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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稳健医疗: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日期:2024-05-10 20:16:24
    股票名称:稳健医疗 股票代码:300888
    研报栏目:公司公告  (PDF) 219K
    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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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zwe4kbYQWpzlfJq7xRYEHbcoW/QdAzEoFP+BiF3CzYNJKx0lq4/59Jdy9lHLkDo6483mCdEl+pczlPJToDMXEuhXtYo3C/3oWYfDDyEApL/SxuSXt1m+G4I4K0GS45zTzJSbQtTCZHCWaR42GSX5eRltUI6CY6YXT2loo4mBRs===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稳健医疗”、“公司”、“发行人”或“上市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稳健医疗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截至目前,持续督导期已满,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亮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2保荐代表人:沈璐璐、王申晨联系电话:(010)65051166三、发行人基本情况股票简称稳健医疗股票代码300888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的中文名称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中文简称稳健医疗公司的外文名称Winner Medical Co., Ltd.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Winner Medical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隆商务中心2号楼42层;深圳市龙华区布龙路660号稳健工业园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518131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隆商务中心2号楼42层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518131公司网址电子信箱investor@winnermedical.com四、保荐工作概述(一)尽职推荐阶段保荐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稳健医疗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稳健医疗及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复后,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推荐股票上市相关文件,最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稳健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保荐机构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31、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2、督导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督导上市公司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3、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4、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5、对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持续督导培训;6、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及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7、定期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一)保荐代表人变更2021年10月,中金公司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委派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沈璐璐女士、王浩楠先生,因王浩楠先生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金公司委派王申晨先生接替王浩楠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1、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10月12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635号《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验证。

    2020年10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3,371.73万元。

    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2、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4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新增项目开立银行账户并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017.42万元。

    上述资金置换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23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031号《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鉴证。

    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1、2020年10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5.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2、2021年10月25日,公司2021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3、2022年10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4、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募资金使用等情形1、2020年10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10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3,9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议案经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

    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2、2020年11月,以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2020年11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如下:为进一步提高生产、管理效率及资源综合利用率,把握市场发展机遇,更好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公司拟以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具体如下: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原实施主体是稳健医疗(武汉)有限公司,根据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拟增加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②“数字化管理系统项目”的原实施主体是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全棉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数字化管理系统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全棉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8,000万元,资金专用于募投项目。

    ③“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原实施主体是深圳全棉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津梁生活科技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津梁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10,000万元,资6金专用于募投项目。

    上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业务快速发展,原计划实施地点难以满足本募投项目对空间等特定配套环境条件的要求,同时,基于公司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的需求,充分发挥公司内部资源的整合优势和深圳地域区位优势,进一步提高协同创新能力和人才吸引力度,公司即在原实施地点稳健医疗(武汉)有限公司的经营地址(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武阳大道(北)8号)的基础上,将实施地点扩展至深圳市龙华区布龙路660号稳健工业园。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的重要布局,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募投项目的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3、2020年11月,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稳健医疗(嘉鱼)科技产业园项目、武汉稳健二期扩建项目2020年11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稳健医疗(嘉鱼)科技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武汉稳健二期扩建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2020年12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稳健医疗(嘉鱼)科技产业园项目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40,000.00万元用于投资稳健医疗(嘉鱼)科技产业园项目,项目具体情况如下: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投入总额(万元)实施主体稳健医疗(嘉鱼)科技产业园项目90,000.0040,000.00稳健医疗(嘉鱼)有限公司上述项目位于湖北省嘉鱼经济开发区内,北邻园区二路,南至园区三路,东靠嘉鱼大道,西接十景辅路区域内地块,总用地面积约451亩。

    项目依托自主研发专利技术成果,立足企业在行业内现有优势,以天然棉花为主要原材料,创新改进脱脂和水刺工艺技术,综合利用高压“水针”等高效生产工艺技术,拟建设水刺、洗护、湿巾、医用棉/纱布/无纺布、手部消毒液等产品生产项目。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武汉稳健二期扩建项目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60,000.00万元用于投资武汉稳健二期扩建项目,项目具体情况如下:7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投入总额(万元)实施主体武汉稳健二期扩建项目150,000.0060,000.00稳健医疗(武汉)有限公司武汉稳健二期扩建项目包括非织造卷材中心、灭菌加工中心、国内医疗销售营销中心、湖北区域总部智能配送中心、华中区域总部及集团第二研发中心等六大中心,总投资约15亿元,由公司全额投资,自主经营。

    通过项目建设提高企业产能,扩大市场占有率,使企业整体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规模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4、2021年4月,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为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深圳全棉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间通过内部往来的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5、2022年4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9,419.00万元及对应现金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连同理财产品收益一并实际补充流动资金53,541.53万元)。

    该议案经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

    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6、2022年4月,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延长建设期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延长建设期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

    ①因公司战略调整,营销网络项目终止津梁生活相关建设投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津梁生活剩余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约为人民币8,964.26万元(含理财产品收益)8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连同理财产品收益一并实际补充流动资金9,102.34万元)。

    ②同意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为快速响应市场变化,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深圳全棉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线上营销的相关投入。

    同时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将原计划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2023年9月30日调整至2024年9月30日,高端敷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将原计划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2022年9月30日调整至2024年9月30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原计划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2022年9月30日调整至2024年9月30日,数字化管理系统项目将原计划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2022年9月30日调整至2024年9月30日。

    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7、2022年10月,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建设期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武汉稳健二期扩建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8、2023年5月,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延长建设期公司于2023年5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延长建设期的议案》,经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

    议案内容如下:①将募投项目“稳健医疗(嘉鱼)科技产业园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3年6月30日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以及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在实施主体之间进行调整,调整部分募集资金到稳健医疗(嘉鱼)科技产业园项目,具体调整如下:9单位:万元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实施主体调整前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调整金额调整金额占调整前计划使用金额比例调整后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稳健医疗(武汉)有限公司15,542.00 -4,000.00 -26.00% 11,542.00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5000.00 +4,000.00 +80.00% 9,000.00深圳全棉时代科技有限公司3000.00 -2,000.00 -67.00% 1,000.002稳健医疗(嘉鱼)科技产业园项目稳健医疗(嘉鱼)有限公司40,000.00 +2,000.005.00% 42,000.00②将募投项目“稳健医疗(嘉鱼)科技产业园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3年6月30日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9、2023年12月,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高端敷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武汉稳健二期扩建项目”及“稳健医疗(嘉鱼)科技产业园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173.98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决议经2024年1月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

    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六、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在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使用。

    发生重要事项时,发行人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进行沟通,同时应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为本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10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文件,提出专业意见。

    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和与公司约定履行了各自的工作职责。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在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在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因此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责任。

    十、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以下无正文)11(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章页)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陈亮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沈璐璐王申晨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二)持续督导阶段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募资金使用等情形 1、2020年10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20年11月,以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3、2020年11月,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稳健医疗(嘉鱼)科技产业园项目、武汉稳健二期扩建项目 4、2021年4月,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 5、2022年4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6、2022年4月,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延长建设期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2022年10月,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建设期 8、2023年5月,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延长建设期 9、2023年12月,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十、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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