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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博俊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秉成)

    日期:2023-03-31 01:26:15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47456) 用户喜爱度:等级966 本文被分享:991次 互动意愿(强)

    博俊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秉成)

    1.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秉成)本人作为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 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一、本人基本情况(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李秉成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博士学历,教授。

    3. 1986年7月至1988年8月,任中国第一冶金建设公司机械动力公司助理工程师;1991年至2005年历任武汉科技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04年至2007年进入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2013年9月至2019年5月任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月至2021年1月任湖北绿色家园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4月至2021年5月任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5年至今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研究生导师,现任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科水生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4. 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5.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6. 二、本人年度履职情况(一)出席会议情况2022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2次。

    7. 参加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本年度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出席(次)未出席(次)7700220本人就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8. 2022年度,本人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9.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2022年度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序号会议名称发表独立意见事项的议案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3、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7、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9、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10、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11、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1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1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1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15、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16、关于公司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1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18、关于修订《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19、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20、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10.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6、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11. 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6、关于公司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7、关于公司与嘉恒投资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8、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12. 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3. 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4. 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8、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15. 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16. 三、本人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与审核,并重点关注了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使用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二)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行业现状、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在建项目资金需求、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产业布局等因素所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对外担保事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00%,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博俊、常州博俊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公司确认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事项,本人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绩、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程序合法有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主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线上会议、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投资部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大环境及行业和市场变化情况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2023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继续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重点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信息披露等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字):李秉成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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