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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東方大學城控股:第一季度業績公告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

    日期:2023-10-20 17:39:00
    股票名称:東方大學城控股 股票代码:08067.HK
    研报栏目:定期财报  (PDF) 617KB
    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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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ORIENTALUNIVERSITYCITYHOLDINGS (H.K.) LIMITED東方大學城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於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067)第一季度業績公告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聯交所GEM(「GEM」)的特色GEM乃為較於聯交所上市的其他公司帶有更高投資風險的中小型公司提供上市的市場。

    有意投資者應了解投資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並應僅於經過審慎周詳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GEM上市公司普遍為中小型公司,在GEM買賣的證券可能會較於聯交所主板買賣的證券承受較大的市場波動風險,同時亦無法保證在GEM買賣的證券會有一個高流通量的市場。

    本公告乃遵照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的規定提供有關東方大學城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資料,本公司董事(「董事」)願共同及個別對此負全責。

    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深知及確信,本公告所載資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完整及沒有誤導或欺詐成份,且概無遺漏其他事宜,致使本公告中任何聲明或本公告帶有誤導成份。

    – 2 –1.財務摘要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本集團錄得收益人民幣13.27百萬元,較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的人民幣11.28百萬元增加17.6%。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為人民幣2.28百萬元,較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的人民幣2.51百萬元減少9.1%。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每股基本盈利為人民幣0.01元,與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相若。

    – 3 –董事會(「董事會」)呈列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本期間」)的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業績,連同二零二二年同期(「二零二三財年第一季度」)的相關未經審核比較數字如下:2.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未經審核未經審核變動附註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 %收益4.3 & 5.113,26511,27617.6僱員成本(1,162) (1,267) (8.3)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96) (87) 10.3營業稅及附加稅(66) (217) (69.6)物業稅及土地使用稅5.2 (2,537) (2,666) (4.8)物業管理費5.3 (642) (1,150) (44.2)維修及保養費(129) (127) 1.6法律及諮詢費5.4 (929) (563) 65.0其他收入、其他(虧損)╱收益淨額4.4 & 5.5 (1,185) 2,105 NM其他開支5.6 (492) (628) (21.7)分佔聯營公司業績5.7617 (302) NM經營溢利6,6446,3744.2利息收入9650.0利息開支5.8 (4,082) (3,825) 6.7除所得稅前溢利2,5712,5550.6所得稅4.5 & 5.9 (269) (39) 589.7期內溢利5.102,3022,516 (8.5)未計利息開支、稅項、折舊及攤銷的盈利(「EBITDA」) 5.116,7496,4674.4NM —無意義– 4 –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未經審核未經審核變動附註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 %其他全面收益隨後可能重新分類至損益的項目:換算海外業務產生的匯兌差額31702 (95.6)分佔聯營公司的其他全面收益2,113 (278) NM期內其他全面收益2,144424405.7期內全面收益總額4,4462,94051.2以下人士應佔溢利—本公司擁有人2,2782,507 (9.1)—非控股權益249166.72,3022,516 (8.5)以下人士應佔全面收益總額—本公司擁有人4,4222,93150.9—非控股權益249166.74,4462,94051.2期內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的每股盈利—基本(每股人民幣元) 4.60.010.01 –—攤薄(每股人民幣元) 4.60.010.01 –NM —無意義– 5 –3.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儲備股本其他儲備法定盈餘儲備保留溢利匯兌儲備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權益非控股權益總計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於二零二二年七月一日的結餘(經審核) 290,136 (71,025) 1,4181,017,658 (1,418) 1,236,76910,9761,247,745期內溢利– – – 2,507 – 2,50792,516換算海外業務產生的匯兌差額– – – – 702702 – 702分佔聯營公司的其他全面收益– – – – (278) (278) – (278)全面收益總額– – – 2,5074242,93192,940於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的結餘(未經審核) 290,136 (71,025) 1,4181,020,165 (994) 1,239,70010,9851,250,685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三年七月一日的結餘(經審核) 290,136 (71,025) 1,510994,5497,6621,222,83210,6141,233,446期內溢利– – – 2,278 – 2,278242,302換算海外業務產生的匯兌差額– – – – 3131 – 31分佔聯營公司的其他全面收益– – – – 2,1132,113 – 2,113全面收益總額– – – 2,2782,1444,422244,446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的結餘(未經審核) 290,136 (71,025) 1,510996,8279,8061,227,25410,6381,237,892– 6 –4.第一季度簡明綜合業績附註4.1一般資料本公司於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一日在香港註冊成立為有限公司,其已發行普通股(「股份」)自二零一五年一月十六日起於GEM上市。

