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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京运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日期:2022-08-11 01:25:07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23177) 用户喜爱度:等级978 本文被分享:990次 互动意愿(强)

    京运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1. 1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核查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运通”、“公司”、“上市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募集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27号)核准,京运通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1,585,16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98.8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8,500,000.00元,余额为人民币2,491,499,998.8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490,073,975.03元(不含增值税)。

    2.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月5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月6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544号验资报告。

    3.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15,086.82万元(包含利息收入)。

    4. 2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已投入比例(%)1乌海10GW高效单晶硅棒项目231,136209,007.4000.002补充流动资金40,00040,00040,000100.00合计271,136249,007.4040,000-(二)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情况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推进公司产能布局,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扣除发行费用后原计划投入“乌海10GW高效单晶硅棒项目”的209,007.4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83.94%)及相关利息用于投资“乐山22GW高效单晶硅棒、切片项目”。

    5. 原项目实施主体为乌海市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新项目实施主体为乐山市京运通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 原项目建设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工业园区,新项目建设地点为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新型工业基地。

    7. 原项目建设期共两年,预计投产时间为2023年1月;新项目预计投产时间相较于原项目延期至2023年12月。

    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具体原因(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公司原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市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工业园区实施,总投资231,136万元,计划建设期2年,总投资收益率为17.01%。

    9. 原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如下: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总投资(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工程费用206,20389.21%1.1设备购置费180,51278.10%1.2安装调试费14,4416.25%1.3生产配套工程费11,2504.87%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2083.12%33预备费6,4022.77%4铺底流动资金11,3234.90%合计231,136100.00%截至2022年7月31日,由于能评手续未取得,原项目未能按计划开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0.0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215,086.82万元(含利息收入)。

    10. (二)变更及延期的具体原因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募集资金于2021年1月到账,2021年年初以来,在“碳中和、碳达峰”整体目标的带动下,“能耗双控”相关政策整体趋严,对公司乌海二期项目取得能评手续并推动实施造成了实际影响。

    11. 因能评相关手续暂未取得,公司无法按计划开工建设,导致原项目进度有所滞后。

    12. 针对暂无法取得能评的情况,公司一方面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乌海二期项目的能评手续,另一方面,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公司新材料业务扩产,公司也积极寻找其他合适的项目地址。

    13. 截至目前,公司仍未取得乌海二期项目的能评相关手续,而公司拟在四川省乐山市投资建设的“乐山22GW高效单晶硅棒、切片项目”已取得项目备案、土地不动产权证书等手续,并于2022年7月取得能评相关手续。

    14. 综合考虑原项目和新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及预计实施进度,并结合宏观政策、行业发展情况、市场需求、公司战略规划等因素,公司经过谨慎论证,拟将原募投项目“乌海10GW高效单晶硅棒项目”变更为新项目“乐山22GW高效单晶硅棒、切片项目”,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地点也相应变更。

    15. 新项目与原项目相比,规模有所提升,并配套切片产能规划,不仅顺应光伏行业持续发展的趋势和背景,也与公司继续扩展新材料主营业务的战略发展方向相契合。

    16. 此外,原项目计划建设期2年,预计投产时间为2023年1月;新项目预计投产时间相较于原项目延期至2023年12月。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一)新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乐山22GW高效单晶硅棒、切片项目42、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乐山市京运通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3、实施地点: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新型工业基地4、建设内容:依托公司在单晶硅研发生产领域的强大优势基础,建设高效太阳能级单晶硅棒材料和切片生产检测基地,开展高效单晶硅棒、硅片的研发和生产。

    5、建设期:预计建设期为1年。

    (二)新项目投资计划新项目总投资536,352.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15,960.00万元,流动资金120,392.00万元。

    除使用前述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15,086.82万元(含利息收入)外,新项目投资的其余资金为公司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在对新项目实施主体不丧失控股权的前提下引入其他投资者等)。

    具体投资内容构成如下:序号项目总投资(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一工程费用387,27972.20%1建筑工程费70,05613.06%2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费317,22359.14%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5663.09%三预备费12,1152.26%四铺底流动资金120,39222.45%合计536,352100.00%(三)可行性分析新项目与原项目相比,主要是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变化及生产规模的扩大,并增加了切片环节,项目实施可行性与原项目相比没有变化;新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产品市场前景良好,配套设施完备,工艺技术方案合理,并有较好的财务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经综合测算和分析,新项目达产后,总投资收益率16.69%,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8.26%,投资回收期6.02年(含建设期1年),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

    5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与原项目相比,新项目主要是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变化及生产规模的扩大,其市场前景和风险无重大变化;在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及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以下风险: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2、新项目已取得项目备案、土地不动产权证书、能评等相关手续,但尚需根据相关法规办理环评、施工许可等手续;预计新项目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但取得的具体时间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积极办理相关手续,力争尽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新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说明新项目已取得项目备案、土地不动产权证书、能评等相关手续,正在办理环评、施工许可等手续。

    六、上市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2022年8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事项是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推进公司产能布局,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所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6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事项无异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7(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保荐代表人:蔡明侯海涛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二)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二)变更及延期的具体原因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新项目基本情况 (二)新项目投资计划 (三)可行性分析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五、新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说明 六、上市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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