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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资实业:华资实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期:2024-04-26 23:02:57
    股票名称:华资实业 股票代码:600191
    研报栏目:公司公告  (PDF) 505K
    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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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24-021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公司全体董事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话、邮件、微信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李延永先生主持。

    全部高管和监事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刘建雷、苏理、王鲁琦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就其2023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同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同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同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同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5,453,416.42元,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03,587,198.93元。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经营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的考虑,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公告(编号:临2024-022)。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建立〈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同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同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同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及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为确保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外,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编号:临2024-023)。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黄原胶项目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的拟以自筹资金48,994.66万元投资建设2万吨/年黄原胶建设项目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09、2023-015)。

    公司本次拟增加自筹资金11059.31万元投资建设黄原胶项目,主要用于项目动力及环保系统升级等支出。

    本次新增投资后,项目投资总额增加至60053.97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公告(编号:临2024-024)。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债权重组暨签署<信托计划处置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信托”)《信托计划处置协议》,约定新时代信托将公司持有的全部基础信托受益权以人民币3,612.7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第三方金融机构。

    新时代信托在收到第三方金融机构支付款项后,按照与公司签署的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给公司。

    新时代信托在信托计划终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信保基金本金120万元及截至信托计划终止日的信保基金收益支付至信托计划信托账户,并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将信托利益(扣除信托报酬、信托费用)分配至公司指定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公告(编号:临2024-02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公告(编号:临2024-027)。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六、七、八、九、十二、十四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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