    本公司的註冊辦事處地址為香港北角電氣道148號31樓,主要營業地點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河北省廊坊經濟技術開發區東方大學城張衡路100號第一層及第二層。

    本公司為一家投資控股公司,其附屬公司在中國、馬來西亞及印度尼西亞共和國(「印尼」)從事提供教育設施租賃服務。

    董事認為本公司的最終母公司為萊佛士教育有限公司(「萊佛士」),該公司於新加坡共和國(「新加坡」)註冊成立,其股份於新加坡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新交所」)上市。

    萊佛士的附屬公司(本集團除外)統稱為萊佛士集團。

    除非另有所指,否則本集團於本期間的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業績(「第一季度業績」)以人民幣(「人民幣」)呈列。

    4.2編製基準第一季度業績已根據GEM上市規則規定之適用披露事項、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及詮釋(以下統稱「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以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公司條例」)有關編製財務報表之條文而編製。

    除下述者外,編製第一季度業績所用的會計政策及計算方法,與編製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的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二零二三年財務報表」)所遵從者一致。

    – 7 –本集團於本會計期間就本未經審核第一季度財務資料應用下列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修訂本: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實務報告第2號修訂本會計政策披露香港會計準則第8號修訂本會計估計定義香港會計準則第12號修訂本所得稅:與單一交易產生之資產及負債有關之遞延稅項香港會計準則第12號修訂本所得稅:國際稅收改革—支柱二示範規則該等修訂本對本集團於本期間或過往期間已編製或於第一季度業績呈報的業績並無重大影響。

    本集團並無應用任何於本會計期間尚未生效的新訂準則或詮釋。

    第一季度業績未經審核但已由董事會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審閱。

    包含在本第一季度業績內有關二零二三年財務報表的財務資料作為比較資料,並不構成本公司於該年度之法定年度綜合財務報表,惟摘錄自該等綜合財務報表。

    有關根據公司條例第436條規定須予披露的該等法定財務報表的進一步資料如下:本公司已按公司條例第662(3)條及其附表6第3部分之規定向公司註冊處處長提交二零二三年財務報表。

    二零二三年財務報表之獨立核數師報告為無保留意見;並無提述任何獨立核數師在無提出保留意見下強調須予注意的事項;亦無載有根據公司條例第406(2)、407(2)或(3)條作出之聲明。

    – 8 –4.3分部資料及收益執行董事(即本集團的主要經營決策者(「主要經營決策者」))會審閱本集團的內部報告,以評估表現及分配資源。

    管理層已根據經執行董事審閱及用於作出策略決定的報告釐定經營分部。

    管理層從服務分類角度定期審閱經營業績。

    本集團主要於中國、馬來西亞及印尼從事租賃服務,而主要經營決策者根據經營業績計量評估該業務的表現,並將該業務視為單一經營分部。

    由於本集團的資源已整合,就資源分配及表現評估而言向主要經營決策者報告的資料專注於本集團的整體經營業績,因此並無呈列分部資產及負債。

    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按分類劃分的收益分析如下: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未經審核未經審核變動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範圍內的收益教育設施租賃12,70110,44721.6配套設施商業租賃564829 (32.0)13,26511,27617.6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按國家之收益分析如下: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未經審核未經審核變動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範圍內的收益中國11,8349,68622.2非中國(馬來西亞及印尼) 1,4311,590 (10.0)13,26511,27617.6– 9 –管理層認為,大部分教育設施租賃及配套設施商業租賃位於中國,本集團並無重大的綜合資產位於中國境外,故地理分部資料被視為並無必要。

    4.4其他收入、其他(虧損)╱收益淨額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的其他收入、其他(虧損)╱收益淨額分析如下: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未經審核未經審核變動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外匯(虧損)╱收益淨額(1,354) 1,798 NM政府補貼– 200 NM其他16910757.9(1,185) 2,105 NMNM –無意義4.5所得稅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的所得稅分析如下: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未經審核未經審核變動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即期所得稅–中國企業所得稅162 – NM–馬來西亞企業所得稅10739174.426939589.7NM –無意義– 10 –中國企業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適用於本集團位於中國的實體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

    香港利得稅由於本公司及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在香港並無應課稅溢利,故並無在第一季度業績就香港利得稅作出撥備。

