企业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本人任职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限制情况;2、本人任职期间,将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会发生因泄露公司信息或在与公司有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其它公司任职而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本人将承担所有责任并补偿公司损失。

    ” 5、关于公司票据融资问题,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永出具《承诺》,承诺内容如下:“针对公司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情况,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一定按期解付已开具的票据,若公司因不规范使用票据行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承担。

    ”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履行已披露承诺。

    公开发行并上市承诺事项:(一)股东股份锁定期及减持意向承诺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永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发行人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前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价格调整,下同。

    ) 3、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本人将明确并及时披露发行人未来12个月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本人承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股份总数的20%;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保证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自发行人处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严格按照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执行。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违反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本人未将违反承诺减持所得全部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从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扣除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反承诺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凤玲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发行人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前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价格调整,下同。

    ) 3、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本人将明确并及时披露发行人未来12个月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本人承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股份总数的20%;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严格按照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执行。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违反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本人未将违反承诺减持所得全部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从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扣除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反承诺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

    ” 3、持股5%以上股东张凤慧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本人承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股份总数的50%;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严格按照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执行。

    3、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违反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本人未将违反承诺减持所得全部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从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扣除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反承诺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

    ” 4、持股5%以上股东光控郑州国投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1、本企业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严格按照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执行,并履行规定的披露义务。

    2、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则本企业愿意承担直接法律后果,如给发行人或其他相关主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

    ” 2023年1月9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光控郑州基金、李金峰计划通过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海泰新能股份不高于247.5万股,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

    截至2023年7月6日,光控郑州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247.5万股,减持比例0.7997%,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减持完成后光控郑州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变为1,537.3万股,持股比例为4.9674%,低于5%。

    光控郑州基金上述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王秀珍、王莹莹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发行人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前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价格调整,下同。

    ) 3、本人承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严格按照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执行。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违反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本人未将违反承诺减持所得全部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从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扣除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反承诺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

    ”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总经理巴义敏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发行人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前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价格调整,下同。

    ) 3、本人承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保证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自发行人处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严格按照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执行。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违反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本人未将违反承诺减持所得全部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从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扣除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反承诺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

    ” 7、除上述人员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发行人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前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价格调整,下同。

    ) 3、本人承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保证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自发行人处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严格按照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执行。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违反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本人未将违反承诺减持所得全部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从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扣除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反承诺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

    ” (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承诺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相关实施主体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则其承诺如下:1、公司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有权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用于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等额资金在应付现金分红中予以扣留或扣减。

    ” 3、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有权将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用于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等额资金在应付其薪酬及现金分红(如有)中予以扣留或扣减。

    ” (三)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1、公司承诺:“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发行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发行人将依法回购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发行人将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等)。

    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合规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价格调整)与股票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期间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

    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等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承诺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其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等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承诺人将履行法定职责,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等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四)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1、公司措施及承诺:“1.积极稳妥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力争提前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稳妥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公司将结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升级和优化产品,加强技术研发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市场地位,提升公司中长期的盈利能力及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

    2.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次募集资金将按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

    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

    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4.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与发展的基础上,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利润分配的条款内容进行了细化。

    同时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股东回报规划。

    上述制度的制订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机制和现金分红比例,将有效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如果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给股东造成损失,公司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本人将严格履行该项承诺,确保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给发行人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发行人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3.承诺对本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4.承诺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5.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发行人董事会或者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如果发行人拟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承诺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确保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给发行人或者其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五)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公司承诺:“1本公司将尽量避免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2、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3、本公司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润,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或其他方式向关联方输送利益,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一、承诺人将尽量避免自身以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二、承诺人及控制的关联企业,在与发行人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将严格限制占用发行人资金;不得要求发行人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也不得要求发行人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不谋求以下列方式将发行人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使用,包括: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发行人的资金给承诺人及控制的关联企业使用;2.要求发行人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承诺人及控制的关联企业提供委托贷款;3.接受发行人委托进行投资活动;4.要求发行人为承诺人及控制的关联企业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要求发行人代承诺人及控制的关联企业偿还债务;6.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方式。

    三、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切实遵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

    四、承诺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发行人利润,不会要求发行人通过关联交易或其他方式向其输送利益,不会通过影响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1、公司承诺:“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严格按照《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履行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承诺人将促使发行人严格按照《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履行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

    ” (七)其他承诺事项1、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声明“一、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如确已无法履行原承诺的,则应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如公司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应将相关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承诺而获得相关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将全部归公司所有。

    五、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将违反承诺所得的全部收益上交公司的,公司有权将与其应上交公司的违反承诺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从应付其现金分红中予以扣留或扣减。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将违反承诺所得的全部收益上交公司的,公司有权将与其应上交公司的违反承诺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从应付其薪酬、津贴及现金分红(如有)中予以扣留或扣减。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1.承诺人确认及保证目前不存在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进行同业竞争的情况。

