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证交字〔2003〕10号证券代码:601633证券简称:长城汽车公告编号:2022-119转债代码:113049转债简称:长汽转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的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7月8日披露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经事后审核发现,公告文件中部分内容表述有误,现更正如下:。
3. 更正前:《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该行权期的股票期权(期权代码:0000000779)可行权。
4. 本次可行权人数为7,406名,可行权数量为7554.1221万股,行权价格为33.19元/股,本次将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自主行权业务的代理券商。
5. 更正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该行权期的股票期权(期权代码:0000000779)可行权。
6. 本次可行权人数为7,346名,可行权数量为7554.1221万股,行权价格为33.19元/股,本次将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自主行权业务的代理券商。
7.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8.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9. 特此公告。
10.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