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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乐鑫科技:乐鑫科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日期:2023-03-19 17:23:25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70756) 用户喜爱度:等级964 本文被分享:989次 互动意愿(强)

    乐鑫科技:乐鑫科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1. 1证券代码:688018证券简称:乐鑫科技公告编号:2023-031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 重要内容提示: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22,304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 (2)首次授予数量: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060,32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80,030,500股的1.3249%。

    4. (3)授予价格:95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95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 (4)激励人数:共计173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6. 根据岗位薪酬结构不同,本次计划的激励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激励对象7人,第二类激励对象166人。

    7. (5)公司对两类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了不同的归属安排。

    8. 具体如下:第一类激励对象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第二类激励对象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5%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5%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5%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5%(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9.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根据激励对象类别分为两类,第一类激励对象的考核年度为2021-2022年,第二类激励对象的考核年度为2021-2024年度,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营业收入(A)、研发项目产业化指标(B)进行一次考核,根据上述两个指标分别对应的完成程度核算归属比例。

    10. 首次授予部分各归属批次对应的各年度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1、第一类激励对象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财务指标:营业收入(亿元)(A)研发项目产业化指标(B)目标值(Am)触发值(An)目标值(Bm)第一个归属期202110.439.28基于RISC-V指令集自研芯片研发产业化,相关产品实现累计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第二个归属期202213.5611.59AIMCU自研芯片研发产业化,相关产品实现累计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32、第二类激励对象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财务指标:营业收入(亿元)(A)研发项目产业化指标(B)目标值(Am)触发值(An)目标值(Bm)第一个归属期202110.439.28基于RISC-V指令集自研芯片研发产业化,相关产品实现累计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第二个归属期202213.5611.59AIMCU自研芯片研发产业化,相关产品实现累计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第三个归属期202317.6314.49Wi-Fi6自研芯片研发产业化,相关产品实现累计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第四个归属期202420.0016.00四核Wi-FiMCU自研芯片研发产业化,相关产品实现累计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财务指标财务指标完成度财务指标对应系数研发项目产业化指标完成度研发项目产业化指标对应系数营业收入A≥AmX=100%不启用——An≤A

    11.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12.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13.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B+及以上、B、B-、B-以下(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视为B-以下)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考核评级B+及以上BB-B-以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50%25%0%4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4.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15.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1)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16.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1年3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13)。

    (3)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1年3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5)。

    (4)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5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2年3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7)2022年4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其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209,480股,归属人数共137人。

    (8)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年8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9)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2年10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6(7)2023年1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其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10,195股,归属人数共33人。

    (8)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授予日期授予价格授予数量授予人数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2021年3月18日95元/股1,060,320股173人(第一类激励对象7人,第二类激励对象166人)265,080股2021年10月25日94.5元/股100,212股90人(第一类激励对象42人,第二类激励对象48人)164,868股(不再授予)(三)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情况如下: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日期价格(元/股)归属数量(股)归属人数(人)归属后首次授予部分剩余有效数量(股)取消归属数量及原因因分红送转导致归属价格及数量的调整情况2022年3月31日94.5209,480137654,810196,0301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95元/股调整为94.5元/股。

    预留授予部分归属日期价格(元/股)归属数量(股)归属人数(人)归属后预留授予部分剩余有效数量(股)取消归属数量(股)及原因因分红送转导致归属价格及数量的调整情况2023年1月18日92.910,1953364,35125,6662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957元/股调整为94.5元/股。

    2021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94.5元/股调整为92.9元/股。

    注:1截止本公告发布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有效期内,9名外籍员工因国际关系无法在归属有效期内及时完成归属程序,其已满足条件未办理归属登记的26,014股限制性股票已到期作废失效;累计40人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70,016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累计失效股份数为196,030股。

    2截止本公告发布日,17人因管理层综合考虑外籍员工归属程序复杂程度和激励效率而改用其他激励方式以及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5,666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22,304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3月18日,因此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限为2023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18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8归属条件达成情况(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考核公司2022年业绩。

    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财务指标:营业收入(亿元)(A)研发项目产业化指标(B)目标值(Am)触发值(An)目标值(Bm)第二个归属期202213.5611.59AIMCU自研芯片研发产业化,相关产品实现累计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财务指标财务指标完成度财务指标对应系数研发项目产业化指标完成度研发项目产业化指标对应系数营业收入A≥AmX=100%不启用——An≤A

    9研发项目产业化指标:自项目产品研发成功至考核当年底的累计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考核评级B+及以上BB-B-以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50%25%0%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本期拟归属的133名激励对象的公司2022年度绩效考核结果:133人的考核评级均为B+及以上,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累计49人因管理层综合考虑外籍员工归属程序复杂程度和激励效率而改用其他激励方式、放弃以及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96,03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因此,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33人均已达到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

    (三)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133名激励对象归属222,304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33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2,304股,归属期限为2023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17日。

    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一)授予日:2021年3月18日。

    (二)归属数量:222,304股。

    10(三)归属人数:133人。

    (四)授予价格:94.5元/股(公司2020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95元/股调整为94.5元/股;公司2021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94.5元/股调整为92.9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序号姓名国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可归属数量(股)可归属数量占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一、高管1王珏中国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2,2843,07125.00%2邵静博中国财务总监12,3563,08925.00%小计24,6406,16025.00%二、核心技术人员1姜江建中国核心技术人员22,0485,51225.00%2符运生中国核心技术人员21,7405,43525.00%3王强中国核心技术人员8,7642,19125.00%4IvanGrokhotkov俄罗斯核心技术人员25,8606,46525.00%5AmeyDattatrayInamdar印度核心技术人员18,4924,62325.00%6KedarSureshSovani印度核心技术人员18,4924,62325.00%7巫建刚中国核心技术人员5,8241,45625.00%8王栋中国核心技术人员8,9242,23125.00%小计130,14432,53625.00%三、其他激励对象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23人)722,330183,60825.42%合计877,114222,30425.34%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11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无董事参与)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乐鑫科技实施本次归属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已成就即将进入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实施本次归属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一)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12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二)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三)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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