    2.承诺人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果将来有从事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之商业机会,承诺人所控制的企业将无偿将该商业机会让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4.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及业务范围,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拓展的产品、业务相竞争。

    5.违反以上承诺导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遭受直接或者间接经济损失的,承诺人将向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予以充分赔偿或补偿;承诺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全部利益归发行人所有。

    承诺人在该承诺函中所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均代表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八、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资产名称资产类别权利受限类型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例% 发生原因货币资金流动资产冻结172,595,107.415.11%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64,000,000.00元,存款应收利息2,141,980.65元保函保证金102,099,738.75元 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2,153,388.01元 银行存款冻结2,200,000元。

    固定资产非流动资产抵押211,774,760.166.27% 房屋和设备用于贷款抵押39,357,280.53元,融资租赁设备担保172,417,479.63元。

    无形资产非流动资产抵押51,457,722.711.52%土地使用权用于贷款抵押担保。

    总计- - 435,827,590.2812.90% -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是否审计否二、财务报表(一)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元项目2023年9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02,433,497.071,321,549,131.8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221,155,339.79396,162,471.20 应收账款591,448,230.79323,948,452.81 应收款项融资67,065,592.0023,694,343.57 预付款项48,872,626.90109,593,045.8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47,953,776.5853,212,593.9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686,696,328.78758,472,774.76 合同资产27,681,740.3226,041,849.22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7,866,384.0313,376,301.91 流动资产合计2,321,173,516.263,026,050,965.1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6,702,335.807,602,323.9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6,273,500.0021,273,5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619,248,893.05581,243,719.70 在建工程135,343,144.0722,971,662.2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46,161,725.3332,248,276.57 无形资产108,792,547.8285,952,452.6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5,519,755.7913,935,355.80 递延所得税资产31,677,531.8424,512,987.76 其他非流动资产68,221,644.6711,285,094.75 非流动资产合计1,057,941,078.37801,025,373.41 资产总计3,379,114,594.633,827,076,338.5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14,435,489.49341,950,831.62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221,208,712.10622,750,000.00 应付账款544,677,098.66620,776,663.94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211,628,142.19192,050,788.1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0,830,534.5621,629,583.05 应交税费3,083,734.3925,120,008.37 其他应付款38,223,557.6428,113,622.18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6,334,758.79102,496,923.65 其他流动负债246,005,801.64414,148,052.62 流动负债合计1,886,427,829.462,369,036,473.57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27,062,221.3919,024,860.36 长期应付款 11,214,718.06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97,703,227.7685,920,651.89 递延收益49,230,593.1421,036,862.43 递延所得税负债39,101,888.4442,194,777.44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13,097,930.73179,391,870.18 负债合计2,099,525,760.192,548,428,343.7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309,476,200.00309,476,2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573,343,685.74573,343,685.74 减:库存股17,846,611.99 其他综合收益-2,263,493.95 -2,116,515.9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43,338,947.3043,338,947.3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353,720,777.92329,451,690.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259,769,505.021,253,494,007.95 少数股东权益19,819,329.4225,153,986.8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279,588,834.441,278,647,994.7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3,379,114,594.633,827,076,338.51 法定代表人:王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永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平(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单位:元项目2023年9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36,407,193.601,272,190,686.19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221,155,339.79396,162,471.20 应收账款538,749,939.67313,590,971.41 应收款项融资67,065,592.0023,694,343.57 预付款项34,443,424.40105,243,826.34 其他应收款124,645,491.9350,364,686.32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512,550,048.32532,029,638.44 合同资产5,301,929.924,932,315.98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6,100,877.81 流动资产合计2,046,419,837.442,698,208,939.45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411,319,847.98178,385,927.3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8,630,000.003,63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430,539,102.42467,297,278.72 在建工程50,979,092.409,314,049.11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11,373,496.0512,754,151.33 无形资产56,515,611.1454,207,933.0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7,390,940.783,554,791.16 递延所得税资产29,482,460.5921,482,080.55 其他非流动资产2,567,433.681,236,019.47 非流动资产合计1,008,797,985.04751,862,230.66 资产总计3,055,217,822.483,450,071,170.1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24,204,572.82248,231,972.24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221,208,712.10622,750,000.00 应付账款440,860,710.16507,357,624.21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93,040,490.04151,080,273.7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职工薪酬7,001,282.8815,836,874.15 应交税费1,561,068.6117,652,527.18 其他应付款41,029,573.2040,641,509.43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7,146,881.6897,939,969.84 其他流动负债245,094,854.08412,974,392.78 流动负债合计1,661,148,145.572,114,465,143.5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4,811,956.047,438,080.96 长期应付款 11,214,718.06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89,443,207.6179,878,173.67 递延收益42,475,592.8614,176,862.12 递延所得税负债39,101,888.4442,194,777.44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75,832,644.95154,902,612.25 负债合计1,836,980,790.522,269,367,755.7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309,476,200.00309,476,2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573,270,956.08573,270,956.08 减:库存股17,846,611.99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43,338,947.3043,338,947.3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309,997,540.57254,617,310.9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218,237,031.961,180,703,414.3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3,055,217,822.483,450,071,170.11 (三)合并利润表单位:元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1-9月一、营业总收入2,908,650,946.704,872,521,912.68 其中:营业收入2,908,650,946.704,872,521,912.68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2,793,750,088.104,783,132,512.87 其中:营业成本2,587,396,524.344,608,074,693.33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12,486,408.436,148,937.00 销售费用93,761,761.6980,638,144.82 管理费用84,392,851.3168,992,463.18 研发费用11,897,763.789,809,183.34 财务费用3,814,778.559,469,091.20 其中:利息费用18,596,309.669,948,564.87 利息收入12,067,754.7710,971,309.05 加:其他收益5,053,573.464,179,432.9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61,349.19 -273,465.