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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華夏能源控股:(I)延遲刊發 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第一季度業績公告 及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第一季度報告;及 (II)董事會會議延期

    日期:2023-08-14 16:46:00
    股票名称:華夏能源控股 股票代码:08009.HK
    研报栏目:定期财报  (PDF) 132KB
    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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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hinese Energy Holdings Limited華夏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009)(I)延遲刊發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第一季度業績公告及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第一季度報告;及(II)董事會會議延期本公告由華夏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第17.10條及《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項下的內幕消息條文而刊發。

    (I)延遲刊發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第一季度業績公告及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第一季度報告根據《GEM上市規則》第18.66及18.79條,本公司須不遲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三個月期間結束後45天(即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四日)刊發有關期間的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第一季度業績(「二三╱二四年第一季度業績」)及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第一季度報告(「二三╱二四年第一季度報告」)。

    由於近期搬遷辦公室地址後網絡服務意外中斷及進行裝修,本公司無法按照《GEM上市規則》在規定時間內刊發二三╱二四年第一季度業績及二三╱二四年第一季度報告。

    因此,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知會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二三╱二四年第一季度業績及二三╱二四年第一季度報告將延遲至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刊發。

    2董事會明白,延遲刊發二三╱二四年第一季度業績及二三╱二四年第一季度報告將構成《GEM上市規則》第18.66及18.79條的不合規事件。

    (II)董事會會議延期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三年八月七日之公告,內容有關將於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四日(星期一)舉行之董事會會議,以(其中包括)省覽及批准第一季度業績;宣派股息(如有);暫停辦理本公司股份過戶登記手續(如需要);及處理任何其他事務。

    承董事會命華夏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主席兼行政總裁陳海寧先生香港,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四日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陳海寧先生(本公司之主席兼行政總裁)及童江霞女士;而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陸志成先生、梁富衡先生及陳亮先生。

    本公告的資料乃遵照《GEM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董事願就本公告的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

    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完備,並無誤導或欺詐成分,且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足以令致本公告或其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自刊發日期起計,本公告將至少一連七(7)日刊載於聯交所網站之「最新上市公司公告」一頁及本公司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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