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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靛藍星: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的 第三季度業績公告

    日期:2023-11-10 19:12:00
    股票名称:靛藍星 股票代码:08373.HK
    研报栏目:定期财报  (PDF) 440KB
    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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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373)INDIGOSTARHOLDINGSLIMITED靛藍星控股有限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的第三季度業績公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的特色GEM的定位,乃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此等公司相比其他在聯交所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

    有意投資的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GEM的較高風險及其他特色表示GEM較適合專業及其他資深投資者。

    由於GEM上市公司普遍為中小型公司,在GEM買賣的證券可能會較於聯交所主板買賣的證券承受較大的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的證券會有高流通量的市場。

    本公告的資料乃遵照《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靛藍星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的資料;本公司董事(「董事」)願就本公告的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

    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完備,概無誤導或欺詐成分,且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足以令致本公告所載任何陳述或本公告產生誤導。

    2摘要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的收益較二零二二年同期增加約33.6%至31.1百萬坡元。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本集團錄得溢利淨額約2.1百萬坡元,而二零二二年同期則錄得溢利淨額0.6百萬坡元。

    第三季度業績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佈,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報告期間」)的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業績,連同二零二二年同期(「去年同期」)的未經審核比較數字,現載列如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全面收益表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千坡元千坡元附註(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收益531,06523,259銷售成本(21,288) (16,267)毛利9,7776,992其他收入7323240行政開支(7,746) (6,540)財務成本8 (107) (81)除稅前溢利102,247611所得稅開支9 (196) –期內溢利2,051611期內其他全面開支其後可重新分類至損益的項目:換算海外業務所產生的匯兌差額(162) (69)期內溢利及其他全面收入1,889542每股盈利:—基本及攤薄(新加坡仙) 120.510.15 3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股本股份溢價合併儲備匯兌儲備保留盈利總計(附註a) (附註b)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於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經審核) 6958,0603,100111,23113,097期內溢利– – – – 611611期內其他全面開支– – – (69) – (69)於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未經審核) 6958,0603,100 (58) 1,84213,639於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經審核) 6958,0603,1001051,52313,483期內溢利– – – – 2,0512,051期內其他全面開支– – – (162) – (162)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未經審核) 6958,0603,100 (57) 3,57415,372附註:a.股份溢價指股份發行超過面值的部分。

    b.合併儲備指根據重組進行收購的成本與所收購實體的股本總值之間的差額。

    4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1.一般資料靛藍星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乃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八日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一間獲豁免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股份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上市。

    本公司董事認為,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的直接母公司為Amber Capital Holdings Limited,一家於英屬維爾京群島(「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成立的公司。

    本公司的註冊辦事處地址位為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本集團的總部及主要營業地點地址為5, Upper Aljunied Link, #03-08 Quartz Industrial Building, Singapore 367903。

    香港的主要營業地點為香港銅鑼灣威非路道18號萬國寶通中心16樓1607-8室。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以下統稱「本集團」)的主營業務為提供鋼筋混凝土工程,包括鋼筋工程、模板安裝、混凝土工程、瓷磚貿易並作為與瓷磚有關的樓宇承建商。

    本公司的功能貨幣為港元。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以新加坡元呈列。

    由於主要附屬公司的主要營運地點在新加坡,本公司董事認為選擇新加坡元作為呈列貨幣最切合股東及投資者的需要。

    2.編製基準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頒佈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編製。

    此外,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包括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及香港公司條例規定的適用披露事項。

    報告期間的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尚未經本公司獨立核數師審核或審閱,但已由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審閱。

    53.應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於本期間,本集團已應用所有由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頒佈於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之會計期間強制生效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新修訂。

    於本期間應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新修訂對該等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呈報的金額及╱或該等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載的披露並無重大影響。

    4.主要會計政策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歷史成本基準編製。

    於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政策及計算方法,與編製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綜合財務報表所採用者一致。

    5.收益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千坡元千坡元(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一般樓宇項目11,7039,370土木工程項目7,8922,585瓷磚銷售5,75910,197勞務供應5,711858其他服務-切割及屈製– 249 31,06523,259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千坡元千坡元(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收益確認的時間:於某一時點5,75910,197隨時間25,30613,062 31,06523,259 66.分部資料主要客戶收益佔本集團總收益逾10%的客戶收益列載如下: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千坡元千坡元(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客戶A 10,4993,488客戶B 6,5122,394 17,0115,882地理資料本集團主要於新加坡(亦即所在地)營運。

