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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担保的公告

    日期:2023-01-20 01:56:33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48628) 用户喜爱度:等级960 本文被分享:997次 互动意愿(强)

    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担保的公告

    1. 1证券代码:600282证券简称:南钢股份公告编号:临2023-010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重要内容提示●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南钢”)、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南钢”)●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或“公司”)2023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南钢、上海南钢销售钢材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下同)的担保(包括2022年已发生且延续至2023年的担保)。

    3.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为北京南钢、上海南钢担保余额为624.27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2%。

    4. ●本次担保不含关联担保,无反担保情形。

    5.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6. ●特别风险提示:北京南钢、上海南钢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7. 一、担保情况概述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公司预计为北京南钢、上海南钢销售钢材向银行申请代开立保函(包括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保保函等非融资性保函),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的1.14%。

    8. 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担保的议案》。

    9.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2批准。

    10. 2023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代开立保函并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如下: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担保预计有效期是否关联担保是否有反担保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南钢股份北京南钢100%95.63%0.003亿元1.14%2023.12否否南钢股份上海南钢100%89.00%624.27万元否否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1、北京南钢企业名称:北京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057343071C成立时间:2012年11月14日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滨河路178号院1号楼5层519-5法定代表人:洪光涛注册资本:3,000万元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经营范围:销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金属矿石、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汽车配件、摩托车(三轮除外)、电气机械、五金交电、服装、针纺织品、工艺品(不含文物)、橡胶制品;仓储保管;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11. (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商务委员会备案。

    12.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13.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京南钢资产总额为25,175.69万元,负债总额为22,337.14万元,净资产为2,838.55万元;2021年度,北京南钢实现营业收入290,455.52万元,实现净利润748.63万元。

    14. 截至2022年9月30日,北京南钢资产总额为42,544.28万元,负债总额3为40,686.57万元,净资产为1,857.71万元;2022年1-9月,北京南钢实现营业收入185,957.55万元,实现净利润-980.85万元。

    15. (未经审计)北京南钢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6. 2、上海南钢企业名称: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63076059XT成立时间:1998年3月31日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罗路559号W-198室法定代表人:朱定华注册资本:3,000万元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经营范围: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木材、建筑材料、汽车配件、五金交电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南钢资产总额为45,347.92万元,负债总额为39,345.72万元,净资产为6,002.20万元;2021年度,上海南钢实现营业收入262,067.31万元,实现净利润442.78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上海南钢资产总额为57,182.56万元,负债总额为50,892.86万元,净资产为6,289.70万元;2022年1-9月,上海南钢实现营业收入201,185.97万元,实现净利润287.50万元。

    (未经审计)上海南钢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2023年度预计为北京南钢、上海南钢销售钢材向银行申请代开立保函(包括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保保函等非融资性保函)情况详见“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次担保事项为北京南钢、上海南钢销售钢材提供担保的预计总额4度,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3年度预计新增的代开立保函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实际发生时公司与相关方等具体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北京南钢、上海南钢系公司全资销售子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本公司产品协议/合同,南钢股份为该等子公司代开立保函(包括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保保函等非融资性保函),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计划的需要。

    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虽然该等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但公司能对该等公司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代开立保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如下事项:1、同意公司2023年预计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南钢、上海南钢销售钢材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担保(包括2022年已发生且延续至2023年的担保)。

    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2、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符合担保相关规定要求前提下,在规定金额范围内,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及签订相关协议。

    独立董事应文禄、王翠敏、王全胜对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公司2023年度预计为北京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担保。

    公司所担保对象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目前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会因代开立保函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公司制定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管理、信息披露、责任人责任等,能够5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3、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在2023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担保事项所作的安排。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67,362.35万元(含互保,但不含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548,911.23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50%、20.80%。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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