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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集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日期:2024-05-10 20:11:59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54086) 用户喜爱度:等级983 本文被分享:996次 互动意愿(强)

    万集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300552证券简称:万集科技公告编号:2024-053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0日下午15: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15:00。

    5.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12号楼3层会议室。

    6.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8.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翟军先生。

    9.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0. (二)会议出席情况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100,767,9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2794%。

    11.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399,7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876%。

    12. 3、合计及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合计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共12人,代表股份101,167,7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4669%。

    13.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4人,代表股份399,7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876%。

    14.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列席股东大会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15.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议案1.00《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情况:同意101,167,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99,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情况:同意101,167,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99,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情况:同意101,167,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99,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情况:同意101,167,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99,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情况:同意101,167,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99,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00《关于公司2024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096,77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99,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股东翟军先生、刘会喜先生、邓永强先生、房颜明先生、高鑫先生、刘明先生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2、律师姓名:孙雨林、逄杨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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