    馬來西亞所得稅適用於本集團位於馬來西亞的實體的馬來西亞所得稅稅率為24%。

    印尼所得稅由於本公司及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在印尼並無應課稅收入,故並無在第一季度業績就印尼所得稅作出撥備。

    4.6每股盈利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乃按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及期內已發行普通股加權平均數計算。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未經審核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未經審核變動+/(-)%盈利:用於計算每股基本盈利的盈利(人民幣千元) 2,2782,507 (9.1)股份數目:用於計算每股基本盈利的普通股加權平均數(千股) 180,000180,000 –每股基本盈利(人民幣元) 0.010.01 –每股攤薄盈利(人民幣元) 0.010.01 –– 11 –每股攤薄盈利乃就假設所有潛在攤薄普通股已獲兌換而對已發行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作出調整而計算。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期間,本公司並無任何發行在外的潛在普通股。

    每股攤薄盈利等於每股基本盈利。

    4.7股息董事會已議決不就本期間宣派任何股息(二零二三財年第一季度:無)。

    5.財務回顧5.1收益我們的租賃收益由二零二三財年第一季度錄得人民幣11.28百萬元增加17.6%至本期間的人民幣13.27百萬元,主要由於確認數間教育機構(下文作為「大學、教育機構、培訓中心及教育企業實體」之統稱)產生的收益,其已就租賃中國廊坊市東方大學城校區(「東方大學城校區」)教育設施簽訂具有各單位年租金遞增特徵長期租賃協議。

    5.2物業稅及土地使用稅物業稅及土地使用稅由二零二三財年第一季度的人民幣2.67百萬元減少4.8%至人民幣2.54百萬元,主要由於出售位於東方大學城校區的四塊土地(誠如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所公佈,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財政年度(「二零二三財年」)第四季度,總土地面積為約62,000平方米,而總建築面積為約52,000平方米,連同建於其上之建築物及配套設施(「物業出售」))後,應付物業稅及土地使用稅減少。

    5.3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由二零二三財年第一季度的人民幣1.15百萬元減少44.2%至本期間的人民幣0.64百萬元,主要由於二零二三財年第四季度之物業出售後,需要服務的區域較少,清潔和綠化維護的合約服務因而減少。

    – 12 –5.4法律及諮詢費法律及諮詢費由二零二三財年第一季度的人民幣0.56百萬元增加65.0%至本期間的人民幣0.93百萬元,乃由於就收購本公司的聯營公司4 Vallees私人有限公司(「4 Vallees」)的已發行股本餘下75.39%(購買代價為11.48百萬瑞士法郎(「瑞士法郎」)(約人民幣96.40百萬元)),產生較多專業費用。

    有關收購4 Vallees的餘下股份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三年七月四日、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及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的公告。

    5.5其他收入、其他(虧損)╱收益淨額本期間錄得其他虧損淨額人民幣1.19百萬元,而二零二三財年第一季度則錄得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淨額人民幣2.11百萬元,乃主要由於外幣結餘兌人民幣貶值而產生的外匯虧損。

    5.6其他開支其他開支由二零二三財年第一季度的人民幣0.63百萬元減少21.7%至本期間的人民幣0.49百萬元,主要由於水電煤用量減少、娛樂開支減少以及所產生的酌情開支減少。

    5.7分佔聯營公司業績本期間錄得分佔聯營公司業績收益人民幣0.62百萬元,而二零二三財年第一季度則錄得分佔聯營公司業績虧損人民幣0.30百萬元,乃主要由於本公司之聯營公司Axiom Properties Limited錄得純利所致。

    5.8利息開支利息開支由二零二三財年第一季度的人民幣3.83百萬元增加6.7%至本期間的人民幣4.08百萬元,主要由於馬來西亞及印尼附屬公司提供的貸款利率上升。

    – 13 –5.9所得稅所得稅由二零二三財年第一季度的人民幣0.04百萬元增加589.7%至本期間的人民幣0.27百萬元,主要由於中國及馬來西亞附屬公司的應課稅收入增加。

