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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丹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期:2023-03-19 16:40:17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28960) 用户喜爱度:等级983 本文被分享:989次 互动意愿(强)

    金丹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300829证券简称:金丹科技公告编号:2023-005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3月19日下午13: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5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3.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鹏先生主持。

    4.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其中郭红彩、赵亮、赵华春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5. 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7.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由七名董事组成。

    9.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鹏先生、于培星先生、崔耀军先生、石从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四位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为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0.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

    11. 本次会议对以上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1.提名张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2.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 2.提名于培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4.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 3.提名崔耀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石从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由七名董事组成。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复生先生、余龙先生、赵永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三位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为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

    本次会议对以上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1.提名张复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余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赵永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余龙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了更好的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和经营过程中的作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津贴按如下标准执行:1.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6万元/年(税前)。

    2.非独立董事中除董事长外,公司不向其他非独立董事支付董事津贴;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其他岗位职务的公司董事,按其所任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0票同意,8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董事作为利害关系人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相关条款的修改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最终以工商备案为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4月4日(星期二)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19日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张鹏先生,195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EMBA,高级工程师。

    1982年1月至1984年4月,任河南省郑州合纤厂技术员;1984年5月至1993年6月,任河南省郸城县科委工业股长、副主任兼任郸城县生物化工厂副厂长;1993年7月至1995年11月,任郸城县生物化工厂厂长;1995年11月至2002年8月,任郸城金丹乳酸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郸城金丹”)董事长兼总经理;2002年8月至2005年12月,任河南金丹乳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金丹”)董事长兼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08年4月,任河南金丹董事长;2008年4月至2011年4月,任河南金丹乳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丹有限”)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1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2022年7月至今,任河南省聚乳酸可降解材料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降解材料研究院”)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鹏先生持有公司5904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69%,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于培星先生,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EMBA。

    1993年7月至1995年11月,任郸城县生物化工厂化验室主任;1995年11月至2002年7月,先后任郸城金丹化验室主任、技术部部长、质管部部长;2002年8月至2008年4月,先后任河南金丹总经理助理、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11年4月,任金丹有限总经理。

    2011年4月至2020年12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河南金丹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于培星先生持有公司64680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8%,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石从亮先生,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

    1993年11月至1995年11月,任郸城县生物化工厂乳酸二车间员工、三车间带班长;1995年12月至2005年5月,先后任郸城金丹三车间带班长、副主任;2005年6月至2007年1月,历任河南金丹发酵车间主任、制糖车间主任、热力分厂厂长助理;2007年2月至2011年4月,任金丹有限热力分厂厂长、副总经理。

    2011年4月至2020年12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金丹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7月至今,任可降解材料研究院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石从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崔耀军先生,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

    1988年9月至1991年10月,任郸城县生物化工厂化验室主任;1991年10月至1993年7月,任郸城县生物化工厂技术科长;1993年7月至1995年11月,先后任郸城县生物化工厂化验室主任、技术科长、质检科长、总经理助理;1995年11月至2002年8月,任郸城金丹总经理助理;2002年8月至2008年4月,任河南金丹董事、副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11年4月,任金丹有限董事、副总经理。

    2011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崔耀军先生持有公司48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张复生先生,男,196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6月毕业于郑州大学金融专业,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

    1986年7月至今任郑州大学教师;2003年4月至2009年4月任原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6月至2014年5月任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9月至2013年8月、2015年2月至2021年2月任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8月至2020年7月任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2月至2020年5月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5月至2020年4月任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复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余龙先生,男,1957年1月出生,中国永久居民(澳大利亚国籍),博士,教授。

    1982年2月至1987年7月,任河南省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1987年10月至1988年12月,任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技术学院RMIT访问学者;1988年12月至1992年1月在澳大利亚莫纳什MONASH大学攻读博士学位;1992年2月至1993年2月,任澳大利亚THERMO-RITE公司研究与发展部经理;1993年2月至1996年10月,任澳大利亚高分子合作研究中心研究员;1996年10月至2015年7月,历任澳大利亚科学与工业研究院(CSIRO)研究员、高级研究员、首席科学家;2016年6月至2021年7月,任中新国际联合研究院首任院长。

    2015年8月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博导教授;2022年9月至今,任河南省科学院化学研究所首席科学家。

    截至本公告日,余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赵永德先生,男,195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研究员。

    1982年1月至1984年8月,任周口师范学院教师;1984年8月至1987年6月郑州大学有机化学专业研究生,1987年7月至2006年10月,任河南省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员,研究室主任,所长助理,副所长、党委副书记,代所长,党委书记,所长;2006年10月至2019年9月任河南省科学院化学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9月退休。

    2011年4月至2016年10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漯河利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赵永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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