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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王英特龍: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之第三季度業績公告

    日期:2023-11-07 18:45:00
    股票名称:海王英特龍 股票代码:08329.HK
    研报栏目:定期财报  (PDF) 352KB
    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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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深圳市海王英特龍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SHENZHENNEPTUNUSINTERLONGBIO-TECHNIQUECOMPANYLIMITED*(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329)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之第三季度業績公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的特色GEM的定位,乃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聯交所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

    有意投資的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慮後方可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GEM上市公司普遍為中小型公司,在GEM買賣的證券可能會較於主板買賣之證券承受較大的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的證券會有高流通量的市場。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聯交所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的資料乃遵照聯交所的《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深圳市海王英特龍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資料。

    本公司的董事(「董事」)願就本公告的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

    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份,且並無遺漏任何事項,足以令致本公告或其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2季度業績(未經審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呈列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報告期間」)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連同二零二二年同期之未經審核比較數字。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未經審核)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及九個月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附註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 收入4267,649250,530823,180689,399銷售成本(153,982) (133,828) (464,197) (384,839) 毛利113,667116,702358,983304,560其他收入41,7316,5027,56917,145其他收入淨額4 (1,220) 190366680銷售及分銷開支(67,892) (66,142) (215,651) (174,350)行政開支(19,744) (22,760) (60,951) (64,360)其他經營開支(8,327) (11,026) (32,380) (31,766) 經營溢利18,21523,46657,93651,909財務成本5 (1,033) (1,412) (4,280) (4,574) 除稅前溢利517,18222,05453,65647,335所得稅開支6 (2,786) (5,680) (8,170) (13,126) 期內溢利及全面收益總額14,39616,37445,48634,209以下各項應佔期內溢利╱(虧損)及全面收益╱(開支)總額:本公司擁有人15,62515,54245,50635,886非控股權益(1,229) 832 (20) (1,677) 14,39616,37445,48634,209期內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之每股盈利基本及攤薄8人民幣0.93分人民幣0.93分人民幣2.71分人民幣2.14分3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未經審核)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股本股份溢價資本儲備法定公積金保留盈利小計非控股權益總權益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 於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經審核) 167,800554,844 (188,494) 49,611245,935829,696114,704944,400二零二二年權益變動期內溢利及全面收益總額– – – – 35,88635,886 (1,677) 34,209附屬公司支付予非控股權益股息– – – – – – (2,927) (2,927)註銷一間附屬公司而解除法定公積金– – – (250) 250 – – – 於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未經審核) 167,800554,844 (188,494) 49,361282,071865,582110,100975,682於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經審核) 167,800554,844 (188,494) 51,082298,810884,042121,2621,005,304二零二三年權益變動期內溢利及全面收益總額45,50645,506 (20) 45,486附屬公司支付予非控股權益股息(3,500) (3,500) 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未經審核) 167,800554,844 (188,494) 51,082344,316929,548117,7421,047,2904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1.公司資料本公司為一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註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註冊辦事處位於中國深圳市南山區粵海街道麻嶺社區科技中三路1號海王銀河科技大廈1702。

    2.編製基準及會計政策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已根據聯交所GEM上市規則之適用披露條文編製,包括遵守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所頒佈之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

    編製符合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要求管理層作出影響政策應用及按本年截至公告日期為止資產及負債、收入及開支申報數額之判斷、估計及假設。

    實際結果可能與該等估計有所不同。

    報告期間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已按照與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綜合財務報表所採納之相同會計政策編製。

    報告期間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並無載列年度綜合財務報表要求之所有資料及披露事項,並須與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本集團年度綜合財務報表一併閱讀。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期間的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編製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時所使用的計量基準為歷史成本基準。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以人民幣(「人民幣」)呈列,而人民幣亦為本公司的功能貨幣,除另有指明外,所有金額均以四捨五入方式約整至最接近的千位數。

