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代码:301232证券简称:飞沃科技公告编号:2024-057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3.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为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各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5.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报告期内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4,607,589.82元,具体情况如下:项目计提金额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存货跌价准备-38,074,430.23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6,891,247.87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441,002.08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082,913.80合计-54,607,589.82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1、存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 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7. 2、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等金融工具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8. 信用减值的计提,采用简化方法,按照单项认定及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方式,以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损失准备。
9. 本公司对涉诉及有充分证据证明不会发生或已发生预计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单项确定其信用损失。
10.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1. 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1)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类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账龄组合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账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1年以内(含,下同)5.001-2年20.002-3年50.003年以上100.00(2)其他应收款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其他应收款——应收融资保证金组合款项性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联方组合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账龄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12.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3. 五、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计54,607,589.82元,对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为54,607,589.82元。
14.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应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15. 特此公告。
16.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