    5.10本期間溢利由於上文附註5.1至5.9所述因素,本期間錄得純利人民幣2.30百萬元,較二零二三財年第一季度錄得純利人民幣2.52百萬元減少8.5%。

    5.11 EBITDAEBITDA由二零二三財年第一季度的人民幣6.47百萬元輕微增加4.4%至本期間的人民幣6.75百萬元,與本期間經營溢利輕微增加4.2%相符。

    6.業務回顧及展望本集團擁有並向中國、馬來西亞及印尼的教育機構出租教育設施,主要包括教學樓及宿舍。

    本集團教育設施位於東方大學城校區、馬來西亞吉隆坡及印尼雅加達。

    此外,本集團亦向經營各種配套設施(包括購物商場、超市、咖啡廳和自助餐廳、銀行、電信公司、牙科和綜合診所等)的商業租戶出租位於東方大學城校區的商業物業,以服務校園內學生及鄰近住宅區住戶的生活需要。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財政年度(「二零二四財年」)第一季度,二零二三財年最後一季的復甦勢頭持續。

    我們的主要經營所在地廊坊市的業務環境在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COVID-19)恢復正常後已大致恢復。

    本期間收益為人民幣13.27百萬元,較二零二三財年第一季度的人民幣11.28百萬元按年增長17.6%。

    儘管收益改善,本期間錄得純利人民幣2.30百萬元,較二零二三財年第一季度錄得人民幣2.52百萬元減少8.5%,乃由於銀行借款的利息開支增加及所得稅增加抵銷了增長的經營溢利。

    – 14 –為了提高投資物業的收益,本集團專注於升級東方大學城校區內的選定投資物業,目標於二零二四財年下半年前完成建設食堂及劇院。

    該等教育設施竣工並移交予現有教育機構後,將產生額外租賃收益。

    根據教育機構及商業租戶的已簽租約,以及現有空置空間的潛在佔用率,本集團有信心在二零二四財年改善收益。

    儘管如此,本集團將審慎管理其經營成本及現金流,同時加大業務發展力度以爭取更多租約。

    董事會認為,向本集團租用教育設施的教育機構的學生入學將穩中向好,與高等教育學生人數的增長趨勢相符,尤其是在中國及印尼。

    作為該等國家的教育設施供應商之一,本集團已作好準備從該增長趨勢中受益。

    7.重大投資以及重大投資與資本承擔的未來計劃除下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並無任何其他重大投資以及重大投資與資本承擔的未來計劃。

    7.1購買蒙古的投資物業於二零二零年三月六日,本公司與獨立賣方訂立買賣協議,以購買位於蒙古烏蘭巴托市的投資物業,購買代價為人民幣32.71百萬元。

    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已支付購買代價的其中人民幣28.43百萬元,餘額人民幣4.28百萬元將按買賣協議列明的條款(及共同協定的變更條款)結清。

    有關收購蒙古投資物業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零年三月八日的公告。

    預期投資物業建設將於二零二四財年第二季度前完成。

    – 15 –7.2升級東方大學城校區投資物業本集團已按其集資能力,逐步於東方大學城校區進行下列改造╱翻修工程及投資物業建設:7.2.1改造╱翻修廊坊市的兩棟宿舍於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六日,本公司與獨立承包商就東方大學城校區內第23號及24號兩棟宿舍進行改造╱翻修签订建設工程合約,合約金額為人民幣10.18百萬元。

    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已支付合約金額人民幣7.51百萬元,剩餘金額人民幣2.67百萬元將按所協定的條款分期支付。

    改造╱翻修工程已竣工,兩棟宿舍已於二零二三財年交付,並由一家教育機構租用。

    7.2.2建造東方大學城校區的食堂及劇院於二零二三年一月三十日,本公司與獨立承包商就建造位於東方大學城校區的食堂及劇院訂立建造工程合約,合約金額為人民幣13.40百萬元。

    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已支付合約金額人民幣10.44百萬元,而餘下結餘人民幣2.96百萬元將根據協定條款分期支付。

    建設工程預期將於二零二四財年上半年竣工。

    – 16 –7.3收購4 Vallees的餘下股份於二零二三年七月四日,本公司(作為買方)、萊佛士(作為賣方)及4 Vallees(作為目標公司)訂立買賣協議(「4 Vallees買賣協議」),據此本公司同意從萊佛士收購並非其擁有之4 Vallees已發行股本的餘下75.39%,購買代價為11.48百萬瑞士法郎(約人民幣96.40百萬元)(「4 Vallees收購」)。

    待4 Vallees收購完成後,4 Vallees將會成為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

    根據載於4 Vallees買賣協議的條款及條件,購買代價應於完成日期進行調整,上限為11.48百萬瑞士法郎。

    預計將會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以就4 Vallees收購取得本公司股東(「股東」)同意,詳情將於適時公佈。