    根據服務交付地點,所有收益均源於新加坡,而本集團的非流動資產均位於新加坡。

    7.其他收入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千坡元千坡元(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政府補貼18338利息收入1944租金收入1671股息收入1423雜項收入9164 3232408.融資成本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千坡元千坡元(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以下各項的利息:按要求悉數償還的銀行借款3951租賃負債6830 10781 79.所得稅開支根據開曼群島及英屬維爾京群島的規則及法規,本集團毋須於開曼群島及英屬維爾京群島繳納任何所得稅。

    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新加坡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7%。

    本集團的所得稅開支均與附屬公司的溢利有關,該等附屬公司於新加坡按17%的法定所得稅稅率繳稅。

    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所得稅開支主要組成部分為: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千坡元千坡元(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即期稅項-新加坡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 196 –10.除稅前溢利除稅前溢利已扣除以下各項: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千坡元千坡元(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已使用材料952554分包費用2,8231,369折舊開支499534僱員福利開支(包括董事酬金)薪金及其他僱員福利16,14210,105界定供款退休計劃的供款442338僱員福利開支總額(包括董事酬金) 16,58410,443 811.股息本公司董事並不建議就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派付任何股息(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無)。

    12.每股盈利每股基本盈利乃按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期內溢利除以期內已發行普通股加權平均數計算。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千坡元千坡元(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期內溢利2,051611千股千股用於計算每股基本盈利的普通股加權平均數400,000400,000每股基本盈利(新加坡仙) 0.510.15每股攤薄盈利等於每股基本盈利,乃由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並無發行在外的潛在攤薄普通股。

    13.比較數字若干比較數字已獲重新分類,以符合本期間之呈列方式,以更好呈列本集團之業務。

    9管理層討論及分析業務回顧我們為新加坡具規模的分包商,專門提供鋼筋混凝土工程,涵蓋鋼筋工程、模板搭建及混凝土工程。

    視乎客戶要求,我們可能提供有關個別服務或集合三個範疇的整套服務組合。

    我們亦以總承建商身份涉足項目。

    我們的項目可分類為一般樓宇項目及土木工程項目。

    一般樓宇工程指一般建築及主要維修工程、打樁工程、裝飾工程、安裝門窗、衛浴用品、幕牆╱窗簾工程、結構工程、其他特種行業建設(例如搭棚及噴砂)及生產預製組件。

    我們的一般樓宇工程主要有關建設酒店、醫院、綜合發展及法院建築物。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我們錄得一般樓宇項目收益約11.7百萬坡元(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約9.4百萬坡元),佔同期總收益約37.7%(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約41.8%)。

    土木工程指非樓宇建設,例如興建道路、橋樑、隧道、鐵路、高架橋、水及燃氣管、下水道、通訊及電力線、海事建築以及地盤準備及建築相關美化工程。

    我們的土木工程主要有關建設地鐵站。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我們錄得土木工程項目收益約7.9百萬坡元(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約2.6百萬坡元),佔同期總收益約25.4%(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約11.5%)。

    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我們持有6份正在進行的合約,未完成合約總價值約為80.0百萬坡元。

    除一般樓宇項目及土木工程項目外,我們亦從事其他相關業務,例如瓷磚銷售及勞務供應。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我們錄得瓷磚銷售收益約5.8百萬坡元(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10.2百萬坡元)。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我們錄得勞務供應收益約5.7百萬坡元(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0.9百萬坡元)。

    10行業概覽及前景於報告期內,本集團自COVID-19疫情的影響中復甦。

    本集團努力尋求商機及新項目以確保其財務表現。

    於二零二三年,新加坡的經濟繼續從COVID-19疫情中恢復。

    根據新加坡貿易與工業部(MTI)發佈的國內生產總值預先估計,新加坡經濟於二零二三年第三季度按年增長0.7%,比上一季度增長0.5%。

    尤其是,建築行業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6.0%。

    建設局預測,二零二三年建築需求將介乎270億坡元至320億坡元。

    此乃得益於公共部門的大力支持,交通、住宅、混合用途及旅遊等總體規劃項目為該行業提供強大的項目來源。

    此外,醫療發展及交通基礎設施項目,例如地鐵跨島線一期(CRL1)項目,預計將進一步支持今年的行業增長。

    同時,為謀求穩健發展,本集團通過內部風險報告(其按風險程度和大小進行風險分析)應對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信貸風險、流動資金風險等風險。

    就信貸風險管理而言,本集團已採取僅與具有高信貸素質且歷史悠久的交易對手進行交易的政策,以將信貸風險降至最低。

    就流動資金風險管理而言,本集團謹慎監控及維持充足的現金儲備以應付預期的流動資金需求。

    展望未來,本集團將繼續物色總承建商工程及分包工程,以於新加坡把握更多的潛在商機。

    此外,本集團正繼續致力將其牌照由C1級升至B2級,以使本集團能夠競投範圍更廣的項目。

    上市籌得的資金已為本集團的未來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展望未來,本集團將努力加強其現有業務發展,並為本公司股東提供穩定回報及增長前景。

