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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逸豪新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日期:2024-04-23 19:46:50
    股票名称:逸豪新材 股票代码:301176
    研报栏目:公司公告  (PDF) 263K
    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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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176 证券简称:逸豪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2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序号修订前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章程1新增第三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2新增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新增第一百二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4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5 第一百五十七条 ...... (6)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公司董事会制订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利润分配方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第一百五十九条 ...... (6)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公司董事会制订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利润分配方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提案中应详细说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独立意见。

    利润分配具体方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以上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备查文件1、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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