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4,172,977.391,919,225.6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9,911,193.55 -1,346,993.4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05,565.595,956.2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5,626,044.7293,873,556.18 加:营业外收入163,899.93247,787.57 减:营业外支出1,469,659.382,556,951.7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4,320,285.2791,564,392.00 减:所得税费用6,340,723.0422,440,493.5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7,979,562.2369,123,898.41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7,979,562.2369,123,898.41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1,099,521.13 -1,516,458.23 列)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6,880,041.1070,640,356.6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77,891.5811,939,248.19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46,978.0510,394,619.05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46,978.0510,394,619.05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46,978.0510,394,619.05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30,913.531,544,629.14 七、综合收益总额77,701,670.6581,063,146.60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76,733,063.0581,034,975.69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968,607.6028,170.9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50.2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40.27 法定代表人:王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永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平(四)母公司利润表单位:元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1-9月一、营业收入2,764,057,505.694,641,130,437.37 减:营业成本2,511,422,455.744,438,452,596.32 税金及附加10,185,693.515,179,542.42 销售费用68,601,220.6561,730,745.98 管理费用49,201,048.0745,855,399.93 研发费用10,098,211.709,809,183.34 财务费用71,428.235,565,199.83 其中:利息费用15,670,563.359,100,799.66 利息收入11,868,923.0110,916,226.53 加:其他收益4,886,779.603,819,591.3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8,869.5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90,631.14 -930,101.3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481,557.10 -833,253.8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86,924.12 -4,449.33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10,853,984.6276,589,556.35 加:营业外收入 163,720.44 减:营业外支出1,312,297.612,120,097.9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09,541,687.0174,633,178.82 减:所得税费用1,550,503.3815,128,161.7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7,991,183.6359,505,017.04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7,991,183.6359,505,017.04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额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107,991,183.6359,505,017.0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单位:元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1-9月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794,449,968.163,240,397,813.6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22,867,989.9682,055,846.6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0,744,298.43136,020,326.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68,062,256.553,458,473,986.7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492,603,490.852,862,150,568.6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41,107,974.31146,926,434.49 支付的各项税费87,786,807.7386,151,362.0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0,333,146.95253,249,153.9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11,831,419.843,348,477,519.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230,836.72109,996,467.5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29,049.73184,126.6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5,956.2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599,605.5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9,049.73 -409,522.6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72,720,202.46193,854,463.53 投资支付的现金5,000,000.0014,859,5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77,720,202.46208,713,963.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7,591,152.73 -209,123,486.2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10,597,896.23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54,383,095.70220,137,996.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9,189,649.0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54,383,095.70759,925,541.2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81,898,437.83222,356,068.3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5,102,554.9011,036,555.6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6,303,265.003,312,059.2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9,553,678.9243,251,744.0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16,554,671.65276,644,368.0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828,424.05483,281,173.2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830,672.506,559,854.5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88,362,564.46390,714,009.0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18,200,954.12179,981,578.4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29,838,389.66570,695,587.53 法定代表人:王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永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平(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单位:元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1-9月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555,581,442.272,578,517,939.15 收到的税费返还22,184,885.1282,309,251.3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96,331,215.91350,932,772.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74,097,543.303,011,759,962.7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369,723,105.552,342,855,660.6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98,590,646.30111,544,887.88 支付的各项税费81,353,740.1626,584,876.0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95,272,005.94433,873,550.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44,939,497.952,914,858,974.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158,045.3596,900,987.9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27,949.7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26,88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289.1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1,238.87426,88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1,957,165.3691,570,568.63 投资支付的现金238,013,000.8251,453,5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09,970,166.18143,024,068.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9,838,927.31 -142,597,188.6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10,597,896.23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82,365,045.00175,854,720.49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82,365,045.00686,452,616.7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93,000,000.00181,859,886.4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3,534,318.095,255,365.8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7,789,132.4740,357,270.3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24,323,450.56227,472,522.6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041,594.44458,980,094.0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499,108.53 -4,456,486.6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21,140,178.99408,827,406.7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87,152,265.18103,401,933.1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66,012,086.19512,229,339.88 第一节重要提示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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