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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威振股份: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变更公告

    日期:2023-01-09 17:23:15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65369) 用户喜爱度:等级983 本文被分享:990次 互动意愿(强)

    威振股份: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变更公告

    1. 公告编号:2023-004证券代码:838296证券简称:威振股份主办券商:东莞证券广州威振印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变更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 一、变更基本情况(一)变更主体√第一大股东变更√控股股东变更√实际控制人变更□一致行动人变更(二)变更方式崔伟明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使得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由孙宇晨变更为崔伟明,不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3. 二、变更后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一)自然人姓名崔伟明国籍中国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否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2013年7月至2019年12月,就职于辽宁水韵清禾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2019年12月至今,担任辽宁水韵清禾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8月至2023公告编号:2023-004年1月6日,担任辽宁国韵清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4.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辽宁水韵清禾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非转基因食品、种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功能性食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米面粮油等食品及其他相关小商品的线下门店销售。

    5. 辽宁国韵清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米面粮油等食品及其他相关小商品的互联网线上销售。

    6.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辽宁水韵清禾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绥中镇鑫阳金园小区商业41层31门辽宁国韵清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民家670-4号1门至3门(4厂房)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有持有辽宁水韵清禾米业股份有限公司50.1%股权持有辽宁国韵清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否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否三、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原因及对挂牌公司的影响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崔伟明将直接持有威振股份4,999,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9.98%,可以决定威振股份重大经营决策,能够对威振股份股东大会决议、董事公告编号:2023-004会决议产生实质性影响,能够对威振股份经营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的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条件,系威振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7. 收购人崔伟明将利用其现有资源不断提高威振股份的综合竞争能力,改善公司的经营情况,提升盈利能力,适时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和财务结构,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长期发展潜力,提升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

    8. 四、其他事项(一)信息披露事项本次变更是否构成收购是若构成,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是已披露,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崔伟明于2023年1月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收购报告书》。

    9. 本次变更是否触发权益变动是若触发,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是已披露,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崔伟明、孙宇晨于2023年1月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增持)》(公告编号:2023-003)和《权益变动报告书(减持)》(公告编号:2023-002)。

    10. (二)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本次变更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否批准部门不适用批准程序不适用公告编号:2023-004批准程序进展不适用(三)限售情况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本次收购完成后,崔伟明持有威振股份的股份在12个月内不得转让。

    11. (四)其他无五、备查文件目录(一)崔伟明身份证复印件(二)《广州威振印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三)《股份转让协议》广州威振印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9日 一、变更基本情况 (一)变更主体 (二)变更方式 二、变更后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 三、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原因及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四、其他事项 (一)信息披露事项 (二)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三)限售情况 (四)其他 五、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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