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点研报
  • 精选研报
  • 知名分析师
  • 经济数据库
  • 个人中心
  • 用户管理
  • 我的收藏
  • 我要上传
  • 云文档管理
  • 我的云笔记
  • 大参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日期:2023-01-19 00:52:03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11745) 用户喜爱度:等级978 本文被分享:991次 互动意愿(强)

    大参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1. 崇达电路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1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

    2. 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作为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关于公司与关联方。

    3. 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以及《关于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关联投资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4. ,具体如下: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认真审阅并核查。公司此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并由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投资协议书》及授权。

    5. 管理层具体办理前期投资相关事宜,是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并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各方在所投资公司的股权比例,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符合有。

    6.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

    7. 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以及《关于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关联投资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杨小强、苏祖耀、卢利平2023年1。

    8. 月18日。

    扫一扫,慧博手机终端下载!

    正在加载,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