    有關4 Vallees收購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三年七月四日、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及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的公告。

    8.持續關連交易除下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概無任何其他持續關連交易。

    8.1馬來西亞物業的租賃協議本公司直接全資附屬公司OUCMalaysia Sdn Bhd(作為業主)與由萊佛士擁有70%權益的Raffles College of Higher Education Sdn Bhd(作為租戶)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就租賃有關物業訂立租賃協議,為期三年,自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開始,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滿。

    租賃條款乃按公平條款訂立,且租賃協議項下的應付年度租金為2.01百萬馬來西亞令吉(約人民幣3.15百萬元)。

    有關租賃協議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的公告。

    – 17 –8.2印尼物業的租賃協議本公司全資附屬公司PTOUCThamrin Indo(作為業主)與萊佛士的全資附屬公司PT. Raffles Institute of Higher Education(作為租戶)於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三日就租賃於印尼雅加達Lippo Thamrin辦事處總樓面面積為1,600平方米的兩層樓訂立租賃協議,為期三年,自二零二三年七月一日開始,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屆滿。

    租賃乃按公平條款訂立,且租賃協議項下的應付年度租金為5,472.00百萬印尼盾(約人民幣2.46百萬元)。

    根據GEM上市規則第20.04條,租賃協議的交易價值符合最低豁免水平的交易,並獲全面豁免遵守公告及股東批准規定。

    9.或然負債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並無任何重大或然負債(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無)。

    10.重大收購或出售附屬公司、聯營公司及合營企業除本公告第7.3節所載的4 Vallees收購外,本集團於本期間並無進行任何附屬公司、聯營公司或合營企業的重大收購及出售事項。

    11.報告期後事項報告期後,截至本公告日期,概無其他重大事項。

    12.出售事項所得款項用途誠如本公告第5.2節所載,於二零二三年六月,東方大學城校區內若干投資物業之物業出售以人民幣100.00百萬元完成。

    扣除相關專業費用人民幣0.71百萬元、增值稅及附加稅人民幣5.55百萬元及土地增值稅人民幣10.14百萬元後,物業出售所得款項淨額為人民幣83.60百萬元。

    – 18 –物業出售所得款項淨額的用途載列如下:-所得款項淨額計劃用途所得款項淨額擬定用途於本期間動用的所得款項淨額直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動用的所得款項淨額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未動用的所得款項淨額完全動用所得款項淨額的預計日期人民幣百萬元人民幣百萬元人民幣百萬元人民幣百萬元償還借貸39.0039.0039.00 –已完成建設及改造教育設施20.00 – 20.00 –已完成一般營運資金24.605.9616.478.13直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83.6044.9675.478.1313.競爭性權益控股股東(定義見GEM上市規則)萊佛士已確認,除於本公司持有的股權外,其既無參與任何直接或間接與本集團業務構成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的業務,亦無於該等業務中擁有權益(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歷史及發展—重組後」一節「除外業務」項下所披露者除外)。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萊佛士以本公司為受益人訂立不競爭及認購期權契據,據此,其承諾不與本公司業務競爭。

    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招股章程「與控股股東的關係」一節「不競爭契據」分節。

    董事已確認,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概無董事、控股股東或主要股東(定義見GEM上市規則)、本公司任何附屬公司的董事或彼等各自的任何緊密聯繫人(定義見GEM上市規則)於任何直接或間接與本集團業務構成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的業務(本集團業務除外)中擁有權益。

    – 19 –14.企業管治本公司致力履行對其股東的責任,力求透過紮實的企業管治保障並提升股東的回報價值。

    於本期間,本公司已遵守GEM上市規則附錄十五所載企業管治守則「第二部分–良好企業管治的原則、守則條文及建議最佳常規」一節內的守則條文。

    15.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的上市證券於本期間,本公司並無贖回其在GEM上市的任何股份,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亦無買賣任何該等股份。

    16.董事進行證券交易本公司已採納GEM上市規則第5.48條至5.67條所載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交易必守標準(「交易必守標準」)作為董事買賣本公司證券的操守守則。