    財務回顧收益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本集團錄得收益約31.1百萬坡元(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23.3百萬坡元),較二零二二年同期增加約33.6%。

    該增加乃主要由於勞務供應增加5.7百萬坡元(二零二二年:0.9百萬坡元)所致。

    11直接成本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本集團錄得直接成本約21.2百萬坡元(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16.3百萬坡元),較二零二二年同期增加約30.9%,乃主要歸因於項目及勞務供應產生的勞工及分包成本增加。

    毛利及毛利率截至二零二二年及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各九個月期間,本集團分別錄得毛利約6.1百萬坡元及9.8百萬坡元,而毛利率則由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約27.4%增加至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約31.5%。

    毛利率增加主要是由於勞務供應收益所致。

    其他收入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的其他收入約為0.3百萬坡元(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0.2百萬坡元)。

    該增加乃主要由於政府補助增加所致。

    行政開支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的行政開支增加至約7.7百萬坡元(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6.5百萬坡元),乃主要由於經營成本增加與收益增加一致。

    期內溢利由於前文所述,我們於報告期間的溢利約為2.1百萬坡元(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0.6百萬坡元)。

    資本架構本公司股份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在GEM成功上市。

    自此之後本集團的資本架構並無發生變動。

    本集團的股本僅包括普通股。

    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的已發行股本為4.0百萬港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4.0百萬港元),而已發行普通股數目為400,000,000股,每股面值為0.01港元。

    12承擔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並無任何重大資本承擔。

    重大收購及出售附屬公司及聯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本集團並無重大收購或出售任何附屬公司及聯屬公司。

    重大投資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並無持有任何重大投資,惟若干在香港、新加坡及美國上市的權益證券金額約0.7百萬坡元除外。

    或然負債及訴訟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並無任何重大或然負債。

    外匯風險本集團的主要營業地點位於新加坡,因此其業務產生的交易一般以新加坡元(為本集團的功能貨幣)結算。

    除本集團全球發售所產生的部分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以港元計值外,本集團並無承受任何重大外幣風險,亦無採用任何財務工具進行對沖。

    庫務政策本集團因其業務及使用財務工具而承擔財務風險。

    主要財務風險包括信貸風險及流動資金風險。

    本集團的主要財務資產類別為現金及現金等價物、貿易應收款項及應收保修金、應收董事款項、應收關聯公司款項及其他應收款項。

    有關流動資金的信貸風險屬有限,原因為本集團採納僅與具有高信貸質素的交易對手交易的政策。

    除存於一間高信貸評級的銀行的流動資金信貸集中風險外,本集團並無任何其他重大信貸集中風險。

    13為確保有充足的流動資金以滿足到期負債,本集團的政策為監督即期及預期流動資金需要,以維持充足現金儲備及獲主要金融機構承諾提供充足資金額度,從而滿足長短期流動資金需要。

    尤其是,本集團監督及維持管理層評估屬充足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水平,以為本集團業務提供資金及降低現金流量波動的影響。

    本集團依賴內部產生的資金及借款作為流動資金的重要來源。

    本集團資產押記及銀行信貸擔保除本集團的租賃物業、投資物業及已抵押銀行存款分別約5.2百萬坡元、0.2百萬坡元及0.2百萬坡元經已抵押以擔保授予本集團的銀行借款外,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概無任何資產押記。

    僱員及薪酬政策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僱用合共869名全職員工,其中(i) 867名位於新加坡,包括約14%新加坡市民及居民以及約86%外籍人士;及(ii) 2名位於香港。

    僱員薪酬乃經參考市場條款及個別僱員的表現、資格及經驗而釐定。

    除基本薪金外,表現出色的員工亦會獲得年終酌情花紅,以吸引及挽留合資格僱員為本集團作出貢獻。

    權益披露於本公司及其相聯法團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的權益及淡倉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董事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之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權益或淡倉(包括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之有關條文彼等被當作或視作擁有之權益或淡倉);或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須記入該條所述之登記冊之權益或淡倉;或根據GEM上市規則第5.46至5.67條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權益或淡倉如下:14於股份之好倉董事姓名身份股份數目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的百分比吳進順先生(「吳先生」)受控法團權益(附註1) 204,800,00051.20%配偶權益(附註2)陳素寬女士(「陳女士」)受控法團權益(附註1) 204,800,00051.20%配偶權益(附註2)附註:1. Amber Capital Holdings Limited(「Amber Capital」)持有204,800,000股股份,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的51.20%。