    本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未經審核。

    53.採納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a)於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生效之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於報告期間,本集團已首次採用下列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與本集團營運有關且於本集團於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開始之年度期間之綜合財務報表生效之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及相關修訂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實務報告第2號(修訂本)會計政策的披露香港會計準則第8號(修訂本)會計估計的定義香港會計準則第12號(修訂本)與單一交易產生的資產及負債相關的遞延稅項香港會計準則第12號(修訂本)所得稅:第二支柱範本規則採納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對本期間及過往期間業績及財務狀況的編製及呈列方式並無重大影響。

    (b)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於授權刊發本集團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當日,若干新訂立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經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且並無被本集團提早採納。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香港會計準則第28號(修訂本)投資者與其聯營公司或合資企業間出售或注入資產2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修訂本)售後租回中的租賃負債1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分類負債為流動或非流動及對香港詮釋第5號之相關修訂1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附帶契諾的非流動負債11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2尚未釐定生效日期董事目前正評估該等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於首個應用年度對本集團業績及財務狀況的可能影響。

    董事認為,該等修訂本不大可能對本集團的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造成重大影響。

    64.收入及其他收入收入來自生產及銷售藥品以及銷售及分銷藥品及保健品。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 收入生產及銷售藥品183,753174,975591,245485,157銷售及分銷藥品及保健品83,89675,555231,935204,242 267,649250,530823,180689,399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 其他收入銀行存款利息收入1,1741,2094,7344,162代理費收入2,8267,547政府補貼-轉撥自遞延收益102100301300-直接計入損益2562,2631,5394,558其他199104995578 1,7316,5027,56917,145其他收入淨額應收賬款及其他應收款減值虧損撥回╱(減值虧損) (1,373) 18765608撇減存貨撥回119 – 119 –匯兌收益淨額– 34723出售物業、廠房及設備的收益34 – 13549 (1,220) 19036668075.除稅前溢利除稅前溢利乃經扣除以下各項: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 (a)財務成本銀行貸款利息及其他借款9991,4034,1494,541租賃負債的財務成本34913133 1,0331,4124,2804,574(b)員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薪金、工資及其他福利32,58031,46994,81093,537定額供款退休計劃的供款4,9074,24315,81415,061 37,48735,712110,624108,598(c)其他項目使用權資產折舊4882713,2063,711無形資產攤銷(附註) 1,1891,1873,5793,560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5,4704,73117,10915,202存貨成本142,229131,463439,798362,408研發費用(附註) 9,1447,83123,66221,320短期租賃開支:最低租賃付款4708602,0243,791減值╱(減值撥回)-應收賬款(附註) 3,1782503,6841,254-其他應收款項(附註) (629) (126) 6 –處置物業、廠房及設備虧損(附註) 17320381287存貨撇減╱(撇減撥回)(附註) (5,303) 327102,079核數師非審計酬金19714509531附註:此等數額已計入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之「其他經營開支」項內。

    86.所得稅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內的所得稅指: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 即期稅項中國企業所得稅撥備(「企業所得稅」) 3,3716,8879,26713,740遞延稅項暫時性差額的衍生及撥回(585) (1,207) (1,097) (614) 2,7865,6808,17013,126由於本集團於報告期間並無須繳納香港利得稅的應課稅溢利,故並無計提香港利得稅撥備(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無)。

    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三間附屬公司(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三間附屬公司)於中國成立的本集團附屬公司合資格成為「高新技術企業」。

    根據適用中國企業所得稅法,該等附屬公司須按15%的優惠稅率繳納中國企業所得稅。

    報告期間,本公司及其他中國附屬公司須按25%的中國企業所得稅稅率納稅(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25%)。

    7.股息董事會並不建議就報告期間派付任何股息(二零二二年:無)。

    8.每股盈利每股基本盈利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及九個月期間,每股基本盈利乃分別根據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約人民幣15,625,000元及約人民幣45,506,000元(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及九個月期間:分別約為溢利人民幣15,542,000元及約人民幣35,866,000元)以及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及九個月期間已發行普通股加權平均數1,678,000,000股(二零二二年:1,678,000,000股普通股)計算。

