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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湘佳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日期:2024-06-01 00:00:00
    股票名称:湘佳股份 股票代码:002982
    研报栏目:公司公告  (PDF) 220K
    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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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佳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1. 证券代码:002982证券简称:湘佳股份公告编号:2024-057债券代码:127060债券简称:湘佳转债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00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3. 因实施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自2023年9月28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2.14元/股(含)。

    4.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关于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2023年10月9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

    6.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7. 截止2024年5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122,8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9%,最高成交价为21.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1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0,047,420.80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8,000万元(含)。

    8. 鉴于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回购方案中的最低限额,回购期限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已按照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9.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10.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从而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11.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12.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3.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4.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15.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2,122,82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49%。

    16. 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本次回购前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股份性质本次回购前本次回购后股份数量(股)占比股份数量(股)占比有限售条件股份35,992,94935.33%52,424,85436.75%无限售条件股份65,888,16964.67%90,209,99963.25%总股本101,881,118100.00%142,634,853100.00%注:1、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实施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及可转债转股发生变动。

    2、总股本142,634,853股为截止2024年5月30日的总股本。

    3、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本次回购方案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122,82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后的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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