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凤凰传媒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
2. 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3. 以下简称“凤凰传媒”或“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文件,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
4. 的议案》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董事候选人章朝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
5.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2、章朝阳先生符合董事必须具备的条件,其学历、工作经历等均能胜任董事职务的要求;3、本次董事候。
6. 选人的提名方式及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章朝阳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同意提名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7. 候选人。2(本页无正文,为《凤凰传媒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独立董事签字:汪进元张志强温素彬尤劲柏2023年。
8. 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