    每股攤薄盈利由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及九個月期間內並無具潛在攤薄影響的已發行普通股,因此該等期間的每股攤薄盈利與每股基本盈利相等。

    9管理層討論及分析業務回顧本集團於報告期間主要在中國從事藥品的研發、生產及銷售,以及藥品及保健食品的購銷。

    本集團銷售的藥品主要涵蓋腫瘤、心血管系統、呼吸系統、消化系統、精神障礙等多個治療領域。

    藥品及醫療器械研發、生產及銷售本集團擁有兩個藥品生產基地,分別位於中國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福州生產基地」)及中國北京市密雲經濟開發區(「北京生產基地」)。

    福州生產基地擁有中成藥(含片劑、膠囊劑、顆粒劑、口服液、酊劑等十幾個劑型)和化藥(含片劑、膠囊劑、顆粒劑、小容量注射劑、大容量注射劑等多個劑型)共366個國藥准字批准文號,其中有235個品規入選了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有146個品規入選了國家基本藥品目錄。

    同時,福州生產基地是國家在福建省唯一指定的麻醉品生產基地。

    北京生產基地主要生產化藥(含片劑、硬膠囊劑、散劑),持有137個國藥准字批准文號,其中有89個品規入選了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有60個品規入選了國家基本藥品目錄。

    本集團研發工作主要通過自主研發和與外部研發機構合作的方式滿足本集團的內部發展需求。

    本公司旗下現有三家製藥附屬公司,均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可享受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多年來,本集團始終堅持推進研發創新戰略,持續投入仿製藥一致性評價及新藥研發。

    目前本集團一共擁有35項發明專利。

    在一致性評價方面,本集團有4個品種已通過一致性評價,包括碳酸氫鈉片、諾氟沙星膠囊、鹽酸二甲雙胍片及鹽酸普萘洛爾片。

    另有數個品種的一致性評價工作正在有序推進中,其中維生素B6片已完成評審仍在等待審批,鹽酸苯海索片及維生素B1片均已完成一致性評價工藝驗證。

    在新藥研發方面,本公司製藥附屬公司受託生產的多索茶鹼注射液已獲得批件,鈉鉀鎂鈣注射用濃溶液亦已獲得批件。

    本集團還擁有多項自主知識產權獨家產品,如抗胃癌藥替吉奥片、10抗肝癌藥消症益肝片、提高免疫力的多糖蛋白片、抗鼻炎用藥鼻淵膠囊、急性腹瀉用藥莧菜黃連素膠囊、抗炎保肝用藥甘草酸二鈉、輔助性利尿藥螺內酯片、缺血性腦血管疾病用藥磷酸川芎嗪片、預充式導管沖洗器(國家第三類醫療器械產品)以及HTK心肌保護停跳液(國家第三類醫療器械產品)等。

    於報告期間,本集團位於福建的兩家製藥附屬公司按照既定戰略,統一銷售政策、優勢互補、資源共配,交叉開戶,融合發展充分拓展重點產品市場。

    在省內利用本省優勢及資源,梳理和調整部分掛網品種價格,積極開發本省空白地區,加大產品在本省醫療機構的佔有率;在省外則利用海王總部的全國市場資源及客戶資源進行市場的繼續拓展,積極參加國家集採到期品種在各區域的聯盟帶量採購,搶佔市場,帶動其他產品銷售。

    同時根據產品的特性劃分全渠道銷售、控銷銷售、電商銷售三大渠道進行流通渠道銷售佈局,不斷開拓銷售渠道,採取醫療機構與流通市場互補方式,鞏固和發展原有優勢產品在醫療機構的佔有份額。

    該等製藥附屬公司在生產、產品質量、銷售、庫存、價格等方面的做出的不斷努力,不僅保證了業務的穩健發展,也為本集團的盈利作出了較大貢獻。

    而本集團位於北京的製藥附屬公司北京海王中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海王中新」),於報告期間積極應對國內化學原料藥面臨的艱巨而緊張的發展形勢及帶來的艱巨挑戰,適時通過擴產能、增產品、嚴把質量關、調整產品結構、營銷模式及隊伍轉型等方式,緊跟行業政策及市場變化,緊緊圍繞「產品由低毛利向高毛利轉變、銷售隊伍由區域向全國轉變」的戰略佈局,強化預算及合規管理、降本增效,進一步完善風險管控,經營狀況較去年同期得到提升,銷售較去年同期也有所增長,但仍需努力扭虧為盈。

