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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T国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日期:2024-04-25 21:13:44
    股票名称:ST国安 股票代码:000839
    研报栏目:公司公告  (PDF) 149K
    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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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切实有效地开展了工作。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根据公司《实施细则》第八条,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权限如下:(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调;(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位董事组成,其中2023年5月19日前:张能鲲(独立董事)、王旭(独立董事)、刘鑫;2023年5月19日-2023年8月30日:张能鲲(独立董事)、王旭(独立董事)、张科;2023年8月30日后:张能鲲(独立董事)、王旭(独立董事)、吴建军。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张能鲲先生,独立董事占比为三分之二,成员资格和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张能鲲,1976年出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律师、注册税务师,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

    曾任清华紫光下属英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正大制药集团中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审计部副总经理、审计部总经理、风险审计部总经理、永泰红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投资总监、绿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深圳道为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现任中雪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州恒丰特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百灵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王旭,1978年出生,对外经贸大学法律硕士,中共党员。

    在金融法律服务、公司法律服务、综合法律服务、争议解决法律事务、不良资产处置、公司治理、风险控制等多个专业领域具有深厚的知识基础和丰富的从业经验。

    历任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兰台(前海)律师事务所主任。

    现任北京中简律师事务所主任、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吴建军,1977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历任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第七执法大队科员、副主任科员、人事处主任科员、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党务人事部副总监、国安第一城(香河)文旅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中信国安第一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中信国安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党务人事部常务副总、综合管理部常务副总、行政管理部/风控部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法律合规与审计部总经理、风险合规部总经理、中信国安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国安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举行4次正式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

    会议研究与讨论了有关公司审计、合规管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方面的议案。

    各位委员均积极出席各次会议,并就会议议案进行深度讨论后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召开日期会议内容2023年4月19日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六、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2023年4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8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3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报告期内,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客观评估了立信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对其2023年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专业能力,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责任与义务,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

    (二)指导及评价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计划的落实与实施,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对内部审计制度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和评估。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健全,内审工作开展有效,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2023年半年度和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告,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评估与监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施及完善,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和评估。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内控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的重要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持续有效的沟通,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充分征求外部审计机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五、总结评价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严格遵守独立、公正、客观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内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意见,有效促进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完善。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坚持审慎、独立、客观、专业的职业准则,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监督、审查、指导、评估、协调的职能,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和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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