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代码:000985证券简称:大庆华科公告编号:2017008证券代码:000985证券简称:大庆华科公告编号:2023002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增补公司董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名增至11名,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
3.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1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陈树相先生、窦岩先生、王威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潘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5. 上述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董事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6.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提名陈树相先生、窦岩先生、王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潘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7.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8. 特此公告。
9.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18日附件: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陈树相先生: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10. 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化工二厂丙烯腈车间工艺技术员、工艺副主任、车间主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化工二厂生产副厂长、安全总监、党委委员、厂长,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副总工程师等职。
11. 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安全环保处处长。
12.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陈树相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
13. 与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与公司董事长施铁权先生、董事陈开奎先生、监事会主席王洪涛先生、监事孟祥龙先生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14. 窦岩先生: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
15. 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计划经营处科员、计划管理主管、副处长,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水气厂厂长、党委委员,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计划处处长等职务。
16. 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副总经济师。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窦岩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与公司董事长施铁权先生、董事陈开奎先生、监事会主席王洪涛先生、监事孟祥龙先生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王威先生:197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
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化工一厂党委书记等职务。
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法律事务企管处处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威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与公司董事长施铁权先生、董事陈开奎先生、监事会主席王洪涛先生、监事孟祥龙先生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潘明先生:199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历任黑龙江省上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法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务助理,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律师等职务。
现任职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律师。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潘明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