    11藥品及保健食品購銷目前,本集團主要代理和銷售本集團及母公司集團自產的藥品及保健食品,其中包括著名的海王銀杏葉片系列產品和海王金樽系列產品。

    代理產品主要通過專業銷售推廣公司分銷至終端醫療機構以及通過大中型連鎖藥店銷售給終端客戶。

    於報告期間,新醫保改革政策的落實,對零售藥店的銷售帶來不利影響,繼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本集團藥品與保健食品購銷分部的業務,且預計該影響在未來將可能擴大。

    為穩定業務,保障長遠發展,本集團藥品及保健食品購銷分部將繼續著眼統籌規劃,及時調整銷售策略,著重於重點產品的銷售,並大力開發保健食品市場,積極消除不利影響,帶動業績的增長。

    於報告期間,本集團藥品與保健食品購銷分部之業績較去年同期有所增長。

    財務回顧本集團於報告期間之收入約為人民幣823,180,000元,較去年同期約人民幣689,399,000元上升約19.41%。

    於本集團收入中,約人民幣591,245,000元來自於生產和銷售藥品分部,佔本集團總收入約71.82%;約人民幣231,935,000元來自於銷售及分銷藥品及保健品分部,佔本集團總收入約28.18%。

    於報告期間,本集團生產和銷售藥品分部的收入較去年同期上升約21.87%;銷售及分銷藥品及保健品分部的收入較去年同期上升約13.56%。

    因此本集團整體收入有所上升。

    本集團於報告期間之毛利率約為44%,與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本集團於報告期間之毛利約為人民幣358,983,000元,較去年同期約人民幣304,560,000元上升約17.87%。

    毛利的上升主要是因為本集團整體收入有所增長。

    本集團於報告期間之銷售及分銷開支約為人民幣215,651,000元,較去年同期約人民幣174,350,000元上升約23.69%。

    銷售及分銷開支上升主要由於隨本集團整體收入的增長,銷售及分銷開支相應增加。

    12本集團於報告期間之行政開支約為人民幣60,951,000元,較去年同期約人民幣64,360,000元下降約5.30%。

    行政開支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員工成本有所變動,及律師費、折舊費等減少。

    本集團於報告期間之其他經營開支約為人民幣32,380,000元,較去年同期約人民幣31,766,000元上升約1.93%。

    其他經營開支上升主要是由於應收賬款減值有所增加。

    本集團於報告期間之財務成本約為人民幣4,280,000元,與去年同期約人民幣4,574,000元下降約6.43%,財務成本下降主要是由於海王中新銀行借款利息支出減少。

    由於上述原因,本集團於報告期間之稅後溢利約為人民幣45,486,000元,較去年同期約人民幣34,209,000元上升約32.96%;本公司於報告期間之擁有人應佔溢利約為人民幣45,506,000元,較去年同期約人民幣35,886,000元上升約26.81%。

