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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桥起重: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日期:2022-08-06 02:58:58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09387) 用户喜爱度:等级970 本文被分享:997次 互动意愿(强)

    天桥起重: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1. 证券代码:002523证券简称:天桥起重公告编号:2022-016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一、选举非独立董事情况(一)董事辞职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钟海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3. 截至本公告日,钟海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4. 钟海飚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人数为11名,未导致公司董事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5. (二)选举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韦彦锦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时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6. 经提名委员会审核,韦彦锦符合董事任职资格要求,公司于2022年8月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韦彦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7. 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人数为12名,公司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8. 二、聘任副总经理情况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总经理提名黄建湘女士、张薇薇女士为副总经理。

    9. 经提名委员会审核,黄建湘女士、张薇薇女士(简历附后)符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要求,公司于2022年8月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上述两人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10. 范文生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11.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及聘任副总经理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2. 三、报备文件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2.第五届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13. 特此公告。

    14.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8月6日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副总经理简历1.韦彦锦,男,中国国籍,1987年出生,壮族,大学工学学士,中共党员。

    15. 2009年7月,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毕业;历任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城轨事业部见习生、城轨事业部车体焊接工艺主办、MNG轨道交通系统车辆工业与贸易有限公司技术质量经理、项目管理中心项目管理主管、投资与规划部副部长(业务经理层级)、投资与规划部副部长、福斯罗整合办公室主任(副职层级)、福斯罗整合办公室主任;2022年6月起,任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16. 截至本公告日,韦彦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黄建湘,女,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历任潍柴动力株洲齿轮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部长、生产制造部部长、桥齿轮事业部部长、副总经理;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专员;众普森科技(株洲)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0月至2022年6月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任公司华新机电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黄建湘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3.张薇薇,女,中国国籍,1980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历任株洲市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综合部总监;株洲市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主办、会计主管、融资财务部副部长、部长。

    现任株洲市国投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正在办理离职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张薇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的下属子公司株洲市国投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监事会主席,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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