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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4-007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6,306,677股。
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将与之前暂未实施注销的883,340股限制性股票统一办理注销。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534,318,39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24-00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鉴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将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声明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2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方式如下:1、联系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申报时间: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5月17日,每日8:30-11:30,13:30-17:30 3、联系人:刘朋、屈晨曦4、电话:0371-85332166 5、传真:0371-85336608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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