    流動資金及財務資源本集團一般以內部財務資源及銀行借貸作為其經營及投資活動之資金。

    本集團之買賣交易主要以人民幣列值,並定期檢討對流動資金及融資的需要。

    銀行融資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之短期銀行借款為人民幣82,000,000元。

    或然負債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並無任何重大或然負債。

    13董事、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於上市證券中的權益及淡倉就本公司董事及監事所知,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董事、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於本公司及其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之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擁有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權益及淡倉(包括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之有關條文被當作或視為彼等擁有之權益或淡倉),或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須由本公司備存之登記冊將記錄及已記錄之權益及淡倉,或根據GEM上市規則第5.46條至5.67條之規定而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權益及淡倉如下:於本公司相聯法團股份之好倉:董事╱監事身份權益種類相聯法團名稱持有相聯法團之股份數目佔相聯法團之已發行股本概約百分比 張鋒先生(附註(a))實益擁有人個人海王生物1,331,0930.05%于琳女士(附註(b))實益擁有人個人海王生物900,0000.03%張曉光先生(附註(c))實益擁有人個人海王生物430,0000.02%曹陽女士(附註(d))實益擁有人個人海王生物200,0000.01% 14附註:(a)董事會主席及海王生物第九屆董事局副主席、非獨立董事兼總裁張鋒先生實益擁有本公司控股股東海王生物全部已發行股本約0.05%之權益,而海王生物直接及間接實益擁有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73.51%之權益,其中70.38%為直接持有,3.13%經深圳海王東方投資有限公司(「海王東方」)間接持有。

    (b)非執行董事于琳女士實益擁有本公司控股股東海王生物全部已發行股本約0.03%之權益,而海王生物直接及間接實益擁有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73.51%之權益,其中70.38%為直接持有,3.13%經海王東方間接持有。

    (c)執行董事張曉光先生實益擁有本公司控股股東海王生物全部已發行股本約0.02%之權益,而海王生物直接及間接實益擁有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73.51%之權益,其中70.38%為直接持有,3.13%經海王東方間接持有。

    (d)本公司職工代表監事及人力資源總監曹陽女士實益擁有本公司控股股東海王生物全部已發行股本約0.01%之權益,而海王生物直接及間接實益擁有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73.51%之權益,其中70.38%為直接擁有,3.13%經海王東方間接擁有。

    除上文披露者外,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董事、監事或最高行政人員或彼等各自之聯繫人士概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的股份、相關股份或債權證中擁有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權益或淡倉,或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須由本公司備存之登記冊將記錄及已記錄之權益或淡倉,或根據GEM上市規則第5.46條至5.67條之規定而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權益或淡倉。

    購股權計劃、可轉換證券及認股權證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未曾採納任何購股權計劃,亦無授出任何購股權、可轉換證券、認股權證或其他類似權利。

    董事及監事的購股權、認購權證或可換股債券於報告期間內任何時間,本公司任何董事或監事或彼等各自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概無獲授任何本公司,其附屬公司或相聯法團的購股權、認股權證或可換股債券。

    15主要股東於股份及相關股份的權益據本公司董事及監事所知,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股東(並非本公司董事、監事或最高行政人員)所持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須由本公司備存之登記冊所記錄的本公司股份或相關股份或以其他方式知會本公司之任何權益及╱或淡倉如下:於本公司股份之好倉:主要股東姓名╱名稱身份持有內資股股份數目佔所有內資股的概約百分比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的概約百分比 海王生物(附註(a))實益擁有人1,181,000,00094.33% 70.38%受控制法團權益52,464,5004.19% 3.13%深圳海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海王集團」)(附註(b))受控制法團權益1,233,464,50098.52% 73.51%深圳海王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海王控股」) (前稱「深圳市銀河通投資有限公司」) (附註(c))受控制法團權益1,233,464,50098.52% 73.51%張思民先生(附註(d))受控制法團權益1,233,464,50098.52% 73.51%附註:(a)由於海王生物實益擁有海王東方全部已發行股本100%的權益,而海王東方擁有本公司52,464,500股內資股份的權益,因此海王生物被視為擁有由海王東方持有的本公司52,464,500股內資股份的權益。

    同時海王生物直接持有本公司1,181,000,000股內資股份的權益,因此海王生物被視為直接及間接擁有本公司1,233,464,500股內資股份的權益。

    (b)由於海王集團實益擁有海王生物全部已發行股本約44.22%的權益,因此海王集團被視為擁有由海王生物持有的本公司1,233,464,500股內資股份的權益,與上文附註(a)所述同一筆股份相關。

    (c)由於海王控股實益擁有海王集團全部已發行股本約59.68%的權益,而海王集團實益擁有海王生物全部已發行股本約44.22%的權益,因此海王控股被視為擁有由海王生物持有的本公司1,233,464,500股內資股份的權益,與上文附註(a)所述同一筆股份相關。