    本公司已向全體董事作出具體查詢,而彼等各自均已確認其已於本期間遵守交易必守標準。

    17.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於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的權益及淡倉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的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擁有:(a)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的權益或淡倉(包括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的有關條文被認為或視為擁有的權益及淡倉);或(b)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須記入該條例所指的登記冊內的權益或淡倉;或(c)根據GEM上市規則第5.46條至5.67條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的權益或淡倉如下:– 20 –好倉(a)於本公司股份董事姓名身份╱權益性質所持已發行股份數目股權百分比(2)周華盛先生(「周先生」)(1)受控制法團權益╱ 公司權益135,000,00075%附註:(1)董事會主席(「主席」)兼執行董事周先生透過萊佛士所持有本公司權益的詳情載於下文「主要股東及其他人士於股份及相關股份的權益及淡倉」一節。

    (2)股權百分比乃基於本公司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的已發行股份總數(即180,000,000股股份)計算。

    (b)於本公司相聯法團的股份董事姓名相聯法團名稱身份╱權益性質所持已發行股份數目股權概約百分比周先生萊佛士(1)實益擁有人及配偶權益╱ 個人權益及家族權益490,349,264 (3) 35.52% (2)(3)附註:(1)萊佛士為本公司的直接控股公司。

    (2)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包括(a)周先生的23.12%直接權益;(b)周先生的配偶Doris Chung Gim Lian女士(「Chung女士」)的2.47%權益;及(c)周先生與Chung女士的9.93%共同權益。

    (3)於本公告日期,周先生持有的已發行股份數目及彼於萊佛士的股權百分比已分別增加至504,202,264股及36.39%,包括(a)周先生的24.05%直接權益;(b)Chung女士的2.46%權益;及(c)周先生與Chung女士的9.88%共同權益。

    – 21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概無本公司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的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擁有任何:(a)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需要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的權益或淡倉(包括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的有關條文被認為或視為擁有的權益及淡倉);或(b)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需要記入該條例所指的登記冊內的權益或淡倉;或(c)根據GEM上市規則第5.46條至5.67條需要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的權益或淡倉。

    18.主要股東及其他人士於股份及相關股份的權益及淡倉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據本公司任何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員所知或以其他方式所獲悉,記錄在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存置的登記冊內於股份及相關股份中擁有5%或以上權益或淡倉的法團或人士(本公司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員除外)的詳情如下:於股份的好倉股東名稱╱姓名身份╱權益性質所持已發行股份數目股權百分比(3)萊佛士(1)(2)實益擁有人╱ 個人權益135,000,00075%Chung女士(1)(2)配偶權益╱ 家族權益135,000,00075%– 22 –附註:(1)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萊佛士由(a)主席兼執行董事周先生擁有23.12%;(b)周先生及周先生的配偶Chung女士共同擁有9.93%;及(c)Chung女士擁有2.47%。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周先生被視為於萊佛士擁有權益的股份中擁有權益及Chung女士被視為於周先生擁有及被視為擁有權益的股份中擁有權益。

    此外,周先生為萊佛士的董事。

    (2)於本公告日期,萊佛士由(a)周先生擁有24.05%;(b)周先生及Chung女士共同擁有9.88%;及(c)Chung女士擁有2.46%。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周先生被視為於萊佛士擁有權益的股份中擁有權益及Chung女士被視為於周先生擁有及被視為擁有權益的股份中擁有權益。

    此外,周先生為萊佛士的董事。

    (3)股權百分比乃基於本公司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的已發行股份總數(即180,000,000股股份)計算。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據本公司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員所知或以其他方式所獲悉,概無其他法團或人士(本公司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員除外)於股份及相關股份中擁有記錄在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規定須存置的登記冊內的5%或以上權益或淡倉。

    19.董事於交易、安排或合約中的權益除上文另有披露者外,於本期間,概無董事直接或間接於任何由本公司或其控股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或同系附屬公司訂立並對本集團業務而言屬重要的任何交易、安排或合約中擁有重大權益。

    – 23 –20.經審核委員會審閱審核委員會現時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即陳耀鄉先生、鄭文鏢先生及劉桂林先生,並由陳耀鄉先生擔任主席。

    審核委員會已審閱本集團採納的會計原則及實務,以及第一季度業績,並認為有關業績乃按照適用會計準則及GEM上市規則編製,並已作出充分披露。

    承董事會命東方大學城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主席兼執行董事周華盛新加坡,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日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周華盛先生(主席)及劉迎春先生(行政總裁);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陳耀鄉先生、鄭文鏢先生及劉桂林先生。

    本公告將由其刊發日期起計最少一連七日於GEM網站 之「最新上市公司公告」網頁刊載。

    本公告亦將刊載並保留於本公司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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