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CHINABRILLIANTGLOBALLIMITED朗華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026)訂於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日(星期五)下午二時正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大會」)(或其任何續會)適用之代表委任表格本人╱吾等1地址為為上述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之股2股份之登記持有人,茲委任大會主席3或地址為為本人╱吾等之受委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本公司訂於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日(星期五)下午二時正假座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29號華人行1103–06室舉行之大會(或其任何續會)及於會上代表本人╱吾等投票,以考慮並酌情通過召開上述大會之通告所載之決議案,並於該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上以本人╱吾等名義代表本人╱吾等就下文所示之決議案投票。
2. 普通決議案贊成4反對41.省覽及審議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及董事(「董事」)會報告與核數師報告。
3. 2.(i)重選下列董事:(a)張春萍女士;(a)(a)(b)黃敬舒女士;(b)(b)(c)彭銀先生;(c)(c)(ii)授權董事會(「董事會」)釐定董事酬金。
4. 3.續聘開元信德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本集團之核數師,並授權董事會釐定其酬金。
5. 4.授予董事一般授權以購回不超過本公司現已發行股份10%之股份。
6. 5.授予董事一般授權以配發及發行不超過本公司現已發行股份20%之額外股份。
7. 6.擴大授予董事發行股份之一般授權至包括已購回之股份數目。
8. 日期:二零二四年月日股東簽署5附註:1.請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
9. 2.請填上以閣下名義登記之股份數目,如未有填上股份數目,則本代表委任表格將被視為與閣下名下登記之所有本公司股份有關。
10. 3.如擬委派大會主席以外之人士為受委代表,請將「大會主席或」字樣刪去,並在空欄內填上擬委任代表之全名及地址。
11. 本代表委任表格上任何刪改均須由簽署人簡簽示可。
12. 4.注意:閣下如欲投票贊成決議案,請在適當之「贊成」欄內填上「」,閣下如欲投票反對決議案,請在適當之「反對」欄內填上「」。
13. 如無任何指示,則閣下之受委代表可自行酌情投票。
14. 閣下之受委代表亦有權就於大會上正式提呈而未載列於大會通告之任何決議案酌情投票。
15. 5.本代表委任表格須由閣下或閣下之正式書面授權人士簽署。
16. 倘為公司,則須另行蓋上公司印鑑,或由公司負責人或獲正式授權人士簽署。
6.如屬股份聯名持有人,則首席聯名持有人之投票(不論親身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將被視為代表其他聯名持有人投票論。
就聯名持有而言,首席聯名持有人之定義,乃根據聯名持有人在股東名冊上之排名先後次序,名列於首之股東即為首席聯名持有人。
7.本代表委任表格連同經簽署之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或經由公證人簽署證明之該等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副本,最遲須於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四十八小時前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登捷時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方為有效。
8.受委代表毌須為本公司之股東。
如委任之代表超過一位,則須註明每位受委代表所代表之股份數目及類別。
9.填妥及交回本代表委任表格後,閣下仍可按意願親身出席大會,並於會上投票。
而在此情況下,委任代表之文據將被視作撤銷論。
10.該等決議案之描述僅為概要。
全文載於大會通告。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閣下是自願提供閣下及閣下委任代表的姓名及地址,以用於處理閣下就本公司大會任命委任代表的要求及閣下的投票指示(「該等用途」)。
我們可能向為本公司提供行政、電腦及其他服務的代理人、承辦商或第三者服務供應商,以及其他獲法例授權而要求取得有關資料的人士或其他與該等用途有關以及需要接收有關資料之人士提供閣下及閣下委任代表的姓名及地址。
閣下及閣下委任代表的姓名及地址將就履行該等用途所需的時間保留。
有關存取及╱或更正相關個人資料的要求可按照《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條文提出,而任何有關要求應以書面郵寄至本公司╱卓佳登捷時有限公司之上述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