    吳先生及陳女士分別持有Amber Capital全部已發行股本的96.77%及3.23%。

    因此,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吳先生及陳女士被視為於Amber Capital持有的股份中擁有權益。

    2.吳先生及陳女士彼此互為配偶。

    因此,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吳先生被視為於陳女士持有的股份中擁有權益,反之亦然。

    於相聯法團普通股之好倉董事姓名相聯法團名稱身份股份數目概約持股百分比吳先生Amber Capital(附註1)實益擁有人9,67796.77%陳女士Amber Capital實益擁有人3233.23%附註:1. Amber Capital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超過50%。

    因此,Amber Capital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及相聯法團。

    15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概無本公司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之任何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擁有任何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權益或淡倉(包括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之有關條文彼等被當作或視作擁有之權益或淡倉);或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須記入該條所述之登記冊之權益或淡倉;或根據GEM上市規則第5.46至5.67條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權益或淡倉。

    主要股東及其他人士於本公司及其相聯法團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的權益及淡倉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據董事所知,以下人士(並非本公司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員)於股份及相關股份中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條文須向本公司披露或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須記入本公司登記冊的權益或淡倉,或直接或間接擁有附帶權利可於所有情況下在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股東大會上投票的任何類別股本面值5%或以上的權益:於股份之好倉股東姓名身份股份數目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的百分比Amber Capital實益擁有人204,800,00051.20%陳偉建實益擁有人39,200,0009.80%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董事概不知悉任何人士(董事除外)於股份及相關股份中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條文須向本公司披露或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須記入本公司登記冊的任何權益及淡倉,或直接或間接擁有附帶權利可於所有情況下在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股東大會上投票的任何類別股本面值5%或以上的權益。

    16競爭權益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並不知悉有任何本公司控股股東(「控股股東」)或董事或彼等各自的任何緊密聯繫人(定義見GEM上市規則)從事與本集團業務直接或間接構成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或與本集團有任何其他利益衝突的任何業務,亦概不知悉任何該等人士與或可能與本集團有任何其他利益衝突。

    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上市股份於報告期間,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均無購買、贖回或出售任何本公司上市證券。

    企業管治守則於報告期間,本公司已遵守GEM上市規則附錄15所載企業管治守則的適用守則條文,惟下列偏離情況除外:守則條文第C.2.1條企業管治守則的守則條文第C.2.1條訂明,發行人的主席及行政總裁的職責應予以分開,不應由同一人士擔任。

    然而,本公司主席及行政總裁由同一人士擔任,吳先生目前擔任該兩個角色。

    董事認為,主席與行政總裁的角色由同一人士兼任,好處在於可確保本集團內的統一領導,從而使本集團整體發展的策略計劃更有效力及效率。

    董事亦認為目前之安排將不會削弱職權與權限平衡,而此架構將可讓本集團作出及落實有效及快速的決策。

    本公司將繼續進行檢討,並會在計及本集團整體情況後考慮於適當及合適時候將本公司主席與行政總裁的角色分開。

    17遵守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操守守則本公司已採納有關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操守守則(「操守守則」),其條款不遜於GEM上市規則第5.48至5.67條所載的規定交易標準。

    經向全體董事作出特定查詢後,全體董事確認彼等於報告期間一直遵守操守守則。

    股息董事會不建議派付報告期間的任何股息。

    購股權計劃本集團已採納一項購股權計劃,據此,本公司可向包括本公司及任何附屬公司之僱員、諮詢人、顧問、服務供應商、代理商、客戶、夥伴或合營企業夥伴等人士授出購股權以收購本公司股份。

    自採納該計劃以來概無授出任何購股權,而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亦無尚未行使購股權。

    公眾持股量充足程度基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可獲得的公開資料及就董事所深知,本公司自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起已維持GEM上市規則所規定的不少於本公司已發行股份25%的公眾持股量。

    18審核委員會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成立審核委員會,並根據GEM上市規則制訂其書面職權範圍(可於聯交所及本公司之網站查閱)。

    審核委員會現時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即馬遙豪先生、葉祺智先生及邱志華先生。

    審核委員會主席為馬遙豪先生,彼擁有適當的專業資格及會計事務經驗。

    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已與管理層討論並審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期間的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認為有關報表遵守適用會計準則及規定,並已作出充分披露。

    代表董事會靛藍星控股有限公司主席、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吳進順香港,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日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主席兼執行董事為吳進順先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陳素寬女士、伍世昌先生及王建業先生;及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馬遙豪先生、葉祺智先生及邱志華先生。

    自刊發日期起計,本公告將至少一連七日刊載於GEM網站之「最新公司公告」網頁內及本公司網站.sg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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