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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元股份:三元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日期:2023-02-07 00:45:58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89774) 用户喜爱度:等级965 本文被分享:984次 互动意愿(强)

    三元股份:三元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1. 证券简称:三元股份证券代码:6004291股票代码:600429股票简称:三元股份公告编号:2023-007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972.8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总股本由1,497,557,426股变更为1,517,285,426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1,497,557,426元变更为人民币1,517,285,426元。

    2.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份授予的182.5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1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总股本由1,517,285,426股变更为1,519,110,426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1,517,285,426元变更为人民币1,519,110,426元。

    3. 公司拟回购注销7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持有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60,000股限制性股票,该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19,110,426股变更为1,518,450,426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519,110,426元变更为人民币1,518,450,426元。

    4. 综上,公司总股本由1,497,557,426股变更为1,518,450,426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1,497,557,426元变更为人民币1,518,450,426元。

    5. 此外,根据《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6.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主要修改内容如下: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8. 2原条款修改后条款第四条公司于2001年1月12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500万股,全部由发起人认购。

    9. 公司于2003年8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0万股,于2003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0. 公司于2009年7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9年1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万股。

    11. 公司于2014年11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15年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1,255.7426万股。

    12. 第四条公司于2001年1月12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500万股,全部由发起人认购。

    13. 公司于2003年8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0万股,于2003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4. 公司于2009年7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9年1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万股。

    15. 公司于2014年11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15年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1,255.7426万股。

    16. 公司于2022年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219人定向发行2,155.3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7名激励对象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66万股。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9,755.7426万元。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1,845.0426万元。

    第十九条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49,755.7426万股。

    公司成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共计48,500万股,其中:北京企业(食品)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数为34,920万股,北京市农工商联合总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数为9,700万股,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数为2,425万股,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认购的股份数为485万股,东顺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数为485万股,北京亦庄新第十九条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51,845.0426万股。

    公司成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共计48,500万股,其中:北京企业(食品)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数为34,920万股,北京市农工商联合总公司(后更名为“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数为9,700万股,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数为2,425万股,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认购的股份数为485万股,东顺兴业3城实业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数为485万股。

    其中,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原持有的普通股2,425万股和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原持有的普通股485万股已于2006年3月1日转让给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5,000万股,其中:北京企业(食品)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数为10,000万股,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数为15,000万股。

    2015年2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61,255.7426万股,其中: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数为30,627.8713万股,上海平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数为24,961.7151万股,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的股份数为5,666.1562万股。

    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数为485万股,北京亦庄新城实业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数为485万股。

    其中,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原持有的普通股2,425万股和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原持有的普通股485万股已于2006年3月1日转让给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5,000万股,其中:北京企业(食品)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数为10,000万股,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数为15,000万股。

    2015年2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61,255.7426万股,其中: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数为30,627.8713万股,上海平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数为24,961.7151万股,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的股份数为5,666.1562万股。

    2022年,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219人定向发行2,155.3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7名激励对象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66万股。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49,755.7426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49,755.7426万股。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51,845.0426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51,845.0426万股。

    第四十三条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第四十三条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4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六)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第一百五十五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第一百五十五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此外,根据公司目前制度修订要求,统一微调部分文字表述,不涉及实质内容更新。

    5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有关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后的《公司章程》最终表述需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意见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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