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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宜安科技:宜安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期:2024-10-25 17:40:54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09450) 用户喜爱度:等级971 本文被分享:996次 互动意愿(强)

    宜安科技:宜安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300328证券简称:宜安科技公告编号:2024-055号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2024年10月24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

    3.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熊慧主持,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 上述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52,628.7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4,475,070.73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117,469,389.91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99,842,066.26元。

    8. 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17,469,389.91元。

    9.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回报需求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障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690,423,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2,071,270.8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0.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11.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际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12. 上述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综合考虑业务发展情况及审计需要,公司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事先友好沟通,不再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16. 公司监事会认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相关变更程序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由天职国际变更为中证天通,聘期一年,2024年度审计费用80万元(含税)(含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上述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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