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AlphaProfessionalHoldingsLimited阿爾法企業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948)(於百慕達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九月九日(星期一)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之代表委任表格本人╱吾等(附註1)(姓名)地址為為AlphaProfessionalHoldingsLimited阿爾法企業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已發行股本中股(附註2)每股面值0.16美元之股份登記持有人,茲委任(附註3)大會主席或(姓名)地址為為本人╱吾等之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本公司將於二零二四年九月九日(星期一)下午三時正假座香港灣仔謝斐道238號香港諾富特世紀酒店B3層3號宴會廳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及其任何續會),以考慮及酌情通過(不論有否修訂)召開股東週年大會通告所載之決議案,並代表本人╱吾等按下列指示以本人╱吾等名義就該等決議案投票。
2. 倘未有作出指示,則本人╱吾等之受委代表酌情自行投票決定。
3. 普通決議案贊成(附註4)反對(附註4)1.省覽及採納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與董事會報告及獨立核數師報告。
4. 2.(a)重選趙磊先生為本公司執行董事。
5. (b)重選伍非子女士為本公司執行董事。
6. (c)重選高鵬先生為本公司執行董事。
7. (d)重選涂春安先生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8. (e)重選陳建國先生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9. (f)授權董事會釐定本公司董事酬金。
10. 3.續聘國富浩華(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核數師直至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為止及授權董事會釐定其酬金。
11. 4.授予董事一般授權,以購回不超過於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0%之本公司股份。
12. 5.授予董事一般授權,以發行、配發及處置不超過於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20%之本公司額外股份。
13. 6.藉加入本公司所購回股份之股份總數,擴大授予董事發行、配發及處置本公司額外股份之一般授權。
14. 日期:二零二四年月日簽署(附註5)附註:1.請以正楷填寫中英文全名及地址。
15. 所有聯名登記持有人姓名╱名稱均須填上。
16. 2.請填上登記於 閣下名下之股份數目,倘未有填上股份數目,則本代表委任表格將被視為與所登記於 閣下名下之全部本公司股份有關。
3.倘若受委代表並非大會主席,請刪去「大會主席或」;並於空格內填上受委代表之姓名及地址。
凡持有兩股或以上有權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及於會上投票之本公司任何股東,可委任一位或以上代表出席大會並代為投票,惟若委任超過一位代表,則委任書須列明每位受委代表所代表之股份數目。
倘無填上任何姓名,則大會主席將會作為 閣下之代表。
4.重要提示:倘 閣下欲投票贊成決議案,請在「贊成」欄內填上「」,倘 閣下欲投票反對決議案,則請在「反對」欄內填上「」。
如無作出指示,則 閣下之受委代表將自行酌情投票或放棄投票。
閣下之受委代表亦有權就任何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正式提呈而召開股東週年大會通告所述者以外之決議案自行酌情投票。
5.本代表委任表格須由 閣下或 閣下之正式書面授權人簽署。
倘股東為有限公司,則須蓋上印鑑或由獲正式授權之授權人或行政人員簽署。
本代表委任表格之每項更改,均須由簽署人簡簽示可。
6.以投票方式表決時,每位親身或由代表或由獲正式授權之公司代表(倘股東為公司)出席之本公司股東,均可就其所持有之每股繳足股份投一票。
7.倘屬聯名持有人,本公司將接納排名首位之聯名持有人(不論親身或委派受委代表)之投票,而其他聯名持有人之票數將不予點算,就此而言,排名先後按本公司股東名冊之排名次序而定。
8.本代表委任表格連同授權已簽署之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或經證明之授權書或授權文件之副本,最遲須於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48小時前交回本公司於香港之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方為有效。
9.受委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東,惟必須親自出席大會以代表 閣下。
10.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仍可依願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及於會上投票。
11.就上述決議案之全文,請參閱日期為二零二四年七月三十日之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閣下是自願提供 閣下及 閣下受委代表之姓名及地址,以用於處理 閣下就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委任代表的任命及投票指示(「該等用途」)。
本公司可能就該等用途向為本公司提供行政、電腦及其他服務之代理人、承辦商或第三者服務供應商,以及獲法例授權要求取得有關資料之人士或其他與該等用途有關以及需要接收有關資料之人士轉交 閣下及 閣下受委代表之姓名及地址。
閣下及 閣下受委代表之姓名及地址將於進行該等用途可能所需之時間保留。
有關存取及╱或更正相關個人資料之要求可按照《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提出,而任何有關要求應以書面方式郵寄至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之上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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