    16(d)由於張思民先生(「張先生」)實益擁有海王控股全部已發行股本70%的權益及深圳市海合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100%的權益,而海王控股及海合分別實益擁有海王集團全部已發行股本約59.68%和20%的權益,而海王集團實益擁有海王生物全部已發行股本約44.22%的權益,因此張先生被視為擁有由海王生物持有的本公司1,233,464,500股內資股份的權益,與上文附註(a)所述同一筆股份相關。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董事或監事概不知悉有任何其他人士(本公司董事、監事或最高行政人員除外)於本公司之股份或相關股份中,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須由本公司備存之登記冊所記錄之權益或淡倉。

    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之上市證券於報告期間,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並無購買、贖回或出售本公司任何上市證券。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並無贖回、購回或註銷其可贖回證券。

    競爭權益本公司控股股東海王生物與本公司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一日訂立有關不競爭承諾及優先投資權的協議(「不競爭承諾」)。

    根據該協議,海王生物向本公司及其聯繫人承諾,(其中包括)只要本公司的證券仍於GEM(前稱「創業板」)上市:1.其將不會,並將促使其聯繫人不會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間接在中國境內或境外參與或經營與本公司不時經營的業務構成直接或間接競爭的任何業務或生產任何用途與本公司產品相同或類似的產品(惟因持有任何上市公司或其附屬公司之股權而間接持有之業務則除外);及2.其將不會,並將會促使其聯繫人不會在中國境內或境外(直接或間接)於其業務將(或有可能)與本公司業務產生直接或間接競爭的該等公司或機構中擁有任何權益,惟因持有任何上市公司或其附屬公司股權而間接持有者則除外。

    根據不競爭承諾,於不競爭承諾的有效期內,如海王生物或其聯繫人在中國境內或境外就與本公司現有及將來業務構成競爭的新投資項目進行磋商,本公司將獲得優先投資該等新投資項目的權利。

    海王生物已向本公司確認其於報告期間已遵守不競爭承諾。

    17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操守守則於報告期間,本公司採納一套條款不低於GEM上市規則第5.48至5.67條所載的「交易必守標準」的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操守守則。

    經向全體董事作出具體查詢後,全體董事確認,彼等於報告期間內已遵守有關證券交易的交易必守標準及操守守則。

    審核委員會本公司已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一日成立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

    審核委員會之主要職責包括審核本公司的年報及財務報表、半年度報告及季度報告,以及就此向董事會提供意見及建議。

    此外,審核委員會成員與管理層一起檢討本公司所採納的會計準則及常規,商討審核、內部監控制度和財務申報程序事宜。

    審核委員會包括一位本公司之非執行董事于琳女士及兩位獨立非執行董事易永發先生及潘嘉陽先生。

    易永發先生為審核委員會主席。

    審核委員會已經審閱本集團於報告期間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業績。

    遵守企業管治守則根據GEM上市規則附錄十五《企業管治守則》第C.2.1條之規定,主席與總經理的角色應有區分,不應由一人同時兼任。

    作為董事會之領導人,主席負責批准及監管本公司整體策略及政策,批准年度預算及業務計劃,評估本公司之表現,並監督管理層。

    張鋒先生為現任董事會主席。

    總經理(與《企業管治守則》行政總裁為同一角色)則負責本公司之日常運營。

    繼周航先生於二零二一年二月八日辭任執行董事兼總經理之後,本公司正在物色合適候選人來填補總經理的空缺。

    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已列載主席與總經理之角色與職權。

    18除所披露者外,據董事所知,本公司於報告期間一直遵守《企業管治守則》所載的規定。

    董事會將繼續提升本公司的企業管治標準,確保本公司以誠實負責的態度經營業務。

    代表董事會深圳市海王英特龍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主席張鋒中國深圳市,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七日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張鋒先生、黃劍波先生及張曉光先生,非執行董事為張翼飛先生、于琳女士及金銳先生,而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易永發先生、潘嘉陽先生及章劍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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