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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湘佳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日期:2024-05-10 00:00:00
    股票名称:湘佳股份 股票代码:002982
    研报栏目:公司公告  (PDF) 165K
    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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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佳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1. 证券代码:002982证券简称:湘佳股份公告编号:2024-048债券代码:127060债券简称:湘佳转债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湖南大靖双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3. 特别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南大靖双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靖双佳”)持有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2,126,3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6173%。

    4. 大靖双佳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21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5. 其中: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4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2,81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6. 注:公司“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140,720,333股,即当前总股本142,634,853股剔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914,520股,下同。

    7.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大靖双佳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8.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一)股东名称:湖南大靖双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二)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大靖双佳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2,126,3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8.6173%。

    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一)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10. (二)股份来源:首发前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获得的股份。

    11. (三)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四)减持数量及比例:通过上述减持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4,21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12. 其中: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4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2,81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13. 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14. (五)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实施,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不减持。

    15. (六)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16.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合伙企业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计划减持不超过70%的股份,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方式。

    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交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企业未按照上述承诺减持股份,则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止目前,大靖双佳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未违反相关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自身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减持。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大靖双佳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亦不属于公司首发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大靖双佳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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