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1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2. 独立董事规则》、《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3. 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一、《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已事先就2023年。
4.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对此进行了事前审查工作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经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
5.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及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以下无正文,接。
6. 签署页)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独立董事签署:王文明夏立安应国清。
7. 2023年1月16日 2023-01-16T16:51:41+0800 中国 签字 2023-01-16T16:53:29+0800 中国 签字 2023-01-16T17:24:48+0800 。
8. 中国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